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落户遇阻等相关话题,引发关注。8月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就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享受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问题,向黑龙江省领导提出质疑。该名网友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在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的同等政策。对此,哈尔滨市政府8月31日回复称:“《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硕士是全日制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暂不享受此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遇阻?多地回复除哈尔滨外,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已有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类似问题。江西南昌:申报对象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日前,有网友反映南昌“人才10条”排斥非全日制研究生:南昌市不久前发布的《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前后共有十余次提到了“全日制”,却未提及“非全日制”学历。对此,南昌市相关部门回复称:“此意见为奖励性政策,申报对象要求为落户南昌的全日制毕业生。未尽之处,敬请谅解。”河南焦作: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规定范围7月30日,有网友提问,非全日制硕士是否与全日制硕士享受同等人才补贴。8月17日,焦作市政府办公室答复称,“焦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生活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已与网友本人电话沟通过,目前,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列。”河南商丘:已落实政策,欢迎报考7月17日,有网友给商丘市领导留言,“希望今年能够把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8月26日,商丘市委督查二室回复称:“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 ”上述留言中涉及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光明日报评论:请跳出刻板印象9月1日,光明日报就此事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一看应聘员工学历里有“非全日制”几个字,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有抵触情绪,甚至普遍不认可。毕竟在他们的传统印象里,只要学历一跟“非全日制”挂钩,就意味着相关应聘员工的“含金量”大打折扣。再者,就现实而言,某些非全日制的相关考试,爆出作弊泄题乱象,相关教育培养体系水平也参差不齐,给社会留下一种非全日制“都不靠谱”的观感。但刻板印象再重,也不能脱离基本的事实。首先,“非全日制”的学历,从专科到博士研究生都存在,此事所涉及到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不同于以往的在职研究生,而是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属于统招统分计划。无论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是全日制研究生,都是相同的初试和复试,相同的录取分数线,进校以后,也是相同的培养教育体系和培养质量,学历学位证书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这种背景下,部分高校的硕士招生也随之做了调整。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推免生,而统招研究生统一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此调整更换,更是在验证一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区别已不大。因此,招聘歧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就不只是刻板印象的问题,也缺乏对基本事实的了解,暴露了相关单位人力部门在政策信息了解方面还存在漏洞。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摄图网)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基于这条《通知》,再来看当地的回应,虽然承认错误,但那一句“不了解”过于轻飘飘。最后也仅仅是对应聘考生表达歉意,并以考试已过为由匆匆收场,没有采取实质性举措来捍卫应聘考生的正当权益。这样的道歉,难以服众,想必也难以抚慰那位无法参与招聘的网友。其实,现在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不仅存在于社会招聘上,也存在于相关大学象牙塔之中。虽然招生和毕业标准都一样,但有的学校在奖学金、出国机会等方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还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比如,一个非全日制学生,即使考了第一名,也拿不到任何奖学金,这也有“歧视”之嫌。当下,推动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权”,符合教育趋势,也是非全学生们的内心诉求。所谓“同权”,既要表现在社会招聘的“非歧视”上,也要表现在高校的具体培养对待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出现,本是响应产学结合,给工作的人提供优质学习机会的方式,若最后与“歧视”二字相伴,成为相关学子的羁绊,就与初衷相违背了。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光明日报等【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为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通知》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通知》要求,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此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澎湃新闻记者 韩雨亭9月4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针对近期社会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歧视问题,在回应澎湃新闻时明确指出,“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针对教育部的回应,已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王哲(化名)内心既高兴,又忐忑。“今后是否还会存在隐性歧视问题呢?”王哲对澎湃新闻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曾有过一段不愉快的经历。2019年3月,他报名参加了山东省“优选选调生”,在笔试面试阶段名列前茅,终因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被认定为“在职”学历,无法参加政审。王哲的故事不是孤例,近年来陆续毕业的成千上万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目前都在不同程度地承受因改革带来的转型“阵痛”。 笔试面试第一名,却被刷下来了2016年12月,刚从福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的王哲参加全国研究生联考,他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是人大。2017年3月,他到人大参加研究生复试,复试一共2天,有一天上午,人大法学院召开非全日制研究生说明会,反复强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会和全日制一样,师资和课程都会一视同仁。那次复试下来,他综合考试成绩并不理想,几天后,人大法学院通知他可调剂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由于人大是他理想的大学,他接受了调剂。2017年9月,他被正式录取为一名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是国家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首批受益者。”王哲说。的确如此。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上述通知称,从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起初,王哲也担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不被用人单位承认,但当他看见教育部发布的通知后也就放心了。在人大读研期间,他努力学习,成绩优异,连续两年荣获一等奖学金。2019年6月28日,他以优异的成绩从人大毕业,荣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如此优异的学习成绩,仍难以抵消作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带来的尴尬。在人大读研期间,除了没有配备学校宿舍,他从未感觉和全日制研究生有任何差异。“我们那年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都统一划线,乃至进入面试和复试分数线都一样。”王哲说。