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耿睿)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0〕4号),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政治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新增列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自2021年起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据悉,全国31家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本次共增列学位授权点46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201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9年增列的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名单,兰州大学名列其中,每年可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自主审核增设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这意味着兰州大学将享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为加快科学研究和创新人才培养,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兰州大学而言,学校可根据办学目标和学科发展现状制定学位授权点发展规划,支持发展势头好、社会需求高、学科实力强的学科申请博士学位授权。另外,学校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进一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截至目前,兰州大学共有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2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名单中涉及江苏两所高校,常州大学增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盐城工学院增列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 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 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 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编辑:付静审核:王海超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2017年,四川有21所高校和2个单位审核增列了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电子科技大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四川农业大学的植物保护等7所高校的8个学科被授权一级学科,不再保留二级学科授权点。此外,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包括四川大学的医学技术、西南交通大学的数学等6所高校的7个学科。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工程博士。快来看看有你的母校吗?【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赵雨欣 图片据教育部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通讯员 粤教宣12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了2020年广东省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8所高校拟新增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8家单位拟新增233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5日。其中,广东药科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3所高校,入选推荐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5所高校,入选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从名单可以看出,8所获推荐高校各具特色。推荐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3所高校,医药、美术和财经特色明显,实力强劲;推荐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5家高校,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均为所在区域的师资力量培养贡献了重要力量;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为金融和石油化工特色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特色人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广州大学以26个成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最多的单位,深圳大学23个、南方科技大学19个名列二三位。今年博士一级学科拟新增数量较多,展现出广东对于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旺盛,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各有13个学科获得公示,南方科技大学9个、广东工业大学和暨南大学各8个。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教育部提出,要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的协调发展,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今年在博士专业学位拟新增名单中,深圳大学教育、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5个学科,为数量最多单位,其次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各有4个学科进入名单。此外,有25家单位拟新增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数量较大,拟新增76个专业硕士学位。例如广州大学8个、东莞理工学院7个、广东技术师范大学7个,显示出一大批地方高校硕士专业培养正在扩充,这也符合教育部近期提出的“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的要求。硕士一级学科方面,广州大学、汕头大学各有3个学科进入名单,未来这些学校或将在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领域培养高素质人才。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陈婉允审签丨陈婉允实习生丨翁东伟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2017年四川21所高校和2个单位审核增列了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从审核结果看,把关是严格的。一是从通过率看,经各省推荐和材料核查,进入专家复审程序的新增博士点1429个,通过复审和公示的655个,通过率为45.8%。通过的博士点中,原有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283个,完全新增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只有372个,通过率仅为33.4%,也就是三个中才能选出一个。二是从新增总量上看,目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401个,完全新增的博士点372个,平均下来一个单位还不到一个点,属于正常发展范围。三是从对现有授权点的影响看,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后,由于学科口径扩大,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范围内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再保留,升级了283个一级学科学位博士点,则对应减少了3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下是完整名单:
其中,新增博士点19个、硕士点23个本报讯(记者 李林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3月27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我省共有9所高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在我省高校此次新增的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已有二级学科授权点新增为一级学科授权点12个,包括山西大学政治学、数学,中北大学机械工程,太原理工大学力学、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山西农业大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山西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包括太原科技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中北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太原理工大学光学工程、山西农业大学草学、山西医科大学特种医学;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包括山西农业大学兽医博士、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此次我省23个新增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太原师范学院8所高校,其中,已有二级学科授权点新增为一级学科授权点10个,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8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
4月30日,教育部公布了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山东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部分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因为评估不合格,或者未开展自我评估,被教育部撤销或暂停学位授权资格,整改后接受复评。撤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鞍山热能研究院的硕士学位授权。通过评审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2251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合格”,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根据通知:一、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抽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二、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三、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现已完成整改的,2020年根据有关安排接受复评。其他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在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四、接受复评的学位授权点,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五、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六、根据合格评估结果,撤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鞍山热能研究院的硕士学位授权。七、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山东大学 世界史生态学工程力学 已完成整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复旦大学 口腔临床医学南京师范大学 世界史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鞍山热能研究院 化学工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应用经济学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主要阶段是自我评估,为每轮合格评估的前5年,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制订方案并开展评估工作,重在自我查找和诊断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中的问题,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是在每轮合格评估的最后1年,博士学位授权点抽评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硕士学位授权点抽评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军队系统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由军队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对自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评,共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
来源:法制日报学位授权点全面“体检”结果公布 33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核心阅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根据评估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完善学位授权点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督促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保障主体责任落实。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令人惊讶的是,在单位自我评估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学科中,竟然有山东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名校在列。毋庸置疑,丧失前进的动力,这种不利于教育质量提高的做法必将导致被淘汰。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绝不是一句口号而已。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并启动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主要阶段是自我评估,为每轮合格评估的前5年,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制订方案并开展评估工作,重在自我查找和诊断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中的问题,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是在每轮合格评估的最后1年,博士学位授权点抽评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硕士学位授权点抽评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军队系统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由军队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评估,与质量密切相关。正如上述负责人所说,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正是为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框架,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对现有学位授权点进行的全面‘体检’,主要目的是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建立自我评估制度,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这位负责人说。以首轮评估为例。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对自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评,共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教育部披露的信息显示,通过评审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2251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合格”,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个别名校自我评估“不合格”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中,山东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名列其中。其中,山东大学世界史、生态学、工程力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已完成整改,2020年根据有关安排将接受复评。复旦大学口腔临床医学,南京师范大学世界史、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未完成整改。按照《通知》要求,在发文之日起,这类专业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此外,北京林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上海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等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按照《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北京师范大学考古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中国传媒大学设计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等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鞍山热能研究院化学工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未开展自我评估,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这种“动真格”做法获得网友们点赞。“是该缩一缩水了。”“很好,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定期评估和整改撤销是必要的。”“做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这是严肃的事情。”“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是认真的。”的确,从评估结果的公布情况来看,落实质量保障主体责任、严把学位授权点质量的意图非常明显。“本轮合格评估总体上达到了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的目标。”上述负责人坦陈,一些未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主要反映出师资力量薄弱、生源缺乏保障、培养效果不彰、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据介绍,对于存在问题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在评估过程中积极加强整改,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还采取主动暂停自我评估“不合格”学位授权点招生等措施,突出对学位授权点和学位授予质量的严格把关。部分学位授予单位结合自我评估情况和学科发展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有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主动撤销或作出调整。完善学位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种种迹象表明,学位授权点的获得后不会一劳永逸。据透露,2014年以来,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已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撤销、主动申请撤销等方式撤销1742个学位授权点。就在4月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各大高校或单位共撤销193个学位点,新增231个学位点。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有利于优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促进各高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当前,部分高校把拥有的硕士点、博士点数量,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一些高校很重视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甚至不惜苦心‘包装’,而申报成功后却不重视建设。”熊丙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对学位授权点进行合格评估,就是履行监管职责。实行合格评估,符合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精神,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达到基本的办学要求,在此基础上,学校办得如何,应进行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学位授权点的质量保障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无论是“合格”的还是“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都需要持续自我诊断、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学位授权点质量。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根据评估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改进质量保障相关制度设计,完善学位授权点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继续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等手段,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督促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保障主体责任落实。(记者 张维)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