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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淮海化工研究院”正式成立!雨中情

任城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淮海化工研究院”正式成立!

15日,淮海化工研究院成立,在揭牌仪式,淮海化工研究院与济宁碳素集团、卡松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9月,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与青岛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在济宁化工研究院的基础上,利用青岛科技大学的智库建设、人才培训、科学研究、政策咨询、产品研发等优势,利用济宁市化工研究院在社会实践、技术转化、中试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共建集研发、孵化、生产、技术培训于一体的淮海化工研究院。任城区财政将每年列支300万元,用于研究院实体化运作,为淮海化工研究院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良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青岛科技大学与济宁化工研究院合作共建淮海化工研究院,打造集研发、孵化、生产、技术培训于一体的化工研究创新平台,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加快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必将为任城、济宁乃至淮海地区在传统产业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周惠娇 通讯员 范培倩

德无不容

“厂中厂”层层转包!无锡这家“小化工”已涉嫌犯罪

根据新吴区生态环境局通报新吴区硕放街道新宅路28-2号院内有非法生产化工企业新吴区应急局会同硕放街道、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等部门赶赴现场联合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无锡市富信涂料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起,搬至新吴区硕放街道新宅路28-2号(无锡姐妹花胶粘剂厂院内)生产环氧UV胶,环氧包封料,固化剂等化工产品,未办理任何手续。现场有生产设备三辊机1台,搅拌机2台,珠磨机1台,过滤机1台,反应釜4台,库存化工产品共22.3吨。新吴区区应急局立即将该公司总配电柜查封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停止生产活动无锡市富信涂料有限公司注册在锡山区东亭街道,2006年-2009年领取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因厂房拆迁2018年4月搬至新吴区硕放街道新宅路28-2号。因无锡市富信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化剂疑似危险化学品,已抽样送上海化工研究院进行检测。无锡姐妹花胶粘剂厂将硕放街道新宅路28-2号的1349平方米无证厂房出租给无锡畅封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畅封新材料有限公司再将上述厂房转租给无锡市富信涂料有限公司。新吴区应急局已对无锡市富信涂料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固化剂等危险化学品、房东非法出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该公司涉嫌犯罪的情形报公安新吴分局介入处理来源:无锡应急

罗盘经

信息发布|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华庆(副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华庆(副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总工会原主席杨华庆(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华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杨华庆利用担任无锡市滨湖区科技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资金筹措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2013年12月,被告人杨华庆利用担任无锡市滨湖区职工艺术协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将该协会公款出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编辑:胡锡芸【来源:江苏检察在线】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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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兴园化工园区研究院!

中国化工园区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2000年以后呈飞速发展阶段,现我国化工园区已进入提质发展阶段,国家政策指导逐渐面向现代化,化工园区面临新一轮洗牌,全方面打造智慧管理化工园区时代已然来临。在当前国内这一大趋势的背景下,基于化工园区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方案,通过传感器网络,物联网等感知,获取与传输信息,实现园区管理的安全化,公共服务化,环保化与便利化,提高化工园区生产力与竞争力。应势而生,兴园化工园区研究院是一家专注于化工园区的专业研究及服务的平台,立志于为国内化工园区提供更加轻量化、高质量的第三方服务商。汇集化工园区相关的专家组、服务商、园区管理者、政策标准制定者以及行业组织,打造方案可复制、模式可推广、运营可持续的智慧园区一体化产品。目前已经有20余家化工园区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使用了兴园研究的产品及服务,智慧化链条遍布大江南北。兴园研究也为各企业及园区提供了全方位的园区测评、产业咨询、高端培训、企业评价等优质服务。包括同类型先进园区发展情况的分析,以数据的堆叠直观的对比出园区的优势与短板,明确园区竞争重点及方向,整合完善智慧化工园区和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产业链情报,全面推进;通过兴园小助手将国内化工行业一手资讯、政策法规、重大项目进展的及时推送,确保每一个用户足不出户而知天下;另外则是通过“兴园招商培训”为园区或企业打造一支支专业铁、技术铁、知识铁的招商铁军。如何利用好信息化技术支撑园区的战略发展、满足园区内企业智能化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园区的管理效率,是每一个化工园区未来发展都将所面临的共同课题。打造智慧园区已经是作为提升安全环保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必要且必须。兴园研究院也致力于实现化工园区全产业链监控,做到全方位的“集中管理,分散控制”,使化工园区真正的智慧管理一体化早日到来。

稳稳当当

蒋剑春院士领衔!又一“顶配版”研发中心入驻无锡高新区!

