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第一个大会——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发布了2018年南京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共10条!1 其中第八条提到的“宁聚计划”和广大大学生息息相关!为了吸纳人才,南京再次降低落户标准: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40岁以下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南京,先落户后就业。 另外,相关新政目前正在制定中,并确定将于3月1日正式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办法的实施细则》,启动“先落户,后就业”办理工作,并在同月开始执行。 南京市实施青年大学生 “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 一、调整优化落户政策。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二、提供住房安居保障。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最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三、核发一次性面试补贴。 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来我市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四、积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 持续办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和系列创新创业大赛,加强获奖项目对接落地服务,打造区域性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海外宣传推介,促进海外留学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聚”计划各项政策及资助。 五、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和见习。 运用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青年大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机会。推进见习实训基地建设,对参加见习实训的青年大学生按规定给予3—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实训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基地或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聚焦主导产业,积极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开发更多适合青年大学生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大学生到基层社区(村)就业,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力度,吸纳青年大学生到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在基层岗位服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可定向招录。 七、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鼓励我市市域内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研,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八、降低创业运营成本。 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九、提供创业场地扶持。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所需经费由创业实体纳税所在区负责。对创业服务功能强,创业孵化企业数多,孵化成功率高,带动就业明显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评审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将创业担保绿色通道范围覆盖到我市中职院校,符合规定经授权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资助,在现有20-50万元的资助等次基础上,向下增设10万元的资助等次,扩大优秀项目遴选资助范围和覆盖面。对获得国家、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落地我市发展的,按赛事层级及获得奖项给予配套奖励。 十一、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在高校聚集区开设人才服务分中心,为离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就业创业服务。取消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省内就业调整手续、就业报到手续。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政府服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为载体,为青年大学生提供实时推送、动态跟踪的就业创业网上服务。2018年实现在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全覆盖和常态化运行,对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成效显著的每年经核定给予奖励。完善“创业导师进高校”工作,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力度。每年组织“百家名优企业、百场招聘、百场宣讲进高校”活动。在驻宁高校门户网站首页和“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设立“宁聚计划”专栏,实时推送我市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岗位发布、相关活动、动态等内容,并接受相应网上申报。 十二、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 加大我市吸引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大力选树青年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典型。推行青年大学生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常态化组织青年大学生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实施“宁聚青春•大学生感知南京”行动计划,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促进大学生深入了解和感知南京,留得住、发展好。每年四月下旬至“五四”期间举办“南京大学生双创节”,组织在宁高校师生积极参与“赢在南京”系列创新创业活动,持续打造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品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创新场景体验的系列活动和服务,促进人才、项目对接落地,进一步营造南京爱才、引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这是对1月8日南京发布的人才落户政策进行的调整。此前,相关政策规定,南京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即凭借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能先落户南京。 此前,南京还对高校毕业生留宁工作发布了鼓励政策。除了住房补贴外,南京还将对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南京面试,给予一次性1000元面试补贴,据了解,该政策目前已经实施。 政策项目一: 政策名称: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 政策条件: 1.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高校)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含高级工和港澳台毕业生)来我市参加就业面试。 2.面试单位为在南京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受理地点:网上申报受理。符合条件者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申请。 受理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12333、85625282、83151840、83151905、83151908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发放时间:审核通过后即予发放 提交材料清单: 1. 毕业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书面认证证明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网上上传,原件备查) 2.《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网上上传,原件备查) 3.本人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身份证明)(网上上传,原件备查) 4.单位面试证明(统一格式,网上上传)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外地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批准流程图 项目政策二: 政策名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 政策条件:见习工作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3个月,创业见习期限6个月。 1.就业见习对象: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学生和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学生和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 2.创业见习对象。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学生和毕业生(含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且领取《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初次创业的人员。 受理地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实行书面申报,申请人可以自行或由见习单位(基地)、见习服务机构向所属区人社部门提交见习申请,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审核。下一步实现网上受理。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市人社部门 电话12333、84787137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初审3个工作日,审核2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就业见习提供身份证或劳动保障卡复印件;创业见习还需提交《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等。 