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回落,结构调整变化明显2020年,信托行业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持续压降资产规模,2020年1季度信托业务规模依然延续着2018年以来环比持续下滑态势,但是降幅持续变缓。截至2020年1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33万亿元,较2019年4季度末的21.60万亿元小幅度下降1.28%,环比幅度较2019年4季度末的-1.78%收窄0.5个百分点,同比增速为-5.38%,较2019年1季度末的-12.0%大幅收窄。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二、中国信托业经营上行,资本实力稳步提升2020年1季度,虽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但信托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成功抵御住了经济和下行压力,经营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明显,主营业务占比进一步提升,提质增效进一步显现。2020年1季度,信托业实现经营收入255.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8%,增速较2019年末的2.93%显著提升了7.95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从收入结构来看,2020年1季度,信托业务收入为190.59亿元,同比增长13.16%,较2019年末的12.60%增速提升了0.55个百分点,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为74.55%,较2019年末提升了4.72个百分点,为近4年的第二高水平,仅次于2018年74.80%,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分别为45.16亿元和12.27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滑4.21%和2.60%。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信托业行业市场调研分析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三、风险暴露仍在持续,但行业风险整体可控随着风险资产规模的增加以及行业整体信托资产规模的压降,信托资产风险率也在持续提升。2020年1季度末,信托业资产风险率为3.02%,较2019年末提升0.35%,但环比增幅较2019年末的0.57%下降了0.22个百分点。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为6431.03亿元,环比增加660.56亿元,增幅11.45%。从同比来看,2020年1季度末信托项目数量和风险资产规模同比增幅分别为61.63%和127.20%。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从信托行业风险资产分类来看,2020年1季度,三类信托的风险仍在提升。其中,集合信托风险资产规模为3948.83亿元,较2019年末的3451.80亿元增加了497.03亿元,环比增长14.40%,增幅较2019年末的28.35%明显下降,集合信托风险资产规模占全部风险资产规模的比重为61.40%,占比较2019年末的59.82%增加1.58个百分点。单一信托的风险规模为2414.08亿元,环比增加150.99亿元,环比增幅为6.67%,占全部风险资产规模比重为37.54%。财产权信托的风险资产规模为68.12亿元,较2019年末的55.58亿增加12.54亿,规模和占风险资产的比重都处于较低水平。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四、信托行业的发展趋势1、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地位,其要服务于实体经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信托行业的本源。应充分发挥信托业在资金配置中对实体经济的特有优势,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2、提升资产配置能力目前,我国信托业的规模仅低于银行业,现已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其稳健发展对于我国经济金融稳健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资管新规还要求金融结构实施净值化管理,以缩窄固定收益和保本等理财产品的发展空间。随着通道业务的退出,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由传统的代人融资转向资产管理,既要对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进行专业分析,又要根据公司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和定位细分市场,开展专业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来维护资金端的业务需求。3、推动服务信托和公益信托业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信托行业可以主打以受托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信托,结合金融服务与养老权益推出信托养老产品;还可以与优质的养老服务供应商合作以实现高端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方式。此外,信托行业除了开展资金信托外,还能创新其信托供给,通过高效结合金融服务与财富管理,实现多领域服务的结合,如从员工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家庭信托、家族信托等方面积极开展业务,通过金融科技等高技术工具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元化要求。此外,信托公司还能够在公益信托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接扶贫慈善信托将其推广至更广泛的领域,包括教育、医疗、养老、残障特殊人群等,通过与慈善组织等公益机构的积极合作,深化公益信托的社会效果。4、打造专业财富管理团队信托行业能够通过整合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实体领域的资金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可以凭借其行业优势对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方案。但是,这也加剧了对信托专业人才的需求,即打造一支复合型财务管理团队,能够熟悉与掌握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通过制定专业化的财务管理方案实现客户的增值诉求。华经情报网隶属于华经产业研究院,专注大中华区产业经济情报及研究,目前主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传统及新兴行业研究、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专题报告、定制报告等。涵盖文化体育、物流旅游、健康养老、生物医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汽车电子等领域,还深入研究智慧城市、智慧生活、智慧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消费、新金融、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领域。
来源:金融读书会编者语: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是一个具有广泛经营范围的金融行业。该行业历经六次整顿,而如今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敬请阅读。文/任涛信托公司虽然号称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但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曾经是那么不显眼,当年信托规模超过保险业还引起市场一片惊呼。从发展过程来看,它曾经历六次大整顿,现在可能正面临第七次整顿,信托乱象伴随着金融乱象,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也印着金融业的发展痕迹,繁华抑或是遗梦。一、信托的基本内涵及发展历程(一)基本内涵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受益权、收益权等等均来源于信托行业。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美国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最初由保险公司经营,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1822年)。发展模式上看,英美国家的信托主要以私人财产传承和税收规划、公益信托、财富管理(包括私人银行和家族信托等)、资产证券化(天然的SPV载体)等四个业务为主(即个人事务和证券投资信托)。日本的信托模式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业务范围上和银行相互补充,经营长期融资业务。谈到信托主要涉及三个概念,即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定义来源于《信托法》。2、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3、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定义来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信托的投资起点均是100万,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则不受限制,其中我们常常听到的信托受益权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二)信托业的发展历程:近40年经历六次整顿1、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1979年国内恢复信托业务,同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公司纷纷设立,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甚至有1000多家。不过在21世纪之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托法(2001年才发布),导致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比较紊乱,2001年之前信托业经历五次大整顿,2001-2007年是规范调整的阶段,2007年之后银信合作不断深化让信托业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我国的信托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定位较为不清晰,基本上是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罕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可以说进入21世纪以来,信托业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和银行的合作,包括资本市场的配资、房地产与政信合作业务、理财合作业务、利用信托优势帮助银行规避监管等等,这期间,银行与信托相互鼓励与打气,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在助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信托业的发展机遇,信托业规模也得以大幅增长,银信合作成为金融业中最为耀眼的创新业务。2012年,券商、基金、保险等领域纷纷依照信托业的模式,放开监管,中国所谓的大资管元年正是从2012年开始,银行与非银机构的合作造就了近5年的影子银行疯狂发展。具体来看,2003年银监会接手信托公司的监管权后,重塑监管架构。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两规(和《信托法》并称为“一法两规”),使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逐步迈入正轨,之后适逢2006-2007年的大牛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2008-2009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银信合作得到空间发展,这期间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管控、表外业务需求急速增长的情况下,配资业务(两轮大牛市)、政信等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源于信贷规模管控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贷款等通道业务开始大幅发展。当然,业务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隐患也明显增加。2010年以来银监会开始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约束,但信托公司天然的业务优势总能为其打开新一轮的业务发展空间。当然这一银监体系内部的合作模式使得证监会和保监会艳羡不已,2012年之后证监会体系下的机构也复制信托的业务模式得以快速发展,保监会也出台相关政策放开保险资管业务。在2012-2017年的这五年时间,大资管业务为主的影子银行业务催生了各种业务类型,也导致金融强监管和去杠杆进程在2017年正式开始。3、进入2017年以来,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金融监管一统是大趋势,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二、信托公司的监管架构、业务范围及规模演变(一)信托业的监管架构:一体三翼目前信托业的监管架构包括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1、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内部监管架构变革,正式成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之前由非银部管理),信托被独立出来进行监管,第一任主帅为邓智毅(据悉将出任东方资产总裁,湖北银监局局长赖秀福将接棒)。2、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是信托业的自律组织,于2015年推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简称“短剑”体系(CRIS)(包括资本实力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增值能力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个方面。该评级体系与银监会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2014年8月修订)》相互弥补。3、中国信托登记公司(简称中信登)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其中中债登持股51%,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民生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分别持股3.33%,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分别持股0.33%和2%。中信登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信托受益权账户设立和管理,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结算、估值、信息披露、查询、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以及部分监管职能。4、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行业互助资金。(二)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信托业可能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金融行业,几乎无所不能,具体包括信托贷款、投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租赁业务、保管业务等等。具体来看:1、包括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四大信托业务,其中财产(权)信托又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它等。2、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从事投资基金业务。3、可以从事重组、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4、可以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保管及保管箱、对外担保、外汇信托业务。5、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6、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但是对于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则有一些限制,信托公司固有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此外,《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且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三、信托业的规模演变:快速扩张的15年几乎一路高歌信托行业的资产分为固有资产(表内)和信托资产(表外)两类,这里面讨论得主要是信托资产,而事实上从信托的法律属性上来看,表外业务是信托行业的天然业务,反倒是表内业务显得较为另类,这一点刚好和银行业相反。(一)2002年底我国信托资产余额仅为7000亿元,2012年大资管元年规模突破5万亿元(2008年金融危机时尚不足1.5万亿元),10年时间增长了6倍左右。(二)2012年之后,我国信托业开始快速发展,2017年底信托资产余额达到26.25万亿元,大资管的最初五年,信托资产实现超过5倍的增长,这两次增长均利益于信托与银行的深度合作。(三)在金融监管加强的2017年,信托业仍然一枝独秀保持快速增长,特别是在其它通道(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规模明显压缩的情况下,信托资产余额全年反而大幅增长了6万亿元,规模从20.22万亿元大幅增长至26.25万亿元。(四)进入2018年,监管重点由银行转移至信托,并且开始查缺补漏,信托业业务面临萎缩,一季度规模下降0.64万亿元,这是15年以来的第二次下降(上次为2015年3季度下降0.25万亿元),不得不引起警惕。(五)在2013年三季度至2016年一季度期间,信托资产增速保持长达三年的趋势下降,这一时间主要是由于大资管时代,各类监管机构纷纷放松所辖行业(如证券、保险、基金等),使得竞争变得尤为激励。可以看出,实际上从2010年开始信托资产的增长便相对比较稳定,这同样是利益于银信合作,2008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以及信贷规模管控为银信合作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只赚取通道费的信托省时省力,在这期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四、信托产品的结构演变:偏离主业越来越远的水中映月银监会在2016年曾试图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混合,把信托分为八大类(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准化产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和事务信托),但后来出于各种原因,而不了了之,分类方式是否有变化尚不确定。现在我们仍然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进行拆分研究。(一)信托资金来源结构:单一资金、集合资金和财产权信托的来来往往1、从资金来源看,信托可以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而资金信托(就是把货币资金直接给信托公司)又可以根据委托人数量进一步划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只有1个委托人)和集合资金信托(超过1个委托人)。其中,集合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且信息需要公开,风险相对较小。而财产信托是指将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等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包括房产、股权、债权、名画、古董等等)。