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高校研究生导师失职失德现象层出不穷,为了加强导师的学术道德、师德建设,激发导师队伍的活力,多所高校发布了重磅通知,出新规将加强导师管理,严抓导师教学师德问题,不符要求、达不到标准者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近期公布的院校中,已有近200名导师被暂停招生,网友直呼:早该如此!7所高校出新规,加强导师队伍管理有7所院校公布了加强导师管理的通知,包括西南政法大学、中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济南大学和郑州大学,具体内容如下:西南政法大学:该校从六个方面对导师管理进行改革,涉及导师评聘机制、动态调整机制、责权机制、兼职导师管理力度、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新的措施发布后,西南政法有20名博士生导师和50名硕士生导师被暂停2019年招生资格,10名博士生导师和92名硕士生导师被暂停2020年招生。中北大学:中北大学对于不达标的导师也进行了相关处理,该校有9名校内硕士生导师和6名校外硕士生导师暂停招生一年。河北工程大学:近三年没有承接新的科研项目、没有取得任何科研成果、无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可支配科研项目经费的导师,暂停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武汉纺织大学:因重大教学、科研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近三年无研究生教学研究、学术道德、师德存在问题、年龄不符要求、指导的研究生有作弊、毕业答辩不通过的导师,暂停一年招生。安徽农业大学:年龄不满足要求、无科研经费、不能支付研究生助研津贴、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无稳定研究方向的导师将失去招生资格。济南大学:师德不正者,失去导师资格;将进一步完善双导师制度,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给予暂停指导导师相应类别招生资格1-3年的处理。郑州大学:连续三年无项目、无经费、无成果、不缴纳导师资助费的导师,暂停2020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在师德、学术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导师,也将暂停导师资格认定。学术作风、师德成考核重点从这些高校发布的通知来看,导师的学术能力及师德成为了考核的重点,他们不仅要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也应坚守师德师风的底线,个人的品质素养是基本,原则性问题不能打破。严抓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就不会成为空谈这几所高校开了一个好头,网友们表示支持!确实高等教育想要更好地发展,不仅要学校好、学生好,对老师也得加强管理和严格要求。如今,高校中存在个别的“老鼠屎”,他们失德失范的行为,破坏了导师队伍的名声,是时候把这些人踢出队伍!只有加强导师的筛选,提高他们的科研教学水平、指导能力及加强师德,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才能得到保证,导师先把握自己的为人,才能胜任育人的重任!
“985工程”院校代表着我国最高水平的大学,能考上985院校,意味着毕业后,门槛就比普通院校学生高一级。因此、考985大学是很多家长及学生的梦想。我国985院校共39所,虽然官方并没有明确的排名。但是从每个学校的录取分,及学科成绩可以看出学校的综合实力。特别是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有部分985院校在A类学科数量上是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今天小编介绍的这所“985”大学,曾经合并西南政法大学被拒。如今学校没有一个A+学科,被认为最“尴尬”的985院校。这所学校就是重庆大学。重庆大学是位于直辖市重庆,是重庆最好的大学,也是重庆唯一的985院校。学校是由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重庆市共建的,入选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始建于1929年,曾用名国立重庆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顺利被确定为首批“211工程”大学,后又入选了第二批985工程院校。但其实学校真正实力增强是在2000年。当时全国高校合并浪潮,很多985院校,都合并了很多有实力的特色大学。而重庆大学则合并了著名的建筑老八校(重庆建筑大学)及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大大增强了学校的综合实力。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重庆大学也向西南政法大学抛出了合并的橄榄枝。但被西南政法拒绝了,因为当时的西南政法大学是行业翘楚,非常的吃香。如果说两校强强合并,重庆大学的地位肯定会更高。经历过这次合并浪潮之后,好多985大学发展的非常迅速,例如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都发展成国内顶尖大学行业。而重庆大学在学科发展上似乎没多大的进步。学校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B类以上学科共31个。虽说B类学科数量比较多,而且都是属于一些热门学科。但学校仅3个学科为A-学科,没有一个A+学科,A类学科的数量甚至比部分211大学还少。虽然A类学科并不能代表学校的整体实力,但作为一所985院校。A类学科会影响学校在同行内院校的地位。在上一轮双一流大学评选结果,湖南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被评为双一流B类院校。如果重庆大学的A类学科的数量还是没有增加,下一轮评选会降为B类?
