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指南#并不是名校的所有专业都非常难考,对于一些名校新增的硕士点,由于学校前期没有公布,等到学校公布时,很多考生已经选好院校,并不准备再更换院校。此外,由于考研考生都忙于备考,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搜集院校招生信息,这就使得很多名校新增专业,竞争并不激烈,也就是经常听到的,我9月才备考,但是我考的学校不错,这也片面反映出,新增专业的竞争不会特别激烈。今天跟大家分享3所高校的新增招收硕士专业。1 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拥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3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水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A+评级。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科技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平台30余个。无愧其学校名字,其水产和中国海洋一个级别。该校新增硕士点有3个,分别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外国语言文学”和“法学”。2 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据本人了解,该校并没“长江学者”,长江大学+长江学者大概是绝配。不过该校的实力也不容小觑,现有49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示范中心。该校在21招生简章中公布,新增翻译硕士(笔译)和教育硕士(学科英语)2个招生专业。在教育类硕士可以免考教师资格证的政策下,它的教育硕士可以试试的。3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前身是历史书中经常提到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该校先后荣获“985”、“211”和双一流高校等称号,更有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评估结果中,该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该校拥有的荣誉实在太多,本人就不一一介绍了。该校新增硕士点是金融硕士和会计硕士这2个专业,不过均是专业学位。此前,本人就分析,考研一定会扩招,这3所高校的招生信息可以表明,硕士将会越来越普遍。以上就是关于这3所高校新增硕士招生的信息,有你想报考专业吗?赶紧转给身边需要的人吧。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示了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经统计,本次三大类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数量有2083个,包括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深圳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著名高校。其中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633个,已有二级学科授权点新增为一级学科授权点609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841个。详细统计如下:(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注意!今年起有2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研考菌还给大家整理了一批第一年招生的院校信息!招生简章都公布了!快来捡漏!教育部认证!2020年各高校新增230个硕士学位点!在教育部公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中,明确列出了2020年要被撤销的研究生专业和新增的研究生专业。新增的硕士学位点,各院校专业加起来有230个!这些专业都是第一年招生,报考人数相对较少,只要初试过线就很可能上岸了!(1)考名校捡漏——选择第一年招生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中科院、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的部分新增专业。优点:这类学校第一年招生,知道的人少,报考的人也少,还有可能招不够。新增的考研的题也不会很难,基础题为主,参考全国考试大纲,一般不会出太多拓展的内容。但小编也在这里说明一下,“好考”是相对的,相比高校其他已存续或招生好几年的专业,难度较小哦~特别注意:报考这些学校先去目标学校招生办确认下信息,是否今年会有招生计划,保证万无一失。最终是否可以报考要以招生简章为准。(2)过线就能上——推荐B区新增B区这些省份的学校可以重点关注下,新增的专业,过线就有书读。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安徽省甘肃省这些院校专业第一年招生!1、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划重点:7月7日,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对外公布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有两个2020年新招生专业——翻译硕士(笔译)、教育硕士(学科英语)。一般来说,新专业报考的人数不会非常多,想报考的小伙伴可以去官网了解详情。 2、浙江工商大学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划重点:浙江工商大学和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共建的人工智能学院,于今年的6月5日刚刚揭牌。研究生学制1.5年,培养地点在浙江工商大学。值得注意的是,该学院硕士研究生采取自主招生模式,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只需线上申请。学院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录取。目前2020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正在报名中,招生专业为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和人工智能与自适应系统,报名截止到8月7日。被录取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20年9月入学。3、江南大学划重点:江南大学于7月21日发布《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含考试科目)拟调整方案》,报考该院校的小伙伴都看看吧!原文网址:https://yz.jiangnan.e.cn/info/1012/2771.htm4、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划重点: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于7月21日发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预通知,还公布了初试参考书目,小伙伴们快去看看吧!原文网址:http://www.wust.e.cn/wfyjj/2020/0721/c1658a219063/page.htm5、天津大学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划重点:天津大学7月2日发布了《2021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847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基础变更为847专业英语。6、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划重点: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已于上月底发布了2021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7、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划重点: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7月3日发出公告,对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00)学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业务课科目做出了调整。8、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划重点: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业务课科目均有所调整。9、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划重点: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7月3日发布了《生态文明研究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10、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划重点: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已发布《2021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研考菌提醒:这些专业第一年招生,对2021考生来说有利有弊,慎重考虑后做决定。优点:第一年招生就代表了试题难度会下降,而且目标院系一般会出考试样题,第一年招生,命题人对试题的难易程度把握的不是很好,由此可见,难度并非很大,如果以下的专业有你感兴趣的专业,一定要认真、仔细、细心的留意目标院系官网。缺点:第一年招生录取量不会很多,但报考人数不一定少。很多同学都怀有“第一年招生,报考的人会很少吧”的想法,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报考人数还是蛮多的。
甘肃省教育厅12月7日公布了2020年甘肃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并于12月7日—11日公示,2020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另据了解,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北民族大学拟增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1个使用2017年保留的增列限额),公示时间为12月7日—25日。文 |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武永明
