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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型企业iBPM市场调研报告豹子胆

2020年大型企业iBPM市场调研报告

目录导读回顾我国流程管理 20 年左右的发展历程,很多大型企业对于流程管理侧重的多为技术应用。20 年前火热的、基于 Lotus 的大型 OA 系统解决了办公流程自动化的问题,10 年前一些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制造分销等大型集团公司,由于创新和应对市场变化需要快速支撑企业业务的压力和需求,提出了“小核心,大外围”,以及“Surround ERP”等概念,并开始大规模应用 BPM 和 SOA 技术。在技术层面,通过 SOA 技术基本解决了企业大量原有 IT 系统之间的互连互通问题,实现了系统接口服务化,并形成可共享复用的企业服务资产库,供 BPM编排使用;在业务层面,通过 BPM 技术实现了基础操作层面的业务流程自动化,降低了开发成本和开发周期,提升了最终用户体验。但这种扁平化的流程建设思路仍不清晰,并没有开展详细的流程梳理,未建立分类分级的流程框架,没有自上而下的导入流程。这些直接从基础操作层面的流程开发,导致了流程之间相互孤立,业务不连贯,无法共享,无法融合公司的制度体系管理,业务人员与 IT 人员无法协同工作,无法进行全局的流程绩效分析等诸多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新基建下企业数字化建设加快,一直平稳发展的 BPM 需求出现快速增长趋势。一方面,大型的 500 强公司更加关注企业级业务流程架构体系以及流程绩效分析的建设,另一方面,BPM 作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独一无二的重要业务支撑,可以连接上下游产业链和企业内部价值链,支撑企业战略的全面执行,实现企业的业务创新。同时,新基建和企业数字化转型也对于 BPM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 iBPM(Intelligent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在 BPM 的基础上增强了复杂事件处理(CEP)、智能机器人(RPA)、云服务、OCR、 移动化、社交化、物联网集成、业务活动监控(BAM)等功能。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关注的仅仅是 BPM 环节中的流程自动化问题,而本文更侧重 iBPM 完整生命周期在市场中的应用研究,所以本文的研究主体为年收入超过 100 亿的大型集团公司。注意啦:本报告共有14106字,因篇幅有限,这里就不展示完整内容啦~想要完整报告的读者请搜索“计算机世界”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该文章评论区留言:iBPM+您的邮箱地址,我们会将完整的报告发送至您的邮箱哦(请放心,我们不会把含有邮箱地址的留言外放出来)

君子之人

短视频市场调研报告

本文旨在快速了解短视频行业,寻求发展机会。enjoy~一、调研目的快速了解短视频行业,寻求发展机会。二、调研手段由于时间关系没有进行问卷调研和线下访谈,又考虑到经济成本因素,没有采取购买行业数据资料方法。因此主要通过研读网上相关调研文献,公开数据(相关企业的官方数据、企鹅智库、七麦研究院、艾媒网、艾瑞网、Useit知识库,易观千帆等)进行分析,并完成报告。三、行业概述1. 行业背景(PEST分析)随着短视频行业野蛮生长并逐渐形成规模,国家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规范行业生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近几年,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发布《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调整《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提高了短视频行业的准入门槛和加强了内容监管。短视频行业的迅速崛起,良好的运营数据,优秀的商业模式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受到资本和巨头的青睐。随着大量的资本涌入,更多的短视频平台诞生并活跃在市场上形成激烈的竞争,倒逼各企业设计出更优秀的产品和服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成熟,人民的消费需求也逐步升级,传统的图文形式不再满足消费者的内容消费需求,而更加生动直观的视频形式逐渐成为流行的信息传播形式。然而移动互联网时代掀起了碎片化时代,短视频提供碎片化信息,加持社交互动功能,增强了分享性和可玩性,能满足用户的社交需求。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和宽带流量成本降低,为视频发展为主流的内容消费形式提供了技术保障。