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分析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2012-2019近8年的研究生考研复试国家控制分数线,对2020年国家控制分析线进行预测,希望能对朋友们有所帮助。【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专硕国家线(2012年-2019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专硕国家线(2016年-2019年)以上四图给出了明显的几个信息:第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总分国家线近8年几乎无变化,分数245。.第二:单科稳定在30分,45分AB类考生都一样,因为是少数民族照顾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2020年专业复试线(专硕)预测在扩招的影响下,国家线不会增加,可以得出2020年考研复试分数线:(1)A类地区:总分245,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45分.(2)B类地区 总分245,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45分.预祝各位同学金榜题名!【注】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关注本号或在此留言咨询,定及时回复,祝您考研成功!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以下报考考生确认为四川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拟准考考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对公示中报考考生资格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反映。受理电话:四川省教育厅民教处:028-86110577附件: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八批)四川省教育厅2020年10月23日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八批)【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考研加分政策、照顾专业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是考研的一个助力,也是大家需要了解的常识。小编为大家解读相关政策,看看有没有自己的那一项!考研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照顾专业照顾专业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急需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部分扶持的重点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一般需求量较大,但上线生源较少。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照顾专业具体包括以下专业:学术学位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体育学[0403]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照顾领域:冶金工程[085205]、动力工程[085206]、水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矿业工程[085218]、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安全工程[085224]、兵器工程[085225]、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农业工程[085227]、林业工程[085228]、航空工程[085232]、航天工程[085233]。中医硕士[1057]体育硕士[0452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考试录取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以上内容根据当前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日前,贵州大学研究生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3、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关于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之成绩基本要求。符合上述条件,且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5 月 8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7:00 前将以下材料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指定邮箱:yzbgzu@126.com,逾期申请,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压缩包命名规则: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身份证号 + 考生姓名)需交材料1、《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附件 1);2、考生身份证扫描件(pdf/jpg 格式);3、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档(pdf 格式);4、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扫描件(pdf 格式);5、定向就业协议扫描件(模板见附件 2/ 附件 3)。特别提醒1、若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 " 定向就业 " 或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考生,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若提交的协议书中工作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则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3、非第一志愿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根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来确定。附件:1.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 .pdf2.2020 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pdf3.2020 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pdf【来源:ZAKER贵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大家都知道高考时为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会对高中特长生的加分政策。包括“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而对于考研来说,其实也有一些隐形的加分政策,主要是针对初试而言。下面塔主为大家介绍一下初试时的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该计划是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如果之前参加过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者毕业后即将参加但打算考研的考试,在考研时会有一定的照顾。塔主当年有类似这种形式保研的朋友,本科毕业后先去西部支教一年,回来读研。虽然耽误了一年时间,但在这一年里的成长和收获远远超过在学校的一年。三支一扶计划该计划是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层就业项目之一,岗位包括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岗位,及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而招募对象就是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很多毕业生会选择三支一扶,条件也是很艰苦,毕竟下到基层去,但如果志愿期限完成后想要继续学习,国家会对这一类人才进行支持和鼓励,也就是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该计划是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也就是说,本科毕业生如果考上了特设岗位,那么3年任期后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这一类的志愿者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对象也是高校应届大学生。如果任期满后3年内,想要参加研究生考试,那么也可以享受到初试的加分政策,当然同等条件下也会优先考虑录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也有同样的优惠政策,即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这一类考试如果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以上6种条件都是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参与到各类的计划,并且任期满后,如果想要继续读书考研,那么国家对这些考生就会有相应的鼓励政策,即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除了初试加分,还有一些加分政策,例如考研的专业照顾,即如果所考的专业在国家照顾的范围内,就可以享受到加分优惠。主要的专业包括: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而与高考加分政策相同的,如果是少数民族在考研时也会有相应的加分。所以,如果你能够符合这些加分政策中的1点,那么在考研时就会比别人多一分,可能命运就改变了。因此,把握住这些加分政策,争取最大程度的考研成功!