作为研究生培训的关键环节,如何打造一支高层次的研究生导师团队正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今年3月,中国北大学宣布了2020年研究生导师资格考试审批申请,其中9名研究生导师和6名外部研究生导师被停职一年。 根据2019年和2020年研究生监考考试,西南政法大学从2019年招生中暂停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50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92人。 教育部还发布了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几份指导文件,包括《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德育职责的意见》和《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行为10条指导方针》。 此外,教育部正在研究和制定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准则,从八个方面对研究生导师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其中,在规范学术指导范围方面,《行为准则》要求导师不得指派研究生从事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将研究生视为廉价劳动力。 在教师伦理方面,行为准则要求导师不要讽刺、嘲笑、辱骂或以其他方式侮辱研究生,也不要与研究生有任何不当关系。 建议意见草案如下: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准则(意见草案)导师是研究生培训的第一位负责人,承担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大多数研究生导师通过道德修养、严谨的学术和艰苦的教育,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建设,努力在新时代创造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知识、仁爱心的优秀导师,全面贯彻研究生导师德育职责,根据《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原则》,制定以下规定,指导导师研究生工作。一、加强思想政治指导。要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既是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研究生课堂教学、指导和教育过程中,禁止发表违反党的路线、原则和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声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或言论。二、按照规定进行招聘和选拔。科学选拔人才,规范招生,公平公正地行使招生权利,根据指导能力、素质、条件和社会需要,合理限制学生人数。 在考试、推荐和研究生推荐过程中,不得利用自己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生招生公平正义的活动。三、加强指导流程管理。 科学制定研究生培训计划,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激励和指导研究生,定期检查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论文的进展,审查所涉及的内容和数据,严格执行培训单位对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要求。 故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设置人为障碍。 四、规范学术指导范围。以德育为核心,依法行使指导力量,按照学生的能力,根据学生的能力,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安排。 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视为廉价劳动力。 五、 严格遵守学术道德。 坚持严谨的学术态度,坚持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保持学术尊严。 不得使研究生从事学术不端行为,侵犯其学术权益,不得按实际贡献进行排名,不得签名。六、维护教师的崇高形象。 他是一位好老师,以身作则。 他文明正直。 他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人格魅力和学习风格教研究生。 不允许任何讽刺、讽刺、侮辱或其他侮辱行为,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任何不当关系。 七、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加强科研资金管理,保障科研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禁止以研究生的名义谎报或者谎报科研经费或者其他费用,违反国家和培训单位的有关规定,强迫研究生在正常培训环节承担有关费用。 八、坚持诚信底线。严格的法律,廉洁的教学,坚持原则,公平诚实。 禁止向研究生及其父母索取或收受现金、礼品、证券、支付券和其他财产。 禁止签署虚假意见,委托他人填写各培训环节的评价意见或评价意见。
近日,河北工程大学网站刊出《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导师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没有承担新的科研项目、没有取得任何科研成果、目前无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可支配科研项目经费,且指导研究生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履行导师职责等情形者,暂停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无独有偶,西南政法大学、济南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纺织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近期也都出台了加强导师管理的新规。按照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已经暂停了20名博士生导师、50名硕士生导师2019年招生资格,以及10名博士生导师、92名硕士生导师2020年的招生资格。