审核:1.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见习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三: 政策名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核发放 政策条件:见习补贴分为四类: 1.见习生活费补贴。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比例支付学员见习期间生活费补贴。 2.见习跟踪服务补贴。按实际完成的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见习基地或见习服务机构跟踪服务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3.见习带教补贴。按实际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见习单位(基地)带教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4.留用(孵化)奖励。对满意度80%以上,留用率达到50%-80%,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基地)1000元/人的留用奖励;留用率超过80%的,按超出人数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基地)2000元/人的留用奖励。学员见习期满后创办企业持续经营并连续纳税六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见习基地5000元/人的创业孵化补贴。 受理地点:见习服务机构(或见习基地)每月15日前通过人社官网或书面(每月1次)向区人社部门提交文件规定的见习相关补贴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市人社部门 电话84787112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见习生活费补贴:《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费补贴申请花名册》、《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创)业见习鉴定表》、《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创)业见习月度在岗情况表》。 2.见习跟踪服务补贴:《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跟踪服务情况表》等。 3.见习带教补贴:《南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带教计划》等。 4.留用(孵化)奖励:留用奖励提交缴纳社保证明、孵化奖励提交纳税记录证明。 补贴审核: 1.初审。区人社部门受理后,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职业培训管理系统生成申报补贴信息,每月20日前完成初审并生成申报补贴费用。 2.审核。市人社部门每月25日前对区上报数据资料审核汇总,并生成报表上报市人社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3.审定公示。市财政局相关部门30日前完成审定公示,并下达资金计划。 补贴发放: 市人社部门于次月25日前将见习生活费拨付至见习学员市民卡银行帐户,见习跟踪服务补贴拨付至见习服务机构银行基本户账户,见习带教补贴和留岗(孵化)补贴拨付至见习单位(基地)银行基本户账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核发放流程 政策项目四: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 政策条件: (一)申请对象: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申请人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 (二)经营注册条件: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受理地点:网上受理 受理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学历(在读)证明。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五: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 政策条件: 1.申请对象: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 2.经营注册条件: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就业,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受理地点: 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成功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 3.企业完税凭证; 4.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六: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政策条件: 符合创业成功奖励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开办创业实体,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受理地点: 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南京市自主创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2.申请人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 3.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七: 政策名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条件: 1.在我市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 2.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受理地点:柜面受理 受理部门:户籍(居住)所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6590831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 3.创业期间纳税凭证。 审核标准: 1.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八: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场地扶持 政策条件: 1.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在宁创办的企业实体。 2.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 受理地点:各区大创办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工商注册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法人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学历(在读)证明; 4.载体入驻证明 (1)入驻经认定的创业载体: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 (2)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的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 (3)利用自有房产创业: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一致的自有产权证明。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扶持申请流程图 政策项目九: 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 2.在我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 3.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群体; 4.青年大学生贷款申请人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的青年留学人员; 5.绿色通道贷款申请人需为在绿色通道授权单位管辖范围内进行创业的青年大学生。 受理地点:现场受理 受理部门:户籍或工商注册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绿色通道授权单位责任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7 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现场调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大学生创业证》; 4.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担保材料等经办银行所需材料。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 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图
央广网广州1月13日消息(记者何源 何伟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州新一轮迁入户政策即将启动。在11日举行的广州市政府部门2019年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全新的“1+1+3”入户政策体系公布,新政在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今后入户广州,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前置条件,学士、硕士、博士等学历类人才入户年龄将比之前放宽5岁。早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随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应政策,通过对学历、就业、投资、社保年限等条件的调整,降低落户门槛,吸引人才。此次广州入户政策调整有何亮点?各地放宽落户限制,又都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广州新一轮“1+1+3”入户政策,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的前置条件。同时,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历类引进人才入户,年龄放宽5岁,并且简化人才入户办理流程。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邓宏永介绍,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将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简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流程,在广州就业或创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邓宏永表示,新政中,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调整到“积分制入户”的范畴。