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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苏州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本科直接落户!张煐

重磅!苏州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本科直接落户!

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快构筑人才竞争发展新优势,奋力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市政府决定对人才落户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四、申请及办理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五、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惩戒。在人才落户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七、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八、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18日资料:姑苏晚报编辑:今日相城工作室 焦玲

而无见得

2020苏州落户最新热点问题解答

Q:我是本科学历,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目前租商品房住,有租赁合同,这种租房合同属于合法稳定住所定义中的“公有住房租赁证”吗?户口能迁到租的房子上吗?A:依据:《细则》第四条。  解答:租住的商品房不属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住建部门,且纳入直管公房管理,承租人持有公有住房租赁证。  因此根据苏州当前的落户政策,以租房合同形式租住的商品房不属于合法稳定住所,户口也不能迁入租住的商品房。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热点问答(一)1、新政执行后,苏州各区及县市的人才落户政策是否相同?文件:《通知》第七条:“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 解读:政府文件首次明确人才落户大市统一,政策适用于苏州整个行政区域,包括四市六区。  2、本人在苏就业并缴纳社保,全日制本科学历,43周岁,根据新政策,能个人申报落户吗?文件:《通知》第二条:“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解读:新政增加了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先落户再就业”政策。根据文件精神,申请人可按《通知》第二条规定,由目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申请办理;如同时具备学士学位证书的,也可按《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由本人申请办理。  3、根据新政策,大专学历,6个月社保是需要同一家单位缴纳还是不同家单位也可以?文件:《通知》第三条,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解读:新政针对大专学历缴纳社保的时间,原本要求连续缴纳2年,现在缩短到6个月。同时,文件规定,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需要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因此在不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办理人才落户时不能累计计算。 4、根据新政策,自考、网络教育、成教本科能否按本科学历申报?  文件:《通知》第二条,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解读:符合条件的自考、网络教育、成教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可根据本条规定办理。  5、新政策中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界限应如何定义?解读:具有大专学历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可。(举例:1984年5月10日出生的大专学历申请人,在5月9日提交申请的,仍在申请受理范围内。)  6、人才新政实施后,应如何申报、向哪个机构申报?以及后续的办理流程?文件:《通知》第四条:“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解读:具体办理流程需依据即将出台的操作细则。  7、根据新政策,应如何办理调档手续?解读:根据《通知》第四条,人才落户可由本人或单位申请办理。单位申请的,可由单位办理员工档案转入手续,具体流程可咨询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本人申请的,人事档案应转入人才落户的受理机构,具体流程需依据即将出台的操作细则办理。  8、个人申请人才落户,可以将户口落到哪里?文件:《通知》第四条,“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解读:个人申请人才落户的,在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直接申请将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拟入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按照合法稳定住所、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热点问答(二)对于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新政对证书的工种有要求吗?文件:《通知》第五条:“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  解读:《通知》对职业技能等级提出要符合苏州最新发布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以此进一步增强苏州人才引进的契合度。目前尚在执行期内的目录是 《2019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苏人保职〔2019〕17号)。  我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都有,年龄52周岁,按照新政策能落户吗?文件:《通知》第一条:“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以上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第二条:“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解读: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已超过《通知》第一条规定的50周岁年限,如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可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本次调整人才落户政策,涉及到应届毕业生落户吗?文件:《通知》第八条:“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解读:应届毕业生落户不在本次人才落户政策调整范围内,仍按《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3号)第五条规定和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如符合《通知》相关条件的,也可以按《通知》的规定申请人才落户。  我是全日制双专科毕业,尚未在苏州就业,可以作为本科生直接落户吗?文件:《通知》第一条:“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解读: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第二专科学历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成字〔1993〕17号);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取得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人员享受本科毕业生部分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办〔1999〕8号)精神,凡取得跨学科门类的两个专科毕业证书人员,可享受本科毕业生部分待遇,但学历层次仍为专科。因此双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报人才落户。  我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学历、学位证书,年龄28周岁,工作单位在姑苏区,名下有一套吴中区的商品房,我能个人申请落户吗?文件:《通知》第二条:“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第四条:“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解读: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在苏就业人员,如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按《通知》第一条由个人申请办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在吴中区的,可由本人到吴中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新政策中“合法稳定住所”的定义是什么?解读:本次调整的人才落户相关政策是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3号)部分条款的调整和优化。  对于合法稳定住所仍按2016年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合法稳定住所指的是市区范围内的以下住所:(一)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二)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三)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 和第十五条:“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户籍准入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的规定执行。  本人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的落户条件,想落户苏州,配偶可以随迁吗?文件:《通知》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解读:申请人在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申请办理人才落户手续时,配偶可以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热点问答(三)“五一”后,个人申请人才落户和单位申请人才落户,分别到哪个机构申报?文件:《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  答:新政执行后,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由个人申请落户的:在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符合直系亲属投靠条件的,至被投靠的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在苏既无合法稳定住所也不符合直系亲属投靠条件的,可落户在人才集体户,向拟落户地所在市(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由单位申请落户的,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按新政申请落户的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文件:《细则》第三条。  答:按新政申请落户的流程分为6个步骤。  1.预审:申请个人或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户籍迁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按学历或学位申请落户的,应提交哪些学历、学位材料?文件:《细则》第三条第三款以及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第四条等规定。  答:1.国内学历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国内学位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第二款“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按先落户再就业申请的,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  3.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网站打印页面。  按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落户的,需要提交哪些职称材料?文件:《细则》第三条第一款“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以及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第四条。 答:按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落户的,除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批文、考试合格登记表),还需提交《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由受理机构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需要提交哪些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文件:《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苏州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以及第三条第一款。  答:1. 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苏州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2. 目前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目录为“2019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 申请时应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  4.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由受理机构转递至当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新政策中关于大专学历,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6个月社保”如何界定?  文件:《细则》第三条第五款,“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  答:按大专学历申请的,提交申请时前6个月,需在申报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此6个月社保缴费期间,不得出现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等情况。  落户申请审核通过后,户口迁移手续要如何办理?  文件:《细则》第三条第六款。  答:此次人才落户政策调整,公安机关对户籍迁移手续的办理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户口从江苏省内迁出,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步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信息后,可办理一站式迁移,免去了申请人领取纸质准迁证和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这两个环节,申请人只需根据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户口从省外迁出的,公安机关可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根据公安机关的短信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有客

