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武汉大学在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这标志着武汉大学2020年的博士招生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据悉,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6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600余人。武汉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9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各专业、哲学学院各专业、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相关专业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建议广大考生报考之前务必关注上述信息。武汉大学博士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武汉大学的博士报名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据悉2020年武汉大学所有招生单位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在符合学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与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三种。2020年武汉大学的报名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2月14日。 博士报名需要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相对于清华北大等院校,武汉大学还统一组织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20) ,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考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7日上午8:30-11:30。 希望考取武汉大学2020级博士的考生别忘了及时报名哦!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武汉理工大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2021年计划在经济学、法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五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各招生学院拟招生人数见招生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学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二、招生类型1.普通招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2.直接攻博:在学校相关招生专业内,选拔具有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3.硕博连读:从本校优秀学术型硕士在读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三、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四、学制年限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其余类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五、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8.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报名流程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采取网上报名与学院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并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考试和学院考核。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5日。2.报名、缴费网址:https://account.chsi.com.cn/3.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4.注意事项:(1)考生登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并认真阅读报考学院的招生方案。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1寸白底电子证件照。(2)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系统生成报名号并完成缴费后报名生效。(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仍须进行网上报名。硕博连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考试方式为“硕博连读”,并且如实填写在校生注册学号。(4)报考类别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职考生和其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无需调档;其他考生(无固定收入)选择“非定向就业”,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至学校。(5)请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位授予及毕业单位、学位及学历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修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查实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6)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7)请考生在2021年3月17日后直接上网下载(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8)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七、多元考核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1.外国语考核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校区(具体见准考证)2.综合考核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详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报考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学术成果达到报考学院设定的标准,经考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同等学力考生在学院考核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核形式为笔试。八、录取规则学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成绩及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九、监督机制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十、相关说明1.学校严格遵照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要求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考核形式和时间,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2.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若成功缴费后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将通过学信网于2021年7月份统一退费到扣费账户。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651413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邮编:430070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gd.whut.e.cn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秉持“一切为了考生”的服务宗旨。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考。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来源:新浪财经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2021年4月8日至28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个专业。(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考生确认考生须在2021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未参加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5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五)学校考核测试我校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我校考核测试将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1。体育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在所申报基础学科领域的志趣、天赋、潜质以及已经或可能展现出的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六)录取办法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培养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在本学科或本学院所涉及相关领域继续深造;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学习机会,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出国交流经费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我校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介绍见我校本科招生网。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相关专业对应的普通班。(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录取结果公正。(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本文内容来源:新浪教育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位于湖北武汉,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同时是“111计划”、“珠峰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重点建设的综合研究型大学,是与法国高校联系最紧密、合作最广泛的中国高校之一,是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列出的“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刘娜等156人获得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安璐等105人获得跨专业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焦利民等81人获得指导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资格。现将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反映。联系人:孙老师。附件 2021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doc研究生院2020年10月21日据悉,武汉大学去年此时拟新增陈江进等113人获得2020年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吴根友等59人获得跨专业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杜清运等134人获指导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资格,共计306人。因此2021年拟新增的博士生导师人数比2020年多。
5月6日,武汉大学发布2020年高考“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优异的考生;以及,基础学科拔尖,高考成绩达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2020年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报名。原文↓↓↓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规模为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2020年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 个专业。(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之上的,按照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报考了多个专业的,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4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以所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四)学校考核测试我校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我校考核测试将于2020年8月4日前完成。1.体育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在所申报基础学科领域的志趣、天赋、潜质以及已经或可能展现出的能力等。考核方式由各专业从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三种方式中选择(不超过两种),其中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实践操作主要考查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五)录取办法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拟录取名单于8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学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专责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培养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在本学科或本学院所涉及相关领域继续深造;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交换学习机会,学校支持学生出国交流经费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普通类同专业。(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邮编:430072招生咨询电话:027-68754231(正常工作时间)传真:027-68755571电子邮箱:wdzsb@whu.e.cn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cn武汉大学监察部电话:027-68752636(正常工作时间)邮箱:jwo@wh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来源:武汉大学
