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2日讯(记者 陈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在即。9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出炉。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面向所有考生。考生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在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报名,但必须按要求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网报信息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逾期不再确认,具体确认方式和要求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安排以报考点公告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教育部将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准考考生务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记者梳理值得考生注意的事项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关键报考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发现以上关键信息错选,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前,先取消错误的报名信息后,再重新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同时,因每个报考点的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未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缴费人数达到上限被关闭的报考点,也有可能因考生取消已缴费报名信息空出考位而再次自动开放。此外,按照《四川省 2020 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四川省将在考前 14 天起对所有参加研招考试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具体办法将于 12 月初发布公告。凡有过身体异常、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若考生隐瞒病情、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在即川川在此为广大准备考研的考生整理了四川八所“双一流”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四川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办学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招生人数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4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90名,专业学位约招239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含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西南交通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办学地址成都市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市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峨眉山市峨眉校区(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区路二段6号)目前研究生学习主要在成都犀浦和成都九里校区。(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电子科技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办学地址清水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沙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西南财经大学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光华校区:四川成都光华村街55号柳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西南石油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我校研究生均在成都校区。(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成都理工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招生人数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86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4名。2021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39名)482名,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将列入统招计划使用。(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四川农业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雅安校本部(雅安市新康路46号)成 都 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都江堰校区(成都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成都中医药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址温江主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十二桥校区(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人南校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汪家拐校区(成都市青羊区下汪家拐街16号)招生人数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64名(含推免、转段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戳下图↓↓↓查看完整招生简章)编辑 |熙妹校对 |木尧审核|关关来源 |各高校官网【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开始在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推免服务系统说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长学制)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一)最终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招生单位按规定公示录取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二)2020年10月10日后,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2020年10月12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三)“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推荐高校、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诉。(四)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考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二、“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操作流程(一)注册: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推免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二)填报个人资料:推免生注册后应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资料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并进行网上支付。(三)查询:推免生在填写志愿前应认真阅读各招生单位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四)报名: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可同时在系统填报三个平行志愿(不分主次),每个志愿在提交后的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期间招生单位下载报名信息并决定是否允许考生参加复试。志愿提交48小时后仍未接到复试通知,复试未通过,或拒绝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志愿提交48小时内,如招生单位通过系统明确拒绝推免生申请,推免生可立即填报其他志愿。(五)确认复试通知:提交报考志愿后,招生单位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反馈是否同意推免生参加复试的通知。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如收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复试通知。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录取。(六)复试:推免生如同意参加复试,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推免生复试。(七)待录取: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将收到招生单位通过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答复是否接受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如接受,推免生即成为该招生单位的待录取考生。推免生接受招生单位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后,不能再填报其他志愿,或接受其它复试、待录取通知,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再向该推免生发放复试或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无效。(八)各专项计划推免生的报考录取操作,应按照具体政策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三、“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注意事项(一)推免生如对系统自动填入的基本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二)推免生选择报考志愿时,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和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并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三)推免生通过系统接受招生单位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后,如拟取消,应在遵守推免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向相关招生单位提出申请,招生单位如同意,可通过系统取消待录取通知,并由推免生通过系统予以认可。相关待录取取消后,推免生可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待录取通知。(四)招生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报考该单位所有推免生的当前报考状态,即考生接收的所有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等。(五)为顺利完成报名和录取工作,请推免生认真了解系统各项提示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与招生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六)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推免生因填写信息虚假、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七)2020年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但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八)凡是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编辑 | 熙 妹 校对 | 木尧审核 | 关关来源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往 期阅读