“我的档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都转入学校了。”在读研期间,王哲发现针对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人大的确做到一视同仁,所有学生一起上课和考试。最让他感到满意的是,人大拥有一套强大的选课系统,每名学生都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研究方向去选课,上课时间可选在工作日的白天上课,也可选在晚上或周末上课。“由于部分教授白天日程很忙,只能在晚上或周末授课,从来都是座无虚席。”王哲说,他很珍惜为期两年的学习机会,因此格外努力。转眼两年的研究生学习即将结束,摆在他面前的便是择业,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法官。2019年2月,山东省对外发布了《2019年山东省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计划招收375名定向选调生。王哲也在学校网站看到了这份公告,他发现该公告的职位列表中显示有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正计划招收1名选调生,他当即决定报考。在正式报考前,他还特别注意到该公告通篇没有要求全日制毕业生,只将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未列入选调范围。“我读研期间没社保,没工作,肯定不算在职,我有《派遣证》,档案也进入到了学校,肯定不是定向,更不是委培,所以就报考了。”王哲说,山东“优选选调生”有一套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首先要提交纸质《报名表》交给学校,由学校来移交至山东省相关部门予以复核,复核后才有网上报名资格。“前期报名很顺利,笔试我是第二名,但第一名放弃了,我替补成为第一名,笔试成绩只比第一名低了一分,面试时,我以绝对优势获得第一名,比第二名足足高了6分。”王哲说,面试结束后,他被列入考察范围名单,但到了政审阶段,山东方面派人到学校进行政审。“那批政审名单已把我给排除了。”王哲说,自始至终山东方面均未明确告知具体原因。“我在笔试和面试的表现都很优秀,所以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应该是唯一原因。”王哲说,此事一度让他产生极大挫败感,开始曾想用行政诉讼方式讨一个说法,后因时间安排不过来,只好作罢。如今,王哲已到一家央企上班,起初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也对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证明表示不理解,但经他仔细说明后也就予以认可。“最关键的是我有一张《派遣证》,这就说明一切了。”王哲说。 处境尴尬的“编外学生”目前正在南京理工大学就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张伟(化名)在校园内已感受到了歧视和偏见。2016年7月,张伟从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毕业后,被赵县第一中学聘为代课老师。根据学校规定,他要一年后才能转为正式事业编制,考虑到当地经济和社会环境不利于自身发展,他还是决定离开赵县,而报考研究生是最好的方式。2017年12月,他参加了全国研究生联考,第一志愿填报的是北京师范大学,但因他考试成绩距离该校340分的录取线“只差了一分”,最后被调剂成南京理工大学一名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入学不久,他就感受到学校针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管理上的差别对待。“我们没有住宿,没有医保,节假日无法享受学校福利,选课总是最后才知道消息,不能评奖学金,更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张伟对澎湃新闻称,学校的差别对待影响了他对校园美好生活的感受。“犹如一场孤独的学习之旅。”张伟说,由于无法正常参与学校的生活,让他对学校少了一种认同感。最关键的是,由于学校管理细节上的差别对待,致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之间的社交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我记得有次老师让一位全日制的同学负责收作业,我主动添加他的微信,方便传输作业,当得知我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后,他未通过我的微信,只留了电子邮箱。”张伟说,很明显对方不想和他有任何交往。“只要在管理中进行分群,自然会产生歧视和偏见。”张伟说。今年刚从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王勇(化名)也感觉自己像是学校的“编外学生”。“学校课程安排没任何差别,但细节还是有差异。”王勇对澎湃新闻称,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该校的助学岗位,不让参加学校组织的部分活动和比赛。“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把我们分成了两类人?我们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样都是统招生,部分调剂过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甚至比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分数还要高,但为何学校和部分学生还是不太接纳我们呢?”王勇说,从当前学校招生比例来看,绝大多数还是全日制研究生,而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不高,因此他们的声音和生存状态极容易被学校忽视。在他看来,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再三强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只是入学和学习方式上的差异,但因没有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引导,故而造成了今天非全日制研究生群体的尴尬处境。“表面上看‘非全日制’没什么,但实际上却产生很多矛盾、纠纷和人为对立。”王勇称,即使在平常社交场合,也会有人用异常的眼光来看待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群体。张伟认为,不认可非全研究生的应届生身份,本质上源于认为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之前单证硕士一样。传统上以《派遣证》来识别应届生身份,而实际中很多学校规定不一,有的学校甚至不给非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派遣证》,这影响了很多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识别。“有的学校领导都不能正确认识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还在用在职硕士的名称发文件,搞歧视。”张伟称。在学校期间受到差别对待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步入社会同样面临歧视和偏见。隐性的歧视依然存在作为南京理工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张伟读研期间比一般全日制研究生更加努力。“我有四五科的考试成绩名列第一、第二名,很少有科目考试成绩跳出前五名,最差也没超出前10名。”张伟对澎湃新闻称。如此优异成绩并未帮助他获得用人单位赏识。今年疫情期间,他参加各种网上举办的毕业生双选会,用人单位一旦听说他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最标准答复是“下次再沟通”,从此了无音讯。他先后给十多家用人单位投放简历,剧情和结局都一样,这极大打击他在求职道路上的信心。“我想以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去应聘中学教师,可能都没资格了。”张伟对澎湃新闻称,用本科学历去寻找工作,或许还相对容易。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同于在职研究生的定见已根深蒂固,是造成事业单位、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招聘员工时不敢“冒险”的根本原因。张伟认为,2019年12月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未对职称评定、内部晋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遴选与考调、人才引进和补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等作出相应规定,包括政策无具体监督执行部门,学生投诉往往推诿扯皮,难以落实。从而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预留很大操作空间。“无问责规定,导致各地各部门有恃无恐,信访投诉后依然如故。”一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对澎湃新闻称,国家相关部门唯有统一研究生教育质量,不在学历证书上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方可根本解决。面对社会各个层面的偏见,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决定站出来,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出声音,厘清事实。学习之余,王勇是微博账号“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运营管理员,主要承担刊登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误解。这个微博账号约有10名运营成员,他们都是来自于各所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张伟也是一个法学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微信群的管理员,加入者已达两百多人。