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论坛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研讨会在山东莒县成功召开。该活动由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主办,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莒县人民检察院承办。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亓宗宝和日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敏在开幕式上发表致辞。来自省内外专家学者、教授,检察系统领导、同行以及法学会相关负责人50余人参加研讨会。与会代表针对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新形式下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主题报告中,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人文学院副院长张鸿巍教授以实证数据切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问题的主题,其提出的未成年刑事检察特殊性问题值得思考,向我们传授的人身危险认定方法也值得学习推广。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对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解读,从法治建设与司法公信力的大局观念出发,意蕴深刻。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政法学院曲伶俐教授对未成年人刑法保护的报告,全面而细致,关切到了弱势儿童的方方面面,对于双向保护的政策路径以及日额罚金刑的提倡等观点较为独特、新颖。第二部分小组讨论中,发言人根据自己撰写的论文,各抒己见,主持人将各发言人的讨论内容生动地串联起来,自然流畅,点评人更是切中肯綮。与会人员共同将各主题研究的讨论推向高潮,不时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并多有交锋。第一讨论组中,王学文法官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了青少年“压力型”犯罪案件发生的类型及原因并探讨了解决问题的路径。莒县司法局邱平同志以莒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为基础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行了分析。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多元化、低龄化、低学历化、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犯罪的原因在于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徐亮检察官结合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法律意识薄弱、人生观价值观扭曲、青春期生理变化、司法保护力度不够等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在借鉴国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对策的基础上,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张劲老师通过研究未成年犯罪的现状成因与发展趋势,发现未成年犯罪规律并提出相对应的预防措施,认为应当从实践上改进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方法并增强未成年人自身的守法意识,以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实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社会和谐的共同实现。有2篇论文集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分析和讨论。辛科副教授认为,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生理学、心理学、行为学、教育学、犯罪学等依据,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符合世界刑法潮流,不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刘挺检察官认为,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有效遏制低龄化和暴力化倾向的有效措施。当然,需要在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时完善一系列的如非刑罚处理方法、建立档案消除制度等配套制度。另外,盛长富博士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进行了探讨。提出,保护处分制度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处遇个别化原则和非刑化原则的必然要求。在我国正式法律中虽然存在一些类似保护处分的非刑罚措施但并未明确保护处分的概念,也不存在保护处分制度,我国急需从限定保护处分适用的对象、确立保护处分优先原则等方面进行全面构建。刘纯清律师从律师的角度对律师在我国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措施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提出,在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措施中应当放宽适用;应当完善公检法对未成年人适用审前非羁押措施的程序;引进风险评估机制等。景年红副教授从监禁机构内和监禁机构外两个方面分析了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认为,可以从更新未成年犯矫正的理念、变革未成年矫正执行的方式、优化未成年犯矫正的方法等方面完善监禁机构内的矫正工作;可以从扩大非监禁刑罚措施的适用、完善社区矫正两个方面完善监禁机构外的矫正工作。日照市法学会副会长赵世玉律师在讨论过程中提出了宽严有度、内外有别、保护为主的观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姜欣在讨论的第一阶段针对未检处的工作做了精彩点评,同时就未检犯罪预防工作的原因以及在未检中如何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做了精彩论述。山东政法学院张爱艳教授在讨论的第二阶段针对各位的观点做了点评,并分别指出了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和方法。同时,张教授从犯罪预防的角度提出对未成年人的处罚原则,并对其中的人身危险性、轻缓化标准、被害人司法救助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和观点。第二讨论组中,滨州沾化区检察院黄鲁滨检察长,《从检察实务视角浅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紧密结合沾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践,提出了未检工作创新的四举措,四完善,内容较为系统全面。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于晓东检察官,以《东港区院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报告》为题,总结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易发原因,提出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性关注不足、被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忽视、司法救助困难等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践难题及相应的完善对策。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秦晓琳检察官,以《从审查逮捕环节思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探索未成年人审查逮捕程序的构建》为题目,探讨了对未成年犯罪人批捕过程中存在的过于成人化、替代措施不足、社会调查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出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宣告等建设性意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王海婷检察官,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运行》为题,从封存制度内容及法律监督两个角度,详细论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机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孙明泽,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非犯罪化的路径选择― ―以批捕权和起诉权为视角》做出研讨发言,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未成年人非犯罪化实体处理和程序处理的发展时期,就司法程序而言,在三机关非犯罪处理推进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检察机关守好“逮捕”与“起诉”这两道关口。提出了援助律师辩护机制、检察官中立客观审查机制、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等理念。山东政法学院刘伟副教授,以《校园欺凌中的布迪厄场域与潜规则》为题,采用布迪厄场域理论对校园欺凌现象做出了解读,认为在强者的丛林法则、弱者的沉默法则之下,校园欺凌是聚群效应之下不可避免的社会行为。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关哲检察官,就《章丘区院审查逮捕环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与思考》向大会做出报告,总结了章丘区近3年办理性侵案件的实践特征,分析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三大问题及四大对策。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检察院邓文鹏检察官,以《审查逮捕环节办理校园欺凌案件问题初探》为题,提出了批捕过程中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认定的当下之难,针对欺凌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凝练出社会危险认定的途径、区别讯问、区别情况严厉打击的建议。山东政法学院讲师胡印富博士,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经验之维及其反思― ―以山东省为例》一题,从教育前置化角度做出论述,提出了当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现实不足与社会诉求之间存在二律背反问题,就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做出了五大区分,认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不同于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应当凸出法制教育对未成年人的规则教育价值。并从法制教育观念与体制双重维度,提出了相应见解。本次研讨会充分体现了学术自由的氛围,展示了我省未成年人刑事及犯罪预防与保护刑法学界和实务部门长久以来工作的一部分研究成果,是一次成功的盛会,与会人员深受感染和鼓舞。