2、集合信托一般投资于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或上市的金融品种,且委托人多为自然人、信托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集合信托产品中经常借助于分级,是最正常的信托产品,就像是买一个理财产品。3、单一信托由于信息无须公开、私密性较好、资金运用和来源几乎均较单一、委托人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等特点,通道业务类较多。4、从构成来看,单一资金信托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其占比最高在2008年底曾达到83.27%,之后趋势性下降到目前仍然高达45.54%。我们看到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已升至近40%%,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也已升至15%以上。5、本质上看,现在集合信托、财产权信托很多情况下也是为了规避监管,如地方政府如果需要融资,出于监管需要无法从银行获得,便会找到信托公司,发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对于财产权信托同样如此,即商业银行将贷款类资产或其收益权直接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财产权计划进行接盘等等。(二)信托资金运用结构:事务管理类信托一骑绝尘、投资类信托步履蹒跚从信托资金运用来看,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1、融资类信托是指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信托,即像贷款类资产一样,有固定的收益来源、有明确的抵押担保等,具体包括贷款类信托、债权投资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等等。而与此相对应得是投资类信托,即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股权关系的信托,收益来源不固定,风险相对来说较小,具体包括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等等。2、事务管理类信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除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之外,既不负债募集资金、也不负责寻找资产,只是负责监管、结算、托管、清算、通道等事务性工作,这里面通道业务的性质更多一点,即为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类业务,没起到什么作用,也是今年监管的重点督察对象。3、可以看出,从2012年开始,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便开始大幅攀升,从2012年的12%左右已经升至2017年底的59.62%,5年的时间提升了47个百分点以上。4、相较之下,融资类信托则从2008年60%以上大幅降至目前的15%附近,投资类信托则有起伏,目前也仅略超过20%。5、不过,今年一季度,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略有下降,已由59.62%降至59.12%,下降0.5个百分点,监管效应已经在发挥作用。五、信托行业面临的风险和一些常见业务监管部门在2017年重点整治了银行业,今年的重点已经明确是信托业,去年再次疯狂一年的信托业在今年一季度已现疲弱的迹象。这里主要考虑信托行业所开展的那些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业务。(一)信托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从整个信托行业来看,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交叉性风险三个方面,并且主要集中在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斋,这里面最大问题是规避监管要求的信托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较高,直接表现为资金池业务、出表业务、规避投资业务等等。(二)信托公司的几种典型风险业务1、通过TOT模式来做资金池一层信托有时没办法达到监管的要求(如期限完全匹配等),因此TOT(Trust of Trust)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即通过滚动发行的多期限开放式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第二层信托产品投资于非标资产,即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规避监管、藏匿风险的目的,当然这种模式如果穿透的话仍然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流动性风险不能忽视。2、通过北金所、银登等交易平台变相开展“非标转标”类资金池业务这类模式是信托公司首先委托第三方去投资一个资管计划(底层资产为非标等),再设立一个信托资金池,第三方将上述资管计划受益权在交易平台(如北金所、银登等)挂牌,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池去摘牌,以此达到规避投资的目的。从表面上看,信托资金池投资的是标准化份额资产,但究期本质还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对接,一是没有流动性,二是价值不公允,三是底层资产不清晰等等,也属于资金池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3、帮助银行在体外设立资金池(即名义代销)这种模式下,银行代销不同期次、滚动发行的信托产品,并负责这些信托产品的统一管理,信托公司在这里仅起到提供资金归集和发放产品的作用,是一个事务管理型信托,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4、通过财产信托的形式帮助银行信贷资产出表这里面其实蕴含着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代持,并承诺到期回购,资产管理公司将代持的不良资产委托给成立的财产权信托,形成信托收益权,由商业银行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等,并承诺回购信托收益权。其本质上是一种代持行为(即假出表、为了规避监管)。第二种模式是商业银行直接将信贷资产(收益权)委托给财产权信托,并通过挂牌、证券化等形式由理财产品或第三方机构对接摘牌,达到非标转标和信贷资产出表的目的。这两种模式存在的统一问题是隐性担保以及信托公司面临合规风险。5、以资金信托方式为银行代持他行资产提供通道便利这种械下,由于商业银行1受困于监管指标及合规等影响,无法做项目,便将该项目推荐给商业银行2代持,通过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两层来做,同时商业银行1与信托公司成立了一个资金信托产品来对接,并对该项目提供保函和承诺回购信托受益权。表面上看是由商业银行2来代持,但实际上是信托代持,信托公司同样面临风险。六、我国信托公司现状分析(一)68家信托公司基本情况汇总1、目前国内只有68家信托公司,这68家信托公司可以进一步划分为16家央企控股,13家金融机构控股(包括金控集团、ABC和银行),29家地方控股、10家民营企业控股。可以说,68家信托公司各有不同,主要因为其股东背景和作业风格不同。2、68家信托公司有11家位于北京、7家位于上海、4家位于杭州,其余如成都、合肥、南昌、南京、深圳、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郑州、重庆等10个城市分别有2家信托公司。3、目前监管机构已经允许外资机构参股国内信托公司(可以突破20%的比例限制),现阶段国内共有8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背景,分别为紫金信托(三井住友信托银行,19.99%)、国通信托(东亚银行,19.99%)、中航信托(华侨银行,19.99%)、中粮信托(蒙特利尔银行,19.99%)、百瑞信托(摩根大通,19.99%)、北京国际信托(威益投资,15.30%)、兴业国际银行信托(澳大利亚国民银行,8.42%)和新华信托(巴克莱银行,5.57%)。4、目68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完成了正式上市进程(安信信托和陕国投信托于1994年在A股上市、山东信托于2017年在港股上市),一再被拖慢了发展进程,信托业在最早也一直被视为金融业的异类(有点像今天的P2P),虽然本不应该如此。同时,还有其它3家信托完成了曲线上市(通过借壳),如江苏信托借壳ST舜船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日)、昆仑信托借壳ST济柴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5日)、五矿信托借壳ST金瑞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6日)。此外,由于信托业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某种程度上和证监会的管辖机构具有非常大的业务交叉性,因此上市并不容易,其理由便是主营业务不清晰,所以才有了上述3家信托公司的借壳上市。(二)51家信托公司2018年以来的产品发行情况我们搜集了51家信托公司2018年以来发行的产品数据汇总如下,可以看出每家信托公司几乎都有自己的特点,风格差异较大,有的信托公司执着于做通道,信托产品类型全部为其它类(事务管理型)。有的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贷款和债权类信托占比较高。也有的信托公司在股权类信托方面造诣较高,如华能信托等。整体上看,做主动管理类的信托公司仍然较小,这里面的中航信托、云南信托、四川信托、国投泰康信托、金谷信托、西藏信托发行了较多的证券投资类信托。七、一些思考(一)信托业一直被认为是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来看,基于信托架构的法律关系优势,信托行业几乎均拥有比较广泛的牌照资格,这是其它四大行业所无法比拟的。(二)然而,这一优势信托业并没有好好利用,乱象一再丛生,2000年之前的五次整顿,2000年之后的两次整顿(包括本次),金融乱象在信托行业中可谓是体现得最为明显。(三)信托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做投行业务、做银行业务等,然而由于通道的便利、赚钱的容易、风险较低等,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和通道类业务,这虽然有中国经济大环境的使然,但信托公司置自身主业于不顾,拿来主义的作风一次双一次地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从这个角度看,2000年以后和2000年以前似乎并没有太大差异。(四)信托的主业应集中于做高端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的风险隔离载体是天然的SPV,是最适合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前来看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似乎仍处于低级阶段,它面临诸多同业的竞争,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等。(五)财产权信托目前在信托业中的发展仍然不够,信托公司的财产信托似乎总是局限于贷款等债权类资产,这实际上是变相的银行的业务,发展在房产、股权等为主的财产信托是当务之急。(六)我国的阳光私募最初就是基于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目前在一些信托公司也开展得如火如荼,而目前的68家信托公司相较于之前的数百家,具有更高的牌照资源价值,应好好发挥利用信托公司在股权类和权益类领域的先天优势。(七)关于资管新规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的解读仍然比较宏观,严格来讲,信托产品多以私募为主,其适用的内容仍然需要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如果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来一一对应难免不合理,有失偏驳,包括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多层嵌套、禁止期限错配等等。(完)
编者语: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是一个具有广泛经营范围的金融行业。该行业历经六次整顿,而如今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敬请阅读。文/任涛信托公司虽然号称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但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曾经是那么不显眼,当年信托规模超过保险业还引起市场一片惊呼。从发展过程来看,它曾经历六次大整顿,现在可能正面临第七次整顿,信托乱象伴随着金融乱象,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也印着金融业的发展痕迹,繁华抑或是遗梦。一、信托的基本内涵及发展历程(一)基本内涵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受益权、收益权等等均来源于信托行业。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美国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最初由保险公司经营,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1822年)。发展模式上看,英美国家的信托主要以私人财产传承和税收规划、公益信托、财富管理(包括私人银行和家族信托等)、资产证券化(天然的SPV载体)等四个业务为主(即个人事务和证券投资信托)。日本的信托模式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业务范围上和银行相互补充,经营长期融资业务。谈到信托主要涉及三个概念,即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定义来源于《信托法》。2、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3、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定义来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信托的投资起点均是100万,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则不受限制,其中我们常常听到的信托受益权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二)信托业的发展历程:近40年经历六次整顿1、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1979年国内恢复信托业务,同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公司纷纷设立,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甚至有1000多家。不过在21世纪之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托法(2001年才发布),导致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比较紊乱,2001年之前信托业经历五次大整顿,2001-2007年是规范调整的阶段,2007年之后银信合作不断深化让信托业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我国的信托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定位较为不清晰,基本上是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罕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可以说进入21世纪以来,信托业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和银行的合作,包括资本市场的配资、房地产与政信合作业务、理财合作业务、利用信托优势帮助银行规避监管等等,这期间,银行与信托相互鼓励与打气,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在助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信托业的发展机遇,信托业规模也得以大幅增长,银信合作成为金融业中最为耀眼的创新业务。2012年,券商、基金、保险等领域纷纷依照信托业的模式,放开监管,中国所谓的大资管元年正是从2012年开始,银行与非银机构的合作造就了近5年的影子银行疯狂发展。具体来看,2003年银监会接手信托公司的监管权后,重塑监管架构。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两规(和《信托法》并称为“一法两规”),使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逐步迈入正轨,之后适逢2006-2007年的大牛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2008-2009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银信合作得到空间发展,这期间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管控、表外业务需求急速增长的情况下,配资业务(两轮大牛市)、政信等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源于信贷规模管控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贷款等通道业务开始大幅发展。当然,业务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隐患也明显增加。2010年以来银监会开始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约束,但信托公司天然的业务优势总能为其打开新一轮的业务发展空间。当然这一银监体系内部的合作模式使得证监会和保监会艳羡不已,2012年之后证监会体系下的机构也复制信托的业务模式得以快速发展,保监会也出台相关政策放开保险资管业务。在2012-2017年的这五年时间,大资管业务为主的影子银行业务催生了各种业务类型,也导致金融强监管和去杠杆进程在2017年正式开始。3、进入2017年以来,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金融监管一统是大趋势,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二、信托公司的监管架构、业务范围及规模演变(一)信托业的监管架构:一体三翼目前信托业的监管架构包括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1、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内部监管架构变革,正式成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之前由非银部管理),信托被独立出来进行监管,第一任主帅为邓智毅(据悉将出任东方资产总裁,湖北银监局局长赖秀福将接棒)。2、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是信托业的自律组织,于2015年推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简称“短剑”体系(CRIS)(包括资本实力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增值能力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个方面。该评级体系与银监会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2014年8月修订)》相互弥补。3、中国信托登记公司(简称中信登)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其中中债登持股51%,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民生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分别持股3.33%,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分别持股0.33%和2%。中信登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信托受益权账户设立和管理,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结算、估值、信息披露、查询、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以及部分监管职能。4、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行业互助资金。(二)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信托业可能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金融行业,几乎无所不能,具体包括信托贷款、投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租赁业务、保管业务等等。具体来看:1、包括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四大信托业务,其中财产(权)信托又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它等。