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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学位有什么不同?研究生和硕士是什么关系?

学历和学位有什么不同?研究生和硕士是什么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人们常说,本科学历专科学历,或者是经济学学士、取得理学学位,另外,有的人常说研究生、考研,而另一些些人习惯说硕士。那么学历和学位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它们分别是什么意思?研究生和硕士是什么关系?今天小编就为你解答。顾名思义,学历,更像是一种受教育的经历,它是一种时间段的概念,它指接受教育的阶段,分小学、初中、高中、初中中专、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因为是一种受教育的阶段,所以不分专业。学位是标志一个人学历的头衔,即一个人通过学习取得学识及相应学习能力程度的标志,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学位和学历的区别:学位是学历的标志,不和学校学习的经历或学历挂钩;而学历则必须是学校学习的经历。所以有学历不一定有学位,没有学历一定没有学位。以上所提到的本科专科都是学历,而有了本科学历后,然后再取的相关学识和学习能力会被授予学位,本科阶段的学位叫做学士。而研究生和硕士的关系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研究生是一种学历,而硕士是学位,也就是说,你考上了研究生,需要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被授予硕士学位。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把研究生入学考试叫做考研,而把研究生硕士阶段的毕业叫做硕士毕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生的范围要比较广,因为研究生又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用研究生专指硕士研究生,而把博士研究生直接叫做博士,其实这种叫法不是完全正确的。所以说,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另外,专科毕业之后一般是没有学士学位的,所以在网上很多人认为专科不叫大学,但是这种想法显然是不对的,专科只是比较侧重于实践和应用,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有时我们也会听到结业,结业一般是某个活动或培训完成叫结业,但大学里的结业就很不好了,当大学生由于成绩差或其他原因取得不了毕业证和学位时,学校可能会发结业证,表示你在这个学校上了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你没能完成学业没有毕业证,也没有取得学位。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在评论区进行评论,小编会帮您解答,也可以关注小编随时随地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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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学硕,什么又是专硕,硕士研究生的种类有哪些?

已经大三的你是不是已经有了考研的打算呢?查阅了相关资料以后是不是发现硕士研究生还有好几种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这些问题。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研究生可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类,简单的书就是学硕和专硕。根据相关规定,学硕就是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而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在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和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只是在培养上更侧重实务和应用。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硕已经达到40类。按照学习方法不同,可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的研究生。按照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 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是由国家提供,又分为定向研究生和非定向研究生。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研究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培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的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按录取类别不同,划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的区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二者都是采取全日制攻读方式,其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培养目标不同,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是培养在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则主要是培养学术型研究人才。二是培养方式不同,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中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之前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律师、会计师、教师等。而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研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侧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各自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专硕和学硕的不同点还在于学习年限不同(专硕一般2-3年,学硕3年)、导师制度不同(专硕是双导师制、学硕是单导师制)、毕业证书不同(专硕不仅发学位证和学历证,有的专业还会发从业资格证,而学硕只有学位证和学历证),除此以外,专硕不能硕博连读或者直博,必须硕士毕业后考博,如果同学们想要在硕士毕业后直接工作,那么专硕会比学硕更加有优势,专硕的培养方向就是面向就业,培养的重点就是专业技能,如果还想继续深造,建议最好是读学硕。说了这么多,你到底是要选学硕还是专硕呢?评论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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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专硕学位扩大招生规模至总数三分之二,还有多少人搞科研?

今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称《方案》)。文中提到,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众所周知,无论是硕士还是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的目的是增加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学术型学位最主要还是培养科研人才。从2020年开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已经占到了总招生人数的一半以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现阶段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控制纯科研人才的培养,专业更多地向应用型人才培养。一方面,学术型人才培养实际上和应用型人才需求是有脱节的,如果持续扩大这类人才的培养,将极大增加他们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一是针对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专门培养,以达到需求对接,解决扩招过后的就业问题;二是整体提升国民文化素质,进一步增强内在动力!虽然有上面的考虑,但是笔者不禁想问,未来还有多少人读学术硕士,多少人搞科研研究?不知道大家对专业学位招生人数扩大怎么看?往期文章:定了!专硕学位扩大招生规模至总数三分之二,还有多少人搞科研?新研究生如何阅读英文文献,阅读三步法让你踏实前行,掌握核心学术造假将纳入个人诚信管理,未来就业、贷款可能面临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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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学术硕士研究生有何区别?