权威解读!苏州“人才落户新政”五一实施

2019年苏州新增参保大专以上毕业生67.5万人其中本科以上34.9万人硕士以上3.1万人平均每天有近2000名大学毕业生来苏工作……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才涌入苏州3月20日,苏州重磅发布人才落户新政灵活调整人才落户政策5月1日人才落户新政即将执行!那么,进入执行倒计时的人才落户新政较以往政策相比到底有哪些突破点呢?一、增加落户方式《通知》对尚未来苏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的新落户方式,扩大了落户人群的范围。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二、降低落户门槛《通知》主要对两类人放宽落户条件:01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该条款取消了原“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以及男女落户年龄上限区别,男女落户年龄均放宽至45周岁,境内外具备相当学历的人才统一引进年龄要求。02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该条将原工作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放宽至6个月,并取消“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与《通知》同步实施的还有《操作细则》《操作细则》明确了办理落户流程下面就和布宝一起来了解下吧01预审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网络申请。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02公示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形式包括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通过人社部门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03材料提交个人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材料。单位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3.人事档案;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04申请受理个人由申请人本人到本市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落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象,可参照前款规定办理。单位申请单位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05审核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1.申请单位未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2.申请单位与其申请落户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3.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申请信息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06户籍迁移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全市各受理机构情况表》↓↓↓《全市各受理机构情况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12-12333 或0512-65815515开放再出发,园区等您来!责编:陈一苇 编辑:October来源:园区新闻中心 苏州发布★重要!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调整(附解读)★最高每年100万元!苏州自贸片区人才专项奖励来了!★最新人才落户政策,5月1日起实行万众一心,一起加油

