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 栾鹏 岳晓娜(荣成经济开发区)近日,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荣成经济开发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辖区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安排专员对接企业,解读政策,协调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共有23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补助总额626.45万元,占全市补助总额的36.3%。据了解,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后补助资金。【来源:荣成经济开发区】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19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分2批次。申报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为2019年7月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深圳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深圳企业需要在上诉时间完成申报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Ⅰ申报2019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A在深圳市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B符合深圳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须按程序提出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C 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深圳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高企认定申请。Ⅱ深圳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深圳企业需要在网上注册登记。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现在发生工商更名的,需在网上更名模块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②填写、提交深圳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按照指示在网上填写相关的企业基本信息、深圳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③2019年深圳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查程序: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深圳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Ⅲ2019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金资助:龙华现金补助20万元,光明30万元,福,20万元,宝安10万元,龙岗20万元,南山10万元,坪山30万,大鹏20万。Ⅳ2019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第二批申报材料要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高企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1.网上申请材料。2.纸质申请材料。①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②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③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④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⑤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⑥研究开发活动材料⑦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⑧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⑨有效知识产权材料⑩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以上就是关于2019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流程、条件及好处的整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将持续到2020年,但每年的申报时间都不能错过,否则逾期不受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以企业应该把握好时间。
苏州工业园区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即将开始。对于企业投入不同的研发费用金额,所得到的补贴也是不一样的。智为铭略整理出企业不同的研发费用所对应的补贴如下:1、对经确认的新注册科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2018年研发费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年;2、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研发项目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2018年研发费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年;3、对获得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单位2018年经鉴定研发费的20%,省级研发机构上限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研发机构不超过200万元。各类研发机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补贴;4、对研发费用增长的企业:备案的年度研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下部分(含10%)给予5%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10%-20%部分(含20%)给予8%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20%-30%部分(含30%)给予12%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超30%部分给予15%的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助上限不超过500万元;5、上述4类补贴以及与其他政策重复的,均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兑现。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6日讯 日前,从省科技厅获悉,威海高新区277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材料均获审核通过,补助金额共计5700余万元。申报企业数量和补助金额均列威海市第一。一直以来,威海高新区科技、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联动协同,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该项政策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相叠加,对企业研发创新实现“双重”激励作用,极大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此次申报是该项政策执行的第4年,前3年,高新区共有273家次的企业享受补助超过1亿元。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也是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有力的财政政策措施,有效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2019年,威海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达到19.42亿元,占GDP比重达4.58%,提高幅度达到1.07%。在2020年度市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中,投入强度比重和提高幅度两项指标均列威海市八个区市第一名。闪电新闻记者 孙雅倩 通讯员 丛军 丛琳 威海报道
申请内容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开展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对其按规定支出的2019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持强度及方式支持强度: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方式:事后补助。申请条件(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发证时间为2017-2019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9年)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三)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四)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的线上申报工作将于3月5日正式开始针对申报政策和系统填报中的常见问题小编为大家提供了完整的解答快来看看吧~申报政策相问题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的支持对象?支持对象指的企业为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以下,2019年度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在示范区范围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是指2019年度企业每月平均人数100人以下。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的补贴形式?本次小微企业研发补贴对企业2019年研发费用进行支持,采取后补助经费的方式,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度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包括哪些?小微企业研发费用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1)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与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一致,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2)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指企业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原价。