来源:无锡高新区在线 作者:奚小雁都说民以食为天,5月8日,一个院士专家创新团队研发中心在无锡高新区揭牌,研发内容就与大家的一日三餐息息相关。5月8日上午,无锡市副市长、无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吴区委书记蒋敏会见中国工程院院士蒋剑春,并为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院士专家创新团队研发中心揭牌。区领导匡辉、章晓明、朱晓红出席活动。蒋敏向蒋剑春院士介绍了高新区一季度经济运行的情况,并表示,在年初开展的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中,无锡获得了全省第一,市区两级一定全力以赴做好服务,支持蒋剑春院士的专家创新团队在高新区进行新工艺研发和健康产业发展。蒋剑春表示,江苏优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去年落地高新区以来,在布局和实施油脂大健康产业链方向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以此为基础,下一步团队将把科研和产业结合起来,在林业生物质资源化学利用的方向再发力,促进相关产业在无锡这块宝地上不断发展壮大。蒋剑春院士是我国林产化工学科带头人,曾带领团队突破了炭材料和生物燃料等高值产品制造关键技术,创制出连续化生产核心装备,打破了国外活性炭制造技术垄断。为发展稻米油产业、实现中国人吃好油的梦想,蒋院士领衔创立江苏优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优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高新区投资3亿元购地建设高营养油脂产业化基地。基地计划年产能6万吨,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超6亿元。公司主要从事食用油精炼技术的研发、高营养食用油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油脂类生命大健康数据整合,已成为国内大型油脂企业中粮集团福临门稻米油国内优质供应商,同时给国内其他大型油脂企业供应高营养的食用油产品。(以上图片来源:无锡 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绝力而死

中国化工所属天华院:全套技术装备驰援医用级聚丙烯原料生产

来源:经济日报当前,随着疫情引发的医疗卫生防护用品供给压力持续增大,制作医用口罩、防护用具、注射用具等主要材料医用级聚丙烯的原料需求量急增。天华院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正积极驰援医用材料生产企业迅速扩产和技术改造升级。天华院作为一家有60余年化工装备研发制造历史的科技型企业,拥有聚丙烯熔喷料尤其是熔指超过1000的高流动性医用熔喷料生产的全套技术和设备,其自主研发的聚丙烯挤出机、干燥器、汽蒸器、离心机、喂料机等专用设备与成套装置,是各工厂生产合格的医用聚丙烯材料的关键设备。为抗击疫情,天华院橡塑所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生产熔喷料产品的客户,为他们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备品备件保障。同时,协助燕山石化下属企业对其前期安装的天华院挤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便快速转产聚丙烯熔喷料。天华院熔喷料全套装备正应用于北京一家专门从事生产熔喷料的客户现场。张国强摄2月19日,天华院接到中石油所属企业关于紧急生产聚丙烯熔喷料的函件,希望能在9日内为其提供聚丙烯熔喷料投产所需设备。天华院橡塑所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和生产人员落实技术方案和库存情况,当日即开展设备的加工和组装,预计在6日内可交付设备并开始安装调试。天华院专业技术人员正在进行设备组装。张国强摄同日,天华院干燥所接到燕山石化进一步降低聚丙烯熔喷料气味的协助需求。天华院干燥所结合前期低气味聚丙烯装备的研发和使用经验,立刻组织技术人员设计方案,当日就完成计算和设计。由于方案中的关键设备——粒子离心干燥机加工周期长,天华院干燥所与橡塑所专业技术人员迅速组成项目团队,经团队协调沟通,决定将橡塑所实验装置中的离心干燥机连夜发往燕山石化。为确保相关技术细节,天华院总工赵旭、化学工程研究部副部长窦岩与化工机器研究部部长张国强一同赴橡塑所车间对设备的功能、接口尺寸及安装方式进行确认,橡塑所工程师李景峰和张磊,迅速绘制相关图纸并对设备进行试运转,并加班加点在车间值守直至货运公司提运发货。(天华院生产的聚丙烯设备正在等待发运出厂。 王仕君摄)截至目前,天华院高流动性医用熔喷料生产的全套技术,已在国内多家医用材料生产企业实现应用。聚丙烯干燥器(干燥机)、汽蒸器、丙烯精制单元等专用设备及成套装置,也已在中石油、中石化、恒力石化、榆能化、延能化、浙江石化、鸿基石化、中韩石化、中科石化、中江石化、卫星石化、三江石化、中景石化、兰州石化等生产医用聚丙烯纤维料的聚丙烯装置中应用。目前设备运行稳定,天华院累计生产的聚丙烯技术市场占有率已超过95%,有力保障了抗疫物资原料的供应。恒力聚丙烯、聚乙烯精制单元已实现投产。张国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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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合作共谋发展 淮海化工研究院揭牌仪式在济宁举行

