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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您必须关心的几个切身问题大团圆

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您必须关心的几个切身问题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从去年在全国公务员队伍实施以来,广大公务员队伍中反响强烈,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实现了职务和职级晋升的“两条腿走路”,较好地解决了晋升的“天花板”问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有效发挥职级制度的持续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笔者认为,改革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只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那就是成功的。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我们必须关心的几个切身问题。一、关于综合管理类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的设置,直接影响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宽度和官渡。以省直正厅级机关机关为例: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职级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50%。从职数设置上来看,一级至四级调研员的职数占整个单位人数的45%,远远超过了原来副调研员和调研员的职数。厅级机关的公务员正常情况都能到一级调研员退休,甚至到二级巡视员。同时,这次职级与职数的设置尤其对处级单位公务员有利,职数一下多出了很多,减少了竞争压力,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得到极大缓解。而对于正在紧锣密鼓改革瘦身的税务部门,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极大地解决了合并领导职数不足的矛盾。二、关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问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晋升年限规定为:二级调研员以下,每两年晋升一级;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需三年;一级调研员晋升到一级巡视员,每个层级需四年。相比以前非领导职务的八级设置: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多了四个层级,晋升年限相对拉长,比较有利于处级及以下单位,对厅级单位公务员相对来说不太友好,但是由于职数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务员晋升上的“小步快跑”,整体上是有利的。同时,实施方案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这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一些混日子的干部的晋升,体现了公平和公正。三、关于年度考核等次问题“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这条规定也是这次改革的亮点,对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起到恨到的激励作用。以后的优秀等次将越来越珍贵,竞争将越发激烈,年度考核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四、关于职务公务员兼职的问题中组部关于职务职级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职务公务员可以兼任职级公务员。比如副处长可以兼任三级调研员,或者可以兼任二级调研员。相比以往的副处长不能兼任调研员,对实职领导是一种激励,但同时不利于基层一般干部的晋升,如果说基层的职级都被实职领导兼任了,改革的目的就不能较好实现,这还需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此外,关于任职时间长与新参加工作公务员套改(比如20年的老科员与5年的科员同样进行2次晋升合理性问题)以及军转干部和研究生的套改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商榷和研究,科学合理解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给广大公务员拓宽了晋升平台,大家准备好了吗?尤其是我们年轻的公务员朋友们?

第一夜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印发:基层科员怎么升?多久升?

据新华社3月27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等。《人民日报》此前报道指出,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澎湃新闻注意到,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近日印发的这份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根据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五项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三)群众公认度较高;(四)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五)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规定称,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规定还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常卒乎阴

事关待遇和晋升!中央发文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张尼)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今次印发的《规定》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此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资料图 黄威铭 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序列有哪些?根据《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公务员职级如何设置?根据此次公布的《规定》,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此外,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资料图:山西太原一公务员考点,考生排队准备进入考场。武俊杰 摄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有何要求?——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12%《规定》明确提出,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也有相应要求。根据《规定》,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晋升职级有哪些规定?——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规定》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与资格。《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此外,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资料图 武俊杰 摄何种情况下可能被降级?——公务员出现这些情形要被降职级公务员职级在何种情况下会被降低?《规定》提出,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四种情形包括: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公务员具有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等情形的,不得晋升职级。职级与待遇如何挂钩?——因公出国出差交通、住宿标准不与职级挂钩根据《规定》,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此外,《规定》还提出,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完)

极限王

职级并行制度给基层公务员带来哪些利好消息?

