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27日讯(记者 邓桂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湖南考生网上支付报考费时间是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11月4日至7日,错过确认时间,将不予补办。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未在规定期间进行网上支付等,报考点将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责编:曲欣萍初审:孙贵坤【来源:海报临沂】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郝孟佳 实习生 黄钰霖)今天,教育部网站发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公告确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公告称,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公告表明,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广大考生提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为做好我校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复试基本条件1. 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如下:2. 其他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该政策对应的分数线。4. 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5.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提前与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7.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 120%,具体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调剂1.调剂的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在上述 7 个专业之间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 7 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9)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调剂的基本程序(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2)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 24 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5)调剂生复试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复试安排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见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1.复试时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内完成一志愿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内完成调剂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2.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提交办法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照片。(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邮寄给研招办)。(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单位证明(原件邮寄给研招办)。(7)《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8)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9)个人有效体检报告照片(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3.缴纳复试费(120 元/次)一志愿考生请于 5 月 7 日-5 月 11 日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复试通知 12 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4.复试方式和内容(具体以学院公布的为准)(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 100 分,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若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相同,则以学院另行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外语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或联系外国语学院老师进行考查。具体以学院公布复试方案为准。(4)加试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为 100 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受疫情影响,加试考试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方案。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5)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 100 分,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7)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录取1.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 B 和初试成绩 A 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 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定。(1)复试成绩 B 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成绩加权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占比分别以 a、b、c、d 表示(a+b+c+d=1)。复试成绩 B =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2)初试成绩 A 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 A*(1-X)+ B*X2.录取规则(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规则:各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 B 不足 60 分的;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 分以下);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 分以下);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 48 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2 年再入学。3.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 6 月 30 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 8 月 31 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 6 月 30 日前将签订好的《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4)考生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奖助学金(1)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助学金:6000 元/年。5.导师分配新生入学后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指导教师,具体见各学院方案。复试监督和复议1.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3.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 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体检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其他注意事项1. 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复试费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 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4.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来源:湘潭大学新媒体中心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阮玉兰 责编 / 丁德凤
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2021考研预报名注意事项!1.注册账号是免费注册,但是请同学们记好自己用户名和密码。每一个账户注册号只能报名一次,不要多次注册重复报名。并且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后对应,在后期信息查询非常重要2.报考专业名称前面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硕专业,其他为学硕专业。3.报名过程中,一定要认真阅读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4.预报名之后生成的报名号一定要牢记。报名号在后期报考点现场确认需要使用,如果遗失可用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网上报名查询。5.考研预报名可以不报吗?可以的。考研预报名是让应届生提前报,以避免网络堵塞,没有其他原因。实际上每年都有很多应届生是和社会上考研的人们一起报。而且,有不少应届生虽然在预报名时报了,但在正式报名时又修改资料或重新报名!6.预报名最容易填写错误的信息?报名时务必确保信息正确,不确定信息核实完毕后再填写,容易填写错误信息有:考试地点、报考院校、同一专业多学院招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定向与非定向,以上信息务必不要出现问题。7.预报名可以报几个学校?以前一个人可以报几个学校,最后现场确认一个。去年开始一个人只可以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8.免试生可以报预报名吗?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所以不能报名。9.预报名缴费后还可以改专业、学校吗?生成报名号并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可以修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如果要修改,需要作废前面信息,重新生成报名号,报名费会退回。10.