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一直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老师便是从事教书育人行业的人。从踏入校门的一刻起,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学生的未来,甚至于有些学生以自己的老师为榜样。可见教师对于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学校的几年,有的甚至是未来的几十年。最近网上疯传了一篇学生举报老师的信,目标直指天大化工学院的研究生导师张裕卿,信件整整写了一百多页,可以想象一名老师对学生的影响有多深。在这一百多页的信件中,完全采用了论文的书写格式,从目录开始,让大家对张老师造假这件事有了大概的了解,接着用了五个章回来分别讲述张老师自己的学术弄虚作假问题,以及帮其女儿和学生进行虚假论文制作的问题,对于弄虚作假的制作过程有着详细的阐述。最后是作者的总结性发言。通篇下来,逻辑连贯,如果张老师本人看到这篇信件,不知会作何感想?曾经的教书育人,如今却被自己的学生检举,老师的脸面早已荡然无存。张老师的学术弄虚作假就像一场闹剧,看得大家唏嘘不已。对于学术弄虚作假的问题,教育权威部门早就有相关的规定。1、有足够的精力进行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其实之所以有这一项规定,主要还是考虑到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研究生导师也不例外,如果不考虑老师的承受能力,一味的增加学生数量,很难保证学生能得到足够的指导。据侧面了解,一般一位硕士导师大概可以带3至6名学生。众所周知,硕士学习阶段需要不断的对研究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从而获取到新的研究成果,在此过程中需要老师的不断指导,此前已经出现过部分硕士研究生一年也看不到几次老师的情况。与学生不能经常见到老师的情况相比,张老师似乎要比其他老师尽职很多,只不过尽职的方向不太对,他光在抄近路上下功夫了。2、规范老师作为导师的职责所在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具体本身的特殊性,一百个学生就有一百种样子,老师也得依据不同学生的特性,来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案,而不是所有人都采用一种教学方式。特别是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每个学生选取的研究课题不一样,教师也需要针对不同的选题进行指导,引导学生走正确的学术道路,而不是他们学术意识没有成行的时候,就先教给他们耍小聪明。硕士研究生在学习阶段,不光要进行课题的研究,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部分老师为了让学生多为自己服务,甚至故意延长学生学习的年限,让硕士生有苦难言。3、对于获取硕士毕业证书的论文严格把控硕士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拿到证书,关键在于论文能否合格,答辩能否可以通过。历来答辩都参与面试的形式,对于能不能过的问题,人为性比较大,这就要求老师和答辩组成员能够严格把关才行,不是什么样的论文都能批准合格,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要敢于说“不”。老师教书育人的角色不管到了哪个学习阶段都改变不了,不能成为学生的榜样,至少也不该误人子弟吧!针对张老师的事情,天大也给出了答复,查证属实,给予开除处理。看到这里,一直有个疑问。张老师从1996年便在天大教书,20十年的教学经历,难道学校就一点也没发现问题么?真的要等到吕翔一百多页的检举信面世,才开始连夜处理么?像张老师这样的人为何敢这么长时间弄虚作假呢?1、制裁的力度太小张老师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甚至还帮着自己的女儿和学生都弄虚作假,肯定不是秘密了,揪其胆大的原因,根源就在于制裁的力度太小。误人子弟这么多年,被人发现了,就直接给开除了事,未免太轻了些。2、弄虚作假太简单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相信不少大学生都知道这句话。对于毕业论文,都会被收录到国家论文库,论文查重规范很不清楚,以至于即便出现一篇论文多次投稿的情况也没法及时被发现。结尾:天大作为我国首批985、211院校,在全国都是首屈一指的重点院校,而其中的老师没有教给学生严谨的科研态度,反而教的是弄虚作假,试想张老师如果不被检举出来,是不是还得有更多的学生遭此荼毒?作为检举人的吕翔,真正等事情曝光了,别人又该怎么看待他的人生呢?您对学生论文弄虚作假的事情怎么看?有遇上过类似张老师这样的么?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
天津大学作为一所985高校,在工科领域一直颇有盛名,它在化工领域的实力可谓是全国顶尖,在业内也是久负盛名。而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老师也是个个都是科研大牛,几乎都在各大期刊上面发表了很多论文,学术水平也是受到了很多专业人士的认可。但是就在这几天却爆出了一则新闻,那就是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一名硕士研究生实名举报自己的硕士生导师学术造假。按理来说自己的老师应当像父亲一样对待才对,那么是什么逼着这位硕士研究生去实名举报自己的老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这名举报人名叫吕翔,而他要举报的对象就是自己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张裕卿教授,按理来说能在天大当教授肯定是有一定水平的,可是却被自己的学生举报学术造假,确实令大家大吃一惊。而在这位学生的举报信中,刚刚考上天津大学研究生的时候他是踌躇满志的,吕翔第一次见到张裕卿教授是在考研刚复试完的时候,当时他对吕翔很热情,说他在化工学院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上最少能排前 20,很可能是前十,他的学生每年都能得国奖,总之让别人觉得感觉他很牛。年轻的吕翔还觉得自己运气真好,碰到了这么一位又热情又有能力的老师,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噩梦才刚刚开始。从他们内部平时开组会就令吕翔可以感觉到,张某的学生都是对他很不满的,有时候甚至是背后破口大骂,而这也是令吕翔非常困惑。