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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硕士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你会同意吗?七月

如果硕士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你会同意吗?

让举国上下300多万年轻人在同一时间,为了一纸文凭不约而同地涌向考场。考研,已经开始成为一个世界独有的中国现象。这不仅仅是因为其数目庞大的参与人数,更来自人们对于考研的独特印象:一被提起,就会让人们立刻联想起沉重、压力与彻夜不眠。这样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在世界上可能也是独一家。一考定乾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读研究生,大致有两条路:考研和保研。而其中几百万人共同参与的考研,在近几年已然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全民现象”。考研通常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组成。初试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加入全国统考的学校全国统一命题)。主要考察考生对于专业课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认识。考生初试通过后,可参加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复试。复试以面试和专业知识考查为主,分数占总成绩的30%-50%。考研每年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尽管考生的本科毕业高校常常被作为学校录取时的参考因素之一,但分数确实是研究生录取最重要的参考。正是这样的录取方式,在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一视同仁”的公平性,但同时也多多少少带有了一些“一考定乾坤”的意思。美国与日本与中国不同,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较为发达的国家,通常不会采取这种仅凭一次考试成绩就决定是否录取的招录方法。高等教育最为发达的美国同样有着全国统一的研究生招生考试,GRE考试。然而考试成绩并不是研究生录取的唯一参考,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参考因素。通常而言,大学会依据学生的GRE分数,和提交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个人简介、研究计划、推荐信等材料,去综合考量评价是否录取一名学生。与此同时,从考试科目和试卷内容来看,GRE考试与中国的考研也大相径庭。与中国重视政治素养、外语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的考研初试不同,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是美国GRE考试中的重头戏。GRE通常由写作、语文、数学等部分组成,以考察考生的复杂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分析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为主。近年来实行改革后,在测量学生学术研究能力方面,有着公认良好的选拔效果。从申请和录取方式看,中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统一采用考前报考,一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而美国高校研究生则采取申请制,学生可以凭借有效期为5年的GRE成绩与个人材料对高校进行自由的双向选择。在近年连续斩获诺贝尔奖的日本,则不存在所谓统一的标准化考试,其入学考试充分尊重学校自主权,通常分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领域知识测试和面试。其中,外语能力测试通常通过论文笔译、外语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则一般考察学生的实验或具体操作(理科)和论文撰写(文科)等。面试则侧重于导师对于学生兴趣点的把握,并测试学生专业知识储备、逻辑严密程度和思维的活跃程度等等。“绝对公平”现如今,考博已大面积取消,博士研究生普遍实行“申请-考核”制已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通往研究生的另一条路,十分接近“申请-考核”制的保研,道路也越走越宽——不少高校,尤其是名校纷纷放宽对保研的名额限制,甚至在某些王牌专业只招收保研生。那么,如果有一天考研被取消,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也全面向“申请-考核”制转变,你会同意吗?尽管有着评价方式过于单一等等的不足,然而对于绝大部分想要一圆硕士梦的学生来说,考研有着先天性的优势,那就是公平。据官方统计,2020考研人数达到了史无前例的340万,这其中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应该占据了绝大多数。失去了考研这根最后的稻草,他们能够“逆袭”名校的机会,必将越来越少。然而另一方面,保研“申请-考核”制的多元化评价方式,选拔效果显然得到了许多高校的认可。《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中显示“超过九成的招生单位认为推免生的质量普遍高于统考生;超过六成招生单位认为推免政策对考生来说比较公平。尽管考生与高校对于“申请-考核”制的评价大相径庭,但无论如何,即便考研全统一考试的形式不取消,多元化评价的导向也几乎已成必然。考研的热潮一年高过一年,学生究竟为什么要考研?什么样的学生适合读研?我们的大学为什么要培养研究生?或许考生和学校都应该好好想一想。

