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最高补贴10万?还有购房补助!网友:学历还是挺“值”的很多考生可能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考研,考研的优势有哪些?除了提升学历,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工资待遇外,研究生还想有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多读几年书其实就是在给自己增值。不信,就一起来看看各城市对于应届生的人才引进政策福利。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1. 深圳先来说说最吸引年轻人的深圳,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很给力。在落户上,只要大专以上学历、满足年龄小于35岁,且缴纳了深圳社保即可申请在深圳落户。最给力的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本科学历可补贴15000元,硕士25000,博士30000,关键还是一次性发放!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这在租房很贵的深圳来说,真的是大大的福利。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公布的人才政策,对你有没有吸引力呢?2.广州广州对于人才引进也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住房补助上很友好。对于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只需在广州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2万元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可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5万元住房补贴。可见,各地为了收揽人才,都是纷纷抛出了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橄榄枝。3.天津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4.石家庄石家庄最给力的是落户速度和购房补助。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是不是超给力的。5.南京外地应届生来面试就有1000元补贴的南京也是非常欢迎应届生人才的。租房补贴上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年限从2年改为3年,即毕业3年内在南京工作都能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租房补贴,学士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月。除上面这5座城市外,沈阳、郑州、杭州、成都、武汉、长沙、海南、济南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创业补助、落户政策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扶持。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可以去各地的政务大厅或者打联系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子们,别因为不了解就职地的相关政策而损失了不少福利。看完小编今天的介绍,只想说高考的学子们努力考上本科是硬道理,当然,考研的学子也要以此为动力,多多加油,毕竟读书真的是很有“钱”途的,学历优势别小瞧!
不知不觉暑假已经进行了一半,夏天也到了收尾阶段,20的通知书也陆续收到,那么21的你们在家有没有好好复习,想象明年的这个时候自己收到通知书的模样呢?收到通知书,考上研究生之后可是有大笔丰厚的奖金等你来拿呐!1在校期间有奖助学金等1. 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无,抱紧非全的人儿);资助标准:每年每生不低于6000元;发放方式:一般是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方式每个学校不太一样。2. 学业奖学金一般来说学业奖学金是分等级低,分为一等,二等,三等,每一个级别的奖学金金额是有差别的,占比人数也是不同的。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一般是按照课程成绩排名确定的,成绩越靠前的拿到的概率越大。而有的学校是全覆盖的,简直爽呆~资助标准:每个学校的标准不一样,少的每年3000元,多的每年10000元以上。发放方式:具体发放方式每个学校不太一样。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博士生1万名。成绩优异,参加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专利授权、参加学术会议等等,表现优异的人可申请。资助标准:研究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年30000元。发放方式:一次到账4. 其他特种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多为企业设立,有的则是一些校友设立的奖学金,一般情况下不同专业都会开设一些特种奖学金。越好的大学特种奖学金种类越多,学校的优势专业特种奖学金也相对多一些。学习成绩及其他方面优秀的同学可申请,具体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各不相同。5. “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在读研期间,助研、助教、助管者可拿(这些岗位需要自己去申请,学校和学院一般是择优录取)资助标准:根据岗位、工作时长的不同来决定工资的多少,金额由学校决定发放方式:一般是按月发放,不过还是根据学校情况来定。6. 科研补助导师根据项目的一些资金状况,发给自己带的学生一些工资。协同导师做科研项目的一般都可以拿到。资助标准:补助金额根据导师、学校、专业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不过有的学校可能并没有这项补助。)发放方式:视情况而定以下是学姐根据各位学长学姐分享汇总出来的表格:(有些学校详情可能会因学院专业不同有不同,也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补充呀)2毕业后各大城市的落户/抢人政策1. 北京:积分落户,研究生加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同学可以加26分!2. 宁波:硕士研究生2万元购房补贴毕业后一年内在该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硕士研究生每人补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补贴3万元,申请时限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发放。3. 山东曹县→曹县人民医院招聘信息,硕士补贴80万→曹县人民医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硕士研究生:(1)高级职称:年龄45岁以下,一次性补贴80万元,并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2)中级职称:年龄40岁以下,一次性补贴60万元,并给予15万元科研经费。4. 杭州→研究生零门槛直接落户→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方案申请条件:(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注:职称落户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研究生落户:不需要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5. 上海→硕士积分落户加24分→上海研究生落户分值表一、毕业生基本要素1.最高学历博士 27分硕士 24分本科 21分2.毕业学校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 15分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3.学习成绩(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4.外语水平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6. 天津→研究生学历,配偶和子女可一起落户一、受理条件1)4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2)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3)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7. 武汉→研究生毕业年薪最低6万→为吸引更多大学生留在武汉,出台了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指导标准,专科毕业生4万,本科毕业生5万,硕士毕业生6万,博士毕业生8万。→大学生还可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安居房、租到租赁房。大学毕业生落户零门槛,只要凭毕业证就可以落户,本科生和大专生是40岁以下,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受年龄限制。8. 新疆→硕士生活补贴2.5万,10万购房补贴→政策待遇: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生活补贴:按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按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给予补贴;住宿补贴:为非乌鲁木齐户籍毕业生提供免费人才公寓;住房补贴: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我市购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和首次进疆交通费(飞机、火车、汽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享受地方政府其他优惠政策。其他城市可戳:惊!为了留住研究生,这些城市频发大招:落户、给钱…3社会型考试加分1. 考公务员享受副科级待遇研究生报考公务员有2大优势:第一:工资。体制内的工作特别看重学历,不同学历工作人员的工资差距很明显。一般而言本科生考上公务员只是科员待遇,而研究生考上公务员就有副科级待遇。第二:升职相对更容易。有个硕士学历更容易被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在一些遴选考试中,省级、市级部门更倾向于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工作人员,所以研究生学历在竞争中的优势更为明显。2. 教师入职一年后自动升为一级教师如果你以硕士学历进入教师队伍时,在正常的一年工作后,提交给相关的资料证明便可以获得一级教师的职称。而这对于本科学历学生来说,想获得一级教师的职称就相对更难一些,需要各种论文、资料、优秀教案、优秀课堂等等。看完以上成为研究生之后的福利项,有没有觉得自己虽然要辛苦前面这几个月,但是后面等待你的就是大把大把的福利拿到手软了呀。到大学开始,大家都想尽快经济独立,不再花父母的钱,有了这些方面的奖助,也可以帮自己减轻很多负担呀,在奔向“脱贫”道路上健步如飞!那么趁现在争取多做一道题,多背一个知识点,最后多拿10分吧!
