作者:严建华(浙江大学副校长)研究生教育位于高等教育的顶端,是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探索科学前沿和发展社会经济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发挥好研究生导师育人作用是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强调,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以培育“四有好导师”为工作理念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工作,笔者认为应提出“四有好导师”理念。有立德树人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主体。导师是研究生在校期间最主要的沟通交流对象,对研究生的知识、能力、素养的全方位指导事关其成长成才。因此,除了教授研究生科学知识和科研方法外,在思想修养、治学态度和为人处世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传授也是必不可少的培养环节。好导师的言传身教,对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将产生十分深刻的影响。有探索创新之能。把在校研究生培养成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生的科研思维和研究方法与导师的悉心指导密切相关,要想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敢于科学探索、善于技术与范式创新便成为研究生导师不可或缺的能力。有追求卓越之志。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流的大学要有一流的师资队伍,这支队伍要能够培养出大批一流的具备国际视野的卓越研究生。这就要求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流理念、一流标准,注重营造尊重学术、追求卓越的科学研究氛围。导师自身要加强科学前沿的探索研究,树立坚持学术规范和维护学术道德的典范,通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促进科教成果产业化,实现科教协同和产学联动的卓越人才培养生态体系建设。有担当使命之勇。抗疫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中指出:广大青年用行动证明,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是好样的,是堪当大任的!总书记所说的广大青年,正包含广大研究生群体。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在注重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的同时,研究生应当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当作自己的使命。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导师,更要勇于担当,树立为党育才、为国育人的崇高使命,坚持科教创新与文化育人并重,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构建和谐的导学关系,努力为国家培养出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应当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的关键举措,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生培养保障机制,以培育“四有好导师”为工作理念,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兴国必先强师,要加强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打造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在人才引进和职务职称晋升方面,对师德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将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资格认定、招生资格审核、职责与权利、考核与奖惩以及日常组织管理等与师德师风考查结合起来。创新思政教育,建立德育导师指导模式。在知识共同体、学术共同体的基础上,形成“德育共同体”,有效破解思政教育与业务培养“两张皮”问题。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遴选德才兼备的业务导师担任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党建员三重身份于一身的研究生德育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班级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选拔和培养研究生骨干,指导研究生班级建设,开展生动活泼的班级活动,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情况,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提升服务管理,激发导师育人内在动能。准确把脉导师服务管理中“引领—扶持—助推”三个阶段,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育人作用。通过评奖评优和视频短片、专题书籍、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展示研究生导师育人新风尚,强化研究生导师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通过开展多层次、体系化、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的专业性和学术性;通过开发线上技术支持和研究生院、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相关部门的线下服务,确保研究生导师育人的落地性和可及性。搭建交互平台,拓宽导学交流沟通路径。多渠道开展师生交流活动,搭建更多导师与研究生交流互动的平台,旨在通过交流,进一步发挥导师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作用,促进和谐导学关系的建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16日 14版)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为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是不会忽略民众的声音的,有关研究生导师的各项改革内容即将全面展开。近几年研究生和导师的矛盾频发,有些是导师对学生进行了骚扰,有些是导师对学生进行了压榨,有些是导师对学生进行了报复,有些是学生不能按时完成学业。比如2018年1月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罗茜茜同学就对其博士生导师陈小武进行了举报,原因是性骚扰,后经调查,举报属实,学校取消了陈小武的导师资格和教师资格。再比如2017年12月份,29岁的西安交通大学药理学博士杨宝德不堪导师周筠奴役而自杀身亡,据学校调查,周筠教授经常让学生到家里打扫卫生、陪同购物、洗车等,后学校取消了周筠的研究生招生资格。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究其本质,在于研究生和导师的需求和目标不同,就事实而言,很多导师招研究生的首要目的并不是为祖国培养更多的人才,而是招来帮忙收集数据、处理实验、分析数据、论文写作、科研申报的,在教师考核指标节节攀升的大背景下,很多老师为了自己的前途将学生视为方便又经济的劳动力,而学生的目标是学到知识顺利毕业找到好工作,在这样的利益不对等下,如果学生和导师没能搞好关系,就很容易产生分歧。有专家说研究生和导师最理想的状态是:三年下来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科研任务,推动指导教师的学术水平上升一个档次,同时研究生从中学到了坚实的专业知识和培养了深厚的科研素养,最后毕业顺利找到满意的工作,而不是毕业后双方老死不相往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应当承认的是,很多研究生选择继续学习并不是出于对科研的热爱或是对知识的渴求,而是 把读研作为一种逃避就业的手段,他们的真正想法可能是走一步看一步或是毕业后考公和事业编制,这就导致了学生在科研方面积极性不高,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或其他的职业技能考试。对专业学习自然也就采取敷衍的消极态度,只要能满足最低毕业要求就行,这种情况下导师自然也会对学生产生不满,双方矛盾会越积越多。为了解决以上各种导师和学生之间的矛盾问题,我国今年召开了研究生教育会议,针对导师队伍水平建设探索如何改革,目前会议已闭幕,教育部根据会议内容正在研究制定《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规范》,其中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1、规范导师招生自主权众所周知导师在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其实权利是很大的,而目前对这种权力的约束力度却不够,自然很容易产生腐败,征求意见稿提出导师的招生数量应根据其指导能力、培养质量和社会需求合理限定,导师不能以权谋私,不得参加任何有可能影响到研究生招生公平的活动,也不得违规委托他人填写学生培养环节的鉴定意见和评审意见。2、强化“一票否决”制这里的“一票否决”的意思是如果导师在师德师风方面有问题将会被一票否决,在人才引进、职务职称晋升上直接失去评选资格。