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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所有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天津大学最全复试信息汇总未葬

天津大学所有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天津大学最全复试信息汇总

2020年天津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备考正如火如荼,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初试成绩是考生们当前最关心的问题。在目前2020年考研复试线尚未出炉的情况下,近三年的复试线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为便于考生们参考,考研逆袭哥整理了含天津大学在内各大高校的所有专业2017-2019年的【所有专业复试线】及【复试办法】等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身估分情况或公布后的初试成绩,提前做出判断。其余所有学院【所有专业分数线】及【复试方法】等信息,请关注“考研逆袭哥”查看,更有独家天津大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助你成功上岸,圆梦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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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教学将试行“完全学分制”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天津1月18日讯(记者 陈欣然 通讯员 刘晓艳)天津大学今天正式发布“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从资源配置优化、课程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该校将试行研究生教学的“完全学分制”,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据了解,天津大学将在部分特色学科试点“完全学分制”改革,针对研究生突出“研”的学习特点,构建更加开放自主的选课机制。“完全学分制”强调自由选、随时学,即研究生可根据研究方向和个人志趣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在完成部分核心课程的学习后,直接进入课题研究,再根据研究课题内容、知识拓展志趣、职业发展规划等,自主选择需要学习的课程,只要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即可申请答辩。与完全学分制对应的是天津大学同步启动的“一流大学学科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在全学科建成厚基础、有深度、高水平的学科核心课程,构建学科“知识地图”,呈现学科知识的历史演进、层次脉络与系统架构,通过课程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我们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发挥课程对科学研究和个人发展的支撑作用,避免选到的课程不需要、需要的课程选不到。”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刚介绍,“完全学分制”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学校还将同步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丰富由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知识拓展等多种兴趣化模块组成的“课程超市”,并通过学分转换和认定建立“学分银行”,保障“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同时强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继续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支持前沿性课题研究,加大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原始创新;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继续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培育和评审项目”,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双轨评价,抬高质量标尺线;推进实施“学科交叉人才培养计划”,发挥多学科协同育人优势,推动研究生层面“新工科”建设,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作者:陈欣然 刘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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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论怨诽

天津大学试行“完全学分制” 鼓励研究生跨学科学习

天津大学近日正式发布“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从“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配置优化”“课程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科交叉培养”“国际合作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分类评价机制”八个方面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八大任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除之前已公布的“分流选择”外,还将试行研究生教学的“完全学分制”,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并提出“核心课程”理念构建学科“知识地图”。天津大学将在部分特色学科试点“完全学分制”改革,针对研究生突出“研”的学习特点,构建更加开放自主的选课机制。“完全学分制”强调自由选、随时学,即研究生可根据研究方向和个人志趣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在完成部分核心课程的学习后,直接进入课题研究,再根据研究课题内容、知识拓展志趣、职业发展规划等,自主选学需要的课程,只要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即可申请答辩。与完全学分制对应的是天津大学同步启动的“一流大学学科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在全学科建成“厚基础、有深度、高水平”的学科核心课程,构建学科“知识地图”,呈现学科知识的历史演进、层次脉络与系统架构,通过课程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我们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发挥课程对科学研究和个人发展的支撑作用,避免选到的课程不需要、需要的课程选不到。”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刚表示,学校还将同步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丰富由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知识拓展等多种兴趣化模块组成的“课程超市”,并通过学分转换和认定建立“学分银行”,保障“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同时强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继续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支持前沿性课题研究,加大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原始创新;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继续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培育和评审项目”,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双轨评价,抬高质量标尺线;推进实施“学科交叉人才培养计划”,发挥多学科协同育人优势,推动研究生层面“新工科”建设,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来源:中国青年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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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硕士|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

【统招硕士】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1.由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2.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面试专家组,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设专职秘书2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3.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4.组织线上复试的学院应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各学院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成立远程复试业务指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6.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原则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复试方式:远程复试(一)学校端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个别无法到场专家可远程参加)。(二)考生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四、复试工作(一)招生规模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注意对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名额,并随复试名单同时公布,名额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二)资格审查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2. 本科成绩单;3. 身份证;4.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 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要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专业课测试:可以开卷、提交学术报告、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查看各学院复试办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四)复试规则1.复试比例及名单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并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2.复试评分及成绩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调整各部分分值,需在网上公示后才能执行。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五)复试纪律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5.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录取与调剂(一)录取规则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成绩×40%。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研究生调剂办法1.调剂要求基本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3)工程硕士原则上只能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的考生中调剂;(4)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0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3.招收外单位调剂: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后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调剂信息请关注各学院通知。4.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5.调剂考生要求详见各学院后续公布的调剂通知。6.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六、其他要求1.依照《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2.MBA、MPA、MPAcc、MEM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部负责,并参照本复试办法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3.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不含MBA、MPA、MPAcc、MEM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组织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制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具体实施。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1.5~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4.各学院可体现学科自身特色制定适合本学科的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办法,各学院须在学院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示说明,并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执行。5.强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部)要在学院网站上积极将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公示内容至少含考生编号、报考(录取)专业和总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七、时间安排请关注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27404743、27406405说明: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可登陆学院或者研招办网站(yzb.tju.e.cn)及时查看。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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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0考研分数线公布!