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引发了很多关注。作为公职人员的你了解了吗?一起来看一下吧!今天我们对公务员职级并行中的8个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划 重 点 !一、什么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简单点说,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既有职务上的晋升,也有职级晋升,实行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两条腿走路、下两盘棋。但职级不是领导职务,是另外一套晋升体系,体现公务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依据,职级本身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晋升职级,并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意思是,职级只与个人待遇有关,与职务相关的权力、职务待遇都没有关系。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人员范围是什么?《云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在编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列入实施范围。”换言之,没有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不在实施范围;经批准已经从机关调离、辞去公职、辞退、退休的人员,也不列入实施范围了。还有,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另有规定,同样不列入这一制度实施范围哦。三、公务员的职级是如何划分的?首先,要明确一个基础概念。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这里说的是第一类,综合管理类。 2019年6月1日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非领导职务一说,分为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八个级别。现在,取而代之的职级序列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十二个级别。具体对应关系如下图:四、公务员职级晋升有职数限制吗?有。这里仅说县以下机关,2019年3月份公布并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规定“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职级职数是用编制数来核定的,县级机关、乡镇机关、参照管理单位职数是要分级使用的,且县以下职级职数是县级统筹的哦。五、职务晋升年限如何规定?关于任职年限,只有三个时间点哦: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二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应当任下一职务层次或职级2年以上。六、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一是职级晋升是择优晋升,不是普惠政策。这是和2015年实施的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最大的不同,2015年制度是到点就晋的“普惠型”政策,现在是“条件制”,有职数限制、体现择优和竞争的特点,运用的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要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确定,不是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不是解决待遇的“箩筐”。二是职级晋升和职务晋升是可以交叉的,职级公务员可以晋升为领导职务公务员,领导职务公务员既可以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兼任职级公务员。但领导职务公务员不兼任同一职级层次或低职级层次职级。七、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些什么亮点呢?从职级晋升的职数来看,是为基层公务员待遇晋升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对县级以下层面来说,“天花板”加高了,相比2015年以前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只是领导职数的一半,且顶层设计只到主任科员,不仅职数增加了而且层级提高到县处级正职的层次。虽然职务上不去,但工资待遇等有上去的渠道了。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长期稳定在基层岗位工作。这是基层公务员的大利好;从任职的年限条件来看,相较于2015年的县以下职级并行制度,任职年限大大缩短了。干事创业的优秀公务员可以实现“小步快跑”,不用再一味熬资历、等年限了。八、认识上的误区需要说明一下一是职级晋升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它是要择优的哦;二是未进行过职级套转的实职领导是可以晋升的呢;三是职级晋升不等于职务晋升,还是要按原来的干管渠道进行管理哟。(部分图片来自网络)作者/来源:掌上曲靖#选调生#

克之

新职级并行后,能彻底消除转非领导和职级公务员的待遇差距吗?

大家知道,在新的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之前,对于公务员的管理,其实有一个和职级并行规定差不多的管理规定,那就是关于领导干部转非的管理规定。实职领导干部可以转为对应的非领导职务,比如副县长可以转副调研员、正科级可以转任为主任科员。正科级干部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晋升为副调研员,科员也科员晋升为副主任科员。所以,在新的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之后,很多人都认为新规定和以前的非领导职务规定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在晋升的条件职数上进行了限制和规定。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两者有着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两者的待遇差距上。具体在待遇上都有哪些差距呢?我们大体上可以从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去看。从政治待遇上看,以前对于转非领导,往往还把他们当成是领导干部,不管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还是副调研员、调研员,他们在单位上往往享受着有关的领导待遇,比如说独立的办公室,甚至参与班子的分工。也可以参与有关的会议,比如推荐领导干部以及决策性的会议。在经济待遇上,虽然在工资福利上可能和其他单纯晋升上来的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在一些地方性奖金上区别很大,多数地方普遍都把这些转非领导当成是同级别的领导干部来发放有关的奖金。在实行新的职级并行规定之后,取消了非领导职务的序列,不管是转非的领导,还是单纯职级晋升上来的,都属于职级公务员,不再有非领导职务一说。那么,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消除了转非领导和职级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呢?从新的职级并行规定来看,理论上这种差距是已经消除的。在新规定中,只规定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不改变他们的管理层级。比如说他是因为在换届的时候由领导职务转为职级公务员的,或者在机构改革中由于职数配备减少的原因由领导职务转为非领导职务的,那这个时候不改变这个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也就是说,他可以享受领导干部的有关待遇,不算是单纯的职级公务员。而除开上述两种情况,转非领导和其他的职级公务员是一样的。但大家要知道,这是理论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大家其实还是认为转非领导和单纯职级晋升上来的公务员是有差别的。当然,目前的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政治待遇上,在很多地方,虽然这些转非的公务员不再参与班子的分工,但往往也会明确他协助有关领导的工作,或者单独让他们负责一些协调指挥部的工作,依然还是把这些转非的领导当作是领导干部在使用。而对于纯职级晋升的公务员,是不会采取这样的措施的。所以,在小编看来,新的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后,依然没有彻底消除转非领导和纯粹的职级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蹉跎行