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名单,西南政法大学由孙长永教授担任负责人组成的刑事法一体化教师团队成功入选。此前,西政经济法教师团队于2018年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华法文化传播教育教师团队于2019年入选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西政刑事法一体化教师团队是在国家级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教学团队"、重庆市教学团队"刑法教学团队"以及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实务导向型刑事一体化导师团队"的基础上,跨学科融合而成。这支队伍用师者真情呵护学生一路成长,用智慧为学生指引方向。今天,让我们走近这支"黄大年"式的教师团队,感受他们的使命与情怀。立德垂范,敬业爱生教师担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这首先要求为师者必须明道信道、立德垂范、敬业爱生。团队始终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团队教师的 "第一标准",要求每一名成员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铭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古训,用精湛的学术指导学生,用高尚的品格感染学生。教学团队刑诉重点知识解读多师同堂研讨式课堂教学团队集体备课团队老师课堂教学正因如此,团队不断涌现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重庆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民革中央"全国优秀女党员"、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重庆市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西政优秀教师"、"西政好老师"、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个人,展现出良好的教师风范。团队成员所在党支部也多次被评为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党支部、先进党组织、重庆市总工会工人先锋号。以本为本,成效显著团队以培养"德法兼修、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卓越法治人才为目标,坚持以本为本、课程育人,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专业课程,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法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讨会首先,以刑事一体化的理念为指导,有组织地推进法学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建设,形成了"刑事法系列精品课程"。包括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课程、重庆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庆市精品视频公开课、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等。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课程改革工作会其次,积极探索各层次、各类型法科学生的教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硕博贯通、刑事一体、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法"等课改措施,把专业知识传授、创新能力培养、思想品德教育融为一体,形成了多项有影响、可复制的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二等奖、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重庆市首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8项。再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先后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高校重点课题、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等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项,公开发表教研论文40余篇。在总结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编"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新阶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系列教材5部、案例教材等普通教材5部。攻克难点,积极创新团队历来将科研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础,依托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研究基地等四大校部共建及市级重点研究基地,围绕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科研创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1项、团中央重大课题1项,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6项、国家级一般项目45项、司法部项目等各类省部级课题69项;承担横向课题39项。团队带领专业研究生赴前海法院实习自2013年以来,在法学CLSCI发表高水平论文167篇,其中,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两大权威期刊发文15篇。科研成果曾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2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等奖(3次),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7项。勇担责任,服务社会团队始终奉行服务社会、助力实践的执教理念,坚持关注社会与潜心问道相统一。团队成员接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邀请,参与了《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法》《看守所法》《监狱法》《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10部法律草案的专家论证工作;数篇智库成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可;向全国政协提出《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提案》等多项提案,获颁"建言献策优秀成果奖";接受重庆市委政法委的委托,承担了重庆市新阶段政法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的专项调研工作;接受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参与重庆市地方法规清理及《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参与《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论证工作。教学团队赴广州市番禺检察院座谈交流此外,团队成员还被聘为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儿童工作智库专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各级检察院和法院专家咨询委员,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等。英才辈出,潜力无限通过引进与培养并重、挂职锻炼、出国进修、以老带新等多种措施,团队现已经形成学历、学缘、年龄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创新型教学科研团队,其中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60%以上。自2013年以来,团队成员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中央联系的"国家级专家"等3人次,入选重庆市特支计划和英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10人(包括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和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重庆市"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2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其中,绝大多数成员均为55岁以下的中青年优秀教师,发展潜力巨大。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团队不会停止前进的步伐,代代学人薪火相继,倾尽全力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素材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我们很多学生可能都是奔着985或211名校去的,现在我们说双一流。更有甚者非名校不报。名校固然是教学质量棒棒的,但是其竞争压力也是蛮大的,想考和能不能考上还有这巨大差距。但是,在我国,有一所大学,它既不是211,也不是985,而且还不是双一流大学,但是它的实力让很多人肃然起敬。不得不说,现在虽然说读书无用论充斥着孩子们的耳边,但是现在的时代竞争越来越激烈,考上一所好大学确实对孩子的前途有很大的好处,毕竟现在的用人单位都是奉行“英雄也问出处的”但是考不上名校的孩子就没有前途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人的一生有很多因素来决定,所以即使没有上名校也不小灰心。