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4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科研成绩证明(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或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五)天津大学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三招生专业及规模(1)招生专业:085500机械;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2)招生规模:250名。(2019年招生规模,2020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四学习年限及学费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04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五奖助学金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专项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六选拔方式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A 申请阶段(一)个人申请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4月13日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cn)—>服务系统—>2020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填报手册)注意:“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招生专业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2)申请信(3)个人简历(带照片)(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7)硕士课程成绩单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9)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11)各类获奖证书(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13)专家推荐书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二)资格审查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 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三)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B 审核阶段(四)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20年4月17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C 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录取类别:(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二)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七毕业及学位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八监督机制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九注意事项(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二)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入学资格。(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四)对于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类别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校(卫津路校区和北洋园校区)原则上不解决住宿、户口。(五)境外学位获得者在2020年5月31日前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六)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七)请仔细阅读本简章,报名成功即视同已知悉并遵守本简章的相关规定。(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九)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咨询电话:022-27401195;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十附录(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查看)(一)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化工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挂靠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智能与计算学部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挂靠机械工程学院)(二)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报名系统中查询)(三)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天津大学,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5370人,其中本科生18536人,硕士研究生12572人,博士研究生4262人。现有教职工4896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教授832人。现有64个本科专业,3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天津大学1959年被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能够在天大读书,那是一个学子梦寐以求的事情。博士作为最高学位,如果在本科、硕士阶段无法圆梦天大,那么博士阶段无论如何是一定要积极争取圆梦天大的。本文结合多份已公开的文件拟对天津大学2020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做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希望对大家顺利考取天津大学有所帮助。1.根据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我们知道天津大学2019年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38人(其中,学术型博士计划988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250人),2020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经验,基本上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我们暂时假设为1238人。2.天津大学早在2013年前后就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改革,各项改革工作成效突出,对于广大考生来说不少还是第一次听说,因此有必要进行简单的梳理。天津大学2020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3种招生方式进行,其中普通招考又分为多种方式,也是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独具特色的地方。天津大学的直接攻博面向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的考生开展,在2019年6月下旬-2019年9月下旬期间报名。天津大学已经于2019年11月13日对外发布天津大学2020年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公示名单。天津大学的硕博连读面向天津大学2017级、2018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展,于2019年10月-2019年11月开展报名选拔工作。2019年12月12日天津大学对外公示了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其中就有硕博连读。而普通招考则被分为6种选拔方式,具体为面向本校选拔、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普通招考、联合培养博士、工程博士、定向援疆师资计划。面向本校选拔是指面向本校2020年1月或6月毕业的所有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019年11月。2019年12月12日天津大学对外公示了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其中就有校内普招生与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019年11月25日,主要面向2020年1月或6月毕业的应届硕士生(录取类别:非在职)开展,并且要求考生“本、硕毕业学校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不含天津大学)、相关领域中科院院所或所学专业所类属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列B+档及以上的其他重点高校;境外学历报考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境外学历毕业学校在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前300名的重点高校;(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授予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间。”天津大学已经于2019年11月28日对外公示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计划招收“普通招考”博士公示名单。普通招考也就是大家常见的博士招生方式,只不过天津大学的普通招考全面采用申请考核制。主要招生的对象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020年2月。当前本类招生正在进行中。联合培养博士是指与青海民族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预计2020年4月-2020年5月期间报名,届时依照最新招生简章执行。工程博士则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行新兴行业中的技术骨干,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020年5月。#考博#定向援疆师资计划的招生简章待教育部下达有关计划后公布,报名时间预计为2020年4月—2020年5月。根据相关规定,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不少于8年(含)。具体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协议为准。