齐鲁网济宁8月15日讯(记者 李蕾)8月15日上午,淮海化工研究院揭牌仪式在济宁万达嘉华酒店举行。淮海化工研究院将按照“立足任城、服务全市、辐射周边”的总体设想,为任城区和济宁市及其周边辐射范围内提供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教育培训、交流合作、双招双引等各项服务。任城区政府连续三年每年列支300万元,用于淮海化工研究院运营。任城区委书记岳根才表示,任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淮海化工研究院”的建设发展,为“淮海化工研究院”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良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同时,也恳请青岛科技大学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对研究院建设和任城发展给予更多地关心和支持。“我们坚信,在济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青岛科技大学的紧密合作下,‘淮海化工研究院’必将成为我们密切联系、携手共进的纽带和平台,在创新校地合作模式、实现动力转换等方面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突破。”记者了解到,2017年9月,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与青岛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在济宁市化工研究院的基础上,利用青岛科技大学的智库建设、人才培训、科学研究、政策咨询、产品研发等优势,利用济宁市化工研究院在社会实践、技术转化、中试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共建集研发、孵化、生产、技术培训于一体的“淮海化工研究院”。2018年4月,济宁市化工研究院(淮海化工研究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揭牌。2018年12月济宁市政府印发的《济宁市高端化工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 年)》中,淮海化工研究院被列入推动跨市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2019年3月25日,济宁市编办(2019)12号文件正式批复济宁市化工研究院加挂淮海化工研究院牌子,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揭牌仪式现场,“淮海化工研究院”与碳素集团、卡松科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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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祥安会见哈工大无锡新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白永平一行

4月15日下午,市委书记张祥安会见了哈工大无锡新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白永平一行,双方就化工新材料领域合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张祥安指出,化工新材料是我市主导产业之一,高新区是我省最大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双方在化工新材料领域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加强探讨,谋划合作项目,借助大院大所力量助推安庆创新驱动发展。白永平表示,安庆市区位、资源、产业、市场等组合条件优越,将积极寻求合作机遇、拓展合作空间,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文 路欣/摄)【来源:报社】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毛毛熊

2019院士恳谈会绿色化工分论坛签约8个项目 涉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领域

齐鲁网6月17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院士恳谈会暨绿色化工论坛在济南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论坛以“智汇绿色化工,助力动能转换”为主题,200多名知名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企业代表和省内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化工园区负责人参加论坛。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汲斌昌厅长出席论坛并代表省政府致辞。 汲斌昌指出,山东是全国第一化工大省,在全国化工产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全省规模以上化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续27年位居全国首位。山东化工产业体系健全,形成了炼化、无机化工、有机化工、橡胶加工、精细化工、合成材料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主要化工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环保集中治理、企业评级评价标准倒逼、化工园区优化提升、投资项目严格准入等一系列措施,全省化工产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行业秩序逐步规范,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同时,按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将高端化工作为全省“十强”产业之一,编制了《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五年时间,打造以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为主体,以半岛东部化工新材料、鲁中高端盐化工、鲁南现代煤化工三大产业集聚区为支撑,以鲁西北化工企业转型示范区、黄海临港石化原料集散区为补充的“1+3+2”高端化工产业发展格局,在新一轮化工产业发展大潮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汲斌昌强调,山东化工实现高端绿色发展,离不开高端人才的智力支撑,离不开前沿科技的拉动牵引。山东将以最大诚意为创新创业者倾力营造高效的政务生态、良好的商业生态和优质的创新环境,保障更多新技术、新成果在山东转化落地,共同谱写山东化工产业发展新篇章。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费维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能源集团战略科学家咨询委员会首席科学家谢克昌,中国工程院院士、原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阳等3位院士,分别围绕科技创新推进化工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能源体系构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发展与展望等作了专题报告。 本次论坛,相关化工园区、企业与院士团队签约了8个合作项目,涉及园区建设、基础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将有力推动我省化工产业高端绿色发展。闪电新闻记者 张伟 王安琪 刘桂秋 济南报道