四川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若干问题答疑感觉初试成绩与预想有出入,怎样查分?3月2、3日开通网上查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不办理现场、电话、邮件查分。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节点,过期不再办理哦。复核过程是怎样的?复核只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往年仅极少数查分试卷有误,有加分亦有减分,不要以为查分都只有增加分数,误加分了也是要减下来滴,是谓“有错必纠”。查分后如何知道成绩有无更改?查分登记10个左右工作日仍在初试成绩查询网页上登录查询,有误者已报省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更正,看到成绩无变化者,就不要怀疑查分工作老师没有认真查阅,是因为完全无误呀。哪里能查到排名?我校未对成绩进行排名,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分数线,总分高的也许单科没有上线,目前了解排名无意义,届时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复试及录取总成绩均会予以公示。分数线预计好久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具体时间等教育部、省考试院通知安排,我校会及时在四川大学研招信息网上发布通知。今年复试时间、形式是什么?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举国联防,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院专业特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可行性原则出台我校复试办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发布的信息。今年情况下,如何准备复试?具体复试形式请考生耐心等待通知,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及相关要求准备,无论复试形式怎样,相信“是金子怎样都会发光”滴。也要提醒考生疫情期间,注意做好防护、保持身心健康,不要因为健康原因失去机会,那才是后悔莫及。我的成绩报考贵校可能没有希望,可否调往其它高校?调剂政策是怎样的?没有上我校初试线,如果上了报考专业的国家线,以及想调剂高校的专业线,等待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开网后提交申请,等待调剂高校通知。学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是否有变?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是否延期,等待教育部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和各考点官网的通知公告。博士外语水平初试是否延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考试院的要求,根据防控疫情确定并另行通知博士招生的后续工作,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及报考院系所网页相关通知。最后,期盼考生们:待春暖花开时,我们川大见!来源: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研招办
伴随着今日(8月5日12:00)普通类专科志愿填报结束,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即将步入下一个重要工作时段——录取。根据工作安排,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大幕定于8月6日盛大开启。鉴于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专业招生类别庞杂、批次众多,现根据招生录取投档顺序,将各个类别的录取时间和征集志愿时间公布于后,以便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及时掌握录取动态、关注录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该“录取进程一览”系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大致安排,实际档期尤其是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请以省高考录取场即时发布的信息为准。由于我省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因此,信息交互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比如,本科第一批定在8月17日~19日12:00完成信息交互;本科第二批定在8月29日~31日12:00完成信息交互;专科批定在9月14日~15日完成信息交互。从上述可以看到,信息交互一般要花费两天左右的时间。那么,信息交互是如何完成的且要达到怎样的目的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中已明确指出,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有关高校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补充生源。简言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后,无论招生高校的投档比例定在100%或者超过100%,经与高校沟通协商,最终都将执行等比投档。也就是说,对于进档考生,只要符合录取规则(没有不服从专业调配、身体条件受限于专业要求、单科成绩不符合要求等“硬伤”),高校均不得退档。近年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已真正实现了“阳光招生”落地,每个批次投档后,省教育考试院会及时公布各招生高校的调档线。由于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及时查询到自己的投档情况,但可根据公布的学校调档线判定自己的电子档案去向——结合自己该批次填报的志愿顺序,从A志愿到I志愿逐一比对,一旦自己的投档分(高考成绩+照顾政策性加分)大于或等于某个志愿学校的调档线,其电子档案则投进了该所学校。(梦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大学(国标代码10610),英文译名: Sichuan University ,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三个校区,学生在校期间将在相应校区就读。第四条 四川大学将全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四川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设置招生委员会,并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担任委员,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设置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第六条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四川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会计学(ACCA)专业不进行调剂录取。第十条 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一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四川大学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四川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四条 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谨慎报考。第十五条 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引入了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师资力量及优质教育资源。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匹兹堡学院内申请转专业。第十六条 护理学专业入校后不能转专业。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四川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四川大学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 四川大学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订《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四川大学对保送生、強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和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另行制定相关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以当年公布的为准。预科阶段在四川大学就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阶段学习结束后,对于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学校根据预科阶段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第二十四条 四川大学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6分。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四川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四川大学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邮编:610041(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邮编:610207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传真:028-85408370招生咨询邮箱:zs@scu.e.cn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都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成都大学 1978 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城市型大学。2021 年第 31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学校名称:成都大学学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 2025 号邮政编码:610106二、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1.招生对象:我校及与我校签订跨校专升本协议的对口专科学校对应专科专业的 2020 届应届专科毕业学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2.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3)身心健康。三、选拔方式1.由我校及对口专科学校在满足选拔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细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2.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三门,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总成绩 300 分。3.入伍并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免试进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除此类学生外,我校不开展其他类型的免试录取。四、招生计划、专科课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五、录取办法1.依据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各升本专业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2.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按参考人数的 60%比例公示拟录取名单。3.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 20%公示拟录取名单。4.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5.若专业录取未满额,我校将剩余计划统筹安排到其他专业,确保招生计划完成。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六、学籍管理、培养方式及证书发放1.对已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专升本资格。2.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 按学分制进行管理。3.