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让吕翔难以忍受了,原来在自己实验室的人做测试的时候,出现了很多伪造数据的情况,而且在实验室内部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令他感到非常震惊和无奈。而轮到吕翔开展自己的科研工作时,他发现原来实验室这些年来基本就是弄个粒子往聚合物一掺,然后说它处理水性能提高了,唯一不同就是换着粒子掺,就这样掺来掺去,反正每次掺完之后性能都提高了,最后他的课题也是换一种粒子掺,然后拿着造假的数据去发表论文。实验室的师兄师姐都告诉他,这些都是实验室的传统,只有这样你才能发出论文,才能安稳毕业。数据不行那就自己改,图片没有那就自己造,这对于想在科研领域能有一番大作为的吕翔来说确实不能接受。而张教授其实是完全知情的,而且是鼓励学生去造假的,而为了推卸责任居然让学生签订协议书,只是为了在将来追究责任的时候能够让自己置身事外。而造假所产生的这些论文都看起来很完美,因此可以可以发表在各类大型期刊上面,使张教授自己的名声也越来越大。而且实验室内部发表的论文一作从来都不是学生本人,基本上都是张教授自己,甚至还把自己的女儿放到一作的位置上,这样明目张胆为自己女儿作假的事情还是第一次见。然后上级来考核的时候这位张教授同样也是作假来欺骗上级领导,面对这样的情况,这位吕同学实在是忍无可忍,最终选择了退学。等到自己认识的同学都毕业以后,他选择了实名举报这位作假的张教授,而天津大学迅速做出了反应,认定张某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且已经解除与张某的聘用合同。这样的处理速度也是令大家交口称赞,相信天津大学也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人才队伍中有这种人存在。看到这个消息,大家纷纷拍手叫好,这样一位败类教授只会损害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要将这类人剔除出我们的科研队伍。同时我们也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教师管理机制,能做到学生与教师相互制约,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无才无德老师原形毕露,学术造假也会越来越少,学术造假也不会成为毕业的一道门槛,能为我国的科研事业发展扫清一些障碍。
近几天,一份天津大学化工专业一名研究生的实名举报材料“实名举报天津大学化工院教授张裕卿和其女张丝萌学术造假”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这份举报材料长达123页,依照论文的格式,对导师涉嫌数据篡改/伪造/不适当署名/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揭露,条理清晰有理有据。作为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能够进入“985”,“211”,“双一流”的天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这是多少学子的梦想。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抱着坚定信念在天大做好科研的吕翔错了,遇到了一个以“学术不端”为主业的“好导师”。我深深地为他感到惋惜。当我看到他在文中提到:“在这过去的十年里,张裕卿至少造假了 30 到 40 篇硕士毕业论文……”时,我更是为之震惊。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近40个硕士研究生将被取消硕士研究生学位,降为只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意味着,大到国家高校的经费投入,小到个人家庭的培养,都打了水漂。而作为“学术不端”的始作俑者——张裕卿,仅仅是被解除聘用合同。网上的黑话称研究生为“搬砖的”。是啊,导师掌握着生杀大权(能否毕业),面对上文所谈到的“张老板”谁又不得夹着尾巴做人?近几年,有关研究生受导师剥削的报道屡见不鲜。2018年12月13日,同济大学医学院的陆同学疑因受到来自导师的“压迫”坠楼身亡。2020年1月7日,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意外身亡,疑遭导师压榨自杀。2020年9月22日,浙大女博士寝室内煤炭自杀。……桩柱件件,数也数不清,而且每一起都是那么惨不忍睹,触目惊心。这也不得不起社会和公众的反思。为此,教育部在11月官网正式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其中特别提到,导师应“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价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一准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但也同时必须意识到,准则只是一种补救和警戒,起最大作用的,还是高校的重视和导师对师生关系尺度的合理把握。愿所有在读研究生都有一个好导师。
“有的人觉得我比那些自杀的学生强多了,我想也是,自杀就啥都没有了,也不知道以后会有什么结果,我只能尽量说服自己不要冲动。”天津大学研二学生走投无路,网上发帖询问网友自己该怎么办:【我本科努力学习获得保研资格,之后被天津大学录取,联系到导师后我以为人生即将大步向前,但没想到这仅是悲剧的开始。大三保研刚结束导师就联系我说让我做她的项目,我本以为这是她看重我想培养我,但我错得一塌糊涂,她分明就是把我当成了廉价劳动力。19年6月15日我本科毕业,没有暑假直接被导师安排到学校搬砖,没多久导师说她孩子要中考了,想让我辅导一下,我尽心尽力但全科辅导还是有些力不从心,后来我便又找了另一位一起来天大的研究生和我一起辅导,我俩没白没夜地带她孩子一个月,最后导师问我需要给多少钱,我也没好意思多要,说一千就可以,结果导师只给了另一位学生1000,给我连个解释都没有,我问她后得到的答案是:你去管那个同学要,剩下的钱开学后走学校经费,她说平时给孩子的家教费一直都是走学校经费的。我第一次感觉到天津大学竟然也有这么不要脸的教授。从我保研结束导师就一直跟我说我将来要发sci,后来我才明白她这是在画饼充饥,自己根本啥也不会指导,她手下的项目都是交给另一位老师指导,跟我们说她只盯进度。然而另一位指导老师并不在学校,在市里,天津大学新校区到市里指导老师公司那儿一个来回就要四小时,刚开学她就让我们整天去市里找指导老师,十一国庆都没给假,每天累成狗,来回的路费导师从来没有过问,有时候还半夜找我布置任务,挪用学生助学金更是不在话下。这一年我基本上是熬过来的,自己的命本就不好,不是爹妈亲生的,有时候真想一走了之,在导师的摧残下我去医院检查得知自己患上了抑郁症,我给导师说后她还是各种阴损,可能这就是导师制吧,总觉得学生欠她的。