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统招硕士】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1.由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面试专家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设专职秘书2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3.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4.组织线上复试的学院应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各学院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成立远程复试业务指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6.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原则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复试方式:远程复试(一)学校端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个别无法到场专家可远程参加)。(二)考生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四、复试工作(一)招生规模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注意对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名额,并随复试名单同时公布,名额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二)资格审查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2. 本科成绩单;3. 身份证;4.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 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要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专业课测试:可以开卷、提交学术报告、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查看各学院复试办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四)复试规则1.复试比例及名单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并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2.复试评分及成绩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调整各部分分值,需在网上公示后才能执行。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五)复试纪律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5.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录取与调剂(一)录取规则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成绩×40%。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研究生调剂办法1.调剂要求基本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3)工程硕士原则上只能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的考生中调剂;(4)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0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3.招收外单位调剂: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后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调剂信息请关注各学院通知。4.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5.调剂考生要求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调剂通知。6.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六、其他要求1.依照《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2.MBA、MPA、MPAcc、MEM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部负责,并参照本复试办法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3.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不含MBA、MPA、MPAcc、MEM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组织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制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具体实施。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1.5~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4.各学院可体现学科自身特色制定适合本学科的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办法,各学院须在学院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示说明,并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执行。5.强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部)要在学院网站上积极将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公示内容至少含考生编号、报考(录取)专业和总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七、时间安排请关注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27404743、27406405说明: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可登陆学院或者研招办网站(yzb.tju.e.cn)及时查看。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
研小招:复试分数线大概何时公布?海小棠:校线将于四月中旬公布,各学院(部)会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成绩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院线公布时间要视上级疫情防控安排另行确定。研小招:复试时间定了吗?海小棠:复试时间要视上级疫情防控安排另行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积极备考(复试通知发布之前切勿提前来校)。研小招:复试形式会不会改变(线上或者是线下)?海小棠:复试形式要视疫情发展以及教育部最新通知精神为准,复试形式确定后将通过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研小招:天津大学今年是否扩招,或者是否有专业扩招?海小棠: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综合考虑各专业发展需求、生源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因素,动态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专业招生名额可参考往年数据。研小招:今年夏令营是否正常举行?会不会和推免面试冲突?海小棠:夏令营是招生宣传的重要手段,是否举办还要视疫情发展及各高校暑假安排而定。夏令营属于推免面试的一种方式,二者本身就不冲突。研小招:全日制会计专硕今年划线情况如何?复试大纲范围?海小棠:校线将于四月中旬公布,管理学部会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公布时间要视上级疫情防控安排另行确定,具体分数线及复试大纲请注意查看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通知。北棠花开,可缓缓归矣。愿疫情早日结束,你我仍可相约赏海棠!愿逐梦天大的学子都能够圆梦北洋!来源: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
注意!今年起有2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研考菌还给大家整理了一批第一年招生的院校信息!招生简章都公布了!快来捡漏!教育部认证!2020年各高校新增230个硕士学位点!在教育部公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中,明确列出了2020年要被撤销的研究生专业和新增的研究生专业。新增的硕士学位点,各院校专业加起来有230个!这些专业都是第一年招生,报考人数相对较少,只要初试过线就很可能上岸了!(1)考名校捡漏——选择第一年招生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中科院、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的部分新增专业。优点:这类学校第一年招生,知道的人少,报考的人也少,还有可能招不够。新增的考研的题也不会很难,基础题为主,参考全国考试大纲,一般不会出太多拓展的内容。但小编也在这里说明一下,“好考”是相对的,相比高校其他已存续或招生好几年的专业,难度较小哦~特别注意:报考这些学校先去目标学校招生办确认下信息,是否今年会有招生计划,保证万无一失。最终是否可以报考要以招生简章为准。(2)过线就能上——推荐B区新增B区这些省份的学校可以重点关注下,新增的专业,过线就有书读。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安徽省甘肃省这些院校专业第一年招生!1、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划重点:7月7日,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对外公布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有两个2020年新招生专业——翻译硕士(笔译)、教育硕士(学科英语)。一般来说,新专业报考的人数不会非常多,想报考的小伙伴可以去官网了解详情。 2、浙江工商大学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划重点:浙江工商大学和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共建的人工智能学院,于今年的6月5日刚刚揭牌。研究生学制1.5年,培养地点在浙江工商大学。值得注意的是,该学院硕士研究生采取自主招生模式,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只需线上申请。学院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录取。目前2020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正在报名中,招生专业为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和人工智能与自适应系统,报名截止到8月7日。被录取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20年9月入学。3、江南大学划重点:江南大学于7月21日发布《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含考试科目)拟调整方案》,报考该院校的小伙伴都看看吧!原文网址:https://yz.jiangnan.e.cn/info/1012/2771.htm4、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划重点: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于7月21日发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预通知,还公布了初试参考书目,小伙伴们快去看看吧!原文网址:http://www.wust.e.cn/wfyjj/2020/0721/c1658a219063/page.htm5、天津大学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划重点:天津大学7月2日发布了《2021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847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基础变更为847专业英语。6、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划重点: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已于上月底发布了2021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7、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划重点: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7月3日发出公告,对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00)学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业务课科目做出了调整。8、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划重点: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业务课科目均有所调整。9、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划重点: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7月3日发布了《生态文明研究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10、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划重点: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已发布《2021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研考菌提醒:这些专业第一年招生,对2021考生来说有利有弊,慎重考虑后做决定。优点:第一年招生就代表了试题难度会下降,而且目标院系一般会出考试样题,第一年招生,命题人对试题的难易程度把握的不是很好,由此可见,难度并非很大,如果以下的专业有你感兴趣的专业,一定要认真、仔细、细心的留意目标院系官网。缺点:第一年招生录取量不会很多,但报考人数不一定少。很多同学都怀有“第一年招生,报考的人会很少吧”的想法,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报考人数还是蛮多的。
