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有态度 有温度 全网青年都在关注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快跟教育小微一起看本次都调整了哪些学位授权点↓↓↓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今年起工程管理硕士MEM报考领域发生重大变革,事关你我!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MEM出现重大调整,此专业下将设置4个专业方向。1.MEM大类下设置工程管理(代码:125601 ),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 工业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3)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4),四个招生领域。2.125601 (工程管理)和125602 (项目管理),各项报考要求不变,即,本科毕业后需要3年以上工作经验,专科毕业后需要5年以上工作经验。3.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在2020年开始5年试点期内开始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非应届当然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联考!4.以上四个专业的初试将均为管理类联考!应届生现在除了报考会计、审计和图书情报外,又多了一项新选择 。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本文是抽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据预测,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领域,在2025年对人才的需求总量达到4500万人。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原因:一是建立了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体系,工程硕士、博士层次齐全,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探索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相衔接,与职业发展要求相衔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探索有别于学术学位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路子。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调整: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后,是否还能在类别下设置专业领域?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调整工作安排: 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关于调整过程中做好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2018年7月4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文件陕学位[2018]7号《关于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签发。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榆林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榆林学院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至此榆林学院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不过文件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榆林学院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也就是说榆林学院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但目前还得建设发展后才可培养研究生。扩展阅读:榆林学院榆林学院是榆林唯一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起始于1923年创立的绥德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绥德分院,1978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榆林专修科,80年代初期北迁至榆林西沙,1984年更名为榆林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与榆林农林专科学校合并,整合为榆林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榆林学院。学校现占地840亩,设置有15个院系,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566人。现有在职教职员工974人。
齐鲁网3月27日北京讯(记者 王志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今天就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优化的决定,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作出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我们将定期统计编制8种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指导性专业领域目录。调整工作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展:一是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在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下,按照调整后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组成8个分指导委员会。二是制定调整的操作性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调整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专家机制等,以科学规范地指导调整工作。同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制订各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三是对现有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根据操作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有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申请调整到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我们将组织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其8个分指导委员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的申请进行核查。四是将调整结果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具体调整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调整结果。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名单中涉及江苏两所高校,常州大学增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盐城工学院增列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 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 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 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编辑:付静审核:王海超
摘要:9月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决定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什么是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工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学位的一种,是工程类专业学位,分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与学术硕士学位的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授予工程硕士学位80余万人,其中在职生源50余万人,应届生源近30余万人。工程博士培养是以实践创新为导向,培养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专业型领军人才。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经学校申请、专家评审,批准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并于2012年正式开始招生。为何要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据介绍,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目前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国家鼓励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类专业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批,决定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到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除了发布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还发布了调整申请的工程程序。学位授予单位按属地原则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对应调整申请,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核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报送的申请进行核查,并组织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议意见形成对应调整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本次都调整了哪些学位授权点,一起来看看↓↓↓来源:微言教育
江苏,是全国当之无愧的高教强省,你就拿双一流大学的数量来说,全国范围内仅次于北京,多达15所,比上海还要多两所,再说质量方面,2019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达到21.5万人,而去年全国的在学研究生总数是286.4万人,江苏省所占比例是相当的高了,另外一方面,去年全省拥有的两院院士共102人,而其中大部分都在高校工作。配图那么,江苏省目前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有哪些呢?15所双一流大学自然不用说,他们都是有博士点的,更何况是硕士点呢,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15所双一流大学的名单也给列出来,具体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除了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之外,其余13所都是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这其中的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四所大学都不是211或985院校,但也入选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足见其实力有多么的强大。那么除了上述的15所双一流大学,江苏省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还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分城市来看,南京的高教资源在省内最为丰富,全省15所双一流院校,南京有12所,此外拥有硕士点的高校还有: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这六所大学不仅仅均拥有1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更是拥有博士点的高校。配图另外南京这些高校也具有独立(不含联合培养,以下城市也一样)的硕士点,具体名单是: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南京体育学院。也就是说,本部在南京的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共有21所,那其他城市的情况呢?苏州市,除了上面的苏州大学之外,还有西交利物浦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共有三所。徐州市,除了上面的中国矿业大学之外,还有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与苏州一样,也是三所。其余的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分别(括号内为所在城市)是:扬州大学(扬州市)、江苏大学(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镇江市)、南通大学(南通市)、常州大学(常州市)、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市)、淮阴工学院(淮安市)、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市)、盐城工学院(盐城市),再加上校本部在无锡的江南大学,总共有10所。以上就是截止到2019年的江苏省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名单,总共有37所(只统计校本部在江苏境内的,不包括各大学城市分校和校区)是庞大的,当然了,这里也不含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硕士点,要不然会有更多的。配图文中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理解,不作为决策参考的依据。山野老王高教聚焦系列原创作品,百家号首发,欢迎订阅百家号:山野老王
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改革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两份“新规”具体都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二、培养方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三、招生对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基本素质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2.基本知识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3.基本能力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五、学位论文要求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2.研究内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可以是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3.成果形式: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做出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4.水平评价: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评价其学术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与社会经济效益,并着重评价其创新性和实用性。六、质量保障与监督1.培养单位应建立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充分发挥指导与监督作用。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培养定位及目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单位应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三)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至3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一)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二)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五)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培养单位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设置框架和必修环节: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工程伦理、外语;2.专业基础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3.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4.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五、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六、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七、论文评审与答辩(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三)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八、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速递!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