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升本学生,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院校名称为成都大学,签 章为成都大学。七、监督机制及咨询申诉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对学校专升本工作负总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好专升本工作。咨询申诉地址:成都大学行政楼教务大厅八、其他事项本简章由成都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工作的管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与对口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对口院校”)签订专升本工作协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第四条 我校2020年专升本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包括考试选拔录取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第二章 报名第五条 申请专升本学生均需报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交对口院校。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符合我校2020年专升本报名资格:对口院校对口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评价优良,完成专科学习阶段所有课程,进入我校本科学习前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各对口院校应选送不低于对口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人数30%的学生参加专升本报名。第六条 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精神,收取考试报名费80元/人。该费用由对口院校代收后统一转交至我校,用于我校专升本组织管理工作。第七条 对口院校负责报名学生资格核查并在对口院校官网公示核查结果,将符合报名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第三章 考试第八条 笔试科目如下表,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日期另行公布。第九条 专升本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对口院校,按标准化考场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特殊情况可由我校指定具体考点。第十条 笔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和制卷,笔试考试范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的考试大纲执行。第十一条 我校及对口院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第四章 录取办法第十二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完成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20%。第十四条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分“对口录取”和“统一录取”两类录取。“对口录取”是指按对口院校专科生基数10%比例录取;“统一录取”是指在“对口录取”基础上,根据录取计划依次录取。第十五条 我校在阅卷后公布单科笔试成绩录取最低分,单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排序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60%+“综合评价”*40%。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评价细则由我校制定,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公布。对口院校负责认定并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第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报省教育厅备案。我校向学生寄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第五章 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在我校西山校区(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单独组班培养,专业未达到组班规模的学生编入青义校区(绵阳市青龙大道中段59号)相关班级培养。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升本学生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授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对口院校所修课程可由我校予以学分认定并记入本科阶段课程成绩。第二十条 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第六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按上级审定的本科专业标准缴纳。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专升本学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申请转专业。第七章 监督、申诉与咨询第二十三条 我校和对口院校纪委办公室对校内及对口院校的选拔录取各环节予以全程监督。我校和对口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我校将对各对口院校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各对口院校也应开设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治违纪违规问题。第二十四条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学生申诉。第二十五条 我校专升本有关事宜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公布。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制度,确保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开展,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第三条 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学校各二级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详见附表1。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二章 领导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第六条 二级学院、对口升入我校的专科院校(以下简称对口专升本院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成绩核算、排序,录取学生的推荐等工作。第七条 对口专升本院校须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书》,双方学校和四川省教育厅各保存一份。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选送对象第九条 选送对象:本校及对口专升本院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第十条 “专升本”学生类型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学生);第二类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二类”学生);第三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之外的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三类”学生)。第四章 选送条件第十一条 选送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二)学习成绩优秀;(三)身心健康。第五章 选送计划第十二条 选送计划为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第十三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第一类”学生报名人数的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第十四条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第二类”学生报名人数的20%。第六章 推荐选拔办法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免试推荐和考核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拔。第十六条 免试推荐(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者。(二)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第十七条 考核推荐(一)“专升本”选送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二)“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文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工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英语》、数学专业学生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语文》,另加试一门专业课(二)。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以学校当年的“专升本”通知为准。专业课(一)为三门核心课的综合课,专业课(二)为两门核心课的综合课。详细科目见考试大纲。(三)“专升本”选拔考试1.“专升本”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文件执行。2.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3.专业课(一),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专业课(二)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4.因疫情原因,选拔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对口专科院校分散实施。5.“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考试成绩由各二级学院或对口专升本院校通知学生本人。(四)奖励加分: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五)“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办法:校内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分数)*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对口高职院校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六)排序原则:“第一类”学生不分学校不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拉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二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所有“专升本”学生(包括“第一类”、“第二类”未录取学生和第三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排序。第七章 录取第十八条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第十九条 考试选拔推荐学生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计划数1:1划定录取分数线,再按学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信息。第二十条 “专升本”选拨考试单科笔试成绩分值100分的课程低于30分(不含)、分值150分的课程低于50分(不含)的学生不予录取。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第八章 学籍管理第二十二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报到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制两年。