这学期开题之后没几天,导师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换课题,称自己新接了一个项目需要我来做,都什么时候了,我一年多一直都是在研究之前的课题,这不是坑我吗?问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人家也不理我,我去找导师,她拿毕业论文来说事。一天晚上我喝了些酒,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爆发了,在天津大学,一些老师总觉得自己的利益最重,不管学生的死活,只懂得你有没有给他挣到钱,有没有发sci帮他评职称。事后同学劝我给导师道歉,我联系她但都不回我,一直在宿舍憋着,我在网上也说了自己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是支持我的做法的,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网友“Poincare”:师弟看你也是机械的,实际上天津大学的官僚主义非常严重,我建议你直接开始行为艺术,在37楼拉横幅控诉,然后告诉辅导员和院长自己得抑郁症了,如果学院内部不解决问题,那就去1895如法炮制,记住,你是学生,不怕丢脸,但是有人怕丢脸。网友“欧豆豆”:天大博二,姑且算个师兄,说说我的看法,你这种行为看似猛,实则是冲动了兄弟,你喝酒后的行为直接把事情搞僵了,在中国的高校体制里,你摊上一个不靠谱的老板只能认栽,你现在这样子把事情搞大即使可以换导师,谁还敢要你?网友“深蓝”:我一直说,研究生就三条路,要么忍,要么狠,要么跪下当狗,虽然你现在已经撕破脸了,当狗没法当,疯狗从良下一步就直接会被杀,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必须一直狠下去,不能怂,尺度很重要,你要让她知道你可以做到鱼死网破,并且如果有需要,你一定会做。后续:【学校知道我在网上发帖说这个问题后,当天晚上领导找我谈了好几次话,一上来就问我想解决老师还是想毕业,多次要求我删掉之前的帖子,说学校可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领导说帖子下方扯出了很多天大其他的老师。经过和院领导的反复沟通,说可以换导师,但前提是我要写一封道歉信,我觉得我的确是一些言语不当,可是这样就搞得仿佛所有错误都是我一人承担,导师的错误怎么说?实事求是的大学难道是这样子吗?后来我书面写了一封道歉信,其中如实说明了事情的本源,并且也真诚道了歉,但院领导看后让我修改,即使有一丁点的老师的错误也不能出现,请问现在是想让我隐瞒事实强行签字吗?然后你们就可以拿出这封道歉信说这完全是学生的问题?即使我个人出现生命安全问题也与你们没有关系?事情中间我也有过与导师协商,但都无效,导师欺人太甚,说换导师可以,但要求我把之前录用过的文章二作强行换成其他学生,什么道理?文章是我写的,导师没指导什么,我给了她一作,如今还要求我换二作……】整体看下来,这位同学虽然对其导师非常不满,但仿佛并没有掌握足够有力的证据,比如说导师用经费来给自己孩子补课,他并未说明导师到底用的什么项目出的钱,纵向、横向还是科研发展金?如果是科研发展金,那是老师自己的钱,问题不大,而且聊天记录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其次是论文挂名问题,其作者排序一般是所有对文章有贡献的人共同商讨的结果,如果导师付出了很多资源,她作为一作或是通信都是合理的,并非是谁写论文谁就要成为一作,出钱出平台的人往往享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是圈子里的潜规则。有天津大学机械的学生讲,大家普遍认为涉事导师和学生都有问题,但具体谁的问题更大没有定论,但无论如何这位同学是很难再顺利读完研的,最后要么乖乖道歉认错换导师,要么只能硬磕到底退学了,祝福他吧!来源:楚天都市报编辑:游越【来源:海峡都市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科技日报消息 在将导师岗位与招生资格进行分离之后,12月21日,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启动并发布实施方案,正式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培训结果将作为下一次导师岗位选拔及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并保留培训记录。此举打破了以往一次培训终身免考的导师认定机制,营造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浓厚氛围,有利于提升导师队伍整体育人能力和水平。天津大学此次推出的导师育人能力培训必修课“课程包”包含了思政教育、能力提升、文件解读、法律意识、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其中能力提升包含科研、教学、沟通、引导力、领导力、创新力等。要求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并获合格证书后方可招收、指导研究生,在岗导师聘期内则需完成相应学时的培训内容。目前,已遴选线上课程50余门,并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课程6门,未来还计划陆续引进或建设法律知识、导学关系构建、领导力和创新力提升等方面的课程。作为全面提升导师育人能力与育人成效的重要抓手,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将通过讲座、育人经验交流与分享、特色沙龙分享等活动开展研究生教育研讨并开展导师培训。研究生导师育人意识、育人能力直接关乎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据悉,天津大学近年来,陆续通过发布“师德公约”,连续13年举办“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举行“北洋师说”“活力实验室”等活动增强导师育人意识和能力。“导师要身正学高,不仅要‘授业’,更要在‘传道’上下功夫,要形成良好的‘门风’。”天津大学校长金东寒在首次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上强调,导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关心学生,和学生有良性互动,压实导师责任。据悉,天津大学在第四次研究生大会举行期间,已出台相关文件,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考核和认定,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及育人成效为重点考核内容。