其自视也

完成治理项目1233个 无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发布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日前,无锡印发《无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文件要求,2020全市安排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工业炉窑整治、重点行业减排、VOCs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治理、移动源治理8类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233个。无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省政府《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省大气办《江苏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要求,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特制订本计划。一、工作目标(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1、约束性目标。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划和工作要求,制定约束性目标并分解到各地,是必达的最低限,是市对各市(县)、区考核的主要依据。2020年约束性目标为:全市PM2.5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降尘量不高于4吨/平方公里月。2、工作目标。工作目标是为加速实现蓝天蓝图、自我加压,向“难处”攻坚、朝“好处”努力设定的目标,是加分奖补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可达性,2020年市奋斗目标为:PM2.5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5%,臭氧超标天数减少10%以上。各市(县)、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见表1。(二)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2020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2%、26%、23%,各市(县)、区减排目标见表2。(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2020年,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4.73%。各市(县)、区控制目标见表3二、实施十大重点任务(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集约建设、共享生产1、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坚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规划环评,对 2019 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不达标区(县)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建设。根据省要求加快构建钢铁行业协调发展新格局,大幅淘汰落后化工产能,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化工项目。(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再压减一批水泥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铸造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推动落后产能稳妥腾退,坚决反对“一刀切”。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印染、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排放不达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配合)3、实施共性工厂建设和集中处理。重点针对石化化工、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制造、建材喷涂等产业集群,组织开展“绿岛”建设试点,从燃料原料、生产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推进集约建设、共享生产,培育上下游产业链,推动集中配套提升环保设施,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对使用共性原辅材料的产业集群,建设共享备料中心。对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产业集群,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对家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企业集中的产业集群,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推动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建设。对石化、化工类产业集群,推行泄漏检测(LDAR)统一监管。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产业集群,如包装印刷、织物整理、合成橡胶及其制品等,推进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提高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率。对活性炭使用量大的产业集群,鼓励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建立活性炭分散使用、统一回收、集中再生的管理模式。全市产业园区(集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力争年底前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有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市科技局等配合)(二)调整能源结构,完善清洁低碳能源体系4、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削减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及时发布季度减煤风险预警等级,督促减煤风险红色预警地区完善和落实整改方案。关停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3万千瓦以上。鼓励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整治,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无煤区创建。(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56亿立方米左右,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2%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80万千瓦,占市内电力装机的1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8.5%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等配合)6、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完善绿色建筑激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对新建建筑推动实施能效信息化管理,通过加强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准确掌握能源消费状况,及时发现能源“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在农房建设中探索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三)调整运输结构,优化绿色交通体系7、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落实《江苏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要求。2020年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比例达到省要求;与2017年相比,2020年铁路货运量增长35万吨,增长35.2%。(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上海铁路局无锡站按职责负责)8、推广高效绿色货运组织方式。推进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鼓励“互联网+货运物流”新模式,落实好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年底前中长途货车空驶率下降到32%以下,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上海铁路局无锡站、生态环境局等配合)9、加快机动车(机)结构升级。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数量达到省目标。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全市公交车基本改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制定淘汰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和国II以下汽油车的财政配套补贴政策,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达到省要求。全面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环卫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推进排放不达标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10、加大船舶更新升级改造。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鼓励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和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长江内河航运船舶。推动载运LNG船舶进江航行,加快 LNG码头、加注站建设和运行,鼓励新建和改造船舶使用LNG能源,数量达到省要求。各地景区、娱乐场所新增船全部采用新能源船,逐步将已有船替换为新能源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江阴海事局、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四)调整用地结构,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11、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开展国土绿化、林农复合经营和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全年新增造林0.5万亩。(市市政园林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配合)12、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编制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充实调整。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部、省发证固体矿山为重点,研究落实扶持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和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切实强化矿山生态修复和尾矿库综合治理,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动态监管机制。(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负责)13、推进农业源排放控制。根据省部署,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编制农业源氨排放清单,实施种植业等主要污染源或污染环节氨排放水平监测监控,研究氨排放标准、最佳防控技术及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农业源氨排放监管。推进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推广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缓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促进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加大生物农药筛选与推广力度,推进非有机溶剂型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农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 VOCs 排放。