【报名条件】成绩优异和五大竞赛获奖者【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招生专业】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人数】150人【报名渠道】阳光高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审核方式】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二、招生专业及计划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规模为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四)学校考核测试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五)录取办法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交换学习机会,学校支持学生出国交流经费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各位考生:+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00多名,最终招生计划以2021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各学院招收直接攻博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我校2021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从已获得2021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各学院(所)选拔接收直接攻博生工作进程与选拔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程一致。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只允许在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中选拔。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专业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3.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在综合考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2) 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1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①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之前获得);②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者具有高级职称英语考试证书;③ 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出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④ 以第一作者、近六年来(2015年-2020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高校师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人员要求6篇以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3篇以上。⑤ 申请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允许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4.外语水平要求:(1)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② 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③ 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④ 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⑤ 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⑥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① 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② 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③ 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④ 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⑤ 西班牙语要求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⑥ 希腊语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⑦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其他小语种由申请学院另行确定外语水平要求,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3) 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外语水平要求:① 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② 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③ 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④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5.学习方式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6.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并由军级以上单位开具允许考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8.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以上1-7条规定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① 须由培养单位提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型证明;②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③ 入学时需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者①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② 已经获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并且本科毕业后临床在职工作连续三年及以上;(3) 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应届毕业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9.招生学院(所)要求的其他补充条件(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10.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以《南开大学关于2021年从优秀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录取博士生的实施办法》之规定为准。11.直接攻博生报考条件以《南开大学关于2021年从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选拔录取博士生的实施办法》之规定为准。四、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提前通知。网上报名过程中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时间: 见第五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温馨提示: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见第五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1)《南开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报考南开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南开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南开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1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3.材料审核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4.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除了面试形式外,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等环节,具体方案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或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在综合面试时,除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5.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对外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五、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我校每个招生年度分别安排两个批次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第一批次时间安排在11月,第二批次时间安排在转年4-5月,各学院根据实际需求可酌情选择其中一个批次进行招生,也可以参加两个批次招生。各学院(所)具体安排请参见所报考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计划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前;(4)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11月25日-30日。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计划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20日;(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4)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5月8日-16日。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各学院(所)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所)发布的时间安排为准。六、调档及录取凡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相关学院一般将在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七、报到注册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证书,直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八、学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当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基于4年的弹性学制,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本科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博士阶段的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九、学费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十、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工部网站,2021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十一、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查询网址为:十二、公派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著名高校学习6-24个月。十三、住宿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录取为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天津市在职人员,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南开大学生活指导中心联系邮箱。十四、信息公开公示我校通过研招网公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考核、录取阶段,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材料审核结果、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十五、申诉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十六、专项计划为有序统筹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的招生,我校将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制定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部分学科专业单独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计划的招生报名及考核工作。十七、其他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3.请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4.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5.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6.我校设立“卓越人士专项计划”,旨在吸引对国家重大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提升相关人员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从而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年度“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的入选条件、攻读方式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受上述有关条款之约束。“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需填写《“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交到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7.上述条款如有冲突,均以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8.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十八、联系方式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5室邮编:3000712.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
近日,重庆大学发布重庆大学《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招生形式和招生计划:简章中提到,2021年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拨机制,申请材料审核阶段和考核阶段都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招生形式,有普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 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报考博士生的学术型申请条件和要求。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 若因考生和原单位的纠纷造成无法提交报考所要求材料或档案无法到校等情况,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报名费不退。7. 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报考(录取)类别:博士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1. 非定向博士生:除工程博士和国家专项计划外,学校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材料调至重庆大学。2. 定向博士生:重庆大学只对工程博士和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援疆计划、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招收定向博士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10:00~2021年3月31日下午5:00。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cn)上公布的当年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博士网报”标题进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申请材料审核:考生请于2021年3月9日上午10:00~2021年4月2日下午5:00期间提交申请材料至各相关报考学院,请提前与报考学院确认交材料时间以及形式,密切关注材料审核进程,如需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等,也请于上述时间提交。各学院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cn)。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考核:完成网络报名且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及体格检查等。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中下旬,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cn)上另行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等相关内容。招生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1.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cn/)。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374 学校纪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5103501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武汉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一)招生计划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1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考生。(二)报名条件1、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3、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三)录取办法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1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表演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1年招生计划27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表演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3、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四、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1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按文理科1:2的比例分别排序录取。1、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五、有关说明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全部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再比较高考成绩,再相同则全部录取。3、高考成绩指不包含政策性加分成绩。4、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