他说,已有多个学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建立微信群。“起初建群主要为了发布和分享工作信息,哪个单位不歧视,我们就会把它分享出来仅供参考。”张伟说,目前大家发出声音并不为争取特殊利益,只是希望能保障最基本的合法利益。“现在很多地方人社局的领导都知道我是谁了。”王勇说,他时常和各地方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打电话沟通,给对方普及相关政策和知识,但通常对方都会消极推诿。“我希望他们发布招聘时严格落实五部委的文件,不能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设置全日制条件,他们要么说已招聘公告已发布,无法修改,要么说下一次修改,可到下一次发布招聘公告时,仍然要求全日制毕业生。”王勇说,根本原因是事业编制岗位的竞争太激烈了。“一个事业编制的岗位,往往会有几百人报名。”张伟说,在如此严峻的就业情势之下,若国家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歧视就难以避免。他认为,虽然教育部近日针对媒体的回应起到正面作用,但全国各地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隐性歧视依然会长期存在,包括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表中设置非全日制选项,如果应聘者勾选,极有可能无法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近期,张伟正在全身心准备毕业论文答辩,他尽量不去想找工作的事了。“我已经没什么信心了。”张伟说。去年报考山东省“优选选调生”的王哲,尽管如今已是一家央企上班,但他并未放弃当法官的理想。“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正在想通过别的方式实现理想。”王哲说。
据报道,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对此,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经调查,当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由于不了解教育部等五部门今年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的情况。当前,杭锦旗招聘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鉴于考试工作组织程序的严密性,已不能够重新组织报名,对给网友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听上去,当地的态度很诚恳,但是,此事不能就此结束。要消除学历歧视,必须动真格启动问责,否则,一句道歉就能应付过去,谁还会把公平就业当回事?招考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负责人员不了解有关政策是一种失职。而且,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并非新规,而是四年前就有规定明确的。2016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就业权益保护”,“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如何理解“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眼下有地方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区别对待,设置不合理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果一句招考已结束、报名工作已结束,就把提出质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打发掉,那“不得”二字,对具体招录工作起不到任何约束,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切实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对此事的处理应该是,至少对还没有举行考试的招考工作,重新组织报名,对违规现象严肃纠正,另外还应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当下,还有一些社会舆论支持“全日制研究生就应该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因此消除学历歧视,还必须两手抓:一手抓教育质量保证,确保不同教育形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一致;一手抓公平就业,把就业权益保护做到位。来源 光明网编辑 胥芬芳编审 杨仪 李劼
只因毕业证书上有“非全日制”四个字,不少硕士研究生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近日,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话题持续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的现象,为此郑重道歉。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并非新规,而是四年前就有规定明确的。但在执行上,却还有一段路要走。维护公平的就业求职环境,需要用人单位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对于同等学历求职者而言,不应再设置“非全日制”这扇“玻璃门”。教师招聘歧视非全日制学历?内蒙古鄂尔多斯官方致歉据报道,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近年来均存在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包括人才落户困难、入职被拒、就业受歧视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这些留言中有部分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解答,有的则尚未有正式回复。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而国家在今年的2月14日就下文《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是无法正视统招非全日制学历,不能保证统招非全日制的就业,略感心寒。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后回应道,对于网友反映的关于杭锦旗、准旗招聘教师时不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的问题,我们向相关旗区进行了了解,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由于不了解教育部等五部门今年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表示,当前,准旗招聘考试已经结束,杭锦旗招聘考试报名工作也已结束,即将开考,鉴于考试工作组织程序的严密性,已不能够重新组织报名,对给网友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无独有偶,今年3月,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某非全日制考生在2020年海南中学公开招聘中,已进入体检程序,但后却被取消资格。此后,海南中学在回复中表示,系当事人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全日制教育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并称是工作人员在审核招考资质时的失误,以致当事人参加笔试面试并进入体检环节,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并不存在。“非全”研究生:仿佛读了个“假硕士”作为西北某大学2017级“非全”硕士研究生,小曹在求职时发现许多岗位自己都不能报考。“找工作时发现,约一半以上的国企、银行还有人才引进政策中,都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让小曹大感困惑:“同样是统招统分的在读研究生,非全日制的为啥就不被承认呢?”和小曹情况类似,华北某双一流大学2017级“非全”研究生小贺在校园招聘中也遇到了许多“门槛”,有的用人单位不将其视为应届毕业生,有的单位提出只有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才允许入职。小贺说:“我考研时的综合成绩高于全日制的录取分数线,因为觉得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既能提升知识水平,还能提高实践能力,所以选择非全日制,没想到找工作时遇到这么多限制。”2019年,“非全”研究生小马通过激烈竞争,考取了国家某事业单位。但在入职一周后,单位告知他无法办理入职手续。因为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不认可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无法为小马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开始工作的小马只得离职,再次投入到找工作的大潮中。华北某大学“非全”研究生小庄谈及报考“非全”更是唏嘘不已。“我在考研时也获得了全日制的复试资格,因为有工作所以选择了非全日制。最近,我就职的市属事业单位要转编制为省属编制,要求必须是全日制硕士才能转编,我现在特别后悔。”教育部通知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第一批“非全”研究生在去年和今年陆续毕业,但在求职时却遇到重重阻碍。许多“非全”研究生表示,他们以本科生的学历找工作还容易些,努力考取的硕士学位竟成了找工作的绊脚石,仿佛读了个“假硕士”。用人单位:同样标准,为何不去读全日制?也有学校力挺:禁止歧视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曾多次印发文件,要求保障就业公平。然而现实中,这一要求落地困难。西部某国企的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在受访时说,即使招聘通知写明招录“统招统分毕业生”,在面试等环节还是会淘汰掉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是担心招进来后上级部门审核通不过,浪费招人指标。