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6所大学,既不是985,也不是211,考上之后前途无量。南昌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校园占地面积约两千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3万名、硕博研究生3000余名、留学生1500余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两次蝉联全国第一、获评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气象装备、环境工程、通信工程等8个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3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60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8个学科领域。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China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tudies)坐落于首都北京,是共青团中央直属、教育部与共青团中央共建的唯一一所重点高等院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中国共青团组织的最高学府,首都特色行业院校, 以共青团工作和政法为特色及优势,涵盖文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大学(Civil Avi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坐落于天津市,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25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1958年12月15日,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1963年6月21日,合并组建了中国民用航空名校,都会因其名声响亮,引得众多学子奋力追赶,名声打出去了,就会显得高调些。但是在这些数不胜数的学校中,总有那么几所高校,他们实力强劲,行事却很是低调。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坐落于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原由工业与信息化部直属、现工信部与江苏省政府共建的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华夏IT英才的摇篮”。中国的大学数量每年都在不断的增加,要说在中国人眼里名气最大的大学,无非就是清北复交这些名牌大学。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低调却实力强劲的大学。毕业以后前途无量!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条条大路通罗马,不一定非得上到排行榜前十名的才算名校。中国最低调大学有着非常显赫的名字,中国最低调大学在某些领域有着卓著的成绩,中国最低调大学人才辈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简称“公大”,位于首都北京,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就是毕业后工作不用愁,是“金饭碗”。学校是公安系统的最高学府,承担着培养公安行政系统高等专门人才和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有法学院、治安学院、侦查学院、反恐怖学院、犯罪学学院、公安管理学院、国际警务执法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警务信息工程学院、网络安全保卫学院10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有警务指挥战术系、交通管理工程系2个系,有警务实战训练部、人文社会科学教研部2个教研部,有进修部、军队保卫学院、外警培训部等3个培训机构,设置13个本科专业,18个专业方向。你喜欢哪所学校呢?留下评论吧!
问题一:公安院校有哪些?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32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上四所为公安部直属)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本科专业(18个):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消防工程。专科专业(13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问题二:哪些考生有资格报考公安院校?报考公安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应具备从事公安工作所要求的下列条件。一、报考条件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2、高中毕业;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必须是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如2017届考生应在1997年8月31日后出生)。二、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5条、第6条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三、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部格论。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生:50米7秒1以内(含7秒1);1000米3分55秒以内(含3分55秒);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立定跳远2.3米以上(含2.3米)。女生:50米8秒6以内(含8秒6);800米3分50秒以内(含3分50秒);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立定跳远1.6米以上(含1.6米)问题三:公安类院校录取分数线高吗?一般而言,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除外)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及各省警察(警官)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三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公安本科专业在录取时执行其在普通本科录取批次的分数线。公安类院校的志愿如何填报?公安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本科批次A段”栏内,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专科”栏内。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A段,与公安院校同时投档录取。公安院校及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女生比例不超过15%)。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问题四: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一定能当上警察吗?几率很大,但是毕业后必须参加公安院校和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考试。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招考工作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区、市)录用的办法。每年定期统一组织笔试,分省(区、市)确定录用计划、划定分数线、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一)制定录用计划各省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虑当年部属公安院校本地生源和本地公安院校毕业生规模,按照当年本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编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计划,主要充实到执法勤务机构。录用计划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考对象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人民警察的招考资格条件。省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在公安院校进行公示。公安院校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三)统一组织笔试每年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试题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命制,专业科目试题由公安部负责组织命制。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16年—2019年毕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入警比例。2020年以后毕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情况,结合实际确定入警比例,并据此划定合格分数线。部属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纳入生源省或拟报考省一并划线。(五)开展面试等工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地点对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相关工作。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的合格标准按公安机关统一招警标准执行。(六)选择招录职位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本行业)公安机关入警。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原则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职位选择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七)办理录用手续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本文由高中生学习深度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追责!
