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 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五章 命 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考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题库命题。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 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 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 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 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今年最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之前小编也整理过其中的一些规则变化:注意了!今年考研政策有4大变化,对20考研报名和初试有影响!其中有一条尤为重要。根据近期整理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等20考研招生信息发现,有不少学校的专业课初试科目变动比较大,取消二级学科命题,改为按照一级学科命题。比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统考招生将按一级学科设置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再按研究方向(二级学科)设置考试科目;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精密仪器及机械和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两个二级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四川大学:各专业均按照一级学科出题,四川大学的部分学科的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有较大的变动;武汉大学、贵州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由自命题改为统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这也正是体现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变化的这一条: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统考科目试卷。这一改变有什么影响呢?一级学科命题意味着考试科目不同。以马克思主义专业为例,你可能考的方向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他考的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两个都属于二级学科。但是入学考试按一级学科命题,那么考试的专业课科目就一样,都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考像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学(这样的二级学科)等等。这就意味着你的专业课有可能是你非常不熟悉的,因为你考思想政治教育,但就没学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内容,中哲史西哲史马哲史全没学过,但是因为一级学科命题,这些你都需要背诵。一旦按一级学科命题,那至少有二点变化:① 第一命题的科目和内容会发生重大变化。② 第二它的命题的形式,就是试卷的形式也会发生变化。比如以往试卷的形式可能全部都是分析题,那今年会不会改成简答?名词解释?论述?甚至为了凸显一种基础性,还有可能再加一点选择题。所以同学们一定要留意目标院校的专业目录,与往年对比考试科目是否发生变化。如果你报考的学校以往是按一级学科命题的话,那历年真题仍然可用,专业课的命题重复率很高。如果新增了或者变化了,一定要充分关注!另外再科普一下关于统考考试科目。我们国内有七大类统考科目,就是计算机、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农学、西医中医还有法律硕士。对于以往是自命题专业但今年突然改变考统考专业的同学来说,无疑是加大了难度,尤其是跨专业学科。以上就是关于20考研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变化点,同学在复习时要留意目标院校的变化。更多的招生信息不断更新中,欢迎大家关注51考研,获取考研新资讯!
转眼时间来到7月底,虽然正式的招生简章并没有出来多少,但是现在很多985、211院校都公布了科目调整的公告,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具体的招生简章大部分学校都说明要到9月份。今天又帮大家整理了一批高校的招生专业调整公告和招生简章,如果有你的目标院校赶紧去看看,如果没有,小伙伴们也要注意自己目标院校官网的信息。清华大学1、法学院清华法学院只是发了一个关于自主命题考试科目的公告,20法学硕士招生将按一级学科设置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不再按研究方向设置。2、清华-霍普金斯SAIS全球政治与经济双硕士研究生这个项目是需要申请的,想去的同学可以去看看具体的招生简章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精密仪器及机械和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两个二级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并且有些专业更改了考试科目,具体的小伙伴们可以自己去看看。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今年川大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按一级学科出题,并且考试科目、参考书目有较大的变动,具体的小伙伴们一定要下载文件去认真看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对外经贸目前只公布了一条比较重要的信息,将应用统计专硕的396调整为数学三,要考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具体的官方已经给出了,其中应用心理专硕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具体还有没有全日制我们还要等招生简章出来。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中东研究院的招生简章介绍都比较全面,不过只招收世界史,想考的小伙伴们可以去看看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招生简章里的信息还是比较全面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大纲、招生人数等等都有涉及,想考的小伙伴们可以去看看。上海海事大学目前公布的只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想考上海海事的同学可以去看看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已经公布了比较正式的招生简章了,其中专业目录、招生简章等都比较全面,另外也公布了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校也明确说了暂时可以参考19的招生专业目录。重庆三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具体的小伙伴们可以自己去看看
在考研选专业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发现,一个大的专业下面会划分成很多细分专业。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本科的专业选择。那么这时候有的研友就会感到疑惑,这些细分专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不同专业之间有区别吗?区别大吗?这里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下这些细分专业到底是什么意思。中国的学科分类机制我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下同)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为“专业”,下同)三级。按照国家2011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3大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再下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若干个二级学科。这里就要注意了,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二级学科下面还有细分吗其实是有的,就是我们所谓的“研究方向”。也就是技术专业背景下,比较具体的研究主题。研究方向往往和导师有关,甚至同一专业下的导师研究方向都能有很大差别。入学后各个研究方向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是一样的,不同方向只是导师不同而已。研究方向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和指导方面。