死之棘

2021年1月最新苏州购房政策整理 关于限购落户都在这里

来源: 凤凰网房产苏州站过去的一年里,苏州加入了“抢人大战”,大幅降低了在苏州落户的门槛,也牵动了很多朋友的心。不少打算在苏州落户的朋友,对于苏州落户的条件还不太了解,网上一搜,信息纷繁复杂,乱糟糟的哪年的都有。这里我们将目前苏州2021年1月份最新的购房落户政策整理如下,方便大家进行参考:一、在苏州购房的资格1、非苏州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宅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 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相城区试行积分购房政策,暂时对积分小于600分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同时,相城区开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绿色通道:来相城创业就业的人才,可通过开具人才证明获取购房资格,凭证明即可在相城区内购买房产,不受一般购房政策中关于户籍、积分等规定的限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无法购买第2套住宅。2、苏州户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暂时无法购买第4套住宅。二、怎样才能落户苏州1、人才落户①、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②、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③、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2、积分落户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持积分落户准入卡、婚姻状况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租赁住宅房屋、共有产权住宅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亲属的住宅房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至公安机关当场签订同意落户声明。在用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提供当年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落户声明。申请人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之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申请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办法》规定申请落户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落户地点: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权住宅房、共有产权住宅房、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公有租赁住房、租赁住宅房、单位集体户。涉及房屋权益的,均需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同意落户声明。三、目前苏州房贷政策1、苏州本地户籍购房的首付政策首次购房首付3成;有房贷记录的首套房、无房贷记录的二套房、房贷已结清的二套房首付5成;房贷未结清的二套房首付8成;三套房需要全款购买。2、苏州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70万,个人贷款最高45万。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50万,家庭贷款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计算。个人贷款最高30万,首付5成,利率在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3、各银行贷款利率以上就是截止到2021年1月14日的苏州限购、落户、房贷等各种政策。该内容会根据最新的消息随时更新,记得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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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落户最全百科:人才落户最快一个月左右即可办结

来源: 凤凰网房产苏州站一直以来,对于苏州人才落户的问题是层出不穷,可以说每家有每家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在这里,凤凰网房产苏州站特地整理了近期网友的提问,选择有代表性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希望能够让大家在成为新苏州人的路程中,更加顺利省心。首先我们依然要回顾一下目前苏州的人才落户政策,作为我们解答所有问题的基础和依据: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留学的本科】;(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国内的本科】;(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符合第1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符合第2、3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总结:本科、高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的人员,年龄根据级别满足条件,即可申请直接落户。本科以上、高级职称以上,可以个人申请落户;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可以单位申请落户。专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州有工作而且交了6个月社保的人员,可以通过单位申请落户。如上图所示,根据不同情况,我们有三种落户的根据:学历、职称与职业资格证。怎样可以直接个人申请落户,怎样需要单位申请落户,怎样需要交6个月社保才能落户,就一目了然了。有了作为依据的政策原文,接下来我们根据具体网友提问,来解答一些比较常见又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成人本科、自考本科能落户吗?答:参考上面的表格,只要是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都是可以落户的。但是只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才能个人申请落户;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必须有工作,交社保,才能通过单位申请落户。当然,只要是本科学历,只要工作单位有资质提交人才落户申请,那就能很快落户。退休人员能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吗?答:不可以。只要有退休的记录,就不能走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但是退休人员可以走投靠子女、配偶的方式落户。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能直接在苏州落户吗?答:通过一些途径或者手段,确实是可以达到落户的目的,但并不推荐这么做。落户是需要调档的,公务员单位很难将档案调出来落户。即使通过一些手段落户,从单位调出来的档案是很难回到原单位的,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个人在哪里申请落户?答:在苏州人才服务中心官网上,可以看到有人才引进的板块,具体网址如下:http://hrss.suzhou.gov.cn/szrczx/Fronts/Hall/Rcyj这个网页比较慢,经常崩溃,取而代之,我们可以去各区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人才落户的申报:园区:https://www.siphrd.com/高新区:http://www.sndhr.com/aspx/ggfw/ggfw_sy姑苏区:http://gccrc.gusu.gov.cn/yzs/index.html相城区:http://www.szxchr.com/a吴中区:http://www.dwrc.com.cn/web/吴江区:http://www.rcxxt.net/个人申请落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答:所需资料如下:1、人事(职工)档案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⑵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4、户籍证明⑴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⑵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人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参保地为市区的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的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6、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协议或法院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子女随迁证明(如果有的话)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家庭关系)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如果有的话)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军转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原件)。大专学历,如果没能在苏州交社保,如何快速落户?答:正常条件下需要先交6个月社保,然后通过公司申请落户。如果审核顺利的话,需要7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通过一些中介公司考职业资格证,首先可能需要4-5个月时间准备、考试、得到成绩、办证,然后再经过1个多月时间申请落户,实际上和交社保所需的时间差不多,而且还有一定的政策风险,大家一定要慎重。正规途径永远没有捷径,一定要小心那些宣传说“交钱就能过”,“交钱就能落户”的黑中介,很有可能人财两失,还在档案上被记一笔。【更多问题,都将在此进行更新,欢迎大家前来询问】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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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苏州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本科可直接落户