作者:陈彬不久前,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期为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划定底线。对此,很多导师并不以为意。然而,以近日发生的天津大学原硕士生举报其导师学术不端事件为代表,又的确有很多导师突破了这一底线,由此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研究生导师素质的疑虑。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某些研究生导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为何无法守住底线?靠文件规定的底线划分能否真正起到作用?导师的权利和责任之间,又是否该有一条明晰的边界?■本报记者 陈彬不久前,在一次学术会议上,西部某高校硕士生导师刘浩收到了同事发给他的一则信息推送,内容是关于教育部刚刚出台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其中,特别提到了十条导师不得违反的底线行为。对于这十条被统称为“十不得”的禁令,刘浩只是扫了一眼,然后便将手机装进裤兜,继续开会。回忆起当时自己的感受,刘浩用了四个字形容“一笑置之”。因为在他看来,对导师而言,这些条款是根本不需要强调的。然而,就在短短一周后,从天津大学退学的原硕士研究生吕翔实名举报其导师张裕卿学术不端的新闻登上了众多媒体的显要位置。在这份长达123页的举报信中,该研究生揭露其导师不仅存在学术造假行为,还强制利用自己学生的成果,并逼学生论文造假。一边是很多导师对行为准则的不以为意,另一边则是时常见诸媒体的导师行为不端,乃至由此引发的师生冲突事件。其背后,导师和学生之间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深层次矛盾?对于研究生导师,底线和理想间又应该怎样平衡管理的尺度?“常识”=“共识”?今年9月,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我国研究生导师数量为46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人数达到11.5万。从绝对数量上说,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那么,他们是如何看待教育部刚刚发布的《准则》的呢?对于自己对待“十不得”的态度,刘浩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做了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对我来说,《准则》中规定的这‘十不得’条款就像‘水和空气’一样,是最自然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强调。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去在意呢?”在《中国科学报》采访中,类似刘浩这样的态度可谓是受访教师的“主流”。这也成为了很多对此质疑者口中最主要的依据——大家都认为是很自然的内容,如何去落实,又如何去规范?正如有研究生导师在受访时所打趣的那样,“我总不能在写年终总结的时候,还要特意写上一句‘未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吧’?”然而,也并不是没有不同的声音。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卢晓东便在受访时坦言,对正处于当下发展阶段的中国研究生教育而言,“十不得”可能仍有着底线意义。“国内高校数量庞大,不同高校和学科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卢晓东表示,我们不能低估研究生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的整体素质,但同时也不能高估某些导师对规则的认知能力和自身道德水平。“也就是说,某些看来是常识的规范,却并不一定是所有导师的共识。此次天津大学教授张裕卿学术不端事件,就是一个案例。”除学术不端事件外,近年来时常被曝出的研究生导师与学生间的矛盾冲突,也印证了人们对于研究生导师群体道德素质的疑虑。然而,这是否就代表着“十不得”可以为这些导师“敲响警钟”呢?对此,北京某高校文学院硕士生导师李晓宇在受访时直言,“十不得”更像是教育主管部门在面对近期频频出现的高校师生关系事件时,所做出的一种“应激反应”。“面对公众的质疑,教育主管部门是必须要有一个态度的,但解决当前的师生问题,远不是对导师画几个条条框框这样简单。”“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目前高校师生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某种异化。”李晓宇表示,“这就使得我们必须要认真考虑如今的师生关系中,学生思维模式的变化以及教师自身定位的变化,并在这一基础上,对师生关系中的权责进行重新梳理。”“刘浩”们的困扰作为一位有着十几年指导学生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在自己教过的学生中,让李晓宇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已经留校并成为其同事的学生。“他是一个对自己的未来很有想法的人,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的身上也有着一份同龄人不太具备的执着,甚至有时会为此不择手段。”李晓宇此前曾和这名学生做过多次交流,但似乎收效甚微。“更重要的是,目前这名学生的确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让李晓宇心生感慨,如今的学生早已不像自己的学生时代那样“单纯”了。发出如此感慨的并不止李晓宇一位老师。有高校教师向记者直言,目前很多高校师生矛盾爆发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我国传统“师徒如父子”式的师生关系,已经与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状有很大反差。这就造成了两个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有些老师并没有从传统思维模式中转变过来,进而造成了某些“无心之过”;另一方面,也的确有一些老师在模式转变的过程中走了“邪路”。在李晓宇看来,所谓的“邪路”本质上就是他口中的师生关系异化——从单纯的师生关系变为纯粹的利益交换关系。“这不是教师单方面造成的,而是师生之间相互利用的结果——导师让学生充当廉价劳动力,学生以此换取文凭。”