技术驱动行业进步,似乎成为必然。短视频头部厂商大都利用智能分发技术,向用户推荐展示内容,优化了用户体验。2. 行业发展现状(1)平台发展历程PC端视频网站的拍客模式是短视频最早的一种探索模式。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快手、秒拍等移动端短视频应用大量涌现,吸引资本关注。目前短视频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初级阶段,市场仍有巨大发展空间。(2)市场规模/投资情况短视频行业不断得吸引资金涌入,2016年投融资事件数最高达102笔,金额高达53.9亿元(人民币),短视频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17年投融资稍有回落,但依然处于高位。我认为投融资事件数量稍减的原因是市场头部厂商逐渐形成,加上巨头的布局,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资本逐渐回归冷静。(3)用户规模2017年以来短视频市场整体增速依然强劲,截至2018年2月移动短视频综合平台月度活跃用户规模高达4.035亿人,聚合平台月度活跃用户规模高达1.655亿人,用户获取和留存数据表现优秀。相对于全网9亿多用户而言,短视频行业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4)产业链分析典型成熟的互联网模式,为用户提供免费消费内容,形成流量规模,通过广告合作,电商合作获取利润。短视频产业链特征:内容生产模式成熟,UGC、PGC和PUGC是以往图文内容的主要生产模式。MCN模式崛起,更专业的管理和更高效的运营促进内容生产者提供更优质的内容。短视频分发平台多元化,除了独立短视频平台,综合平台以内嵌短视频的形式存在,目前主要有新闻资讯平台,社交平台和传统视频网站。四、市场表现1. 短视频app下载量排行榜以及用户规模在短视频APP下载排行榜中,抖音,快手,美拍,西瓜视频,土豆视频,火山小视频,秒拍等名列前茅。目前抖音国内日活达到1.5亿,月活达到2.63亿,反超快手,跻身短视频行业老大;快手凭借着市场先发优势和先进的推荐算法系统在此前一直稳居行业第一,目前月活高达2.59亿;其他今日系短视频产品(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表现也很优秀,月活分别为1.48亿和1.44亿。娱乐类型的短视频平台,更受欢迎。在我看来,市场表现优异的短视频产品背后,都有先进的推荐算法技术支持,精准的内容推送,极大地提高用户体验。先进技术驱动为基础的产品,在同质化严重的市场中,更具优势。2. 用户粘性表现相对于其他典型泛娱乐消费领域,短视频行业用户粘性表现不俗,处于高位,占据用户大量的碎片化时间。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国内移动短视频市场用户人均单日使用长64分钟左右(独立平台)/67分钟左右(综合平台),人均单日启动次数 7次(综合平台)/5次(独立平台)。我认为,随着短视频传播形式的普及,综合平台对短视频应用有待开发,其用户粘性有很大的提高空间。3. 海外表现抖音领衔出海,进入全球top10的国家已有19个,工具类VUE有6个,相比之下,快手表现逊色,仅有4个。据抖音官方公告,抖音在全球月活跃用户数已经超过5亿。可见抖音的产品定位和运营策略非常出色,值得学习借鉴。五、主流产品分析根据市场表现选取抖音,快手,美拍作为代表,分析主流产品情况。1. 抖音——记录美好生活简介:短视频行业的黑马,16年9月份上线,历经不到2年时间,凭借今日系强大的信息流推荐算法技术,以及优秀的运营手段,截至18年6月,日活1.5亿,月活3亿,成为短视频行业第一。产品定位:专注年轻人的音乐短视频社区。主体公司:字节跳动运营策略:早期种子用户的冷启动运营,引入一些兴趣达人和高校学生引导社区氛围和产品调性,利用今日头条系的产品对用户生产内容进行人工智能的算法和推荐。标志性事件是17年3月岳云鹏在微博转发带有抖音水印的视频,抖音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并开始快速发展。明星战术,通过明星的影响力扩大宣传范围。热门综艺节目赞助宣传。17年突然火爆起来的《中国有嘻哈》,主流的《快乐大本营》《偶像来了》等综艺节目合作。联合推广。曾与网易云音乐互换过资源。基于社交的病毒式传播。由奥美等顶级广告创意公司制作周期为一个月的《世界名画抖抖抖起来了》,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疯狂传播。与MCN机构合作。2. 快手——快手,记录世界,记录你简介:定位三四线城市,去中心化,不干预运营的草根短视频社区。抖音横空出世,并在今年6月份月活超过快手之前,快手一直是短视频行业的老大哥,坐拥2.5亿月活,并且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产品定位:记录和分享生活的短视频平台主体公司:快手运营策略:快手的运营理念是不打扰用户,不扶持网红,不引入明星,而是让每个用户都有自我表达的机会,形成草根网红UGC为主的健康生态。快手也引入人工智能系统,凭借着优秀的推荐算法,提高了用户的体验。