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新疆大学2020年研究生新生大数据』来了!金秋送爽新疆大学欢迎2020级研究生们的到来!9月开始新疆大学研究生院也将迎来新鲜的血液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新大萌新的录取数据12020级研究生新生人数统计2020年,共有4257名研究生同学成为新大学子,其中有208名博士生,4049名硕士生。硕士新生中,全日制有3707人,占比最多为92%,非全日制有342人;其中全日制中,专业学位有2104人,学术学位有1603人,期待与你们在红湖相遇。22020级研究生新生男女比例接下来到了万众瞩目的男女比例!!!新生中,仍是女生多于男生!2020级研究生新生整体男女比例约为1:1.1(女生偏多),其中硕士生男女比例为1:1.2,博士生的男女比例为1.3:1。整体来看,女生比男生多了225人!!!32020级研究生新生录取专业人数分布2020级研究生各学科门类招生如下接下来,将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一级学科招生进行数据展示。2020级研究生新生硕士(学术学位)录取专业TOP10依次为:化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地理学,工商管理,物理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工程与技术。2020级研究生新生硕士(专业学位)录取专业TOP10依次为:会计,电子信息,工商管理,机械,工程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材料与化工,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2020级博士研究生一级学科招生人数TOP10依次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化学,数学,生态学,地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42020级研究生新生生源2020级研究生新生生源覆盖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由于图表有限,故显示不全),同学来自五湖四海,其中,来自新疆、河南、山东、甘肃的同学最多。快来看看,新生中有多少同乡吧!2020级研究生新生是由23个不同的民族构成的大家庭,其中汉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居多。大家手拉手,唱起歌、跳起舞来吧!52020级研究生新生党员比例整体来看,硕博新生中有超过24%的同学政治面为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新生党员比例大于硕士研究生新生,期待他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道路上能够继续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新生同学中,还有民革、民盟、民进、农工党等多个民主党派的成员。62020级研究生新生姓氏分布我国姓氏众多,新生大约有391个姓氏,其中王、李、张居多,快来看看,你的姓氏是否上榜(可留言查询和自己相同姓氏的有多少人)!这几个姓氏,你会读吗?摆谌酆嵇颉雒郇....还有,还有,其中李娜、刘洋、李楠、李鹏等有不同人叫哦!叫声“李娜”、“刘洋”.....会有不同的面孔回应你哦,戴着口罩,千万别认错人了呀72020级研究生新生年龄分布新生入学年龄跨度很大,大多数同学集中在20至29岁之间。年龄最小的硕士生19岁;年龄最小的博士生仅有24岁,有9人!夏秋交接新老交替有老生毕业远行有新生继续求索祝毕业生前途似锦祝新生求得真知莘莘学子来远方无论新生还是老生祝你们勇往直前、乘风破浪新疆大学期待与你们在红湖相遇期待你们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们在这里等你新疆大学欢迎你!数据来源: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数据分析: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来源:新疆大学
本文转自【中国教育报】;今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严格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出八个方面29条细化举措。《意见》印发的背景是什么?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意见》出台了哪些硬招?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采取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一系列措施,监督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不断改进质量保证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上看,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主动性在不断提高,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近年来仍有一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负面新闻。”该负责人指出,这些个案问题暴露出的,很多是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较薄弱、学术道德教育不到位等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意见》是对已有质量保障制度的细化、深化和可操作化。”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印发《意见》,旨在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敢于让不合格学生毕不了业在教育部9月22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解读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时表示,要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名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该负责人说。《意见》强调,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该负责人说,同时,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分”,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全过程严格研究生质量管理“研究生培养是由多个环节相扣而成的,薄弱之处往往就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痛点难点。”该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说,首先要严把招生考试关,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其次是强化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避免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在强化阶段性考核方面,《意见》提出要前移质量检查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在强化导师质量管控责任方面,《意见》明确,导师可根据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导师不能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学位授予单位要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同时,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意见》坚持“零容忍”。根据《意见》,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将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问题严重的学位授权点,将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本报北京9月28日电
“12月3日,教育部举行第二场教育2020“收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高校人才培养、思政工作、科技创新情况。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发布会上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情况作了介绍。随教育小微一起到现场看看↓↓↓“十三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情况来听洪大用司长在发布会现场的介绍↓↓↓“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筹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直接领导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深化1.全面完成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指标。“十三五”规划提出,期末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目前已超过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到290万人,今年将达到300万人;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目前已超过60%。“十三五”期间授予博士学位33万人,硕士学位339万人。2.胜利召开新中国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并作重要讲话,陈宝生部长作出工作部署。会后,及时印发了“1+4”系列政策文件,启动了“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3.不断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分类培养。学术学位突出科教融合,加强科研系统训练,着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突出产教融合,加强与企业产业联合培养,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二是持续加强课程建设。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发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涉及研究生核心课程1500多门,300余万字,为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精细化服务和指导。三是深入开展“学位挤水”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保障体系。4.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构建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2019年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多人,比2015年增加近10万人,其中,45岁以下导师增加约4.5万人。5.着力探索关键紧缺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瞄准“卡脖子”核心技术,与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共同启动了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核科学等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推进应急管理学科建设,拟定“应急管理”二级学科设置基本要求、博士和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推进20所相关学科基础好的高校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应急管理”二级学科,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二、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和改革更加有力1.