为进一步落实《战疫情促就业十万研究生宁聚行动方案》,强化高水平人才支撑,江北新区积极开展战疫情促就业万名研究生“聚新”行动,梳理汇总就创业政策“十条”,跑出引才聚才“加速度”。就创业政策“十条”(一)见习补贴 (市新政)面向国内硕博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知名高校(相关权威发布的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开展万名研究生见习专项行动。凡符合上述范围人才来江北新区参加就业见习的,经认定可按3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见习生活补贴,最长可达3个月,执行期限暂定为2020年7月至12月底。(二)面试补贴 (市宁聚计划)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新区范围内求职面试,可享受1000元/人的一次性面试补贴。(三)实习补贴(新区原有政策)对见习期满且符合新区实习基地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参加实习,可按每月2000元标准申请实习补贴,实习期及见习期合并最长不超过6个月。(四)名校优生(新区原有政策)对世界知名高校(年度《泰晤士报》发布的世界前500强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或符合新区重点产业需求的“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高校毕业生,在新区稳就业的按学历层次给予最高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五)住房补贴 (市宁聚计划)稳定就业且依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研究生,可按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申领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租赁补贴。(六)创业扶持(新区原有政策)鼓励各类青年人才在新区自主创业的,可按照《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细则》享受相关扶持。针对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10-50万元资助市财政奖励部分,新区给予一比一配套追加奖励。入驻所在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创园等创业载体的,给予“0租金”创业场地,免收物业费。拓宽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全额贴息。(七)企业留人奖励(市新政)鼓励新区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学员,对留用率达到50%-80%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1000元/人的就业留用奖励,留用率超过80%的,给予2000元/人的就业留用奖励。对履职尽责施训的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见习带教补贴。(八)社保补贴(新区原有政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新区大学生初创企业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区将对用人单位给予每年最高2万元、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九)中介机构奖励(新区原有政策)充分运用市场化力量,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对接各地及海外高校毕业生,在新区开展青年大学生招聘引才活动。鼓励知名专业人力资源机构配合新区企业征集见习岗位,推荐学生实习见习活动,对人力资源机构成功推介符合上述范围的高校毕业生来新区就业见习的,经核定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见习跟踪服务补贴。对最终录用大学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最高10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引才奖励,年度申报总额不超过10万元。(十)“创业就业一件事”综合服务(新区原有政策)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作用,集合“便捷、即时、精准、专业”的一站式服务理念,设立综合性的指导服务窗口,完善“大学生就创业一件事”服务范围,提供招聘求职、见习实习、参保登记、落户、社保卡申领、人才档案托管、社保转移接续、医疗保障、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名校优生、生活补贴申领、安居住房、创业大赛报名、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职称申报、国际职业资格互认等十八类事项的联办,提高专业化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青年大学生到新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大创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平台作用吸引学生落户创业,营造新区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见习岗位征集为了更好地落实“聚新”行动,现面向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类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征集开发更多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新区就业创业,储备人才,助力新区发展。咨询电话(来源|南京江北新区 编辑|郑好 江北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记者从省人社厅官网获悉,近日,我省编印《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8年版)》,集中公布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政策清单》分为就业扶持政策、创业扶持政策和综合扶持政策等3类、共42条。其中,就业扶持政策按时间先后分为离校前、离校后2个部分、23条,主要包括求职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等政策。创业扶持政策按补助对象分为扶持创业大学生、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扶持创业活动等3个部分、15条,主要包括创业补贴、园区补助、创业指导补贴和创业活动补贴等政策。综合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取消户籍限制、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等4条政策。据悉,与此同时,省人社厅还专门将《政策清单》中只针对大学生个人享受的29条政策单独编辑成《政策清单.学生版》,更加方便他们了解政策和享受政策。政策清单如下: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8年 ● 完整版)目 录一、就业扶持政策(一)离校前1.求职创业补贴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4.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7.高校双选会补助(二)离校后8.就业见习补贴9.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10.技能提升补贴1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12.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提高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4.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15.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16.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7.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18.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9.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20.鼓励继续升学21.税收优惠22.中小企业补助23.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4.扶持对象25.创业培训补贴26.创业补贴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2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9.创业吸纳就业奖励30.青年创业基金贷款31.创业提升培训3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3.税费减免34.科技创新苗子补助(二)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35.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贴36.创业指导补贴37.科技创新苗子基地补助(三)扶持创业服务活动38.创业活动补贴三、综合扶持政策39.取消户籍限制40.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41.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42.学分管理一、就业扶持政策(一)离校前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6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4.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可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录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毕业生招考。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县、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我省扩大至50%。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实行专项招生;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在校生(含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应届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实行校企对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开展“逐梦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拓展就业实习、见习基地的领域和功能,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学科门类齐全、基础条件完备且集实习、见习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相关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由高校创办及高校与企业联办的大学科技园、电商基地,纳入实训基地认定范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7.高校双选会补助。对省内地方属公办高校(不含国有企业办院校)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给予以适当经费补助,由教育厅负责办理。(二)离校后8.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9.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技能提升补贴。在企业工作,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学生,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申领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即可。1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各级财政按规定及时足额予以贴息。12.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激励。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按规定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14.