在报考的时候也要注意,同一个专业往往有不同的研究方向,不同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考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填报。千万不要报了自己不擅长的科目。招生的学科数量目前全国共有135个一级学科进行招生,413个常设二级学科进行招生。当然每年也都有大量的新开专业,同时也关闭部分专业。具体数量都有变动。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区别这一点是很多考生会忽略的,但是却极其重要的。研究生报考和录取主要是看专业,每个专业都有专业代码。不同专业考试科目也有区别。研究方向是招生单位预先告知考生有这方面的指导老师,即导师可以指导这些方向的研究。即使选定某个研究方向,入学后也可以根据兴趣或变化进行调整。这里要注意,在复试后,入学分导师的时候,会要求你确定跟哪个导师,确定你的研究方向,这将对你之后三年的硕士生涯产生很大影响,务必谨慎选择。虽然说可以更改,但是会非常麻烦,而且容易得罪原导师,不是很建议这样做。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含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及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学校官方网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启动。有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务必认真查阅招生章程及其附录文件。现将主要调整说明如下:一、招生专业(方向)调整(一)我校首次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为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我校首次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着力培养高水准的、适应目前法治建设急需的涉外法律人才。分别设在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招生方向(招生计划30人)、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学专业“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招生方向(招生计划20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两个招生方向仅接收推免生。报考条件请见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项目说明,请见学校微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 | 同学,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了解一下?》《期待优秀的你 | 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开始招生啦!》(二)中国史学科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人文学院中国史学科(学科代码:0602)自2021年起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招生,下设四个研究方向,即: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专门史(包括法律社会史、诉讼文化史、区域社会史、社会文化史、中外关系史)、中国近现代史。二、初试考试科目调整1.商学院国际商务专业(专业代码:025400)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396经济类综合能力。2.社会学院心理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2)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外国语学院停用自命题科目五科,即:251二外英语、252二外俄语、255二外法语、256二外西班牙语、257二外意大利语。有关专业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调整如下:(1)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050201)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调整为202俄语(全国统一命题)或253二外日语或254二外德语或241法语或242西班牙语或243意大利语。(2)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050202)、法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050203)、德语语言文学专业(专业代码:050204)的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201英语一。三、其它说明1.设置“优秀研究生奖”奖学金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研究生报考我校,自2020年起,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专项奖励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含推免生)。奖金共30万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2.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调整,请见中欧法学院网站有关说明。四、关于后期招生政策调整如遇国家或学校调整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说明,请广大考生注意。祝各位同学考研成功!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责任编辑:白石
时光流转70年,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优异的成果:1949年,我国研究生在学人数仅为629人,到2020年,这一数字预计突破300万,研究生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在研究生教育大踏步发展的今天,研究生培养质量成了高等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文件政策,高校作为政策执行者也是大动作频繁,让人感觉“风雨欲来”。明确导师的权责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针对此前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认为该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决定充分采纳。教育部表示,研究生导师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学位论文答辩前,严格审核研究生培养各环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培养单位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增强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但在进一步扩大导师权益的同时,教育部也对导师的权益范围进行了限制。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履行选聘程序,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考评结果将作为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将研究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不得放纵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得侵犯研究生学术权益,不按实际贡献排序署名。不得讽刺、挖苦、辱骂研究生或有其他侮辱行为,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关系。此外,健全导师变更制度,明确导师变更程序,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重点发展专硕事业教育部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西部地区、民族高校在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降低20%。已获得学位授权自主审核资格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增列学位授权点,不参加本次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争取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实行导师动态调整机制作为教育的主体,学校在研究生教育改革上的各项举动,或许更能表明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方向和决心。