考研在今年(2019)的5月份,教育部发布了“2018年学位点动态调整结果”,根据该结果得知,此次共有147所高校或单位新增了218个学位点。值得注意的是,新增的,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议2020考研的同学重点关注下这些信息。因为,一般来说,作为首次招生的专业,因为信息不对称以及专业实力的原因,这些专业考研起来,可能稍微简单一些,成功率也稍高一些。可以看到,这些新增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很多都是名校的,比如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的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福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贵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等!快来看一看吧数据来源:青塔,其他综合网络
免费加入考研圈↑↑↑每天更新考研择校、复试、调剂干货内容哦!▲高校或单位新增231个学位点2019年全国共有27个省份的156所高校或单位增列共231学位点,其中增列硕士学位点213个,博士学位点18个。从增列学位点的高校(单位)来看,增列学位点数量最多的是吉林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各增列5个学位授权点;其次,中南大学、山西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山西师范大学、贵州大学、吉林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各增列4个。从增列学位点的学科来看,增列学位点最多的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共有13个高校(单位)增列。公共管理学科增列单位较多,共有9个。其次,药学学科有8个单位增列,物理学、应用统计各有7个高校(单位)增列,翻译、外国语言文学各有6个,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法学、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学科各有5个单位增列。根据往年经验部分新增的专业,由于关注的人数相对较少,是存在捡漏的机会的。20考研和21考研都可以多关注一下下面的新增硕士点!新增学位点是2019年申请,今年审核通过的,看了几个学校新增的学位点在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里面没有,具体会不会从今年20开始招生接收20调剂不能确定,新增学位点招生何时招生、招生数目等情况以招生单位公布为准,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以向招生单位了解。2019年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最新撤销学位点的名单:停止招生!101所高校193个学位点撤销!你要考的院校专业可能没了▼【考研圈】考研人的专属圈子,更多考研资讯、调剂、干货内容等你哦!
关于对2020年甘肃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甘学位〔2020〕14号)要求,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内容及具体证明材料寄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异议意见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崔坚,联系电话:0931-8820901,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71号教育大厦1315室,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校对:王涛
12月7日,重庆市教委公示了重庆市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新增名单及申报材料,两所高校拟新增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3所高校及重庆市委党校拟新增102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拟新增两高校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公示名单,此次拟推荐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西南大学,拟推荐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四川美术学院,拟推荐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重庆文理学院。从申报材料可以看出,两所获推荐高校各具特色,且已有相应的基础及成效。四川美术学院创办于1940年,1981年获批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学校被列为重庆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期建设高校;2018年,被列为重庆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拥有争创一流的学术队伍。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培养了罗中立、何多苓、庞茂琨等大批名家。体现了一流的艺术创作水平,创作了《收租院》《父亲》等大批经典力作,获得全国美展金奖。同时具备争创一流的学科平台,学校获国家级首批一流专业建设点 7个,第四轮学科评估获评A类学科,有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和多个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庆文理学院2005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2018年先后被列为重庆市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余年来,学校围绕重庆重点产业,建设了6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组建了新材料、靶向药物、智能装备、特色植物等4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在新型显示、新药研发、先进制造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学校所在渝西地区正在打造新材料、智能装备、汽摩等多个产业集群,此次学校申报的材料与化工、机械、农业等3个专业学位点全部精准对接渝西地区产业需求。该区域7所本科院校均无硕士授权。学校获得授权,将能够使产业提档升级,弥补重庆重点产业人才不足的需要。拟新增102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此外,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共102个。其中,拟新增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4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拟新增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三峡学院等高校的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西南大学以19个成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最多的单位,重庆邮电大学14个、重庆交通大学11个名列二三位。具体来说,拟新增的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西南大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中药学、工商管理、戏剧与影视学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工商管理重庆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科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川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专业学位博士点:西南大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兽医重庆师范大学:教育重庆邮电大学:电子信息重庆交通大学:土木水利、交通运输拟新增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重庆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重庆三峡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重庆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西南政法大学:外国语言文学重庆交通大学:物理学、建筑学西南大学:地质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重庆工商大学:城乡规划学重庆医科大学:中药学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重庆医科大学:中药学重庆邮电大学:工商管理、法律、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教育、体育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四川外国语大学:公共管理、金融、审计、法律重庆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西南政法大学:会计、保险硕士重庆科技学院:会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重庆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电子信息、翻译重庆工商大学:旅游管理、工程管理、艺术、保险硕士、机械、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翻译重庆文理学院:机械、材料与化工、农业重庆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西南大学: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图书情报值得一提的是,在市教委今年11月对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材料公示中,我市共有三所高校拟申请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两所高校拟申请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14所高校及重庆市委党校共计拟申请了新增120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方案,此次学位授权审核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