来源: 凤凰网房产苏州站凤凰网房产苏州讯 3月20日,苏州突发人才新政。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大专缴纳6个月社保可以落户,该新政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文如下: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快构筑人才竞争发展新优势,奋力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市政府决定对人才落户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四、申请及办理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五、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惩戒。在人才落户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七、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八、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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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河海大学苏州研究院、苏州研究生院落户相城!

今天(2月28日),苏州市政府与河海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相城区共建河海大学苏州研究院、苏州研究生院。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会见了河海大学党委书记唐洪武、校长徐辉一行,并共同见证签约。根据合作协议◎苏州与河海大学将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重点在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综合环境生态保护、新能源和新材料开发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机械工程和智能制造等方面加强科研合作,积极引导和鼓励苏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高校相关优势学科团队、院系共建政产学研联合研发平台。◎双方将共建河海大学苏州研究院,联合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同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共建河海大学苏州研究生院,以产教融合的模式,合作培养各学科类别研究生。会见中,许昆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河海大学长期以来给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许昆林说◆当前,苏州正以更大的合作办学力度补齐教育资源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助力营商环境改善,厚植创新动能,加快推动转型发展。◆河海大学在水利等领域具有很强实力,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上,与“水城”苏州合作空间很大。◆希望加快推进合作载体建设,引入更多优质资源,以更灵活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苏州将一如既往为高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创新营造最好环境。唐洪武说◆苏州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好,河海大学将以此次合作为新契机,充分发挥学科优势、资源优势,对接产业前沿和水利事业发展需要,在智能制造、新材料、土木工程等领域不断深化校地合作,打造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平台,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加快落地转化应用,更好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河海大学常务副校长李俊杰、副校长陆国宾;苏州市副市长沈觅,相城区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新闻多一点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一百多年来,学校在治水兴邦的奋斗历程中发展壮大,被誉为“水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水利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目前,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河海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相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来源:苏州新闻编辑:焦玲监制:瞿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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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王炸”级人才新政来了:本科直接落户这类人才最高每年可奖40万

