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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中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解析是什么意思?隆杀之服

考研中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解析是什么意思?

在考研选专业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发现,一个大的专业下面会划分成很多细分专业。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本科的专业选择。那么这时候有的研友就会感到疑惑,这些细分专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不同专业之间有区别吗?区别大吗?这里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下这些细分专业到底是什么意思。中国的学科分类机制我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下同)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为“专业”,下同)三级。按照国家2011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3大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再下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若干个二级学科。这里就要注意了,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二级学科下面还有细分吗其实是有的,就是我们所谓的“研究方向”。也就是技术专业背景下,比较具体的研究主题。研究方向往往和导师有关,甚至同一专业下的导师研究方向都能有很大差别。入学后各个研究方向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是一样的,不同方向只是导师不同而已。研究方向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和指导方面。在报考的时候也要注意,同一个专业往往有不同的研究方向,不同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考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填报。千万不要报了自己不擅长的科目。招生的学科数量目前全国共有135个一级学科进行招生,413个常设二级学科进行招生。当然每年也都有大量的新开专业,同时也关闭部分专业。具体数量都有变动。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区别这一点是很多考生会忽略的,但是却极其重要的。研究生报考和录取主要是看专业,每个专业都有专业代码。不同专业考试科目也有区别。研究方向是招生单位预先告知考生有这方面的指导老师,即导师可以指导这些方向的研究。即使选定某个研究方向,入学后也可以根据兴趣或变化进行调整。这里要注意,在复试后,入学分导师的时候,会要求你确定跟哪个导师,确定你的研究方向,这将对你之后三年的硕士生涯产生很大影响,务必谨慎选择。虽然说可以更改,但是会非常麻烦,而且容易得罪原导师,不是很建议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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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你必须知道“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的区别!

日前,江苏某考生在报考志愿时看到“法学类”下设“政治学”,打算毕业后考取公务员的他填报了,之后却被老师告知该专业在公务员录用中所占比例很小,和“法学”完全是两码事!该考生回家后痛哭,自责的同时也埋怨父母没有为自己把好关。一年一度的高考尘埃落定,各地报考录取工作也陆续进入尾声。不少考生和家长在查询学校信息时都会遇到这样的介绍:“学校设有一级学科50个,二级学科280个”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一级学科”?什么是“二级学科”?二者之间存不存在好坏之分呢?“学科门类”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是授予学位的学科类别,规定我国分为哲学、法学、理学等13个学科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比如,传统的中文是一级学科,而具体到下面的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汉语言文学方面的专业都是二级学科。一级学科是按照国家的专业目录设置的学科,数量有限;二级学科是一级学科下的分支,专业数量较多,也就是说,一个一级学科下往往有很多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是否不如“一级学科”?回答显然是否定的!不仅如此,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之间根本不存在可比性!因为二者之间的关系本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大小范畴关系,而并非同级别比较关系。就好比,可以拿江苏与浙江进行比较,但不能拿江苏与中国进行比较!因此,一、二级学科之间不存在任何比较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科门类名称与专业名称相同,比如经济学,就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但“社会工作”这种看着有点“迷”的专业由于被划分在法学或是哲学门类下(这个每个学校划分不同,考生和家长要提前查询好究竟授予什么学位)其毕业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或“哲学学士学位”因此在报考专业时,不仅要了解这个专业的信息,还要了解所在学校这个专业学位的授予情况。相比于报考,分数才是重头戏!数学不好的孩子,可以试试“高中数学妙招”,掌握更多实战技巧!最后,预祝每位2019年高考学子,以梦为马,圆梦夏天!各位家长,您们辛苦了!

利害相摩

重要: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都不知道吗?快来充电

又快要到研究生报考的阶段了,那么面对着众多的学科专业,很多重点大学拥有这众多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如果同学连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都不知道的话,那就赶快学习一下吧。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1、学科门类按照国家200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的学科、专业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和管理学12大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2、一级学科在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设置中,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根据2011修订版,共设13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110个一级学科。例如,理学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十余个一级学科。根据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的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共设5个门类(自然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58个一级学科。例如,自然科学类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球科学等八个一级学科。3、二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一级学科再下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5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学校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即是指在这个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也就意味着,一个学生只要选择了这个学科中的任何一个专业,进了校门就可以从本科一直念到博士。这能反映出一个大学或科研院所在这个学科的实力和水平。但要看这个学科是否全国领先,就一定要看它里面的二级学科有没有国家重点学科以及重点学科的多少。想了解更多的高校相关信息,快关注我吧!

雏峰

关于教育部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情况,考研的学生一定要看看!