对于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3)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小微企业研发补助标准是什么?(1)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在20-100万元的,按不超过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2)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3)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申报程序是什么?中关村管委会官网会发布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开放申报系统,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的方式。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并通过了2019年的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2020年的研发补贴?只要符合2020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同样会给予相关支持。有信用记录异常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小微研发补贴?小微研发费用申报审核过程中,将对企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两年内(2018年和2019年)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予支持。通过审核的企业,在拨款过程中企业帐号发生变更,该如何处理?企业需要将公司的开户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变更说明(加公章),将以上所有材料寄送到管委会备案。申报单位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注销或迁出北京的怎么办?申报单位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注销或迁出北京的,终止申报资格。在款项拨付过程中注销或迁出北京,终止拨付。申报公司是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高新企业,在提交附件时需提交哪个证明材料?如果企业既是村高新又是国高新企业,企业只需提交村高新证书即可。国高新企业须注册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范围之内。如果企业只是国高新企业,但注册地不在一区十六园范围内,则不具备申报资格。企业是否在示范区范围内可咨询所属园区管委会。如果企业是村高新,则不受注册地的影响,直接提交村高新证书复印件即可。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的完整文件可以在哪里查看?企业请登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中关村)查询相关政策。2020年小微研发补贴项目的申报和以往有哪些不同?(1)优化线上申报系统和流程,对线上申报系统进行升级,优化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内容,确保各项研发费用数据与相关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并实现数据自动关联审核,提升企业政策申报的便捷性和易用性。优化审核流程,初审和复审全部在线完成,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2)审核通过的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小微研发项目除了资金支持外,还有哪些政策支持?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人才招聘、专业服务、行政办公等方面的需求,主动与孵化器、云、在线办公、在线招聘、IT技术在线学习、线上法务或财务服务、检验检测等平台类服务商进行沟通,争取其为享受政策的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服务优惠,逐步打造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服务包,进一步降低成本。系统填报相关问题企业在填报后如果发现有数据、票据等漏填,填错或者审核机构在审核里发现企业所填写的数据、票据等有误,是否会退给企业重新提交?企业在填写及上传附件前,务必核对所有填报所有内容项,核对无误后再确认申报。一经提交系统,审核机构按照企业已经提交的数据作为最终数据, 不再退回补充。申报系统中提到的上一年度指的是哪一年? 本年度指的是哪年?申报系统中提到的上一年度指的是2019年度,本年度指的是2020年度。关于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如果企业做账凭证是以公司为单位,是否只提供工资社保公积金清单(盖章)即可?是否还要提供企业做账凭证呢?关于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需要提供每位研发人员工资银行回单、企业做账凭证以及研发人员每人每月的实发工资数。如果银行回单是公司为单位的表格,企业则需将每个研发人员的详细明细单独列出。关于研发人员差旅费:如果有做账凭证将两人或者多人差旅费合并处理的情况,请问也是按照人员姓名重新计算费用并重复上传票据吗?研发人员差旅费需要拆分开单个人重新计算。CEO 的劳动合同甲方是集团公司,但是职位写的是申报企业的CEO,这个还需要提交什么补充证明么?申报企业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EO不属于研发岗, 不得计入研发人员工资部分。申报企业的3个技术骨干,是集团公司下派下去的,劳动合同也是集团公司的,他们3个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呢?首先需要企业明确这三个技术骨干的工资以及相关产生的费用是由哪个主体来负担,如果负担的主体不是申报企业主体,这部分费用不予以支持。 如果负担的主体为申报企业主体,这部分费用需要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填报系统时,是否需要填写企业账上“研发支出”科目列示的每笔费用?申报该项目时,请登录填报系统,依据系统提示填报各项支出。每个科目金额可以是相关研发费用的汇总数,但须在附件内上传单笔金额明细,并提交每笔金额的证明材料。研发人员工资是按年填写吗?研发人员工资按照总额填写,单据要上传银行回单、企业做账凭证(工资单)以及研发人员每人每月的实际金额。小微研发申报里面,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中五险一金只统计个人部分吗?还是公司缴纳的部分也要一起统计? 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中五险一金是公司及个人缴纳的全部,缴纳清单要加盖公司公章。公司代个人缴纳部分放入工资总额里面,五险一金是填写研发人员在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研发费用清单中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经费支出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项目,是二选一模式吗?即根据自身情况选填其中一项?研发费用清单中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经费支出指的是研发专用固定资产 。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项指的是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研发费用清单中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的折旧费指的是什么?研发费用清单中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的折旧费是指研发专用固定资产设备的折旧费。有关研发人员工资的填报要求是什么?研发人员工资属于研发费用,每个研发人员的人工费要单独核算。研发人员以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确定的岗位为准。每个研发人员都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1)研发人员劳动合同;(2)所填报每个研发人员的2019年12个月的财务做帐凭证和银行回单;(3)所填报每个研发人员的2019年12个月的社保做帐凭证和社保回单;(4)如果研发人员的做帐凭证及回单是以公司为单位的, 企业在填报时需将研发人员的花名册, 以及每个研发人员,每个月每个人的明细表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社保,或工资附件栏中。系统上传材料及填写常见问题1. 需要有充足的辅证材料证明相关现金支票是实际用来发放研发人员工资。以支付宝,微信或现金形式放发的工资不予以支持。2. 员工的社保通过挂靠第三方代理公司缴纳的,需企业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协议。同时,企业提供的研发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必须与第三方付款回单和社保证明的人员名单相对应。3. 除合同外,企业必须要提供相应发票。4. 系统“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这部分,需要提交2019年度 “在职研发人员人工费”相关材料,标星号的都是必填项。5. 研发费用资金申报不需专项审计,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6. 小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资金每一项金额都是汇总金额,附件上传单笔金额,单笔金额要与所填的汇总金额相对应。7.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说明在每一个具体填报的页面内均有显示。无特殊说明的,都是填写2019年度金额和数据。8. 公积金相关材料必须要显示企业名称。9. 无法提供社保单据的离职研发人员无法计入研发费用内。10. 如果申报相关费用,必须上传相关附件。11. 所申报的研发费用资金总额要与提供的发票及凭证对应。12.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附件要求详见填报页面注释。13. 租用合法且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科研性用房支出才能纳入支持范围,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不予以支持。14. 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支持范围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以发票时间为准。发票期在2019年12月以后的,不计入本资金申报费用,企业可在明年进行申报。15. 用于研发的房屋租金可在“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建筑物”科目中填报。研发和生产共用的,按照研发使用的面积占比对租金进行分摊。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不予以支持。房租发票内容只可为:房租。房租的发票内容为服务费等不予认定。2019年已申报小微补贴项目,但未通过审核的常见问题原因汇总1. 2018年及2019年涉及有征信问题的企业。2. 研发费用审核后不足20万元的企业。