天津大学从2014年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实行博士生入学“申请-审核制”,对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打破导师终身制,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转变,并率先提出导师岗位与职称“脱钩”,对师德失范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严禁上岗。而华南理工大学自2012年起开始探索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分离,尝试开展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该工作已连续开展9年,在调动研究生导师培养积极性和提升导师培养质量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深圳大学自2014年全面实行导师资格遴选(确认)与招生条件审核相分离的制度以来,深圳大学每年博导的招生条件审核通过率为75%-80%,硕导的招生条件审核通过率一般为70%-75%,基本达到了以适度竞争激活导师队伍活力的制度效能,研究生教育质量也取得了显著提升。分流机制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对导师提出更严格要求的同时,天津大学将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培养关键环节,以及学术规范、学习年限等方面,明确质量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实施分流选择。这一举措旨在严格培养质量标准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给学生及时调整和选择发展方向的空间,避免临近毕业退出导致学生时间成本的损失,以及学校和导师教育资源的低效利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期间,共有超过30所高校公布了研究生退学名单,涉及学生数量超过1300人,其中还包括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是清退的主要原因。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超过全日制博士 (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分类处理。江苏大学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4月研究生学籍清退名单的通知》,决定对李**等35名研究生清退学籍并做退学处理。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大学已对该校至少60名硕博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吉林大学陆续至少有15个学院发布《关于给予部分超期研究生按退学处理的公告》,对所属学院的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这次清理所涉研究生数量规模不小。据不完全数据统计,这次学籍清理至少涉及93名研究生。被清退显然不是学校和学生愿意看到的结果,该举措虽然残酷,却是有效控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分流机制。质量始终是研究生培养的唯一落脚点,“严进严出”应是高校管理的常态,这既是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基础,也是大学严谨治学的应行之义。排查近5年硕博学位论文对研究生质量的严抓,不仅体现在清退分流上,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更能体现我国办好高等教育的决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关于开展学位论文规范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该校近五年硕博学位论文正式进行全面排查,并复核近五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扩大推免及非全日制招生比例纵观近年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能明显发现名校专业硕士的录取正在逐步向非全日制转变。中国人民大学官网发布了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招生调整的公告,2021级全日制仅招收推免生源,统考阶段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源。在中国人民大学之前,已有不少大学陆续压缩或取消全日制招生,如武汉大学2017年全日制会计专硕仅招推免生,其余全部为非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则在2020年取消全日制应用心理学专硕招生,全部招收非全日制专硕。专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决定了专硕针对在职人员招生更妥帖,也更合适。有专家表示,“非全日制是专业硕士的未来发展趋势”。数据来自青塔,特此鸣谢!如有侵权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此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素质的提升。此外,今年9月,教育部还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研究生招生类别做出了更为明确的指导——扩大招收专业硕博的比例;而与此同时,本月有多所高校开除不合格研究生。对此,专家指出,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政策陆续出台,加上学校开除不合格研究生的动作,都意味着研究生教育从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方向以及人才培养方式等多个维度发生了重大变革,研究生教育有了更为详细的指引,无论是对研究生导师,还是对研究生,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准备考研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群,都应该先做好功课。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应主动提高自我要求和其他学段一样,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问题受到大众关注,并被准则重点“敲黑板”:11月11日,教育部印发了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系列文件之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该准则充分尊重研究生教育规律,着眼于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聚焦导师指导环节,构建和谐导学关系,做出规范性要求。在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校外导师、广东在职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客座教授罗明看来,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准则的出台,对研究生导师的思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师在立德树人方面要有更高的定位和素养;同时准则也对研究生导师的教学质量有了更高要求,包括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培养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以及增强学生恪守学术道德的意识。罗明还认为,准则的出台,作为教育的主体单位,学校也需有所行动,比如,完善导师的上岗培训制度和教学育人一系列制度,推进导师的岗位制度和对导师的考核评价制度,“比如现在很多高校在理工科专业中,通过借助第三方认证,来评估研究生培养的水平,不过这种评估是数字化的,对工科类专业比较容易操作和执行,文科类专业要完善起来就要慢一点。”罗明说。学生:要发挥学习的能动性和主动性考上研究生,就高枕无忧可以放松了?并非如此,上周,包括四川大学在内的几所高校,开除了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研究生学习任务顺利毕业的学生,引起了大众关注。根据往年研究生毕业的情况,存在很多研究生未能准时毕业,此次准则出台也对学习年限做出了要求:研究生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毕业,特殊专业学校可以适当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学习年限。对此,罗明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对研究生本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研究生学习要在三年内完成,最多可延长一年的时间,但根据专业学科的不同,少数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也有所差别,比如医学等特殊学科,可能在论文等问题上并不是太顺利,这种实际情况下,学校有一定的允许学生延迟毕业的自主权利,但也不能无限延迟。”罗明说,这一规定必要求研究生要提高学习效率。如何做到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顺利毕业?罗明建议研究生在知识学习时,把握好知识结构;在实践中,论文研究的设计尽量从实践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借助信息社会的技术,收集完成论文的信息。