上一篇文章我们讲了教育部公布的新增硕士学位点的情况,现在咱们一起来看看关于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具体情况。1、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只有三个,分别是北京大学一个,厦门大学两个。2、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共81个。3、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89个。4、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11个。关于撤销的硕士学位,对目前有的考生来说很重要,如果你之前对这个学校该专业比较喜欢并且已经付出努力了,那么应该赶紧调整复习方向了。关于被撤销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近几年招生不理想,还有该专业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佳导致就业不乐观等等,那么就可能涉及被撤销了。上次跟大家介绍过很多研究生导师不喜欢被要调剂的考生当作“备胎”也是这个原因之一,毕竟大家都喜欢奋进的人。好了,关于教育部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情况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大家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考的专业和学校做进一步了解哦,包括历年招生情况和研究生就业状况。只有对各方面尽可能地认知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并对未来发展做到科学规划。有什么想法大家积极在评论区留言吧,期待与你们一起探讨。

达妮卡

重要修订!涉及学位授权……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随小编一起来看↓↓↓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办法》全文内容继续来看↓↓↓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四条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授权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第五条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六条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对于属同一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得单独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保留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七条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可在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内,以及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第八条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指学位授予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主动撤销并可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学位授予单位可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包括:1.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2.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3.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自评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后尚未参加复评的学位授权点。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切实保证质量,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案。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学位授予单位须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条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开展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调整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审查。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第十一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学位授权点,包括:1.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系统)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增列。2.省级学位委员会可在本地区(系统)范围内统筹组织增列学位授权点,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如下:(1)由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撤销并主动纳入省级统筹的学位授权点;(2)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经复评未达到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3)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抽评结果为不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4)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未确认参评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确认参评但未开展自我评估,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第十二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2.省级学位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除军队系统外,参加评审的同行专家中,来自本地区(系统)以外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3.省级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三条省级学位委员会于每一年度规定时间,将本地区(系统)范围内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撤销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其 他第十四条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再次按本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第十五条军事学门类授权学科及军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需经军队学位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增列。第十六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主审核工作,不再纳入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如经动态调整撤销,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也相应撤销。第十八条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并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在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阶段,学位授予单位不得申请撤销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根据抽评结果做限期整改处理的学位授权点,在整改期间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第十九条根据学科专业调整等工作需要或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5年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来 源 | 微言教育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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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年学位点调整公示,你打算考的专业可能已被撤销!

↑↑点我的头像,到主页领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今天文章我们来看近期高校公布的学位点调整的消息。自2016年起学位点实现动态调整,新增和撤销的学位点名单每年都会公布。今年4月份,教育bu公布了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这份名单此前已经发过,可查看详细名单>>最新消息!这156所高校新增213个硕士学位点!新增硕士点好考?今天文章给大家整理的是,今年2020年动态调整的消息,目前是由各高校发布的消息,具体这些新增的及撤销的学位点是否从2021年起就开始实施,需要看最新2021年的招生专业目录,如果有你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建议向招生单位进行咨询。重庆大学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电路与系统(08090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艺术学理论(1301)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1007)小编查看了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其中电子科学与技术只录取了4个人,艺术学理论录取1人。现在2021年硕士招生目录还未公布,很有可能这两个专业从21年起就不再招生了,打算报考这两个专业的同学最好是咨询下学校吧,别等目录出来可能时间都来不及了。兰州大学拟新增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目前只是处于拟上报阶段,是否会在2021年就开始招生还不确定,打算报考的通知可以按下图联系方式咨询。广州医科大学撤销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增列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204公共管理。宁波大学拟撤销海洋生物学(070703)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拟增列基础医学(1001)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烟台大学决定:撤销国民经济学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增列电子与通信工程、日语笔译、渔业发展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撤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南宁师范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撤销体育艺术学(专业代码:0403Z5)、休闲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Z4)、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403Z2)等三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体育艺术学和休闲体育学作为研究方向纳入体育教育训练学学位授权点,体育新闻传播学作为研究方向纳入体育人文社会学学位授权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三个研究方向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不变,招生数量保持不变。批准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在有限授权期内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转由学校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云南师范大学拟增列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上高校公布撤销及新增的学科专业,如果打算报考,最好是先咨询学校,尤其是要撤销的专业,很有可能21年就再不招生了,做好换学校的准备。新增的也有可能从21年起开始招生,第一年招生的专业也是一个机会。总的来说,目前这些2020年学位点调整在公示阶段,详细的招生情况需要大家向招生单位咨询了解,进行确认。考研报考无小事,尤其是这些调整的学科专业,一定要确认之后再投入复习。同学们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往期干货文章:近2.3万人“挤破头”也要考的双非院校,20年硕士报录数据公布!专硕难度升级!改考数一英一,这所近2.3万人报考的热门高校大改报考人数近2.6万,整体报录比9:1!这所热门211高校真是不好考!扩招近35%!超1.1万报考!这所热门师范高校公布20年硕士报录数据

