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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怎么获得?毕业的统招和“保送”研究生外,还有一个路径霹雳弹

硕士学位怎么获得?毕业的统招和“保送”研究生外,还有一个路径

硕士学位怎么获得?毕业的统招和“保送”研究生外,还有一个路径。1、统招毕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第一步:考生报名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俗称“国家线”),或者达到自主划线高校的复试分数线,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环节脱颖而出,成为在读研究生。第二步:经过高校或者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规定的研究生学制和专业计划,完成研究生培养的全部课程,并且全部成绩达到授予学位的要求,提交了毕业学位论文且答辩合格,可申请授予就读专业门类的硕士学位。简单说,就是参加统招的毕业研究生,达到授位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硕士学位。2、推免毕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免试推荐研究生,俗称“保送”研究生,就是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霸,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而走专门的渠道,获得研究生就读资格。通过推免方式获得就读资格的研究生,往往是研究生导师的“宝贝疙瘩”。通过保送途径入学的研究生有两类人员后可以申请硕士学位:(1)直接保送的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他们完成硕士研究生全部培养计划,毕业成绩和学位论文达到授予硕士学位条件,可以申请所学专业的硕士学位。(2)保送的直博生。就是培养起点为本科学历、培养目标是博士研究生。对那些未完成直博生培养计划就不想读了,或者说修满最高年限后仍达不到博士毕业要求的,有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允许授予硕士学位。此时,直博生可申请所学专业的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这个概念一般人就没怎么听说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它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专门渠道。这条路没有前面两条路径那么严格的程序。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前提是须具备本科学历、学位,本科毕业3年后方可申请研究生入学,不必参加全国统一的研招考试,入口相对宽松。不过入学5年内须通过专业课和英语的国家统考,并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才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毕业后只拿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就是俗称的“单证”研究生。除了统招和保送的毕业研究生外,还有同等学力人员可申请硕士学位,你知道吗?欢迎关注、留言评论。(图片源于网络,若有不妥,联系即删)

小秘密

在职研究生: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硕?

来源:在职研网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入学资格后,在校参加学习,学完课程,修满学分,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无需单独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没有入学考试,直接上课。但是如果打算申请硕士学位,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统一水平考试。参加国家规定统一水平考试的前提资格就是要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并且拿到学士学位达三年。很多在职人员为了提高国家规定统一水平考试的通过率,会先参加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入校学习1.5-2年,然后再参加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学完课程,修满学分,通过申硕考试,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后,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实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法可依。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定规定》及其实施细则。1998年国学院学位委员会进一步发布《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均按此规定执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荷包蛋

合肥师范学院:已经达到申报硕士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

开学啦开学啦!合肥师范学院迎来发展机遇期了!目前,安徽省最有可能申报硕士授权单位的就是合肥师范学院和安徽科技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多次被教育厅访问且明确指出支持安徽科技学院创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而合肥师范学院却没有得到多次这样的待遇,这跟两校的发展历史密不可分。据悉,安徽科技学院1956年就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2年,安科正式拿下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而合肥师范学院2007年才正式成为本科,前身也只是安徽教育学院,一所普通成人本科高校,可见,底蕴上,安徽科技学院好很多,所以,这轮硕士授权申报小编觉得,如果只有一个学校进入的话,非安徽科技学院莫属!石碑但是,近日,合肥师范学院在合肥锦绣校区行知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生物与医药学科专业群建设座谈会。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方东玲出席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进华主持会议。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生命科学学院和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人以及部分骨干教师参加了座谈会。楼宇在座谈会上,方东玲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学院重点学科前期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支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的学位点均已达到申报基本条件,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体育馆从领导的话中可以看出来,支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的各项条件基本达到,这也就说明,该校具备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最基本要求,该校于2009年拿下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实际上要最早在8年后,也就是2017年后才可以获批硕士学位单位,可见,其实该校的发展速度真的是很快的了,毕竟,才刚升本没有15年,是一所发展很快的新建本科,而且,据小编所知,经过安徽省教育厅的同意,该校师范类专业已经在安徽省进入一本招生了,看来,安徽省也是非常重视合肥师范学院的发展的。综上所述,小编觉得合肥师范学院很可能跟安徽科技学院一起在2021年正式获批为国家新增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一起期待吧!

各有仪则

定了!28个新增博士学位、29个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通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1),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2),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将名单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的学位授予单位主管部门,督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并指导高校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工商大学 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学、土木工程常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农林大学 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农林经济管理西安石油大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浙江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南方科技大学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力学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硕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硕士湖州师范学院 教育学、水产、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重庆科技学院 工程硕士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中国民航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内蒙古医科大学 中医学(蒙医)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哈尔滨体育学院 体育学上海电力学院 电气工程江西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河南工业大学 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湖北工业大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吉首大学 体育学广西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中医博士重庆师范大学 考古学贵州财经大学 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云南中医学院 中医学西藏藏医学院 中医学(藏医)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青海民族大学 民族学塔里木大学 生物学新疆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北方民族大学 民族学海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上海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山西大同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硕士赤峰学院 教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上海海关学院 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盐城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临沂大学 化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南阳师范学院 工程硕士湖北文理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衡阳师范学院 地理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天水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宁夏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硕士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翻译硕士、会计硕士贵阳学院 哲学、工程硕士昌吉学院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合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厦门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齐齐哈尔医学院 医学技术、药学硕士南昌工学院 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昆明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农业硕士榆林学院 工程硕士、农业硕士钦州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东莞理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大连民族大学 民族学、生物工程、工程硕士四川警察学院 警务硕士答记者问: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答: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答: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