2、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从事投资基金业务。3、可以从事重组、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4、可以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保管及保管箱、对外担保、外汇信托业务。5、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6、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但是对于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则有一些限制,信托公司固有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此外,《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且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三、信托业的规模演变:快速扩张的15年几乎一路高歌信托行业的资产分为固有资产(表内)和信托资产(表外)两类,这里面讨论得主要是信托资产,而事实上从信托的法律属性上来看,表外业务是信托行业的天然业务,反倒是表内业务显得较为另类,这一点刚好和银行业相反。(一)2002年底我国信托资产余额仅为7000亿元,2012年大资管元年规模突破5万亿元(2008年金融危机时尚不足1.5万亿元),10年时间增长了6倍左右。(二)2012年之后,我国信托业开始快速发展,2017年底信托资产余额达到26.25万亿元,大资管的最初五年,信托资产实现超过5倍的增长,这两次增长均利益于信托与银行的深度合作。(三)在金融监管加强的2017年,信托业仍然一枝独秀保持快速增长,特别是在其它通道(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规模明显压缩的情况下,信托资产余额全年反而大幅增长了6万亿元,规模从20.22万亿元大幅增长至26.25万亿元。(四)进入2018年,监管重点由银行转移至信托,并且开始查缺补漏,信托业业务面临萎缩,一季度规模下降0.64万亿元,这是15年以来的第二次下降(上次为2015年3季度下降0.25万亿元),不得不引起警惕。(五)在2013年三季度至2016年一季度期间,信托资产增速保持长达三年的趋势下降,这一时间主要是由于大资管时代,各类监管机构纷纷放松所辖行业(如证券、保险、基金等),使得竞争变得尤为激励。可以看出,实际上从2010年开始信托资产的增长便相对比较稳定,这同样是利益于银信合作,2008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以及信贷规模管控为银信合作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只赚取通道费的信托省时省力,在这期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四、信托产品的结构演变:偏离主业越来越远的水中映月银监会在2016年曾试图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混合,把信托分为八大类(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准化产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和事务信托),但后来出于各种原因,而不了了之,分类方式是否有变化尚不确定。现在我们仍然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进行拆分研究。(一)信托资金来源结构:单一资金、集合资金和财产权信托的来来往往1、从资金来源看,信托可以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而资金信托(就是把货币资金直接给信托公司)又可以根据委托人数量进一步划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只有1个委托人)和集合资金信托(超过1个委托人)。其中,集合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且信息需要公开,风险相对较小。而财产信托是指将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等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包括房产、股权、债权、名画、古董等等)。2、集合信托一般投资于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或上市的金融品种,且委托人多为自然人、信托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集合信托产品中经常借助于分级,是最正常的信托产品,就像是买一个理财产品。3、单一信托由于信息无须公开、私密性较好、资金运用和来源几乎均较单一、委托人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等特点,通道业务类较多。4、从构成来看,单一资金信托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其占比最高在2008年底曾达到83.27%,之后趋势性下降到目前仍然高达45.54%。我们看到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已升至近40%%,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也已升至15%以上。5、本质上看,现在集合信托、财产权信托很多情况下也是为了规避监管,如地方政府如果需要融资,出于监管需要无法从银行获得,便会找到信托公司,发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对于财产权信托同样如此,即商业银行将贷款类资产或其收益权直接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财产权计划进行接盘等等。(二)信托资金运用结构:事务管理类信托一骑绝尘、投资类信托步履蹒跚从信托资金运用来看,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1、融资类信托是指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信托,即像贷款类资产一样,有固定的收益来源、有明确的抵押担保等,具体包括贷款类信托、债权投资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等等。而与此相对应得是投资类信托,即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股权关系的信托,收益来源不固定,风险相对来说较小,具体包括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等等。2、事务管理类信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除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之外,既不负债募集资金、也不负责寻找资产,只是负责监管、结算、托管、清算、通道等事务性工作,这里面通道业务的性质更多一点,即为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类业务,没起到什么作用,也是今年监管的重点督察对象。3、可以看出,从2012年开始,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便开始大幅攀升,从2012年的12%左右已经升至2017年底的59.62%,5年的时间提升了47个百分点以上。4、相较之下,融资类信托则从2008年60%以上大幅降至目前的15%附近,投资类信托则有起伏,目前也仅略超过20%。5、不过,今年一季度,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略有下降,已由59.62%降至59.12%,下降0.5个百分点,监管效应已经在发挥作用。五、信托行业面临的风险和一些常见业务监管部门在2017年重点整治了银行业,今年的重点已经明确是信托业,去年再次疯狂一年的信托业在今年一季度已现疲弱的迹象。这里主要考虑信托行业所开展的那些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业务。(一)信托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从整个信托行业来看,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交叉性风险三个方面,并且主要集中在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斋,这里面最大问题是规避监管要求的信托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较高,直接表现为资金池业务、出表业务、规避投资业务等等。(二)信托公司的几种典型风险业务1、通过TOT模式来做资金池一层信托有时没办法达到监管的要求(如期限完全匹配等),因此TOT(Trust of Trust)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即通过滚动发行的多期限开放式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第二层信托产品投资于非标资产,即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规避监管、藏匿风险的目的,当然这种模式如果穿透的话仍然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流动性风险不能忽视。2、通过北金所、银登等交易平台变相开展“非标转标”类资金池业务这类模式是信托公司首先委托第三方去投资一个资管计划(底层资产为非标等),再设立一个信托资金池,第三方将上述资管计划受益权在交易平台(如北金所、银登等)挂牌,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池去摘牌,以此达到规避投资的目的。从表面上看,信托资金池投资的是标准化份额资产,但究期本质还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对接,一是没有流动性,二是价值不公允,三是底层资产不清晰等等,也属于资金池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3、帮助银行在体外设立资金池(即名义代销)这种模式下,银行代销不同期次、滚动发行的信托产品,并负责这些信托产品的统一管理,信托公司在这里仅起到提供资金归集和发放产品的作用,是一个事务管理型信托,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4、通过财产信托的形式帮助银行信贷资产出表这里面其实蕴含着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代持,并承诺到期回购,资产管理公司将代持的不良资产委托给成立的财产权信托,形成信托收益权,由商业银行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等,并承诺回购信托收益权。其本质上是一种代持行为(即假出表、为了规避监管)。第二种模式是商业银行直接将信贷资产(收益权)委托给财产权信托,并通过挂牌、证券化等形式由理财产品或第三方机构对接摘牌,达到非标转标和信贷资产出表的目的。这两种模式存在的统一问题是隐性担保以及信托公司面临合规风险。5、以资金信托方式为银行代持他行资产提供通道便利这种械下,由于商业银行1受困于监管指标及合规等影响,无法做项目,便将该项目推荐给商业银行2代持,通过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两层来做,同时商业银行1与信托公司成立了一个资金信托产品来对接,并对该项目提供保函和承诺回购信托受益权。表面上看是由商业银行2来代持,但实际上是信托代持,信托公司同样面临风险。六、我国信托公司现状分析(一)68家信托公司基本情况汇总1、目前国内只有68家信托公司,这68家信托公司可以进一步划分为16家央企控股,13家金融机构控股(包括金控集团、ABC和银行),29家地方控股、10家民营企业控股。可以说,68家信托公司各有不同,主要因为其股东背景和作业风格不同。2、68家信托公司有11家位于北京、7家位于上海、4家位于杭州,其余如成都、合肥、南昌、南京、深圳、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郑州、重庆等10个城市分别有2家信托公司。3、目前监管机构已经允许外资机构参股国内信托公司(可以突破20%的比例限制),现阶段国内共有8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背景,分别为紫金信托(三井住友信托银行,19.99%)、国通信托(东亚银行,19.99%)、中航信托(华侨银行,19.99%)、中粮信托(蒙特利尔银行,19.99%)、百瑞信托(摩根大通,19.99%)、北京国际信托(威益投资,15.30%)、兴业国际银行信托(澳大利亚国民银行,8.42%)和新华信托(巴克莱银行,5.57%)。4、目68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完成了正式上市进程(安信信托和陕国投信托于1994年在A股上市、山东信托于2017年在港股上市),一再被拖慢了发展进程,信托业在最早也一直被视为金融业的异类(有点像今天的P2P),虽然本不应该如此。同时,还有其它3家信托完成了曲线上市(通过借壳),如江苏信托借壳ST舜船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日)、昆仑信托借壳ST济柴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5日)、五矿信托借壳ST金瑞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6日)。此外,由于信托业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某种程度上和证监会的管辖机构具有非常大的业务交叉性,因此上市并不容易,其理由便是主营业务不清晰,所以才有了上述3家信托公司的借壳上市。(二)51家信托公司2018年以来的产品发行情况我们搜集了51家信托公司2018年以来发行的产品数据汇总如下,可以看出每家信托公司几乎都有自己的特点,风格差异较大,有的信托公司执着于做通道,信托产品类型全部为其它类(事务管理型)。有的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贷款和债权类信托占比较高。也有的信托公司在股权类信托方面造诣较高,如华能信托等。整体上看,做主动管理类的信托公司仍然较小,这里面的中航信托、云南信托、四川信托、国投泰康信托、金谷信托、西藏信托发行了较多的证券投资类信托。七、一些思考(一)信托业一直被认为是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来看,基于信托架构的法律关系优势,信托行业几乎均拥有比较广泛的牌照资格,这是其它四大行业所无法比拟的。(二)然而,这一优势信托业并没有好好利用,乱象一再丛生,2000年之前的五次整顿,2000年之后的两次整顿(包括本次),金融乱象在信托行业中可谓是体现得最为明显。(三)信托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做投行业务、做银行业务等,然而由于通道的便利、赚钱的容易、风险较低等,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和通道类业务,这虽然有中国经济大环境的使然,但信托公司置自身主业于不顾,拿来主义的作风一次双一次地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从这个角度看,2000年以后和2000年以前似乎并没有太大差异。(四)信托的主业应集中于做高端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的风险隔离载体是天然的SPV,是最适合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前来看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似乎仍处于低级阶段,它面临诸多同业的竞争,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等。(五)财产权信托目前在信托业中的发展仍然不够,信托公司的财产信托似乎总是局限于贷款等债权类资产,这实际上是变相的银行的业务,发展在房产、股权等为主的财产信托是当务之急。(六)我国的阳光私募最初就是基于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目前在一些信托公司也开展得如火如荼,而目前的68家信托公司相较于之前的数百家,具有更高的牌照资源价值,应好好发挥利用信托公司在股权类和权益类领域的先天优势。(七)关于资管新规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的解读仍然比较宏观,严格来讲,信托产品多以私募为主,其适用的内容仍然需要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如果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来一一对应难免不合理,有失偏驳,包括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多层嵌套、禁止期限错配等等。(完)本文源自金融读书会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信托公司融资类资本市场业务融资类资本市场业务以公司债、企业债业务较为常见。公司债和企业债均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信托公司融资类资本市场业务以股票质押融资、配资业务较为常见。股票质押类融资业务是信托公司为中国金融市场贡献的原创发明,而后场内质押经证监会官方确认为证券公司专营业务,场外质押业务和配资业务则多为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业务;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批量成立,由于其具有的场外股票质押及直接设立分级产品的能力,可以预见的是银信合作类股票质押和配资项目将进一步萎缩。可转债、可交债、永续债券都是混合型债权工具,股质、配资、定增降温明显,政策倒逼市场寻找替代品融资工具,可转债和可交债以其独特的优势逐渐获得市场青睐,发行规模逐年快速攀升。其中,可交债作为大股东质押融资的替代品,具有质押折扣率高、融资成本低的优势,在 2016 年、2017 年得到快速发展。在定增新规和减持新规的影响下,可转债作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替代品,受到众多上市公司的青睐,发行规模逐年攀升。可转债是减持新规后受市场热捧的品种,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可转债、可交债都需要报监管部门核准后发行,整体规模仍然偏小。可交债、可转债业务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债同样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1. 可交债、可转债业务概况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可转债存续规模为 3 154.25 亿元,存续数量为 219 只;可交债存续规模为 2 357.05 亿元,存续数量为 149 只。从债项信用评价分布来看,可交债存续数量随着评级下降而显著减少,存量债券数量明显降低,债项评级分布具有头部集中的特点。可交债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此类股东多为控股集团或持股平台,无稳定的实业经营来源,运营管理透明度不高,因此,市场对债项评级要求更高,低评级可交债发行难度大。与可交债相反,可转债债项评级分布呈现比较明显的尾部集中特征, AA 评级的存量债券数量最高,具备发行 AAA 评级的上市公司会倾向于直接发行信用债,压缩了高评级可转债的发行空间。大量 AA 评级的存量也说明市场对可转债风险偏好明显更高,主要源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主体认可度较高,上市公司具备实体经营来源,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受到更严厉的监管,上市公司主体信用高于大股东,同时可转债很大一部分发行份额为大股东优先配售,大股东参与有利于稳定市场对可转债的预期。从发展历程来看, 2016 年起两类债券进入井喷式发展阶段,发行规模逐年快速攀升。其中,可交债作为大股东质押融资的替代品,具有质押折扣率高、融资成本低的优势,在 2016 年、2017 年得到快速发展,增长势头好于可转债。一方面,2018 年因宏观经济环境收紧,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原因,可交债一级市场新增发行规模出现萎缩。另一方面,在定增新规和减持新规的影响下,可转债作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替代品,受到众多上市公司的青睐,发行规模逐年攀升。可转债作为减持新规后受市场热捧的品种,在发展趋势上青出于蓝,自 2018 年起新增发行规模超过可交债,并逐渐拉开差距。2. 投资模式与投资策略从可转债和可交债的特点来看,可转债主要体现上市公司信用,对应的资产可分解为“上市公司信用债 + 看涨期权”;可交债主要体现上市公司股东信用,对应的资产可分解为“股东信用债 + 股票质押 + 看涨期权”。信托公司参与可交债和可转债,在投资标的上,需要对发行主体信用、条款设置、股债性质等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在投资策略上,可选择增信措施和结构灵活的私募可交债,以获得更为多样的保障措施;在交易结构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适当的业务结构,以落实风控措施。信托公司可在融资业务和二级市场投资业务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开发优质客户,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开展投资业务。目前已有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单笔单项投资模式。