4月15日,天津大学发布了《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含非全日制)》。相关信息如下:I 学术学位II 专业学位Ⅲ 专项计划来源:天津大学研究院,详细通知请参见天津大学研究者招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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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将及早分流退出

新华社天津9月29日电(张建新、刘晓艳)记者从天津大学了解到,该校29日启动实施的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将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措施。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如出现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同时天津大学全面提升导师育人能力,实行导师岗位聘期制与招生资格年审制。据介绍,天津大学从2014年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对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打破导师终身制,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转变,并率先提出导师岗位与职称“脱钩”,对师德失范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严禁上岗。根据计划,天津大学将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加强了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培养关键环节,以及学术规范、学习年限等方面,明确质量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实施分流选择。这一举措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给予学生及时调整和选择发展方向的空间,避免临近毕业退出而导致学生时间成本的损失。学校也将完善常态化的学业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告知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提醒关注研究生学业进展。(完)

耳无所闻

天津大学近三年2017-2019所有专业考研分数线汇总

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国家教育部、天津市、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卓越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合作高校,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天津大学今年的研究生初试已悄然告一段落,考生们现在很关注自己的初试成绩和复试分数线。据往年的复试经验来看,考研复试线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国家线、校线、院线及专业线,重中之重的专业线更是直接决定考生能否参加复试。虽然现在考研复试线还没有公布,但是考生们可以提前参考2017-2019年度的复试线。为了方便考生们参考,考研逆袭哥精心整理了全国百所高校(含天津大学)的各个学院所有专业近三年的专业(方向)复试线及复试办法等信息。考生们根据自己的估分情况或公布后的初试成绩,结合2017-2019年的复试分数线,未雨绸缪。其余天津大学所有学院专业分数线信息,请后续关注“考研逆袭哥”查看,更有天津大学独家考研复试经验精彩分享,助你成功上岸,圆梦天津大学!

亮眼睛

推进跨学科研学!天津大学试行“完全学分制”构建更加开放自主的选课机制

天津大学近日正式发布“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从“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配置优化”“课程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科交叉培养”“国际合作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分类评价机制”八个方面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八大任务”。该计划将试行研究生教学的“完全学分制”,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以“核心课程”理念构建学科“知识地图”。据悉,天津大学将在部分特色学科试点“完全学分制”改革,针对研究生突出研的学习特点,构建更加开放自主的选课机制。“完全学分制”强调自由选、随时学,即研究生可根据研究方向和个人志趣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在完成部分核心课程的学习后,直接进入课题研究,自主选学需要的课程,只要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即可申请答辩。据报道,天津大学还将同步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丰富由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知识拓展等多种兴趣化模块组成的“课程超市”,并通过学分转换和认定建立“学分银行”,保障“完全学分制”的实施。(文章来源:前瞻网)

风雪配

鼓励跨学科学习,天津大学试行研究生“完全学分制”

新京报讯(记者 戚望)1月18日,记者从天津大学(以下简称“天大”)获悉,该校已正式发布了“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将试行研究生教学的“完全学分制”,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什么是“完全学分制”?据天大研究生院介绍,“完全学分制”强调自由选、随时学,即研究生可根据研究方向和个人志趣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在完成部分核心课程的学习后,直接进入课题研究,再根据研究课题内容、知识拓展志趣、职业发展规划等,自主选学需要的课程,只要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即可申请答辩。“我们鼓励学生跨学科学习,发挥课程对科学研究和个人发展的支撑作用,避免选到的课程不需要、需要的课程选不到。”天大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刚表示,学校还将同步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丰富由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知识拓展等多种兴趣化模块组成的“课程超市”,并通过学分转换和认定建立“学分银行”,保障“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同时,天大也强调,将继续强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支持前沿性课题研究,加大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继续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培育和评审项目”,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双轨评价;推进实施“学科交叉人才培养计划”,发挥多学科协同育人优势,推动研究生层面的“新工科”建设。新京报记者 戚望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