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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前已不到一个月,你怎样安排自己的数学、思政复习进程?京子

考研前已不到一个月,你怎样安排自己的数学、思政复习进程?

到目前为止,距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的时间已不到一个月。这意味着,紧张的考研复习进程已渐渐趋于白热化。在剩下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对所有考生来说,提高能力几乎已经不可能了。但是,各位考生仍然可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充分利用好这最后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尽可能地让它最大限度地为自己创造价值,才是当前最明智的做法。下面的一些建议,分别从数学、思政两个方面来为正在备战考研的莘莘学子们出谋划策,希望能够助你们一臂之力!一、数学因报考专业不同或各研究生录取学校对考生的要求不同,部分考生的数学学科只考《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部分考生除了考以上两种以外,还要考《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相比于《高等数学》来说,《线性代数》和《概率论和数理统计》还属于相对比较简单的内容。毕竟,《线性代数》的内容主要有行列式、矩阵等一些涉及“多元一次方程组”相关的内容,《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也主要考大家能否把一些常用的公式用到解题过程中去。虽然每年考研数学试卷中涉及《高等数学》的难度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但大家也不要对《高等数学》产生出太大的恐惧感或对此太缺乏信心。要知道,目前大家能够做的,应该是如何才能够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通过这个备考的过程而把自己的实力变得更加强大,相比于最终的结果,大家应更加注重目前这个备考的过程。而且,当前的备考过程也离不开一定的智慧因素。众所周知,《高等数学》这一部分内容有一个这样的特征——公式多,比《线性代数》和《概率论和数理统计》都多很多,因此《高等数学》的所有公式是大家这些日子一定要复习的内容,因为只有熟练掌握了这些公式,才能够灵活地用这些公式来解各种各样难度的题。对《高等数学》公式的复习,大家也要讲究一定的方法,而不是一味地“死记硬背”。一方面, 大家不妨每日抽出20分钟左右的时间来把高等数学所有的公式都过一遍,且在过的时候要适当建立不同公式之间的横向关联;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的公式,大家也可通过“互相比较记忆”的方法来进行记忆,比如,泰勒中值定理公式可关联着“麦克劳林公式”来记忆,“柯西中值定理”可关联着“拉格朗日中值定理”以及“费马引理”来记忆,各级数公式可找出一些共同点来记忆。当然,习题也是考研数学复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考研数学题之所以给大家留下“灵活多变”“难度大”的老印象,主要还因为考研数学题总是从各种各样的点来切入对应数学知识点的应用,有时一道题还考查多个知识点。因此,大家之前曾做过的一些错题,一定要细致揣摩出每一道题的答案得出的过程是怎样的、用了怎样的定理和方法,并还要多看几遍,以加深印象,等到了真正的考研考场中便能够把这些定理和方法得心应手地加以灵活运用。二、思政思政学科的考研内容,可分为《思修法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以及《形势与政策》四部分,试卷上的试题类型可分为选择题(包括单选、多选)和材料分析题。前三部分,则是大家在大学的前两学年的思政课上曾经学过的一些知识。大家都知道,这三部分含有大量的知识点需要大家进行理解、记忆,所以一些考生难免会为此感到头痛。面对如此大量的思政知识点,则非常不建议大家在这个时候再“死记硬背”,一方面这样的效率太低了,另一方面,这样还非常容易忘。其实,这也是在考大家能否做到“抓住重点内容”。大家不妨这样复习:把教材中所有的考研重点知识点(一般在上课时或在一些考研辅导机构都给大家勾画过)用结构图或汇总表的形式体现出来,每日抽出早晨或晚上睡觉前大约1小时的时间,来把这些知识点从头到尾默念一遍,一边默念一边理解,20日左右下来,便能够重复大约20遍,从而自然形成一定的记忆,这岂不是比死记硬背的效率要高一些?另外,大家在默念的同时,也不要忘了把各知识点之间建立一些有机横向联系,因为有时在答材料分析题时,也可能需要大家用到多个知识点来进行作答。当然, 大家也可以从一些关于“考研思政知识点总结”的一些相关辅导书中找到所有知识点的汇总整理内容,这样可让大家直接把整理好的知识点拿来进行默念以及横向联系,从而节省了大家进行汇总整理的时间。《形势与政策》这一部分则是大家在教材以外进行复习整理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则离不开最近一些年国内、国外的重点局势、政治动向,因此需要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中一边关注最近一些年的考研真题(包括答案)的同时,还要多关心一下国内外所发生的一些重要新闻以及对应相关的舆论。形势与政策至于今年国内外的一些重要新闻,大家可在平时休息时在网上多关注以下一些方面的内容:1、新冠肺炎;2、南方一些省份所发生的洪涝灾害;3、北斗卫星的成功发射;4、纳卡地区冲突;5、美国总统大选同时,大家若还有时间,也可关注一下中共十九大报告内容,上面同样也涉及了民生的方方面面,仍然有可能作为考研思政试卷的重要考试内容。当然,大家也不要忘了把一些重点时事和一些考研知识点相关联,这样,在考前则会有更充分的准备。“习题复习”也是考研思政复习的一项关键内容。不论是近年来的思政考研真题,还是做题时曾经做错过的题,大家对每一道题都要认真对待:1、对选择题来说,一定要通过后面的解析,来理清楚试题内容和知识点之间的关联性;特别是对一些多项选择题来说,更要认真细致一些,更要通过解析上的提示,来逐渐培养自己“既不多选又不漏选”的能力。2、对材料分析题来说,大家更要通过参考答案来推导出“怎样从材料内容引出知识点”的方法;除此之外,材料分析题也是考生在作答时容易漏项的题,因此在平时习题的答案中,考生也要尽量模仿答案的答题方式,尽量做到在答题时不漏项,尽可能全面地、完整地答题。那么,大家是否需要在这些日子里多练一些考研模拟习题呢?有的考生则喜欢在考前做一些模拟试题来提前练手,这本身无可厚非,但也需要大家掌控好分寸。数学、思政两科的考研模拟试题,建议一些有这方面打算的考生每一两周练习一套。毕竟,这种模拟试题的训练也并不是越多越好,论考前复习的重要程度,大家还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知识点和那些曾经的错题。总而言之,考研复习的最后几周,也的确需要大家在方式方法上下一些“智慧功夫”。相信大家凭着自己扎实的功底和良好的心态,一定能够合理安排、合理优化自己的复习备考进程,在考研初试的考场上一定能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向自己理想的科研院校进发!