全面深化学位授权审核改革。一是坚持标准先行、质量为要,发挥申请基本条件的质量“门槛”作用,强化省级统筹,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高层次人才培养。“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了第12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新增了28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69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1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坚持放权赋能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启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改革,目前已批准32所高校自主审核增列学位点。三是加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2015年以来,全国共有332所高校自主撤销1663个博士硕士点,增列了1046个博士硕士点。2.系统推进专业学位发展。印发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从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大力提升培养质量等入手,加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开展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3.完成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按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部署开展我国学位制度建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学位点评估,对学位点培养条件和质量保证机制进行全面体检。全国12877个学位授权点完成自评,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并被作出撤销学位授权处理,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并被作出暂停招生、限期整改处理。4.布局启动学科专业调整改革。研究制定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分类提出学科专业的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着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提升学科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研制《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坚持高起点设置,高标准培育,对交叉学科设置、学位授权、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提供规范化的制度安排。三、“双一流”建设全面启动、扎实推进1.完善建设政策及管理体系。一是政策体系日趋完备。依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先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等,即将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二是遴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并开展全覆盖式的建设调研,从总体上掌握“双一流”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三是举办“双一流”建设专题研修班,组织140所建设高校和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研讨,调动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密切协同,地方政府统筹支持,形成“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地方高水平大学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2.阶段性建设目标总体实现。建设高校准确把握“双一流”建设战略定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改进内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坚持引育并举,重视高层次人才,创新策源功能显著增强;服务国家需求,学科布局更加优化;支持分类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学科优势特色逐渐突出;鼓励潜心科研,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坚持开放合作,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这些为深入推进第二轮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我们充分认识到,“双一流”建设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程,未来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坚定教育自信,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战略定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更多教育信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立了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主线,规模持续增长,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学位管理体制和研究生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保证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切日益增强,但部分学位授予单位仍存在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弱化、学术道德教育缺失等问题。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维护公平,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研究生教育,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现就进一步规范质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循规律,严格制度,强化落实,整治不良学风,遏止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二、强化落实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主体责任(一)学位授予单位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要落实落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补齐补强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二)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把维护公平、保证质量作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任务,加强与研究生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条件建设和组织保障。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三)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四)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五)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三、严格规范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六)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七)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强化考试管理,把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强化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八)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将招生纪律约束贯穿于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牢牢守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纪律红线。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及答复。四、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十)学位授予单位要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细化并执行与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制定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关键环节考核标准和分流退出措施明确。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十一)二级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监督培养计划执行、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加快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教学督导和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教学评价机制,对研究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十二)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编发内容全面、规则详实的研究生手册并组织学习。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十三)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式,落实监督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五、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十四)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十五)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十六)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十七)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六、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十八)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育人,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十九)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二十)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二十一)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七、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二十二)完善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监管体系,健全宣传、防范、预警、督查机制,完善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置措施。