重磅!中办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指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规定明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三)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四)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规定指出,公务员领导职务的任免与升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规定指出,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规定指出,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微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19-3-28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共有七章34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

未尝有罪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后,新录用的基层公务员出路在哪里?

本文首发于步知公考面试北楚,关注获取更多资讯。话说2021年国考有157.6万名考生报名,平均61人就要竞争1个职位,这让大家都争相报名的香饽饽,究竟是什么在吸引着大家?今天我们就从体制内的晋级晋升说道说道。过去的干部队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态,很多人都一门心思想当大官?因为保障、福利,以及对职业生涯的肯定、社会荣誉这些都与职务挂钩。而常规的管理结构呈金字塔状,这意味着职务越高,位置越少。这也就产生了不公平的问题,因为大部分公务员都在基层,需要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默默无闻地在非领导职务上工作。如今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究竟是如何给基层公务员释放福利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壹公务员领导职务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贰公务员职级序列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叁公务员级别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公务员的27个级别没有具体的名称。肆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的级别伍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级别(综合管理类)六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柒职级与待遇如何挂钩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此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还提出,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对于即将走上基层公务员岗位的同学来说,职级并行制度全面推开后,职级的晋升,会让工资待遇明显提高、政治地位有所提升、责任风险又会比领导岗位小一些。北楚说:即将进入体制的你,希望自己退休前能升到哪一级呢?作者/来源:步知公考#选调生#

兴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硕士研究生套一级科员,学历贬值了吗

最近,某厅级机关小王心情很是郁闷,因为在单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套改中,被套改为一级科员。作为一名机关新录用的985高校硕士研究生,竟然与新录用的本科生一样被定位一级科员,小王实在有点想不通,他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较好解决了基层“天花板”问题,两条腿走路,避免了基层公务员职场生涯“一眼望到头”,即使不提拔,也可以提薪。然而,对硕士研究生享受与本科生同样的套改政策,觉得有点委屈,甚至是认为现在学历是越来越贬值了。笔者看来,在这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中与小王这种想法的公务员还不在少数。因此笔者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前后的有关政策,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供大家参考。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前政策分析。根据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规定等文件之规定,“新录用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转正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根据单位编制和职数情况,定位副主任科员……….”,从文件可以看出,本科生明确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是根据单位编制和职数情况,来决定是否定位副主任科员。但从实践来看,厅级以上单位,因为科级干部没有职数限制,一般都是定为副主任科员;但在基层,尤其是县一级的科级单位,一把手才是正科级,副职是副科级,副主任科员职数极少,且可以协助单位副职分管一定的工作,是妥妥的领导。因此由于种种原因,基层的新录用硕士研究生一般是定为科员。从改革前来看,基层的硕士研究生相对来说就是比较吃亏,相对厅级以上机关的硕士研究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后政策分析。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改革后,新录用硕士研究生套改为一级科员。从表面上看,与本科生一样没有区别,但实际上,把机关和基层的硕士研究生政策实现了一致,得到了统一。这样就不会出现机关硕士研究凭一纸文凭在职务上与基层拉大差距,实现了改革的目的。针对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套改中按同样政策对待,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原因:由于近年来硕士研究生的大幅度扩招,研究生的数量也快速增长,供不应求的现象已经不再,所以仅仅以文凭论职务也不可取,所以必须改革。三、硕士研究生的优势仍然比较明显。笔者认为,虽然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中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没有差别。但现实中,公务员招录和晋升对硕士研究生还是由比较大的优惠政策。比如,厅级以上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基本上是硕士研究生,就把本科生排除在外;有的西部地区的厅级单位对985高校毕业生不通过考试,直接面试招录;而一些单位对硕士研究生在提拔任用方面也有比较优惠的政策等等。所以说,学历高还是由比较大的优势,您认为呢?

