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0年北京市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2020年北京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公示期至12月17日。一、《2020年北京市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等6个院校,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华女子学院等2个院校,拟新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二、《2020年北京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1)北京交通大学(211、双一流高校)城乡规划学、土木水利博士、能源动力博士等三个学科上榜。(2)北京工业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设计学等12个学科被推荐为博士授予点。(3)北京科技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5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4)北京工商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7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5)北京邮电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3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6)北京林业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3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7)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高水平大学)有2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8)中国传媒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1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9)中央财经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4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4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1)中央民族大学(985、211、双一流高校)有6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2)中国政法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5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3)华北电力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4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4)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1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5)北京外国语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有3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6)首都医科大学有2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7)首都师范大学(双一流高校)有2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18)北京语言大学有2个学科,拟获得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总之,有84所院校213个专业成为博士、硕士授予单位或授予点。水平很高、学科很多,值得关注!详细请见下表。祝愿北京市的高校办学 水平越来越高,为学子们提供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学子们能够录取更加优异的大学,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通讯员 粤教宣12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了2020年广东省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8所高校拟新增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8家单位拟新增233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5日。其中,广东药科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3所高校,入选推荐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5所高校,入选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从名单可以看出,8所获推荐高校各具特色。推荐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3所高校,医药、美术和财经特色明显,实力强劲;推荐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5家高校,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均为所在区域的师资力量培养贡献了重要力量;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为金融和石油化工特色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特色人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广州大学以26个成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最多的单位,深圳大学23个、南方科技大学19个名列二三位。今年博士一级学科拟新增数量较多,展现出广东对于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旺盛,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各有13个学科获得公示,南方科技大学9个、广东工业大学和暨南大学各8个。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教育部提出,要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的协调发展,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今年在博士专业学位拟新增名单中,深圳大学教育、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5个学科,为数量最多单位,其次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各有4个学科进入名单。此外,有25家单位拟新增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数量较大,拟新增76个专业硕士学位。例如广州大学8个、东莞理工学院7个、广东技术师范大学7个,显示出一大批地方高校硕士专业培养正在扩充,这也符合教育部近期提出的“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的要求。硕士一级学科方面,广州大学、汕头大学各有3个学科进入名单,未来这些学校或将在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领域培养高素质人才。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陈婉允审签丨陈婉允实习生丨翁东伟
齐鲁网3月27日讯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闪电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山东多所高校在公布名单之列。附: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科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不再保留的二级学科授予点中国海洋大学水利工程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081401 岩土工程青岛科技大学化学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机械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青岛理工大学机械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山东农业大学畜牧学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林学090702 森林培育山东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体育学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青岛大学生物学071003 生理学071006 神经生物学系统科学071101 系统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地质学山东科技大学系统科学济南大学化学、水利工程山东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山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术学曲阜师范大学哲学、教育学、生态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青岛大学物理学、软件工程、药学中国石油大学地球物理学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博士青岛大学口腔医学博士中国石油大学工程博士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不再保留的二级学科授权点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山东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1 物理电子学080902 电路与系统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2 环境工程青岛科技大学药学100701 药物化学100702 药剂学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数学070104 应用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山东农业大学水利工程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青岛农业大学水产090801 水产养殖潍坊医学院口腔医学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泰山医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滨州医学院中西医结合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山东师范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4 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1 食品科学公共管理120401 行政管理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曲阜师范大学哲学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 中国哲学010105 伦理学世界史0603L1 世界史艺术学理论1301L1 艺术学聊城大学中国史0602L3 专门史0602L4 中国古代史0602L5 中国近现代史鲁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2 材料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青岛大学外国语言文学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050204 德语语言文学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化学070302 分析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2 热能工程设计学1305L1 设计艺术学烟台大学民族学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理论经济学020101 政治经济学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中国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青岛科技大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济南大学生物学设计学山东建筑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齐鲁工业大学应用经济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滨州医学院生物学医学技术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史山东师范大学光学工程曲阜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聊城大学光学工程生物工程作物学鲁东大学水利工程园艺学青岛大学心理学系统科学烟台大学建筑学生物工程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中国海洋大学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药学硕士山东科技大学会计硕士青岛科技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药学硕士济南大学金融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会计硕士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山东建筑大学法律硕士山东理工大学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山东农业大学风景园林硕士泰山医学院药学硕士山东中医药大学护理硕士山东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硕士曲阜师范大学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聊城大学应用心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鲁东大学应用统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农业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山东财经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山东体育学院教育硕士青岛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中国石油大学应用统计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山东工商学院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