李晓宇说,这也就是“老师”蜕化为“老板”的直接原因。但因为一位导师往往要管理多位研究生,这种模式下,有些学生对这种异化很“适应”,而另一些学生则并不喜欢,当他们对外“吐槽”时,也就给外界造成一种“导师全都是老板”的感觉。作为一名导师,卢晓东认为导师与学生的关系应该是共同探索中的“同事”关系。浙江大学教授李飞也曾在自己的一篇文章中进行过类似的阐述——在了解“新知识”这一点上,由于导师往往要指导多名研究生及参加一些学术会议等,阅读文献的时间被挤占,可能不如研究生读得多,读得及时。再比如,提出科学假设和设计试验证明都是创造性的过程,课题开始的前期基本上是由导师来完成的,但随着课题的进展,优秀的研究生往往自己会提出假设并试图证明。“这一层面上看,导师和研究生其实是‘同事’关系,各有所长。年轻的研究生经验不足,但思维敏锐且精力充沛;导师受杂务烦扰且或多或少有些守旧(可能是旧知识掌握太多的缘故),但稳重且经验丰富。”李飞说。与此不同的是,刘浩依然习惯于将学生看作是自己的孩子。“这可能是源于我的导师对我的言传身教。”然而,正如前文所言,如今“师徒父子”般的师生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适合于现代校园,加之公众对于师生关系中某些事件的敏感,这也在客观上给“刘浩”们带来了一些困扰。“据我的观察,我周边的一些男性导师,近年来已经开始刻意减少女性研究生的招收比例。这并不是出于学术原因,而仅仅是因为和男学生不会有‘出事’的危险。”刘浩说,尽管这些导师明白“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毕竟“人言可畏”。“问题是,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损女性的受教育权。”此外,也是出于担心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导师在与研究生交往时,往往也会避免非学术性活动的接触。“以前我们还会和研究生一起出游,或进行一些团队建设活动,但现在已经不太敢了。”刘浩说,从导师与学生单纯的师生关系角度来说,这样的做法倒也无可厚非,不过这也引发了他另一个疑惑——如果此时学生还是因为某些非科研因素出现问题,导师应该负责吗?为导师“减负”?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其中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此后,这一概念被不断强调,似乎已经成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公认的一条“真理”。然而,在有些导师看来,这句话本身是有可商榷之处的。“研究生培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单纯地理解为对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对研究生从学习到生活的全方位培养。如果是后者的话,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其实是有难度的。”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郭英剑说。在郭英剑看来,导师最基本的职能是要做好研究生学术培养的第一负责人,而这也应该作为评判导师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至于其他方面,导师当然可以,也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教育,但不能将其作为导师的硬性要求。“毕竟在当前的高等教育环境下,我们不能时刻守在研究生身边,而且研究生作为成年人,有自身的认知和为人处世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去影响他们,但如果出现问题,‘板子’不能首先打在导师身上。”郭英剑说。受访时,有多位研究生导师直言,目前研究生导师工作中,承担了大量针对研究生的“非学术”事务以及相应的责任,这大大增加了导师的工作压力,也不利于对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比如,此前就有高校规定,研究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导师应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规定还包括学生的某种评价不能低于或者高于一定比例。这些看似是人才培养问题,但实际上都掺杂了大量非学术性因素。”李晓宇说,试问,如果是学生由于自身原因,而不是由于导师教导有误而导致无法按时毕业,导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同样的,如果导师已经对学生进行了诚信教育,但学生依然出现学术不端问题,导师是否还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曾有学者对麻省理工学院、耶鲁大学等美国10所研究型大学出台的与研究生导师直接相关的制度文本中,有关导师指导职责和伦理规范的规定进行过统计。结果显示,涉及研究生指导职责的文本中规定的指导行为基本都集中在学术方面,如指导学位论文,帮助研究生找到容易解决且重要的研究问题,指出其作为研究者的优缺点,为其提供探究个人想法的自由等。相比之下,这些文本中仅有少量涉及非学术因素,除提及导师要为研究生提供适当的职业发展支持、心理支持外,对研究生生活、思想、经济等方面是否需承担职责,文本均鲜有提及。在道德品行培养方面,也仅强调导师要做好专业榜样,培养研究生科研诚信品质,至于学生其他道德品质的培养,并未纳入其中。与之相对的是,早在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便联合发文,要求高校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同时,一旦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这说明在美国高校,教师的指导责任设定并没有被泛化,这点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李晓宇表示,换言之,国内高校导师是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减负”的。弹性的边界在导师责任的问题上,有该“减负”之处,但在某些方面也需要更加明晰的要求。《准则》出台后,对于后续的工作,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一方面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这正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员李海生十分看重的。