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社会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结合服务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加6分;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大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按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经服务单位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同意,按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可续期服务2年。15.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师范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到项目实施县的乡村学校任教。聘期3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当地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期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16.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选拔招募,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1年1签。服务期间,享受生活工作补贴(省项目办每月发放1600元,服务地每月发放不低于80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根据国家政策标准予以发放,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为其购买综合保障险。志愿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服务期满,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17.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在企业官方网站和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省人才网上联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实行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18.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省级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19.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包含往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标准: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入伍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中,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20.鼓励继续升学。落实专升本政策。对未就业本科毕业生,鼓励参加各类继续教育。21.税收优惠。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22.中小企业补助。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及以上的中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补助项目时,在符合项目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23.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优秀毕业生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4.扶持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5.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26.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达到财政项目扶持条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2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其中: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含)。对贫困地区毕业生由各级财政部门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余地区毕业生由各级财政部门前2年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的第1年,第2年),贷款期限为3年的最后一年,市、县财政可自主给予贴息。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后,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贴息。29.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31.创业提升培训。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免费参加全省“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3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项目区域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33.税费减免。2019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按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动产登记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4.科技创新苗子补助。科技厅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二)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35.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贴。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3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15万元补助。支持民族地区依托“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36.创业指导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专家、顾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的,给予一定补贴。37.科技创新苗子基地补助。科技厅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大学生创新创业众创空间等基地或平台建设,补助资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个。(三)扶持创业服务活动38.创业活动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为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举办创业讲座、报告、大赛、表彰、宣传等活动,可给予创业活动补贴。三、综合扶持政策39.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40.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41.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与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42.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快来一起看↓↓↓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年 ● 完整版)目 录一就业扶持政策(一)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二)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9.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激励。10.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5. 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16.鼓励到社区就业。17. 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18. 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21.税收优惠。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24.创业培训补贴。25.创业补贴。26. 科技创新苗子补助。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28.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0.青年创业贷款。31.创业提升培训。32.高素质农民培育。33.税费减免。(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5.创业指导补贴。36.创业活动补贴。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38.简化体检手续。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41.学分管理。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些扶持政策?要注意哪些问题?来看详细内容↓↓↓一、就业扶持政策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毕业学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6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可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招考。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县、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省属、市属事业单位可结合岗位特点和实际,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包含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按学期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高职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期执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实行专项招生,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在校生(含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后复(入)学,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实行校企对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开展“逐梦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拓展就业实习、见习基地的领域和功能,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学科门类齐全、基础条件完备且集实习、见习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相关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由高校创办及高校与企业联办的大学科技园、电商基地,纳入实训基地认定范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 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激励。