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发改审批〔2020〕49号关于咸宁市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宁市社会福利院: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020-421225-85-01-009436),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拆除面积3976m2,其中:儿童福利中心面积1956m2,未成年人宿舍面积2020m2;新装修面积6296m2,其中:儿童福利中心面积1956m2,未成年人宿舍面积2020m2,救助站面积1160m2,管理用房面积1160m2;建设绿化、道路硬化、玻璃雨棚、水电等配套设施。二、项目选址咸宁市咸安区208省道甘鲁村(与十六潭路交叉口东延伸线300米处)。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3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28日【来源:咸宁市发改委】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河池市宜州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已由河池市宜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河池市宜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池市宜州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项目【2019】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池市宜州区民政局。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宜州区同福移民安置小区西北面,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地上六层。合同估算价830万元,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工程新建一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中未成年人用房2321.54平方米,医务用房144.62平方米,管理用房298.46平方米,工作人员生活用房469.23平方米,附属用房266.15平方米,以及室外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设计单位为广西南都建筑设计,勘察单位是广西科探勘察设计。据悉,宜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于2019年8月1日成立,负责研究制定保护措施、指导和协调宜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案件及其他有关工作。#宜州#
眼下,网络直播、短视频大热,不少未成年人也沉迷其中。今天,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建议,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限制,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现在手机是孩子的‘保姆’,有些家长扔给孩子一个手机或iPad就不管了。”在研究报告发布会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但在网络时代,把孩子隔离于网络之外并不一定有利于儿童的发展。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共同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中国青年网络协会第三次网瘾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城市地区14.1%的青少年网民受到网络沉迷的困扰,乡村地区的比率与此接近。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就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专章问题进行研究。国务院正在制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经公开征求过意见。国家网信办专门为保护不满14周岁儿童网络个人信息而制定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也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与会专家表示,在网络时代,儿童的参与权也应得到保障,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为代价,把未成年人隔离在网络环境之外,而是要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保护,在参与过程中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发视频等娱乐行为,研究报告指出,监管重点应该是内容而不是使用者主体,建议在立法上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区别对待。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也需要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应赋予他们自主选择使用网络直播或播发视频的权利。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因其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缺乏一定的判断力,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企业可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泄露隐私的内容。研究报告建议,应鼓励未成年人发布具有正能量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对此,平台应该将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引入算法推荐、完善技术措施,优先推荐能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起到正向引领作用的优秀作品,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来源: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今天(20日)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针对网络沉迷、成瘾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严重负面影响,报告建议由政府推动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管理平台。报告引用中国青年网络协会第三次网瘾调查研究报告的数据,我国城市地区14.1%的青少年网民受到网络沉迷的困扰,乡村地区的比率与此接近,整体数字可达3300万。报告认为,网络沉迷问题应当成为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点内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分析:“家长对孩子的陪伴和教育,这是取代不了的。现在有些家长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扔给孩子一个手机、Pad,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可能很安静,但其实孩子非常容易从小养成沉迷网络的习惯。”报告指出,网络平台按要求采取未成年人上网时间限制,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由政府推动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管理平台。佟丽华表示:“如果一个平台限制一个小时,五个平台就限制了五个小时。对孩子来说,用不同的平台、不同的账号玩网络游戏,想从时间上来限制就很难。从未来发展的角度来说,建议由政府建立统一的未成年玩网络游戏的入口平台。”报告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遵循《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政策理念。佟丽华说:“在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的素养也好、能力也好,是与网络密不可分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未成年的成长不能与网络隔绝,必须得在参与网络发展、网络建设的过程当中来培养他们。从未成年参与权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的立法政策的制定过程当中,也要倾听孩子的声音。”