某大型国企人力资源部门的谭先生坦言,听说“非全生”是这两年国家针对研究生教育,新分的类别,“我们理解是非全日制等于非脱产,和以前的‘在职研究生’不一样吧。”“这两年招生,确实遇到不少非全日制研究生。”谭先生说,专门讨论过,但还是婉拒了。“学生解释,培养方式、课程及毕业答辩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你不去读脱产,还要选择非全日制?”即使学生和学校相继出面解释,作为用人单位,谭先生认为,学历依然是硬性指标。由于“非全”研究生就业难的现状,有些院校开始考虑暂停“非全”招生。西北某大学的研究生管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社会认可度低,毕业生就业难以得到保障,给学校的就业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加之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难以协调一致,学校计划取消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招生,同时要求必须有工作的人员才能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非理性歧视,也有高校在校招上出台了相关文件给他们“撑腰”。8月28日,电子科技大学发布针对研究生的“用人单位2020年秋季线下校园招聘指南”,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发布就业信息时包含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招聘信息。电子科技大学发布针对研究生的“用人单位2020年秋季线下校园招聘指南”无独有偶,据悉,北京化工大学在今年年初也发布过类似的通知,要求到校参加宣讲招聘或在本校研招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不能对求职者有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的歧视行为。而在河南商丘,官方表示已经落实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并欢迎优秀学子回报家乡。专家声音:高校要坚持人才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16 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招统考,培养单位要坚持同一标准、同等质量,尤其指出二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字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学历是求职者的敲门砖,也是用人单位的“用人试纸”。对于求职者而言,长期的“测试”并非囿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字面上的区别。法律既然赋予了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自设非法门槛,必然会受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职者的不满。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实际上,大学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学习考核上是有差异的,相对的比全日制标准放得宽一点。从这个层面理解,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客观事实使社会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可度低于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用人单位是基于客观事实,考虑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客观能力上的差距,这不能算是就业歧视。”储朝晖分析,如何看待“就业歧视”,与用人单位怎么把握度有关,如果没有依据,白纸黑字将“非全生”排除在外,根本不进入程序,这算是就业歧视。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简单来说,我国社会还普遍存在以招生门槛看学历含金量的“学历价值观”,而大学不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把关,又进一步加剧这一认识。“本来,非全日制培养模式,为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多元选择,而学历歧视,无疑阻碍多元选择。”熊丙奇说,消除社会的学历歧视,破除唯学历论,需要用人单位重视人才质量,而要让用人单位做到这一点,每所高校必须坚持人才培养标准,严把质量关。封面新闻综合 周琴 资料据澎湃新闻、光明日报、半月谈、潇湘晨报、东南网等
9月4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针对近期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歧视问题,在回应澎湃新闻时明确指出,“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针对教育部的回应,已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王哲(化名)内心既高兴,又忐忑。“今后是否还会存在隐性歧视问题呢?”王哲对澎湃新闻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曾有过一段不愉快的经历。2019年3月,他报名参加了山东省“优选选调生”,在笔试面试阶段名列前茅,终因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被认定为“在职”学历,无法参加政审。王哲的故事不是孤例,近年来陆续毕业的成千上万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目前都在不同程度地承受因改革带来的转型“阵痛”。笔试面试第一名,却被刷下来了2016年12月,刚从福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的王哲参加全国研究生联考,他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是人大。2017年3月,他到人大参加研究生复试,复试一共2天,有一天上午,人大法学院召开非全日制研究生说明会,反复强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会和全日制一样,师资和课程都会一视同仁。那次复试下来,他综合考试成绩并不理想,几天后,人大法学院通知他可调剂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由于人大是他理想的大学,他接受了调剂。2017年9月,他被正式录取为一名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是国家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首批受益者。”王哲说。的确如此。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上述通知称,从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起初,王哲也担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不被用人单位承认,但当他看见教育部发布的通知后也就放心了。在人大读研期间,他努力学习,成绩优异,连续两年荣获一等奖学金。2019年6月28日,他以优异的成绩从人大毕业,荣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如此优异的学习成绩,仍难以抵消作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带来的尴尬。在人大读研期间,除了没有配备学校宿舍,他从未感觉和全日制研究生有任何差异。“我们那年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都统一划线,乃至进入面试和复试分数线都一样。”王哲说。“我的档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都转入学校了。”在读研期间,王哲发现针对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人大的确做到一视同仁,所有学生一起上课和考试。最让他感到满意的是,人大拥有一套强大的选课系统,每名学生都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研究方向去选课,上课时间可选在工作日的白天上课,也可选在晚上或周末上课。“由于部分教授白天日程很忙,只能在晚上或周末授课,从来都是座无虚席。”王哲说,他很珍惜为期两年的学习机会,因此格外努力。转眼两年的研究生学习即将结束,摆在他面前的便是择业,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法官。2019年2月,山东省对外发布了《2019年山东省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计划招收375名定向选调生。王哲也在学校网站看到了这份公告,他发现该公告的职位列表中显示有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正计划招收1名选调生,他当即决定报考。在正式报考前,他还特别注意到该公告通篇没有要求全日制毕业生,只将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未列入选调范围。“我读研期间没社保,没工作,肯定不算在职,我有《派遣证》,档案也进入到了学校,肯定不是定向,更不是委培,所以就报考了。”王哲说,山东“优选选调生”有一套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首先要提交纸质《报名表》交给学校,由学校来移交至山东省相关部门予以复核,复核后才有网上报名资格。“前期报名很顺利,笔试我是第二名,但第一名放弃了,我替补成为第一名,笔试成绩只比第一名低了一分,面试时,我以绝对优势获得第一名,比第二名足足高了6分。”王哲说,面试结束后,他被列入考察范围名单,但到了政审阶段,山东方面派人到学校进行政审。“那批政审名单已把我给排除了。”