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按规定执行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省级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规定外,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对任现职以来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社会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00元;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结合服务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加6分;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大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按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经服务单位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同意,按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可续期服务2年。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师范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到项目实施县的乡村学校任教。聘期3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当地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期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选拔招募,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1年1签。服务期间,享受生活工作补贴(省项目办每月发放1600元,服务地每月发放不低于80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根据国家政策标准予以发放,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为其购买综合保障险。志愿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服务期满,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15.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标准与在校大学生一致。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服役五年以上的(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报考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中,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两至三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定向招录(聘),比例不低于录(聘)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事业单位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团)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16.鼓励到社区就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17.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落实专升本政策。对未就业本科毕业生,鼓励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对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报考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18.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优秀毕业生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各级财政按规定及时足额予以贴息。21.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在企业官方网站和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人才网上联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实行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创业扶持政策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省内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国家承认学历、在川创业的港澳台大学生,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24.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25.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达到财政项目扶持条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2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对参加“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除获得相应资金外,同时享受“投贷服”联动机制等帮扶措施。28.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自2020年4月15日起,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不得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2.5个百分点,其余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不得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1.5个百分点。对非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执行差异化的贴息政策;对贫困地区2021年1月1日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各级财政部门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扣减1.5个百分点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各级财政具体分担比例均与非贫困地区一致。30.青年创业贷款。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31.创业提升培训。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免费参加全省“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32.高素质农民培育。在项目区域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33.税费减免。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给予3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给予15万元补助。支持民族地区依托“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被人社部认定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参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众创空间和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个、50万元/个的奖励性补助。35.创业指导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专家、顾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的,给予一定补贴。扶持创业服务活动36.创业活动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为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举办创业讲座、报告、大赛、表彰、宣传等活动,可给予创业活动补贴。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38.简化体检手续。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毕业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除国家和我省有特别规定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个月以内健康体检证明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予认可。超过3个月未到半年需重新体检的,无需再做X线检查,尽量避免重复体检。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与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41.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并可折算为实习学分。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来源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快跟天府小妹一起看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年 ● 完整版)目 录一就业扶持政策(一)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二)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9.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激励。10.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5. 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16.鼓励到社区就业。17. 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18. 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21.税收优惠。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24.创业培训补贴。25.创业补贴。26. 科技创新苗子补助。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28.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0.青年创业贷款。31.创业提升培训。32.高素质农民培育。33.税费减免。(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5.创业指导补贴。36.创业活动补贴。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38.简化体检手续。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41.学分管理。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些扶持政策?