惠施之才

2020湖南大学学科思政考研备考经验分享、院校分析、复习方法建议

亲爱的学弟学妹们大家好,首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本科是一所很普通的二本(在二本里面有点偏差的学校),考研考试的学校是湖南大学学科思政。开始准备考研是四月末五月初,随后便着手确定学校。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到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仅花了一天时间,在这一天里面我一直查看学校的招生简章还有报录比等相关的内容来为我接下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那么我先跟大家聊聊我考研前的一些准备吧。一、关于选择学校和专业这个很重要,因为关系着你未来的考试类型。你在选择学校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备考学校有没有对于非双一流、非985/211本科的歧视,招生人数和报考的人数历年来的变化,有时候我们可以采取从专业着手再去确定学校。当你确定好了备考学校之后,一定要多花点时间去学校的官网搜集有关招生的信息。我当时是去湖大的官网,查看了一下报录比还有录取的人数、历年分数线等内容。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找一下报考学校、报考专业的直系学长学姐了解下很多别的情况,比如老师出题的重难点、今年可能会出现的热点问题等等。下面就是我当时具体的复习规划:专业课一:我专业一是买的一套综合复习资料,我是直接背诵的这套复习资料。刚开始准备考研的时候我会做一个大的计划,然后每个月去根据我自己学习的情况将其细化,安排到每周每天的任务。5月份:我是把复习资料中的教原背完了,把教原里面有些不懂难理解的东西,找我的专业课老师问清楚,然后再到教育笔记上注释出来。我当时背书的时候是按照我作出来的计划一步一步实施的,一般我会提前一天把第二天要背的东西看一遍,理解一下。(因为我是想理解写书人的逻辑思维方式,更好地帮助我记忆,这里更多的是强调有意义记忆而不是死记硬背,这种方法一直贯穿我整个学习过程。)6月份:把333复习资料中的教心背完一轮。因为我是二战,一战是考的应用心理,所以教心对我难度不是很大。但是对于没有学过心理学的学弟学妹来说,这一课可能花的心思要多很多,上面的很多名词都有些绕口而且很难理解,这个时候你一定不要急着去背,你要先去理解、去找些资料,实在不能理解就去问问自己的专业课老师,专业老师会通过一些例子帮助你理解的。7-8月:这个阶段我是利用了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来设计背诵内容(疯狂打call),它是强调重复背诵、重复记忆。你会发现这段背书的过程特别痛苦,一旦开始背书就不能停,只要你扛过去了,你就会发现你压力轻很多了。这个时候的背诵就不单是针对一本书而是四本书,所以只要你努力坚持下去,你的专业一就没什么问题了。9-11月:这段时间就是你巩固专业一333内容的过程了,如果你暑假背诵比较认真的话,你复习起来就容易多了,你也会有比较多的精力去复习你的专业二和政治英语了。12月:这个时候培训班会给你们做考前模拟来帮助你们更好的实践,我当时是延后参加的模拟导致后面检测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这样还是不好,有时间还是把它当做一个查漏补缺的小测验积极完成。通过考试就知道自己哪些地方还差一点,你就要引起重视。(其实你平常也可以自我模拟一下,看看哪些地方还差一点。)尤其是在最后一个月,你可以把333的资料大范围过一遍,看能不能回忆起里面的内容。(我当时只看了一些大点,过了一个大概,能够保证自己有话说,论述的方向不错。)专业课二:5-8月:我把我专业二的书看两遍,了解全书的大纲是怎么样的、一级二级标题是什么,以便在自己头脑里面有个大概的印象,看看真题尝试做一下。9月:开始背诵学姐的高分笔记,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在头脑有个大概的印象。(强调利用有意义记忆的方法)10-11月:用类似前面提到的艾宾浩斯曲线设计的背诵内容,不断的重复巩固记忆。12月:前期可以再把专业二背一遍(如果实在来不及了,可以把书过一遍,把一些大点熟记一下),结合真题开始抓一些重点。英语二:我当时英语是去网上报的视频课程,我英语的学习大部分都是跟着课程来的,再加上自己记一些单词,真正做英语真题机会不是很多。由于我的英语不是很好,我的方法仅供参考哦。5-6月:每天上午背单词,下午是看的100篇的阅读书外加分析一些长难句,晚上就看看英语的讲解视频。7-9月:每天上午还是背单词,下午除了看100篇的阅读还会做精讲80篇,自己总结下长难句,晚上看下视频,找准英语的学习方法。10月:每天背单词和一些词组,这个时间可以按照年份的顺序做下真题,整理一下里面的长难句。11月:准备下作文,背一些模板。作文模板背了最好也要默写下来,可以每天默写一篇。我当时是把作文模板默写了三到五遍,下午的时候做两到三篇阅读。