王哲说,自始至终山东方面均未明确告知具体原因。“我在笔试和面试的表现都很优秀,所以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应该是唯一原因。”王哲说,此事一度让他产生极大挫败感,开始曾想用行政诉讼方式讨一个说法,后因时间安排不过来,只好作罢。如今,王哲已到一家央企上班,起初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也对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证明表示不理解,但经他仔细说明后也就予以认可。“最关键的是我有一张《派遣证》,这就说明一切了。”王哲说。处境尴尬的“编外学生”目前正在南京理工大学就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张伟(化名)在校园内已感受到了歧视和偏见。2016年7月,张伟从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毕业后,被赵县第一中学聘为代课老师。根据学校规定,他要一年后才能转为正式事业编制,考虑到当地经济和社会环境不利于自身发展,他还是决定离开赵县,而报考研究生是最好的方式。2017年12月,他参加了全国研究生联考,第一志愿填报的是北京师范大学,但因他考试成绩距离该校340分的录取线“只差了一分”,最后被调剂成南京理工大学一名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入学不久,他就感受到学校针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管理上的差别对待。“我们没有住宿,没有医保,节假日无法享受学校福利,选课总是最后才知道消息,不能评奖学金,更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张伟对澎湃新闻称,学校的差别对待影响了他对校园美好生活的感受。“犹如一场孤独的学习之旅。”张伟说,由于无法正常参与学校的生活,让他对学校少了一种认同感。最关键的是,由于学校管理细节上的差别对待,致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之间的社交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我记得有次老师让一位全日制的同学负责收作业,我主动添加他的微信,方便传输作业,当得知我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后,他未通过我的微信,只留了电子邮箱。”张伟说,很明显对方不想和他有任何交往。“只要在管理中进行分群,自然会产生歧视和偏见。”张伟说。今年刚从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王勇(化名)也感觉自己像是学校的“编外学生”。“学校课程安排没任何差别,但细节还是有差异。”王勇对澎湃新闻称,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该校的助学岗位,不让参加学校组织的部分活动和比赛。“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把我们分成了两类人?我们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样都是统招生,部分调剂过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甚至比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分数还要高,但为何学校和部分学生还是不太接纳我们呢?”王勇说,从当前学校招生比例来看,绝大多数还是全日制研究生,而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例不高,因此他们的声音和生存状态极容易被学校忽视。在他看来,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再三强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只是入学和学习方式上的差异,但因没有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引导,故而造成了今天非全日制研究生群体的尴尬处境。“表面上看‘非全日制’没什么,但实际上却产生很多矛盾、纠纷和人为对立。”王勇称,即使在平常社交场合,也会有人用异常的眼光来看待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群体。张伟认为,不认可非全研究生的应届生身份,本质上源于认为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之前单证硕士一样。传统上以《派遣证》来识别应届生身份,而实际中很多学校规定不一,有的学校甚至不给非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派遣证》,这影响了很多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识别。“有的学校领导都不能正确认识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还在用在职硕士的名称发文件,搞歧视。”张伟称。在学校期间受到差别对待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步入社会同样面临歧视和偏见。隐性的歧视依然存在作为南京理工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张伟读研期间比一般全日制研究生更加努力。“我有四五科的考试成绩名列第一、第二名,很少有科目考试成绩跳出前五名,最差也没超出前10名。”张伟对澎湃新闻称。如此优异成绩并未帮助他获得用人单位赏识。今年疫情期间,他参加各种网上举办的毕业生双选会,用人单位一旦听说他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最标准答复是“下次再沟通”,从此了无音讯。他先后给十多家用人单位投放简历,剧情和结局都一样,这极大打击他在求职道路上的信心。“我想以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去应聘中学教师,可能都没资格了。”张伟对澎湃新闻称,用本科学历去寻找工作,或许还相对容易。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同于在职研究生的定见已根深蒂固,是造成事业单位、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招聘员工时不敢“冒险”的根本原因。张伟认为,2019年12月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未对职称评定、内部晋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遴选与考调、人才引进和补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等作出相应规定,包括政策无具体监督执行部门,学生投诉往往推诿扯皮,难以落实。从而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预留很大操作空间。“无问责规定,导致各地各部门有恃无恐,信访投诉后依然如故。”一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对澎湃新闻称,国家相关部门唯有统一研究生教育质量,不在学历证书上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方可根本解决。面对社会各个层面的偏见,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决定站出来,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出声音,厘清事实。学习之余,王勇是微博账号“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运营管理员,主要承担刊登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误解。这个微博账号约有10名运营成员,他们都是来自于各所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张伟也是一个法学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微信群的管理员,加入者已达两百多人。他说,已有多个学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建立微信群。“起初建群主要为了发布和分享工作信息,哪个单位不歧视,我们就会把它分享出来仅供参考。”张伟说,目前大家发出声音并不为争取特殊利益,只是希望能保障最基本的合法利益。“现在很多地方人社局的领导都知道我是谁了。”王勇说,他时常和各地方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打电话沟通,给对方普及相关政策和知识,但通常对方都会消极推诿。“我希望他们发布招聘时严格落实五部委的文件,不能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设置全日制条件,他们要么说已招聘公告已发布,无法修改,要么说下一次修改,可到下一次发布招聘公告时,仍然要求全日制毕业生。”王勇说,根本原因是事业编制岗位的竞争太激烈了。“一个事业编制的岗位,往往会有几百人报名。”张伟说,在如此严峻的就业情势之下,若国家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歧视就难以避免。他认为,虽然教育部近日针对媒体的回应起到正面作用,但全国各地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隐性歧视依然会长期存在,包括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表中设置非全日制选项,如果应聘者勾选,极有可能无法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近期,张伟正在全身心准备毕业论文答辩,他尽量不去想找工作的事了。“我已经没什么信心了。”张伟说。去年报考山东省“优选选调生”的王哲,尽管如今已是一家央企上班,但他并未放弃当法官的理想。“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正在想通过别的方式实现理想。”王哲说。来源:澎湃新闻