要注意哪些问题?跟天府小妹一起来看详细内容↓↓↓一、就业扶持政策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毕业学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6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可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招考。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县、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省属、市属事业单位可结合岗位特点和实际,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包含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按学期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高职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期执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实行专项招生,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在校生(含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后复(入)学,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实行校企对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开展“逐梦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拓展就业实习、见习基地的领域和功能,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学科门类齐全、基础条件完备且集实习、见习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相关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由高校创办及高校与企业联办的大学科技园、电商基地,纳入实训基地认定范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 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激励。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按规定执行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省级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规定外,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对任现职以来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社会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00元;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结合服务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加6分;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大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按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经服务单位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同意,按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可续期服务2年。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师范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到项目实施县的乡村学校任教。聘期3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当地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期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选拔招募,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1年1签。服务期间,享受生活工作补贴(省项目办每月发放1600元,服务地每月发放不低于80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根据国家政策标准予以发放,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为其购买综合保障险。志愿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服务期满,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15.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标准与在校大学生一致。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服役五年以上的(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报考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中,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两至三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定向招录(聘),比例不低于录(聘)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事业单位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团)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16.鼓励到社区就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17.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落实专升本政策。对未就业本科毕业生,鼓励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对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报考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18.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优秀毕业生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各级财政按规定及时足额予以贴息。21.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在企业官方网站和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人才网上联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实行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创业扶持政策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省内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国家承认学历、在川创业的港澳台大学生,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24.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25.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达到财政项目扶持条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2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对参加“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除获得相应资金外,同时享受“投贷服”联动机制等帮扶措施。28.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自2020年4月15日起,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不得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2.5个百分点,其余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不得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1.5个百分点。对非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执行差异化的贴息政策;对贫困地区2021年1月1日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各级财政部门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扣减1.5个百分点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各级财政具体分担比例均与非贫困地区一致。30.青年创业贷款。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31.创业提升培训。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免费参加全省“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32.高素质农民培育。在项目区域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33.税费减免。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给予3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给予15万元补助。支持民族地区依托“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被人社部认定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参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众创空间和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个、50万元/个的奖励性补助。35.创业指导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专家、顾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的,给予一定补贴。扶持创业服务活动36.创业活动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为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举办创业讲座、报告、大赛、表彰、宣传等活动,可给予创业活动补贴。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38.简化体检手续。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毕业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除国家和我省有特别规定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个月以内健康体检证明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予认可。超过3个月未到半年需重新体检的,无需再做X线检查,尽量避免重复体检。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与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41.