同时,制定了“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吸引广州市产业发展过程中急需的技能人才。明确具体条件为创新创业人才,为产业集聚人才开辟新的入户渠道。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将与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对接,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调整排名方式,将原来按缴纳社保时间排序,调整为按分数高低排序。使用统一积分指标体系,更便于分级享受入学、入住等公共服务。具体看,积分制入户的排名规则,是按照“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核定的总分排名。若出现分值相同,则依次按照在广州市缴纳医保的时间、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进行排名。据悉,2018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已于11日正式开放申请,入户指标明确为7000个,比2017年度增加了1000个。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服务促进处处长陈超介绍,申请积分的时间,需要在本月25日前要填报积分,包括申报积分调整。3月25日下午5点前,需要填报个人的申请积分入户的意愿。此外,同时出台的配套政策之一,《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明确,没有规定住所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广州。积分入户专家、户口网创始人余梁表示,公共集体户的推出,解决了入户广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基本上在每个街道,以街道为单位设立公共集体户,入了公共集体户之后,不仅仅户口有了落处,同时他还可以像普通家庭有房产的户口一样,可以享受购房的资格,小孩也可以去读公办学校等等,切实保障了他们入户后的公共服务权益的享受。”余梁表示,新一轮迁入户政策的推出,将有利于促进广州市人口发展、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相互适应。余梁说:“第一是对学历型人才引进的条件放宽了,普遍把年龄放宽了五岁;第二是对技能型人才设置了一些条件,紧扣广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设定了一个人才引进目录;另外在积分入户这块也作了很大的调整,从往年社保积分的模式,变成了综合积分,可以让更多的人受惠。”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出台,提出到2020年,各地区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要求各地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同年,深圳市出台系列政策,放宽落户条件。将纯学历型人才入户条件放宽至大专,技术型人才放宽至中专+中级职称。尤其提出,紧缺急需工种高级工,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入户,不设指标数量限制。随后,厦门、杭州、乌鲁木齐等地陆续出台相应政策,通过放宽对年龄、学历、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的要求,降低落户门槛。就在一周前,海口市也明确,将放宽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凡是在海口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就可申请人才落户。一个城市的竞争力与人口流入尤其是人才的流入密切相关。余梁认为,面对又一轮城市竞争,广州也需要及时调整落户条件,激发城市活力,保持人才结构优势,为长远发展积攒动力。“吸引一些有一技之长的人才来到广州,可以快速地为广州作出贡献。还有一部分人群是在广州居住和就业的时间已经是比较长的,为广州基础经济工作作出很大贡献的人群,需要把他们留下来,就通过我们积分的入户办法,去留住他们。所以从人才的角度来讲,不管是引进还是留住,都是有促进作用的。”余梁说。盘古智库理事长易鹏表示,放宽落户政策,加快外来人口的市民化,会增加教育、职业等一系列消费需求,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较大空间。
新京报快讯 据西安市公安局新闻中心官方微信消息,近日西安市出台户籍新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现将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如下:一、学历落户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二、在校大学生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三、人才引进落户(一)专业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二)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四、投资创业落户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六、安居落户(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二)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就相关政策升级变化进行了对比解读:问:此次户籍新政3.0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答:是为了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引进各类人才,积极推动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户籍人口落户,助力“追赶超越”目标实现,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2月13日,我市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政策,户籍新政3.0版正式推出。问:再升级的户籍新政3.0版与2.0版对比有哪些具体调整?答:主要有以下具体调整:一、学历落户升级前政策规定的学历落户年龄条件是: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3.0版修订后为:本科(含)以上学历的无年龄限制,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5岁(含)以下。二、在校大学生落户3.0版继续确认: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三、人才引进落户原人才引进落户分为: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落户三类,凡符合上述三类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3.0版修订后分为: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两类,凡符合这两类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一)专业人才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二)技能人才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四、投资创业落户(新增)新增“投资创业落户”是将原“投资纳税落户”和“青年创业落户”合并,同时取消了纳税金额和年龄限制。3.0版修订后分为: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3.0版继续确认: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一)夫妻投靠(合法夫妻)(二)子女投靠父母(含配偶父母)(三)父母投靠子女(含子女配偶)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外)父母。六、安居落户此项政策是将原“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和“购房落户”两项政策合并,同时放宽了部分准入条件。其中,购房落户不再受社保年限和购房时间、面积的限制。原我市“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要求:凡外省市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原“购房落户”要求: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3.0版修订后为: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的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七、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新增)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编辑 林玮琪
本科学历落户西安不再受年龄限制,2月13日,西安市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2月13日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提到,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现将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如下:一、学历落户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此前政策规定中对本科学历落户有年龄限制。全市一律实行学历落户只凭两证(身份证、毕业证)。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本科生45周岁以下(含45),大专毕业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二、在校大学生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三、人才引进落户(一)专业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二)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四、投资创业落户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六、安居落户(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二)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原标题:西安落户条件再次放宽 本科学历落户不再受年龄限制