苏州重磅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3月20日,苏州人民政府正式公开调整后的人才落户政策。新政实现本科学历直接落户,“先落户后就业”;同时,大专学历落户,原来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拟放宽到6个月。就在此前一天,苏州刚出台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细则,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最高每年可获40万元。而自春节以来,疫情之下已有南京、广州、青岛、天津等多个城市出台新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限制吸引人才。还有城市出台楼市人才政策,最高800万购房补贴,最低5折买房……抢人大战再次升级!苏州:本科可直接落户今年1月6日至1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便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于2月8日通过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新政对人才落户草案中的年龄限制做出部分调整。3月20日晚间,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人才落户政策。按照通知内容,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落户苏州,大专缴纳6个月社保可以落户,该新政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策力度之大,堪称“王炸”级人才新政。具体来看,新政对三类情况下人员的落户条件一一予以明确规定:1、想去苏州就业的人员政策:这类人员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就可申请办理落户。这些条件包括: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解读:该条款给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新的落户方式,扩大了落户人群的范围。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政策:这类人员落户苏州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第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第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解读:如果说上一条政策是为了吸引新人“入苏”,那么这一条就是为了让在苏人才“留苏”。3、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员除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落户条件外,新政对专科生的落户条件也较宽松。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苏州对高端人才奖励加码最高可获40万元/年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人才新政正式对外的前一天,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细则》对标国际惯例及国内最优政策,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奖励最高每年可达40万元。今年初,苏州市召开了开放再出发大会,并随即出台《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30条政策举措中,“关于集聚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包括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顶尖人才(团队)、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给予奖励……”被放在了首位。苏州市的求贤若渴可见一斑。本次《细则》的发布,正是为了更好地吸引高端人才,而对此前政策举措的进一步细化。《细则》对标国际惯例、国内最优政策,紧扣苏州先导产业方向,瞄准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奖励计划在原有优秀贡献奖励基础上,针对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和自贸片区急需人才,其中年薪高于40万者,按个人薪酬给予每年最高40万元的奖励。春节后多地出台人才落户新政天津、青岛、济南放宽限制2019年12月份,最高层下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将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进入2020年,很多城市就落实了此意见,例如人口大省山东除青岛、济南以外的14个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条件,广东除深圳、广州之外19个城市取消落户条件。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大城市的外来人员可谓是受益良多。仅在春节后,疫情爆发之下,多地仍密集出台人才落户新政。3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引才新政 “聚青行动计划”,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岛落户。根据计划,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青岛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天津落户政策也再度放宽,技能型人才门槛降低。对于大专学历,社保方面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有就可以”;对技能证的要求也有放宽。对于中专学历,主要是社保年限的调整,之前3年社保才可落户,现在都调整为1年社保就可以。西宁市则自3月10日起全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户口迁入“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济南市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根据新政,济南进一步低落户门槛,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职工,凭有效证件即可落户。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含技工、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参加我市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即可落户;凡经认定的人才均可迁济落户。前述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2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在回答人才落户新政问题上,提及延期通知将会在近期发布。2018年3月1日起,南京执行人才落户新政(试行1年),2019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政策不变。杭州“撒钱”青岛买房“打折”中山管子女入学除落户政策外,楼市中的人才新政也不少。3月3日下午,温州市委人才办联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发布《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公告》,首批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约18万平方米,将于3月15日启动申领,而最低价格折扣为5折。2月28日,厦门出台新政,本科以上在厦门无房,工作一年可买房。此前的2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政策称,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同时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杭州市则“大手笔撒钱”求人才。2月24日晚间,杭州市出台了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有关补充意见,不只提高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给予A类顶尖人才“一人一议”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还将对全球本科以上所有应届大学生,在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中山市的人才政策显然更人性化,不只解决了人才的住房、创业资金贷款等问题,还帮助人才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根据2月18日中山市发布的人才政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同时,此类人才还可分层次享受每月800-5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之前还有合肥的人才落户政策;衡阳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从上述多个城市的“抢人”方式来看,今年开年便触发的人才抢夺战其实延续了去年的“火药味”。根据诸葛找房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2019年有30多个城市发布了人才新政,或直接放宽人才落户和购房限制,或间接通过给予购房及租房补贴来吸引人才流入。(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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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王炸级人才新政来了:本科直接落户,这类人才最高每年可奖40万