11月中下旬-12月:把近三年的真题拿出来做,理解老师的出题点,把试题里面出现的不会词组写出来,熟记。反复背诵并默写大小作文,我当时是把作文模板默写了三到五遍。思想政治理论:其实政治不难,大家从八九月准备就可以了,跟着老肖走,看看老肖的精讲精练,做做1000题,自己多总结一下频繁易错的考点,特别是自己容易混淆的地方。之后等肖四肖八出来了,就把肖四肖八的内容多做几遍,把肖四肖八的选择题多做(我当时做了差不多5遍),把肖四的问答题多背,最好是理解性的记忆,不然到时候很容易记重复(我当时背诵的时候,是先把材料看一下想想自己该怎么答问题,然后再把问题和答案一起熟背。)三、关于复试准备湖大的复试内容分为了两个部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40分),其中综合面试内容有:专业课面试、英语口试、英语听力这几个内容。从二月份中旬出来成绩到三月中旬参加复试,我仅仅准备了不足一个月(因为当初12月份考完研感觉自己考的不是很好,所以没有早点准备复试,这也为各位学妹学弟提了醒,要对自己有信心,考完及时准备复试内容)。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面,我的规划如下:1.第一个星期我把考研的单词再重新记忆一遍(因为我的英语成绩不是很好,从初试的分数也可以看出),再把今年的时政热点的相关内容在网络上搜索打印出来(比如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等等),结合相关的时政自己给自己出题(这里强调要有问题意识,自己想想老师会在复试的时候问些什么问题,想想对策),训练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创新思维,尤其是要训练回答问题的逻辑性。2.第二个星期我还依旧是记忆单词在加上一些六级的听力训练,当时我还跟着考虫的晨读班去训练一下口语,把握准相关内容的发音。熟悉自己复试专业课书籍,并且做相关的笔记,最好自己做一个思维导图,帮助自己后续的记忆。再加之熟记网络上相关的英语常用问题和答案,以免在复试中思索太长时间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3.第三个星期我就开始背诵自己的专业课书本的重点(我自己结合当前的时政和自己的问题去标记),英语还是按照以往的计划进行。4.第四个星期把专业书在看了一遍并熟记相关重点和框架,背诵英语的常见问题答案和自我介绍。(其实在这些所有的东西里面来说,复试专用书是最重要的,因为面试大家分数相隔不是很远,复试中的笔试是最容易拉开距离的。)在复试的那天,早上事先分好的考场,下午进行全校的复试笔试。考卷发下来的时候反而一点都不紧张了,因为试卷形式很简单,给你一张A4的问题纸,然后就给你一个答题纸,题目很灵活都是涉及到当前的时政和复试书上的内容,只有4个简答题,所以作答的时间很充裕。笔试完了之后,第二天的上午就是面试了。早上八点开始进行英语听力考试,三个大题都是填写单词,剩下的大概有6个听力选择,听力的题目有点难,很多人都没有填写完毕。听力之后就是英语和专业课面试,这两个面试是分开来进行的,按照排号的先后顺序来进行(一开始就在大厅公示了排好了的顺序,并未让我们抽签进行)。记得当时把报考一个专业的考生都集中在一个大教室,然后再按照报考专业的不同,一个专业的考生都去一个办公室面试,一个出来再叫下来一个,每个人大约20分钟。办公室里面围着桌子有5、6个老师,都是这个报考专业的老师,首先进去把你自己准备的资料给第一个老师,老师之间会进行相关的传阅。然后每个老师手里拿一个本子,记录你的答案和表现。老师们也都没有想象中那么凶神恶煞,相反都和蔼可亲,笑容满面。进去之后都要做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老师会叫你抽取一个专业题,当时我抽到的比较简单是回答四个自信,然后根据你的介绍和简历问一些问题,有的老师问了我比较专业的问题:“在幼儿园里面如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类其实是老师想了解你的反应能力,也想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创新思维)还有的老师问我钢琴是在哪儿学的,多少钱等等,然而自始至终我都微笑应答。关于英语口试,我们当时只有一个老师,老师会先问你名字再问你专业,没有涉及到自我介绍的环节,全程大概3-5分钟。老师了解你本科专业之后会根据你学习的本科专业问你一些问题,我当时就被问到:“在你童年时期,谁给你留下了最深的印象,朋友还是...?”全程问了我三四个问题,其实这个就靠你平常的积累,考察的就是你的应变能力。最后给大家点小经验,就是尽量把自己放松,表现出自己积极乐观的一面,最好是微笑应答。切记,一定要诚实,不会就是不会,千万不要乱蒙。考研路上我们会遇到艰难困苦,或高兴,或忧伤,或自我否定,但是一定要相信自己只要坚持下去就是最棒。(本文来源新祥旭考研原创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陈仲