被遗忘

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最后三个月时间,必须应该要做到的三件事

硕士论文写完了,硕士期间最后的三个月时间该如何合理利用?hello,这里是尖子生数理化教育,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最近很多小伙伴们,陆续为尖子生数理化教育留言,说自己最后的三个月研究生生活不知道干点啥,是不是该趁着没上班,通宵看电视,泡影吧了?今天这次课程,尖子生数理化教育就带大家一起来研究一下在研究生最后的三个月的岁月期间,你必须应该做好的三件事,研究生生活不留遗憾!1 熟练自己的论文课题以便随时迎接答辩论文初稿已经交付了,就等着盲审和答辩了。可能很多学生都会觉得,答辩在五月,刚写完论文,应该休息休息,何必那么着急!但是,很多时候,计划是赶不上变化的。很多导师会因为个人原因而调答辩时间的。因此尖子生数理化教育提醒各位学子,一定要把自己的课题熟练化,以备随时答辩之需!不要觉得自己的论文很熟悉,但是任何所谓的“战争”都经不住没有准备的摧残!如果答辩上失败了,那你的学位证就危险了,没有答辩之前不要轻易放松!2 图书馆找几本职场相关的书,仔细阅读你的工作已经签完了,答辩也准备好了,最后的三个月时间,一定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泡一下图书馆,为自己即将上岗之前做好准备!尖子生数理化教育提醒大家,找几本职场人生的书籍,好好看一下,仔细琢磨一下书中的含义。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听书中的故事,可以使得自己少走很多弯路!3 根据工作岗位信息,打好提前量相信很多学生已经签工作了,在这之前大家也都清晰地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岗位了。如果你正好有自己以后上司的微信号或者电话号,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尖子生数理化教育提醒大家,在最后的三个月中,一定要问一下自己的上司进去公司以后自己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好好利用最后这三个月的时间,补一下工作中需要的专业知识,这样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得心应手,不要等到进入公司了才发现自己专业方面都是小白,到时候就很吃力了哦!好了,今天尖子生数理化教育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咱们下次课再见!如您还有相关的问题,请在下方留言,咱们将第一时间给以您满意的答复哦!声明:本文为尖子生数理化教育的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进行相关的转载和复制,翻版必究!请务必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谢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红茶镇

吉林大学规定:研究生投稿须经导师同意,否则不得用于毕业与评奖

近日,吉林大学法学院转发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文件《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管理的通知》,因内容涉及校内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受到广泛关注。该文件明确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投寄或申报前均应通过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就成果名称、署名人、登记时间等关键内容进行登记。而研究生在学期间未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等。吉林大学法学院官网截图此外,据吉林大学法学院要求,该院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流程为:1、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并确定拟发表刊物;2、学生填写《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表》;3、导师审查;4、研究生培养单位登记备案;5、在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时,审查学术成果是否完成备案。有分析认为,这一规定看似是对研究生提的要求,实则也是在进一步加强导师的监督责任,若论文后续出现学术规范类问题,导师的责任无可推脱。但也有人质疑,这一规定可能会让研究生更“弱势”,加剧导师和研究生的矛盾和冲突。事实上,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如何完善导师制度一直是争议焦点。今年9月,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就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下半年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教育部表示,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博士、硕士学位代表着一定的学术水平,应有高要求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要对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写作发表论文、撰写学位论文进行严格把关,把学位论文的实质性创新作为评价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要素。“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辟谷