将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将学术诚信管理与督导常态化,提高及时处理和应对学术不端事件的能力。(二十三)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十四)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八、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监管(二十五)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监管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招生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部将把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多发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十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加强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管手段,省级学位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督查,强化问责。(二十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抽评,根据评估结果责令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撤销有关学位授权。(二十八)对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问题较多,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控招生计划、限制新增学位授权申报等处理办法,情节严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学位授予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二十九)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公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2020年9月25日
迈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时代——“十三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情况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筹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直接领导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深化1.全面完成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指标。“十三五”规划提出,期末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目前已超过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到290万人,今年将达到300万人;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目前已超过60%。“十三五”期间授予博士学位33万人,硕士学位339万人。2.胜利召开新中国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并作重要讲话,陈宝生部长作出工作部署。会后,及时印发了“1+4”系列政策文件,启动了“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3.不断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分类培养。学术学位突出科教融合,加强科研系统训练,着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突出产教融合,加强与企业产业联合培养,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二是持续加强课程建设。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发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涉及研究生核心课程1500多门,300余万字,为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精细化服务和指导。三是深入开展“学位挤水”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保障体系。4.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构建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2019年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多人,比2015年增加近10万人,其中,45岁以下导师增加约4.5万人。5.着力探索关键紧缺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瞄准“卡脖子”核心技术,与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共同启动了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核科学等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推进应急管理学科建设,拟定“应急管理”二级学科设置基本要求、博士和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推进20所相关学科基础好的高校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应急管理”二级学科,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二、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和改革更加有力1.全面深化学位授权审核改革。一是坚持标准先行、质量为要,发挥申请基本条件的质量“门槛”作用,强化省级统筹,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高层次人才培养。“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了第12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新增了28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69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1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坚持放权赋能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启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改革,目前已批准32所高校自主审核增列学位点。三是加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2015年以来,全国共有332所高校自主撤销1663个博士硕士点,增列了1046个博士硕士点。2.系统推进专业学位发展。印发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从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大力提升培养质量等入手,加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开展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3.完成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按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部署开展我国学位制度建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学位点评估,对学位点培养条件和质量保证机制进行全面体检。全国12877个学位授权点完成自评,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并被作出撤销学位授权处理,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并被作出暂停招生、限期整改处理。4.布局启动学科专业调整改革。研究制定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分类提出学科专业的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着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提升学科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研制《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坚持高起点设置,高标准培育,对交叉学科设置、学位授权、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提供规范化的制度安排。三、“双一流”建设全面启动、扎实推进1.完善建设政策及管理体系。一是政策体系日趋完备。依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先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等,即将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二是遴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并开展全覆盖式的建设调研,从总体上掌握“双一流”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三是举办“双一流”建设专题研修班,组织140所建设高校和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研讨,调动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密切协同,地方政府统筹支持,形成“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地方高水平大学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2.阶段性建设目标总体实现。