2020湖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思政考研复试情况介绍

2020考研初试已经结束了,不知道大家考得怎么样呢?初试结束之后,复试也不远了。大家都知道考研初试很重要,但是考研复试也是关系到考研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有心的宝宝们可以现在开始关注或搜集一些关于自己院校的复试信息哦~今天优加考研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湖南师范大学学科思政考研的复试情况,不过由于20年相关细则还未公布,所以以19年的复试情况为基础,作为参考,希望对20年进入湖南师范大学学科思政考研复试的同学有所帮助。一、19年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二、复试资格审核3月30日上午8:40—11:30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公共管理学院二楼212室进行资格审查。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5、初试准考证6、《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来校复试期间提交复印件。学院将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三、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一)笔试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题量3小时。加试科目满分100分,题量3小时。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政治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并当场评分。四、复试成绩和录取(一)复试成绩核算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二)录取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五、2020湖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思政考研复试2020湖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思政考研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政治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一)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1、考试时间180分钟。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思想政治教育原理部分 约80%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部分 约20%4、题型结构解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共40%。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30%,共60%。(二)政治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3、试卷题型结构简答题 5小题,每题15分,共75分;分析题 1小题,25分(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奠基篇(1840-1895)约50%开拓篇(1895-1917)约30%发展篇(1917-1956)约10%创新篇(1956-2007)约10%4、题型结构解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六、复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1、提前预定车票、机票、准备相关报到资料2、提前预定酒店(学校附近)3、带上一些专业书4、利用空余时间复习七、复试备考建议1、 不要紧张2、提前准备(报到资料、复习资料、来往车票住宿、复习)3、静下心来,过完年就没有多少复习时间了,先准备着复习