近期是各大考研高校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集中阶段,但是很多人在海投之后,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被拒绝,但是也不要气馁,九月推免和预报名已经在来的路上了,现在已经有部分院校出了推免公告以及预报名系统的公布,下面就来分享一下!01、重庆大学02、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近日,兰州大学发布了2021考研推免生相关信息,并开通了预接收报名系统。具体兰州大学2021考研推免报名信息如下。兰州大学2021年拟招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约1600人,其中含学术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约130人。接收推免生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两个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兰州大学2021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申请我校2021年推免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03、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历史学院——预报名通知0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预报名通知05、苏州大学——预报名通知苏州大学已经公布了推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时间截止为9月16日24时06、天津大学天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推免系统开放!时间开放时间:2020.6.30-2020.9.2007、江南大学——预报名08、复旦大学法学院—推免生预选拔通知复旦大学法学院推免生预报名时间:2020.7.20-2020.8.31随着考研时间的推移,各大高校已经陆续出研究生推免相关信息公告,对于考研人来说,有推免机会的同时间,也应该好好复习,准备,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炎炎夏日,不妨一起来复习吧!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上图可点击放大查看)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上图可点击放大查看)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研考复试工作有哪些要求一起来看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1.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招生单位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分数线。2.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各招生单位要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情况,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同时,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招生单位复试办法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3.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各招生单位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5.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高校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6.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精心开展咨询指导7.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准确解读本地区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8.加强考生咨询服务。各地各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询阅知。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各招生单位要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9.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0.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本地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指导招生单位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严格审核把关,统筹协调在本地设立考点进行异地复试的省外招生单位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制定本地区复试组织工作方案,并报省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11.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组织现场复试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组织远程复试的,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须分别报属地和拟设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12.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4月13日
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国家教育部、天津市、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卓越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合作高校,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天津大学今年的研究生初试已悄然告一段落,考生们现在很关注自己的初试成绩和复试分数线。据往年的复试经验来看,考研复试线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国家线、校线、院线及专业线,重中之重的专业线更是直接决定考生能否参加复试。虽然现在考研复试线还没有公布,但是考生们可以提前参考2017-2019年度的复试线。为了方便考生们参考,考研逆袭哥精心整理了全国百所高校(含天津大学)的各个学院所有专业近三年的专业(方向)复试线及复试办法等信息。考生们根据自己的估分情况或公布后的初试成绩,结合2017-2019年的复试分数线,未雨绸缪。其余天津大学所有学院专业分数线信息,请后续关注“考研逆袭哥”查看,更有天津大学独家考研复试经验精彩分享,助你成功上岸,圆梦天津大学!
日前,天津大学公布了该校2020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真美!让人更高兴的是,作为天津地区首批录取通知书发放高校,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寄出,所以诸位被录取的同学们,请保持手机畅通,静待惊喜来临哦。另外,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最早于7月底寄出,还请请耐心等待~你好啊,天大新同学,九月,海棠树下等你来!来源: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 摄影:唐朝 文字:申瑞婷 排版编辑:孙燕慧 校对审核:杨永硕
新华社天津9月29日电(张建新、刘晓艳)记者从天津大学了解到,该校29日启动实施的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将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措施。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如出现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同时天津大学全面提升导师育人能力,实行导师岗位聘期制与招生资格年审制。据介绍,天津大学从2014年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对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打破导师终身制,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转变,并率先提出导师岗位与职称“脱钩”,对师德失范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严禁上岗。根据计划,天津大学将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加强了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培养关键环节,以及学术规范、学习年限等方面,明确质量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实施分流选择。这一举措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给予学生及时调整和选择发展方向的空间,避免临近毕业退出而导致学生时间成本的损失。学校也将完善常态化的学业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告知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提醒关注研究生学业进展。(完)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天津1月18日讯(记者 陈欣然 通讯员 刘晓艳)天津大学今天正式发布“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从资源配置优化、课程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该校将试行研究生教学的“完全学分制”,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据了解,天津大学将在部分特色学科试点“完全学分制”改革,针对研究生突出“研”的学习特点,构建更加开放自主的选课机制。“完全学分制”强调自由选、随时学,即研究生可根据研究方向和个人志趣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在完成部分核心课程的学习后,直接进入课题研究,再根据研究课题内容、知识拓展志趣、职业发展规划等,自主选择需要学习的课程,只要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即可申请答辩。与完全学分制对应的是天津大学同步启动的“一流大学学科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在全学科建成厚基础、有深度、高水平的学科核心课程,构建学科“知识地图”,呈现学科知识的历史演进、层次脉络与系统架构,通过课程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我们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发挥课程对科学研究和个人发展的支撑作用,避免选到的课程不需要、需要的课程选不到。”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刚介绍,“完全学分制”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学校还将同步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丰富由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知识拓展等多种兴趣化模块组成的“课程超市”,并通过学分转换和认定建立“学分银行”,保障“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同时强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继续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支持前沿性课题研究,加大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原始创新;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继续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培育和评审项目”,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双轨评价,抬高质量标尺线;推进实施“学科交叉人才培养计划”,发挥多学科协同育人优势,推动研究生层面“新工科”建设,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作者:陈欣然 刘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