12月23日,教育部在其官方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资料图 图源新华社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来源:教育部网站流程编辑:u018
据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教育部官网截图通知规定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是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此外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为办学方向与特色、师资队伍与水平、人才培养与质量、科学研究与贡献、条件支撑与管理等五方面。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还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记者还获悉,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未来网)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结果显示,不合格学位点共有31个,全部为硕士学位点;限期整改学位点共有43个。此外,共有18所高校主动放弃学位点18个。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的通知,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此外,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上是附件1部分截图。来源:教育部官网监制:王祎编辑:周文丽流程编辑:吴越
教育部网站12月23日消息,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四条 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授权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第五条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六条 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对于属同一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得单独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保留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七条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可在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内,以及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第八条 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指学位授予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主动撤销并可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学位授予单位可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包括:1.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2.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3.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自评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后尚未参加复评的学位授权点。第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切实保证质量,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案。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学位授予单位须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开展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调整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审查。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第十一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学位授权点,包括:1.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系统)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增列。2.省级学位委员会可在本地区(系统)范围内统筹组织增列学位授权点,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如下:(1)由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撤销并主动纳入省级统筹的学位授权点;(2)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经复评未达到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3)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抽评结果为不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4)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未确认参评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确认参评但未开展自我评估,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第十二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2.省级学位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除军队系统外,参加评审的同行专家中,来自本地区(系统)以外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3.省级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三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于每一年度规定时间,将本地区(系统)范围内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撤销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其 他第十四条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再次按本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第十五条 军事学门类授权学科及军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需经军队学位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增列。第十六条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主审核工作,不再纳入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如经动态调整撤销,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也相应撤销。第十八条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并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在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阶段,学位授予单位不得申请撤销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根据抽评结果做限期整改处理的学位授权点,在整改期间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第十九条 根据学科专业调整等工作需要或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5年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来源:教育部网站
关于对2020年甘肃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甘学位〔2020〕14号)要求,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内容及具体证明材料寄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异议意见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崔坚,联系电话:0931-8820901,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71号教育大厦1315室,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2018年,我国在校大学生规模达到了3699万,总体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同时,今年的应届生毕业数量也高达820万人,为了缓解大学就业竞争压力,提高自己的就业优势,近三年来,我国大学生考研人数正以平均15%的速度增长,2016年考研报名人数为176万人,2017年就突破了200万大关,达到了201万人,而2018年的考研人数更是高达238万人,可见大家的考研热情之高。既然大家都选择考研,那么对于高校来说,这么大一块蛋糕来说,每一所学校都在盯着,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100多所985和211大学几乎培养了我国七成的博士和硕士人才,但是当时的博士和硕士并不是太多,当本科教育成为大众教育,硕士教育成为精英起点教育时,我国很多省属重点大学开始纷纷申报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而且,具备博硕士授权点一直被认为是本校专业建设受到了国家的认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18年我国新增硕士授权点的18所高校情况。一般博士授权点高校还是以大学为主的,但是目前在争取硕士授权点方面基本上就是以学院为主了。比如今年的厦门理工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盐城工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南昌工程许愿,南阳师范学院,昆明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榆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钦州学院,贵阳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合肥学院等15所高校。此外,山西大同大学,临沂大学和大连民族大学也获得了硕士学位的授权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国一共有近3000所高校,对于上面这些学校来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就是非常大的一次进步,这样未来同专业之内,可以加强学科建设,增强师资力量等,这样为未来申请博士授权点打下了基础。当然,我们也祝愿这些学校越建越好,为我国培养更优秀的人才!
2018年7月4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文件陕学位[2018]7号《关于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签发。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榆林学院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至此榆林学院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不过文件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榆林学院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也就是说榆林学院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但目前还得建设发展后才可培养研究生。扩展阅读:榆林学院榆林学院是榆林唯一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起始于1923年创立的绥德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绥德分院,1978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榆林专修科,80年代初期北迁至榆林西沙,1984年更名为榆林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与榆林农林专科学校合并,整合为榆林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榆林学院。学校现占地840亩,设置有15个院系,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566人。现有在职教职员工9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