来源:中国基金报作者:中国基金报自春节以来,疫情之下已有南京、广州、青岛、天津等多个城市出台新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限制吸引人才。还有城市出台楼市人才政策,最高800万购房补贴,最低5折买房……抢人大战再次升级!中国基金报记者张燕北苏州重磅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3月20日,苏州人民政府正式公开调整后的人才落户政策。新政实现本科学历直接落户,“先落户后就业”;同时,大专学历落户,原来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拟放宽到6个月。就在此前一天,苏州刚出台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细则,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最高每年可获40万元。而自春节以来,疫情之下已有南京、广州、青岛、天津等多个城市出台新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限制吸引人才。还有城市出台楼市人才政策,最高800万购房补贴,最低5折买房……抢人大战再次升级!苏州:本科可直接落户今年1月6日至1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便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于2月8日通过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新政对人才落户草案中的年龄限制做出部分调整。3月20日晚间,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人才落户政策。按照通知内容,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落户苏州,大专缴纳6个月社保可以落户,该新政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策力度之大,堪称“王炸”级人才新政。具体来看,新政对三类情况下人员的落户条件一一予以明确规定:1.想去苏州就业的人员政策:这类人员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就可申请办理落户。这些条件包括: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解读:该条款给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新的落户方式,扩大了落户人群的范围。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政策:这类人员落户苏州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第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第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解读:如果说上一条政策是为了吸引新人“入苏”,那么这一条就是为了让在苏人才“留苏”。3.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员除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落户条件外,新政对专科生的落户条件也较宽松。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苏州对高端人才奖励加码最高可获40万元/年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人才新政正式对外的前一天,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细则》对标国际惯例及国内最优政策,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奖励最高每年可达40万元。今年初,苏州市召开了开放再出发大会,并随即出台《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30条政策举措中,“关于集聚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包括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顶尖人才(团队)、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给予奖励……”被放在了首位。苏州市的求贤若渴可见一斑。本次《细则》的发布,正是为了更好地吸引高端人才,而对此前政策举措的进一步细化。《细则》对标国际惯例、国内最优政策,紧扣苏州先导产业方向,瞄准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奖励计划在原有优秀贡献奖励基础上,针对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和自贸片区急需人才,其中年薪高于40万者,按个人薪酬给予每年最高40万元的奖励。春节后多地出台人才落户新政天津、青岛、济南放宽限制2019年12月份,最高层下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将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进入2020年,很多城市就落实了此意见,例如人口大省山东除青岛、济南以外的14个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条件,广东除深圳、广州之外19个城市取消落户条件。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大城市的外来人员可谓是受益良多。仅在春节后,疫情爆发之下,多地仍密集出台人才落户新政。3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引才新政“聚青行动计划”,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岛落户。根据计划,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青岛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天津落户政策也再度放宽,技能型人才门槛降低。对于大专学历,社保方面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有就可以”;对技能证的要求也有放宽。对于中专学历,主要是社保年限的调整,之前3年社保才可落户,现在都调整为1年社保就可以。西宁市则自3月10日起全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户口迁入“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济南市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根据新政,济南进一步低落户门槛,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职工,凭有效证件即可落户。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含技工、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参加我市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即可落户;凡经认定的人才均可迁济落户。前述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2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在回答人才落户新政问题上,提及延期通知将会在近期发布。2018年3月1日起,南京执行人才落户新政(试行1年),2019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政策不变。杭州“撒钱”青岛买房“打折”中山管子女入学除落户政策外,楼市中的人才新政也不少。3月3日下午,温州市委人才办联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发布《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公告》,首批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约18万平方米,将于3月15日启动申领,而最低价格折扣为5折。2月28日,厦门出台新政,本科以上在厦门无房,工作一年可买房。此前的2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政策称,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同时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杭州市则“大手笔撒钱”求人才。2月24日晚间,杭州市出台了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有关补充意见,不只提高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给予A类顶尖人才“一人一议”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还将对全球本科以上所有应届大学生,在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中山市的人才政策显然更人性化,不只解决了人才的住房、创业资金贷款等问题,还帮助人才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根据2月18日中山市发布的人才政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同时,此类人才还可分层次享受每月800-5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之前还有合肥的人才落户政策;衡阳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从上述多个城市的“抢人”方式来看,今年开年便触发的人才抢夺战其实延续了去年的“火药味”。根据诸葛找房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2019年有30多个城市发布了人才新政,或直接放宽人才落户和购房限制,或间接通过给予购房及租房补贴来吸引人才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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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拼了!“王炸”级人才新政来了:本科直接落户 这类人才最高每年可奖40万