“但一定要注意,不要直接抄袭,而是借助不同的信息渠道,参考前辈的学术论文,并结合自己的论文进行思考后形成自己的观点。”罗明说,此外,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过程中,一定要按部就班地按计划来工作学习,避免拖拉;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和导师保持联系,把自己的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等学习成果及时报告给老师,“因为只有及时完成,才能顺利进入答辩阶段。”专业硕士的招录比例将更大在莞高校已在施行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并于产业对接得越来越紧密,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为产业培养高层次人才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今年9月,教育部还发布了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争取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处科长罗鸿斌介绍,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性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硕士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比如东莞理工学院目前共有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机械等3个学位授权点,其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资源与环境、机械,“资源环境和机械两个专业是偏向应用型的,因为我们学校近几年才招收研究生,但未来增加专硕的专业也是一个趋势。”专业硕士招生比例增加意味着什么?罗明和罗鸿斌均认为,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体现了国家对高层次教育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高度重视。同时还意味着在职人群将会更多成为专业硕士的生源。罗明介绍,获得专业硕士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专业硕士将会很大范围上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模式,但也需要参加全国联考,总的来说,在职人群考研的春天已到来。”文字/覃凤春摄影/无 视频/无编辑/钟彦亮【来源:东莞日报社i东莞】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大家都比较看好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今年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又是研究生招生重点扩招领域,报考哪些专业在大家研究生毕业后,可以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工作?又有哪些高校拥有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调剂名额?请看小旋风接下来的介绍。在介绍高校调剂信息之前,先给大家分享小旋风对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一些浅显的见解。人工智能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为工学,专业类别为电子信息类;国内的人工智能专业主要是在自动化专业与计算机专业上发展而来的,一些高校的人工智能学院在建立之初可能就是与原有的自动化学院(也有叫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或者是计算机学院共享教学资源;部分高校将人工智能专业设置在机械工程学院或其他学院(高校一般选择在其比较有实力的学院下面成立人工智能专业)。比如东北大学的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在研究生招生时,其一级学科名称为控制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为机器人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与该校唯一的“双一流”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本科自动化专业)共享了教学资源。多数高校人工智能专业在研究生招生时,并没有按一级学科招生(也不是没有,比如今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下的人工智能专业,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高校更多的是以二级学科的形式对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进行招生,或者在招生专业里备注人工智能研究方向。普通工科专业学生在读研期间能否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研究,主要是与大家读研期间导师的研究方向有关。说了这么多小旋风就是想告诉大家,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可以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工作,所以接下来小旋风可能会分享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相关专业的调剂信息(读研期间可能没有人工智能研究方向),但是研究生毕业后可以根据个人兴趣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工作,希望大家能够谅解。东南大学东南大学的实力,工科专业的学生是非常了解的,小旋风就不多介绍了,虽然这次不是东南大学本校区接收研究生调剂,好处是允许校外调剂(官网上小旋风没有看到只接收校内调剂的要求);另外东南大学是第一批建立人工智能专业的高校。东南大学苏州校区2020年,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将在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录取考生均纳入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制2年,学费2万/年,学制内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培养地点为东南大学苏州校区。调剂专业(方向)与要求如下:我校将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受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放,届时我校将正式发布调剂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考生积极申请。5月15日到5月19日之间,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考生登录“2020年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报名系统”预报名:申请报名编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认真核对后提交。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1.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完成相关程序,详见《东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2.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预计安排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东南大学无锡校区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将在集成电路、通信与高端芯片、智能感知和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领域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录取考生均纳入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制3年,学费1万/年,学制内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培养地点为东南大学无锡校区。调剂专业(方向)和要求详见下表:东南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一、申请条件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含能在2020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2.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3.