最近,智为铭略后台收到客户咨询“苏州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有多少”?智为铭略小编想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本身而言,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研发费用补助这一说法。即:研发费用补助并不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符合研发费用补助申报要求,就可以申报。智为铭略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研发费用补助相关的政策要点如下,供苏州相关企业参考:一、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政策要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要点:“1、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企业当年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三、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要点:“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 2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研发费 用增长额 6%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四、《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细则(2018)》政策要点:“对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按照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后补助。1、对经确认的新注册科技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一定金额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费用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年;2、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业,项目立项第二年给予一次性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费用的20%,上限不超过20万元;3、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项目立项第二年给予一次性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备案研发费用的20%,省级研发机构上限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研发机构不超过200万元。各类研发机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贴。4、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的企业,按照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增长情况,给予相应的后补助:企业备案的年度研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下部分(含10%)给予5%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10%-20%部分(含20%)给予8%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20%-30%部分(含30%)给予12%的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超30%部分给予15%的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后补助上限不超过500万元。5、以上四类后补助资金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兑现。”五、关于印发《相城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政策要点:“对连续两年及以上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按照年度研发费用增长情况给予后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下(含10%)、10%~20%(含20%)、20%~30%(含30%)、30%以上的分别给予5%、8%、12%、15%的补助,同一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对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入库次年起,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另行给予研发后补助。”
相城区的各类科技研发企业注意啦!相城区2019年度的企业研发费用增长后补助开始申报啦!智为铭略小编总结了最全面的申报指南,相城区企业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快来查看吧:一、申报对象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相城区登记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2、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28日(周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三、补助标准1、对连续两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且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6%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2、对连续两年及以上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按照年度研发费用增长情况给予后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下(含10%)、10%~20%(含20%)、20%~30%(含30%)、30%以上的分别给予5%、8%、12%、15%的补助,同一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相城区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补助标准1和补助标准2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有很多企业人员觉得自家企业规模也不小,各方面都是比较好的,所以科技项目也可以自己申报,反正网上有的是模板,只要拿过来直接用就可以了。其实,如果没有申报经验,辛辛苦苦交出去的材料很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退回的,今天智为铭略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如果企业自己申报江苏省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可能会存在的情况:1、企业很少申报项目,对过程和项目申报书不熟悉,没有思路和整体规划。2、对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对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以为是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的,结果是表面上符合了政策的条件,事实上是很明显的充数,专家一看就知道该企业不合适。3、耗费大量精力和人力:申报材料由企业自行撰写,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企业还需要自行递交材料、备案、办理流程。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专门的部门去负责该项目,导致申报的准备过程中可能耗费大量的精力和人力,也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率和效果。4、江苏省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也不只是一个一个条件拼凑这么简单的相关材料都需要围绕企业研发活动所属领域去撰写。稍微不留意就很容易前后矛盾,一个小小错误就可以让专家的评分很低,导致无法通过。5、成功率低:科技项目申报对于材料的质量要求也是逐年提高,有很多企业申报人员辛苦完成的材料因各种问题被地方科技局打回票的也时有发生,有的问题有可能是不可逆的,从而企业错失了一年的申报时机,也浪费办理项目所涉及到的审计费等。6、很多企业财务人员自己在网上找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专项审计报告模板范本。殊不知,网上关于专项审计报告的模板很多,但是你仔细观察下会发现99%的专项审计报告的模板其实是不能用的,不是缺这项内容就是少了那项内容。如果企业找了代理机构,有专业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具有权威性的审计报告,项目工程师还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用专业的角度对企业材料提出建设性意见。
江苏省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奖励金额是以科技厅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和省级奖励资金规模进行计算、编制奖励方案的。除此之外,智为铭略整理出其他有关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奖励需要注意的几项事项如下,供相关企业参考:1、企业获得的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应用于科技创新活动,并按会计核算要求实行单独核算,切实加强使用管理。2、企业获得的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开展后续管理。如涉及当年取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应及时上报省级税务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追回已下拨的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各地科技部门对税务机关转请的研发项目出具鉴定意见为“不符合规定”,且该项目当年取得了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应及时上报省级科技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追回已下拨的企业研发奖励资金。4、企业应当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申报的相关责任。5、企业取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后被有关部门核查确定所属年度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应主动向当地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接受相关处理。6、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提请同级政府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