6月11日,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承办的全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与青少年犯罪预防研讨会在我校开幕。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正司(局)级巡视员李豫黔在开幕式上讲话。我校党委书记徐东升和共青团烟台市委副书记张金富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主持开幕式。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兼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维俭,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庆,党委常委、副校长钱国旗、亢世勇出席,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代表,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代表参加开幕式。李豫黔代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对研讨会召开表示祝贺,并介绍了近年来研究会建设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积极构筑全新、高效预防工作载体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培训、调查研究和帮教关爱行动情况。他表示,鲁东大学是全国唯一一所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单位,致力于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究工作,深入开展问题青少年研究,在该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取得的成绩在全国范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他指出,青少年的问题行为历来是引人注目的问题,引起党和国家高度关注,预防和矫正青少年的问题行为已经成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推动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结合当前社会环境和青少年特点,深化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中的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不断建立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犯罪理论和模型。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工作,李豫黔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服务预防工作大局,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共同开展法制宣传、调查研究、人才培养、研讨交流和关爱行动等预防工作;二是要加强机制建设,不断探索新时期开展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为预防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探索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预警机制,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建立科学的研究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着力推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并推动成果的转化运用。他希望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担重任、齐心协力,不断开创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徐东升在致辞中代表鲁东大学全体师生对研讨会的举办表示祝贺,向出席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及专家学者表示欢迎。他介绍了学校88年的发展历史,重点讲述了学校成立之初注入的红色基因和文学基因的传承和发扬,尤其是在法学、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方面涌现出的各类人才。他指出,如今的鲁东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文理工农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以来,学校充分利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优势,成立了由司法部、行业领域和学校的专家教授共同组成的“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共建了10余个博士生实习基地,与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共建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分析研究中心,与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探索构建了“互联网+部门联动机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武城模式”,获批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究基地等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最近获批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这为我校进一步加强问题青少年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社会管理创新搭建了新的平台,必将为我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究作出积极贡献。他表示,通过此次研讨会一定能够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推出更多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一些新思路,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新力量。张金富表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将本届研讨会设在烟台,不仅是对烟台近年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鼓励和肯定,更为烟台学习预青领域先进理论经验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他介绍了共青团烟台市委重视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全面推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着力抓好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心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持续加强预青领域工作创新实践,推动烟台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更上一层楼,同时希望大家共同携手,戮力前行,齐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共同推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路琦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鲁东大学作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单位全国唯此一家,取得的一系列重量级研究成果为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她表示,能够在山清水秀的烟台,在历史悠久的鲁东大学举办此次研讨会非常有意义,并介绍了国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及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搭建载体,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和严峻形势,呼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和研究工作,促进全国青少年教育矫正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各项工作蓬勃发展。本次会议对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交流了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新进展,着力推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动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此外,会议举办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实务”主题培训,了解未成年心理特点,维护个人心理健康。会议呼吁、引导大家关注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工作,把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究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以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为依据,结合实务工作中的生动鲜活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青少年问题行为矫治和青少年犯罪预防。研讨会还将对各研究基地研究报告、论文、案例等进行结集交流,评选优秀作品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等杂志公开发表。
