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对大学生和广大知识分子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1980年2月12日,国务院颂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指的是授予个人的一种学力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学力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荣誉学位)。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它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学位称号终身享有。 学位起源于欧洲中世纪。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力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学位是标志一个人学历的头衔,即一个人通过学习取得学识及相应学习能力程度的标志,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学位和学历的区别:学位是学历的标志,不和学校学习的经历或学历挂钩;而学历则必须是学校学习的经历。所以有学历不一定有学位,没有学历不一定没有学位。1980年2月12日,国务院颂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条例规定中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1981年1月1日正式实行。1983年2月2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大会,徐文耀、马中骇、谢惠民等18位英才获得博士学位,成为我国自己培育的第一批博士。中国首批18位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接受博士学位证书1983年10月19日,我国首次培养出了第一批文科博士。至此,我国的学位制度全面趋于完善、成熟。(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康鹏根据人民网、新华网、百度百科、新华报业网等综合整理,图片来自网络)下载齐鲁壹点客户端,关注本壹点号——说古谈今,就能查阅以前的文章并能第一时间看到更新。齐鲁壹点客户端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知道一所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话,那么这所高校的大学质量是非常的好,包括很多公办的二本院校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硕士点,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学校必须要达到必要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够顺利地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今天我们来介绍五所民办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对于成绩不是太好的同学们来说,考上便是赚到。1、西京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西京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西安市内最好的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并且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研究生教育资格,在民办院校中是非常稀有的存在。吉林外国语大学也是民办院校中,最为特殊的一所,不仅是成功更名为大学的民办院校,更是拥有硕士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院校,这是一些公办院校都无法实现的。2、北京城市学院、河北传媒学院这两所民办大学也是民办院校中的佼佼者,在两所学校的不懈的努力下,成功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提升了本地民办教育的质量,更是使得中国的民办大学都有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因为拥有硕士点是每一所民办大学,包括一些公办的二本院校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每一个院校都在积极的申请,或许有同学们高考考入这些民办院校中,认为这些大学的环境不是特别好,但是不知道的是这所学校竟然有硕士点。3、黑龙江东方学院这所位于北国城市哈尔滨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成为了黑龙江省唯一所民办院校拥有硕士点的高校,近些年,由于民办院校的高质量的发展,以及高要求的毕业生质量,越来越多的学生对于这些名人院校更加的认可。你认为这些民办院校的发展怎么样?
点击上方关注 订阅听教育获得更多内容资讯相信有许多人对今年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很关心,也很期待今年的授予仪式。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让许多毕业生感到激动!每年的研究生授予仪式都是让人快乐的一天,今年虽然受到了疫情影响,但是并没有影响到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最终仪式。教育部也印发了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通知,主要通知以下三个方面。一、要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对已经完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但还没有进行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的前提下,可以组织关于远程视频答辩的工作,还可以使用信息化的手段来进行不记名投票。对还没有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的毕业研究生,导师要加强指导,要积极开展对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和授予学位的工作。而对已经完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培养单位要在当地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还要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帮助,还要将学位论文的审批答辩和学位的授予方式、过程、时间要做出合理的调整。对那些因为疫情影响,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该培养单位可适当延长这些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时间。三、各培养单位要重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授予工作,并且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可以通过线上研讨,对研究生撰写论文和其他学习方面进行支持和指导。另外各省级的教育主管部门要推动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就业、深造的影响。2020年研究生的毕业授予学位工作即将开展,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为毕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另外,小编在此也祝福各位毕业研究生,祝你们在以后的路途上前程似锦!最后小编在此,欢迎大家积极留言分享!