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并可折算为实习学分。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来源: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高校大学毕业生在完成高等教育之后,却成了“毕业即失业”的典型案例。多数情况下,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然演变成为社会问题,每年有八九百万的大学毕业生进入社会求职,而国内各行各业可以提供的岗位数量显然无法满足这类大学毕业生的需求。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问题,不少大学生也开始自己寻求出路。有的人将自主创业作为自己的就业方向,有的人将报考研究生作为自己的主要毕业方向。尤其是在近年来的发展中,研究生考试成为大学生参与的主要考试,而且报考的人数一直在增加,参加研究生考试的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使得原本比较轻松的研究生考试也开始变得难度在攀升。以2019年研究生考试为例,报考人数达到了285万人,与去年相比人数超出了整整47万人。当前研究生考试之所以受到追捧,拥有如此的竞争热度,与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有很大关系,同时与研究生上学期间的费用压力较小有很大关系,毕竟在读研究生期间,国家给予的各方面经济补贴比较齐全,同时补贴的标准也比较高。笔者有位同学在读研究生期间,非但没有用家里父母的钱,还能攒出一部分钱,当然,他因为家境普通,他的消费习惯比较简约,每月的消费不至于水平太高,因此能攒到钱也不是很令人意外。近日有人提出,硕士研究生的补贴到底有多少,普通家庭能承担起孩子读研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认识。从目前硕士研究生的求学经历来看,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大学生可以拥有的补贴还是挺多的,比如:国家助学金、各类奖学金、各项补贴等。曾经有的硕士研究生曾经表示过,自己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各项资金补贴完全可以支撑自己的学费,就连自己的生活费也完全可以支撑,不用再向家里要求更多的生活费等。那么,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我们到底能获得多少补贴呢?具体的补贴又有哪些呢?各类奖学金在任何高校中,无论是本科,还是硕士研究生阶段,国家及学校均会为学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在硕士研究生期间,一般比较普遍的就是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各类捐助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基本为2万元每年,当然这部分奖学金的额度非常高,但是他的申请难度却比较高,一般控制在个位数的比例,可以说并不是谁都有机会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业奖学金一般都会分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的总体额度以等级和学校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天津大学学术硕士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此外,还有不少校友或者其他机构捐赠而设立的奖学金,这部分奖学金也因学校的不同而不同,往往国内顶级名校的总体额度会相对更高。国家助学金这类补助与本科阶段一样,不过他的发放方式与具体的补助额度和本科阶段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本科阶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的补助标准最高一般不超过3000元,而且是一次性发放;而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补助标准,当然也有部分高校采用的标准是8000元;这项国家补助政策与奖学金不同,国家助学金对于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讲,都能享受到,而且发放形式是按照月为单位的,也就是说这种国家助学金,这种发放方式就像工资发放相差无几。“三助”岗位津贴“三助”主要是指硕士研究生阶段,大学生可以从事助学、助教、助管岗位,这是学校为大学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所提供的辅助性岗位,也可以说叫做公益性岗位,可以让学生们在上学期间拥有稳定的收入。当然,这部分的补助标准也是因不同学校而设立不同的标准。有的学校实现了“三助”岗位津贴全覆盖,比如:宁波大学等,但也有的学校仅仅只是部分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这样的待遇。此外,部分学校还为他们提供了兼职辅导员等职位,这部分职位也是有补贴的,当然这部分补贴的标准都不高,一般也就几百块钱,多数学校控制在600元左右。国家助学贷款这项补贴其实比较有争议,他虽然算是国家为硕士研究生提供的福利,但是这部分福利还是要偿还的,并不是单向的。以上几种补贴基本都是属于单向补贴,而国家助学贷款是双向的,需要大学生在攻读完大学之后,偿还国家为其提供的助学贷款,如果超过了相应的期限,还会收取一定的利息,而且这部分利息的额度还不低。综合以上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补贴待遇,还有不少其他待遇值得我们去争取,比如:家教、导师助理及其他公益性兼职岗位等。其实,按照目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践来看,只要你能在研究生阶段拥有比较不错的学习成绩,同时在导师面前表现不错的话,依靠着学校提供的各种补助,完全可以攻读感硕士研究生,甚至还能节省出一部分“工资”。
广东省广州市 自7月9日起,广州开展博士安家费申报受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博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费,对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分两期发放20万元安家费,每期10万元。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区企业工作满1年,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硕士研究生,在本区企业工作满1年,发放住房补贴3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本区企业工作满1年,发放住房补贴5万元。广东省深圳市 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0000元,简单粗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还能叠加区级补贴!福田区补贴硕士12500元和博士15000元;龙华、龙岗、盐田、宝安、大鹏新区的补贴分别为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和博士30000元。山东省日照市博士研究生聘用满5年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以上补贴博士研究生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试用期满落实事业编制后不再继续发放。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3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天津市 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河南省郑州市 出台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浙江省杭州市 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博研学历的,可分期最高领取人民币8万元生活安家(租房)补贴。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在杭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20万元的购房补助(认定为杭州市级E类以上人才后,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优先摇号);原有房户在杭再次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具有全日制硕研学历的,可分期最高领取人民币6万元生活安家(租房)补贴,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在杭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原有房户在杭再次购房后,可申领人民币5万元的购房补助。浙江义乌新区 博士购房一次性补贴80万元(缴满半年社保),安家费(3年)20万元,每月工作津贴4000元、租房补贴2000元(申领3年);硕士一次性补贴50万元,安家费5万元,每月工作津贴3000元、租房1500元;本科生,一次性购房10万元,每月工作津贴2000元、租房补贴1000元。山西省 太原市在待遇方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湖北省 襄阳市 2020年襄阳老河口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给予360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给予24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引进对象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由工作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为期五年;其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优先考虑。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设最低服务年限。辽宁省沈阳市 对新落户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在沈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原籍非沈阳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沈就业创业,可享受博士800元/月、硕士400元/月,不超过三年的租房补贴。而来沈阳求职面试,沈阳“人才驿站”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提供10天内免费入住服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对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此地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对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公共管理学研究