而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曾对研究生导师提出“有舞弊作伪行为的指导教师,做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严重败坏学术道德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的要求。去年华中科技大学就因为一位硕士研究生跳楼而终止了该导师招生。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这样的规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问题。“因为对于某些出现问题的导师,完善考核办法的核心是要落实导师自主权、明确导师权责,而不是在目前管理框架下强化奖惩。”熊丙奇告诉《中国科学报》。他表示,当前的研究生导师制存在两大问题。首先,研究生导师缺乏充分的招生和培养等教育自主权,造成了导师难用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来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其次,研究生导师的其他职权没有被明确界定,因此出现教师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现象。而且,导师拥有学生能否留学和毕业等决定权,所以学生如果遇到“不良”导师,只能忍气吞声。要完善导师制度,首先需要解决导师自主权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高校加大了硕士研究生推免改革的力度,在博士招生中,则探索实行申请审核制,逐步扩大导师自主权,同时也提高导师的责任意识。其次,还是要在高校体系中去行政化。熊丙奇认为,要建设一流学校,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不能再以行政化管理方式管理大学。“只有真正地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才能彻底解决目前高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熊丙奇说。【来源:中国科学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关键一环,如何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正在成为一个重要议题。今年三月份,中北大学公布了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报情况,其中9名校内硕士生导师、6名校外硕士生导师暂停招生一年。西南政法大学在2019年和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中,20名博士生导师、50名硕士生导师被暂停2019年招生资格,10名博士生导师、92名硕士生导师被暂停2020年招生资格。此外,包括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都明确了要深化导师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探索打破导师身份“终身制”,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和动态调整制度。教育部也连续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多份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且,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规范》,这份规范在8个方面对研究生导师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已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中,关于规范学业指导范围,《行为规范》要求导师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故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将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在师德师范方面,《行为规范》要求导师不得讽刺、挖苦、辱骂研究生或有其他侮辱行为,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关系。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好导师,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针对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制定以下规范。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在课堂讲授及指导、教育研究生过程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声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观点、言论。二、依规开展招生选拔。科学选才,规范招生,公平公正行使招生权,依据指导能力、质量、条件和社会需求,合理限定招生数量。不得在考试、推优、保研等招生环节中以权谋私,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影响到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加强指导过程管理。为研究生科学制定培养计划,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定期检查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和学位论文进展,对涉及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培养单位关于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故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四、规范学业指导范围。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依法依规行使指导权力,按照因材施教理念,统筹安排研究生教学、科研与实践活动。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将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坚持严谨的治学态度,秉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不得放纵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得侵犯研究生学术权益,不按实际贡献排序署名。