单笔单项投资模式指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应投资于单一可转债或可交债,资金资产一一对应。单笔单项模式的优点如下:第一,可以根据资金风险偏好定向投资某个固定的投资标的,在投资标的明确的前提下可更清晰地做好风险披露和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对于投资标的股性或债性的投资判断可更清晰地做好预期管理;第二,可以更灵活地设置其他增信措施,如股东增信、收益补偿、第三方回购和额外质押担保等,可以做到定制化定向投资,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这对于核心客户维护和项目创设具有较强的实际效用。单笔单项投资模式的缺点在于投资资产单一,投资风险完全集中,对交易对手的审查和增信要求较高,操作上需更严格地做好风控措施。(2)结构化投资模式。结构化模式是指信托产品根据投资者的不同风险偏好,对信托进行结构化分层,以适应不同投资者的风险收益需求。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固收类资管计划的杠杆率最高不超过 3 倍,权益类资管计划杠杆率最高不超过 1 倍,而可交债和可转债由于具备债和股的双重属性,故在未转股时,最高可有 3 倍杠杆,但在完全转股后,最高只能有 1 倍杠杆,故结构化投资模式应设置减持期限,如果转股即在转股后开始减持股票。结构化投资模式的主要优点如下:第一,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提供不同的分层产品,有利于为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第二,在“资管新规”杠杆约束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杠杆比例,做到产品风险分布的合理化;第三,结构化投资模式在实际效果上类似于定向增发产品,故在很大程度上可作为定增产品的替代,同时可以吸引部分定增产品客户进行投资。结构化投资模式的缺点在于对可交债和可转债的发行票息率通常不能覆盖优先级投资者的要求收益率,一般需要劣后级投资者进行贴息;同时较高的杠杆率也使劣后级的风险显著加大,这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求极高。(3)分散投资模式。分散投资模式是指将信托资金按照一定的投资策略,投向多个可交债和可转债标的,从而获得加权平均收益的投资模式。目前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主要采用此类投资模式。从投资策略上来看,又可以分为偏债型策略、偏股型策略及混合策略等,其中偏债型策略的第一目标在于获得较高的票息收入,在票息收入的基础上寻求一定的转股机会;偏股型策略的主要目标在于寻求转股机会,以获取较高的转股价差;混合型策略则对偏债型债券和偏股型债券进行综合配置,以获得平均收益。分散投资模式的主要优点如下:第一,可以在较大范围内配置市场上发行的标准可交债和可转债,也可以寻求一定的二级市场交易性机会,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对此模式采用较多;第二,可以将单只债券的投资比例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在一定投资策略下构建投资组合可有效分散投资风险,有利于风险管理。分散投资模式的主要缺点在于产品资金规模需求比较大,需要较大的资金规模才能有效构建投资组合,同时需要密切关注产品的流动性,但开放式产品的流动性管理难度较大。3. 风险评估及展业建议可交债在本质上可拆解为一个具有股票质押担保的股东信用债和一个标的股票看涨期权,可转债在本质上可拆解为一个上市公司信用债和标的股票看涨期权。债券的价值由两方面决定:一是固定债券的票面利率,二是股票看涨期权的价值。故在可交债、可转债投资上的难点主要包括:第一,发行人的信用水平。发行人的信用情况直接决定债券的偿付能力。第二,标的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股价走势。对于可交债而言,债券的直接增信来自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附着的股票看涨期权价值也直接来自股价走势,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的研究是重点;对于可转债而言,交易的直接标的也是上市公司股票,故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的研究是核心。第三,换股价格的高低。换股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换股难度,决定看涨期权的价值以及取得超额收益预期;第四,债券票息的覆盖水平。可交债和可转债由于附着期权价值,市场发行票息普遍较低,一般远低于同等级信用票息水平,难以覆盖资金成本。针对可交债和可转债的特殊性质,信托公司参与投资应做好充分准备,建议如下:第一,建立完善的投资的逻辑框架,应根据自身实际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可交债、可转债投资分析体系,为投资决策提供工具和视角。第二,建立和完善可交债、可转债市场的个券估值系统与行情数据监控系统,为提高择券与择时能力提供保障。第三,凭借信托的产品、资金和渠道优势打造可交债、可转债投资组合系列品牌。第四,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的资产主动管理能力,促进业务模式转型,从而更好地在未来的业内竞争、与其他金融部门合作或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股票质押类业务股票质押信托业务属于场外质押业务的一种,是出质人将其所拥有的股票作为质押标的担保物并由相关方合意发起成立的信托计划,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质押的融资业务。场外质押中,股票质押的办理不通过交易所系统,而是由信托公司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质权自办理登记之日起设立。2013 年之前,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主导股票质押融资市场,其业务总市值占比高达 91.20%。2013 年 5 月,证券公司开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这一创新场内业务,其市场份额快速上升,至 2017 年末其市值占比达 66.52%。2018 年受政策影响,证券公司场内质押业务急剧压缩,部分场内份额向场外转移。商业银行主导的场外股票质押业务的市场份额扩张明显,与此同时,信托公司在近年来以质押股票总市值计算的市场份额在 12%~15% 波动。完全执行“资管新规”之前,信托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业务可分为所谓的通道业务和主动管理业务,含单一和结构化两种方式。单一资金信托参与场内股票质押融资。银行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产品,单一信托投资于券商定向资管计划,融资人将其持有的股票质押给定向资管计划。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场内股票质押融资:银行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信托公司设立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杠杆比例不超过 3∶1,信托资金投资于券商集合资管计划或基金专项资管计划。在资金的运用端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一是贷款模式,这是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最基本的模式;二是股票收益权转让附加回购模式,这是信托公司对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创新。受限于信托公司集合类信托贷款规模不得超过其管理的集合类信托总规模 30% 的规定,信托公司创设了股票收益权业务来优化前述监管指标。股票质押实质为信托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一种风控手段,一旦融资方触发风险条款或违约,信托公司有权将质押物进行场外处置,处置方式如下:第一,司法程序。场外质押业务中交易对手违约时,过往需通过司法程序方可处置质押股票,一般要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以节约法院判决的处置时间。但是,司法强制执行实现质押权往往需要复杂程序,花费时间长,处置速度慢,因而不是质权人行使股票质权最优的选择。第二,协议处置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的要求,在债务人违约时,质押当事人可根据办理质押登记时提交的质押合同或签署的相关协议,向中证登申请将质押股票的登记状态从“不可卖出”调整为“可卖出”,登记状态调整生效后,可由出质人自行卖出质押证券并向质权人划付处置所得资金,质押双方也可委托证券公司作为第三方,协助卖出质押证券并向质权人划付处置所得资金。第三,协议转让抵偿债务。质押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方式,将被质押的股票转让抵偿质权人。质押双方可根据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约定,向中证登申请以质押证券转让抵偿质权人。协议转让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申请办理,质押股票处置价格不应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证券收盘价的平均价的 90%。由于存在流动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在最极端恶劣的市场情形下,质押标的根本无法卖出,平仓处置。因而在理论上,股票质押业务并未形成完整的逻辑闭环,建议信托公司审慎开展新增主动管理类股票质押业务。可密切关注、必要时可以适当形式积极参与目前由监管层倡导,地方政府、国资平台、保险机构等为主力发起设立的股票质押纾困基金,纾解缓释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课题牵头单位: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来源:用益研究作者: 冀相豹、李太光 伴随国内经济进入减速换挡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深水区,行业监管迎来“史上最严”期,近年来金融业风险呈现集中释放爆发态势,各种逾期违约事件频发,市场猝不及防、投资者人心恐慌。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也积聚并暴露出一定风险隐患,亟待妥善处理与有效解决。本文基于近期信托业风险事件显著增多的现实情况,就行业风险的基本状况、主要类别与成因、未来展望等进行系统性分析研究。 一、信托业风险基本现状近年来,信托业风险呈现不断增多趋势,相关数据指标持续高企。据Wind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信托业风险项目达1006个,规模达2830.59亿元,信托资产风险率为1.26%,分别同比增长52.66%、89.80%和117.24%。公司层面“暴雷”事件亦频繁发生,相关负面报道明显增多。尤其是少数信托公司展业模式较为激进,信用下沉较大,逾期甚至违约事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各界对信托业风险形势的普遍担忧。单就2019年5月份至今,先后已有中泰信托、渤海信托、长安信托等多家公司或披露旗下多款信托产品延期兑付公告,或被委托方起诉;云南信托、中粮信托、国民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则被爆出卷入“承兴国际”事件。截至2019年7月,各地银保监局已对8家信托公司开出14张罚单,合计金额超过1200万元。2019年信托产品到期规模巨大,将迎来偿还高峰,风险形式不容乐观。二、信托业风险主要类别及成因单从金融属性的角度来看,与其他同业机构相似,信托公司主要依靠经营风险来获取回报收益,始终处在寻找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相平衡的动态博弈过程,影响因素多且作用机制复杂。就具体类型而言,根据所受具体影响因素不同,信托业风险可主要划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大类。(一)外部风险主要是指受经济周期波动、产业结构调整及监管要求变化等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导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1.经济周期波动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分为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周而复始循环不断。鉴于金融与经济之间存在紧密而复杂的相互影响传导关系,各类金融机构大多具有不同显著程度的顺周期性特征。我国信托业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功能和发展方向,同样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总体来看,在经济复苏繁荣阶段,市场需求日益旺盛,企业经营大多向好,社会融资持续增长,行业发展机会显著增多,项目质量整体可控,信托业发生风险的概率相对较少。在衰退萧条阶段,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供给侧结构性失衡,企业有效生产持续萎缩,融资方还款能力普遍下降,信托公司难以找到收益足够匹配、风险相对可控的资产标的,信托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出现较大波动,面临逾期违约的可能性增大。2.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是金融业的核心本源,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科学有效融合有助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社会价值。但受追逐短期利益最大化、自身专业能力欠缺、监管政策不明确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大多选择房地产、基建、能源等具有重资产、可抵押、有担保等特征的合作方,形成了路径依赖、利益绑定、风险关联等复杂关系。伴随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为代表的产业结构调整倒逼实体经济转型的同时也给金融业带来较大冲击与挑战,风险暴露则是最为直观的表现之一。就信托业而言,虽然近年来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持续增强,投向工商企业信托资金占比稳居榜首,但投向房地产等国家调控或限制发展行业的资金占比一直较高,已成为楼市严调控下房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产信托资产余额已达3.15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余额的14%,同比增长15.15%,存在一定体量的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尤其是2019年以来,房地产监管政策持续趋严,房价下跌、销售减少、成本上升、利润下滑、融资困难等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房企还债违约概率大幅增加,房地产信托兑付资金面临较大不确定性。3.行业监管趋严较长一段时期内,作为国内“唯二”能开展发放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之一,信托业因其制度优势,既可作为连接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桥梁又可承接银行资金不便进入的非标债权领域,银信合作等通道类业务发展迅速,促进信托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银行业面临的贷款投向、存贷比、资本金等监管要求,与其他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形成了密切复杂的风险共振关系,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子银行特征,进一步增加了错误定价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体系不稳定因素发生的概率。对此,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信托业展业中涉及的通道业务、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资金池等问题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倒逼行业挤压泡沫夯实质量合规发展。但需要指出的是,经过几十年发展,信托业客观上已经积累了较大规模的存量业务有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处理监管调度、同业竞合、时间摆布、资金匹配、产品接续、融资方管控、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多重复杂关系,增加了风险防控化解的难度,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发生风险事件的概率。(二)内部风险主要为管理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涉及信托公司内部因素引发的风险。信托拥有横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的灵活制度优势,业务机制、授权机制、奖励机制等均相对较为灵活,有效提高员工工作机动性、便利性和主动性的同时也形成了以满足简单类信贷融资需求为业务目标的“吃快餐”、“赚快钱”等不良展业文化,对于权益类、交易类、创新类等“要求高见效慢”业务缺乏积极性,导致存在综合服务能力不足、风险识别管控能力不强、权责利分配不明确等短板。尤其是在目前行业转型创新的关键时期,各类新型业务在项目前期调研、交易结构设计、市场开拓维护、产品推广营销等环节面临更多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专业化要求。例如,互联网信托作为近年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有助于信托公司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拓展营销渠道、提升市场认知度、增强产品流动性等领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受限于自身专业能力不足、运营经验缺乏等因素,信托公司大多与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合作,存在因技术漏洞引发投资纠纷以及违规引流客户等风险。目前,北京银保监局等监管部门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信托公司切实防范、排查、整改通过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推介信托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三、对于信托业风险的评述与展望对于信托业风险需要科学辩证的看待,既要客观认清当前较为严峻且短期难以根本性改善甚至持续恶化的现实,也应从宏观层面理性看待行业发展环境与趋势,保持战略定力和平常心态,积极面对、主动作为。首先,风险管控形势严峻是国内金融业共同面临的周期性规律。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史,大体存在“放松管制、鼓励创新、业务爆发、杠杆提升、违约增多、风险积累、加强监管、限制业务、降低杠杆、严控风险”的基本循环过程。就目前而言,我国金融业进入风险持续暴露和释放期,具体表现为银行不良率持续攀升、少数保险公司超大额风险暴露、券商资管信用风险增多、信托违约事件增加等多种形式。对此,党中央与国务院等各级政府机构已有清晰认识,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信托业风险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大多与其他同业机构存在关联性,在具体防控化解过程中,需要发各方共同努力协调解决。其次,信托业始终处在不断自我革新进步的过程中,具有战胜暂时困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优良传统。自1979年10月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来,我国信托业已风雨兼程走过40年,先后经历六次大整顿和“无数”小整顿,可谓历经坎坷、充满挑战。但“历经磨难,方得始终”,每经历一次大浪淘沙式的革新,信托业都会在自身建设水平、业务发展定位、行业竞争实力、社会贡献能力等方面迈上更高一阶。尤其是近年来,面对多方挑战与压力,信托业积极遵循回归业务本源的监管要求,更加注重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增强脱虚向实服务力度。从资金来源看,单一资金信托、管理财产类信托等占比较年初有所下降,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则持续上升;从资金投向看,流入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等领域的信托资金占比均较年初有所下降。同时,信托业自身风险承受处置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截止2019年一季度末,全行业实收资本总额为2654.15亿元,同比增加7.75%。再次,信托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目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已经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信托特征,建立起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在内的“一法三规”等较为完整的法律规章制度、严密的监管体系、严格的监管指标,为明确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内外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提供了有效保障。此外,2015年1月,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运营,持续完善风险事前预防、事中化解和事后救助机制,目前可提供流动性支持已超520亿,有效维护信托业安全稳健运行。展望未来,面对愈加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做好风险管控已成为信托业继续生存并实现更好发展的必选条件。目前业内专家学者及从业人员针对信托业如何建设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增强风险应对化解能力等已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诸多建议,既有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又有监管体系的改革优化、亦有自律组织的培训教育,既包括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又包括公司专业能力的培育提升,出发点都是好的,方向也是对的,但在具体实操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诸多方面的权衡博弈与影响制约,短期看并不会皆尽如人意。但长远来看,只要不忘信托初心、坚守行业本源、遵守法规制度,信托业总能一如既往地成功迈过成长道路上的荆棘和坎坷,在推动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更大作为。