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李海生表示,从近年来部分培养单位已出台的一些导师行为规范来看,其内容有待完善,相应的原则、尺度也有待统一。“具体的导师行为规范中,应明确违规者所应承担的责任,明晰相应的惩罚性条款,增强可操作性。”在李海生看来,目前为很多人所诟病的研究生导师权力过大的问题,实质上就源于对导师的学术指导权力缺少相关的制约机制。导师指导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致使许多指导行为无法规制,因此,需要充实导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然而从另一方面,导师指导是一种基于“学问”和“资格”的特殊权力,具有鲜明的专业自主性和自律性,这就使得刚性的文本性内容往往在具体的导师行为问题上,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导师与研究生的师生关系具有特殊性,两者的责权关系在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范中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在一篇文章中,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左崇良表示,研究生导师的责权划分应该考虑师生双方的精神需求,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弹性的边界。对此,李海生认为,可以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导师行为规定禁止范围,从而将标准的“文本”转化为一系列可评判的实施策略和认证指标,并明确相应的惩戒措施。“在我国,对于违法违规事件的判断主要基于法律法规文本,虽然具有很强的体系化优势,但灵活性上相对不足。相比之下,英美等国则以判例为主,更加灵活。我们当然不能全盘照抄国外,但在某些方面,是否可以做一些借鉴呢?”李海生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浩、李晓宇为化名)《中国科学报》 (2020-11-24 第5版 大学周刊)【来源:中国科学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1月18日,天津大学退学研究生吕翔,用123页材料举报自己曾经的导师张裕卿和其女儿张丝萌学术造假。此举瞬间把天津大学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天津大学迅速回复称,张裕卿学术造假查实,学校解除与他的聘用合同。此后几天,天津大学和张丝萌的母校河北工业大学也纷纷表态,将继续就此事开展调查。没过几天,就在此事还未有下一步进展的时候,天津大学却又出了一件事,同样是发生在导师与研究生之间,有一位研究生指责导师没有师德。但看过研究生本人所发的聊天记录后,我不淡定了。说别人无德,自己的表现还真的很难不让人摇头。咱们今天就把两件事连起来说说,看看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矛盾。前者我姑且给它起个名字,叫做123事件,后者就叫456吧。一、123事件吕翔用一篇《实名举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张裕卿教授和其女张丝萌学术造假》,揭开了这场研究生举报导师事件的序幕。这一份长达123页的举报材料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是简介,第二章是举报张裕卿和张丝萌造假,第三章是举报张裕卿学生的硕士论文造假,第四章是张裕卿如何指导自己在论文中造假,第五章是介绍张裕卿造假的现象,第六章是张裕卿如何一稿多投(互相抄袭),第七章是结论。整篇文章从立论到论证,再到结论,就是一篇标准的硕士毕业论文。难怪有的网友说:就凭这举报材料,天津大学也应该给吕翔授予硕士学位。举报材料咱们都见过,像这种逻辑严丝合缝、论证充分的实在是少见。可以用四个字形容这份举报材料:一剑封喉。我相信,这件事从一定程度上也触发了第二件事,也就是下面要讲的456事件。二、456事件这位举报导师的研究生二年级同学,反映了导师的六大问题:第一,假期安排给自己任务;第二,让自己辅导导师孩子的功课;第三,功课辅导了,报酬却给得不利索;第四,指导自己不到位,还变更课题;第五,挪用助学金;第六,抢文章作者。这张对话截图,基本可以反映出学生索要家教的费用,也就客观证实了学生给导师的孩子做家教应该是事实。此外,导师的确要求学生变更过课题内容,这一点也可以判断为事实。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截图无法证明是导师提出由学生担任自己孩子家教的,也不能判断出导师不是从学术角度出发要求学生变更课题内容的。这张截图上,基本可以判断出导师与学生之间爆发了比较激烈的冲突,这一点从学生的用词可以看得出来,比如“寡妇”、“心理阴影”、“拉垫背的”、“装啥呢”,最为不堪入目的,是学生居然还威胁老师的孩子,拿出“两条命”来说事。上面这张图上,有学生自己标注的“注解”,而且聊天记录支离破碎,很难进行判断。元旦活动是否是私事无法得到验证,论文署名的争议基本可以确定存在。123和456两次实践,矛盾都爆发在导师和研究生之间,但是从举报材料和聊天截图来看,却有着不小的区别。三、材料对比横向对比,123事件当中的举报人吕翔给出的材料很充分,也经过详细论证,举报材料无可辩驳,举报目的明确,起到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而456事件的举报者,这位研二的学生给出的材料不够完整,仅有聊天截图。对于自己的举报内容也缺乏详细的论证和实质性的证据,而且他本人在聊天记录中的用词也实在有些不堪入目。目前的情况是,他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至于解决的方式,我们不得而知。四、矛盾和渠道大学当中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之间的矛盾近些年表现得比较突出。很多导师认为,研究生使用着自己的科研经费和设备,做出来的成果自己理应分一杯羹。于是就要求在论文署名上,留出自己和自己指定人的位置。他们还认为,既然是自己的学生,那就应该接受自己的管理,不管是出去应酬时必须出席,还是到自己家里做家务,甚至是帮自己的孩子补课,都是理所应当的。而很多研究生认为,既然身为导师就应该全身心为自己付出,从选题到修改,再到到科研过程以及成果发表,导师必须亲力亲为。自己提出的问题必须要得到解答,自己遇到的问题导师必须帮忙解决。