四川在线记者 邓翔沣10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校验码(以下简称校验码)采用网上申领方式,受理日期截止10月29日17:00之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并在我省参考的考生,应符合我省《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所有考生须于10月29日17: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有关材料发送到sceeayz@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我省发放的校验码只能用于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校验码。2.所需材料:(1)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格审核并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正面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文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1”,如“510000000000000000张三-1”。(2)考生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用于领取校验码”文字内容,文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2”,如“510000000000000000张三-2”。3.我院在收到考生电子邮件所报材料后,汇总整理考生信息并上传研招网生成校验码,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要求的考生校验码返回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查收。根据研招网“校验码”要求,每个身份证号码每个单位每个类别只能对应一个校验码,校验码仅限考生本人使用。4. 《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是招生单位审核报考及录取资格的依据,考生须根据本人报考的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
今天中午,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考研国家分数线。对比去年的分数线,会发现各专业分数上涨幅度在5-15分。学硕中,哲学和经济学、管理学上涨15分,农学和军事学未变,与去年270分持平,其余科目上涨在5-10分。即使要求最低的“符合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分数线也上涨3分,从去年的245分提高到248分。在专硕中,上涨最高的是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分数比去年上涨15分;分数要求最高的是文学及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虽然上涨10分,但是达到355分。但是,法律和临床医学上涨5分,相比金融专业,分数上调幅度出人意料。对比国内34所具有自主划线的学校公布的成绩线,大家都已经猜测,国家线上调是大概率的事情,毕竟2018年的考研人数比2017年增加50万人,但高校的研究生数量并未随之扩大。现在,同学们要抓紧时间进行准备复试工作,或者进行志愿调剂。调剂的五个志愿,可以像高考报志愿一样,适当拉开档次,该冲的冲一冲,该稳的稳住保牢。同时,尽可能与导师联系,说明自己目前的分数,听取导师的意见。对于考研复试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复习,保持心态,调整状态,争取复试取得理想成绩。对于复试,教育部明确试规定,要求各高校“切实规范复试工作,强化能力素质考核;加强调剂工作管理,提升招生服务水平;坚持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并且重申: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所有拟录取名单须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因此,考生在复试时,完全不必有心理负担,认真备考,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就可以。祝大家复试成功!
央广网贵阳10月11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教育厅消息,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工作已正式启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2019年教育部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计划1000人,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36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履约,不得违约。贵州省设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和贵州大学共十个报考点。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为本市(州)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贵州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为花溪区、贵安新区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花溪区、贵安新区的考生报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1.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请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做好统筹安排。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2.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3. 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加强民族地区急需紧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招生对象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各民族考生。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方可确认报考资格。三、考试录取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2. 继续实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除该两个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3. 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四、其他事项1. 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管理责任主体。各招生单位应对骨干计划研究生坚持“爱、严、细”原则,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2.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
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公布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全国47所高校计划在渝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研究生126人。重庆籍考生将从10月10日起报送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条件据了解,本次全国计划将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其中,重庆3所高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0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重庆大学6人,西南大学30人)、硕士研究生170人(重庆大学40人,西南大学124人,四川美术学院6人)。重庆市教委主要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哪些学生可以报考?据了解,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重庆籍,其他(在职、往届非在职)少数民族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为少数民族,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材料准备在职考生应准备《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官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 在登记表“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内应由主管单位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报考”和主管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汉族考生还需出具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证明。应届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在读情况证明和生源地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重庆市)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往届非在职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将报考材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市教委2楼三会议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2104 )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2日,(工作时间:9:30—12:00,14:00—18:00,12日17:00截止);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将于10月21日(9:30-17:30)至10月22日(9:00-12:30)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市教委5楼七会议室),在重庆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登记表》后,请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005办公室领取校验码即可在网上报名;在重庆市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提前咨询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单独考试考生请提前咨询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9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第二时段:2020年2月4日至2月6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于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2020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