接受调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备注1:本科阶段须修过与编程(programming)相关的课程,还须满足以下本科背景要求: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通信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类: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备注2:须满足以下本科背景要求: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健康类:医学、护理学、综合医疗健康、健康科学以及其它与健康相关的专业(如:心理学、公共健康、环境健康、急诊医学、影像学(放射学、核医学)、生物医学工程、饮食学/营养学、药理学、社会工作、医学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免疫学、健康科学、实验室科学、科学)备注3:须满足以下本科背景要求:岩土方向: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且须修过《土力学》及相关课程。市政方向: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化学及其他相关专业。4.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含总分和单科)达到以下要求: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是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这所学校虽然名气不大,但是就业质量在同层次高校中是非常好的,是十足的低调学校。接收调剂专业小旋风提示大家,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也有调剂名额,感兴趣的朋友前往学校官网查看。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是非常保护一志愿考生的,部分学院是在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开始发布调剂通知的(看下图)。这次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计算机学院接收非全日制的校外调剂生(小旋风没有在该学院招生公告里,看到只接受校内调剂的要求),名额也比较多有78名(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但是计算机学院非全日制调剂生必须满足在职定向要求,调剂条件比较苛刻,不满足调剂条件的朋友可以做简单了解。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调剂专业国防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也只接受校内调剂,部分招生专业是军人硕士研究生。在国防科技大学读研,可能生活上比较单调,但是在科研学习上是丰富的。智能科学学院接收调剂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机械专业军人硕士研究生预计缺额28人左右,其中,军队在职限额12人。调剂对象:符合国家、军队及学校调剂政策相关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军人考生。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于5月20日前将《调剂招收2020级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后前沿交叉学科学院接收调剂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电子信息(0854)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在5月20日截止报名。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调剂信息湖南农业大学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天八院)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岛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复旦大学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由于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专业,接收调剂的高校以及专业比较多,小旋风就简单的列出,不进行过多介绍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相关高校的官网或者小木虫论坛里了解更详细的调剂信息。往期精彩回顾:西藏大学、新疆大学、广西大学接收研究生调剂,调剂生不可错过!多所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接收研究生调剂速看!19所研究生院校接收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调剂
↑↑点我的头像,到主页领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今天文章我们来看近期高校公布的学位点调整的消息。自2016年起学位点实现动态调整,新增和撤销的学位点名单每年都会公布。今年4月份,教育bu公布了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这份名单此前已经发过,可查看详细名单>>最新消息!这156所高校新增213个硕士学位点!新增硕士点好考?今天文章给大家整理的是,今年2020年动态调整的消息,目前是由各高校发布的消息,具体这些新增的及撤销的学位点是否从2021年起就开始实施,需要看最新2021年的招生专业目录,如果有你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建议向招生单位进行咨询。重庆大学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电路与系统(08090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艺术学理论(1301)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1007)小编查看了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其中电子科学与技术只录取了4个人,艺术学理论录取1人。现在2021年硕士招生目录还未公布,很有可能这两个专业从21年起就不再招生了,打算报考这两个专业的同学最好是咨询下学校吧,别等目录出来可能时间都来不及了。兰州大学拟新增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目前只是处于拟上报阶段,是否会在2021年就开始招生还不确定,打算报考的通知可以按下图联系方式咨询。广州医科大学撤销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增列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204公共管理。宁波大学拟撤销海洋生物学(070703)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拟增列基础医学(1001)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烟台大学决定:撤销国民经济学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增列电子与通信工程、日语笔译、渔业发展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撤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南宁师范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撤销体育艺术学(专业代码:0403Z5)、休闲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Z4)、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403Z2)等三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体育艺术学和休闲体育学作为研究方向纳入体育教育训练学学位授权点,体育新闻传播学作为研究方向纳入体育人文社会学学位授权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三个研究方向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不变,招生数量保持不变。批准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在有限授权期内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转由学校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云南师范大学拟增列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上高校公布撤销及新增的学科专业,如果打算报考,最好是先咨询学校,尤其是要撤销的专业,很有可能21年就再不招生了,做好换学校的准备。新增的也有可能从21年起开始招生,第一年招生的专业也是一个机会。总的来说,目前这些2020年学位点调整在公示阶段,详细的招生情况需要大家向招生单位咨询了解,进行确认。考研报考无小事,尤其是这些调整的学科专业,一定要确认之后再投入复习。同学们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往期干货文章:近2.3万人“挤破头”也要考的双非院校,20年硕士报录数据公布!专硕难度升级!改考数一英一,这所近2.3万人报考的热门高校大改报考人数近2.6万,整体报录比9:1!这所热门211高校真是不好考!