以上就是对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的简单说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下面本文将结合天津大学2020年导师团计划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公示名单、天津大学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天津大学2020年录取推免生(含直博生)公示名单等3份名单对当前的招生工作做进一步的统计分析。4.根据上述3份名单,经统计,共计录取124位直博生,289人硕博连读,109名考生通过天津大学2020年导师团计划,110人通过校内普招,5人成为2020级校内工程博士生。即截至2019年12月12日,共计录取637名2020级博士生。5.经统计,这637名博士生的复试成绩平均分为90.258分。直博生以及药学院拟录取的所有应用化学(药)考生的接收导师还未公示,其他考生的导师均已公示。6.据悉,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均无须缴纳报名考试费,这在全国高校中是非常少见的。7.经统计,这637名博士生被24个学院录取,具体的人数分布如下表所示。8.经统计,这637名博士生被65个专业录取,各个专业的拟录取人数分布如下表所示。9.根据天津大学学术型博士计划招生988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250人,以及当前的拟录取名单,我们知道学术型博士的招生工作已经进展过半,即已招收632位学术型博士。10.天津大学导师团计划招生的统计分析参见:109人,60所院校,天津大学2020年导师团计划拟录取博士名单公示11.考虑到校内普招、硕博连读均系本校学生,共计404人。再加上部分导师团计划、直博生也是天津大学本校的,因此天津大学2020级博士生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为本校本硕学生。以上就是对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统计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多元考核方案(含工程博士)一、适用对象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含第一批、第二批初审通过考生);2.工程博士研究生;3.专项计划博士生(含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部省合建、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注:1.以上考生需初审通过并在我校研招网公示。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建议及时调整报考其他高校。2.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少民骨干考生除外),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请关注近期公示的专项计划考生初审合格名单。二、缴费环节上述初审合格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否则本次报名无效。网上缴费: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注:1.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远程考核者,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2.登录系统缴费前,请将浏览器拦截功能关闭。缴费成功后,请先刷新页面,再退出缴费界面,确保缴费信息上传成功(以考生本人登陆博士报名系统中查看缴费状态:已缴费为准)。三、组织方式1.多元考核形式:网络远程考核为保证远程考核平稳高效进行,考生应选择网络安全稳定、环境安静整洁的场地参加考核。网络远程考核平台及硬件配置要求,详见本网站后续通知以及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多元考核方案》(以下简称《院级远程考核方案》)。2.资格审核:网络远程审核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现场确认环节调整为远程线上资格审核。考生需统一提前下载《2020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网页下载,含工程博士),阅读内容并填写后按要求发送至报考学院(填写内容均需打印后手写,扫描为电子版后发送),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远程考核方案》。3.多元考核:(1)外国语考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再统一组织e-Learning外国语平台考核。由报考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以线上形式进行外国语考核,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远程考核方案》。工程博士考生不涉及e-Learning测试及相关调整。(2)综合考核:学术型博士的考核内容原则上根据我校公布的《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学院招生办法进行。部分原定现场考核的部分将根据线上形式适当调整,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远程考核方案》。工程博士的考核内容原则上根据我校公布的《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学院招生办法进行。部分原定现场考核的部分将根据线上形式适当调整,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远程考核方案》。4.调剂原则:当工程博士合格生源不足且学院需要开展调剂工作时,学术型博士原则上可以单向调剂至工程博士,但必须再次进行工程博士的相关考核,按照既定办法择优录取。具体调剂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四、工作纪律1.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2.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五、时间安排考核时间拟定在5月中下旬,各学院、学科的具体安排请关注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院级远程考核方案》。特别说明:以上内容或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
天津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新鲜出炉啦!小天这就带来给大家一起看看一、培养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3)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基本条件并且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其中:基本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21年9月1日)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21年9月1日)。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②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报考学院认可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奖励;③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三、招生类别和项目(1)专业学位类别:085500机械;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注:选择其他学术学位专业报名无效。(2)招生项目: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B-项目制:继续面向与我校、学院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C-区域发展专项计划:依托天津大学区域发展研究院招收当地合作企业在职人员(咨询电话022-87371383);D-交叉学科专项计划:获评的交叉学科导师团可招收交叉学科专项工程博士生,请关注交叉学科导师团招生办法。(3)招生规模:330名左右(2020年招生规模),2021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04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五、奖助学金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专项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六、选拔方式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A申请阶段:(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4月11日报名流程: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博导查询系统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cn)—>服务系统—>2021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网报提示:(1)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2)专项计划选择“工程博士”;(3)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4)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5)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证件照,推荐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推荐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6)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及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7)学位以及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证书中载明的“证书编号”或者“学校编号”,如不清楚请点击填写样例1或样例2;(8)前置学历的院校或专业发生变更或者不在系统名录里时可选择“其他”,手动填写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务必与证书信息一致;(9)2021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网报时“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应按预计正常毕业时的信息进行填写(不能填:无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空或填写“0”。(网报参考手册)2. 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说明: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5)项,按照《天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天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2)申请信(无模板,自行设计)(3)个人简历(带近期免冠照片)(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同时须包含学院招生办法中的其他要求。