公安类院校有哪些?1、公安类高校公安院校分为公安部直属院校和地方省属院校,其中,公安部直属院校有5所,分别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其他院校都属于省属院校。以下是具体名单:2、司法部直属本科院校司法部所属的唯一一所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二本)。3、一些开设公安类专业的政法大学,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报考公安院校的招生条件: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加试,包括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的体检标准除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之外,还要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面试内容主要有三项:口语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五官、体型及整体形象,主要是检测考生的身体外观情况、反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体能测试也是报考公安类院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考察学生的速度、力量、耐力方面的身体条件。对于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而言,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政审是录取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以当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一般安排在高考之后。凡未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政审者,无论其条件如何,均会失去被录取的资格。若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也不能被录取。1 、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200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 5 条、第 6 条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2、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3 、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 4.9 ( 0.8 )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 4.8 ( 0.6 )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公安院校考研情况现在所有公安院校中,只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1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有研究生学历层次,我们在毕业的时候可以选择考这三所公安院校的研究生。那么,有人又有疑问了,这么好的就业形势,那考研竞争应该非常大吧。此言差异,公安院校的考研竞争率也就在10:1左右,比起全国考研的竞争压力,这根本不算什么,竞争大大缩小,这才是机会啊!就业形势现在毕业不分配,要考试!现在毕业不分配,要考试!现在毕业不分配,要考试!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招考工作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区、市)录用的办法。每年定期统一组织笔试,分省(区、市)确定录用计划、划定分数线、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一)制定录用计划各省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虑当年部属公安院校本地生源和本地公安院校毕业生规模,按照当年本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编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计划,主要充实到执法勤务机构。录用计划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考对象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人民警察的招考资格条件。省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在公安院校进行公示。公安院校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三)统一组织笔试每年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试题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命制,专业科目试题由公安部负责组织命制。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16年—2019年毕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入警比例。2020年以后毕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情况,结合实际确定入警比例,并据此划定合格分数线。部属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纳入生源省或拟报考省一并划线。(五)开展面试等工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地点对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相关工作。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的合格标准按公安机关统一招警标准执行。(六)选择招录职位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本行业)公安机关入警。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原则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职位选择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七)办理录用手续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作为公安部直属院校,在众多公安院校中属于佼佼者,是公安教育的排头兵,其校园学习氛围也是非常浓厚,在校研究生在学术研究、资格考试方面尤为突出,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特别是司法考试,据统计,公安院校研究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在50%以上,所以在就业方面这部分毕业生有资格竞争检察院、法院等职位,还能去律所担任律师,大大增加了就业渠道。尤其要说的一点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毕业生可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仅限于北京市地区内毕业生参加,其他非北京市内毕业生无资格参加),警察职位的竞争比基本上在1.5:1左右,基本上没竞争!研究生毕业生在国考、联考、省考、京考中的成绩位居前列,尤其是公安招警考试,无论是总成绩,还是单科成绩,研究生的平均分均略高于本科生,这在职位选择上相当具有竞争力。公安联考中,公安部的职位大多数被公安大学研究生所包揽,各省厅、各地警校职位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公安大学研究生竞争到。政策方面,前面讲到的招警考试跨省调剂政策要求,本科生只有10%的学生可以选择跨省调剂,而研究生则全部可以参加跨省调剂,是全部!你没有看错,也就是说,你招警考试即使考四五十分(满分100分),你都可以参加跨省调剂!在职位竞争上,以2018年为例,跨省调剂职位数在400—500左右,而参加跨省调剂的人数仅有150—200左右,基本上没有竞争压力;在职位地域上,北京、上海、广东、海南、湖南、浙江等地都有一定的职位数,尤其是北京(100)、上海(40)、广东(200)职位数非常之多,对于想去北上广深工作的研究生,可谓是圆了他们的梦;在职位层级上,基本上跨省调剂的职位都在市局以上,还有一些职位是在厅机关,例如广东省厅机关就有26个职位,职位质量非常之优。“警察、公安、民警”这三个称谓所包含的实质有区别:1.概念不同:警察是职业,公安是职能。警察是个大概念,其职能包括公安、司法、国安等在内;公安是警察职业的一个职能。2.组成不同:从组成来看,警察是构成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公安部门是警察制度的重要载体。3.机构不同:我国的警察由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组成,民警是警察的一部分,公安是民警的一部分。报考公安类院校包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两类,在提前批次、专科批次招生,考生可视自己的情况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是指公安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和省属的公安院校,公安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等;省属的公安院校包括北京警察学院等。在公安院校学习的学生,需要交纳普通高校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享受奖、助、贷、补等一系列国家奖助学政策。学生学习期间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标志。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的统一录用考试,笔试合格的毕业生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等程序合格后,有资格选择录用职位。毕业生原则上在生源地各级公安机关就业,按照公务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慎重考虑自身的职业选择警察是国家公务人员,收入有保障,职业受尊敬,但工作也会面临一些普通人不会遇到的困难和压力,同学们应根据自身家庭、身体、性格、能力、心理素质及对未来职业发展的定位,综合考虑,理性选择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学生的学习生活充满着酸甜苦辣,除了日常的专业学习,散打、擒拿格斗、射击、越野跑等警体训练都是公安工作需要的基本技能。警察这份职业所从事的工作既神圣由平凡,既精彩也惊心。每一位志在于此的考生都应当“知己知彼”,方能选好未来的发展方向,希望有志于从事公安类事业工作的2020年高考学子树立目标,及早准备,踏实前进,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公安类高校专业0306 公安学类030601K 治安学030602K 侦查学030603K 边防管理030604TK 禁毒学030605TK 警犬技术030606TK 经济犯罪侦查030607TK 边防指挥030608TK 消防指挥030609TK警卫学030610TK 公安情报学030611TK 犯罪学030612TK 公安管理学030613TK 涉外警务030614TK 国内安全保卫030615TK 警务指挥与战术030616TK技术侦查学(2016)030617TK海警执法(2016)030618TK公安政治工作(2018)030619TK移民管理(2018)030620TK出入境管理(2018)0301 法学类030101K 法学030102T 知识产权030103T 监狱学030104T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2017)030105T国际经贸规则(2017)030106TK司法警察学(2018)030107TK社区矫正(2018)