——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2021届高校毕业生预计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日前,教育部发文要求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其中,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12月1日《人民日报》)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争议向来不少。此则新闻一出,更是引来不少质疑:“凭什么?非全日制上课学时怎么能和全日制的相比?他们在读书上花的时间有全日制的多吗?配和全日制研究生比就业?”难道,非全日制真的“不配”吗?在笔者看来,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在就业中不应被歧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等于在职研究生,正因为人们将两者混为一谈,才有了非全日制研究生饱受歧视的现象。2017年之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可以拿到学位证(代表硕士学位)和毕业证(代表研究生学历),而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证。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样“双证”齐全,而“双证”上的区别仅为毕业证学习方式上的“非全日制”字样。其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相同,都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标准和培养标准,所以二者的“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证书的含金量自然也一样。与全日制相比,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实有着自身的独特优势。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很多都是专业型硕士,偏向于培养实践应用型人才,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更能结合实践,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工作当中。另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工作单位的联系更加密切,可以担任学界与业界沟通的桥梁,能够为导师的科研工作带来新的思路,推动大学的研究方向和社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进一步服务于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教育部规定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不过是想打破唯学历论的陈旧思想,给非全毕业生一个施展才华的入围条件,至于最终能否被用人单位录用,则完全靠学生自己的个人能力。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来说,如果真有真才实学,又何必靠一纸证书来取胜,与其抱怨政策,不如抓紧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用人标准也逐渐发生变化,名校的学历不再是铁饭碗,出国留学也不再是大公司“通行证”,个人能力、项目参与经历、工作经验都成为更加重要的选择标准。多所高校也在校园招聘会中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发声,教育部也在为他们呼吁。所以,社会看待他们的眼光应该改变,企业管理者的思维也应该与时俱进了。文/蓝键(广西大学)
记者|黎文婕数据显示,尽管考研竞争日趋激烈,非全日制专业却持续遇冷。根据调查结果,超过7成的考生并不愿意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46%的考生担心毕业后非全日制文凭不被就业单位认可。日前,中国教育在线发布《2019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虽然国家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同法律地位,但目前多数事业单位的招聘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随着2017年招收第一批列入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与关注。”近年来,研究生招生人数在逐年上升,在1978年,研究生招生10708人,到2017年招生数量超过80万人,40年间,招生数量增加了75倍。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只是在学习方式上有所区分,而在招生计划、招生录取、质量标准、证书管理等方面并无二致。 2017年,由于将非全日制纳入统考,研究生招生数量大幅增加,从59万人增长至72万人,博士招生从7.7万人增长至8.4万人。据《报告》,双一流启动后,高校发展进入新的竞争阶段,多所大学在稳定甚至缩减本科培养规模的同时,均大幅扩张研究生教育。从一流大学公布的2019年招生计划看,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有28所高校大幅增加了招生计划。其中,复旦大学从2017年开始增加招生计划1800人,达到5500人,其中招生计划中增加了非全日制学习方式。2018年招生计划与2017年基本持平,在2019年招生计划数又增加700人,达到6300人。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计划从2016年的3900人增加到5000人。2018年招生计划不变,2019年增加700人,达到5700人。然而,从调查来看,对于2017年非全日制纳入统考,统一标准,近半数考生认为对自己没有影响,不考虑非全日制。仍有近四分之一的考生不清楚该政策。虽然大量高校的非全日制专业招生靠调剂来完成,但调查显示,超过7成的考生并不愿意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文辉看来,非全日制遇冷主要是因为“部分公众对以往在职研究生的思维定式,在并未充分了解非全日制研究生内涵的前提下,主观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要求怀有疑虑。并且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这一新学位类型的认识往往滞后,与前些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推广一样,社会对其认可尚需时日。 ”《报告》称,从今年部分高校公布数据看,生源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招生单位很多非全日制专业出现缺额的现象,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北京邮电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中,大量专业的录取人数远远超过上线人数,说明招生基本上靠调剂来完成。其中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上线4人,录取108人,电子与通信工程上线3人,录取82人,软件工程上线2人,录取35人。中山大学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则没有招到人,测绘工程招生计划5人、环境工程招生计划15人、材料工程招生计划数10人、金融硕士招生计划数15人,化学工程招生计划数10人,但最终录取均为0人。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数基本持平。山东大学非全日制招生同样存在缺额情况,社会工作计划招生20人,录取6人,法律(法学)计划招生50人,录取13人,会计计划招生20人,录取8人,新闻与传播计划招生36人,录取8人,电气工程计划招生35人,录取11人。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副处长王征告诉界面新闻,”在研究生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长期以来边缘化、培训化和学术化倾向也深为社会各界所诟病,严重制约其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这种倾向和批评的背后,既有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 ‘认识误区 ’,也说明需要对这种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刻反思。 ”“加强非全日制学位的招生宣传工作势在必行。”周文辉则建议,一是要形成国家层面、院校层面、社会层面的联动机制,各自承担起相应的宣传责任,尽快普及社会对非全日制概念和内涵认知;二是要在招生考试之前通过招生宣讲、政策解读等方式,建立健全学费、奖助学金、户籍与档案、住宿、医疗、就业派遣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消除考生疑虑,释放积极信号;三是要推动各级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学位的认识和认可,共同为非全日制学生就业创造社会良性氛围。