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14、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积极探索餐饮油烟治理新模式,按照“先行试点、稳健实施、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选择投诉较多地区3-5个餐饮聚集街区开展试点,根据区域主要餐饮类型,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采用安装独立净化设施、配套统一处理设施、建设公共烟道等方式,推广高标准油烟净化设备。(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市场监督局根据职能负责)(五)严控臭氧污染,突出加强VOCs治理15、编制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落实《无锡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精细化排查整治,制定“一园一策”,全面压降VOCs高值区污染和VOCs高排放因子、芳香烃、烯烃等高活性因子污染。推行“一企一策”,对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和石化、化工行业部分企业LDAR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实施春夏季臭氧攻坚差别化管控。完成对全市124家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和石化、化工行业部分企业的LDAR实施情况的抽查评估。6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16、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源头替代。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 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使用为重点,推进低 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督促车辆制造、船舶制造、集装箱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及木器制造等行业落实《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DB32/T3500-2019)。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基本完成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以及包装印刷行业的整治任务。全市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比2017年减少20%以上。(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市发改委配合)17、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重点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显著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实施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升级改造,开展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试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年底前,完成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将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技术的企业作为重点,对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江阴海事局、市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六)推进超低排放,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18、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高标准巩固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年底前组织钢铁企业基本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积极推进建材、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开展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实施深度治理和清洁运输,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现运行管理规范化。对已实施深度脱氮燃气机组和实施烟羽深度治理燃煤机组开展评估、总结。制定燃气机组深度脱氮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19、实施锅炉综合整治。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燃煤锅炉。年底前,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稳定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原则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加大生物质锅炉治理力度,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4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配合)20、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落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年底前实现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加快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5.5米以上焦炉实施干熄焦改造。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排放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执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七)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全防全控21、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将遥测数据作为排放超标判定的执法依据,对黑烟抓拍式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车辆,经审核后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对在本行政区内生产(进口)、销售的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超过80%,覆盖全部生产(进口)企业,生产销售柴油车型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协助推进长三角区域划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区。加强在用车监督执法,对一个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内三次以上监督抽测超标的营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所属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抽测,各地对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的重点场所,按“双随机”模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抽测,督促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并复检。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2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机第IV阶段排放标准。加强对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对在本行政区内生产(进口)、在本行政区销售但非本行政区内生产的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分别达到80%、60%,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适时扩大禁用区域范围,增加禁用机械种类,提高管控要求。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秋冬季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江阴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3、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力度。严格落实全球限硫令和国家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用无人机等开展立体巡航,全流域削减航运污染,开展船舶灭黑烟行动。提前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II阶段排放标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严格执行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以长江、京杭运河“两河”为重点,启动船舶氮氧化物控制区研究,探索在船舶排放控制区同步管控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对航运船舶货舱全面实行封舱管理,减少航行过程中扬尘污染。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加大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年底前,全市港口、内河水上服务区、长江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17年基础上翻一番。(市交通运输局、江阴海事局按职责负责,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配合)24、开展油品质量执法检查。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船)用燃料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加大加油船、水上加油站以及船舶用油等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全市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江阴海事局等配合)(八)严格降尘考核,加强扬尘综合治理25、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推进“智慧”工地建设,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鼓励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抽查,对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采取停工整改、经济处罚、信用扣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全面推行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作业,对市政工程建设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提高机械化清扫频次。推行“以克论净”工作,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对土方作业区及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进行整治覆盖。落实渣土车全过程监管,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试点渣土车白天运输,推广原装封闭式环保型渣土车。(市住建局、城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配合)26、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对各类煤堆、料堆、灰堆、渣土堆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严格实施《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年底前,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100%,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均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干散货码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实施降尘考核。