本科学历落户西安不再受年龄限制。2月13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提到,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现将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如下:一、学历落户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此前政策规定中对本科学历落户有年龄限制:全市一律实行学历落户只凭两证(身份证、毕业证)。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本科生45周岁以下(含45岁),大专毕业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二、在校大学生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三、人才引进落户(一)专业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二)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四、投资创业落户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六、安居落户(一)在西安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二)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华商报记者雷婧【关注乐居买房,掌握购房好时机。】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8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明确将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在此背景下,近日呼和浩特出台的“大学生可半价购买安居房”的购房新政再次引发各城市对于“抢人大战”的热议。实际上,各城市的“抢人大战”一直没有停歇.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019年以来,发布各种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政策的城市已经超过50个,特别是二三线城市,不断推出人才落户、补贴购房等政策,且不断有城市持续加入“抢人大战”之中。西安落户条件放宽 本科学历落户不受年龄限制2月13日,西安市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学历落户方面,本次调整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全国在西安的大学生均可在西安落户,第二是降低了学历落户的年龄门槛,即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这个门槛可谓创下新低。自2017年3月1日以来,西安已经7次升级调整户籍政策,且效果明显。据西安市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西安市新增“新西安人”共计79516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以上1253人、硕士研究生26762人、本科237543人、大专151121人,人才引进32126人。学历落户和人才引进占总迁入人口的63.5%。西安跻身全球城市人才竞争力指数排行榜当前西安正处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囯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中心城市、“一带一路”核心区等国家战略不断聚焦,众多机遇叠加的黄金发展期。2018年,西安在一系列优质政策的加持下,成为创业者和就业者实现梦想和展现自我的最佳舞台。在《2019年全球人才竞争力指数报告》(GTCI)中,西安与香港、北京、上海、广州等12座中国城市上榜全球城市人才竞争力指数排名。2018年5月:西安市发布人才安居实施细则如果说到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可以参考2018年5月 发布的《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这是由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旨在规范人才安居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等工作。A类人才最高补贴100万细则对人才安居的申请审核、办理程序、货币化补贴、实物配租等操作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取得资格的A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6500元;购房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政府配租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西安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予个人。细则还对人才安居的监督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用人单位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员相关证明,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或未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的,将被通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人才安居工作管理人员在资格审核、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下为部分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申请人才安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政府人才公寓方式保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二)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三)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四)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人才安居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官网”)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二)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房中心。(三)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的,限期补正。(四)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五)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租赁补贴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发放协议》,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金额、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财政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由市保障中心自协议签订的当月开始计算,当季度末发放至用人单位。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 A类人才6500元/月(财政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B类人才5000元/月(财政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C类人才3500元/月(财政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D类人才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购房补贴已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人才,在2017年12月3日之后购买我市商品住房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由申请人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明确所购房源的具体信息、补贴发放形式及金额、上市交易限制、用人单位的协助管理责任等内容。财政补贴资金由市保障中心按年度核发,自《发放协议》签订时间的当季度末开始发放至用人单位,每年发放20%,5年内足额发放完毕。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其中,A类人才最高补贴10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50万元),B类人才最高补贴7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35万元),C类人才最高补贴4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20万元)。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期间内,人才不能以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补贴协议中所约定房屋,确因特殊原因需转移所有权的,应由本人会同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提出申请,经市保障中心认定,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后,方可办理该套住房所有权转移手续。购房补贴仅面向人才在我市购买的首套住房发放。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在我市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房屋,但不再重复发放补贴资金。已享受租赁补贴的A、B、C类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应会同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重新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扣减已发放补贴资金,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D类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后,自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月,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关注乐居买房,掌握购房好时机。】
