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41万人考研大军走进考场,20年的考研人数相比19年增涨了51万人,考研的热度可谓是一年更比一年高,在每年都能成为人们的关注对象。2021的考研也将要到来,无数学子也将踏上战场为自己的未来搏上一搏。那么,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考研已经是一种流行趋势,宿舍中的四个人都考研,周边的同学也有六、七成报了名。不管准备充分与否,大家都愿意尝试。而2021年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以及初试时间都已相继公布,下文就为学员详细介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以及初试时间。一、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就上文内容的介绍,可以了解到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而学员参加的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至27日。有意向报名的学员可以登录研招网了解《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9月18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至27日。据了解,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网上确认考生上传材料时间统一定于11月5日9∶00至11月9日17∶00,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我省各设区市(含定州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均设有报考点。驻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驻冀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市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作或户口在冀的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设区市(含定州市、华北石油管理局)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务必慎重选择。(记者桑珊、马利)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9月4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同时2021年起将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另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7个专业学位将不再统一划线。据悉,教育部近日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记者了解到,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柳宝庆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胡浩)记者4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管理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推进科学精准划线。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完)
日前,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详情请戳→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009/t20200904_485098.html
央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规定》明确,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在规范调剂工作方面,《规定》明确,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此外,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敏编辑:高晨晨流程编辑 吴越
来源:上海国子监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将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举行,部分特殊专业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和小育一起来看考试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准考证打印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28日,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所示内容。2.注意各科目考试开始时间,不要迟到。考前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考试当天需提前出行,上午7:30、下午1:00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3.为落实防疫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离沪信息,则需提交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点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或者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4.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5.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6.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希望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7.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各考点地址,请考生注意。附件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附件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注: 考生应在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编辑:马丽 陈姁航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来源:上海教育】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 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 6 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8 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 9 月 19 日至 23 日在 " 研招网 " 上开展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 | 教育部官网【来源:ZAKER吉林】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