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1.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如下:2.其他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该政策对应的分数线。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在学校复试方案公布后和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58292051)取得联系。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20 年 4 月 27 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为做好我校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复试基本条件1. 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如下:2. 其他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该政策对应的分数线。4. 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5.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提前与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7.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 120%,具体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调剂1.调剂的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在上述 7 个专业之间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 7 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9)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调剂的基本程序(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2)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 24 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5)调剂生复试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复试安排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见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1.复试时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内完成一志愿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内完成调剂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2.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提交办法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照片。(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邮寄给研招办)。(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单位证明(原件邮寄给研招办)。(7)《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8)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9)个人有效体检报告照片(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3.缴纳复试费(120 元/次)一志愿考生请于 5 月 7 日-5 月 11 日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复试通知 12 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4.复试方式和内容(具体以学院公布的为准)(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 100 分,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若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相同,则以学院另行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外语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或联系外国语学院老师进行考查。具体以学院公布复试方案为准。(4)加试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为 100 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受疫情影响,加试考试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方案。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5)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 100 分,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7)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录取1.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 B 和初试成绩 A 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 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定。(1)复试成绩 B 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成绩加权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占比分别以 a、b、c、d 表示(a+b+c+d=1)。复试成绩 B =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2)初试成绩 A 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 A*(1-X)+ B*X2.录取规则(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规则:各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 B 不足 60 分的;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 分以下);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 分以下);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 48 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2 年再入学。3.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 6 月 30 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 8 月 31 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 6 月 30 日前将签订好的《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4)考生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奖助学金(1)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助学金:6000 元/年。5.导师分配新生入学后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指导教师,具体见各学院方案。复试监督和复议1.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3.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 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体检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其他注意事项1. 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复试费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 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4.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来源:湘潭大学新媒体中心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阮玉兰 责编 / 丁德凤
红网时刻湘潭12月11日讯(通讯员 严渊)12月11日,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湖南科技大学召开。湘潭大学获评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集体,许锋、刘韬、伍振军、王墨翰、袁雪萍、陈琛等六位老师获评先进个人。近年来,湘潭大学研究生工作部不断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和研究生辅导员骨干作用,努力实现全员育人的研究生思政工作保障体系;全面构建研究生资助保障体系,规范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全校性学术研究、文体娱乐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研究生个性发展,培养研究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湘潭大学研究生会也在2020年成为湖南省唯一研究生会团体,代表湖南省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
图片来自于网络以下文章转自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侵删联系。为了保证我院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 长:杨银副组长:陈双喜、易年余成 员:黄云清、舒适、喻祖国、肖爱国、周勇、肖跃龙、刘建州、张汉君、王文强、周光明秘 书:刘琼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2、复试监督小组组 长:陈双喜成 员:杨银、王文强、刘红良、杨伟、韩国胜职 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及疫情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 长:杨银副组长:易年余、王文强、舒适、张汉君成 员:今年拟招生的研究生导师代表职 责:负责专业课考试、英语口语、综合面试、疫情防控等,以及其它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一志愿报考我校数学和应用统计专业均执行教育部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统计学专业为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具体详见《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一志愿考生复试分组名单详见附件。四、招生计划学术型:数学专业计划招生86人;统计学专业计划招生18人专业型:应用统计专业计划招生50人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五、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平台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说明详见《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附件3,请考生提前做好设备、网络准备并熟悉系统操作。