随着《令人心动的offer 第2季》的热播,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又一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节目中应聘实习岗位的实习生大多是毕业国内的“五院四系”,还有毕业顶级名校的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是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就能进律师事务所?“五院四系”又是指哪些院校?法学根据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法学包括以下六大专业类四十三个专业名称:六大专业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主义理论学类、公安学类四十三个专业名称法学类(7门):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和社区矫正政治学类(6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社会学类(6门):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家政学、老年学民族学类(1门):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门):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类(20门):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就业法学涵盖了四十三个专业,并不是每个法学专业对口的工作就是从事与律所、法院相关的工作。比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介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要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方向:本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面宽,可在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媒体等单位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编辑、人事管理、理论研究和教学等工作,并为高等院校输送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五院四系关于“五院四系”的介绍文章太多了,但对于从未接触该专业的读者来说,还是一头雾水,一脸懵。“五院四系”就是国内法学的“九大名派”,这个九个学校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和顶级殿堂,能够进入这些学校才可称得上是“出身名门”。“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在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依然是属于单科性的政法类大学,属于综合法学院性质。“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地位崇高,资源丰富。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容易,每年的司法考试难度不亚于执业医师考试。对于法学专业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欢迎留言。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34万平方米,图书392万册。法学院是华南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学教育和研究重镇,本科招生历史可追溯至1988 年。2004 年12 月15 日,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 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获批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9 人,其中教授18人(含二级教授3 人、博士生导师5 人),副教授17 人,40人有国外著名高校的留学和访学经历。教师队伍学缘结构合理,专任教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等法学院校。一、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考研招生目录及人数1、招生院系:法学院2、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全日制)及招生人数:(030102)法律史(01)中国法制史(02)外国法制史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01中国法制史②00402外国法制史招生人数:4(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宪法学(02)地方立法(03)党内法规(04)行政法(05)行政诉讼法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03宪法学②0040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招生人数:5(030104)刑法学(01)中国刑法学(02)犯罪学(03)比较刑法学(04)国际刑法学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05刑法分论②00406犯罪学招生人数:5(030105)民商法学(01)民法总论(02)物权法(03)合同、侵权法(04)商法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07商法招生人数:6(030106)诉讼法学(02)民事诉讼法学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11刑事诉讼法学②00412民事诉讼法学招生人数:4(030107)经济法学(01)财政税收法(02)竞争法(03)企业公司法(04)金融证券法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08经济法基础理论②00413市场规制法③00414宏观调控法招生人数:5(030109)国际法学(01)国际公法(02)国际经济法(03)国际私法(04)海商法复试考试科目 ①00409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招生人数:83、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④(833)法学综合基础二(刑法总论、民法)二、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复试分数线(近三年)2019年:政治/英语:44,专业课:66,总分:320分2018年:政治/英语:42,专业课:63,总分:315分2017年:政治/英语:44,专业课:66,总分:310分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考研参考书目 初试参考书:0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02.魏振瀛主编.《民法》(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03.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复试参考书:法律史01.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200702.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第五版),201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社,201102.崔卓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民出版社,2010刑法学0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02.王牧主编.《新犯罪学》(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民商法学01.范键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经济法学01.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02.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国际法学01.邵津主编.《国际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02.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03.黄进、姜茹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释义与分析,法律出版社201104.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新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NEXT备注:复试参考书目,请需要的同学根据自己报考的方向自行选择
点击标题下「法治中原」可快速关注全国法学会系统“双先”初评结果公示根据《关于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字〔2018〕44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先进典型的“示范性、代表性、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经“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形式审查,现将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评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针对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推荐对象,请向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反映;针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及法治研究基地推荐对象,请向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反映;针对中国法学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推荐对象,请向机关党委(人事部)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最好能够署真实姓名,以方便查核结果反馈。