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第二十四条“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第九章 学费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第十章 纪律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对口升本院校“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应在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和对口升本院校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网站及联系方式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升入我校的“专升本”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2.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附件2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备注:1.国家规定费用和代收费原则上为每名学生必缴费用,国家规定费用如遇国家标准调整则做相应调整;2.免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以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为准;3.书籍资料费、卧具费这两项费用由中标商家在新生报到时现场直接向学生收取,学校不代收;4.卧具由学生自愿购买,卧具费按2020年招标价为准;书籍资料费按实际购书的品种和数量结算。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一、选拔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2.学习成绩优良;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二、招生人数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校及跨校“专升本”录取计划按本年度各对口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5%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968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三、报名方法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30止。2.报名地点校内“专升本”报名地点在专升本所在二级学院。跨校“专升本”报名地点由各对口学校确定。3.报名办法(1)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机构/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表》。(2)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二级学院填写《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盖二级学院院章)、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稿)、报名费收据交教务处。教务处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于6月3日前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安排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对口学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对口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西昌学院教务处。(4)报名考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中“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每生收取80元。跨校“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的60%由对口学校转账至我校计财处。校内“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交计财处。四、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史管艺体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理工农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每个考试科目各100分,满分共300分。五、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21日。2.考试地点:各对口学校校内。六、录取办法(一)录取原则西昌学院统一负责录取。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采取保送录取、免试入读、考试选拔三种方式,不实行免试推荐。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二)名额划拨录取中将15%总计划分为“12%对口计划”和“3%统筹计划”两部分。“12%对口计划”是按对口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2%投放计划。“3%统筹计划”依据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进行投放。(三)专升本总成绩构成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由各对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科阶段成绩不超过100分(以百分计)。(四)录取步骤1.保送录取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2.免试入读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入读。3.考试选拔录取(1)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录取因其计划单列,我校对所有对口学校不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5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应征入伍退役学生按单列计划录取后剩余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2)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录取因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2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按专项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3)“12%对口计划”录取对各对口学校对口本科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根据该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3%统筹计划”录取对所有对口学校在“12%对口计划”中未被录取考生统一进行“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不包含专科阶段成绩)排序,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分别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七、专业名称、要求、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2020年“专升本”学生按西昌学院2018级学费标准执行(详见下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专科专业应与升入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同一专科专业只能升入一个对口本科专业。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本科分校分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办学地点:除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西昌学院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办学外,其他专业均在西昌学院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学。八、培养方式、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对口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教学班,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学分并记为本科学分。“专升本”学生注册后在我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学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2020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来信请寄: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纪委办公室收,邮编615013十、咨询方式现场咨询: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1.协议学校对口专业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口协议学校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详见双方学校签订的“专升本”协议书。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报名时间和办法(1)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8日。(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校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专升本”申请表》,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初试各院校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拟定初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院校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程学分x课程成绩)÷∑专业课程学分)、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院校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0%以内。各对口院校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成绩(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和计划单列学生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复试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加试《英语专业综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语文》考试,加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加试课程考试时间与对应替换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同。4.录取办法(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综合各院校生源质量,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2)保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3)免试录取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4)优先录取。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先录取:①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②参加上级行政部门举办或发文认可的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挑战杯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取得较高水平成果(如专利、省级及以上项目、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论文等(排名第一));④教育扶贫顶岗支教一年及以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生”的学生。(5)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 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6)贫困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7)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由各协议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校审定后,拟录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拟录取学生本人可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网页查询成绩及录取信息。