3. 美拍——在美拍,每天都有新收获简介:美图的产品矩阵中重要的一环,用户定位一二线城市的潮流女性。产品定位:专注于女性化生态的潮流短视频社区主体公司:美图公司运营策略:产品社区多元化,主导短视频+直播。明星+网红双重效应,前期利用明星效应吸引粉丝关注进行宣传推广。与MCN机构合作,促进内容高质量的生产。六、用户调研分析(国内用户情况,以抖音、快手、美拍为代表)1. 用户分类抖音、快手和美拍等短视频应用由于产品功能结构特性,需要内容消费者和内容生产者用户的同时参与,才能运营起来。并且大多数用户既是内容消费者也是内容生产者。2. 用户画像短视频用户都是女性用户偏多,24岁以下年轻用户为主。以女性潮流社区为定位的美拍女性用户比例高达76%,而音乐短视频抖音的24岁以下用户高达76%。在城市分布上,美拍的用户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城市上,中高消费水平用户占比例相对抖音快手也是比较高,这得益于美拍较成熟完善的“直播礼物”消耗功能。而抖音和快手相对于美拍,在三四线城市的用户分布比例较大。快手在四线城市及以下渗透率高于抖音,抖音在一二线城市渗透率高于快手。从消费水平上看,快手和抖音较为一致,中等消费水平为主。(1)用户消费场景可见用户使用娱乐类短视频的目的大多是消遣,打发无聊时间,重度使用者会牺牲睡眠时间,社交时间和玩游戏时间。(2)用户使用行为用户使用短视频app,高频行为有刷“推荐/发现”页、点赞视频、看评论,然后是点关注、刷“关注”页,写评论等行为。(3)用户心声对内容的看法:有意思的人,有才艺的人,熟人的内容,颜值高/时尚的用户,名人明星依次成为受关注的对象,其中熟人占到近30%,说明社交在短视频应用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另外在内容上,最受欢迎的是搞笑类,其次技能类,依次为日常生活类,教程类,歌舞表演类,颜值类,游戏类,风景类。对广告的接受程度:超过70%的用户表示,能接受创意有趣的广告内容;在教程类视频中植入广告,男性可接受用户占22%,而女性占到43%;在品牌/产品中露出广告,有20%左右的用户表示可接受;而名人明星出现的内容,仅有10%左右的用户能接受。七、总结短视频行业头部厂商(今日系产品,快手)已经逐渐形成,巨头进场布局,目前短视频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但仍然有巨大发展空间。通过分析主流产品,尤其是抖音,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推荐系统的智能分发技术,精准的内容推送能提高用户体验,借鉴抖音的运营策略。除了短视频独立平台,综合平台之外,今年出现了短视频+的模式,短视频+在线租赁(途家),短视频+在线音乐(网易云音乐),短视频+美食推荐(大众点评),短视频+知识问答社区(知乎),短视频+招聘(钉钉)以及短视频+电商(淘宝)等。短视频取代,辅助传统的图文信息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可以从以上两个方向寻找市场机会。本文由 @drgn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题图来自 Pexels ,基于 CC0 协议

媒媒晦晦

Mysteel:西宁市场管材贸易企业调研报告

调研人员:陈苗调研方式:实地走访调研目的:走访市场管材贸易企业,了解西宁钢管市场情况调研背景:回顾已经过去的三季度,西宁管材商家集中反映市场疲态尽显,2020年市场行情走势低迷,远不如去年同期水平,传统意义的出货旺季并没有溅起多大的水花,成交量锐减,为缓解资金方面压力,市场库存亦是一再压缩。且原料端缺乏有力支撑,贸易商为走货,报价较为混乱,品牌之间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缩小,市场信心受到一定打击,商家对后市行情多不看好,心态偏悲观。在当前背景下,笔者实地走访西宁管材市场,主要了解现阶段西宁镀锌管的商家情况,市场是否如商家所言需求惨淡,生意难做,后期行情有无上升空间,是否值得期待?调研情况:西宁市场主要是以资源输入为主的消费型市场,钢管均为外来资源,不论是焊管主产地-天津还是无缝管主产地-临沂,运距相对较远,而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城北区建国物流市场、闽宁钢材市场及其周边。镀锌管总体投放量不大,市场相对较小,以下为部分贸易商具体情况:A企业:该企业属于当地大户贸易商,代理钢厂:邯郸正大。常备现货库存量1000吨,月均出货量吨,除做镀锌管外,无缝管年销售量在1万吨左右。该企业实力较强,销量占市场份额较大,据了解,今年销量较去年减少近三分之一,且运费、场地费等成本增加,盈利水平大大降低,对库存进行了减少,对后市持悲观心态。B企业:该公司为正大制管协议户,常备库存吨,市场销量占比不低,销售模式主要以批发走量为主,市场行情弱势的情况下,其主要以快进快出为主,根据出货情况适当补库或直接从厂家拿货。对后市谨慎观望,维持现有库存。C企业:该企业也是从正大厂里走货,因库房场地较小,镀锌管正常库存量不大,约500吨,其他品种包括无缝管在内,主要通过市场调货为主。他家主要对接项目为主,接受垫资。对后市行情不看好,今年已经对库存做了压缩,后期随行就市。