眼下正是研究生的复试和调剂阶段,那么,有关硕士研究生的一些问题,有部分同学还是不很清楚。所谓的学硕简称学术硕士,所谓的专硕简称专业硕士,二者有何区别呢?其主要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培养方式不同学硕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专硕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知识应用与能力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至少有为期半年的实践,实践学分比重较学术学位更大。总结:学硕强调理论学习,专硕注重实践能力,这是由上面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2、考试内容难度学硕的考试难度通常比专硕大,比如拿公共课来说,学硕通常考英语一和数学一、数学二,专硕通常考英语二和数学三。专业课同理,学硕通常考试内容更广,难度更大。总结:学硕考试难度通常大于专硕,这是由培养目标决定的,因为理论研究需要更扎实的理论知识。3、考取难度学硕因为更强调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学术创新能力,因此偏向于从学业和综合表现优秀的本科生当中招推免生,也就意味着保研名额占据多数。更少的名额,更难的考试内容,通常也就意味着考取难度更大。尤其是大多数院校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是拟定的,实际的招生计划会等到当年的推免工作结束后才能确定,给本来名额就少的学硕考研带来了更大的不确定性。假设,某校21年招生计划学硕和专硕各招20人,按照惯例,保研名额假设占一半,预期考研统考招10人,结果等你复习到九十月份,发现保研保了15人,留给统考名额就只剩5人。特别说明:上述表述是通常意义上的,并不是所有学硕和专硕都适用,具体还得结合目标院校专业详情决定。比如有的院校学硕和专硕统一考试,统一招生;有的院校专硕比学硕竞争激烈很多。具体院校,具体分析。总结:学硕考取难度一般大于专硕。4、培养目标不同学硕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专硕与学硕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专硕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这是一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方式。总结:学硕重学术研究,专硕偏实际应用。5、调剂要求不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硕的考试科目一般可以涵盖专硕的初试科目或者达到专硕的考试难度,因此调剂一般为学硕向专硕调剂。专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难度决定了它几乎没有调剂到学硕的可能性。即,学术硕士可以调剂到专业硕士,但专业硕士不能调剂到学术硕士。但要注意,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则相反。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总结:学硕调剂范围大于专硕6、学费和学制学硕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学术型硕士学制一般是三年。专硕学费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差别较大,几万到几十万都有,专业型硕士学制一般是两年。总结:学硕学习年限长,专硕学习年限短;学硕学费便宜,专硕学费相对更贵。7、读博方式学硕可以通过自己的导师直接读博,不用参加全国统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博或者硕博连读。专硕一般不能硕博连读或直博,硕士毕业后进行考博,具体情况需咨询招生单位。总结:学硕读博容易,专硕读博更难,这是因为博士强调理论研究。8、导师学硕通常只有一个学校导师,而专硕通常还有社会导师,也就是所谓“双导师”制。不过在目前的高校环境中,社会导师大多流于形式。总结:学硕通常只有一个导师,专硕通常还有一个社会导师。9、毕业难度学硕毕业论文的标准通常要高于专业型硕士的毕业论文标准,因此学硕在面临毕业时,压力会更大。专硕通常要求实习满一定时长才允许毕业。总结:学硕毕业论文通常要求更高,专硕通常要求毕业实习。10、求职认可度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在求职时基本没有区别,几乎没有用人单位会在招聘时只招收学术型硕士而不招专业型硕士。在用人单位看来,不管是专业型硕士还是学术型硕士,只要是全日制硕士,都没有什么差别。认可度差很多的是非全日制硕士。总结:学硕和专硕几乎没有区别。以上有关专硕和学硕知识,大家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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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2018级开始执行