若丧其一

衡阳师范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2018年5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通知(学位〔2018〕19号),衡阳师范学院正式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地理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点。这标志着衡阳师范学院申硕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地理学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地理学一直是衡阳师范学院优势学科,已形成了一支专注于传统聚落研究与开发的高水平学科团队,博士占比高达92.67%;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等省部级以上学科科研平台;近5年主持国家基金项目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获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教育硕士点的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校是百年师范,弦歌不断,现有师范本科专业18个,涵盖基础教育所有学科,是湖南省“卓越中小学教师”的摇篮,为湖南省和周边兄弟省市培养了一大批中小学优秀教师;近年来派出师范生顶岗支教2356人次,承担了大量的教育部“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项目,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近万人,为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开展教育扶贫、发展乡村教育支持计划作出了巨大贡献。工程硕士点申报领域实力突出。材料工程领域的有机锡配合物材料研究,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图像信息处理、辐射连续快速测量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优势明显。拥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17个,承担国家自科基金项目36项,横向项目53项,近5年进校科研经费5563万元,获省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励9项,成果转化13项,创造经济效益1.4亿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学校决定重点抓好五大建设。一是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重点建设3个学位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实施高原高峰人才计划,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三是加强培养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位点的特点,构建科学的、有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期内,预计投入8.4亿元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加强机制建设,也就是加强生源支持机制、协同培养机制、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建设,确保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顺利实现。衡阳师范学院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条件建设和内涵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迹越

最新!关于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教育部下发新通知了

3月2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实际上,最近我们也注意到,多所高校都出台了相应措施调整毕业考核方式,开启毕业论文的线上答辩模式等。比如清华大学官网2月29日发布《因应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毕业工作方案》提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可以进行网络答辩,并新增8月份毕业批次;同时,最终学术报告完成时限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适当放宽。研究生院将简化送审受理程序,尽量压缩各管理环节用时,为毕业生论文研究和撰写争取时间。中南大学研究生院2月28日发布通知称,疫情期间,为不影响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包括学位论文预审、检测、评审和答辩)均通过线上(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所有线下需提供的相关纸质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西北工业大学各学院2月24日已开启了硕士学位论文在线视频答辩。据西北工业大学新闻网2月26日消息,目前,学校已有近3000名硕博毕业生提请了线上毕业视频答辩流程,答辩预计在3月13日前全部结束。西工大新闻网2月28日消息,材料学院2017级硕士、材料工程专业同学线上答辩采用“钉钉”视频会议软件,按照现场答辩流程进行线上答辩,整个答辩过程规范合理、视频全程无卡顿、声音清晰、节奏顺畅,全程覆盖了全员截图、会议录音及视频录制。同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8日新闻发发布会内容显示,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讲会适当延长,应届毕业生身份保留两年。本文来源:教育部、各高校官网等

之政

教育部更新一系列研究生相关规定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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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通知》要求各地要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通知》强调各地要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通知》提出各地要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出,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里原

在职研究生:只有一个学位有什么意义?

当前职场人士普遍压力很大,为了提升专业能力和竞争筹码,往往会选择在职读研来提升自己。但是不同的报考方式,所获证书不同。而且也担心自己所获证书不被社会企业认可。那么,对于单证在职研究生,只能获得一个硕士学位,有什么实际意义?有用吗?当前在职读研,不同报考方式,最后能够申请的证书是有差异的:选择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符合申硕条件的人员毕业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证书;选择专业硕士(入学难度大),入学修满学分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1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位代表学习能力,学历代表学习经历。虽然当前企业招聘会看重学历,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真正比拼的还是学习能力,专业能力。尤其是外企和民营企业,靠的就是你有没有真本事。所以相对来说,学位比学历更说明专业能力。学位证书的用途:1、获得更多的机会: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以进一步深造,比如参加公务员的考试、出国留学、参加博士的考试等等。而且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在今后的工作发展道路中能够起到升职、加薪的作用。并且完全经得住考验。2、提升社会认可度:在职研究生中同等学力申硕属于非学历教育,该教育也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而报考者获得的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研究生获得的学位证书一样,没有区别,有同样的含金量。

扎扎实实

2017新增博士、硕士授予权审核结果公布:这49所高校有望成功获得!

1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示了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经条件复核和专家审议,各省(区、市)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正式出炉。24所高校有望获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公示结果,共有24所高校得票在2/3以上,4所高校得票在1/2至2/3,6所高校得票在得票在1/2以下。根据相关规定获得2/3(含)以上专家同意的确定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浙江农林大学共有5个学位授权点,拟入选数最多。方科技大学共有4个学位授权点拟入选,位居第二。河南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高校都有2个以上学位点入选。25所高校有望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公示的结果来看,共有25所高校得票在2/3以上,1所高校得票在1/2以下,其余4所高校仅符合基本申请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一样,新增硕士授予单位也需要获得2/3(含)以上专家同意的确定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山西大同大学、临沂大学、湖北文理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昆明学院、钦州学院等高校均有3个以上学位授权点入选。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如下: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以单位代码排序)"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以单位代码排序)"(小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