来源:云南信托内容摘要目前共有62家信托公司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数据显示,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金融强监管背景下,2018上半年信托行业经营业绩增长有所放缓,整个行业营业收入小幅增长,主要由固有业务收入的增长所贡献,而信托业务收入及净利润规模有所下降。2018年信托行业主要围绕“控规模”经营,大部分信托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政策,主动控制通道业务规模,截至2018年一季度,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两年内首次出现下降,其中事务管理类业务规模下降明显,通道业务“控规模”效果初显。跟踪行业信托公司2017年年报公布的战略重点,即创新业务方向,可以发现,营收排名前列的信托公司高度聚焦“投行、资管、财务”,并往综合方向发展,中游信托公司依据股东资源地域优势、历史积累等资源禀赋发展差异比较大,下游信托公司则呈现布局点状业务,寻求重点突破的业务特点。通过公司研发部进一步跟踪与调研2018年上半年信托公司转型业务方向,发展主动管理业务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消费金融/普惠金融受到多家信托公司重点关注,部分信托公司依然在坚守地产领域不动摇,ABS/ABN受关注度不减,其他方面例如服务信托、长租公寓受到部分信托公司重点推进。一、信托行业的盈利状况分析依据上半年信托公司公布的经营情况,信托公司增资热持续,行业净资产持续增加,整个信托行业的营业收入同比仅增长2.70%,信托业务收入同比下降9.72%,固有业务收入同比上升71.46%,净利润同比减少4.70%,行业测算的ROE则下降 1.71个百分点。总体而言,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所下滑。(一)信托公司增资热趋势持续,行业净资产持续增加2018年上半年共有7家公司实现增资,增资规模共计139亿,其中华润信托增资额最大,以未分配利润转增50亿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达110亿元,超过昆仑信托和中信信托,行业排名升至第四位。至此,共有6家信托公司注册资本达百亿级别,依次为重庆信托(150亿)、平安信托(130亿)、中融信托(120亿)、华润信托(110亿)、昆仑信托(102.27亿)、中信信托(100亿)。资管新规去通道、减嵌套背景下,行业内许多公司寻求转型,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布局新业务的开展,这都对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至2018年6月30日,可统计62家信托公司的净资产合计为5090亿元,较2017年底的4841亿增长5.14%。其中净资产规模在200亿以上的有平安信托(241.94亿)、中信信托(238.90亿)、重庆信托(212.91亿)。其中江苏信托净资产增速行业排名第一,较2017年底增长50.00%,其次是英大信托,增速为40.37%,华鑫信托紧随其后,增速为39.64%。行业净资产迅速增长与增资相关。(二)信托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上升2018年上半年,可统计公司62家,营业收入总额453.3亿元,按比例估算行业营业收入总额为497.26亿元。2017年同期,可统计公司60家,营业收入总额431.17亿元,按比例估算值行业营收总额为484.17亿元。2018年上半年行业营收总额增长2.70%。观察2018年上半年的数据,将2017年与2018年上半年均公布半年报的59家信托公司中,同比实现增长的公司为30家,同比下降的公司为29家,其中,平安信托上半年营收总额26.80亿元,在营业收入方面为业内第一位。而光大信托则以95.23%的增幅,位列行业增长速度第一位。从各家信托公司的情况来看,营业收入规模行业排名前五的公司是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建信信托、华能信托,行业规模前十的公司中有八家保持正增长,中融信托则因为17.97%的降幅而让出行业第一的位置。从增速看,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光大信托,其增长速度达到95.23%。(三)行业信托业务收入下降明显,两级分化趋势加剧2018年上半年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估算值368.98亿元,与2017年同期的408.71亿元相比下降9.72%,行业两极分化迹象明显,26家公司为负增长,33家公司为正增长。其中,平安信托上半年信托业务收入总额21.53亿元,依然排名第一,民生信托则以177.56%的增幅位列增长速度第一。信托业务收入行业规模前十的公司中有八家保持正增长,排名前五位是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航信托、民生信托、建信信托,前十位中仅平安(-2.31%)与华能(-13.58%)出现负增长,民生信托(177.56%)为前十位信托业务收入增长最快,同时民生信托所有信托公司中增长最快的公司。(四)信托公司固有业务收入增加明显2018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固有业务收入总额估算值129.64亿元,与2017年同期的75.46亿元相比增长71.46%。行业26家公司为负增长,34家公司为正增长。其中,中融信托上半年固有业务收入总额15.03亿元,排名第一;英大信托则以223.06%的超高增速引领增长。行业规模前十的公司中除重庆信托(-5.92%)之外,其他九家均保持正增长。2018年上半年,行业前十位发生较大变化,2018年建信、平安、百瑞、昆仑进入行业前十位,而中信信托、民生信托、中诚信托、上海信托则退出行业前十的位置。另外,中融信托依然位列行业第一,英大信托增长速度最快。(五)信托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2018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净利润总额估算值269.03亿元,与2017年同期的282.31亿元相比减少4.70%。行业29家公司为负增长,30家公司为正增长。其中,平安信托上半年净利润总额16.60亿元,排名第一;湖南信托则以149.52%的增速引领增长。净利润规模前十的公司中有7家保持正增长,民生信托、华润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增长迅速,华能信托、建信信托、江苏信托稳健增长。(六)信托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观察2018年上半年、2017年上半年均披露数据的59家信托,2018年上半年59家信托公司加权平均年化净资产收益率为10.56%,2017年同期加权平均年化净资产收益率为12.27%,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了1.71个百分点。59家公司中,仅有19家信托公司实现了ROE的提升,其余40家信托公司ROE都出现了下滑。可见2018年上半年信托公司盈利能力较2017年上半年有所下降。大业信托净资产收益率以29.10%排名行业第一,其次是爱建信托,为22.63%,万向信托排名行业第三,净资产收益率为20.83%。ROE提升最快是光大信托和民生信托,光大信托同比提升9.37个百分点,民生信托同比提高6.70个百分点。二、信托业务规模与增长情况2018年一季度信托规模呈现出环比收缩、同比增速回落的发展趋势,截至2018年一季度,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为25.61万亿,两年内首次出现增长收缩,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减少了5044亿元,占比也有所下降,可见通道业务“控规模”效果初显。另外,通过公司研发部内部调研也了解到,行业大部分信托公司都通过暂停所有或者部分的通道业务对通道规模进行控制。(一)行业规模下降显著,通道规模增长受到控制2018年一季度信托规模呈现出环比收缩、同比增速回落的发展趋势。截至2018年一季度,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为25.61万亿,与2017年底的26.25万亿相比,下降了-2.41%,两年内规模首次出现收缩。与2017年一季度的21.97亿元相比,同比增加16.60%,同比增速大幅回落。2018年一季度与2017年底相比规模减少了6322亿元,其中融资类信托规模小幅增加35亿元,投资类规模减少1245亿元,事务管理类规模减少5044亿元。除了融资类小幅增加以外,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都出现收缩,其中事务管理类规模收缩较多,占比较2017年四季度下降0.5个百分点。事务管理类业务规模收缩主要是因为监管加强了对通道现象的整治,引导信托行业回归本源,许多信托公司因此主动控制通道规模,停止所有或者部分的通道业务,导致通道业务规模出现收缩。1 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有所提升,事务管理类规模出现收缩从信托资金来源分析,2018年一季度单一资金信托余额为11.66万亿,占比45.54%;集合资金信托余额9.92万亿,占比38.73%;财产权信托余额为4.03万亿,占比为15.73%。与2017年底相比,集合资金信托小幅增加0.02万亿,占比提升近一个百分点;单一资金信托有所收缩,虽然占比仍接近一半,但占比较2017年底下降了0.19个百分点;财产权信托规模减少,占比下降。从信托功能角度分析,2018年一季度融资类信托规模为4.43万亿,占比由16.87%上升至17.28%,投资类信托规模为6.05万亿元,占比由23.51%上升至23.60%,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5.14万亿元,占比为59.12%。与2017年底相比,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出现收缩,占比也下降了0.5个百分点,2018年通道业务“控规模”效果初显。2 实业信托、房地产信托规模增长,同业信托收缩幅度较大从资金信托投向领域来看,2018年一季度占比最高的仍是工商企业(28.25%),然后依次是金融机构(17.78%)、基础产业(14.40%)、证券市场(13.86%)和房地产领域(10.99%)。投向工商企业领域和房地产领域的占比较2017年底有所提升,投向金融机构、基础产业、证券市场的占比则有所下降。2018年一季度工商企业信托余额为6.15万亿,较2017年四季度环比增长0.90%,为2018年一季度仅有的两个规模增加的领域之一。房地产信托余额为2.37万亿,较2017年四季度环比增长3.87%,在五个领域中增速排名第一,主要是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强监管压力下传统融资渠道进一步受限,信托成为部分地产缓解资金压力的重要渠道,加之房地产通过信托融资不受自有资金限制、房地产信托在结构设计上较为灵活等优势,导致房地产信托需求一直处于高位。一季度投向金融机构的规模为3.84万亿,较2017年四季度规模环比下降了6.61%,为五个领域中下降幅度最大的领域,观察同比数据也可以发现,金融机构信托同比增速持续走低,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通道、多层嵌套等现象受到了整治,强监管背景下套利空间进一步缩小,同业业务出现一定程度的收缩。 2018年一季度投向基础产业的规模为3.11万亿,较2017年四季度环比下降2.07%;证券投资信托规模为2.99万亿,较2017年四季度下降3.53%。观察同比数据,可以发现,2018年一季度所有领域同比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比增速最高的为房地产,其次为工商企业,而金融机构、基础产业、证券市场则同比增速较低。3 特色业务规模均有所收缩,银信合作下降明显2018年一季度信托公司各项特色业务规模都出现收缩,占比变化较小。2018年一季度银信业务规模为59713.65亿,较2017年底下降3.22%,这与去通道、减嵌套的强监管下,银信合作通道业务的减少有关。2018年一季度信政业务规模为11919.15亿,较2017年四季度环比减少4.75%,自从43号文出台以来,地方政府举债受到严格规范,传统的政信合作模式受到冲击,近几年信政业务规模连年走低。一季度私募基金业务规模为6872.45亿,较2017年底减少1.50%。(二)2018年上半年调研显示控规模确实得到执行截止2018年7月底,信托业协会尚未公布2018年二季度规模的情况,为进一步掌握行业规模变化动态,公司研发部调研近20家信托公司,仅两家公司因为主动管理业务占多数且本身信托规模小,因而控制规模的压力不大,其他18家左右的公司均在大力控制规模增长,例如某行业排名前三的信托公司,上半年规模与去年年底相比减少7.5%,另外其他三家信托公司的规模与去年年底相比也在7%左右,甚至有2家公司表示目前完全不开展通道业务,其他剩余的公司均在不同程度上进行规模的控制。总的来看,依据调研反馈的情况,2018年信托行业基本围绕“控规模”主旋律经营,采取停止所有或者停止部分通道业务方式。三、战略重点及创新方向依据行业信托公司2017年年报公布的战略重点即创新业务方向可以发现,营收排名前列的信托公司高度聚焦“投行、资管、财务”,并往综合方向发展,中游信托公司依据股东资源地域优势、历史积累等资源禀赋发展差异比较大,下游信托公司则呈现布局点状业务,寻求重点突破的业务特点。通过进一步跟踪与调研2018年上半年信托公司转型业务方向,发展主动管理业务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消费金融/普惠金融受到多家信托公司重点关注,部分信托公司依然在坚守地产领域不动摇,ABS/ABN受关注度不减,其他方面如服务信托、长租公寓受到部分信托公司重点推进。(一)行业信托公司战略规划情况的梳理依据信托公司公布的2017年年报,大部分信托公司也在积极调整新的发展战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依据2017年信托公司年报及公开信息显示,共有54家公司开展了创新业务,相比2015年增加了5家。从2015年到2017年,创新业务整体范围变化不大,但是资产证券化,消费金融及家族信托等业务在创新业务中的占比上升。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准将68家信托公司分为前列(1-20),中游(21-40)及下游(41-68),可以发现不同梯队的战略选择有所不同。依据观察,三个不同区间内的公司战略方向有着明显共性,但随着行业排名由高到低变化,战略表述越来越具体到业务层面,业务关注面由宽变窄。第一梯队,前列公司高度聚焦“投行、资管、财富”三大板块。前列公司战略表述高度一致,业务范围较广,普遍致力于打造一流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总体来看,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战略制定显示了高度一致性,关注业务范围广泛,定位清晰。第二梯队,中游公司依据资源禀赋不同差异性较大。中游公司战略差异较大,优势类别不一致。中游公司依据不同优势资源禀赋,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股东背景优势、地域战略优势及上市集团优势,其中尤以依托股东背景优势最为普遍。第三梯队,下游公司布局点状业务,寻求重点突破。下游公司聚焦点状业务,整体方向较为分散,力图寻求重点突破。依据观察可以看到,大量下游公司专注少数业务类别而非整体板块,寻求重点突破的优势业务,期望争取单项超前。(二)行业转型主动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消费金融等受到行业重点关注从具体的业务层面来看,依据各家信托公司公布的2017年年报,创新业务整体范围变化不大,个别业务权重起伏较大。与2015年创新业务开展情况对比,资产证券化、小微消费金融、家族信托、财富管理及以能源环保为代表的绿色信托业务增长迅速,分列2017年创新业务开展的前五名,是各家信托公司业务创新的重点。相比之下,并购重组,定增,新三板等创新业务萎缩严重。2015年各层次资本市场火爆,之后两年进入平稳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述业务的萎缩。供应链金融及农业类信托逐渐成为了一些公司重点关注的创新方向。此外,多家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保险金信托,实现将保险、养老、医疗等业务与信托服务相结合,降低专属私人高端财富管理门槛,提供私人保单管家等服务。为进一步了解各家信托公司的2018年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公司研究发展部进一步对2018年上半年近20家信托公司的创新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跟踪与调研。依据调研的结果,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股权投资、供应链、小微企业、家族信托、资本市场、地产成为主要的创新业务,部分信托公司也有开展不动产特色业务,例如长租公寓、船舶投资等不动产的投资。
随着 2021 年底资管新规与资金信托新规落地,将倒逼部分信托公司为了保住高收益的非标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加速发展标品信托,我们预测信托行业将出现报酬率进一步下滑的趋势。同时要看到的是,信托资产风险率自 2017 年起持续攀升,于 2019 年末达到 2.67%。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虽然中国的疫情短期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宏观经济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过去累积的风险隐患有可能加速暴露。受监管改革推动、各级资本市场发展、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资管行业规模持续高速增长,预计至 2025 年,行业总体规模有望达到 139 万亿元(剔除重复计算的通道口径),这将是 2018 年资管行业规模的两倍。这虽然为信托公司提供了未来发展的市场空间,但行业结构的变化将使信托公司在资金端和资产端都面临巨大的转型压力。2014 年以来,在多项政策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和鼓励直接融资、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成本下行的影响下,基础设施信托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受到挑战。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大量的政府债务于 2020-2024 年间到期,地方政府债务到期偿还压力加大,年均到期约 2.7 万亿元;此外,随着宏观调控对土地财政的进一步限制,部分对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的地方政府,还面临财政收入结构性问题。