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改革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两份“新规”具体都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二、培养方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三、招生对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基本素质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2.基本知识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3.基本能力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五、学位论文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2.研究内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3.成果形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4.水平评价: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六、质量保障与监督1.培养单位应建立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充分发挥指导与监督作用。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培养定位及目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单位应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三)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至3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一)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二)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五)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培养单位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设置框架和必修环节: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工程伦理、外语;2.专业基础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3.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4.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五、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六、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七、论文评审与答辩(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三)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八、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速递!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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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专硕将扩大到硕士招生三分之二左右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邱晨辉)据教育部官网9月30日消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称《方案》),其中提到,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自1990年开始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教育以来,经过30年的努力和建设,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的一半,培养模式持续改进,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认同,有力满足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该负责人称,围绕专业学位供给能力有待加强,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仍需提升,管理机制仍需完善等突出问题,《方案》从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等方面入手,明确今后几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重点和发展举措。具体来看,此次《方案》有哪些改革举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进行了介绍——一是明确了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方案》从类别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机制环境、质量水平、体系建设等角度,提出了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二是明确了专业学位的定位内涵。博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是培养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是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并提出了提升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能力水平要求。三是明确了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程序。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更高,程序更加严格,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标准和程序更为灵活,给予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更大的探索空间,以便及时响应社会需求。四是提出了稳健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学位授权以硕士专业学位为主,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五是提出了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出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六是提出了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要求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共同拟定培养方案,建设实践课程,编写精品教材,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要求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实践育人能力。要求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要求强化行业产业协同作用,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措施,提升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七是提出了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举措。从编制专业学位目录、与职业资格衔接、强化行业产业协同、需求与就业反馈机制、多元投入、发挥专家作用、督导落实和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发展措施。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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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根据通知,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将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该负责人表示,据预测,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领域,在2025年对人才的需求总量达到4500万人。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工程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素质工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必须按照‘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及时做出调整优化。”

廉士重名

两部门:在现代制造业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中新网9月30日电 教育部网站今日发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方案明确,要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和授予标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一般应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明确的职业指向,所对应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已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应更加突出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的程度,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改进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入专业学位目录的机制,对于由高校自主设置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若已在高校形成一定规模,得到社会和行业产业认可,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知识体系,有长期稳定人才需求,招生就业良好,由行业产业、高校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即进入硕士专业学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等也可提出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申请,基本程序与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一致。——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的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不把已获得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前置条件。推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紧密服务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继续放权省级学位委员会承担本地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并注重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方案还提出,要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明确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的协调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培养某一专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运用科学方法、创造性地研究和系统解决实践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标准。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只在已形成相对独立专业技术标准的职业领域中设置,该职业领域应具有成熟的职业规范和特定的职业能力标准,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具有较大的博士层次人才需求。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原则,在其他行业产业或专门领域中设置,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健全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基本程序是:相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和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建议,并提交论证报告;相关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必要性论证,并提交评议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议;评议通过后,编制设置方案,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将产教融合和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不把已获得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前置条件。完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区域布局,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在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中探索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逐步扩大规模。方案强调,要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导师育人职责。大力推动地方领导干部、“两院”院士、国企骨干、劳动模范等上讲台,探索建立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军队、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制度,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推动培养单位和行业产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共享,各培养单位新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在岗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带队到行业产业开展调研实践。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行业产业导师”,健全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制度,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此外,要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进一步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产业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推进设立用人单位“定制化人才培养项目”,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鼓励行业产业、培养单位探索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制定标准,交流经验,分享资源。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教融合育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具备较高创新创业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初试)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获得学历学位的同时,取得相关行业产业从业资质或实践经验,提升职业胜任能力。方案还提出,要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应用创新性的成果。完善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办法,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与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等支持政策相挂钩。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教师的简单做法,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产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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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硕士研究生的4种分类方法

我国硕士研究生的4种分类方法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种类比较复杂,可以从以下角度划分。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划分。招生单位培养硕士生的经费来源分为中央(地方)财政拨款、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经费和自筹经费等。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可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按照考试方式分类划分。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联合考试是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或联合)命题的考试。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命题而进行的考试。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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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

齐鲁网3月27日北京讯(记者 王志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今天就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