扩招近35%!超1.1万报考!这所热门师范高校公布20年硕士报录数据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方案指出,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同时,会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这让许多还在担心专硕含金量不如学硕的同学,纷纷傻了眼,“国家这是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了?”是的!你没看错!教育部将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虽然这则消息刚刚发布,但其实有不少国内知名院校早有响应,并且逐步停招或缩招部分专业的学硕,扩大专硕招生名额!接下来,宗师君将为大家盘点哪些院校专业开始缩招、停招学硕,汇总考研学硕与专硕的区别,并分析这个最新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对考研党有哪些影响。01哪些院校专业开始缩招/停招学硕?1.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软件学院发布了《软件学院关于调整 2021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的说明》,表示软件学院从 2021 年起不再招收学硕。软件工程(专业代码 083500 )专业的相关研究方向和部分招生计划调整到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代码 081202 )等专业招生。这意味着,复旦大学该专业的学硕会更难考,而专硕的招生比例会进一步扩大。招生计划详情,可参考下图:2.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张东晓,直接指出:北大要减少学术型硕士,适度增加学术型博士,以逐步实现以学术性博士和专业硕士为主的研究生培养结构。这点,也直接体现在北大 2021 考研招生大纲中,有很多专业的学硕都不招或是只要推免生。3. 曲阜师范大学该校发布了 2021 年硕士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结构调整要求,2021 年申报招生计划数,理论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高于 2020 招生数,学术学位应低于 2020 招生数。其实还有不少大学也呈现了缩招、停招学硕的趋势,比如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南大学等,受文章篇幅限制,不在这儿一一列举。接下来,我们分析下同学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考研学硕和专硕,到底有何区别?为什么国家教育部开始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了?02学硕 VS 专硕的八大区别宗师君汇总了学硕与专硕的八大区别,帮助大家梳理思绪,以供同学们作为选专业的考。1. 培养目标不同学硕侧重理论教育,是以培养科研人才为主,职业目标为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专硕重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最突出的特点是学术性和职业性相结合。主要培养在某个专业或某一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同时具有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且具有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一般获得专硕学位的人往往从事以实践为导向的工作比较多。2. 培养方式不同学硕侧重基础理论学习,更侧重于学术理论知识。专硕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的有机结合。此外,专硕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过程中至少有半年时间的实践环节。3. 报名条件不同学硕对于考生的工作经验等无要求,应届生、往届生都可以报考。专硕应届生、往届生均可报考。值得注意的是,像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则要求考生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4. 考试内容不同学硕考试难度相对较大,比如学硕在公共课科目上要考英语一、数学一。专硕考试难度相对低一些,大多数专硕考英语二(难度比英语一低)、数学二或数学三(难度比数学一低)。5. 学费不同学硕一般学校的学硕专业学费是每学年 8000 元,学硕基本是三年制。专硕专硕的学费从每学年 10,000+ 元到好几万元不等,专硕基本是两年制,学费详情得看报考的院校及专业,同学们可以查阅目标院校的招生大纲进行参阅。6. 招生专业不同学硕招生专业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 13 大学科下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涵盖的所有的专业方向。专硕招生比较有针对性,目前我国仅开设 40 个类别的专业硕士学位,分别为: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审计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警务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里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则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中医硕士、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7. 调剂政策限制学硕可以向专硕调剂,但是一般情况下,专硕不能向学硕调剂。值得注意的是,临床医学类专硕相反。报考临床医学类专硕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8. 读博方式不同学硕可以通过自己的导师直接读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博或者硕博连读。专硕大多数院校规定,专硕不能硕博连读或直博,必须硕士毕业后进行考博。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博导都会更倾向于招学硕的学生,读专硕且有计划读博的同学们可以提前做个心理准备。03我国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硕士有何深远影响?从国际上看,美英法德日韩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专业学位发展,以职业导向或较强应用性的领域为重点,设置类型丰富、适应专门需求的专业学位,有力支撑其经济社会发展。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以产教融合培养为鲜明特征,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国内外的需求变化表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地位日益重要,必须加快发展。换而言之,专业学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科技越发达、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越大,越需要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从 2009 年起,我国开始全面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招生数量逐年递增,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中的占比持续增大。在今年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 2020 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中,数据显示:专硕在 2017 年实现首次超过学硕招生人数,到 2018 年专硕招生人数占比达到近 58% 。这意味着,专硕招生规模正逐年增长,已经超过学术型硕士,占到了我国硕士研究生群体的一半以上。图片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指出,到 2020 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 60% 左右”。专硕招生规模的增长,符合当前我国对研究生培养结构布局,满足我国经济发展需求。这里也简单解释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以就业实践为导向的同学,在报考研究生考试时纷纷选择专硕的主要原因。在前几年,还有同学会纠结自己到底该报考专硕还是学硕,担心专硕的含金量不如学硕。但是随着社会对专硕认可度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日趋完善,计划考研的同学们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就读专硕还是学硕,无需顾虑学位含金量、社会认可度等问题!最后,宗师君也预祝小狮子们都能早日上岸,一战成硕!本篇原创文章由百家号“宗师考研”发布,我们将会持续更新考研及大学生主题的干货文章与上岸经验贴,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