王明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考研招生、参考书、报录比分析

2020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考研招生信息、参考书、报录比分析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1950年成立新民主主义教研组,在全校开设《新民主主义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等课程。1953年9月,教育部批复成立政治教育系,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专门培养中学政治课教师的系科。1979年7月,建立哲学系、政治经济学系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1981年11月,成立马列主义研究室。1990年7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并入马列主义教研室。1994年4月,马列主义教研室更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2003年10月,成立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08年11月,马克思主义学院独立建制、实体化,直属学校管理。一、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考试科目(1)所属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2)研究方向:01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研究0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03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历史研究04援藏计划(3)招生人数:10人(4)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④921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①112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②230援藏计划英语③72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④921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二、参考书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张耀灿、陈万柏《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陈先达、杨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张雷声马原依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书目,在通读全书之后可以按照历年考研真题划一下重点,复习资料也是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话有些学校是不考的,会把它替换成毛中特,所以在参考书目定下之前,暑假期间还是应该先吃透马原,政治经济学一般都是在复试中才考。三、分数线2019年推免人数:4人;统招复试人数:65人,录取15人,报录比:23.08%2018年推免人数:1人;统招复试人数:44人,录取15人,报录比:34.09%2017年推免人数:2人;统招复试人数:23人,录取8人, 报录比:34.79%报录比分析:今年来考研人数剧增,北师大的思政专业录取人数也有所增加,但是报考人数的增长速度明显更快一些,这就造成了报录比的下降,分数线的话一直保持在340、350左右,根据每年题型难度及上线人数也会有所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不会太大,报录比百分之二三十的话,勉强上线再翻盘的几率可想而知。四、考研真题简答:本质与现象意识的能动性社会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知识与智慧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材料分析: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和选择性论述:真理和价值的关系共产主义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五、考研经验分析(一)英语10月到12月真 题做了大概5遍。把出题人的考察点全部弄懂,知道在文中的那部分能找到出题点,并进一步巩固自己的词汇量和长难句的分析水平。同时我用的阅读复习资料也是 张剑编制的阅读理解。在时间有限的条件下,如果大量做别人的阅读理解复习资料,由于不是一个思路,反倒会对自己的分析产 生阻碍作用。他的阅读理解我大概做了两遍,都是掐时间做。第一便要认真一些,模拟考场;第二遍作为略读,准确找到文中考查点。进一步摸清命题人的命题思 路。对于翻译部分,我做了一下的翻译书,每天我会抽两个句子先把原文抄在本子上,然后盖上书自己翻译,翻译完再对照。需要说明的是我觉得翻译关键要下笔, 不能只停留在眼睛上。12月末-考前,开始复习作文。我的作文复习的比较晚,但是作文的成绩应该还算理想。因为查不到具体各项分数,总分数 下来后自我感觉小作文和大作文大概一共扣了最多5分。我的参考资料是宫东风的《考研英语写作100篇》,复习经验就是多背,大概应用文背了8篇,大作文主 要背框架和经常能用到的议论性、描述性的好句子,背几个长句,争取在考试时能用上。当然,背的文章的选择得靠自己,最好能从报辅导班的同学那里弄到各辅导班老师考前重点复习作文和范文,自己做些改动背下来。对于考前模拟,我个人认为做最近两年的真题就好,做两遍以上,掐时间看自己的水平。(二)政治我的政治是从10月份开始看的,主要资料是考试大纲解析和任汝芬的四个序列,个人感觉后者就足够了,因为据说也是考试大纲编写者出的,而且相对考试大纲解析 而言,这本书里面对不同的内容给与了不同的重点讲解,详尽的当。习题就是广泛的做,我做了任汝芬的序列一、序列二、序列三,其中序列二大概做了四遍。冲刺阶段做了很多,几乎所有的套卷里面都做了一两套。主要是选择题,大题就是看看答题思路。政治大家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到考前,我对自己的答题还是没有信心。但是只要记住选择题尽量不要太失分,大题要达的有逻辑性,能想到的角度都要达上,最好能热门话题联系上。最后字迹要工整就一切OK了,成绩一定会比自己预测的高。(三)专业课我的专业课是从十月份开始看的。复习资料一定要正确,一是历年真题,二是最好能和上届考研的同学联系上了解重点。对于重点范围一定要背。我的专业课大概背了四遍左右。由于北师大的思政是我们这一年变的教材所以在复习当中会找不到重点,我的经验是关键是多看,在看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大局意识。事实上北师大的思政专业出题是很细的有的小概念看着不起眼但有时候会作为重点,但是不能因为看的太细而忘了把握主动脉。毕竟在论述题一般是以实际为导火线,联系原理答题的。至于在复习当中要不要看导师的一些文章,我个人认为在初试的复习当中一般没有时间看,事实上作用也不大,我们专业有个特点就是和时政联系比较密切所以在复习政治的时候 可以联系专业思考一些问题,到时候考试一定会用得上。最后祝大家考研成功!

李四光

南宁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思政)考研初试、复试难度解析

南宁师范大学调剂复试到今天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正式的录取名单也即将出来了,很多同学上岸的同学也在陆陆续续也在办理录取后的事宜。尽管南宁师范大学在广西区内的一个知名度和学科实力比不上在山水甲天下桂林的广西师范大学,但是随着校名从“学院”变成“大学”,越来越多同学报考该校希望进行再度深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南宁师范大学热门研招专业之一的学科教学(思政)考研情况解析001院校介绍还是熟悉的配方,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该专业梭所在的院校情况。学科思政(专业代码:045102)是南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一个研究生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政治教育系,是南宁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综合实力较强、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是广西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南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广西高中政治课程基地。002招生情况2020年考研:计划招生50人左右(实际以最终发布的录取名单为准)2019年考研:统考录取22人2018年考研:统考录取23人003考试科目初试:(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 (807)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复试: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法公共课的情况我们就不多说,因为公共课各种信息、情况大家都能很直观地了解到。333教育综合的情况在过往关于这些学校的教育类专业的文章也提到过。至于最后一门专业课,从历年的真题可以看出,它很大程度上考核的是你的一个记忆力,题型主要问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每道题的附分都比较高,大家在复习和真正考试的时候要多注重细节,把概念理论作答完整。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内容范围807部分真题004参考书目333教育综合1. 《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大纲及指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2. 王道俊、郭文安主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3. 孙培青主编:《中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4. 王炳照等著:《简明中国教育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5. 张斌贤主编,王晨副主编:《外国教育史》,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6. 张大均主编:《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7. 陈琦、刘儒德主编:《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807思想政治教育学《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学 原理》,郑永廷 主编,刘书林、沈壮海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6月,第1版。005复试人数情况1.上图可见学科思政在今年20考研的一志愿进入复试情况,一志愿进入复试27人,抛开少数民族政策的同学不谈,进入复试最低分324分,最高分423分,可以看到350分以上的占据了名单人数的三分之二,这些人如果在复试不出现什么大问题,录取只是时间的问题,同样的道理也是适用于350分以下的同学,所以正在备考的21 22同学,考高分,届时复试时“从容淡定”这个形容词就非常适合修饰你。2.下图就是今年调剂进入复试的分数情况。由于扩招的影响,再加上今年南宁师大在B区的调剂热度很高,生源质量也随之有所上升,所以今年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有80个左右,但是结合招生人数来看,复试刷人甚为惨烈。3.说完20的情况,再给大家提一嘴19考研的录取情况。在2019年考研中,该校该专业录取22人,一志愿录取16人,(其中双少生录取2人),调剂录取6人,最高分388,最低分315分,平均分351。006复试内容1.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同样大家可以算出来,今年20考研其实际差额比列接近1:22. 今年的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200分(受疫情影响取消了专业课笔试,往年复试内容正常情况为笔试、外语、综面三大部分)。3.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00+复试总分300=800分,非常直观地显示出你的总成绩,从而进行高低顺序排名。4. 录取上,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还有招生余额,再从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007小结又到了总结的小moment。在考研道路上,相信大多数人应该都是砥砺前行着,很多时候往往不是因为题目难,而是书本以外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者我们,给我们的备考带来种种困难。但是没关系,在过程中,你可以“输”一百次,但是在结果上,一定要赢那最后一次。如果可以,选择广西文都,陪你那一百次,共助你赢那最后一次!