过去的一年,A股市场对于信托的吸引力也愈发凸显,超过半数的信托公司参与调研185家上市公司,以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等方式调研300余次。《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信托公司在去年最关注的是来自制造业尤其是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海康威视成为去年信托公司调研最为密集的上市公司。从信托公司角度来看,民生信托、中融信托参与调研最为积极,两家合计超百次的调研次数,占据信托行业的三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乐普医疗等7家公司均被两家以上信托公司参与调研。作为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途径,调研不仅能够使机构对上市公司进一步加深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场关注的热点板块。《证券日报》记者据数据统计,2019年,68家信托公司中有38家参与对上市公司调研,总共对超185家上市公司进行多达310余次调研,其中,民生信托、中融信托积极性最高,民生信托对47家上市公司调研61次、中融信托对42家上市公司调研47次。作为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的信托产品,证券投资信托的成立情况也能反映出信托公司对证券市场的参与热情在提高。用益信托在线数据显示,2019年,在集合信托市场上,证券投资信托募资规模为1214亿元,成立逾1700款产品,相较于去年的1600款产品增长7.59%。对于证券投资信托的发展方向,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认为:“资产配置对证券投资的收益具有决定作用,贡献率超过90%,居民投资的一个重要趋势在于实现有效的资产配置。我国大类资产配置资管产品相对不足,信托公司可以开发混合类产品、FOF、MOM、母基金,优选投资标的或者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具有稳健投资收益特性的信托产品。”记者发现,民生信托、中融信托一向对参与调研上市公司保持极高的热情。海康威视、分众传媒、大华股份、一心堂、乐普医疗、捷捷微电、兆易创新7家公司有这2家信托公司参与调研的身影。袁吉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改革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的向好趋势有望带动证券投资信托规模的进一步增长。信托公司调研的185家上市公司,大多数来自于制造业,尤其以电子设备制造业最多。《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去年全年信托公司参与调研的185家上市公司中,包括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捷捷微电、兆易创新等40家公司均来自电子设备制造业,占比超过20%。值得注意的是,海康威视被民生信托、中融信托、昆仑信托、华能信托等8家信托调研12次,成为被调研次数最多的上市公司。海康威视是颇受金融机构欢迎的个股,2019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曾一度吸引400余家机构围观。在去年7月20日的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上,海康威视获安信基金、傲赟资产、奥凯投资、榜样投资、宝盈基金、保银投资、安邦资产等多达442家机构调研,累计接待机构数量位居7月份首位。其后,海康威视也被多家券商给予买入或增持评级。记者观察到,研发问题成为信托调研海康威视关注的重点。比如,上海信托在调研中着重问及到海康威视的研发费用投向及人员配置问题,对此,海康威视回应道,公司研发人员与营销人员同步增长,与销售规模增长相匹配,以后会加大内部管理和效率提升方面工作,另外,研发费用则与收入规模相关,主要应用在安防领域。来源: 证券日报
来源:用益研究本报告从行业及机构两个角度研究行业整体表现与领先信托机构转型成果。研究表明,2018年上半年信托行业整体业绩明显下滑,七成信托公司各类指标均不及2017年全年对应指标的一半,兑付风险事件频发,流动性风险突出;就信托机构而言,业务转型是既定趋势,但主动管理能力培养仍然任重道远。一、平安信托平安信托业务发展较为均衡与全面,业务转型布局较早,其中基础设施、地产、PPP业务、阳光私募及家族信托业务在规模上占优,业务理念与模式也较为超前。房地产业务——一是与知名房企开展战略合作,2016至今平安信托陆续与中南集团(战略合作规模100亿)、禹州集团、中梁集团(战略合作规模100亿)、葛洲坝地产、中天城投(战略合作规模100亿)、阳光城(两年战略合作规模360亿)、力高地产、中洲控股等大型房企集团及上市房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战略入股明宇实业集团,在项目层面、股权投资、特色小镇、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展开多层次战略合作;二是作为财务投资者开展股权投资合作,2017至今年平安信托共成立9个房地产信托项目,其中7个贷款类项目,2个股权类项目。股权类项目为平安信托-鼎泰36号集合信托计划及开元5号信托,两个产品均采用结构化设计,前者资金用途为向成都中南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并持有70%股权,就目标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合作,通过约定经营业绩对赌方式,由交易对手根据届时经营情况受让或第三方转让,实现信托投资退出;后者资金用途为向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并持有一定股权,并根据业绩对赌情况采用股权转让、回购、模拟清算等方式退出。基础产业投资——城市发展基金是近期重点,平安信托共参与了13个城市发展基金,其中有12只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1只基金采用公司制形式;投向主要集中于高速公路、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文化旅游设施等方面;地域上主要投向省会城市及部分旅游城市,包括武汉、呼和浩特、天津、长沙、南京等地。PPP业务——百亿PPP项目进入执行阶段。一是“大理海东山地新城洱海保护水环境循环综合建设PPP项目”,2016年平安信托与二十二冶、北京三智启明投资及碧水源科技共同设立有限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社会资本之一参与了该PPP项目,2017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约20亿元,合作年限23年,主要投向包括大理海东新区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雨水收集工程等,付费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二是“南京求雨文化创意产业园PPP项目”,2017年平安信托以社会资本方角色入股南京求雨山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15.08亿,BOT模式,付费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年限20年,资金主要用于城镇综合开发,具体包括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整理及产业园建设与维护等。金融市场业务——2017年平安信托成立了250只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占其当年全部成立产品的比例近60%,2018年上半年平安信托成立108只信托产品,其中阳光私募类产品14只,包括11只“全球慧赢”系列QDII股票型基金。存量来看,公开统计显示,平安信托共发行了1000只私募产品,总规模为64.69亿元,产品类型主要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相对价值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国际(QDII)股票型基金,近两年上述各类产品占比分别为8.82%、2.94%、0.49%、18.14%及69.61%,其中以“全球慧赢”及“全球卓越”为代表的QDII发行频率相对其他产品更高。股票市值方面,目前平安信托发行产品为32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截至2018年一季度总市值66.76亿。家族信托——平安信托家族信托产品信托财产门槛不高,设置灵活,平安信托已推出“鸿福”、“鸿睿”、“鸿晟”、“鸿图”四款家族信托产品,四款产品在起投金额、信托财产要求、受益人数量、投资范围及服务团队方面有所差异,基本形成了保险金信托、定制型家族信托、专享型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家族信托等全产品线。现行的资管新规下平安信托部分家族信托业务存在合规风险,资管新规执行细则中明确规定,家族信托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且家族信托不能仅仅为了理财及投资,这对门槛在此之下的保险金信托、标准型家庭信托以及全权委托型家族信托展业是个较大的负面冲击。二、中信信托产业基金业务——产业基金扩张迅速且覆盖面较广。业务模式上中信信托及其子公司主要通过发起或参与母基金,以财务投资者角色投资产业基金。从地方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来看,中信信托共参与了12只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基本覆盖东中西部重点城市。从企业主导的产业基金来看,中信信托也主要以有限合伙的财务投资人决策参与,领域上主要集中于装备制造、汽车等领域。具体来说,以有限合伙身份参与央企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投向央企优质制造业项目;以优先级合伙人身份参与由上市公司兴民智通发起的汽车产业基金及由厦门三维丝发起的新能源投资基金,由于三个产业基金均于2017年设立,目前尚无披露的投资事件。房地产信托——2018年上半年中信信托共成立40个房地产项目,其中股权投资类地产项目13个,权益投资类地产项目23个,债权投资类2个,组合投资1个;主要合作方为碧桂园,40个地产项目中有17个项目交易对手为碧桂园,其中包括7个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及10个股权投资信托。中信信托房地产业务目前的亮点是100%持有物业,获得现金流收益及物业升值收益,目前其持有盐城万达广场(总投资2.63亿)、新乡万达广场(总投资2.37亿)、焦作万达广场(总投资2.27亿)、柳州柳南万达广场(总投资2.06亿)、枣庄万达广场(总投资0.1亿)、衢州万达广场(总投资2.42亿)、成都金堂万达广场(2.13亿)、桂林叠彩万达广场(总投资2.53亿)8个项目100%股权,总规模16.51亿。其具体运作模式是中信信托发起信托计划,全资收购多个万达商业项目,并授权万达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万达商业收取一定比例的运营收益作为服务对价,信托计划则通过利润分红及物业升值实现收益。阳光私募业务——2017年中信信托共成立了554个集合信托计划,全部属于证券投资类的阳光私募产品。投资标的以股票为主,由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的私募基金共1023只,披露发行规模信息的产品总金额20.8亿元,投资类型上覆盖了宏观对冲、债券、股票、货币市场等多种类型,其中主要以股票型基金为主,数量占比91.98%。由募资角色向主动管理转变,中信信托基本采取了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模式,由信托担任受托人,高毅、成泉、朱雀等知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投资顾问,2018年中信信托成立中信信托组合投资部开展主动管理型证券投资业务,并于5月发行“睿泽稳健量化”混合型基金,主要采取量化对冲策略,8月10日最新净值为1.0029,业绩有益远超大盘。此外,中信信托发行的证券投资类信托已成为70家A股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截至2018年一季度总市值约为131.9亿。资产证券化——中信信托总共发行了4241.33亿资产证券化产品,2017年骤增千亿规模,纵向来看,2015-2017年分别发行892.51亿、760.52亿及1309.63亿,2018年1至8月已发行316.65亿。以银监会主管ABS为主,发行产品中有49.83亿交易商协会ABN及4191.5亿银监会主管ABS,其中ABN项目底层资产主要为委贷债权(16亿)、应收债权(3.52亿)及租赁债权(30.31亿),ABS项目底层资产主要为企业贷款(2082.57亿,占比49.69%)、个人住房抵押贷款(927.35亿,占比22.12%)及汽车贷款(500.4亿,占比11.94%)。国有大行为主要合作方,国开行、中行、中信银行、大众汽车金融及邮储银行为主要合作方,占比分别为39.05%、18.74%、8.52%、5.79%及4.39%。三、中融信托房地产私募基金——主要模式是依托旗下专业股权投资公司中融长河,以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通过全资收购及“商改办”等内部改造提升改善物业整体商业价值,最后以自持出租及出售实现退出。截至目前,中融长河资产管理规模约为100亿,已操盘了上海中环协信中心、北京开元名都酒店、北京太阳宫百盛、西雅图出租型公寓等项目的收购及改造工作,并成功项目退出。此类项目特点为单体项目金额较大,一般在10-20亿之间,期限通常为3-5年,项目收益率较为可观,同时对主动管理能力要求较高,项目团队既需要熟悉募投管退流程,更需要具备项目筛选、设计改造、施工管控和营销等方面能力。资金募集来看,目前存续项目主要募资渠道包括“长河盛世”系列信托及公司型基金,但必须注意到,目前信托端主要采用滚动发行模式进行募资及退出,资管新规下非标项目资产资金匹配要求对项目募资提出挑战。资产证券化——近年中融信托已与多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家机构开展主动管理型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中融信托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331.96亿,其中301.2亿为银监会主管ABS项目,30.76亿为交易商协会ABN项目。此外,中融信托还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了32.6亿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近两年发行规模下降,从发行节奏来看,2014-2017年中融信托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分别为82.11、111.44、40.44及67.21亿,2018年尚无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基础资产主要为企业贷款,中融信托发行的银监会主管ABS项目中有251.76亿为企业贷款ABS,占比83.59%,49.44亿为汽车贷款ABS,占比16.41%。以银行为交易对手的ABS发行金额占总额的82.05%,其中合作规模前三的包括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78亿)、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44亿)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58亿)。四、安信信托并购贷款——2017年安信信托披露了两笔并购贷款信托,总规模约22.5亿元,用于矿产项目并购及实业并购,其交易结构是较为典型的安信信托业务模式及风控模式。根据其披露信息,风控措施基本为安信信托股东或关联公司担保。以“创赢45号青海钾肥产业贷款信托”为例,信托总规模22.5亿元,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借款人海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其用于收购钾矿资源标的公司及后续钾矿的改扩建,风控措施以关联机构保证担保为主。城市更新——安信信托分别于2017年11月及2018年2月披露两笔城市更新项目,分别是资阳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广州大壮三旧改造项目。其中大壮三旧改造项目总规模22.5亿,项目期限36个月,资金主要用于大壮集团暹岗社区三旧改造项目股权投资及股东借款,风控措施包括评估价位79.4亿土地抵押、大壮集团持有的平台公司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25亿元)质押、暹岗经济联社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质押、大壮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养老产业——一是布局养老消费信托。安信信托发起设立了安信颐养系列养老消费集合信托计划,结合了现金收益与养老权益,总规模30亿元,信托预计存续期限20年,资金用途主要是通过投资资产组合配置,平衡信托计划整体的流动性及收益性。受益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享有信托受益权所获得的利益,包括现金形式信托利息和消费权益。消费权益具体是指,在受益人持有信托受益权期间,受益人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即养老服务对象),在上海市颐和苑老年服务中心,每三百万份额可优先获得享有一个房间的优先入住权。二是布局养老地产项目,2018年1月安信信托母公司国之杰与上海金山区廊下镇开展战略合作,打造“旅居颐养小镇”,该项目位于廊下生态园区域,区域面积900亩,项目以旅居与颐养为主题,通过发行家庭健康颐养系列信托产品,推出金融与旅居颐养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与产品,搭建国际高端旅居颐养平台。五、建信信托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建信信托近三年投资了4家PE,主要与上市公司或政府背景投资基金合作,从其持股比例来看主要是财务投资人角色,目前PE基金仍在运作过程中,尚未实现退出。PE类信托业务方面,2017年建信信托发起两单PE类信托,从资金用途来看,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用于并购标的地产公司股权,从项目性质上看更多类似并购贷款而非真实的私募股权投资。PPP业务——建信信托2015年就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产业基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即成立了5单PPP信托,总金额19.28亿,主要用于向项目公司注资。2017年建信信托共成立7单PPP,总规模23.49亿,其中股权投资信托规模20.8亿,其他投资2.69亿。2018年上半年PPP业务大幅缩减,新增PPP业务仅两单,规模0.89亿元,其中股权投资信托规模0.1亿,其他投资信托0.79亿。业务模式上,建信信托主要采取与中冶、中铁建、中建等机构组成联合体并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竞标,从资金用途来看,主要用于向项目公司增资或认购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项目基本处于前期及中期阶段,目前所有项目基本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有三个项目已处于执行阶段。阳光私募业务——阳光私募业务以债券投资为主。截至目前建信信托共发行109只阳光私募产品,总规模344.9亿,其中包括89只债券型基金、19只股票型基金及1只货币市场基金。发行频率来看,2015年至2017年分别发行37(其中24只债券型基金、13只股票型基金)、27(其中23只债券型基金、3只股票型基金、1只现金管理信托)及22只阳光私募(其中13只债券型基金、9只股票型基金)。从投资顾问来看,股票型基金主要以与知名券商或私募投资机构合作,债券型基金以主动管理为主,89只债券型基金中仅有7只采取了投资顾问的模式。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建信信托规模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力。建信信托作为资产证券化总规模3190.36亿,其中银监会主管ABS共3140.36亿,交易商协会ABN共50亿。从交易对手来看,建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行为主要发起方,其交易额分别为2865.76亿、163.17亿及83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主要底层资产类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及企业贷款为主要基础资产,发行金额分别为2741.57亿及335.29亿,占比分别为85.93%及10.51%。2018年为资产证券化业务井喷之年,2018年上半年建信信托的ABS及ABN项目已经超过2017年整年,其中包括2单票据收益ABN、1单不良贷款ABS、13住房抵押贷款ABS及4单企业贷款ABS,总金额1614.4亿元。