苏州重磅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3月20日,苏州人民政府正式公开调整后的人才落户政策。新政实现本科学历直接落户,“先落户后就业”;同时,大专学历落户,原来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拟放宽到6个月。就在此前一天,苏州刚出台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细则,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最高每年可获40万元。而自春节以来,疫情之下已有南京、广州、青岛、天津等多个城市出台新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限制吸引人才。还有城市出台楼市人才政策,最高800万购房补贴,最低5折买房……抢人大战再次升级!苏州:本科可直接落户今年1月6日至1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便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于2月8日通过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新政对人才落户草案中的年龄限制做出部分调整。3月20日晚间,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人才落户政策。按照通知内容,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落户苏州,大专缴纳6个月社保可以落户,该新政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策力度之大,堪称“王炸”级人才新政。具体来看,新政对三类情况下人员的落户条件一一予以明确规定:1。想去苏州就业的人员政策:这类人员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就可申请办理落户。这些条件包括: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解读:该条款给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新的落户方式,扩大了落户人群的范围。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政策:这类人员落户苏州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第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第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解读:如果说上一条政策是为了吸引新人“入苏”,那么这一条就是为了让在苏人才“留苏”。3。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员除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落户条件外,新政对专科生的落户条件也较宽松。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苏州对高端人才奖励加码最高可获40万元/年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人才新政正式对外的前一天,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细则》对标国际惯例及国内最优政策,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奖励最高每年可达40万元。今年初,苏州市召开了开放再出发大会,并随即出台《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30条政策举措中,“关于集聚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包括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顶尖人才(团队)、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给予奖励……”被放在了首位。苏州市的求贤若渴可见一斑。本次《细则》的发布,正是为了更好地吸引高端人才,而对此前政策举措的进一步细化。《细则》对标国际惯例、国内最优政策,紧扣苏州先导产业方向,瞄准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直接参照个人薪酬按比例给予重奖。奖励计划在原有优秀贡献奖励基础上,针对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和自贸片区急需人才,其中年薪高于40万者,按个人薪酬给予每年最高40万元的奖励。春节后多地出台人才落户新政天津、青岛、济南放宽限制2019年12月份,最高层下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将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进入2020年,很多城市就落实了此意见,例如人口大省山东除青岛、济南以外的14个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条件,广东除深圳、广州之外19个城市取消落户条件。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大城市的外来人员可谓是受益良多。仅在春节后,疫情爆发之下,多地仍密集出台人才落户新政。3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引才新政 “聚青行动计划”,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岛落户。根据计划,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青岛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天津落户政策也再度放宽,技能型人才门槛降低。对于大专学历,社保方面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有就可以”;对技能证的要求也有放宽。对于中专学历,主要是社保年限的调整,之前3年社保才可落户,现在都调整为1年社保就可以。西宁市则自3月10日起全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户口迁入“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济南市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根据新政,济南进一步低落户门槛,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职工,凭有效证件即可落户。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含技工、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参加我市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即可落户;凡经认定的人才均可迁济落户。前述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2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在回答人才落户新政问题上,提及延期通知将会在近期发布。2018年3月1日起,南京执行人才落户新政(试行1年),2019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政策不变。杭州“撒钱”青岛买房“打折”中山管子女入学除落户政策外,楼市中的人才新政也不少。3月3日下午,温州市委人才办联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发布《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公告》,首批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约18万平方米,将于3月15日启动申领,而最低价格折扣为5折。2月28日,厦门出台新政,本科以上在厦门无房,工作一年可买房。此前的2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政策称,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同时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杭州市则“大手笔撒钱”求人才。2月24日晚间,杭州市出台了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有关补充意见,不只提高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给予A类顶尖人才“一人一议”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还将对全球本科以上所有应届大学生,在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中山市的人才政策显然更人性化,不只解决了人才的住房、创业资金贷款等问题,还帮助人才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根据2月18日中山市发布的人才政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同时,此类人才还可分层次享受每月800-5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之前还有合肥的人才落户政策;衡阳扩大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从上述多个城市的“抢人”方式来看,今年开年便触发的人才抢夺战其实延续了去年的“火药味”。根据诸葛找房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2019年有30多个城市发布了人才新政,或直接放宽人才落户和购房限制,或间接通过给予购房及租房补贴来吸引人才流入。(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