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近日,一位网友留言称,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某地的教师招聘时,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当地官方快速调查确认事实后,已经发布通告表示道歉,但报名流程已经结束,无法重新组织报名。当地已经责令相关部门在今后招聘考试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相关政策,对相关人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博主“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希望自己账号有注销的那一天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会遭遇就业歧视?各种说法都有。但的确存在一个“抱团取暖”的特殊群体。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一位在微博上专门为遭遇就业歧视发声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主小法(化名),他是这个账号的第二任运营者,本身也是一位遭遇过就业歧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运营微博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有类似遭遇的小伙伴。小法分享了三位小伙伴的经历,一位在某中学招聘中获得了笔试第一名,但因为是非全日制研究生而被拒绝;另一位通过了某省考面试,但是在政审阶段因为部门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保持慎重的态度而拒绝;还有一位已经签约某电信公司,在入职后背调的时候因为非全日制而遭拒绝。这三位同学的经历和最近的“某中学拒绝非全日制研究生”事件何其相似,算不算就业歧视呢?谈到相关部门的道歉时,小法表示,态度的确诚恳,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效果,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监管、惩罚机制,很可能陷入一个无解的循环之中。“我们仅仅因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而错失一个好机会,有可能我们一生的命运就会发生改变。”小法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网络上有一部分人认为:“全日制还招不过来呢,不承认非全日制学历是正常现象。”小法表示,这个错误观点的根本其实在于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含金量上的误解。以往的非全日制确实存在要求相对较低的情况,但2017年国家改革之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考试招生上执行相同的标准,在教学培养上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含金量无高低之分,只是学习时间安排的不同。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小法认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歧视其实更多是偏见和误解。有招聘单位曾对小法回复:“你们是教育部改革后培养的第一批非全日制研究生,质量还有待观察”“非全日制的文函效力较低”。“很多招聘单位使用招聘自主权拒绝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有时候反而不如本科生好找工作。”小法说。“我特别希望注销自己的微博账号,因为那意味着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方面同权,在人才引进、住房、评职称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这个群体有了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小法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道歉不应是终点 2016年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统筹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统一组织实施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时隔三年,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就业歧视的现象发生?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他阐述了这种就业歧视现象背后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关于解决“非全日制”就业歧视的方法。针对此次“某中学拒绝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热点事件,熊丙奇表示,道歉不是处理问题的终点,应当设置问责机制,针对查证属实的学历歧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马上采取补偿措施,报名结束不是借口,应当重新组织报名。学生也应当树立明确的维权意识,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歧视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营造一种大家都在监督就业歧视的氛围,这样才能逐渐改变就业歧视。熊丙奇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这种学历歧视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社会舆论和用人单位的学历歧视观念。有些人观念中把非全日制归入了类似自考中学的高等成人教育行列,还有一部分认为非全日制招录和培养比全日制低了一等,这些错误的舆论观念使得一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具体实施过程中把非全日制研究生做了特殊对待。即使今年2月教育部五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含金量无高低之分,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更愿意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出现这样的现象,熊丙奇表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招聘可选择范围很大,一些用人单位用学历标准评价招聘的质量,一些在招聘具体执行过程中把非全日制排除在外;第二,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假装不知道新发的规定;第三,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设置学历门槛可以提高招聘效率;第四,一部分社会舆论普遍全日制比非全日制质量更高,导致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用学历论选拔人才。这种就业歧视如果再发生,不仅是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不公平,对整个教育发展也是不利的。如果社会环境对非全日制带有歧视,那么,它的教育质量是难以保证的。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曾明确提出,要纠正不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其中就包括唯学历论选拔用人标准。如何才能消除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熊丙奇表示,要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平等,必须要构建一种平等关系。对此,熊丙奇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政府部门出台文件后应当承担监管的职能,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这个问题。第二,用人单位需转变错误观念,不传递学历至上的观念,招聘避免“一刀切”,应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拔机制,这样不仅能给学生提高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也能促进整个人才培养的质量改革。第三,社会舆论不能助长学历歧视的“歪风”,学生应当以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导向,只有消除学历歧视,各级各类的教育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才能保证其质量。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律师:各个层面都应该努力避免歧视的发生面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了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他对就业歧视的维权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时律师身边也曾发生过非全日制研究生被歧视的案例,在遭遇这种就业歧视情况时,时律师指出,在个人权益维护上主要是取证难,一些用人单位暗中拿了一个标准,隐性歧视卡掉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这种就业歧视的法律界限划分不清晰,不能明确属于劳动争议还是侵权,即使法学界对此也有争议,这也导致了维权的困难。虽然就业歧视维权困难,但仍有多种途径,在招聘过程中,劳动者遭遇侵害,可以根据劳动法进行投诉;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过一个通知,其中“平等就业权纠纷”规定:如果你在就业的时候遭受了不同的待遇,那么你可以利用“平等就业权纠纷”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就业歧视其实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中,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年龄和户籍上的歧视,比如招公务员要求在35岁以下,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北京户籍等。很多人已经接受了这种既定事实,不把它当作歧视对待,这种歧视而不自知的状态也是一种典型现象。“这是一种长期惯性思维导致的错误主观判断,其实学历和工作能力不能划等号,目前还没有一个真正客观的标准去衡量一个人的就业能力。”时律师告诉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目前一些遭遇过就业歧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聚集在一起“抱团取暖”,努力发出一些声音希望得到关注。如何才能杜绝就业歧视的产生?时律师认为,主要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完善。在立法层面上,应进一步完善就业歧视产生后的一些处罚和赔偿,目前遭遇就业歧视虽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后续的处罚和赔偿等规定并不完善。从执法层面上,要真正落实相关的政策,执法人员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执法和司法方面都应该发布比较典型的案例做正面宣传。在媒体层面,应当作出提倡和引导,正面教材要发布,反面教材也要发布。在劳动者本人层面,要敢于维权,遭遇就业歧视,该举报就举报,该诉讼就诉讼,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在用人单位层面,要严格遵守法律,做好模范,要从更宏观和更全面的视角来看待所招聘的人才。监制:白中华 记者:杨昶 编辑:曹博 程安康