六、维护教师崇高形象。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研究生。不得讽刺、挖苦、辱骂研究生或有其他侮辱行为,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关系。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确保参与科研研究生的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违反国家及培养单位有关规定,强制研究生承担正常培养环节的相关费用。八、坚守廉洁诚信底线。严于律已,清廉从教,坚持原则,公平诚信。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收受研究生及家长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签署虚假意见,违规委托他人填写各培养环节的鉴定意见或评审意见。来源:科奖中心
如所周知,在老一辈刑法学者中,最为著名的是“北高南马”,两位刑法泰斗均在培养下一代学者上不遗余力,不论是高铭暄教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培养的“四大博士”(赵秉志、陈兴良、姜伟、周振想),还是威名远扬的“马家军”,都一直为刑法学人津津乐道。而在“北高南马”之后,培养出最多知名刑法学人的,非陈兴良教授莫属。让我们来看看,陈兴良教授指导的博士生中目前已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的,分别是哪些吧。01周光权教授1968年生,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学历:四川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1999博士论文题目:法定刑研究——罪刑均衡的建构与实现代表作品:《刑法总论》《刑法各论》《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刑法公开课》02赵永琛教授1959年生,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格林纳达特命全权大使。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历: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2001博士论文题目:区域刑法论——国际刑法地区化的系统研究代表作品:《区域刑法论--国际刑法地区化的系统研究》《国际刑法与司法协助》《涉外刑事司法解析》03邓子滨研究员1966年生,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学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2002博士论文题目:论刑事法中的推定代表作品:《斑马线上的中国》《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刑事诉讼原理》04周长军教授1969年生,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学历: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2004博士论文题目:刑事裁量权研究代表作品:《刑事裁量权论——在划一性与个别化之间》《刑事诉讼的理念》(与左卫民教授合著)05劳东燕教授1974年生,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学历: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硕博连读)。博士毕业时间:2004博士论文题目:罪刑法定本土化的法治叙事代表作品:《罪刑法定本土化的法治叙事》《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06林维教授1971年生,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学历: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2005博士论文题目:刑法解释的权力分析代表作品:《刑法解释的权力分析》《间接正犯研究》07付立庆教授1976年生,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学历:天津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硕博连读)。博士毕业时间:2005博士论文题目: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代表作品:《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积极主义刑法观及其展开》08车浩教授1977年生,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刑事法判解》执行主编。学历: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毕业时间:2007博士论文题目:被害人同意论代表作品:《阶层犯罪论的构造》《刑法教义的本土形塑》《车浩的刑法题》09王政勋教授1967年生,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学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2008博士论文题目:刑法解释的语言论研究代表作品:《正当行为论》《刑法解释的语言论研究》《刑法的正当性》10孙运梁教授1980年生,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博士毕业时间:2008博士论文题目:福柯刑事法思想研究——监狱、刑罚、犯罪、刑法知识的权力分析代表作品:《福柯刑事法思想研究》11江溯副教授1978年生,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评论》主编。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德国马普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毕业时间:2009博士论文题目:犯罪参与体系研究:以单一正犯体系为视角代表作品:《犯罪参与体系研究》《美国刑法》(与储槐植教授合著)除上述11位已评为博士生导师的中青年刑法学者之外,何庆仁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方鹏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葛磊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于洪伟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蔡桂生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丁胜明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马寅翔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徐凌波副教授(南京大学)、邹兵建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袁国何博士(复旦大学)、蔡仙博士(苏州大学)等在学界初具影响力的青年学者亦在博士阶段师从陈兴良教授。受陈兴良教授指导、提携的刑法学者和实务人士更是不计其数,可谓桃李天下。