十地

2020年考研开考,思政卷紧扣时政热点!三大原因催生考研热

今天上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拉开大幕,全国共有341万人报考,比去年增长51万,再创历史新高。专家分析,提高就业竞争力,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以及获得研究生学历,成为催生考研热的三大原因。一年激增51万本月,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考研人数达到341万人,较去年增长51万,首次突破300万大关。统计数据显示,最近五年来,全国考研报名人数屡创新高:2015年为164.9万,2016年变为177万,比上年增加12.1万,增幅达7.3%;2017年首次突破200万大关,为201万,比上年增多24万,增幅为13.6%;2018年增至238万,增幅为18.4%;2019年考研人数增至290万,增加52万,增幅达21.8%;2020年考研人数变为341万,创下历史新高,涨幅达到17.59%。明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874万人,同样创下历史新高。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指出,高校毕业生逐年增长是考研群体增加的重要推手。专家分析,考研热不断升温,由多种因素构成,考研的三大动机主要是提高就业和从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文化层次以及获得研究生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四学生小林备考的是会计学专业,自9月以来已在学校专心复习四个月,他说,“我觉得这个专业的知识和魅力值得我付出更多时间投入其中,希望成功考研后,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为职场发展打下基础。”清华人大等为考生设休息场地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报考北京招生单位的考生为425295人,比上一年度增加41938人,增幅达10.9%。在京考试最终现场确认考生为135899人,较上一年度增加6402人,增幅4.9%;其中,报考人数逾万人的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清华大学等17个招生单位。今天早上7点半,记者在人民大学教一门口,早到的考生排起长队等候入场,他们之中不少人冒着严寒戴着帽子手套,手捧思想政治复习资料,争分夺秒地背诵知识点。部分来陪考的家长则站在旁边,静静地目送孩子远去。考研期间,多所在京高校为考生推出人性化举措。例如,清华在一教、四教、五教、六教等处设置考场,考试期间,各考场楼会启用无线信号屏蔽。学校提醒,校外考生来校应绿色出行,学校不提供停车位,原则上考生及亲友自驾车辆禁止入校,校门将严格查控社会车辆;考生及陪同人员可在综合体育馆二楼南厅休息。人民大学研招办提示,学校在考场各层备有开水,供考生饮用;考生可在东区、中区、西区、北区食堂校外考生专设窗口付费就餐;中午11点半至下午2点期间,考生可在上述食堂午休。最近几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多校官微都发出考研相关推送,为考生加油祝福。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入考题上午的思想政治考试持续三个小时,原本应该11点半结束,不过有不少考生提前交卷,记者在人大考点看到,11点过后,有考生陆续走出考场。历年考研思政卷都与时政热点紧密关联,这次也不例外。有考生回忆,多道大题紧扣热点。例如,有试题让考生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还有试题让考生回答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背景和意义。另外,还有材料提到“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张富清,要求考生结合其事迹分析理想信念的作用。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任敏 和冠欣 摄流程编辑:TF021