意见稿指出导师不得挖苦、辱骂和讽刺学生,也不能有其他的侮辱行为,也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还规定导师不得安排学生做与科研和教学不相关的工作,不能将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研究生导师改革的下一步是建立进退有序的研究生导师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导师竞争上岗、动态管理,学术活跃度高和学生培养质量高的导师会有更多的招生名额,德才兼备的年轻教师也可以有博士生招生资格,而且导师和研究生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未来一些交叉学科的专业,学生不再是由一名导师带,而是由一个团队培养。在不久之后一场全国规模的研究生导师培训即将展开,对研究生导师进行高级研修,相信未来的导师研究生关系会更加融洽……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扑面而来,加速了技术更新和产业迭代,对社会产生着全方位、多领域的影响。新发展格局下,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对把握技术革命的历史机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筑牢政治根基。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石。研究生导师则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2020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的总体要求,在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工作任务时,鲜明指出要“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接着,教育部就博士生导师出台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各高校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二是明确岗位权责。导师的言行对研究生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对研究生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导师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导师职责。践行“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导师不是职称,也不是荣誉,而是一种岗位,意味着责任,所以导师要有行为准则。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我们既要保障导师应有的权责,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学业管理,增强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也要规范导师的行为,打造为人师表的大“先生”风范。三是健全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杜绝“只用不导”“只挂不导”“只招不导”等现象。导师责任重大,所以遴选必须严格。首先,要根据学科类别、培养层次、培养类别等实际情况,建立分类评聘、分类管理体系。其次,建立动态分流机制,打破固定资格制和终身制,实现导师“能上能下,择优上岗”的良性循环,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导师选聘标准。同时,还要大力推动导师团队建设,发挥团队育人功能,创新团队培养模式,促进多学科融合。兼职导师的职责同样重大,明确兼职导师的责权利内容,同时要加强兼职导师工作培训,切实做好产教融合、互助互补。健全对导师的评价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要科学制定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导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加强培养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模式。要明晰导师行为底线与红线,出制度、定规矩,建立社会监督与诚信留痕机制,多方共同参与监督导师立德树人的履职情况,建立行为失范责任追究机制,握住执纪监督问责戒尺,强化失范必究。要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杜绝“只用不导”“只挂不导”“只招不导”等现象。制度建设是岗位管理的保障,要不断完善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把导师纳入完备的岗位管理。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及时调整导师岗位,实现“动态”管理。四是引领导学新风尚。挖掘感人的导学故事,凝练先进的导学文化,引领和谐的导学新风尚。研究生导师工作在人才培养的第一线,导师队伍水平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所以我们必须做好导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应持续开展优秀导师和团队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有益经验,发挥优秀导师和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评选结果与绩效分配、资源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评优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挖掘感人的导学故事,凝练先进的导学文化,引领和谐的导学新风尚。(作者王树国,系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读深悟透重要指示,就是坚持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高度引领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事业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因此,承担研究生教育工作任务的每一位导师,都应该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高度,自觉把研究生培养工作与民族复兴伟业相联系,把学术研究、知识贡献、人才培养融汇到民族复兴的洪流之中,在实现伟大梦想、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的征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每一位研究生导师应该坚守的政治自觉,也是当前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增强高水平研究生导师政治自觉的迫切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即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这不仅指明研究生教育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方位,而且指明了研究生教育工作应承担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这就要求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建设一支有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增强高水平研究生导师的政治自觉是由研究生教育的任务与性质所决定的。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顶端,承担着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以及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双重使命。要高质量完成研究生教育,为国家和民族培养一批又一批优秀创新人才,教育者首先就要受教育,就应该坚持崇高信仰、远大理想,具有家国情怀,心中蕴含强烈的政治自觉,愿意为国家、民族培育优秀人才甘作孺子牛。就如黄大年教授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增强高水平研究生导师的政治自觉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赋予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和人格理想。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就要吮吸中华传统文化精粹。自古至今,物换星移,中华民族经历无数艰难险阻,但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精神标识,激励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努力奋斗、保家卫国、建设家园,也从中孕育着坚忍、责任、担当的优秀品质,这是当前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精神财富,是每一位大学教师完善人格、修炼品质的思想与知识之源,并结合当前社会发展与国家振兴的实际需要,创造性地实践北宋哲学家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人生理想。