四、注册与复查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其他说明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8号)文件规定。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2.学籍管理2020年“专升本”学生须编入我校2018级本科学习,基本修业年限2年,按照对应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统一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执行。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4.监督保障机制(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部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2)对弄虚作假、考试违纪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六、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成都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成都大学 1978 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城市型大学。2021 年第 31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学校名称:成都大学学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 2025 号邮政编码:610106二、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1.招生对象:我校及与我校签订跨校专升本协议的对口专科学校对应专科专业的 2020 届应届专科毕业学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2.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3)身心健康。三、选拔方式1.由我校及对口专科学校在满足选拔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细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2.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三门,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总成绩 300 分。3.入伍并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免试进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除此类学生外,我校不开展其他类型的免试录取。四、招生计划、专科课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五、录取办法1.依据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各升本专业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2.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按参考人数的 60%比例公示拟录取名单。3.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 20%公示拟录取名单。4.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5.若专业录取未满额,我校将剩余计划统筹安排到其他专业,确保招生计划完成。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六、学籍管理、培养方式及证书发放1.对已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专升本资格。2.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 按学分制进行管理。3.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升本学生,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院校名称为成都大学,签 章为成都大学。七、监督机制及咨询申诉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 组,对学校专升本工作负总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好专升本工作。咨询申诉地址:成都大学行政楼教务大厅八、其他事项本简章由成都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专升本工作的管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与对口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对口院校”)签订专升本工作协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第四条 我校2020年专升本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包括考试选拔录取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第二章 报名第五条 申请专升本学生均需报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交对口院校。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符合我校2020年专升本报名资格:对口院校对口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评价优良,完成专科学习阶段所有课程,进入我校本科学习前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各对口院校应选送不低于对口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人数30%的学生参加专升本报名。第六条 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精神,收取考试报名费80元/人。该费用由对口院校代收后统一转交至我校,用于我校专升本组织管理工作。第七条 对口院校负责报名学生资格核查并在对口院校官网公示核查结果,将符合报名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第三章 考试第八条 笔试科目如下表,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日期另行公布。第九条 专升本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对口院校,按标准化考场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特殊情况可由我校指定具体考点。第十条 笔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和制卷,笔试考试范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的考试大纲执行。第十一条 我校及对口院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第四章 录取办法第十二条 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完成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单列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比例为该类学生的20%。第十四条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分“对口录取”和“统一录取”两类录取。“对口录取”是指按对口院校专科生基数10%比例录取;“统一录取”是指在“对口录取”基础上,根据录取计划依次录取。第十五条 我校在阅卷后公布单科笔试成绩录取最低分,单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排序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60%+“综合评价”*40%。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学生学业、能力素质和奖励处罚等三方面构成,评价细则由我校制定,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公布。对口院校负责认定并以公文形式报送我校。第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报省教育厅备案。我校向学生寄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第五章 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在我校西山校区(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单独组班培养,专业未达到组班规模的学生编入青义校区(绵阳市青龙大道中段59号)相关班级培养。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升本学生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授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对口院校所修课程可由我校予以学分认定并记入本科阶段课程成绩。第二十条 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第六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按上级审定的本科专业标准缴纳。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专升本学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申请转专业。第七章 监督、申诉与咨询第二十三条 我校和对口院校纪委办公室对校内及对口院校的选拔录取各环节予以全程监督。我校和对口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我校将对各对口院校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各对口院校也应开设举报电话或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治违纪违规问题。第二十四条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学生申诉。第二十五条 我校专升本有关事宜在我校和对口院校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公布。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制度,确保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平稳有序开展,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第三条 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和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学校各二级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详见附表1。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二章 领导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第六条 二级学院、对口升入我校的专科院校(以下简称对口专升本院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成绩核算、排序,录取学生的推荐等工作。第七条 对口专升本院校须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书》,双方学校和四川省教育厅各保存一份。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选送对象第九条 选送对象:本校及对口专升本院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第十条 “专升本”学生类型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学生);第二类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二类”学生);第三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之外的应届专科毕业报名“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第三类”学生)。第四章 选送条件第十一条 选送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二)学习成绩优秀;(三)身心健康。