近日,艾瑞咨询联合南方日报、南方+及南方数媒研究院共同发布了《2020年中国游戏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此次发布的白皮书,通过对国内青少年游戏保护领域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以及对家长、未成年人、游戏企业的洞察,深入探讨了未成年人游戏行为及各方保护措施。防沉迷系统更加严格、智能,成效显著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游戏行为存在普遍性,2019年未成年游戏用户规模约1.1亿人,较2015年增加16%。并且近年来,未成年人触游低龄化趋势明显,12-14岁有游戏习惯的未成年人约有78%在11岁前初次接触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多数未成年人已经形成游戏自我管理意识,能够认识到游戏的两面性。调研发现,一方面,半数以上的未成年人认为游戏能够帮助他们舒缓学习压力、与他人交流沟通。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意识到过度游戏会对成长产生负面影响,57%的未成年人认为对他们游戏时间制约最大的因素是“担心影响学习”。防沉迷系统作为未成年人游戏行为的底线限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从保护效果来看,超过半数受访者认为系统较过去更为严格、智能,并能够切实有效地制约游戏时间和游戏消费。防沉迷系统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保护效果也有所区别,对于更缺乏自制意识的4-14岁的未成年人,防沉迷起效的比例总体接近80%,对于15岁以上能够更加熟练使用网络技能的未成年人,其有效性稍有下降。家长越了解游戏,管束效果越明显家长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数据显示,越来越多家长打破了以往对游戏的成见,对游戏内容以及未成年人游戏行为有了更多的理解,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管束未成年人游戏行为。其中,26-30岁的家长中有95%表示能够基本了解未成年人游戏内容,这部分人群对于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和游戏内容的态度同样更加开明,已开始合理安排孩子的游戏时间,参与到游戏行为管理中。调研发现,家长对未成年人游戏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影响身体健康、游戏时间失控以及接触不良信息。但总体来看,家长对游戏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随孩子年龄增长而消减。在未成年人管束方面,管束效果与家长对游戏认知程度呈现出较强的关联性,家长对游戏内容越了解,就越容易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管束也越有效果。数据显示,完全了解游戏内容的家长在与孩子沟通时,97%的孩子会听从劝导。在管束方法上,近5成家长选择使用沟通协商的软性手段,而这种方法也是未成年人最为接受认可的有效管束手段。对于近年来愈发严格的未成年人保护系统,多数家长表示认可,表示尤其是在低龄儿童群体中,防沉迷系统更为有效。从调研中也可以发现,家长更加青睐未成年人保护系统中的被动限制,如筛除不良信息、控制游戏时长以及保护孩子远离不法侵害等。而一些需要家长进行主动监测的功能则不太被家长注重,协助家长监测孩子游戏时间及付费的功能位列末尾。未保力度持续升级,制度建设基本完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未成年人游戏保护工作已见成效,在法理和实践上都处于国际领先地位。2019年10月,堪称“史上最严防沉迷新规”出台,从六大方面入手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游戏。2020年10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通过,加入了网络保护专章,对未成年人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游戏行业参与者也在各主管部门的牵头下主动成立协议联盟,明确行业标准。例如,2020年12月发布的《网络游戏适龄提示》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制定了对应的标准规定,推动未成年人游戏分级标准实现了长足进步。由于行业数据不互通、家长责任意识薄弱等因素,未成年人游戏保护仍存在优化空间。白皮书中呼吁政府牵头打通不同企业间的防沉迷系统数据,阻止未成年人通过多游戏绕过防沉迷系统。技术管控之外,未成年人更需要家庭守护游戏厂商也自发地通过建立全方位保护机制、技术资源共享、开发健康游戏内容、支持教育公益事业等方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以腾讯为例,近年来,腾讯游戏不断完善未成年保护体系,全面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并实现了对已实名未成年人的"限玩、限充、宵禁"。在此基础上,腾讯在2020年扩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范围,对疑似未成年人的用户进行甄别,并在后续优化中加入语音播报及画面提示功能。在法律法规的“硬指标”和技术的“强管控”之外,未成年人更需要家庭的守护。白皮书强调了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呼吁家长提高对未成年人游戏行为的责任意识,不过度依赖游戏公司管理,明确未成年人的管理主体责任应在家长自身。并且,游戏行为只是未成年人需求的一部分,家长应该全方位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结语当未成年人玩游戏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如何规避游戏产生的负面影响,合理引导未成年人适度游戏,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放大游戏的正向影响,仍是一个长期的议题,需要各界给予更多关注,投入更多实践。【来源:猎云网-资讯】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2月7日,朝阳区崔各庄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成果汇报展示在京旺家园第二社区居委会举行,现场展示了近一年来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的成果,为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队伍进行了授旗,并且揭牌成立了崔各庄地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今年5月,为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专业化,朝阳区崔各庄地区政府发起“陪伴成长,筑梦飞扬”崔各庄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探索建立“社工+志愿者+监护照料人+未保专员+未保主任”五个角色共同关注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通过专职工作人员联动专业社工机构、志愿团体等社会力量介入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社区(村)、家庭三维环境,确保从家庭、心理、生活、学习等全方位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让青少年孤单有陪伴、心理有疏导、困难有帮助、权益有保障。项目面向地区未成年人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服务与活动,包括爱国主义教育、青春期保护教育、心理服务之“崔宝贝心灵港湾”“崔宝贝敲敲门”、亲子时间、家庭课堂、生命安全教育等等,相关服务与活动覆盖地区青少年2000人次。今天正式揭牌成立的崔各庄地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定位于一站式综合保护平台,发挥指导、展示、教育和服务四大功能。崔各庄地区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王立新表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将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明确各层级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通过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台账,指导各村、社区成立未成年人教育委员会,组建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共同开展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儿童的排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帮困解难、教育辅导、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服务。”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建成了枣庄市首家“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蓝·荷”。“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揭牌仪式“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是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滕州市公安局在滕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立的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综合性救助于一体的专门性场所,办公面积200平方米,共分会客室、询问室、健康室、心理疏导室和会商室五个功能区。会客室询问室健康室心理疏导室会商室“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成立,可以有效推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等问题,提升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指控犯罪的精准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重复伤害,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救济,提高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滕州检察院还在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规范发案告知机制,保障三个“第一时间”,以完善介入侦查制度为主导,通过引导侦查与法律监督保障侦查活动的规范性、及时性、高效性,以心理辅导为抓手,从个体、家庭、社会三维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三三制”办案模式,有力维护了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来源 | 滕州检察统筹 | 王蓉蓉编辑 | 闫现令审核 | 王韬 、李婧一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此举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严快准,依法快捕快诉,形成了高压态势,发挥了震慑作用。