D企业:该商家为西宁市场陕西友发代理,镀锌管现货库存量往年在2000吨,今年逐步减少到1500吨,该户专营镀锌管,年销量大约有1万吨,是友发厂的忠实代理,做了近十年,主要以市场为主,不垫资,规避风险。该企业虽对后市不太看好,但因市场需要,他们依然可以分到“蛋糕”,所以并未有降库操作。E企业:该公司镀锌管库存偏低,在吨,主要代理钢厂为河北天创。目前西宁市场天创的价格较其他品牌略低,差距不是很大,30-50元/吨。与厂里签订的协议量较少,基本都可以完全消化掉,但是整体销量不高,利润空间较小,营业模式倾向于现款现货。F企业:市场上唯一的唐山华岐的代理商,现货库存量不大,吨,因华岐为近年新加入的品牌,市场占比份额相对偏小,该公司也做其他管材品种,整体销售量为每月800吨左右。G企业:该贸易商主要经营品种为方矩管,品牌方面没有较大优势,现货常备量1000吨以上,年均销量1万吨起步。调研小结:西宁管材市场较为散乱,管理欠缺,贸易商分布相对较为分散。整个市场体量并不大,流通品牌有邯郸正大、陕西友发、河北天创、唐山华岐,基本都是北方资源,相互之间竞争较为激烈。加之今年恰逢多事之秋,管材行情震荡下行,下游需求不佳,给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西宁市场品牌意识不强,这就导致部分商家压价出货,更加扰动市场,不安情绪加重。随着取暖季的到来,北方限产仍是大家较为关注的话题,且近期铁矿石价格走高,原料端强势运行,管厂减少坯料采购,供给端压力或有减少,高成本支撑下,价格下行空间不大;但因西宁已接近冬休季,成交难有放量,若需求跟进不足,价格上行可能性较小,或导致市场出现倒挂现象。贸易商应当找准定位,提高自身在资源、资金或服务方面的优势,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综上,短期内价格方面或弱势震荡后趋稳运行。免责声明:Mysteel力求使用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Mysteel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Mysteel无关。本报告版权归Mysteel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百家号【我的钢铁】

嬴则

关于市场监管相关领域“非现场执法”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然而,在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监管领域也存在着执法力量薄弱、技术手段滞后、缺乏社会共治等不足,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本文以网络餐饮的现状及监管创新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提升“行政效能”的总体目标,探析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实践智慧监管理念的可行性,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关键词◆◆非现场执法 网络餐饮 智慧监管“非现场执法”创始于城市交通管理部门。1997年4月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首例使用“冲红灯自动拍照仪”,并用于闯红灯交通违章的取证及处罚。经过多年发展,“非现场执法”模式在交通执法领域已经从探索阶段逐渐迈向成熟应用的阶段。但“非现场执法”模式在市场监管领域,无论是概念界定、适用场景、合法性及可行性分析,还是在理论实践方面,均鲜有探索和分析。本课题致力于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非现场执法”模式,深入贯彻“互联网+监管”的指导思想,以期达到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延伸监管维度、提升监管效率,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目的。//“非现场执法”的概念、模式特征、法律依据//(一)市场监管“非现场执法”的概念、模式特征交通执法部门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主要通过道路摄像头等终端设备,解决交通违法行为的“不易捕捉性”和“稍纵即逝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是行政相对人的“经营”行为,违法行为的表现呈现多样性,既有“不易捕捉性”和“稍纵即逝性”,又有“可查见性”和“持续性”,市场监管领域的“非现场执法”应是传统“现场执法”的必要补充或监管延伸,其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的履职、更加高效的执法。因此,市场监管部门的“非现场执法”模式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现为场景适用的有限性。