江苏,是全国当之无愧的高教强省,你就拿双一流大学的数量来说,全国范围内仅次于北京,多达15所,比上海还要多两所,再说质量方面,2019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达到21.5万人,而去年全国的在学研究生总数是286.4万人,江苏省所占比例是相当的高了,另外一方面,去年全省拥有的两院院士共102人,而其中大部分都在高校工作。配图那么,江苏省目前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有哪些呢?15所双一流大学自然不用说,他们都是有博士点的,更何况是硕士点呢,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15所双一流大学的名单也给列出来,具体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除了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之外,其余13所都是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这其中的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四所大学都不是211或985院校,但也入选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足见其实力有多么的强大。那么除了上述的15所双一流大学,江苏省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还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分城市来看,南京的高教资源在省内最为丰富,全省15所双一流院校,南京有12所,此外拥有硕士点的高校还有: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这六所大学不仅仅均拥有1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更是拥有博士点的高校。配图另外南京这些高校也具有独立(不含联合培养,以下城市也一样)的硕士点,具体名单是: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南京体育学院。也就是说,本部在南京的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共有21所,那其他城市的情况呢?苏州市,除了上面的苏州大学之外,还有西交利物浦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共有三所。徐州市,除了上面的中国矿业大学之外,还有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与苏州一样,也是三所。其余的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分别(括号内为所在城市)是:扬州大学(扬州市)、江苏大学(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镇江市)、南通大学(南通市)、常州大学(常州市)、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市)、淮阴工学院(淮安市)、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市)、盐城工学院(盐城市),再加上校本部在无锡的江南大学,总共有10所。以上就是截止到2019年的江苏省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名单,总共有37所(只统计校本部在江苏境内的,不包括各大学城市分校和校区)是庞大的,当然了,这里也不含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硕士点,要不然会有更多的。配图文中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理解,不作为决策参考的依据。山野老王高教聚焦系列原创作品,百家号首发,欢迎订阅百家号:山野老王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北京工商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庆科技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中国民航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临沂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昌工学院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小e综合整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1),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2),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将名单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的学位授予单位主管部门,督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并指导高校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工商大学 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学、土木工程常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农林大学 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农林经济管理西安石油大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浙江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南方科技大学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力学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硕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硕士湖州师范学院 教育学、水产、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重庆科技学院 工程硕士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中国民航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内蒙古医科大学 中医学(蒙医)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哈尔滨体育学院 体育学上海电力学院 电气工程江西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河南工业大学 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湖北工业大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吉首大学 体育学广西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中医博士重庆师范大学 考古学贵州财经大学 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云南中医学院 中医学西藏藏医学院 中医学(藏医)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青海民族大学 民族学塔里木大学 生物学新疆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北方民族大学 民族学海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上海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山西大同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硕士赤峰学院 教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上海海关学院 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盐城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临沂大学 化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南阳师范学院 工程硕士湖北文理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衡阳师范学院 地理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天水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宁夏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硕士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翻译硕士、会计硕士贵阳学院 哲学、工程硕士昌吉学院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合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厦门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齐齐哈尔医学院 医学技术、药学硕士南昌工学院 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昆明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农业硕士榆林学院 工程硕士、农业硕士钦州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东莞理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大连民族大学 民族学、生物工程、工程硕士四川警察学院 警务硕士答记者问: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答: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答: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
根据2018年5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通知(学位〔2018〕19号),衡阳师范学院正式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地理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点。这标志着衡阳师范学院申硕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地理学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地理学一直是衡阳师范学院优势学科,已形成了一支专注于传统聚落研究与开发的高水平学科团队,博士占比高达92.67%;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等省部级以上学科科研平台;近5年主持国家基金项目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获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教育硕士点的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校是百年师范,弦歌不断,现有师范本科专业18个,涵盖基础教育所有学科,是湖南省“卓越中小学教师”的摇篮,为湖南省和周边兄弟省市培养了一大批中小学优秀教师;近年来派出师范生顶岗支教2356人次,承担了大量的教育部“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项目,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近万人,为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开展教育扶贫、发展乡村教育支持计划作出了巨大贡献。工程硕士点申报领域实力突出。材料工程领域的有机锡配合物材料研究,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图像信息处理、辐射连续快速测量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优势明显。拥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17个,承担国家自科基金项目36项,横向项目53项,近5年进校科研经费5563万元,获省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励9项,成果转化13项,创造经济效益1.4亿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学校决定重点抓好五大建设。一是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重点建设3个学位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实施高原高峰人才计划,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三是加强培养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位点的特点,构建科学的、有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期内,预计投入8.4亿元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加强机制建设,也就是加强生源支持机制、协同培养机制、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建设,确保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顺利实现。衡阳师范学院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条件建设和内涵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好消息!8月7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政府学位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公示结果。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一、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一批:吉首大学(2018年5月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商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二、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一批: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5月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程学院、长沙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三批:长沙医学院、湖南工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科技学院快为母校点赞!加油!来源:湘微教育编辑:周培欢迎和华声君做朋友,个人——END——湖南日报社旗下新媒体,湖南人专属微信号!
2018年7月4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文件陕学位[2018]7号《关于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签发。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榆林学院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至此榆林学院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不过文件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榆林学院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也就是说榆林学院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但目前还得建设发展后才可培养研究生。扩展阅读:榆林学院榆林学院是榆林唯一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起始于1923年创立的绥德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绥德分院,1978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榆林专修科,80年代初期北迁至榆林西沙,1984年更名为榆林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与榆林农林专科学校合并,整合为榆林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榆林学院。学校现占地840亩,设置有15个院系,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566人。现有在职教职员工974人。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