(5)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或学籍证明(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7)前置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7-1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是以专科身份报考,须提供专科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具体可参考查阅本指引;7-2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7-3应提前在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注意: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8)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a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cn/)-点击“中国学位认证”一栏申请以及b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注意: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位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9)硕士课程成绩单须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10)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11)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13)各类获奖证书(1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第二(3)款)。(1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请仔细阅读附录中的招生办法。(16)专家推荐书(两封)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二)资格审查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于2021年4月13日~4月16日进行集中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13日~4月16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三)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4月22日~23日携带全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B审核阶段:(四)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21年4月16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综合考核后,还将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C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二)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邮寄),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各类专项计划招收的工程博士生以及面向本校提前选拔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七、毕业及学位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的机械博士、资源与环境博士、能源动力博士和土木水利博士专业学位。 八、监督机制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受理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九、特别说明(一)本简章为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非学术学位。本文及学院招生办法中表述的“工程博士”为工程类统称。(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三)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入学资格。(四)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五)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宿舍;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学校视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具体分配。(六)境外学位获得者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七)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八)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整理数据并制作有关拟录取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九)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十)学院招生办法中涉及全校政策的报考条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以及学位等规定如有与本简章不一致的,应与本简章为准。(十一)请仔细阅读本简章,报名成功即视同已知悉并遵守本简章的相关规定。(十二)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十三)如遇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咨询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咨询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联系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 十、附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微电子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智能与计算学部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二)天津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天津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供参考)(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日前,天津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相关信息如下:2020年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一、适应对象:1.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含非全日制)2. 所有我校研招网公示的初审通过博士研究生考生(含学术博士生、工程博士生以及专项计划博士生)二、考试要求:天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主要以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部)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办法(详见天津大学研招网)。请听从复试秘书安排,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具体查看学院复试通知)。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部)。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三、考试准备:1、资格审查:(1)硕士:考生在复试前,需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缴费,并下载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2)博士:鉴于疫情防控客观影响,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统一提前下载《2020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阅读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详见各学院(部)公布的远程考核工作办法。各学院的远程复试办法将在各学院网站以及我校研招网上陆续公布,请耐心等待。2、硬件设备:需要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保证设备具摄像、话筒功能完备,保证网络环境稳定。不推荐使用智能手机(仅作为备用设备),如必须使用智能手机,建议用WIFI联网,并拔除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3、软件要求: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具体软件可参考各学院详见各学院(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4、环境要求: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参考环境如下:5、材料审核:(1)硕士: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复试秘书查验身份,复试期间需向复试专家展示。(2)博士:考核开始前,考生应主动出示以下材料原件:2020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手写签字);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及境外学位详见招生简章);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招生办法)。四、复试纪律: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7、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8、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展示身份证标准示例照片:9、考生复试全程,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五、远程复试平台操作指南(具体使用软件平台由学院确定):1、教育网ZOOM视频会议2、华为云We-Link(智能会议室)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参见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来源:天津大学 内容来源: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排版编辑:高 洁 校对审核:宰瑞娟