西南政法大学素来享有“法学界的黄埔军校”的美誉。在西南政法大学有一所超级牛气的学院,随着之前有关法医影视剧的热播,这个学院的相关专业也受到了很多学子的关注。这个学院就是被学子们称为西南政法大学最神秘的学院--刑事侦查学院。那接下来就为大家盘点一下该学院的神秘之处和牛气的地方!01神秘的法医课上课要拉窗帘。在西政全校师生眼中最神秘的课程莫过于刑事侦查学院当中的专业必修课--法医课,学生上课都必须要求拉好窗帘。课件禁止拷U盘。在普通的高校学子眼中,上课不怎么听讲,在临下课的时候找老师把当堂课的课件拷下来,作为日后期中,期末考试复习之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这一点在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医课上却是被禁止的。除此之外,上课拍照,带手机也是不允许的。02众多“第一”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在全国范围内坐拥多个“第一”:1956 全国第一个犯罪侦查教研机构1963 全国第一部刑事侦查学教材1978 全国第一个侦查学副教授(周应德)1979 全国第一个刑事侦查学本科专业1981 全国第一个侦查学教授(周应德)1981 全国率先开设《侦查心理学》、《侦查情报学》、《防范控制》等课程1985 全国第一批专门研究侦查的学术期刊《侦查》面世1987 全国高校第一个“司法鉴定中心”1992 全国第一个开设职务犯罪侦查专门化班2003 全国第一个侦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 全国第一个警察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是首批国家级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国家级侦查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法学5个本科专业(其中设有3个实验班);刑事侦查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是西南政法大学争创“双一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奠定了刑事侦查学院坚实的办学实力,成为我国高级侦查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
1月18日网上传来一条不幸的消息,四川师范大学一名教授在校内一栋教学楼跳楼身亡,年仅50岁,如此事业蒸蒸日上的大学教授选择以这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令人心痛。我们从网上资料了解到,庹继光教授1971年出生,2004年四川大学文化传媒方向博士毕业,2005年进入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2007年出站。2007再次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2010年出站,可以说庹教授是实打实的新闻和法学的双料博士,同时2009年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并取得执业律师执照。庹教授生前为四川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研究国家创新基地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如此优秀的人才却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实在让人扼腕。据网上披露,庹教授家中两所住房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强拆,在沟通未果后,他实名举报有关官员,但都石沉大海。他曾经也家人说自己学法律和学新闻,但不能救自己,可见他生前有多么绝望。
(漫画:颜庆雄)日前,教育部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本期议苑就该问题进行讨论。主持人:王玥嘉 宾: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左德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近些年来,研究生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研究生师生矛盾为何频发?和静钧:概括而言,“导学矛盾”既有结构性原因,也有个体性原因。近十年来高校经历了研究生导师总量与在校研究生数量的爆炸式增长,推动增长的主因又经常不是由社会真实需求增加引发,而是由评估高校办学实力与学科建设成果的政策拉动,导致一个结构性“重心矛盾”:学校和导师希望通过研究生更多学术参与和学术贡献来抬升学校在评估中的排名,而学生则希望更多与社会接触以适应社会和解决就业。在这一背景下,学校倾向于更多放权加责于导师,如合作发表论文、导师签字制、论文失范追究制等,在导师与学生之间形成权利义务重度失衡的状态,从而造就了导师利用师生关系谋私利的空间。左德起:近些年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之间“导学矛盾”的发生,主要有三方面影响因素。第一,导师因素。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师德失范等问题。第二,学生因素。个别研究生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能虚心接受导师的教诲,不能总结自身的不足。第三,环境因素。个别学校监管缺失,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疏于管理,无法为导师培养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环境,也无法为研究生维护合法权利提供有效途径。熊丙奇:当前的研究生导师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研究生导师缺乏充分的招生、培养自主权。