建设高校准确把握“双一流”建设战略定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改进内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坚持引育并举,重视高层次人才,创新策源功能显著增强;服务国家需求,学科布局更加优化;支持分类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学科优势特色逐渐突出;鼓励潜心科研,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坚持开放合作,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这些为深入推进第二轮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我们充分认识到,“双一流”建设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程,未来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坚定教育自信,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战略定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9月3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均在乌鲁木齐市。截至9月3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尚有25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7月15日0时至9月3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810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32例。| 来疆旅游无需核酸检测、无需隔离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新疆跨省(区、市)旅游,只需健康码、测体温,无需核酸检测、无需隔离。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游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市场管理处 办公室 0991-8808508市场管理处 刘国瑞 13999292626市场管理处 张梅 15022928520| 出疆航线全面恢复9月3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执行进出港航班82班,承运旅客突破6000人,运力已恢复至同期七成水平。目前,南航疆内外航线已全面恢复。南航恢复通航的城市包括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厦门、成都等40多个疆外航点,除了重点恢复乌鲁木齐进出港航线外,南航还恢复了和田—阿克苏—西安航线,新增喀什—库尔勒—西安等多条地州直飞出疆航线,保障旅客以便捷、舒适的方式前往目的地。库尔勒机场的库尔勒—北京航线已复航,首个航班出港客座率达99%。目前,库尔勒机场已恢复20条疆内外航线,为旅客出行提供便利。9月1日起,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首都机场)—库尔勒航班正式复航。国航当天还恢复了北京—克拉玛依—伊宁及北京—兰州—阿克苏往返航班。截至目前,国航已恢复北京—乌鲁木齐、天津—乌鲁木齐、成都—乌鲁木齐、成都—哈密、成都—库尔勒、成都—喀什、成都—和田、成都—阿克苏、成都—伊宁、成都—克拉玛依、成都—库车、杭州—兰州—库尔勒等航线。9月3日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了库尔勒—若羌—西宁—呼和浩特、天津—西宁—阿克苏、吐鲁番—兰州—陇南、重庆—库尔勒、成都—西宁—库尔勒航线。至此,继疆内支线机场航线恢复后,出疆航线全面恢复。| 乌鲁木齐快递全面运营快递小哥返岗工作、网购包裹快速送达……连日来,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乌鲁木齐快递行业全面恢复运营。9月3日,记者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全员上岗,加班加点投递积压的快递包裹。截至9月3日,乌鲁木齐市86家邮政营业网点开门营业,45家邮政揽投部正常运营。人员测温、车辆消毒、包裹分拣……2日7时50分,在京东物流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红楼营业部,16名工作人员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每日车辆到达、返回、离开前均要进行喷洒式消毒,所有快递包裹均采取无接触派送。快递包裹配送至小区指定区域后,由社区工作人员对快递包裹进行消杀,并原地静置不少于1小时。”京东快递员李代帅告诉记者。9月2日中午,在新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民西街网点,戴着口罩和手套的工作人员正分拣包裹。“我们配备了充足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网点每天消毒3次。目前乌鲁木齐的顺丰速运营业网点70%已恢复营业。”该网点负责人魏敬阳说。| 乌鲁木齐车驾管业务逐步恢复据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消息: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保障全市交管业务顺利开展。即日起,交警支队车管所逐步恢复车驾管业务办理,为避免人员聚集等情况的发生,现将办理业务须知公告如下,望广大车主、驾驶人申请办理业务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要求。恢复办公的场所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警邮网点机动车检测站可办理业务类型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现场业务:新车注册窗口网办业务:【机动车业务】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临时号牌核发、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变更联系方式(本人)、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转籍申请(本人转本人)【驾驶证业务(本市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窗口网办业务:【驾驶证业务(本市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考试业务:乌拉泊考场的科二、科三即日起可以正常练车和考试。(科目一、四等待通知)投放考试计划如下:科目二1号场地所有车型共计63人科目二2号场地所有车型共计168人科目三所有车型共计77人。有特殊情况学员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考试:1、打开交管12123—服务中心—意见反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需预约考试时间、联系方式。2、拨打电话0991—5653912警邮网点(9月4日起恢复办公)机动车检测站(9月4日起恢复办公)业务办理要求(一)请广大群众按照要求选择就近的业务点办理,合理安排办理业务时间。(二)业务办理一事一人,陪同人员不得入内。(三)办理业务群众应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办事群众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聚集。| 新疆中小学9月6日起、高校9月10日起分批错峰开学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全区高校和中小学秋季学期将全面开学。其中,中小学从9月6日开始,按照先中学后小学、先高年级后低年级再起始年级的顺序分批、错峰开学;全区高校自9月10日起,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安排校外学生返校和新生入学报到,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经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细化方案、完善预案,确保防疫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防疫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2021年考研时间确定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新华网等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全过程严抓研究生质量。《意见》强调,要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同时,也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不适合读研究生的及早分流退出《意见》特别提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来源:国际在线】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0年考研报名正式启动又到一年考研报名季,依据教育部本年8月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20年考研网上报名时刻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需留心的是,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切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自己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一起按规则交纳报考费。实际上,正式报名打开之前,在9月24日至27日,不少考生已进行了考研网上预报名,考研的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均有用,考生报名时择其一即可。;但若预报名所填信息有变动,考生也可在正式报名时修正;若未参与预报名,正式报名同样有用。”南极光教育考试研究中心专家南博铧介绍。即便完成了预报名,考生也应在正式报名时,核对填写信息,确认自身条件契合填写院校的要求,并且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本年考研初试时刻为12月21日至12月22日。复试时间、地址、内容、方法、成绩使用方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则自主确认,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北10月10日今日起至31日,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正式报名阶段,考生可在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报名。近年来,考研热度不减,报名人数不断趋高,专家提示,考生挑选考研与否切不可盲目跟风,应依据自己的实力、专业水平和未来职业规划来综合考虑。时间如梭,2020的考研党们,该到你们预备上场的时刻了,考研是一条充溢艰辛的路,也是一场持久战,除了要不怕吃苦,也需要更强的心理素质。每个人总会经历许许多多的失意与挫折,但是当这些降临到你身上时,不要放弃。不要忘记曾经你的梦想,只有心中怀揣着火热的梦想时,人生才是美丽的。往往你会发现,当你坚持到最后时,一切的失意都会被成功的幸福所替代。考研报名时,这些要求要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校园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指定的报考点处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挑选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指定的报考点处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行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组织指定的报考点处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依据规定,报名期间,考生要精确填写自己所受奖惩状况,特别是要照实填写在参与普通成人高等校园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分状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普通高等校园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方法》严肃处理。此外、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也需谨记,如需网上支付报名费的应及时网上支付并确认费用成功扣除。