考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研究生报考条件大汇总!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2021考研的小伙伴们,在所有考研工作开展之前大家一定要多了解一下考研常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清楚报考条件,千万不要到报名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不具备备考条件,那样就杯具了。考研校小编今天和大家说说不同学历报考研究生的条件。一、考研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大学本科毕业生本专业考研:1、考研是因为兴趣,想要继续深造。那么选择本专业科研教育水平比较高的院校。2、考研是为了一纸文凭,可以选择本校或者是二区的院校,都是难度相对较小的。3、考研是为了名声,当然,名校不是那么好考的,你需要权衡利弊。跨专业考研:跨专业不同于本专业,考研难度相对较大,所以,首先,需要了解跨专业考研难度;其次,需要明白,你跨专业是为了更好的就业,还是因为对本科专业没有兴趣,想要选择一个感兴趣的继续深造,明白自己为什么考研。根据上面的报考条件可以知道本科生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但是本科生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呢?下面一起看一下。本科生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与考生所报专业有关。专业硕士报考专业一般分为管理类与非管理类专业,专业不同,本科报考专硕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生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非管理类专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生便可申请学习。三、大学专科毕业生本专业考研:专科生不可以直接考研,要毕业两年后才可以或是达到同等学力(本科)也可以报考。可以选择专升本或自考专升本,以本科身份报考,会容易些,同时,院校对于专科生报考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例如:有些学校对专科生考研有自己的要求,如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的门数,英语达到本科水平,或者提交1-2篇论文等。所以,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专科生考研可报考的院校都有哪些?其次,专科考研复试需要加试。最后,很多名校是不接受专科调剂的,所以需要大家酌情考虑目标院校。跨专业考研:很多院校是不接受专科跨专业报考的,譬如,首都医科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在报考前,需要对院校政策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下面看一下大专生考研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毕业两年达到同等学力专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力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并且达到与本科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才能报考研。国家承认的专科生学历包括电大、夜大、职大、函大和自学考试,这些都属于国家承认的专科生学历。专科生需要达到的同等学力的情况不同,具体的需要根据你报考的院校情况而定。一般需要满足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包括:英语四级、学术论文等之类的。也就是说,专科生在毕业工作两年之后通过各种途径重新补上了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水平的程度,达到同等学力身份,才能考研。(2)专升本之后再考研觉得获得同等学力太麻烦?那就专升本吧,专科生考研比较好的报考方法就是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再去考研。专科生可以通过成人高考或自考等形式继续攻读本科,拿到本科的学历之后再去考研,这样就不用作为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了。现在很多人在专科生毕业之后继续攻读本科,也就是专升本,然后再考研,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很励志。小贴士:何为同等学力?(1)什么是同等学力?学力是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简称,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和运用知识方面的能力。同等学力指学习经历不同,但在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方面达到同等程度的人员。①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即:如果你是2018年毕业,到2020年9月1日毕业满两年,那么你就可以参加2019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②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④党校学历的考生。⑤高职高专毕业生(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同等学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考研?①完成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个招生单位的情况都不同,因此有打算考研的就多考几门,一般是6到8门)成绩需要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证明,视招生单位情况而定。)③要求英语四级成绩证明。④不许跨专业,有的甚至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科目,有的院校甚至要求五门,理工类考生一般要求有实验性科目。注意:以上条件并不是所有的都要满足,具体情况视招生单位而定。四、自考本科生1、自考本科生考研的报考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都可以报名考研。一般自考本科毕业生每年分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两期毕业。原则上来说,上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受报考条件影响,下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要到次年1月底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报考要受到影响。毕竟考研报名在10月份就启动了。因此后者应在报名之前,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证明,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第二年4月份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录取。2、自考本科会不会受歧视其实自考本科生完全没必要担心参加研究生考试会被歧视。自考是国民教育系列的一种模式,本科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学信网上也是可以被查到的,成人自考本科学历是与普通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学历具有同样的使用效力。因此自考本科学历在考研这方面与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学历是有同等效力的,所以自考的小伙伴不用担心在考研时会被歧视。3、自考本科考研学历和正常研究生一样吗?虽然说自学考试的学历是低于统招学历的,但是自考本科后考研跟正常研究生是一样的。无论何种学历起点,在考生进入高校就读研究生,顺利毕业即可享受全日制统招学历效力。因此各位自考的小伙伴只要考上了研究生,毕业后是与正常研究生是一样的,再没有含金量的高低之分。五、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与考试都是在职进行的,招生对象也以在职人员为主。在职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考条件与课程招生条件完全不同,要求学员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中的一项:1、修到同等学力的学员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并且获得证书的时间已满3年;2、无本科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前提下也可以在线报名。对于报考在职研究生,有多所院校可以选择,各院校也开展了很多类型的专业面向在职人员进行招生,无论是招生院校还是专业,都在国内具有很好的口碑,通过培养,在职人员可以比较快地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在不同的报考阶段中,学员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各报考阶段中,学员都要事先了解详细的报考条件,若能符合就可以到指定网站报名,成功报名的人员才能按照要求开始学习或者参加考试。六、党校函授毕业生党校函授实际上是党为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而进行的一种内部培训。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函授毕业生不得享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同等待遇”。具体考研规定请与所要报考单位进行确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对于这类考生,既然已经决定再考一个,那就选择一个专业领域内比较权 威,或者名气比较大的院校。或者是导师在业界比较有权威的院校。否则,再学一个硕士学位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要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符合什么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更多详细报考条件建议同学们查看目标院校最新的招生简章,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招生信息。

黑娥

成为研究生后,你才明白,考研其实不是最难的!