第五章 选送计划第十二条 选送计划为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第十三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第一类”学生报名人数的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第十四条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第二类”学生报名人数的20%。第六章 推荐选拔办法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免试推荐和考核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拔。第十六条 免试推荐(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者。(二)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第十七条 考核推荐(一)“专升本”选送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对口专升本院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二)“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文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工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英语》、数学专业学生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语文》,另加试一门专业课(二)。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以学校当年的“专升本”通知为准。专业课(一)为三门核心课的综合课,专业课(二)为两门核心课的综合课。详细科目见考试大纲。(三)“专升本”选拔考试1.“专升本”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文件执行。2.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3.专业课(一),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专业课(二)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4.因疫情原因,选拔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对口专科院校分散实施。5.“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考试成绩由各二级学院或对口专升本院校通知学生本人。(四)奖励加分: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五)“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办法:校内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分数)*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对口高职院校学生: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六)排序原则:“第一类”学生不分学校不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拉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二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所有“专升本”学生(包括“第一类”、“第二类”未录取学生和第三类学生)分学校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总成绩排序。第七章 录取第十八条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第十九条 考试选拔推荐学生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计划数1:1划定录取分数线,再按学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信息。第二十条 “专升本”选拨考试单科笔试成绩分值100分的课程低于30分(不含)、分值150分的课程低于50分(不含)的学生不予录取。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第八章 学籍管理第二十二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报到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制两年。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第二十四条“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核对确认,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第九章 学费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第十章 纪律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对口升本院校“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应在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和对口升本院校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网站及联系方式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升入我校的“专升本”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2.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附件2 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备注:1.国家规定费用和代收费原则上为每名学生必缴费用,国家规定费用如遇国家标准调整则做相应调整;2.免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以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为准;3.书籍资料费、卧具费这两项费用由中标商家在新生报到时现场直接向学生收取,学校不代收;4.卧具由学生自愿购买,卧具费按2020年招标价为准;书籍资料费按实际购书的品种和数量结算。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一、选拔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2.学习成绩优良;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二、招生人数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校及跨校“专升本”录取计划按本年度各对口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5%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968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三、报名方法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7:30止。2.报名地点校内“专升本”报名地点在专升本所在二级学院。跨校“专升本”报名地点由各对口学校确定。3.报名办法(1)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机构/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表》。(2)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二级学院填写《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盖二级学院院章)、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稿)、报名费收据交教务处。教务处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于6月3日前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安排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对口学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对口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于6月3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西昌学院教务处。(4)报名考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中“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每生收取80元。跨校“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的60%由对口学校转账至我校计财处。校内“专升本”考生考试费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交计财处。四、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史管艺体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理工农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每个考试科目各100分,满分共300分。五、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21日。2.考试地点:各对口学校校内。六、录取办法(一)录取原则西昌学院统一负责录取。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选拔采取保送录取、免试入读、考试选拔三种方式,不实行免试推荐。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二)名额划拨录取中将15%总计划分为“12%对口计划”和“3%统筹计划”两部分。“12%对口计划”是按对口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2%投放计划。“3%统筹计划”依据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进行投放。(三)专升本总成绩构成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由各对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科阶段成绩不超过100分(以百分计)。(四)录取步骤1.保送录取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2.免试入读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入读。3.考试选拔录取(1)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录取因其计划单列,我校对所有对口学校不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5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应征入伍退役学生按单列计划录取后剩余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2)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录取因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进行排序选拔,并按2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按专项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纳入“12%对口计划”“3%统筹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3)“12%对口计划”录取对各对口学校对口本科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根据该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3%统筹计划”录取对所有对口学校在“12%对口计划”中未被录取考生统一进行“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不包含专科阶段成绩)排序,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分别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七、专业名称、要求、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2020年“专升本”学生按西昌学院2018级学费标准执行(详见下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专科专业应与升入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同一专科专业只能升入一个对口本科专业。西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本科分校分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办学地点:除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西昌学院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办学外,其他专业均在西昌学院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学。