6月新公务员法实施后,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如何套转?如何晋级?

新《公务员法》将于19年6月1日起实施,对于在广大基层单位中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如何套转和如何晋级,大家都可能存在疑问。接下来,猿叔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一、基层硕士研究生的现实情况在广大基层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的职业发展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考录到基层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旧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应该转正定级为副主任科员,但是由于基层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极其有限,大多硕士研究生转正后的职务只能定为科员,24级。但是按照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应该享受副科待遇,这如何解决呢?在大多地方的实际操作中,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为科员后,基本工资享受副科待遇,而其他津贴补贴都为普通科员待遇。在基层升迁无望,待遇低,级别低,对广大高层次人才来说,说起来都是泪水,这就是现实的情况。例如小A和小B,学历同为硕士研究生。小A考到某区的市场监督局,为正科级单位,该局人多职数少,基层“副科病”严重,如果不是表现特别优秀,而且领导看中,小A很可能一辈子都是普通科员,想提一级非常难。小B考到某海关,为正厅级单位,小B试用期一年后转正定级就为副主任科员,三年后可提主任科员,正常来说退休前弄个处级不难。二、原县级以下机关职级并行实施情况可能有人会说,现在遍地都是大学生,一抓一大把,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了,硕士研究生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来看一下教育部公开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共招收本专科生790.99万,其中本科422.16万,专科368.83万。共招收研究生85.8万,其中硕士76.25万,博士9.55万。可见,硕士、博士研究生还是稀缺性的人才,硕士是本专科生的1/10不到,可以说是十里挑一,博士是本专科生的1/100,更是百里挑一。于是,2015年推行的县级以下机关“职级并行”政策,对基层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按照原来2015年推行的县级以下机关“职级并行”政策,在地方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中,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刚刚说的区市场监督局科员小A,2015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同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取区市场监督局,2016年转正后基本工资按副科级套改。按照旧的县以下职级并行规定,小A按照副科级晋升职级,任职年限从2015年算起,在基层熬一熬达到15年,即2030年可晋升正科级待遇。但是,没想到2019年,新公务员法就来了,那新法施行后小A的情况有转机吗?三、新公务员法全面推开职级并行实施情况新《公务员法》将于19年6月1日起实施,中办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中组部印发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同步也将于6月1日起实施。显然,这四部法律(行政法规)是配套一起的,要结合起来一起理解。新《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从国家层面来看,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应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相当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但是,新公务员法同样存在职数比例限制,各省针对军转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具体问题的贯彻实施意见仍未出台,具体的操作的情况没有官方的准确定论。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如果按照与原县级以下机关职级并行政策相衔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也就是说,硕士研究生的职级晋升应从四级主任科员开始算起,直接晋升三级主任科员。想法挺好,但是究竟能否如愿还未明朗。基层处理的事务千头万绪,而且基层的改革创新实践可以为上级提供新鲜经验,也亟需高学历人才,本次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一个机会,是一次打破基层高学历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的尝试。这次改革,能不能积极采取有力的措施把人才吸引到基层、安心扎根基层、在基层逐步成长发展呢?让我们拭目以待。本文为“猿猿学习”公众号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