(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复试科目按《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生招生目录》,具体如下:a. 统计学考生复试专业科目:54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b.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考生复试专业科目:55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c. 数学考生复试专业科目:547 复变函数 或 548 常微分方程 或 549 数值分析 或 550 运筹学 或 551 概率论 (其中任选2门(各占50%)。(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b.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c. 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受疫情影响,加试考试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5)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6)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加权之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公式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A复试成绩B = B1(专业笔试成绩)*0.3+ B2(综合面试成绩)*0.4+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0.3最后总成绩C = A*0.7 + B*0.3六、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1)综合面试时间安排(时间可能会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第一组面试:数学专业:偏微分方程数值方法及应用(一),时间:5月16日第二组面试:数学专业:偏微分方程数值方法及应用(二),时间:5月16日第三组面试:数学专业:发展方程的数值分析与保结构算法,时间:5月16日第四组面试:数学专业:①函数论、分形几何及其应用、②随机过程,时间:5月16日第五组面试:数学专业:微分方程,时间:5月16日第六组面试:数学专业:代数学、矩阵分析及应用,时间:5月16日第七组面试:数学专业:①控制理论与优化、②流体力学中的数值计算,时间:5月16日第八组面试:数学专业:快速算法与数据科学,时间:5月16日第九组面试:统计学专业:①生物与环境数据统计、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时间:5月16日第十组面试:统计学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时间:5月17日第十一组面试:应用统计学专业(一),时间:5月17日第十二组面试:应用统计学专业(二),时间:5月17日(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可能会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第一组:数学专业:偏微分方程数值方法及应用方向,时间:5月18日上午08:30开始;第二组:数学专业:①发展方程的数值分析与保结构算法、②函数论、分形几何及其应用、③微分方程和④流体力学中的数值计算,时间:5月18日上午08:30开始;第三组:数学专业:①随机过程、②代数学、矩阵分析及应用、③控制理论与优化、④快速算法与数据科学,时间:5月18日上午08:30开始;第四组:统计学专业和应用统计学专业,时间5月18日上午08:00开始七、调剂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1)接收调剂的学科与专业应用统计专业可申请调剂,拟调剂名额31人。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2)申请条件及复试要求a.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b.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d.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考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考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e.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遴选规则a.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b.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优先考虑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者、各类数学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得省级以上奖励获得者,国家级奖、助学金获得者,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调剂复试安排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23日-6月15日期间,具体时间将于数学院网站另行发布。与一志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调剂程序同《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八、录取原则(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规则: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a.复试成绩B不足60分的;b.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c.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d.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e.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f.体检不合格者。(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九、体检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 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十、导师确定及新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入学后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指导教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十一、公示制度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未定时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2)所有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并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请于5月7日-5月11日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中考生须知。(3)监督电话:参考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4)附件一为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分组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待调剂开始后另行公布。(5)附件二为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请考生按需知做好复试前的准备工作。(6)本方案如与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其它未尽事宜按《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0年5月8日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5.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二、组织管理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2.研究生院招生办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3.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成员:博士生导师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一般应为复试小组成员。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复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学校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复试。6.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通知考生。7月10日前完成博士复试相关工作。三、招生计划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学院复试方案。四、复试分数线1.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上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分数线的情况下自主划线。2.为了发挥各学院、学位点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对于初试英语成绩在学校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的考生,经导师及学位点同意,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后参加破格复试。3. 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五、复试方式和内容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2.复试通知由各招生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相关考生。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3. 复试费复试费为120元/生。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户 名:湘潭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4.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内容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c.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1.总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最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2.录取要求(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最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3.时间安排4.注意事项(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往届生:2020年7月31日前,应届生:2020年8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七、招生导师的确定各学院2020招生导师以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导师为准。每个导师当年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八、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3.