像硕士生招生,主要通过统一笔试招生,进校后,所学课程是由学校统一规定;而博士招生,导师的自主权更大一些,但在制订培养方案,提出培养要求方面,导师的自主权也有限。二是研究生导师的其他职权,没有明确界定和约束。缺乏招生、培养自主权的导师,却可以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为自己的课题、项目打工,或者做一些私事。原因在于,导师还是可以影响学生的出国留学、毕业等。是故,不少学生称导师为“老板”。有的“老板”待学生不错,而有的学生不那么幸运,遇到的导师“老板”根本不管学生的学业、前途,就特别郁闷和压抑。《准则》的出台有哪些意义?又该如何落实,如何监管?左德起:首先,有利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其次,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力量,《准则》要求导师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等,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另外,《准则》的落实、监管需要高校按照准则要求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并向导师加强对《准则》的宣传和解读,帮助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对违反准则的导师,高校可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熊丙奇:健全研究生导师制,主要聚焦在两方面。一是如何落实和扩大研究生导师的教育权。二是在落实和扩大导师教育权的同时,怎样清晰界定导师的权责边界,防止导师滥用权利。就舆论颇为关注的导师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说,这在其他国家的大学,也是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的。如美国高校就明确禁止师生恋,之所以禁止,是担心导师利用职务之便引诱或者威逼与自己地位不对等的学生和自己发生暧昧关系,这不但影响正常的师生关系,而且也会影响学生评分、评奖的公平性。和静钧:此次教育部“十不得”, 是对过去“十不准”等一系列规范文件的重申和精准化,相当于划定了一条红线,对指导高校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近几年来集中出现各类舆情的及时回应。不过,“十不得”虽是底线,但只是基本线,不是具体线,如何让其转化为具有更多操作性的具体线,需要细化和量化以及机制化,如设立专业委员会接受申诉和纠偏,并鼓励各类高校发挥主体性结合自身特色进行人性化创新管理。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其职权可以把某些督导行为转化为常态化管理,对有违“十不得”红线的,进行单位评优“一票否决”。学校则应对有违“十不得”红线的导师,对其导师资格进行“一票否决”。为了防止工作中的简单化和任意化,也应该允许受罚的单位及个人有渠道进行申诉,因此应当设立各类相对独立的师德评价委员会,并每年予以换届三分之一,以防成员之间构成不正当利益勾连,从而失去评判师德标准的客观性。如何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让“导”与“学”回归本位?熊丙奇:构建良性的师生关系,首先,要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导师的自主权,以便招收到适合培养目标的学生,同时也提高导师的责任意识,要对自主招生、自主培养的学生的培养质量负责。其次,要明确导师的职责边界。导师不能布置学生与完成学位论文无关的任务,如果让学生为自己的项目、公司“打工”,必须获得学生的同意,并按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导师越权布置任务,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学生可以向学校的教授伦理委员会投诉,由教授伦理委员会调查导师的行为是否超出职责范畴,并进行处理。和静钧:从学业自由的角度来看,应建立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制,不能通过分配、均分等方式强行建立师徒关系,需要以双方一定合意为基础建立合法合理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些高校名义上是“双向选择”,但只建立了初端的“双向选择”,没有建立过程中的“双向选择”,一旦在指导过程双方关系恶化,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改变既成师徒关系,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化解。应建立过程中的“双向选择”制,使双方有一个体面的退出窗口。其次,和谐的师生关系,还在于对各类学校的毕业标准的监督,有些学校把在读期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作为学生毕业条件,这明显就不合理不必要。应把毕业论文作为论文类的唯一条件,通过合法合规的学术答辩,就应予以毕业。左德起:对导师而言,要回归到“教育、引导”的本位。无论是学术指导还是日常生活,导师对学生都会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导师应深刻认识所承担的职责使命,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贯彻落实《准则》的要求,引导和督促研究生的学习,帮助研究生找到合适的学习方法,在生活中为研究生提供必要帮助。对研究生而言,要回归到“学习、实践”的本位。所谓“师傅领进门, 修行靠个人”,研究生要领悟导师的教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综合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导师有谦卑、感恩之心。