八、培养方式、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对口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教学班,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学分并记为本科学分。“专升本”学生注册后在我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学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2020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来信请寄: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纪委办公室收,邮编615013十、咨询方式现场咨询: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1.协议学校对口专业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口协议学校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8%。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详见双方学校签订的“专升本”协议书。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报名时间和办法(1)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8日。(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校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专升本”申请表》,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初试各院校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拟定初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院校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程学分x课程成绩)÷∑专业课程学分)、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院校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0%以内。各对口院校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成绩(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和计划单列学生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复试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加试《英语专业综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语文》考试,加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加试课程考试时间与对应替换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同。4.录取办法(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综合各院校生源质量,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2)保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3)免试录取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4)优先录取。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先录取:①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②参加上级行政部门举办或发文认可的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挑战杯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取得较高水平成果(如专利、省级及以上项目、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论文等(排名第一));④教育扶贫顶岗支教一年及以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生”的学生。(5)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 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6)贫困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7)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由各协议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校审定后,拟录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拟录取学生本人可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网页查询成绩及录取信息。四、注册与复查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其他说明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8号)文件规定。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2.学籍管理2020年“专升本”学生须编入我校2018级本科学习,基本修业年限2年,按照对应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统一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执行。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4.监督保障机制(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部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2)对弄虚作假、考试违纪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六、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上图可点击放大查看)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上图可点击放大查看)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研考复试工作有哪些要求一起来看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1.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招生单位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分数线。2.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各招生单位要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情况,对拟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同时,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招生单位复试办法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3.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各招生单位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5.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高校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6.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精心开展咨询指导7.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准确解读本地区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8.加强考生咨询服务。各地各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询阅知。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各招生单位要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9.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0.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本地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指导招生单位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严格审核把关,统筹协调在本地设立考点进行异地复试的省外招生单位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制定本地区复试组织工作方案,并报省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11.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组织现场复试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组织远程复试的,要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须分别报属地和拟设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12.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4月13日编辑 | 阿 黄校对 | 李晓平审核 | 关 关期精彩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四川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第一次公布说明》公布后,有院校要求更正大专起点升本科部分专业的考试编码。为不影响考生选报志愿,现发给你们,请速通知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周知考生。一、915巴中广播电视大学(51341 省属)“【4】915531汉语言文学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1】915531汉语言文学 业余二年半 1850 ”“【1】9155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3】9155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业余二年半 1850”“【5】915538 金融学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4】915538 金融学 业余二年半 1850”二、916雅安广播电视大学(51341 省属)“【4】916505 汉语言文学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1】916505 汉语言文学 业余二年半 1850”“【5】916509 行政管理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4】916509 行政管理 业余二年半 1850”三、917眉山广播电视大学(51341 省属)“【3】917508 英语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1】917508 英语 业余二年半 1850”四、922四川电大省直机关学院(51341 省属)“【3】922514 法学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5】922514 法学 业余二年半 1850”“【4】922517 汉语言文学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1】922517 汉语言文学 业余二年半 1850”“【1】922525 金融学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4】922525 金融学 业余二年半 1850”“【5】922531 土木工程 业余二年半 2050”更正为“【3】922531 土木工程 业余二年半 2050”“【4】922537 学前教育 业余二年半 1850”更正为“【6】922537 学前教育 业余二年半 1850”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9月6日编辑 |阿黄 校对 | 木尧 审核 | 关关来源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往 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