不少导师和研究生,不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导师不考虑学生的尊严和自由,学生不考虑导师的时间安排和精力分配,而双方又都欠缺表达意见的渠道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矛盾越积越深。有时候,学生不得不通过撒泼耍赖的方式才能让导师签字,允许自己毕业。有时候,导师不得不使用帮写论文的方式,让学生赶紧毕业。归根结底,这可能都是研究生导师制度还不够完善所引发的。导师选到不靠谱的研究生,研究生选到不靠谱的导师,这就是一段不健康关系的开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夫妻结婚感情不和还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这导师和学生呢?离不了。五、教育意义:管理和控制导师和学生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导师指导、引导,学生学习、跟随,本该是互敬互爱,共同努力。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关系变了味。导师本该在一定程度上管理学生的学业,但只管不理,就很容易走向控制,若是只理不管,又容易让学生怠惰,偏离了学术轨道。学生寻求老师的帮助,归根结底,管、理和控制,三者之间边界不清是个教育问题,同样也是个社会问题。希望咱们的校园越来越“清澈”,也希望咱们的制度能够与时俱进。对于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你怎么看?对于校园里的管理和控制,你是否深有体会呢?来评论区聊聊吧。长按点赞,一键三连,鼓励我多多创作教育内容。
此次天津大学教授学术不端的事情被举报之后,在网上发酵,引起了大众的对于高校学术造假的再次关注,天津大学这次的反应速度也是非常给力,当即解聘了聘用合同,相关问题仍在调查,相信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关于研究生与研究生导师的故事近来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一个故事刚结束,另外一个故事又开始2015年5月18日,28岁的中南大学研三学生姜东身从学校图书馆六楼跳楼身亡,原因是因为自己觉得被导师刻意为难,导致毕业答辩不能通过2018年3月26日清晨,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在读研究生陶崇园,在学校跳楼自杀,年仅26岁,疑似遭到导师的不公平待遇2020年10月13日早7时左右,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一名研究生被发现在实验室身亡,自杀原因是因为自己可能会延迟毕业这些都是研究生当下一些研究生于导师之间曾经发生的故事,这几起案例,多多少少都反应了当下研究生与导师的不平等关系,在高校里老师是强势的存在,他们掌握着学生的成绩,科研,毕业答辩,甚至是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研究生对导师不满,质疑,却不敢提出来,有很多研究生甚至成了导师的保姆这次的天津大学张裕卿被解聘事件,虽说是学生检举揭发,但是也是在多年以后,学生认为这样做不会对自己和朋友造成威胁时才勇敢站出来说话的,由此可见一个导师在大学时期对学生的强势到何种地步我们先来看下作为一个研究生导师的基本要求一、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二、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基地指导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导师的主要工作不在于教学生怎么学习,而在于引导学生怎么学习一、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二、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提高其研究能力现状关于目前高校出现的这些偶然的案例,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也不能否认大环境下还是有很多兢兢业业的导师,在指导学生学习和科研上做出的努力,但是这些案列的出现说明还是有些导师不能正视自己的责任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关于高校如何规范师生关系,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一个制度和标准,在出现状况时不推脱,积极解决问题,天津大学这次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为它点赞国家方面对这方面也是非常重视,在2020年10月30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在“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经费使用管理”等八个方面对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提出了要求
2019年11月28日天津大学对外公示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计划招收“普通招考”博士公示名单。经统计,拟录取109名考生为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公示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12月15日。学术之路团队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天津大学这项特殊的招生方式,特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如下统计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据悉,自2020年起,天津大学设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普通类型和招生宣传导师团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团队类型不同,招生学生条件不一致哦!本次公示的导师团计划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019年11月25日,跨度周期非常长。在此之前天津大学还公示了天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拟录取名单。