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信息不一致,考生籍贯、户口所在地、出生地应该怎么填?按照现在确定后的籍贯、户口所在地如实填写。出生地变了的话写以前现在的都行。11.户口从生源地转到了学校,那么籍贯所在地、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地有什么区别吗?籍贯还是写原来的,户口可以写学校的。档案所在地如果是应届生就写高校,否则一般在自己家乡人才市场。12.户口所在地在县里,如果回户口所在地考试是要在哪儿考呢?在市级单位的报考点考试,可打电话咨询一下。在户籍所在地、高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一般是指市级单位的报考点。13.网上缴费必须是用网银吗?如果是可以用别人的卡缴费吗?如果需要网上缴费的话,一般一个地区提供一种缴费方式,具体方式要看各省市的要求。只要缴你的费就行,谁来交,用谁的卡都没关系的。14.预报名必须要缴费吗?不是必须的,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上就可以,截止日期是10月31号。缴费用的银行卡没有要求,不是必须要绑定注册手机号的银行卡才能缴费。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其他省份一律在考研现场确认时缴费。网上报名期间都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特殊要求注意关注各省发布的网报公告。15.怎样判断缴费成功?首先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查询缴费标志是否已变更为已缴费。然后查看银行卡消费记录,已扣费即已成功缴费,特殊情况下,研招网状态可能没有变为已缴费状态,请不用担心。16.MPAcc、MBA的考试方式填什么?填管理类联考,不是统考。17.报考专业是学校自主命题的,填全国统考吗?填全国统考,单独考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18.考生来源、取得最后学历形式如何填写?“考生来源”选择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须是普通全日制。“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须是成人教育。19.怎样算预报名成功?统考网报预报名成功后,会生成9位数字的报名号。如果选择了无需网上缴费省份的报考点的同学,只要生成了报名号就代表报名成功了。 预报名成功的,正式报名可以不用再报,但最好偶尔登进去看看,避免操作或系统故障而报名失败。20.预报名成功之后还必须要正式报名吗?如果预报名完成后,不再修改相关信息,这次预报名也是有效的,如果你还想修改相关信息,可以在正式网上报名期间加以修改。21.非全日制可以报非定向吗?可以。22.大学迁过来的集体户口也算本市户籍吗?算的。23.今年(2020年)6月毕业,二战参加今年12月份的考试,是属于应届生,还是往届生呢?属于往届生。24.考研定向与非定向有什么区别呢?定向的档案,户口等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而非定向需要转到院校;定向培养费用由工作单位承担,而非定向的培养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定向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定向毕业之后需要回原单位工作。
湘潭大学简介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湘潭大学是湖南省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7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000余人。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19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职高对口招生。第三条学校校名:湘潭大学,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8913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xtu.e.cn/电子邮箱:zhaosheng@xtu.e.cn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五条学校坐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第六条湘潭大学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切实保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湘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对部分类别考生的考核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第十三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十四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第十六条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第六章 入学考试(考核)第十八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十九条学校艺术类招生(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它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第二十条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第七章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第二十二条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第二十三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分科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施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第二十四条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二十五条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六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八条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十九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第三十条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第三十一条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帮困措施第三十三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第三十四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官微发布消息,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于2020年9月24日开始,填写报考信息功能开通。自治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预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进行统考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相应报考点、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等规定要求报名。实名注册,请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号对应,是查询报名号的唯一方法,在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和调剂系统中继续使用。报名期间,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报名系统为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确认前,考生既应仔细阅读教育部印发的年度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报名工作通知、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又要认真阅读掌握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等规定要求。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上传虚假证件材料信息,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规定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为更好地方便和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自治区将报名信息确认方式由以往在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试行网上确认。具体安排请查看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网报公告。【来源:正北方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1.我校自主划线专业如下:2.其他专业均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该政策对应的分数线。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在学校复试方案公布后和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58292051)取得联系。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20 年 4 月 27 日
明天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预报名开始。凡选择“3512”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清晰的证明材料照片进行信息确认。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27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31日。报名网站为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5日-9日,符合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报考条件且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9日。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接受的报考范围为报考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①厦门属地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厦门市的其他考生(须提供厦门市户口簿或在厦门市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社保须单位缴交且缴费时段至少涵盖报名及确认期间)。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接收华侨大学驻厦专业应届考生,不接收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非厦门属地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实习)原则上应回高校所在地报考。(厦门晚报记者 郭文娟)【来源:厦门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