课题组认为市场监管领域的“非现场执法”可尝试做以下界定: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企业主体信息库、终端智能联网设备、网络存证软件、数据共享(如第三方网络经营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自动采集有关违法行为的图像、视频、网页、财务数据等电子化证据,通过AI智能及人工辅助的数据分析系统,形成当事人“零口供”下的完整证据链,并且实现电子执法文书的送达,做到执法全过程不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行政执法方式。依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2号令”)等程序性规定,并参照公安交管部门较为成熟的非现场执法流程,非现场执法模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全程电子化取证,即证据采集方式的信息化。(2)“零口供”,即执法调查全过程与当事人不接触。(3)案件流转的电子化。即从记录违法行为开始到最终的行政处罚,均通过数据流转来完成整个过程。(二)市场监管“非现场执法”的法律依据从证据种类的合法性方面看,非现场执法所依赖的电子证据具有确定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年修订版)第三十三条把“电子数据”列为八大证据种类之一,《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问题的规定》、《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电子证据的司法适用提出了明确规定。从执法程序合法性方面看,现行的《行政处罚法》、2号令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仅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等行政执法程序作出规定,并未对“非现场执法”程序做明确规定。因此,探讨非现场执法的模式,某种程度上就是对相关程序性制度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设计和完善的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在网络餐饮若干领域的场景适用//根据上述“非现场执法”定义、特征、模式,课题组认为,有关市场监管领域的适用场景满足以下必要条件:1、相关场景的执法实践,对“非现场执法”有现实需要。2、相关场景的违法行为可进行电子化取证。3、有标准化的终端联网设备、信息化数据库等技术化取证手段。4、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存在获取完整证据链的可能性。课题组认为:在当前市场监管“非现场执法”模式不成熟、信息化技术手段有限的背景下,目前可以先从“网络餐饮”监管着手,借助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数据资源,逐步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的适用。(一)当前网络餐饮市场的现状和监管难题首先,传统餐饮行业朝着“全面触网”的趋势发展。根据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网络餐饮(外卖)的总营业额高达4712亿元,在线外卖用户规模约3.6亿人,占网民总数的49%。以闵行区为例,截止2019年底,全区餐饮经营户共计11985家,其中入网餐饮经营户共计4939家,入网比例达41.2%。课题组针对闵行区网络餐饮经营户开展了调查问卷,收集数据593份,其中入网餐饮经营户共计462家,入网比例达到77.9%。因此,迫切需要执法部门延伸网络餐饮的监管维度,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其次,网络餐饮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和新的监管难题。如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卫生差、操作不规范、套证或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调查问卷显示:3.5%的网络餐饮经营户在未取得证照前可以在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从事外卖活动;66.27%的网络餐饮经营户在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注册时无需提交任何保证金;6.91%的网络餐饮经营户表示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在经营户注册审核时,未对经营户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进行实地核查;10.12%的网络餐饮经营户如经营项目及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无需向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进行报备。