考研上岸后,又有哪些要求等着你呢?班长翻了翻某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要求,发现任务很重啊,也明白复试的时候,为什么导师会问那些问题。现阶段,21考研人还在为初试做备考,大家的目标是以上线为准,真正的为了兴趣而学的估计很少吧!看看下面班长罗列的研究生阶段的要求,你的学习目标是不是有所改变。2021考研1.掌握本学科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了解、熟悉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2.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专业外文文献阅读、开展相应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3.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年。达到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过导师同意,可以申请提前毕业。部分院系根据学科特点与培养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4.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组共同培养相结合。(导师组可根据需要,有跨学科、跨专业或者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5.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主要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基本文献阅读能力、开题报考、学术活动、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考核要求、科研成果、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文献阅读书目等。6.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导师和导师组就要制定学科培养计划,经过审定后,会交由院系存档,这是以后考核的标准。7.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组成:学位公共课程、学位基础课程、学位专业课程、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等。8.研究生课程学分基本要求:除了学位公共课程外,总学分和其他各个模块学分,不得低于学校最低学分要求。9.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的次数应该不少于30次。(学术活动包含: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和学科竞赛等)10.研究生一般在二年级的时候要进行各项实践活动。(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包括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文科研究生同时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需要完成至少40学时的工作量,社会实践需要完成至少10个工作日的工作量。11.研究生应该有不少于1年的时间,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训练,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12.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可以是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是,必须要有自己的独创性见解或特色。我们知道了研究生的学习生涯是个什么情况后,也就更加清晰地明白,初试与复试的意义所在。班长真心的希望大家学好一门语言,尤其是英语,不然,这个研究生不好上啊!

谷神

硕士研究生怎么去认识和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

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关键的步骤之导师的选择和认识各位考研的学子们,你们应该都陆续收到自己的考研分数了吧!千人欢喜,千人愁,是愁还是甜,都看自己当时做出的选择了。最近学生们反应:不知道该如何去认识自己的导师,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生导师。这次课程我们就来讲一下怎么认识自己的导师,并且了解自己的导师,到最后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认识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导师网络和人脉关系就是最好的了解导师的过程,所以,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些个途径,去了解这个老师到底是干啥的。这个研究方向,有没有什么实际的项目。你要知道,如果研究生期间没有什么项目,毕业的时候,找工作将是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除了清楚导师的项目外,还要了解道士的课题的热度,找到一个相对前景比较好的课题,进行学习,才能成就自己美好的研究生岁月生活!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一定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如果你通过很多途径,了解到了自己的导师的相关的爱好,发现与自己就是不太符合,那一定不要去将就,因为三年或者说是两年都是一个小漫长的时间的。你进去了再去换老师,那就有点浪费时间和精力了!比如,你知道这个导师比较势利,而你就恰好是那种贫穷酸楚的学生,请不要选择这个导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进入这个团队也会格格不入的,未来的三年时间或者两年的岁月,你都要承受老师的冷嘲热讽的!所以一定要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导师的选择。注重专业,找个专业强大的老师很多学生在选择导师的时候,喜欢凑热闹,今天大家都选这个导师了,那么这个导师一定很厉害。导师厉害不厉害,从某种程度上不是看报名的人数,更多的是看导师的学术贡献,和其相关的专业能力和知名度。有的人,更倾向选择副院长或者院长级别的老师,作为自己的导师,但是,这样的老师,其自身的行政业务也比较多,真正在知识上带你的时间就相对少一些。如果天天在学校都见不到自己的导师,那还有什么好的学习途径吗?记住:选择导师,硬知识才是第一选择,其次就是导师的团队了,如果导师有一个很强大的团队,你才能跟着团队收获到很多的知识和内容,才能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加强大起来!好了,这次课程我们就先到此结束了!如您有相关的疑问,请在下方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给以您满意的答复!咱们下次课再见吧!声明:本文为尖子生数理化教育的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进行相关的转载和复制,翻版必究!请务必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谢谢您的尊重!若有侵权,将第一时间给以举报!