来源:普益标准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出台,资管行业统一监管时代来临,在“破刚兑、去通道、去嵌套、非标转标”的监管要求下,监管套利、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资金池等问题逐一被击破,依靠信托牌照快速扩张业务规模的传统模式直面冲击。在此背景下,信托公司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调整战略方向与业务重点,推动全行业实现了降中趋稳、提质增效的整体发展。新时期,信托行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各信托公司需要在监管框架内,结合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以及自身资源禀赋重新定位,探索业务转型路径,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 (二)研究意义 本报告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对信托公司经营环节的拆解,分析诊断各家机构资源禀赋强弱、相对竞争优劣势,解答与信托公司经营业绩、竞争力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通过构建竞争力指数体系,一方面,可为信托公司和社会公众提供一套成体系的具有专业理论支撑和行业发展实践验证的参考标准,便于各方更全面地了解信托公司;另一方面,有助于信托公司对照自身发展经历和资源禀赋,调整和打造自身专属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对企业竞争力理论以及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研究,本报告试图找到当前影响信托公司、信托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定量与定性的方式,展示、分析68家信托公司的竞争力变化情况及背后的驱动力。 (三)研究思路 “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研究”将从行业整体出发,用详实、连续的数据观察自2012年以来不同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所发生的变化。 研究方法层面上,自下而上地选择微观经营指标,构建信托公司在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展业、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等三个层面的竞争力分析维度,并最终用上述三个分指数构建起“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研究执行层面上,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解构国内信托公司的各经营环节,更全面、深入地对国内信托公司竞争力进行分析。判断各家信托公司竞争力强弱的同时,指出不同信托公司在不同禀赋上的实力差异,并为各家信托公司的转型发展选择提供一些可量化的参考。 二、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构建技术及架构 作为与我国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的金融子行业,信托公司经历了探索期、规范期和快速发展期,资管新规出台前,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在2017年末达到26.25万亿元,行业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容小觑,行业地位突出。 2018年后,随着资管新规出台,资管行业统一监管时代来临,信托行业依靠牌照优势快速扩张业务规模的传统模式直面冲击,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成为信托行业在新环境下的共识。控规模、提质量、增效益成为新环境中各家信托机构发展的重点,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差异化发展的诉求亦愈发明显。围绕着竞争力提升的研究也更加深入。 以此为出发点,本报告试图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托公司竞争力评价体系,来观察各家信托公司在过去数年时间内的竞争力走势及强弱变化。 (一)指数构建原则 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构建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全面性原则。在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研究中,数据指标的选取,会尽可能地覆盖到反映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各个方面,全面、综合地评价各家信托公司,尤其兼顾信托公司核心要素的表面现象和内在因素。 公开性原则。本研究涉及的所有评价指标均能够从公开渠道获取到,以保证结果的公正、公开。 科学性原则。在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的指标选取上,严格遵循理论原理,且指标选取的目的明确、定义准确。 有效性原则。为提升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研究结果的质量,在指标的选取上,本报告选出所有评价因子中的关键性指标,在用关键性指标的评价来构成总体情况。 客观性原则。在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的构建体系中,底层数据指标逾四十项。在四十余项底层指标、三个分指数的权重确定过程中,本报告秉持客观性原则,尽可能规避指数构建过程中的主观影响。 (二)指数研究方法 如前文所述,本报告将信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指数拆分为三个分指数——聚焦于公司整体经营层面的“公司经营实力指数”、侧重各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水平的“信托业务实力指数”、体现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产品发行能力的“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各自反映信托公司在该方向上的竞争力。 在具体指数的计算中,本报告根据每家信托公司披露的经营数据以及普益标准所积累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数据,定期对这些原始数据进行处理,最终形成竞争力指数,具体的方法步骤如下: 1、确定竞争力指数监测指标及各指标权重,同时确定各指标的观察基期及锚定值; 2、明确数据标准化处理方式及指标处理模型,得到每家信托公司、每个指标在各个年份的竞争力得分; 3、根据各个二级指标权重进行赋权给分,并将二级指标得分汇总得到分指数得分,最终加权得到总指数得分; 4、通过各家公司的竞争力得分情况,能够观察到每家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随着时间的变动情况。 (三)指数研究框架 在竞争力指数框架构建中,综合考虑影响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各类因素,归纳为三个方面——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展业、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行。 从理论层面,有诸多指标项都可以用来衡量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本报告也构建了理论层面的竞争力研究框架 ,但从现实条件来看,特别是数据可得性、标准化处理的角度,并非所有的指标都符合条件。因此,本报告将理论框架进行了一些调整,以更好的通过标准化处理的方式进行指数的呈现。 1、公司经营实力指数构成 现阶段,本部分仅考虑以标准化的数据指标进行指数构建,“公司经营实力指数”选取了6类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公司经营实力指数占综合竞争力指数的权重为45%。 在指标体系的选择中,部分指标或许存在较强的正向关联,因此本报告在指标选取时有所取舍,但考虑到部分核心指标各有侧重,本报告依旧将部分有正向关联的指标保留在本体系中,并做单独处理说明。 表1 信托公司“公司经营实力指数”量化指标构成及权重2、信托业务实力指数构成 对于信托业务而言,各类经营数据能够较好的反应各家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实力指数”上的竞争力强弱,但与公司经营实力指数类似,部分指标现阶段并不能很好的进行数据处理与搜集,如整体框架中提到的“回归本源与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本报告将这一部分内容以专栏形势呈现。信托业务实力指数占综合竞争力指数的权重为32.5%。 表2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实力指数”量化指标构成及权重3、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构成 对每一家信托公司所发行的每一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本报告按照模型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最终得出单只集合资金产品的分数,再对当月每一家信托公司所发行的全部集合信托产品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单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得分,并进行月度数据处理,得到最终的年度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占综合竞争力指数的权重为22.5%。 表3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量化指标构成及权重(四)综合竞争力指数体系的特点与价值 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在对信托公司进行指数化评价时,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回溯过去近十年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完整地展现68家信托公司的竞争力变化情况。相对于简单的对行业某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或用某几年数据来进行对比,综合竞争力指数在时间区间的长度上,选取了2012年以来的全部年份,以此进行连续时点的观察,更加全面、综合的呈现不同信托公司的竞争力变化情况。通过较长时间段的观察,最终达到的效果是能够追溯到各家机构在不同时间节点中的竞争力强弱情况。 2.充分借鉴银保监会与信托业协会在信托公司评价过程中的经验,并结合市场关注方向,让指数体系更加科学、可操作。在建立综合竞争力指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本报告充分学习、借鉴了信托行业内的评价方法,包括具有官方背景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信托公司行业评级两套体系,从中吸取相关经验,例如核心指标的选取、核心指标的相关性拓展、评价指标之间权重的大小关系、关联指标的计算方法等。 3.通过对信托公司相关经营指标的选择与权重设定,综合竞争力指数全面、成体系的反映出各家信托公司竞争力变化情况,以及竞争力变化的原因。综合竞争力指数从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开展、集合资金信托发行等三个维度对信托公司进行分析,每个维度下设有若干细项指标,来对信托公司三个维度进行拆解,让三个维度的竞争力评价有较为充分的解释力度,将公司发展的变化,通过细项指标来进行解释。 (五)综合竞争力指数体系在市场中的优势 本体系的数据覆盖面完备。相较于目前市场中已有的一些信托公司、信托行业评价的方式方法,本体系通过近十年数据的积累、全指标维度的构建、多角度的分析,完整地呈现了不同信托公司在2012年以来发展的历史,每一个时点都可以查找、每一项细节都可以观察、每一项数据都可以获取,全面展示信托公司的竞争力。而目前不论是公开市场,还是学术论文,对于信托公司的竞争力分析均有不同的侧重,在全面性上有一定限制。 本体系的竞争力指数结果可实时更新。本体系的基础是数据,包括信托公司经营数据、信托产品数据、信托业务数据,而这些数据是实时产生的,只要各家信托公司在发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在开展信托业务,本体系的竞争力数据就可以实现最新竞争力的追踪,并及时更新。在算法层面上,本体系可以持续更新各类指标的标准化算法,以提升竞争力体系的数理逻辑强度。 本体系有较强的公平性与公开性。本体系所涉及的所有量化指标均能够从公开渠道获取到,这保证了最终竞争力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除了各类定量指标,研究中还会涉及到各类定性的案例分析,但分析的角度是作为定量部分的补充,来让研究报告的内容更加充实,但又不会影响到竞争力指数的构建与结果。 但客观的看,本体系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家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本报告在构建竞争力指数体系的过程中用可标准化的数据来进行计算,但由于数据是对过去展业结果的客观呈现,并不能代表未来,因此,本报告只能通过数据的趋势性变化,来分析预测未来企业竞争力的走势。但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受多方面影响的——除经营数据之外,高层战略、组织结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文化等因素,都会影响信托公司的未来竞争力,这些因素将在后续研究中加入到本体系。 三、信托公司竞争力综合分析 在搭建了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可量化研究框架后,本报告对2012年到2019年间各个指数维度的数据进行了梳理,并应用到指数框架中,最终本报告得到了68家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指数结果。 (一)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分析 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是对信托公司竞争力的总体评价,包括公司经营实力、信托业务实力指数和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等三个分指数。指标越高,反映信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越强。 随着2009年后宏观政策相对宽松,金融行业各类机构都有了较为明显的发展,信托行业也不例外,公司规模、盈利水平、管理资产规模都有较大增长,使得各家信托公司的竞争力也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从下面两图可以看出,2012年到2014年,大部分公司竞争力都有了快速增长。2015年开始,监管层大力推动金融降杠杆,不少信托公司受到一定负面冲击,综合竞争力也出现了下滑,但2016年与2017年行业竞争力继续提升。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信托行业开始压降规模,不少信托公司竞争力水平也有所下滑。2019年,行业经过连续多个季度的规模压降、调整业务结构,中上游的信托公司集中度提升,竞争力较2018年有所上升。 2019年综合竞争力指数排名前10的信托公司历史变动及竞争力增长情况 注:右图数值表示2012-2019年该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二)公司经营实力指数分析 公司经营实力指数主要考量的内容包括股东实力、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公司成长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源积累。公司经营实力指数越高,反映信托公司经营实力越强。公司经营实力指数在信托公司竞争力指数中的权重为45%。 从下图可以看出,各家信托公司的公司经营实力指数在2012年就已经有了一定差距,头部机构相对中部、尾部机构的经营实力领先较多。 从公司经营实力指数的变化趋势来看,由于指数的指标构成特点,部分规模较大、盈利水平较高、成长较快的信托公司有较为优秀的指数表现。在过去几年里,有不少信托公司通过稳扎稳打的耕耘,实现了竞争力的提升。 2019年公司经营实力指数排名前10的信托公司的历史变动及竞争力增长情况 注:右图数值表示2012-2019年该信托公司“公司经营实力指数”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三)信托业务实力指数分析 信托业务实力指数评价的是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开展方面的总体实力,包括信托业务展业情况、信托产品盈利能力及信托业务成长能力等内容的评价。信托业务实力指数在信托竞争力指数中的权重为30%。 2019年,公司业务实力指数排名前十的信托公司的指数得分出现了较大的差距,第一名的中信信托与第十名的华能信托差距明显,这在另外几个竞争力指数中未曾出现,反映出信托业务逐渐向行业头部机构集中。在转型重压下,龙头信托公司能够较好地处理业务合规性问题,但规模相对小一些的信托公司则只能通过压降部分业务的规模来度过转型阵痛期,两厢比较,使得龙头信托公司的管理资产规模集中度出现上升,带动信托资金规模、资产增速、不同类型信托资金占比等指标的变化,推动指数得分上行。 2019年公司业务实力指数排名前10的信托公司的历史变动及竞争力增长情况 注:右图数值表示2012-2019年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实力指数”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四)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分析 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由单月发行产品数量、期限调整收益率、产品资金运用领域、信息披露水平和信托产品丰富性构成。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在信托公司竞争力指数中的权重为25%。 在2019年产品指数排名前十的公司中,中航信托的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总体表现最好,其在2012-2016年指数相对稳定,与其他信托公司类似,但在2017年,得益于公司经营层面的变化,其产品发行指数有了较为明显的上升,到2018、2019年维持了行业领先的地位。 2019年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排名前10的信托公司的历史变动及竞争力增长情况 注:右图数值表示2012-2019年该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产品发行指数”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四、信托公司竞争力提升建议 前文对各家信托公司竞争力指数进行了呈现,本报告还依据指数的分析结果,结合当前宏观环境、金融环境、信托行业监管环境,试图给信托公司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竞争力提升建议,以此促进信托公司转型发展。 (一)根据自身竞争力强弱,明确发展定位 从68家信托公司在过去8年的综合竞争力变化可以看出,不同信托公司在竞争力增长速度上有明显差异,例如中信信托、建信信托、中融信托始终处于行业靠前的位置,而五矿信托、光大信托、中航信托、外贸信托等公司则代表了一批逐渐成长起来的行业生力军。 与竞争力相协同的,是不同的信托公司已经具备了不同的发展潜力。从综合竞争力的结果来看,2019年综合竞争力指数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多在监管评级中获得A类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中游的信托公司也多被评为监管评级B类公司。不同竞争力水平、不同监管评级的信托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资质审批、展业难易程度、风险控制水平都形成了一定的差异。 因此,竞争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可定位于寻求创新发展——业务发展相对均衡的情况下,从业务种类的角度着手,拓展业务边界,加大创新力度,寻求资金信托新规的优解。竞争力中游的信托公司定位于寻求创新与转型的均衡点——中游信托公司业务规模和种类相对竞争力强的信托公司有一定差距,且面临的转型压力较大,但其依旧具备创新的实力,因此,中游信托公司需要在业务转型升级与创新之间,寻找到适合自身的均衡点。竞争力相对较低的信托公司则需要定位于解决转型压力——这部分信托公司通常业务存在偏科,例如过于集中于工商企业信托业务、过于依赖贷款类资金运用方式等,在资金信托新规的规范下,转型的压力较大,因此,中下游和下游的信托公司需要专注于当下,找到监管要求下信托业务发展的突破口。 (二)资本管理策略需更加注重协同 资本管理策略主要指信托公司在对注册资本、净资本、净资本/所有者权益、风险资本等资本的管理策略。通过资本管理策略,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质量、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竞争力提升。 在注册资本方面,各家信托公司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增资。信托行业在过去5年里掀起了一波增资潮,且增资速度较快、规模较大,从各家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指数就可以看出,但随着资管新规、资金信托新规的落地,未来信托行业所面临的监管是严峻的;另外,随着领导层不断重复降低实体企业融资难度的决心,未来会有更多的融资手段来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融资。这一状况一定程度上会挤占信托行业融资类信托业务的规模,进而影响到信托公司未来业务空间。因此有增资计划的信托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属性、业务特点合理增资,避免增资步伐过大导致业务需求无法跟上,进而陷入资金利用率低的窘境。 在净资本/所有者权益方面,各家信托公司需要进一步调整资本结构,提升应急变现能力。虽然绝大部分信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较大幅度提升,净资本指数在2012年以来也明显上升,但从“净资本/所有者权益”指数来看,信托公司在应急变现能力方面的实力,却几乎没有增强,甚至还有所下滑。2012年,“净资本/所有者权益”指数前十的公司平均为0.9128,而2019年排名前十的信托公司平均为0.8936,反映出信托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在应急变现能力方面有所下降。在信托行业风险项目及风险项目规模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信托公司还需进一步增强应急变现能力。 在风险资本方面,各家信托公司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同时协调资本以加强对风险项目的覆盖,例如提升风险资产覆盖率。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早披露的风险信托产品数据,2014年3季度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数量为397个,风险项目规模为823.51亿元,而2020年1季度的风险项目是1626个,规模为6431.03亿元。随着行业风险项目数量及规模的不断攀升,化解风险成为行业当前面临的发展重点,少数信托公司的风险案例也为行业敲响警钟,风险管理成为各家公司发展重中之重。