确立这样的人生理想目标,不仅是对中国志士仁人人格坐标的描述,成为志士仁人努力奋斗的人格写照和精神品格,揭示了远大人生理想绝不是个人主观的臆想,因为“天地立心”要求个人努力奋斗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同时提出人生努力的正确方向,这就是为生民立命,也就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把知识、学识回报人民、报效国家,在服务国家、人民利益中实现个人价值。增强高水平研究生导师的政治自觉,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与理性的把握。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的科技革命与产业结构调整对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也成为改变世界格局的重要动因,使单极化世界治理向多极化发展,多元文明更加凸现。作为高层次、专业化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无论是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要与世界学术进步保持同步发展,甚至要超越世界同行的科学研究工作。科学无国界,科学家却有他自己的国家,是有国家立场、民族立场。因此,这就对从事科学前沿研究、以学术为使命的研究生导师提出要求,既要鼓励、支持他们把学术研究融入到世界发展大局中,兼容并蓄,又要自觉恪守国家立场,取长补短、交流互鉴,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故事,做好中国人,使自己的知识、能力在服务人类美好生活创建的伟大实践中显示科学的价值、真理的力量。增强高水平研究生导师政治自觉的基本要求造就一支具有高度政治自觉的高水平导师队伍,就要认真研究当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重点,综合运用思想教育、教育法治、教师自律等多种手段,通过制度创新、条件保障等基本措施,确保研究生导师政治自觉养成的有效性。一是坚定根本使命。导师是研究生教育、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是承担研究生教育责任的“神经末梢”。每一位导师教要正确认识与处理好学生成人成才的辩证关系,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自觉承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与担当。为此,我们在遴选导师工作中,必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强研究生导师的政治自觉,需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为导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首先,全面加强党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不定期专题研究导师队伍建设工作,分析导师思想动态,选树一批以省高校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为代表的先进导师。其次,学校建立教师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成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主体部门;开展校本支部建设、帮扶结对、党建+等支部建设,增强基层教工党支部战斗力;实行校、院领导一对一联系青年导师制度;再次,学校与学院党政班子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提高政治自觉的责任与压力层层传递,传导到每一位导师身上,确保导师思想政治教育有管理主体、考核主体、责任主体。三是丰富教育内容。着力增强导师队伍的政治自觉,需要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各高校可创办省域内马克思主义理论讲习所,青年教师可以通过开展线下线上、课内课外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进行学习,还可与农村文化礼堂结对,以服务项目为载体,用红色知识服务基层,为乡村注入“红色动力”。尤其是地方高校应当地文脉精华,挖掘区域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文化自信根基。四是创新管理举措。研究生导师是开展培养研究生的一个工作岗位,它不应该是一个荣誉称号。因此,在选拔与培养优秀导师、加强导师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唯论文、著作、职称、学历,而应注重导师日常教育教学中的业绩与表现,尤其考察导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受到研究生的欢迎、是否是研究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需要的。五是拓展培养途径。增强研究生导师政治自觉,要让导师走出校园,在变化的社会中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活力与生命力。在培养导师过程中,既要为导师参与学术前沿交流创造条件,又要安排导师接触现实社会,增强服务社会的信心与能力,特别强调导师培养要融入到国家、省市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中,比如发展农村教育、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难点、痛点。我们成立全省首个乡村教育研究中心,与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建设教师发展学校,选派导师担任教师发展学校副校长,组织教授、博士深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教授博士工作站,把论文写在中小学幼儿园课堂中,在帮助改善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同时,也为培养面向农村优秀职前师资提供一线经验。语言学学科组的导师认真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长三角区域农村、边远山区开展语言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以此为手段,开展乡村语言扶贫。艺术设计硕士点导师走进古镇、乡村,带领研究生一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让纯朴的乡村成为师生成长的沃土,实现艺术作品与乡土文明的完美结合,有力助推建设美丽中国的实现。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必须把抓好研究生导师水平放在优先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曾用通俗的语言说过好老师的重要性:“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因此,我们必须扛起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水平的使命担当,造就一支精业爱岗、具有高度政治自觉的导师队伍。(作者系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舒志定精彩推荐:打造研究生教育“四有好导师”队伍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基本对策欢迎关注中国社会科学网微信公众号 cssn_cn,获取更多学术资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指出,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通知指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全文如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9月22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透露,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包括有导师让学生干些私活等。请问教育部对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有什么考虑?”