本文系公号“研海拾珠”原创首发,获取考博经验考博资料请移步。作者:莎莎,天津大学2020级准博士在2020年这不寻常的一年,刚结束了一场不寻常的考博,我报考的是天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经验参考:NO.1:博士申请考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首先要先联系好导师,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导师的回复非常重要,如果只是简单地回复欢迎报考之类的,报考之前也一定在发个邮件问问老师),如果导师没回复就不要报了。报名的流程需要的材料官网上都有,就不一一说明了。报完名及时跟老师联系。再就是复试,我们今年比较特殊,基本都是线上复试,线上复试流程复试前两天都会在官网公布,按照要求准备(尤其是未来研究计划非常重要)。NO.2:论文的重要性问题,篇数,档次?首先文章非常重要的,高水平的文章更重要,SCI至少一两篇,去985学校才有希望。NO.3: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导师?选择导师的途径都有哪些?选择导师有两种形式:一导师或往届考上的师兄师姐推荐,二在学院官网上查询导师的资料,对自己感兴趣的老师发邮件(最好不要一次发给多位老师),一般三四天不回说明希望不大,抓紧联系下一位导师。NO.4:联系导师的时间点建议,邮件应该如何书写比较合适?什么时候联系导师比较合适,后续应该如何跟导师保持联系?发邮件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自己(专业、研究方向、成果),另附附件个人简历、研究成果。收到老师回复后,试图询问老师的联系方式,同时表示自己对方向的兴趣,顺便表一下决心。定期地向老师汇报科研成果,增加印象。NO.5:申请与考核的过程中有哪些事情我们应该尤其注意?比如申请材料的准备与提交,考核时候的ppt的制作与讲解PPT的制作一定要突出重点,用一段时间认真把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清楚,好好写一下未来研究计划。NO.6:你对学校出身的理解。有的学生硕士并不是重点高校出身,申请双一流高校面临的压力是什么,怎么样能够尽量减小这种劣势?不得不承认出身非常重要,材料初审985学生很有优势,复试同样。所以双飞学生能做的就是多发文章,尤其是高水平文章,同时提高自身的能力。NO.7:针对研一研二的同学,确定要读博的你认为他们应该如何筹备最后成功的几率才能更大?如果确定考博一定要好好做实验、发文章,同时一定要在研究生期间过六级。
2019年11月28日天津大学对外公示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计划招收“普通招考”博士公示名单。经统计,拟录取109名考生为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公示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12月15日。学术之路团队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天津大学这项特殊的招生方式,特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如下统计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据悉,自2020年起,天津大学设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普通类型和招生宣传导师团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团队类型不同,招生学生条件不一致哦!本次公示的导师团计划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019年11月25日,跨度周期非常长。在此之前天津大学还公示了天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拟录取名单。对比两份名单我们可以发现,普通类型招收的全部为普通博士,而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则招收推免硕士与直博生。经统计,天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共招录3名直博生,5名推免硕士。2.据悉,天津大学2020年共计有120个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招生。考生为有志于到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同学,需要对照查阅导师团研究方向,主动与导师团联络人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完成相应流程后,就很有可能幸运地成为天津大学“高水平师资、高水平科研项目、浓郁学术氛围”的优秀团队之一员!3.相较于其他考生,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考生无须缴纳报名考试费。4.导师团计划招生对考生的生源要求提出了特殊规定,如本次公示的普通招考博士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2)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所学专业所类属的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中列B+档及以上的重点高校;(3)硕士毕业学校(不含天津大学)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相关领域中科院院所或所学专业所类属的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中列B+档及以上的其他重点高校。境外学历报考博士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境外学历毕业学校在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前300名的重点高校;(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授予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间。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招生模式看作高级的申请考核制。5.经统计,共计109名考生成功入选本次公示名单,他们被19个学院,34个专业录取;他们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平均分为92.44分。具体的院系、专业人数分布与成绩分布见下表。6.经统计,这109名考生本科毕业于58所院校,具体的人数分布如下表所示。7.经统计,这109名考生研究生毕业于60所院校,具体的人数分布如下表所示。6.整体而言,考生来源较广,这109名考生研究生毕业的时间分布为:2019年9月1人,2019年11月1人,2020年1月8人,2020年3月3人,2020年4月2人,2020年6月58人,2020年7月36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研究生的毕业时间主要还是每年的6月底7月初,但是不同院校已经陆续设置多个毕业时间,如上面提到的1月、3月。据悉当前有的院校一年设置4个毕业时间供学生选择。7.经统计,这109名考生被75个导师团队89个导师录取。具体的团队分布如下表所示。通过上文的统计分析想必大家对天津大学2020年的导师团招生工作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也或多或少地了解到当前我国高校的博士招生模式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希望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各个院校的具体招生安排合理的规划自己的考博。#考博#
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含非全日制)I 学术学位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II 专业学位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Ⅲ 专项计划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附注:1.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生复试招生工作。现公布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续复试时间(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形式和要求暂未确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tju.e.cn)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复试通知发布前请各位考生切勿提前来校。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未过线考生不具备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已过线考生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由学院(部)组织,复试名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暂未确定。3.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部)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各学院(部)联系方式详见(http://yzb.tju.e.cn/xwzx/zxxx/202002/t20200219_316057.htm)。往期精彩内容回顾12339!记住它!或许你就是下一个英雄!快讯!2020年研考国家线和复试安排公布最“难”毕业季!希望这些天大毕业生的经验可以帮助你点!点!点!一下就好!点亮最美海棠!年级第二武汉伢:和外公做天大校友- tianda1895 -内容来源 / 研究生院底图制作 / 李尧审校 / 王鑫 李晋馥 刘洋「 天 津 大 学 新 媒 体 中 心 」投稿 & 加入我们 tjunmc2019@163.com
研小招:复试分数线大概何时公布?海小棠:校线将于四月中旬公布,各学院(部)会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成绩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院线公布时间要视上级疫情防控安排另行确定。研小招:复试时间定了吗?海小棠:复试时间要视上级疫情防控安排另行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积极备考(复试通知发布之前切勿提前来校)。研小招:复试形式会不会改变(线上或者是线下)?海小棠:复试形式要视疫情发展以及教育部最新通知精神为准,复试形式确定后将通过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研小招:天津大学今年是否扩招,或者是否有专业扩招?海小棠: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综合考虑各专业发展需求、生源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因素,动态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专业招生名额可参考往年数据。研小招:今年夏令营是否正常举行?会不会和推免面试冲突?海小棠:夏令营是招生宣传的重要手段,是否举办还要视疫情发展及各高校暑假安排而定。夏令营属于推免面试的一种方式,二者本身就不冲突。研小招:全日制会计专硕今年划线情况如何?复试大纲范围?海小棠:校线将于四月中旬公布,管理学部会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公布时间要视上级疫情防控安排另行确定,具体分数线及复试大纲请注意查看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通知。北棠花开,可缓缓归矣。愿疫情早日结束,你我仍可相约赏海棠!愿逐梦天大的学子都能够圆梦北洋!来源: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