对比两份名单我们可以发现,普通类型招收的全部为普通博士,而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则招收推免硕士与直博生。经统计,天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跨学科领域专项类型共招录3名直博生,5名推免硕士。2.据悉,天津大学2020年共计有120个研究生招生宣传导师团招生。考生为有志于到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同学,需要对照查阅导师团研究方向,主动与导师团联络人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完成相应流程后,就很有可能幸运地成为天津大学“高水平师资、高水平科研项目、浓郁学术氛围”的优秀团队之一员!3.相较于其他考生,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考生无须缴纳报名考试费。4.导师团计划招生对考生的生源要求提出了特殊规定,如本次公示的普通招考博士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2)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所学专业所类属的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中列B+档及以上的重点高校;(3)硕士毕业学校(不含天津大学)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相关领域中科院院所或所学专业所类属的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中列B+档及以上的其他重点高校。境外学历报考博士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境外学历毕业学校在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前300名的重点高校;(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授予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间。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招生模式看作高级的申请考核制。5.经统计,共计109名考生成功入选本次公示名单,他们被19个学院,34个专业录取;他们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平均分为92.44分。具体的院系、专业人数分布与成绩分布见下表。6.经统计,这109名考生本科毕业于58所院校,具体的人数分布如下表所示。7.经统计,这109名考生研究生毕业于60所院校,具体的人数分布如下表所示。6.整体而言,考生来源较广,这109名考生研究生毕业的时间分布为:2019年9月1人,2019年11月1人,2020年1月8人,2020年3月3人,2020年4月2人,2020年6月58人,2020年7月36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研究生的毕业时间主要还是每年的6月底7月初,但是不同院校已经陆续设置多个毕业时间,如上面提到的1月、3月。据悉当前有的院校一年设置4个毕业时间供学生选择。7.经统计,这109名考生被75个导师团队89个导师录取。具体的团队分布如下表所示。通过上文的统计分析想必大家对天津大学2020年的导师团招生工作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也或多或少地了解到当前我国高校的博士招生模式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希望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各个院校的具体招生安排合理的规划自己的考博。#考博#
在“将导师岗位与招生资格进行分离”之后,12月21日,天津大学启动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并宣布,正式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打破以往“一次培训、终身免考”的导师认定机制。天津大学校长金东寒表示,“导师要身正学高,不仅要‘授业’,更要在‘传道’上下功夫,要形成良好的‘门风’。”研究生导师育人意识、育人能力直接关乎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天津大学此次推出的导师育人能力培训必修课“课程包”包含思政教育、能力提升、文件解读、法律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其中能力提升包含科研、教学、沟通、引导力、领导力、创新力等。学校要求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并获合格证书后方可招收、指导研究生,在岗导师聘期内则需完成相应学时的培训内容。培训结果将作为下一次导师岗位选拔及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并保留培训记录。天津大学近年来陆续通过发布“师德公约”,连续13年举办“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举行“北洋师说”“活力实验室”等活动增强导师育人意识和能力。此次推出的导师育人能力必修课,旨在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浓厚氛围,提升导师队伍整体育人能力和水平。目前,学校已遴选线上课程50余门,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课程6门,还计划开设法律知识、导学关系构建、领导力和创新力提升等课程。作为全面提升导师育人能力与育人成效的重要抓手,天津大学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将通过讲座、育人经验交流与分享、特色沙龙分享等活动开展研究生教育研讨和导师培训。金东寒在首次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上强调,导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关心学生,和学生有良性互动,压实导师责任。(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 通讯员 刘晓艳)(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