洪大用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洪大用介绍,下一步拟从5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第一,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第二,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第三,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第四,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特别是注重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第五,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关于导师与学生关系教育部一个月前这样明确今年8月20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1号(教育类21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教育部历来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多个管理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要求培养单位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二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聚焦导师指导环节,要求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三是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切实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教育部:要敢于让人毕不了业坚决杜绝研究生学位“注水”发布会上,洪大用还介绍,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累计培养了1000多万博士、硕士,今年在学研究生将达到300万人,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研究生教育更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当天,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研究生教育发展做出了全面、宏观的战略部署。洪大用表示,就目前来看,一些单位内部的质量管控不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学位“注水”现象。怎么拧干研究生学位的水分?洪大用指出,从教师的角度来讲,对于学生的培养要严格学业管理,导师自身要以身作则,秉持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将更多的时间用在育人上,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对学生来说,要在学业上进行投入,认真落实学习的各种环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报效国家、报效社会,养成严谨自律的行为习惯。“在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各个环节,相关专家要真正硬起来。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评审,把好学生培养的各个关口,特别是把好毕业审核、论文答辩等关键关。”洪大用还强调,相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则,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加强对各个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查和诊断,健全处理学位“注水”、学术不端行为的机制,推动分类评价,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和不同层级的学位,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此次《意见》也提出,要严把入口关、严把过程关、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同时,要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原标题:导师让学生干私活?教育部出手!)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综合教育部网站、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等监制:苏越编辑:士心流程编辑:TF019
关于研究生的问题,大家关注的总是学生的质量。其实研究生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师的能力。近期有位委员提议,希望可以硕士分等级毕业,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其实这个有些吹毛求疵了,硕士评定等级,肯定会演化成唯SCI,而SCI的发表和导师的关系很大。有的课题组不停地发文章,有的课题组一年只有那么一两篇,如果长此以往,更加不利于硕士的毕业。硕士的质量问题不是靠单一的为难学生来解决的。目前硕士研究生总在校规模已经接近300万人,如此庞大的队伍,是否有一支称职的导师队伍,是否有给研究生发展的平台,而不是在那里放羊!有的导师基本的科研经费都很难保障,有的导师更是放羊式管理,自己忙于挣钱,有的导师师德都出现问题。与其为难学生,不如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质量!除此之外,这么庞大的研究生队伍,除了部分升学之外,大部分应该直接就业。而问题在于在学校搞的东西完全是纸上谈兵,在社会上用不到,只是为了发文章。而实习有的学生还要偷偷出去实习。校企合作培养研究生其实是最好解决方法。高科技企业需要人才,学校可以提供人才,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联合培养下,这样的学生肯定会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在导师负责制的背景下,研究生没有任何的平等话语权,只不过是老师临时的劳动力。碰见好的老师会成就自己,碰见差的老师就是荒废青春。很多研究生都会伴随着严重的心理问题。如果再去评定等级,无非就是导师的比拼。很难提高研究生的质量。甚至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科研本身是一件高大上的事情,如今却鱼龙混杂,显然是目前的科研导向出了问题。很多重大的成果已经不再是高校的产出。最好的例子就是华为,阿里等大型的企业研究院反而会有大量的产出。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高校导师的质量才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情!当然,高校承担着很多的基础研究任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都在疯狂灌水。这种SCI文章不仅浪费了版面费,而且毫无意义。更困难的是,很多中国人发表的英文文章竟然成为了工程师学习的阻碍。这样的问题不能再继续往下拖了!如今研究生毕业,尤其是博士都必须发SCi,有的研究生甚至不惜几万块钱去买一些垃圾英文期刊,还催生出不少灰色产业,这都是确实存在的问题!几百万,几十万的硕士博士,应该服务于社会所需,服务于国家所需,而不是服务于国外的SCI。这样才能评判出一个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工作和产出。才能评判出一个研究生的知识储备。不需要用等级去证明什么,都是研究生了,谁不想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可问题是,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啊?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1 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准则明确,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导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 年 10 月 30 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 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潇湘晨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中青报记者 孙庆玲 摄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包括有导师让学生干些私活等。请问教育部对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有什么考虑?"洪大用介绍,目前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 46 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下一步,洪大用表示,拟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不断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包括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此外,洪大用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关于导师与学生关系教育部 1 个月前这样明确今年 8 月 20 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2311 号(教育类 212 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教育部历来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多个管理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要求培养单位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二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聚焦导师指导环节,要求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三是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切实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