相信大家的努力和坚持都有丰厚的回报,恭喜!拟录取后,大部分同学还会面临方向选择、导师选择、研究生在读规划的问题。本文将用最简单的语言、最明晰的步骤,为大家分享导师选择以及研究生在读规划的经验,让大家提前心中有数。第一部分 关于西政法硕方向选择关于西政法硕方向选择,备考时完全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只有等到确定录取以后,才会面临具体研究方向的选择。目前复试工作结束,录取工作也即将完成,学校下一步会给大家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工作,请大家等待学校的短信或研究生院官网公告通知。以往学校复试完后会举办关于选方向的宣讲会,但是今年不知道会不会线上举行,大家对方向选择不了解,面对数十种各有特色的方向,也不知道如何选择,仍然有特别多同学咨询这个问题,故在此有必要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指南,参照往年经验,为大家介绍西政各个方向以及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向。一、西政法律硕士分流培养政策简介选专业方向的官方说法就是“法律硕士分流培养政策”,所有的法硕(包括法学和非法学)录取之后,都会分到西政各个法学院(包括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国际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应用法学院等),各个法学院下管理两到三个方向。所以西政法硕不是属于法律硕士学院管理的,而是属于方向所属的学院管理的,比如我是民商法实务方向的,就属于民商法学院管理。选择方向会对大家有什么影响呢?主要有:1.不同方向的专业课不同。虽然所有法硕会上一些相同的公共必修课,但不同方向会有不同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专业性很强,只有本方向的学生才可学习。2.不同的方向可选择的导师不同。法硕学生只可以在该方向范围内选择导师,原则上不可跨方向选择。3.不同方向毕业论文选题范围不同。这点跟第2点一脉相承,毕业论文一般要选导师的研究方向比较好。总不能你是民商法学院的选个刑法论文吧。4.不同方向积攒的人脉资源和社会资源不同。一般选择了该方向,大多接触的是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工作的人,同门的师兄师姐也大多从事相关领域。很明显,西政把各个法硕分流的原因一个是方便管理,二个是突显研究生的专业性,与本科的通识教育不同,研究生教育必须体现在某一个专业领域,往某个领域深钻,不可能再像本科那样面面俱到,这样是有利于法硕的培养的。西政也是最早实施分流制度的学校,培养效果显著,各大高效纷纷效仿,现在主流的法硕院校也都采取了分流模式,但我国该制度的祖师爷还是西政。二、西政法律硕士各专业方向简介大家在上部分了解到了选专业方向的意义,相信大家都想了解西政法硕到底有哪些方向,尤其是今年,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大概有十三个方向(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删减,如以往有环境司法方向、行政法方向,但因为招生不理想而被取消),大家的选择更加多样,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具体的方向详细介绍请登录:http://yjsy.swupl.e.cn/pygl/fspyfx/index.html(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因篇幅问题,这里就简略列出这些方向的特色关键词供大家参考。1.民商法实务方向(所属学院:民商法学院)特色关键词:竞争最为激烈;学霸乐园;低分慎选;前10%的同学选到可能性大;招人很多;实力强劲;导师有钱2.知识产权法实务方向(所属学院:民商法学院)特色关键词:人才需求非常旺盛;非常适合本科学理工;前(钱)途无量;属于民商法学院。3.财税金融法实务(所属学院:经济法学院)特色关键词:实力强劲;国家重点学科;就业广;金融机构欢迎;本科经管、财会最爱;学术氛围好。4.企业法实务(所属学院:经济法学院)特色关键词:实力强劲;国家重点学科;立志从事企业法务必选;导师社会兼职多;对学生要求严格。5.律师实务方向(所属学院:行政法学院)特色关键词:未来的律师训练营;律师全程带;实务实习机会多;导师大多律师从业多年。6.民事司法实务方向(所属学院:法学院)特色关键词:侧重民事程序法;法院民庭、执行局的后备人才库;崇尚程序思维,维护司法公正;双师同堂;实务导师多。7.刑事法实务方向(所属学院:法学院)特色关键词:侧重刑事程序法;公检法的后备军,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崇尚程序思维,维护司法公正;双师同堂;实务导师多。8.仲裁实务方向(人工智能法学院)特色关键词:全国首家仲裁学员;与重庆仲裁委员会共同设立;多位导师都是仲裁员。9.证据调查实务方向(所属学院:刑事侦查学院)特色关键词: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完美结合;受侦探破案的快感;适合有一定理科基础的同学;可在司法鉴定中心学习;实务导师多。10.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所属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色关键词:采取“一体两院三年制”模式,即中美一流法学院联合设计、管理和实施统一的教学方案;学生分别在中国和美国完成学习任务;达到一个培养方案,同时获取两个法律硕士学位的效果。11.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方向(所属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色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时代;大有前途;对英语要求较高,适合本科英语专业的同学。12.人工智能法实务(人工智能法学院)特色关键词:紧跟时代发展趋势;未来无限可能;尤其欢迎具有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学、语言学、数学等学科专业背景的学生报考。13.监察法实务(行政法学院)特色关键词:紧跟时代发展趋势;未来无限可能;该方向是新体制的执行者和探索者,肩负国家命运的重任。三、如何挑选专业方向面对这么多专业,大家肯定晕菜了,看起来哪个都很厉害,哪个都想选啊!在这里我想给大家一个标准:适合性。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怎么判断适合性,主要从兴趣、自身知识体系的衔接性、未来的职业规划三个方面考虑。简单来说,就是问自己三个问题:1.我对哪一部门法(或者哪个领域)感兴趣?2.哪个部门法(或者哪个领域)我学的比较顺溜,看文献的时候不会像看天书一样?3.我以后想从事的职业?然后根据自己心里的答案选择即可。举个例子:张大富(非法本法硕)对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都很感兴趣,由于行政法比较繁杂,张大富在以前准备司法考试时学行政法比较吃力,得分也不高,但是民商法和经济法学得快,做题正确率也高,平时也喜欢看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论文;同时,张大富本科是金融学专业,有一定经济学和数学基础,学习经济法和自己本科专业的衔接性高,考虑再三,张大富选择了经济法学院下的财税金融法方向。四、选方向时填写志愿的方式填方向志愿的方式是顺序志愿(顺序志愿的概念可百度),西政会让你给这十几个方向排个序,同学们只要按上述的选择标准依次选择顺序即可。