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九、监督和复议1.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3.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学校监察专员办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十、体检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今天上午,湘潭大学2020级研究生开学典礼在我校体育馆召开。校长李伯超,校纪委书记董康明,副校长刘建平、廖永安出席本次典礼,典礼由廖永安主持。全体师生起立奏唱了国歌后,李伯超发表了题为《学而思》的讲话。李伯超强调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研究生队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生力军,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他勉励2020级研究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此外,李伯超还列举出与研究生们同年龄阶段的古今中外名人,鼓励同学们向他们学习,面向未知未来,勇于探索创新。文学与新闻学院宋德发教授作为教师代表发言,他将自己与湘大建立特别情缘的故事娓娓道来,同时,并以自身经历向同学们分享获得幸福生活的三件事:强身健体、写论文、不断完善价值观。老生代表化工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仵奎与研究生们分享了自己在湘大的奋斗故事,希望新生们把握今天,展望明天,勇敢地去迎接三年的挑战。新生代表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王琼用校训“博学笃行,盛德日新”与研究生们共勉,她希望大家在全新的起点上更加脚踏实地,坚守初心与梦想,争取三年后学有所成。今日阳光明媚,秋高气爽,2020级研究生们迎着朝阳开启了在湘大的新旅程。“韶峰高,湘水长……”悠扬洪亮的校歌回荡在体育馆内,2020级研究生开学典礼落下了帷幕。来源: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新媒体中心 文字 / 赵莉图片 / 章婷 何好编辑 / 赵莉责编 / 丁德凤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8日讯(通讯员 唐敏)5月27日下午,为推进湘潭大学招生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校长周益春主持召开2019年招生和研究生培养工作专题会议。副校长刘建平出席,各学院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负责人就研究生招生、考试、培养方案的修订等作了说明与要求,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人从招生工作的举措与成效、问题与成因、思考与期待等方面进行说明与分析。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商学院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本科招生工作的相关措施与经验,同时,商学院还介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举措与经验。文学与新闻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人汇报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举措与进度情况。 周益春强调,招生宣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人才,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商讨对策,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或制定的机会,加强调研,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要提早把握好第五次学科评估时机,做好学位点的调整和布局。 刘建平指出,招生宣传工作永远在路上,学校的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是招生宣传的重要口径。要不断创新招生宣传方式,不断总结与反思,补齐招生宣传工作的短板,齐心协力做好招生工作。 [责编:胡孟婷]
今天小编又来推送湖南省研究生院排名啦,相信又会引来一波争议,大家可以各抒己见,但要注意评论秩序,毕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最好大学名单,但公布出来都会引来其他朋友吐槽。小编提供的这一份名单,旨在为大家提供参考,算是抛砖引玉吧,如果有更好的名单,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争取为考生提供最实用的报考信息,话不多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南大学中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大学,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和医学为特长,涵盖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辐射军事学的综合研究型大学。学校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中国百强企业最欢迎的10所大学之一。湖南大学湖南大学隶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同建设,是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千余年来,这里学脉绵延,弦歌不绝,以“千年学府”之美名而饮誉世界。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高校,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著称、具有悠久历史的著名综合性师范大学,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之一。湘潭大学湘潭大学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点共建。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之一 。湘潭大学是湖南四所全国百强大学之一,有“计算湘军”的美誉,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四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是湖南省属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六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与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也是“中美大学农业推广联盟”成员高校。 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大学,为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学校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学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以及港澳台及留学生招生权,毕业生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居同类高校前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是国家林业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湖南省属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六所高校之一,亦是湖南省第一个拥有研究生院的省属高校,涵盖理、工、农、文、经、法、管、教、艺等九大学科门类,是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推免权、以林业科学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南华大学南华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9大学科门类,是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也是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高校。该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完整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多个学科门类、多种办学形式,是一所以教学为主体,集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高等中医药学府。以上就是中公考研网校小编为您提供的全部内容,欢迎留言,参与讨论。免责及版权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公考研网校立场。
近期,考研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喜讯频传:2016级283名毕业生中136人被哥伦比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录取,其中保研43人,考研录取92人,1人出国攻读博士,学院毕业生整体升学率为48.06%。该院2020届师昌绪班毕业生共26人,其中保研16人,考研录取2人,出国深造1人,研究生升学率达73%。学生累计获得金相、力学、数模、物理、英语、英语口语竞赛等省部级以上奖项20项,5人在顶尖期刊上发表SCI论文共8篇。其中,该班黄辉宇以优异的学术成绩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为博士生,他在本科期间发表多篇SCI论文,曾获全国大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等竞赛奖项,并被评为我校2019年度“十佳大学生”。学院以寝风促学风,学霸寝室不断涌现,琴湖8栋504、514,北苑6栋207等3个寝室升学率均为100%。其中,琴湖504寝室黄希雯、张岚、史俊、杨紫涵分别保研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大学,514寝室戴念保研至中科院金属研究所、谢静和明惠保研至中南大学、段莹保研至湘潭大学。北苑6栋207寝室廖永超、胡思威、郭旺中、谢亚斌、龙昊、何争6人相继被北京科技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录取。该院学生会主席团6位主席团成员中4人升学,艾婉蕾、王宇晨、陈麒如均被电子科技大学录取,李冰月保研至湖南大学。4年来,“学霸主席团”在学生工作和学习不时冲突的情况下,协助老师举办全院各类学生活动,得到了学院老师的高度认可。在考研过程中,他们互相鼓励,共应难题,最终考入理想院校。其中,艾婉蕾和王宇晨还分别斩获学校“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同时,学生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3个学生党支部升学率为71.24%,且支委成员起到了带头作用,其中,三支部支委升学率达100%,一支部、二支部8人中6人被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录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历来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充分依托与西北核技术研究院共建这一红色育人共同体平台,多措并举对毕业生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帮助指导:一是不断探索 “师昌绪班”人才培养新模式,采取学术导师制及个性化教学方式,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广;二是深化探索红色文化育人新模式,将红色基因教育贯穿于学生学习、科研、生活中,强化学生理想信念,激发学生的爱国志、报国情、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积极探索党建育人新模式,组织学院全体党员教职工及优秀学生党员对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充分调动院内外资源,提高学生升学质量。来源: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勇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