同时,考生还需留心,报名时只可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完毕,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体系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方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则自主多次平行填写多个调剂志愿“考研热”正视实力,切勿跟风随着2020年考研报名拉开序幕,“考研热”的话题又再度成为言论焦点。从数据来看,考研大军的规划近年来不断强大,名校竞赛也变得更为激烈。在此状况下,考生们是否还应坚持考研?挑选考研,又该抱以何种心态?据中国教育在线去年发布的《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显现,自2007年以来,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每年增长率维持在4%左右。另据教育部数据计算,2018年研究生报考人数达到238万,较2017年增加了37万人,增幅达18.4%。这一增幅在2019年再度被改写。计算数据显现,2019年全国考研人数规划达到290万人,比2018年再增52万人,增幅升至21%。“考研热”为何持续升温,在南极光考研专家看来,一方面是社会对人才要求的门槛越来越高,倒逼学生不得不为了理想的职业选择读研以提高学历;同时,众多非全日制考生也纳入到考研人数中,在数量上也就呈现出人数增长的趋势。在考研竞赛激烈化的现实中,考研与否切不可盲目跟风,应依据自己的实力、专业水平与未来作业岗位要求来做决定。而关于决定考研的学生,吴睿则表示:“不可唯名校论,也不可追逐热门城市报考。”考生应正视自己实力,优先选择专业,再结合自己考研的动机,理性挑选校园和城市。对于即将到来的初试,要利用最终冲刺时刻调整心态戒骄戒躁,依据此前的学习进展按部就班组织复习。相信所有通过努力考研成功的同学都有一种感悟,那就是相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和个人既是一种改变命运的选择,也意味着是一种经济上的考验。小编想说,只要是自己内心的选择,全力去拼搏了,都将是以后自己成功路上最美好的回忆,加油!考研常识之考研分区及分数线划定考研地区根据报考院校所在地总体分为两大类,国家按照一类、二类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21个省(市);二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区)。每类地区考研要求分数线是不一样的,一类对应A区线,二类对应B区线,其中A区要求较高,B区较低。考研常识之各学历报考条件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要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注: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本科需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专科需具备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硕士需要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二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三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压实各级研究生培养部门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27日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笔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谋划长远、擘画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就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表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党中央在“十四五”规划建议和2035远景目标中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着力建设高质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一、准确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新阶段一是历史成就与现实短板并存。一方面,改革开放40多年来,研究生从招生1万多人发展到目前在学研究生超过300万人,我国基本实现了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目标,建成了研究生教育大国。另一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短板问题,主要包括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律认识还不到位,学科专业发展对紧缺人才培养和“卡脖子”技术突破的支撑力度还不够,部分导师责任没有压实,分类培养体系和标准建设有待深化,质量管控和评价还不够到位等。二是国际影响与整体差距同在。一方面,我国已成为亚洲最大留学目的地国和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在规模、结构、质量上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差距。我国千人注册研究生只有2人,美国大概在9人以上,德国、韩国大概5到7人;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偏少,培养规模偏小;国内优秀学生读研深造还有不少首选去美英等发达国家,1995—2015年获得美国理工科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中,28.8%来自中国。三是供求短缺与培养错位交织。短缺体现为高层次人才供给数量还不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错位体现为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上与需求匹配度不足,还体现为供给侧的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制约了满足需求能力的提升。整体而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还需要精准扩大培养规模、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未来挑战与发展机遇共生。挑战表现为科技创新、社会需求变化、国际交流合作和质量控制的挑战。机遇是中央领导同志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胜利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视前所未有,研究生教育战线应对挑战的自觉性更加强化。“十四五”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研究生教育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化挑战为机遇,抓机遇决胜局,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二、坚决贯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新理念一是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生教育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二是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国家需求,既要精准对接需求,着力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又要前瞻布局、夯实基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的学科专业体系,加快培养多领域国家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三是以自主培养和开放合作相互促进为基础。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高层次人才供给方面,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快建设以自主培养为主体、国内国际培养相互促进的更高质量、更强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四是以卓越创新为目标。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指出,要突出“研”字,“研”是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今天的研究生,就是明天科研创新的主力军。要加强研究生的创新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产出更多原创性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新成果,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三、着力打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新格局一是形成学科专业建设新格局。推动实现大理科(理工农医)与大文科、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传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协调,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要求相适应的学科专业格局。二是推进人才培养类型新格局。完善分类培养格局,学术学位要强化科教融合,着力提升知识创新能力;专业学位要强化产教融合,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完善多样化培养方式,在学术学位特别是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方面,加强与“强基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大力推进硕博连读、本硕博贯通培养。服务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布局推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培养。三是塑造地区发展新格局。以“四点一线一面”为重点,将研究生教育融入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倡议,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继续支持中西部和民族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四是推动国内和国际人才培养统筹。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更加注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够高质量参与全球发展和治理的高层次人才。吸引全球优秀学生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提升国际学生培养质量,扩大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要求呼唤新作为。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建设高质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奋力开创“十四五”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新局面,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中国教育报》2020年12月22日第1版 作者:教育部研究生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洪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