举个例子,比如小A第一志愿填了民商法,但是民商法只收30人,然而第一志愿填民商法者有50人,这50人按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前30人进了民商法,剩下20人看第二志愿,如果第二志愿在满足了第一志愿后还有剩余,则可继续参与第二志愿的竞争,以此类推。切记把你最想选的三个专业方向放在前三位,一般前三个总有能录到的,大家也不用太担心被分到自己很讨厌的方向。至于民商法实务,总分排名较低的同学选上的几率就不大了,民商法实务通常是高分者先选了。分数排名不高的同学可以优先考虑下别的专业。所以说,分高的优势就在这里体现,总成绩是由初试分数*0.14+复试分数*0.2构成的,高分者的“优先权”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研每个环节的分数不仅影响是否被录取,是否拿奖学金,还影响着专业方向的选择,甚至职业的选择和人生道路的选择。因此,今年考西政的同学注意了,初试分数尽可能要高,因为初试分数后续影响非常深远,必须引起重视,考其他名校法硕也是一样,因为大多名校法硕也是实行分流制度,如果有方向供不应求,必定优胜劣汰,选不到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这研究生读起来也必定索然无味,所以,务必从初试开始就全力以赴!第二部分 关于导师的选择考学硕的同学可能考前已经将导师的选择与联系工作进行完毕,便可跳过此部分。但是法硕的同学,因为报考时不分方向,可能报考时没有联系导师,等录取后才会面临导师选择问题,有些高校法硕还会分方向,一般还得先选择方向再选择导师,下面以西政法硕为例,以图文结合的形式,为大家勾勒一个导师选择与联系的步骤。(以西政法硕为例,其他高校可参考)1.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方向西政专业方向介绍和选择方法请看上文,在此不再赘述。2.选择方向后,还要知悉该方向的所属学院(上面那个方向介绍的链接有说所属学院),进入该学院官网,如我想选“财税金融法”方向,该方向的所属学院为“经济法学院”,百度搜索“西政经济法学院”,进入学院官网。然后选择“师资团队”选择“金融财税法教研室”Ps:各个教研室不一定与方向一一对应,如财税金融法方向主要是选金融财税法教研室的老师,也可以选到一定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环资法的导师,具体得等开学后学院下发的导师名单,但是基本都是官网上有的硕导、博导。然后就可以看到老师们的照片啦,一一点开,可以看到老师们的简历、研究方向、荣誉、教学特色等信息,注意要看有硕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导师哟,然后选择自己喜欢的导师。3.联系导师选择好自己心仪的导师后,就可以尝试向导师毛遂自荐了,因为选择导师是个双向的过程,你选择了导师,导师也要选择你才算“牵手成功”。有些导师的简介里会有导师的邮箱,如下图:但是有些老师的简介没有附上邮箱,因此需要多方打听,最好找到这位导师门下的师兄师姐要一下邮箱。要到导师邮箱后,就可以给导师发邮件了。给导师发邮件要注意三个事情:第一,要附上自己的简历;第二,附上一封自荐信,自荐信中要写明自己的情况,包括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知识背景等基本信息,还要写明导师的研究方向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知识背景相契合,最后要写明自己读研期间的简要规划以及到导师门下学习的强烈愿望,可参考网上的模板写,内容大同小异,但不要照抄,结合官网查到的导师简介写,写出真情实感;第三,给导师发邮件一定要有礼貌,注意细节,邮件标题一定要写,如“XXX同学的自荐信”,附件附上你的简历和自荐信,邮件正文一定要按写信的格式规范来写,不要不写正文。有些同学给导师发邮件标题和正文啥也不写,发个简历,导师肯定是看都不看的。发完邮件后,有些导师会回,有些不回(实在是太多同学发了),回复的内容不一,如果导师特别想要你会在回信里说的,如果导师回信说特别中意你,基本你选他,他就会选你啦。第三部分 关于读研期间的规划很多同学问我,读研忙吗?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其实和本科一样,看你怎么去渡过,有些人的研究生生涯很忙,有些人的研究生生涯很闲,研究生更不比本科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比本科生独立性更大,谁也干涉不了谁,做事全靠自觉,但是毕业以后,你会发现,有些人已然可以成为有些人的老师,这就是差距。因此,考研不易,一定要珍惜,不可浪费时光,一定要继续努力,毕业后能自豪地和别人说“我是研究生”,而不是一个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虚名。研究生在读规划的安排,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强化提升期——自我寻路期——就业铺垫期。1.强化提升期(研究生第一年)一般研究生第一年课比较多,学业比较重,这个时候要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好好学习,认真完成作业,多看书。首先,该上的课得上,研究生的上课方式和本科不太一样,研究生上课方式一般是专题式、辩论式、交流式,研究生上课一般没有课本,老师不会像本科那样把教材从头讲到尾,老师一般是做一个专题讲座,把他最新的研究成果与同学们分享;老师鼓励课上同学们去发言、辩论、交流,而不是像本科那样填鸭,很多问题没有正确答案,要的就是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与别人思想进行碰撞。其次,要认真完成作业,研究生期末考试不是重头戏,平时的作业和表现才是评判的重要标准,老师布置平时作业小论文一定要认真完成,认真去写,会极大锻炼你的写作能力,不然研究生毕业了连论文都不会写,这不是遭人笑话吗,还有老师经常会课后布置一个问题,让同学们组成小组研究讨论,然后下一节课派代表展示你们的研究讨论成果,希望大家都能踊跃去当那个代表去展示去表达,可以极大锻炼大家的表达能力。最后,一定要多看书,导师一般会开个书单给大家,肯定有些书很难,但是一定要看,“看不懂没关系,看多了就懂了”(老师原话)。当然,如果还没通过法考的话,一定要在第一年通过。2.自我寻路期(三年制的第二年,两年制的第三学期)经过了一年的积累后,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有了,但是我们也该考虑以后的职业规划了。这段时间可以思考自己未来从事的职业,如果你想做律师,就可以去律所实习一下(研究生非常好找律所实习),看看自己是否能适应律师的生活;如果你还没决定做什么职业,不妨多尝试几个实习,去法院、律所、公司都去看看,然后选择自己未来比较倾向的方向。同时,在做实务的同时不能忘记学习,多虚心请教前辈,打听清楚该行业的前景。3.就业铺垫期(三年制的第三年,两年制的第四学期)最后一年基本就是写论文、找工作啦。切记论文尽快写好,不然越拖越不好,否则后面会很赶。然后就可以根据上一个阶段确定职业方向去找工作啦,这个阶段跟本科大四差不多,要点就是不要拖,论文能早点写就早点写,工作能早点找就早点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