战吼

硕士研究生成绩公布后,调剂时和研招办沟通的三大要点

本文为"抽烟不喝酒饮茶不读书"原创文章,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摘编、转载、引用或者转化音频、视频,特此声明。上一篇写了《硕士研究生调剂三大技巧》本篇写如何和研招办老师进行沟通,之前和以后有一些相关的帖子,有兴趣的可以加一下关注。研究生研究生成绩公布以后,要是想调剂的考生一定要好好和调剂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的老师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定要掌握一定的技巧,要懂得研招办老师的心理,回答要有一定的针对性,这样能够大幅提高你的调剂的成功的概率,粗浅的说,和研招办老师沟通要有是哪个要点。首先要明确你的态度,就是你一定要让对方的研招办老师明白你非常想调剂,非常想调剂到这所学校。因为调剂的过程中,情况和形式瞬息万变,所以你一定要明确的表达自己的态度,因为表达能力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很多招生老师会认为你并不是非常想调剂,或者认为你联系的这所学校就是备胎。在这种情况下,招生办老师往往会考虑哪些比较专注的态度比较积极的学生,所以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你的条件明明比别的考生优秀,但是却没有被研招办老师选中。因为态度表达出问题而导致的调剂遗憾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其次,考生假如你是不错大学的大学生,你一定要很明确告诉研招办老师,你的本科是哪所学校的,这点非常非常重要。研招办老师可能不在乎你是考清华还是考北大,不在乎你到底考了多少分,但是一定会非常重视你本科是哪所院校的。你要是身在"名门",要是读研的时候"下嫁"到一所不如你们本科院校的大学。一般来说成功率高的惊人。有的时候甚至连别的信息都不问,就会答应你,甚至保证你录取。这个真的不是开玩笑,可能很多不是好学校的考生不服气,但是这个基本上就是研究生调剂过程的时候的现实情况。说一句题外话,本科就是这样重要。相反,你要是学校不太好,你是哪所学校的考生,你尽量不要先提,你先说你的别的条件。除了你是哪所学校的,你一定要说一下你的研究生成绩是哪所学校的成绩。你报考的院校是哪所学校。也就是说你一定要强调你的分数是哪所学校的分。Xx学校的350分,不要单独说350分。因为研究生考试的分数一定结合学校才有意义。并且,有一句万试万灵的话,一定别忘了说。"xx学校前年和去年考的太少,分数比较低,结果今年报偏了,没有想到报考的人数比往年多了一倍,要是按照往年的成绩比较,我的成绩可能就考上了,我还是太年轻了,没有经验。"和研招办老师沟通的过程中,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少说废话。因为研招办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是比较忙的。电话往往是涌进来,你在沟通之前,一定先打好草稿,不要别人问你的时候想怎么回答。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研招办老师并不是很关心,例如你在哪里实习,不知名的奖项什么的。这些东西你要是没啥说的,非要说,可以简单的提及一下,要是研招办老师不耐烦或者没有兴趣,大可以不说。本人还发过一些相关的帖子,可以加一下关注,看一下以前的帖子。