深圳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办理报到证和落户,人社局:需等通知在办理入职材料时,深圳大学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王军才发现,在深圳人才引进系统里根本没有“非全日制”的选项,导致自己不仅不能办理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报到证等入职材料,转移档案、人才落户、人才补贴等后续工作也无法正常进行。为此,王军和近300名面临同样问题的深圳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们,多次向深圳市人社局、信访局、教育局、市政府提交诉求材料,要求确认2020届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保证平等就业权益。近日,“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问题成为了备受关注话题。澎湃新闻调查发现,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仅在求职时面临被区别对待的情况,一些地方的人才引进计划、落户、补贴等政策也仅对全日制研究生开放。9月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此事回应称,人才引进系统上确实只有“全日制”的选项,目前已经接到反馈,但是否会进行调整,还需要等通知。同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就业方面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经9月3日深圳大学与深圳人社局的最新沟通结果,目前人社局已经在推进解决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到证、人才补贴、人才落户等问题,并明确可以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但因为涉及相关文件、人才引进政策的修改、网上系统的调整,学生们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深圳首批非全研究生毕业落户难王军是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今年6月毕业后,他顺利通过招聘入职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但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我们确定工作岗位后,都要在深圳人才引进系统里申请《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再把申请表上传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报到证,这样单位才能接收我们。”王军说,他在登陆人社局官网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时,却发现在“学历类别”选项里,只有“普通全日制”一个选项,并没有“非全日制”的选项,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申请。为了不影响入职,在和公司协商后,王军只好勾选了“普通全日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在入职后,王军却发现因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自己依然无法根据深圳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事宜。按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八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即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但王军在登陆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申请户籍迁入时发现,在“学历类别”选项中也没有“非全日制”的选项,至今无法落户深圳。和王军同校同年毕业的肖盼盼,也面临了同样的问题,“我现在在备考深圳公务员,但单位要接受我们,就必须要有《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但以非全的身份根本申请不了,即使我考上了,后续也不能入职,白白参加考试。”作为首批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2016年底填报志愿时,肖盼盼还专门询问过深圳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他们说深圳是一个很注重实时间利用和效率的城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政策就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在周一到周五读书之余可以参加工作锻炼,是有利于学生发展的。”为此,肖盼盼还专门研究了2016年9月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其中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通知》还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文件的意思是,非全只是研究生的一种新的学习方式,我们都是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后被录取的,2017年考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国家线也都是330分,和全日制研究生没有区别。”出于实践的考虑,肖盼盼和王军成为了2016年研究生招生改革后第一批非全研究生,没想到也变成了第一批面临就业问题的群体。王军说,目前深圳因人才引进系统问题受到影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约有300人,大家已经组建了一个交流群,“后面还有正在读的师弟师妹们关注着,大家都在等一个平等的就业待遇。”深大:已和人社局沟通,明确可以接收今年2月14日,由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再次明确了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其中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依据该文件,王军和肖盼盼等人在6、7月多次向深圳市人社局、信访局、教育局、市政府提交诉求材料,要求确认2020届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及时发放《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保证平等就业权益,但多次沟通均未获解决。澎湃新闻记者发现,2019年6月27日已有用户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非全日制研究生落户的问题。人社局回复称:“根据我市接收应届毕业生政策,只有全日制统招身份的应届毕业生才能按应届毕业生接收方式办理,其他人员按在职人才引进方式办理。”该回复中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划为在职人员,让王军等人不能接受,“我们也是国家统招的研究生,本科毕业就考研读研了,为什么就不能享受和全日制研究生一样的待遇?”肖盼盼认为,人社局的回复明显违背了上述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9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信访中心工作人员称,人才引进系统上确实只有“全日制”的选项,人社局也已经接到非全日制研究生们的反馈,但是否会进行调整,需要等通知。同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就业方面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深圳大学目前共有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643人,其中今年已经毕业的有214人,学校一直在致力于解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问题。“我们在去年12月就已经通过党政办联系人社局进行反馈,今年4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到学校调研学生就业的情况,我们也反馈了这个情况,后面人社局也很重视,先后开了两次座谈会。”该工作人员称,因人才接收关系到落户、住房补贴等多个方面,原有的政策文件也不匹配,客观上还需要时间进行研判和论证。但值得关注的是,他告诉澎湃新闻,根据9月3日晚8点左右深圳大学与深圳人社局的最新沟通,目前人社局已经在推进解决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的问题,包括报到证、人才补贴、人才落户等,人社局已经明确可以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但因为涉及相关文件、人才引进政策的修改、网上系统的调整,学生们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