在济南工作的博士、硕士们赶紧看过来政府要给你们发钱啦日前,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8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根据人才工作安排对研究生租房、生活补贴的申报范围、程序等进行明确。2015年以后毕业,还得取得济南市户籍据了解,根据《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经审批认定后,济南将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哪些人可以申报?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3.取得本市户籍。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下一年度进行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用人单位开通申报账户,申报人网上填写信息申报程序为: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为申报人开通个人申报帐户和权限。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1)身份证件;(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4)劳动合同;(5)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申报人选信息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属地提报至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同意,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出现造假拉入黑名单此次申报还有如下具体要求: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2.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实行署名 审核,谁审核谁签字。4.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本地企业逐一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统筹把关,凡未经县区人才办把关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予受理。5.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日17点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这一次填报也有时间限制。1.各用人单位须于3月31日下午5时前,通过网上平台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2.申报人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审核通过的申报人下载打印《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相关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按照如下联系方式咨询:历下区:88152310 市中区:82078405槐荫区:87954100 天桥区:85872680历城区:88115198长清区:87217181章丘区:83211471 平阴县:87879667 济阳县:84238716商河县:84880198高新区:888712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081719 87081613技术支持电话: 87081612综合 闪电新闻、齐鲁壹点本文编辑:王雪燕
重磅!重磅!牵动合肥市民的关于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了,话不多说,赶紧一起来看!在合肥新落户的人才,租房补贴怎么发放?各类人才的购房资格,又是如何认定?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够享受哪些扶持?6月14日,合肥市人社局对《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部分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其中涉及众多人才新政。租房补贴看点本科生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在《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租房补贴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同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补贴范畴。申请租房补贴,还需要满足一些硬性条件。例如,申请人须是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合肥,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在合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3个月(不含补缴)等。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但是,如果申请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是变更在合肥的就业单位,又或者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等情况,则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在租房补贴标准方面,合肥的力度可以说是非常大。《征求意见稿》明确,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经审核公示后,于每月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月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购房资格看点七类人才可直接在市区购房在现行房地产政策的基础上,各类人才在合肥购房,还可以享受量身打造的优惠政策。在《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应届毕业生等七类人才,可直接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这项政策主要针对落户合肥的创新创业人才,具体包括: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在进行购房资格认定时,申请人在合肥就业,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同时,申请人须提供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购买存量住房,则须核验拟购房住房的产权证书。办理的具体流程,包括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途径。其中,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进行网上申请。或者,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购买商品住房,可至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办理;购买存量住房,可至要素大市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或至东怡金融广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视情采取以下措施:即时取消购房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所购住房10年内不予办理房产证或不允许上市交易。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就业加油站看点毕业生就业服务添新平台自今年开始,合肥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认定,打造服务毕业生就业的新平台。在《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就业加油站认定工作一般每年下半年开展1次,认定有效期为3年。什么是“就业加油站”?从认定条件来看,申报就业加油站需具有法定资质,如编制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批文或《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同时,还要具有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配备稳定、合格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每个就业加油站,必须是新建或改扩建服务场所总面积应达到1000平方米,分别设立: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窗口、就业指导室、创业指导室、创业培训教室、创业孵化基地等功能单元。设置专用网络,连接阳光就业网、公共招聘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同时,还要注重校企合作,至少与1个以上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家以上合肥地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每年,人社部门会对就业加油站进行年度评估。要想成为“合格”,就业加油站需满足众多条件:实现所在院校年度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应届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年度发布就业信息2000条以上,推荐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年度合作开展50个招聘摊位以上的院校招聘会至少4场以上,年度与“合肥市启明星就业指导团”合作开展至少4次以上职业指导讲座。在奖补政策上,合肥对于通过评审认定的就业加油站,将按规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经年度评估为合格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补助。创业补贴看点毕业生创业可享1万元补贴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合肥拿出真金白银,对“创客”们进行奖补。在《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该政策的补贴对象,包括初始创业补贴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创客”,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创业补贴。在申报时,申请人需提供《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创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3人)及劳动合同;在合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材料。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有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所创企业银行账户。项目扶持看点创业项目无偿资助10万元毕业生创业,不仅有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不同的创业项目,合肥还给予最高10万元的“无偿资助”。在《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该政策的资助对象,包括创业扶持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合肥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评审,按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征求意见稿》明确,重点资助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同时,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该细则规定的创业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在申报流程上,首先由在校生向所在高校申报,各高校初审同意后直报市人社部门;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人,由创业孵化基地收集汇总后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个人创业项目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随后,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申报项目的产业类别,在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团对申报项目产业导向、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促进就业等要素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金额。资助金额为10万元的,项目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需在评审会上或创业项目竞赛上进行现场答辩。来源 | 合肥晚报互联网消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