略知

「司南考研经验贴」湖南师范大学学科思政390经验贴

湖南师范大学950学科思政考研经验帖各位21考研的学弟学妹们:你们好,我是知知学姐,考的湖师大学科思政专业,初试390分,排名第七,复试分数188,最终排名第六,很开心能有机会和你们分享我的考研路程。我其实一直是想考公务员的,可是被一个公务员姐姐洗脑后,我又回到了最初的梦想,想当老师,所以来考学科思政专业,我想既然你选择了考研,选择了你要考的专业,那么必然是因为喜欢,所以我相信你们这一路下来绝不会放弃。我正式复习的时间是从7月份开始的,花费了5个月的时间过了初试,333成绩是121,专业二成绩是118,你们是从四月份或者以前就已经开始了的,比我多了好几个月的复习时间,这样一想是不是觉得自己考上不是一件难事,一定要有信心从而有激情。当然我也不希望因为你知道你比我有更多的时间而松懈,毕竟你永远不知道你的对手会有多努力。接下来谈一谈我的复习路程及建议。英语方面:1、单词是最基础的,我是从3月就开始记单词,规定数量每天坚持,背完之后一定要进行回顾,想不起来的标记好,再次背诵。一定要充分利用好真题上你不会的单词,用本子登记下来,反复记忆。可利用空闲时间用app记单词(百词斩、墨墨)2、语法即长难句的学习,跟一个老师(何凯文、田静等)的视频讲解,或者自己看书(何凯文长难句解密等),每天可以进行一句话的阅读和切分。3、阅读我是从7月份开始的,英语二要先练英语一的阅读(2010年开始),我觉得考研真相的真题挺好的,解析很仔细,做真题之前我是先模拟一次看看自己的感觉,再每天一篇,好好利用每一份真题,每日一篇,做完后一定要好好分析!可以适当的全篇翻译几篇,阅读做完后先自己翻译分析一遍,再根据视频(唐迟我喜欢的)过一遍,当然简单的自己过一遍就行。每一篇真题都值得好好对待,一定要做好错题分析,懂得套路、记录套路。4、完型填空,新题型,作文都是后期的工作,完型是一个听天由命的题,适当练可以,不宜花大时间,英语二新题型很简单。作文,模板背起来,背老蒋、蒋中挺作文组合自己的作文模板。政治文科生同学最迟可以九月份开始,理科生可以适当早点。书本资料推荐的是肖秀荣老师的精讲精练、1000题、肖四、肖八,虽然去年我也买了其他很多政治资料但后期真的没用到,精讲精练可以配合徐胖胖老师的视频过第一遍。我是九月份开始的,前期每天花两小时左右,我是利用吃完饭到午休前的时间以及晚饭后到学习专业课前的时间学政治,按进度逐渐增加,直到最后肖八出来才开始背,接着猛背肖四。我对政治花的时间真的很少,因为作为文科生我有一种蜜汁自信,加上我复习开始的晚,更多时间就在专业课上,但是后期我对政治是特别慌的,因为别人还背了疾风劲草等,所以我很着急,每想起就担心政治,考政治时特别的没有底气,所以大家如果有富裕时间可以往政治多花点时间,时间紧就后期拼命背。专业课专业课是我们的重头戏,背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在专业课上超或者被超别人几十分决定了你被录还是被刷。333我是六月份开始断断续续的看333,七月份正式开始,大家一定要好好利用假期,不能在家好好复习的必须留学校。我假期留在学校,每天七点半之前必须到自习室,晚上十点回,假期里我花在专业书的时间最少七个半小时,我在过第一遍333时,开始我的效率并不高,就一天天的看,没有一点感觉,学姐们说要做任务,我的任务在脑子里,并没有认真执行,直到认识到这样盲目看下去真的一点用没有,我开始了严密的计划安排,书有多少页,一天看多少,一个小时看多少,我都计划好,哪个时间段看什么就是看什么,从这开始,整天都有莫名的动力。我看书喜欢看一章后,就做一章的框架,这样就能更深层次的理解,有利于记忆,也有利于你后期根据框架回忆。别忘了,每晚的回忆,养成习惯,花一个时间去回忆白天所学的知识,这即是增强获得感又是尝试记忆法。我复习开始的晚,所以没有那么多时间看书,我是报了班跟着康康学姐们走过来的,根据她们的资料、视频课、专业书,第二遍的时候,我把我要背的笔记做了出来,我的个人意见是,你的笔记要经过自己的加工,自己内心对资料有感觉后才能背的顺畅。从八月下旬我就开始背了,同样的是有计划的背,第一遍我背的很快,不是完全记熟练的那种,所以导致我背第二遍的时候异常的痛苦,因为心里觉得已经背过一遍了,再背时很多又很陌生,心里又急,第二遍我背了很久,这也是在弥补第一背的快没打好基础,所以我的建议是早期第一遍时要尽可能背熟,背完仍然要回忆。第二遍后第三遍有点困难,后面就顺畅了,我一共是背了五遍多。950我是看完一遍333后才开始的,因为333有四本书,950只有两本,其中新课改、新的方法近几年没出过真题,所以这两本里面先抓好学科教学新论那本书,相比较950还是很好理解的。同样是看书,框架,笔记,背诵。950一定要记好框架,记住框架层层递进。可能刘强老师那一本书就会出150分的题,所以要多么重视可想而知,新课改那本书也是不能放弃的,至少框架是要记住的,万一今年就出题了呢。考研其他分享:1、研友需不需要?对于我来说是需要的,在我们图书馆那一层很多认识的同学,看到他们心里都开心,当然有些同学就喜欢一个人独处,都是可以的。2、我的手机是考前一个月再也没有带出寝室过,因为我实在不相信自己的自制力,没有带手机,你会发现,完全不用担心别人会找你时你不在,因为没什么人找你。3、和自己和解,不要因为自己堕落了一下,而不断责备自己,再气已经没有用了,只有从这一刻开始更努力才能弥补堕落时浪费的时间。4、坚持,当你不想看书时,想着去玩一会时,别去,因为可能一玩一小时就过去了,坚持,过了那一会,你就会继续想看书了。5、字迹,从上面图片中来看我的字很丑,所以我每天是安排了时间来练字的,所以字小不好看的同学不要再问学姐我字丑肿么办,时间还算多,加油练起来,字可以不好看一定要整洁,万一到了后期还是不放心自己的字,欢迎找我私聊哈哈。6、可关注一波公众号,闲时了解时政。经验贴很多,方法也很多,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不断的向前冲鸭,考研辛苦嘛,辛苦!考研难嘛,难!考研会成功嘛,会的!当所有的努力得到反馈时,一切都是幸福的。