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 琛(010)66119634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海燕(010)66175287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晓平 (010)66518531中国法学会通讯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附: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评推荐结果中国法学会“双先”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2018年9月17日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评推荐结果一、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84)北京市(3)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丰台区法学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天津市(1)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学会河北省(2)河北省秦皇岛市法学会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法学会山西省(1)山西省太原市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法学会辽宁省(4)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朝阳市法学会辽宁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法学会吉林省(3)吉林省法学会吉林省辽源市法学会吉林省法学会监狱法学研究会黑龙江(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学会黑龙江省大庆市法学会上海市(2)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市闵行区法学会江苏省(1)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浙江省(4)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浙江省舟山市法学会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安徽省(1)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法学会福建省(1)福建省南平市法学会江西省(1)江西省南昌市法学会山东省(2)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河南省(4)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南阳市法学会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湖北省(4)湖北省武汉市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湖北省咸宁市法学会湖北省宜昌市法学会湖南省(1)湖南省衡阳市法学会广东省(5)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深圳市法学会广东省珠海市法学会广东省东莞市法学会广东省佛山市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法学会 海南省(1)海南省三亚市法学会重庆市(1)重庆市永川区法学会四川省(3)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绵阳市法学会四川省自贡市法学会云南省(1)云南省昆明市法学会贵州省(1)贵州省铜仁市法学会西藏自治区(1)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法学会陕西省(2)陕西省铜川市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甘肃省(1)甘肃省天水市法学会青海省(1)西宁市法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法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中国海洋法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长江海商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二、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153)北京市(4)雷建权 北京市法学会办公室负责人、社会工作部主任赵秀池(女)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孙 红(女) 北京市西城区法学会秘书长、西城区委政法委副调研员徐阳光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天津市(2)王泽庆 天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副会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立法研究所所长郝 磊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师范大学副院长河北省(3)穆伟利 邯郸市法学会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部长王 健 石家庄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缪希骥 承德市滦平县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西省(3)王晓瑾(女) 山西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苏 洁(女) 晋城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高启明 临汾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2)汤向军 赤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旭军 内蒙古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辽宁省(4)姜 涛 朝阳市朝阳县法学会会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锐智(女) 辽宁省法学会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志强 本溪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静愚(女) 丹东市东港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吉林省(3)何海源 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启华(女) 白山市靖宇县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任喜荣(女) 吉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黑龙江(3)朱宝志 鸡西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胡 东 黑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冯向辉 黑龙江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3)施伟东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 力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非公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陈炳泉 上海市松江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3)张可越 徐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李晓明 苏州大学教授、博导季秀平 淮阴师范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浙江省(3)董服明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法治研究》杂志社社长、执行主编包奇涵 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利强 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2)江家丰 铜陵市法学会秘书长、《铜陵法学》副主编汪 晖 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3)吴长乐 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郑久强 宁德市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卓光榕 福州市长乐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江西省(2)马玉福 赣州市法学会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 锦 抚州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山东省(4)宋 诚 枣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宋一丁 聊城市法学会会长刘凤霞(女) 滨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宋振武 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4)黄建中 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书记陈开富 新乡市法学会秘书长苏鸿娟(女) 林州市法学会会长、林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乔金茹(女) 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湖北省(4)韩海顺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周 玉 武汉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刘 建(女) 孝感市法学会秘书长陈 刚 荆门市法学会秘书长湖南省(2)李 翔 湖南省法学会主任科员谢世鸿 湘潭市法学会秘书长广东省(4)何桂复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法治社会》副总编辑卢晓珊(女) 广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陈样新 汕尾市法学会会长薛晓光 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广西壮族自治区(4)齐爱民 