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14万人,起诉16.11万人。有关部门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其特殊性,需要执法司法机关将其与普通侵害案件区别对待。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遭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遭受侵害,有的甚至持续几年时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建立切实有效的强制报告制度,正是针对此类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所采取的特殊措施。这项措施,有助于避免因为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而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同时,强制报告制度的推行,也有助于提高家长以及老师、医护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强制报告制度重在“强制”二字。事实上,我国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都对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相应规定。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明确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但是,这些规定过于原则,谁来报告、向谁报告、报告之后怎么处理、如何监督等细节都没有具体规定,“人人有权”在实践中变成了“人人无责”。此次下发的《意见》明确了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对公安机关的查处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此举有效压实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责任,不仅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能否激发相关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消除他们担心遭受打击报复的思想顾虑,决定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实效。一方面要组织开展相应培训,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充分理解和正确执行这项制度,另一方面也要持续加强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此外,在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要同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切实保护他们的隐私,避免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轻不法侵害的影响。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更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有关主管部门守土尽责,全社会紧密配合,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无所遁形,才能为他们在人生的萌芽季节,撑起一方舒枝展叶的晴空。《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9日 05 版)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常态化创新性持续性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关爱教育保护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性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2020年12月24日,在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铜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获得“陕西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日,陕西广播电视台广播评论栏目《今日点击》邀请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韩延成、副主任惠凯敏、社工部负责人李秀萍做客直播间,分享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两项机制以及监测、管理、培训、保护、关爱、平台“六大体系”,通过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工作。 强化品牌引领,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心强力推进“太阳花工程”品牌建设,成立太阳花志愿者服务队,夯实工作内容,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根本,开展了400余场教育实践活动和精准关爱帮扶活动,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爱国主义思想品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通过墙景文化、宣讲巡展、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关爱呵护未成年人为己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编密织牢了保护网络,形成了“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合力推动的工作局面,在全市营造了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讯员:翟静、惠凯敏)网络编辑:薛红娟信息审核:张泽【来源:铜川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意见》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呈不断上升势头。而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一直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等内部场所,不易被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不少孩子受到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得家长和受害者还可能瞒报,导致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有的发现时已难以找到证据,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果。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要主动报告,是发动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制报告制度并非首次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中对强制报告制度均有明确规定。而《意见》则在它们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一是扎密了笼子。只有覆盖面够广,防范力量足够强,才能扎紧篱笆,织密网眼,避免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牛栏关猫”。《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这较之以往,大大扩大了强制报告主体的覆盖面。此外,不仅仅是针对9类不法侵害情形,对于疑似情形也要报告,发现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二是长出了“牙齿”。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行有力,法律才能真正长出“牙齿”,发挥惩恶扬善的作用。《意见》不仅明确了强制报告归口受理部门为公安机关,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保护“九龙治水”、没问题“人人有权”、出了问题“人人无责”的状况。而且,《意见》把“强制”二字落到了实处,强化了责任,加大了监督。许多条款中都规定了法律责任,并明确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这就让不履行、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切实感受到压力。这种实实在在的责任倒逼,有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织密预防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网络。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加强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和支持强制报告制度,营造出主动报告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只有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多方协同,综合施策,才能将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让更多孩子免于受到伤害。(广州日报评论员谭敏)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