因此,本报告认为各家信托公司一方面需要增加对于风险项目的覆盖能力,另一方面也需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实力,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环节,加大风险管理的力度,为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业务管理策略需更加注重均衡 1、资金投向领域均衡性或需调整 信托资金投向领域体现了信托公司在战略层面的布局,以及长期展业过程中所积累的优势。但在当前信托行业持续深入转型、探索新兴业务种类的过程中,资金投向领域丰富性需要重视。从业务实际情况来看,各家信托公司需要适度调节不同领域的资金配置比例,让信托资金在各个领域均衡分布。 观察2012年到2019年各家信托公司的“资金运用领域丰富性”指数,以及2019年末各家公司资金投向领域的集中度,本报告可以发现目前信托行业所面临的业务转型压力依旧较大。 通过数据的观察本报告可以看出,不同信托公司在资管新规出台后转型发展所选择的决策是不一致的,对于规模相对较大的信托公司而言,降低资金运用集中度、探索多业务领域、追求多元化发展是当前这类机构在过去两年的发展策略;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信托公司而言,压降甚至终止不具备规模效应的信托业务,集中力量深耕专精领域,是现阶段可行的策略。但从长远来看,这会导致中小信托公司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大。特别是在资金信托新规出炉的当下,如何合规转型,是压在中小信托公司、特别是小型信托公司,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本报告认为,各家信托公司在展业过程中需结合自身禀赋与业务实际情况,适当拓展业务方向与领域,规避因集中度过高引致的信托业务风险,提升信托业务抗风险能力。 2、资金运用方式需进一步优化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体现了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业务模式,观察2012年到2019年各家信托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丰富性”指数,以及2019年末各家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集中度,可以发现,目前信托行业资金运用方式上的转型压力较大。 从2017年与2019年末各家信托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来看,行业所面临的转型压力较大。其一,不少信托公司在资金运用中较为倚重非标类投资和融资类业务,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中贷款的运用比例较大,政策风险始终存在。其二,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面的运用占比较低,特别是中小信托公司的空白概率更高,未来随着资金信托新规的实施,以及标准化业务的推进,该类资金运用领域需要引起信托公司更多的关注。其三,从2017年到2019年的资金运用占比变化情况来看,仍有一些信托公司在贷款比例较高的背景下进一步提高该项运用方式的比例,为未来的转型带来一定难度。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常态”,中低速经济增长的背景下,金融体系改革的步伐将继续,传统的信托业务模式将逐渐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监管要求。信托公司的非标投资和融资类业务本身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对于金融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监管部门的限制也并非要将融资类业务限制“死”,而是在控制风险、打破刚兑的背景下进一步激发信托融资业务的优势和长处,从而引导信托行业形成有特色、可持续的增长点。在这一过程中,信托公司应该选择怎样的转型战略与方向,需要行业与信托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思考和调整。 3、标准化资产市场需加大布局 受资管新规、资金信托新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等文件及监管导向的影响,信托行业非标产品所受约束加大,以“债券”、“股票”、ABS为代表的“标品”受到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部分信托公司也逐渐重视固收类业务及权益类业务,将其作为转型方向,不断优化交易体系,开展债券结构化投资业务、主动型债券投资业务、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业务。此外,许多信托机构已具备承接债券投资与股票投资项目的能力,产品线方面也形成纯债类、固收类、权益类、混合类等多个净值型产品系列。 另一个角度来看,按照资金信托新规对非标业务监管要求,为了给非标债权投资留下一定的业务空间,可以通过扩张标准化资金信托的规模来做大分母;配合上固收类资金信托放开正回购可融入资金的许可,在主动管理债券投资业务、债券委外/代持业务等品种上均有促进作用,使信托产品作为载体跟其他资管产品具有公平的竞争条件,本报告认为这会对债券类信托业务构成利好。 综合来看,本报告建议信托公司可以加大低风险标准化资产的投资及相关产品的发行,例如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以此为契机切入标准化资产领域。风控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发挥过去在非标业务领域积累的经验,提高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赋能于标品投资。此外,优质客户资源也可以根据其风险偏好属性,引导其投资方向从非标债权类产品转向标品类信托产品。 (四)强化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经营质量 信托行业展业40余年,已形成了一套具有信托特色的风险管理模式,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从近期行业暴露出来的一些风险事件即可见一斑;另一方面,从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指数变化同样可以看出,部分信托公司或许在一段时期内快速发展,竞争力水平迅速提升,但在数个季度后,风险逐渐暴露,还衍生出一系列产品兑付纠纷,最终或面临亏损、或面临监管处罚、或被监管当局接管。 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监管环境下,过去的风险管理模式或已无法适应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节奏,信托公司需要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抗风险能力,从前期项目尽调就开始严格把控风险,将风险控制贯穿到募集、投资、管理、兑付等业务全流程中。 随着刚性兑付被打破、标准化信托业务转型深入推进,信托公司需要更加重视尽责管理和投资管理,将风险责任由以往的偿付性风险转向管理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从公司品牌维护和可持续发展出发,加快构筑风控合规体系,锻造风控合规管理能力。 具体到风险能力建设上,信托公司可在已有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岗位、明晰相关职责,包括投前的道德风险管理,投中的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投后的运营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等,通过不同环节的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夯实风险管理基础、降低业务风险,提升信托公司整体经营质量。 (五)加大投研建设力度,提高环境适应力 当前,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为了适应迅速变化的外界环境,信托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符合当前环境的投研体系——一方面需要优化现有的投研框架,同时,还要加大对新兴业务领域的投研拓展力度,来保障信托公司在转型过程中的持续、稳健经营。 除了外部环境的迅速变化,需要信托公司依靠投研能力来适应,各类金融监管政策频频出台、信托行业面临的监管力度加大,这也需要信托公司的投研能力支持来化解对业务造成的冲击——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让信托公司投资非标资产比例受限几成定局,如何摆脱过去对非标资产投资的经营路径依赖,建立起契合未来发展的经营策略,同样需要投研能力作为支撑。 在此背景下,能否重视投研能力、加大投研力度,是未来各家信托公司破局的关键。各家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历史、战略定位、业务结构、产品线布局、人员构成等环节的现实情况,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投研体系,来切实服务于公司的运营管理、业务执行、产品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品牌宣传等多种需求,最终能够对信托公司战略落地、业务转型起到推动作用。 (六)强化金融科技建设,奠定未来发展基础 从当前行业监管导向与发展趋势来看,标准化信托业务占比提升是行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当前行业的共同认知,而标准化信托业务对于科技与系统有着较高的要求,从募集环节的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到投资环节的投资执行、策略管理、产品运营,再到收益分配环节的赎回兑付、监管报送等,都需要完整的系统配套来提供支持。 从行业现实情况来看,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虽大,但传统信托业务模式对科技应用的依赖程度较低,即使采用人工处理也能完成大部分工作,这使得长久以来信托公司对科技应用的诉求较低,金融科技的积累普遍较为薄弱。但值得注意的是,信托业内已经有不少机构意识到科技建设对业务发展的重要性,中国信托业协会的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信托公司投入信息科技建设的金额已超过15亿元,行业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将信息科技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会在科技方面投入更多的人、财、物,以奠定信托业务转型的基础,确保转型的顺利推进。 未来,随着标准化业务重要性凸显,信托公司对科技与系统的重视程度还会不断提升,在信托公司的战略规划中,各家机构可以进一步突出金融科技的重要性、明确科技建设定位,或为金融科技制定专门的发展规划。 五、优秀业务案例展示 各家信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除了持续地提升各自竞争力,不少信托公司还积累了优秀的业务案例,下文对部分信托公司的优秀案例进行展示。 (一)慈善信托案例:【光大信托】面对疫情各团队奋发有为,慈善办公室尽职履责 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光大信托在其党委领导下,积极动员业务合作伙伴献爱心,以慈善信托助力疫情防控。光大信托全体员工主动出击,积极与客户沟通,各部门在立项、评审、预登记、监管报备、划款、备案等各个环节通力合作,设立资金、实物等多种类型疫情防控专项慈善信托。 光大信托慈善信托办公室(下简称“慈善办”)积极作为,正月初一启动线上办公,支持各业务团队慈善信托落地。在得到公司批准后,正月初三正式返回北京办公,为业务团队提供咨询、备案、方案设计等各项服务支持,保证各单慈善信托及时尽早落地。 率先设立国内首单医疗实物类慈善信托 捐款有价,物资难求。了解到武汉医疗物资紧缺的情况,资本市场与投资总部积极联系医疗生产企业,慈善办迅速行动,报告监管部门并获得支持,于1月27日设立国内首单医疗实物救援慈善信托—“光信善·蓝帆医疗实物救援慈善信托”,将100万支医疗防护手套运抵武汉、黄冈等防控一线十几所医院,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发挥公司控股股东优势,以产品为纽带协同联动战疫情 光大信托上海区域总部、武汉区域总部、财富管理总部等各业务团队主动出击,创新产品属性,春节假期积极与各合作伙伴沟通,最终与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嘉事堂等兄弟单位协同联动,发挥光大集团产融优势,创新理财产品,融入慈善属性,让渡部分收益设立“大爱无疆”、“汉心慈善”、“与爱同行”、“善行天下”等多单专项慈善信托。 其中“大爱无疆”慈善信托已实际募集资金800多万元,并通过嘉事堂采购急需医疗防护用品,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光信善·大爱无疆慈善信托”已通过嘉事堂为武钢二院采购CT机专用球管设备,价值150万元;为协和医院等采购了两台危重呼吸机ECMO,价值260余万元;境外采购3200多件防护服,迅速运抵湖北火神山医院等防控疫情第一线。 发起设立“关爱医护人员”系列慈善信托 为致敬在此次疫情奋斗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公司发起首单针对该特定群体的开放式慈善信托计划,并与专业医疗慈善组织爱佑慈善基金会合作,致力于帮助在省级、国家因公负伤致残和殉职的医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资助工作。 同时,光大信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在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带领和号召下,积极踊跃捐款,于2月21日设立完成“光信善·君安慈善信托”,捐款同样用于一线医护人员的关爱工作。 慈善信托与慈善基金会积极联动,发挥双平台优势 光大信托联合四川省欣鑫慈善基金会设立“光信善·欣鑫慈善专项慈善信托”,发挥“公益基金+慈善信托”双平台运营优势,将价值100万元的各类医用物资第一时间直送至武汉各医院,有效缓解了武汉当地医疗物资短缺的情况。 (二)服务实体经济案例:【中信信托】多样化服务重点产业领域 多年来,中信信托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展业导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与践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政策号召,将发展主力聚焦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兴产业等政策鼓励和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在2019年整体信托资产规模收缩的情况下,中信信托直接或间接投入实体经济的信托资金约人民币11500亿元,实体经济的投入占比近70%,高于去年同期。其中,中信信托在基础建设领域投入超过2500亿元,支持地方交通枢纽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高速公路建设等。在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中信信托参与创设总规模为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营“中信·北京中小企业发展信托基金”系列,累计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近700笔。 中信信托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助力美好生活为出发点,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为展业方向,坚定主业发展,回归信托本源。广泛参与推动民生工程项目,如污水工程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城市生态建设等;积极响应国家绿色金融政策,通过主营业务重点扶持相关产业及企业,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发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主力推动百姓消费转型升级;关注老龄化群体和养老产业,在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支持养老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方面不断探索。 中信信托加速助力精准扶贫,持续开展教育扶贫、扶志扶贫、健康扶贫等系列公益慈善项目,成立公益慈善领导小组,发布行业首份“扶贫公益报告”,创立出“双受托人”、“投资+扶贫”、中国版DAF、“慈善+金融”等多种模式,备案成立规模人民币3000万元的个人委托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截至2019年末,中信信托在全国19个省,36个市县,累计成功开展12项扶贫公益信托项目,慈善信托规模达5.37亿元,直接惠及14744人,间接惠及86489人。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2019年,中信信托深化产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深耕贵州、江苏、四川、云南、湖南、山东、浙江、广东、重庆等传统优势市场,深化与当地政府以及企业大客户的合作。 (三)服务实体经济案例:【光大信托】助推民营企业融资 截至2019年末,光大信托存量信托项目中,资金投向甘肃省内的规模为102.64亿元。不仅区域范围涵盖甘肃省内兰州市、临夏市、天水市等各主要地市,投向也较为丰富,包括基础设施、工商企业、房地产、矿产能源等。充分体现出以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为使命的金融央企社会责任。此外,为响应国家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民营经济的号召,光大信托还积极与甘肃省地方法人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目前已与甘肃国投达成合作意向。 2019年7月12日,光大信托在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披露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果。据悉,截至2019年5月末,光大信托6396亿元信托资产存量管理规模中,投向服务实体经济业务规模5059亿元,占比为79%,同比增长279亿元,增幅为6%。 在民营企业投融资领域,光大信托服务中小微企业业务规模占比近九成,成为最重要的客户群体。截至2019年6月末,光大信托的信托业务存量规模中,交易对手为民营企业的规模为4592亿元,占全部信托存量规模的70%以上。从合作对手规模看,大型民营企业合作规模为518亿元,占比11%,中型民营企业合作规模3069亿元,占比67%,小微民营企业合作规模为986亿元,占比22%。 光大信托非常重视与优质民营企业的合作,将其上升为战略高度,自2019年开启战略合作相关工作以来,目前光大信托已与超过40家优质民企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内部立项流程、审批效率以及产品定价等方面,对战略客户的项目给予了多项优先权,目前公司战略客户项目落地规模已超过200亿元。 (四)机构转型案例:【平安信托】锚定四大核心信托业务,“常规作战+特种作战”助力转型 2019年以来,平安信托按照“去通道、去嵌套、去杠杆”的监管政策、加强主动管理,压降通道业务,持续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与优化;并通过主动创新求变,在行业内率先启动转型,确定了“特殊资产投资、基建投资、融资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四大核心业务方向。 一方面通过产业投资、服务信托等“常规作战”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培育经济新引擎、新动能;另一方面在战略选择上聚焦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资源错配、市场出清、存量资产盘活的机会,把特殊资产投资作为转型四大核心业务之一,以“特种作战”思维,为实体经济纾困,减缓风险压力。 “常规作战”方面,平安信托积极践行ESG责任投资理念,聚焦中西部民生项目、健康、环保及现代制造等重点行业,投入实体经济规模超3100亿元。同时,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以股权投资、基建投资方式参与平安集团“三村工程”建设,新增产业扶贫金额近20亿元,助力西藏、内蒙、陕西等省份贫困区域经济发展,为贫困地区引入金融“活水”。此外,平安信托基建投资业务持续推动基金化转型,携手收费公路领域领军企业招商公路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100亿,首期规模50亿的公司制保险私募股权基金,实现了利用内外部资金、与产业投资人合作、以基金形式投资等多方面的突破;太焦荆东高速公路股权基金完成转型,投资期内预计累计新增1.12亿元管理费收入。 “特种作战”方面,平安信托首个特殊资产投资项目落地,公司成功发行规模12.82亿元的特殊资产收益权信托计划。这是平安信托启动全面转型,深耕特殊资产"生态圈"建设,实现生态经营的标志性成果。从启动特资业务、搭建专业团队到首单项目落地,用时不到3个月,体现了平安信托在特殊资产投资领域具备“特种作战”的综合实力。 附件:2017-2019年各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指数结果 注:由于部分信托公司在数据披露上存在缺失,若仅少量数据缺失,本报告用插值、最小值等方法来补充数值。但当缺失数值达到一定比例时,本报告不再补充数值,且不计算该年份、该公司的竞争力指数情况。因此上表中,信托公司并未达到6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