广西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广西民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黎合泉 贵港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德荣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调研员林 焱(女) 北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海南省(1)吴家杨 海南省法学会秘书处处长重庆市(3)江 松 重庆市南川区法学会办公室主任李雨峰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杨春平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4)罗 毅 四川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陈志锋 成都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史映平 巴中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廖成芳(女) 乐山市夹江县法院研究室主任云南省(2)邵 强 云南省法学会会员部部长黄绍祥 怒江州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贵州省(1)李宗林 凯里市法学会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西藏自治区(1)尼玛央宗(女) 林芝市法学会秘书科副科长陕西省(3)张军良 宝鸡市凤翔县法学会会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岑长明 渭南市韩城市法学会秘书长黄 海 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甘肃省(3)苟永学 陇南市法学会专职秘书长丁 莉(女) 甘肃省法学会主任科员张俊德 张掖市法学会专职秘书长青海省(1)特格斯 海西州政法委执法督导科副主任科员宁夏回族自治区 (2)王启贺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综合处处长张 伟 银川市法学会专职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王 霞(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晓郁(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法学会秘书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杜 倩(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理学研究会(1)李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学部委员宪法学研究会(2)张 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庆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行政法学研究会(1)熊文钊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同时推荐)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刘仁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王秀梅(女)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民法学研究会(2)王 雷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孟 强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商法学研究会(1)周林彬 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主任、教授经济法学研究会(2)肖江平 北京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程信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罗海敏(女)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熊秋红(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1)唐 力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1)肖永平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1)丁 丁(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1)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研究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秦天宝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竺 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同时推荐)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夏吟兰(女)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陈 苇(女)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1)张 平(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法学研究会(1)王志华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民族法学研究会(1)潘红祥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1)彭 莉(女)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1)时延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海洋法学会(1)吴继陆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海洋法律与权益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卫生法学会(2)陈云良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2)肖宝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杨 健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能源法研究会(1)陈兴华(女) 北方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律系讲师航空法学研究会(1)郭俊秀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长江海商法学会(1)吴良志 武汉海事法院副庭长财税法学研究会(2)熊 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 治(女)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2)卓泽渊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教授竺 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同时推荐)法学教育研究会(2)何勤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 健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周小康 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刘 瑛(女)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1)吴爱民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体育法学研究会(1)韩向飞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1)周 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律文书学研究会(1)袁 钢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副教授检察学研究会(1)陈 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联络部副主任审判理论研究会(1)杨立新(女)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银行法学研究会(1)苏洁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1)杨东霞(女)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证券法学研究会(1)郭 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教授法治文化研究会(2)侯欣一 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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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刊发了《紧扣立德树人 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一文。该文章表示,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该文章中,西南政法大学表示,西南政法大学建立了导师、学科、学院、学校“四位一体”环环相扣,涵盖招生、培养、毕业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在课程考核、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环节严格标准,对未达到学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坚决予以分流淘汰。2018年以来学校先后清理、劝退77名研究生(其中博士28人,硕士49人)。关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设有13个学院,开设有25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法学、新闻传播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西南政法大学有在校学生23000余人,近70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0万,是全国培养法治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强。信息来源: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