真刀真枪

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本文转自【教育部官网】;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8月24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 (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 (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 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 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 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 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 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 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 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玫瑰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研停止进场前十分钟有考生还在“冲刺”!思政题贴合时政热点

12月21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拉开帷幕。图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点,当日,2543名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通讯员 王大勇 摄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考点,不少考生进场前还在复习知识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巩悦悦 摄近年来,考研大军规模不断扩大,作为一场数百万人参加的全国性大型考试,硕招考试的考风考纪也是社会关注的话题。面对今年报考人数增幅较大的情况,山东各考点更加重视和加强考试管理。在某些考点,由于考场内已经准备了文具,考生以往必备的答题用笔、橡皮等文具用品,也不准往里带,发现即被视为作弊。此外,考生平时用的水杯,也不允许带进考场了。考场内提前为考生准备了文具用品“除了身份证和准考证,其他任何物品都不允许带进去。”12月21日8时许,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美术学院门前,安检人员面向即将进入考点的考研学生,不断用扩音器重复着这句话。听见这句话,不少考生吃了一惊。有考生一边发出“不带笔怎么答题”的疑问,一边将文具重新装回背包,并“扔”至教学楼前;有考生赶紧将文具用品交给陪考家长保管;也有考生一听说连水杯都不让带,赶紧猛饮两口热水,跑进了考场……“其实,考场里为学生准备了矿泉水。”现场一位安检人员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他们学校的考场内,免费为考生准备了考试专用文具袋,其中就包括黑色中性签字笔、签字笔笔芯、2B铅笔、小刀、直尺、橡皮等考试用品,学生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就可以了。不仅如此,记者梳理发现,为方便考生、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今年有不少学校免费为考生提供考试专用文具。比如,中国海洋大学考点为第3、4教学区考区考生提供文具,考生自备文具不得带入封闭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每个考生准备文具袋:含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签字笔、小刀、直尺和胶棒(前三科每科考试结束后,需将文具放回袋内,摆放在桌子上,不得带走)。除此之外,曲阜师范大学考点实行两次安检,统一提供签字笔和橡皮,考场配有时钟,严禁携带书包、手表、手机等无关(违禁)品进入封闭区……可以说,面对今年报考人数增幅较大的特殊情况,山东各考点更加重视和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秩序。考生“心大”为复习掐着点进场由于天气严寒,不少考生穿着羽绒服、戴着口罩,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记者在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考点看到,虽然距离进场只剩不到15分钟,但不少同学依然手捧复习资料,争分夺秒地背诵知识点。部分陪考家长则站在孩子一侧,帮孩子提着背包,关注着孩子的一举一动。根据要求,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眼看还有10分钟就停止进场了,现场依旧不乏“心大”的考生,一边盯着手表,一边加紧进行最后的冲刺。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省内学校考点大都配备了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无线电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考试设备。有的学生从考场内跑了出来,将腕上的手表摘掉放到背包后,又立马返回了考场。进博会、国家勋章等进入考试范围21日上午,历经三个小时的思想政治科目结束后,考生小坤走出了考场。他告诉记者,“考试原本在11点半结束,但不少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就交卷了。”小坤回忆,往年思政考研真题都与时政热点有关,今年也不例外。进博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时代楷模人物等进入政治考题。例如,“中国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背景和意义”“为什么说进博会‘交易的是商品和服务,交流的是文化和理念’。”考题难不难?面对记者的提问,小坤说,还行吧,“政治这门课,考完就不再去纠结了,好好准备接下来的考试才是硬道理。”在21日上午的政治科目考试结束后,有媒体在微博上发起了#2020考研政治难吗#话题。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有接近十万人参与了本次投票,接近四万网友普遍认为今年考题格外难。甚至有网友直言,已经不是难不难的问题了,平时真没见过那种题,“大题全背过,材料也很熟,遗憾的是我背的部分都进了材料,没能答出来……”对于该网友的话,一位考生深表赞同,“背了大半个月的理论,结果全在材料里出现了。考场座椅很舒服,明年还来。”但也有考生说,感觉发挥还不错。每年临近研考,网上总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认识命题教师或考务人员”等噱头,散布网络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诈骗考生钱财。相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这些谣言的背后都是一些不法商家、网站甚至惯犯精心设计的骗局。广大考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以案为鉴,擦亮眼睛,明辨谣言,谨防上当受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巩悦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