鸡之与鸡

中传研究生:因导师不同意将其论文拿去送审,研三女孩从26楼跳下

都说考研难,但是毕业更难,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可以说是一种折磨,许多研究生美好的规划都毁在了一篇论文上,论文没有通过就意味着辛苦读研这几年却拿不到学位证,更别谈迁移户口、落编制了。没有读过研的朋友可能无法感同身受,但是卡在论文这道关卡的焦虑和压力真的是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你根本就掌握不了你的未来。在论文的压力下,研三女孩竟选择了“纵身一跃”?据女孩家长描述,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17级硕士研究生黄同学,因为导师不同意将自己论文拿去送审,疑似精神崩溃,选择从26楼跳下轻生。女孩家长发表长篇文章叙说整件事情的经过:这位黄同学的毕业论文在导师那儿碰壁后,曾经做过多次修改,还向这位薛老师发了致歉信希望予以指导并送审,但是老师却未予开题报告签字,于是黄同学辗转到其他导师那里顺利通过了开题报告。后来家长表示,这位薛导师对于黄同学修改多次的论文恶意刁难?并以“你在敷衍我”的回答给这位黄同学的论文“宣判了结局”。校方启动事件调查校方表示学院会始终关注学生的成长及心理健康,也对黄同学的离世表示深切的悼念。对此事件也成立了善后小组,迅速启动核查核实工作,也会第一时间实事求是地将事情真相公之于众。 笔者对黄同学深表遗憾和惋惜!由于这件事仍在调查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是导师的错还是学生自身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就不做过多评论。但首先我想先对这位黄同学深表遗憾和惋惜,作为一个名校的研究生,况且即将毕业,本可以拥有大好的青春,却在巨大的论文压力下选择了轻言放弃自己的生命。在沉痛之余,也引发了我们对教育的思考:其实我们一生中会碰到无数的压力,再不济我们延毕又能如何呢?碰到问题、遇到困境,我们要相信总会有办法解决的,论文的压力可想而知也可以理解,但是人不就是这样一种“知难而进”的高级生物吗?引发教育的思考: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沟通关于这件事我们暂且不论究竟是谁对谁错,我们能看到发生这件事的根本问题还是在于沟通,学生和老师之间沟通。站在女孩的角度,一名名校的导师就算感觉到自己不被尊重,但是学识深厚的你也应该宽宏大量一些,何况对方还仅仅是一个26岁的孩子,学艺不精是很正常的,如果您拿着对于自己的标准去衡量这位同学的毕业论文,那也没有人可以顺利毕业了不是?站在导师的角度,我有自己衡量论文的标准和原则,这一点并没有做错,自己的学生去找别的老师那里签字过审,多少会有一些不舒服。所以黄同学撇开自己的导师去找别的老师签字,这个行为也确实做得有失妥当,既然你已经找了别的导师了,那自己的导师不愿意搭理你也是情理之中。并且导师在后期给予了修改意见,但可能还是达不到让自己满意的程度,感觉到了不尊重就生气地发话“你在敷衍我”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我们如果能够更多的沟通和交流,老师具体指出问题在哪儿,需要针对哪些地方进行修改,学生提出自己具体碰到什么困境,那这样的悲剧是否就不会再出现呢?研究生导师“一言堂”审核制度是否合理?透过这件事,我们能看到现在的研究生纵使其他老师同意并过审,自己的导师不同意签字,也无法毕业。那么这样的研究生毕业制度又是否合理?并且这样的惨案并不是一起,曾经也有好多拥有大好青春的名校研究生走上了极端的道路。目前的研究生模式有一种很不对等的现象,导师“高高在上”,研究生“只能跪舔”?那试问:导师的权力是否过大?我们都知道研究生导师在行业内可以算得上是权威人士,他们甚至能够决定自己所带学生今后未来的发展,你如果深受导师喜爱,可以说是“前途无忧”,你如果“得罪导师”,可以说想要毕业都是件难事。并且导师如果有些私事需要帮忙,学生就算不情愿也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可现在也有不少的导师摆出一副“我是对的,就得听我的”姿态,言语辱骂、过分责备的事情不是少数。写在最后所以我认为导师和研究生的复杂关系才是悲剧产生的重要因素。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碰到许多不公平不平等的状况,这也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再大的打击和压力,我们都不可以选择用极端的方式去反抗你所谓的正义。在这里,也想跟广大的研究生说一句,如果你真的碰到了故意刁难、为难、胁迫的事情,在法治社会,聪明地留下证据,可以寻求校方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且行且珍惜!对于今天“研三女孩轻生”的事件,你怎么看?评论区等你。单选|该事件是因为导师的教育失责还是学生自己本身?导师学生双方都有打开百度APP进行投票

成固有伐

考研初试时间定了!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教育部官网【来源:潇湘晨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不厌其天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这些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往年相比,对参加2020年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考生应避简单依赖免往年复试经验,熟知最新要求:1、及时全面了解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将于近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考生应通过各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全面了解招生单位相关安排,特别是各专业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各招生单位将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考生也可以届时参加在线咨询。2、做好远程复试软硬件准备工作尽管《通知》没有明确要求一律线上远程复试,但除了特殊专业外,从安全考虑,大多数招生单位会采取线上远程复试形式。因此,考生应做好复试场地布置,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网络等硬件设备,保证网络畅通,下载复试软件平台,熟悉软件操作。3、精心准备复试内容《通知》要求招生单位“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生对这些补充材料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并根据在线复试特点,做好相应复习。4、复试过程中,积极配合招生单位做好资格审查、质量监控等工作在复试前,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为严防复试“替考”,招生单位可能会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一步审查核验。《通知》还要求招生单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这些都需要考生给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