近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采取本硕博落地奖励、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每年安排2000套保障房等措施,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吸引人员来榕就业对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落地后奖励30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福州市企业工作,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生每人1.5万元奖励。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来榕任教,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并在6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1年)每年发放2万元补助。全面放宽落户限制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可在福州市落户,不受年龄及就业创业限制。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福州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现代城市与古韵巷弄相得益彰。图为三坊七巷景区。加大安居保障力度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C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租赁补助、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D型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领租赁补助,补贴时间不超5年。C型保障对象: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福州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D型保障对象:未达到A、B、C型保障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在福州市四城区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2)在福州市四城区落户满1年。2020年-2023年,每年安排C型保障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不少于2000套。其中,I型(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将按该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加大岗位供给全年动员组织在榕企事业单位推出12万个以上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国有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企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教育和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全市安排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不少于4000个。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包括劳务派遣、专岗聘用)不少于2000个,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岗位不少于50%用于招收高校毕业生。受薪酬总额制约或绩效总额限制的市(县、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2020届高校毕业生产生的工资总额增加,可不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幅度调增控制范围。东湖之畔,福州滨海新城风采。扩大基层就业加大选调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力度,今年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160名。2020年-2023年,新增晋安、长乐、福清列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每年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到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晋安、长乐、福清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期限为2年。承担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拿出不低于期满人员30%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的方式,面向期满人员招聘。扩大见习规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吸纳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人员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保),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补贴。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今年起,单位可为见习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由单位缴交。鼓励应征入伍福州市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大学生参军可享受一次性奖励,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2万元、1.5万元。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项招聘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5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社保补贴。营造便捷准入环境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只需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可免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福州金山工业园规划图。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达30万元,10万元(含)以下试行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不超3次。继续开展“植根榕城”100个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税费。(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西安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将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进行调整。通知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可迁入西安市落户。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资料图:西安600岁明钟楼。 张枭 摄学历落户方面,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西安市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方面,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投资创业落户方面,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方面,西安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安居落户方面,凡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和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凡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春节后,常州、西安相继出台新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2月11日,常州出台新规定,降低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2月13日,西安也出台新规定,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在西安落户不受年龄限制。人才落户进一步放宽昨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西安市人民政府获悉,西安市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在西安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通知》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在西安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此外,通知还提出安居落户政策,在西安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等。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专家:落户放宽会刺激市场据了解,西安市早在2016年12月31日就发布通知重启楼市“限购令”,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及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城6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2018年,西安市陆续发布一系列政策收紧了房地产市场交易。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户籍政策放宽确实会带来更多购房交易需求,市场交易会因此反弹,后续,落户放宽将会成为部分省会城市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为有效落实西安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2月13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通知对学历、在校大学生、人才引进、投资创业、投靠直系亲属、安居落户等六类落户条件进行了说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根据通知,对于学历落户,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均可落户西安。对于在校大学生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西安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落户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落户,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落户西安,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凡在西安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西安落户。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落户凡在西安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西安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西安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直系亲属包括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凡在西安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落户。【关注乐居买房,掌握购房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