各市(县)、区降尘量不得高于4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不达标地区,从严控制夜间施工审批许可数量,强化夜间运输集中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住建局配合)(九)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7、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应急期间每日会商,综合运用用电监控、重点源在线监控、网格化监测系统、走航监测、遥感遥测等先进手段,结合现场督查,进行强化调度、快速响应、实时指挥、综合决策,科学、精准、依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本地 VOCs排放情况,更新完善臭氧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空气质量预报能力提升至10天精细化预报, PM2.5和臭氧浓度预报准确率提升至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配合)28、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和工序减排措施全覆盖。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基于绩效分级采取差异化管控,对重点行业确定A、B、C级企业,A级企业可自行采取应急管控措施,C级企业采取更多的应急管控措施。加强政企协商、沟通对接,认真执行《关于印发设区市大气污染过程削峰行动规程的通知》,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实现污染缩时削峰。重污染天气期间条件适宜时,组织实施人工降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29、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严格落实《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确保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强环境协同监管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共同做好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落实《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十)加强帮扶引导,推树环保标杆30、进一步加大专项帮扶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细化完善豁免条件,强化重点行业实施绩效评价豁免,指导重大民生保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豁免,联合推进建设施工类项目豁免,鼓励其他行业差异化减排豁免,培育生产技术工艺先进、治污水平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企业和工地。2020年全市豁免企业和工地数量增加50%以上。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定点帮扶。开展定期环境质量视频会商,及时将监测、分析报告报送地方;坚持问题导向,指导江阴等重点地区制订攻坚行动方案、安排专家下沉技术服务、组织先进地区传授经验,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和环境问题“诊疗”组,及时研判污染成因,为科学、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推广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等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技术对接和各类专题服务。在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指导复工企业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时强化达标排放。三是推动建立精准治气、系统治气示范区,试点大气治理领域的集成改革政策,先行先试为大气治理探路子、出经验。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配合)三、健全五大支撑保障体系(一)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完善“天空地”一体化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一是完善大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年底前至少在1个港口建设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二是加快建设“网格化VOCs监测+固定点+走航观测”系统,对化工园区、大型加油站、涂装类企业、交通干道等重点区域和行业开展精准监测监控,建设VOCs特征因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光离子化微型站(PID),配置移动走航观测车。三是加强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与预警。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强化企业用电设备荷载监控。四是加快建设完善移动源排放监控系统。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完成第二阶段系统验收并稳定运行。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年底前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应按标准规定安装排放监控装置。加快建设船舶尾气遥测系统,建立“初筛—精筛—确定”立体监管网格和执法检查机制。启动船舶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及时发现解决船舶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江阴海事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二)强化法规、标准和科技支撑落实即将修订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纳入管理。落实正在制订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和汽车维修、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玻璃钢船艇制造、木材加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抓紧编制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臭氧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研究,建立并更新全市污染源排放清单。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市“十四五”科研计划,加强污染物排放和区域传输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农业面源氨排放污染特征及控制对策研究,加快工业源和流动源NOx减排技术、空气质量和气象预报技术、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等重点领域技术研发与示范,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围绕重大科技需求,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实践基地等,配备相应的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气象局、商务局配合)(三)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对规范落实环保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按相关规定加大财政资金激励力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现信用数据的实时推送、归集入库和动态评价。完善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相关实施意见,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开展“以税控尘”工作,落实对排放污染物浓度低于排放标准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落实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经营激励政策。探索实施清洁能源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积极推行铁路运费“一口价”,研究实施铁路集港运输和疏港运输差异化运价模式。(市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四)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依法停限产等手段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大案要案。创新执法方式,完善移动执法处罚系统,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自动监控、工况用电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提升执法装备,加快配备便携式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油品检测设备等。强化重点行业和VOCs排放因子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定期开展颗粒物、VOCs走航观测督查,及时通报污染高值地区,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或移动源污染防治中心)独立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人社局等配合)(五)健全责任落实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联防联控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及时会商通报大气质量改善情况、检查督查情况,推动治气责任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制订细化方案,充分履职。各地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落实点位长制,完善责任清单。各地要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具体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时间节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要素,建立空气质量月度会商机制、任务滞后预警机制,实现精准、高效治理,确保“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对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或实现目标的地区给予考核加分和资金奖励,对在蓝天保卫战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连续3个月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刚性兑现约谈、区域限批等惩罚措施。对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不担当,甚至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三是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强大合力,既发动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科研院校、智库的力量,又发挥“环境守护者”“绿色伙伴”以及环保NGO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既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又曝光负面案件,形成震慑效应;既运用传统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又嵌入新媒体做强正面宣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配合)四、推进八大治气工程坚持“项目化推进、工程化落实”,2020全市安排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工业炉窑整治、重点行业减排、VOCs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治理、移动源治理8类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233个。推进重点大气治理工程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强化专项资金统筹,重点支持治理效果稳定、减排效益显著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见附表)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环保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