范艳

速递!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先随教育小微一起了解——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办法》全文内容继续来看↓↓↓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 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四条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授权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第五条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六条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对于属同一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得单独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保留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七条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可在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内,以及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第八条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指学位授予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主动撤销并可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学位授予单位可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包括:1.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2.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3.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自评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后尚未参加复评的学位授权点。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切实保证质量,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案。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学位授予单位须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条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开展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调整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审查。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第十一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学位授权点,包括:1.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系统)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增列。2.省级学位委员会可在本地区(系统)范围内统筹组织增列学位授权点,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如下:(1)由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撤销并主动纳入省级统筹的学位授权点;(2)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经复评未达到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3)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抽评结果为不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4)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未确认参评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确认参评但未开展自我评估,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第十二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2.省级学位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除军队系统外,参加评审的同行专家中,来自本地区(系统)以外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3.省级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三条省级学位委员会于每一年度规定时间,将本地区(系统)范围内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撤销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其 他第十四条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再次按本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第十五条军事学门类授权学科及军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需经军队学位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增列。第十六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主审核工作,不再纳入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如经动态调整撤销,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也相应撤销。第十八条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并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在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阶段,学位授予单位不得申请撤销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根据抽评结果做限期整改处理的学位授权点,在整改期间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第十九条根据学科专业调整等工作需要或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5年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嬴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完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教育部网站12月23日消息,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位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铺开,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形成了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四条 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授权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第五条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六条 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对于属同一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得单独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保留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第七条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可在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内,以及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第八条 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指学位授予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主动撤销并可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学位授予单位可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包括:1.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2.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3. 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自评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后尚未参加复评的学位授权点。第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切实保证质量,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案。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学位授予单位须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对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开展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调整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审查。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第十一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学位授权点,包括:1.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系统)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增列。2.省级学位委员会可在本地区(系统)范围内统筹组织增列学位授权点,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如下:(1)由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撤销并主动纳入省级统筹的学位授权点;(2)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经复评未达到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3)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抽评结果为不合格,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4)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未确认参评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以及在周期性合格评估中确认参评但未开展自我评估,被作出撤销处理的学位授权点。第十二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2.省级学位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除军队系统外,参加评审的同行专家中,来自本地区(系统)以外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3.省级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三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于每一年度规定时间,将本地区(系统)范围内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撤销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其 他第十四条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再次按本办法增列为学位授权点,其在学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学位授予。第十五条 军事学门类授权学科及军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需经军队学位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增列。第十六条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主审核工作,不再纳入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如经动态调整撤销,根据相关规定在其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也相应撤销。第十八条 在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并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在周期性合格评估抽评阶段,学位授予单位不得申请撤销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根据抽评结果做限期整改处理的学位授权点,在整改期间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第十九条 根据学科专业调整等工作需要或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作为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额来源。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5年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来源:教育部网站

暴脾气

山东这些高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你母校吗?

齐鲁网3月27日讯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闪电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山东多所高校在公布名单之列。附: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科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不再保留的二级学科授予点中国海洋大学水利工程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081401 岩土工程青岛科技大学化学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机械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青岛理工大学机械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山东农业大学畜牧学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林学090702 森林培育山东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体育学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青岛大学生物学071003 生理学071006 神经生物学系统科学071101 系统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地质学山东科技大学系统科学济南大学化学、水利工程山东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山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术学曲阜师范大学哲学、教育学、生态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青岛大学物理学、软件工程、药学中国石油大学地球物理学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博士青岛大学口腔医学博士中国石油大学工程博士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不再保留的二级学科授权点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山东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1 物理电子学080902 电路与系统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2 环境工程青岛科技大学药学100701 药物化学100702 药剂学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数学070104 应用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山东农业大学水利工程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青岛农业大学水产090801 水产养殖潍坊医学院口腔医学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泰山医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滨州医学院中西医结合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山东师范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4 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1 食品科学公共管理120401 行政管理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曲阜师范大学哲学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 中国哲学010105 伦理学世界史0603L1 世界史艺术学理论1301L1 艺术学聊城大学中国史0602L3 专门史0602L4 中国古代史0602L5 中国近现代史鲁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2 材料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青岛大学外国语言文学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050204 德语语言文学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化学070302 分析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2 热能工程设计学1305L1 设计艺术学烟台大学民族学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理论经济学020101 政治经济学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中国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青岛科技大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济南大学生物学设计学山东建筑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齐鲁工业大学应用经济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滨州医学院生物学医学技术山东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史山东师范大学光学工程曲阜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聊城大学光学工程生物工程作物学鲁东大学水利工程园艺学青岛大学心理学系统科学烟台大学建筑学生物工程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中国海洋大学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药学硕士山东科技大学会计硕士青岛科技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药学硕士济南大学金融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会计硕士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山东建筑大学法律硕士山东理工大学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山东农业大学风景园林硕士泰山医学院药学硕士山东中医药大学护理硕士山东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硕士曲阜师范大学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聊城大学应用心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鲁东大学应用统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农业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山东财经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山东体育学院教育硕士青岛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中国石油大学应用统计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山东工商学院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

任曰

四川高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出炉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2017年四川21所高校和2个单位审核增列了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