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方,存在“重扩张”,而疏于入网的严格审查,致使部分脏乱差的“黑餐馆”混入平台经营,“幽灵外卖”屡禁不止。最后,虽然网络订餐平台各自拥有相对丰富的数据资源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但并未给监管部门带来执法效能的提升。基于网络餐饮的以上现状,传统的执法手段已经难以适应新兴网络餐饮的监管需要,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了监管缺位和履职风险。具体表现如下:(1)违法行为发现难。食品过程控制环节的问题,难以现场查获及取证。如食品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衣帽、口罩、温度异常、不明动物进入等情况,可能是稍纵即逝。(2)证据获取难。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的关键证据,如经营额、种类、数量等通常存储在三方平台数据库,现有取证过程往往过于依赖商户“口供”,证据证明效力不高。(3)政企合作不足。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拥有入驻经营户的相关数据,但在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方面缺乏与监管部门的合作。(4)执法力量与监管需求不匹配。网络餐饮行业增长快速、规模巨大且食品安全问题突出,采用传统监管模式缺乏效率,无法满足行业监管需求。(二)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近年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在“互联网+监管”工作方面,已先行先试,且成效明显,积累了“智慧监管”的丰富经验。主要体现在:(1)开发了“智慧监管·云中心”执法终端,实现了餐饮后厨的智能化预警、案件全程电子化的运用。(2)实现了中、大型餐饮明厨亮灶及摄像头的全覆盖,可实现对网络餐饮后厨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证据抓取。据统计,截止目前闵行区共计1824家中、大型餐饮均实现了“明厨亮灶”;其中,闵行区110多个农村办酒场所、学校食堂、五星酒店及大型饭店的后厨,安装了加载AI边缘设备的高清摄像头,实现了后厨智能预警功能。(3)与“美团”初步实现了数据共享。基于网络餐饮社会共治的理念,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与“美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美团”已经开放相关网络餐饮的数据接口。(4)实现了电子证据的司法固证。针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内的无证、套证以及超范围经营的电子取证,可使用“浦软翔鹰”客户端,实现网络餐饮电子证据的司法固证。(三)可行性分析基于现有的技术条件,课题组认为市场监管领域的非现场执法实践可以先从食品安全监管的以下两个相关场景着手:(1)依托于餐饮后厨“智能预警”功能的非现场执法目前,“智慧监管·云中心”利用远程监控摄像和第三方公司的人工智能预警分析,已经实现对后厨温度异常、未规范着装、陌生人及动物进入等异常情况的精准捕捉,并形成食品风险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产生后,可以通过执法终端APP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包含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时间、违法行为概况和图片。与此同时,“智慧监管·云中心”可以通过经营者预留的联系方式或微信公众号将违法行为图片推送给经营者。课题组对远程监控摄像及第三方公司人工智能预警分析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在功能实现上,依托第三方公司自行设计开发的“食品安全智能分析系统”、AI边缘设备,以及人脸识别算法服务器,已实现陌生人(无健康证)进入识别,以及温度异常、叠盘操作、未规范着装等违规行为识别功能。即通过有关智能分析系统对违规行为进行检测、识别、上报和留证,符合基层监管实际需要。2、在数据安全上,第三方公司使用硬盘录像机等部分设备,已取得国家相关认证。但相关视频、照片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部分使用专网,也有使用公网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数据传输安全隐患。3、在数据有效性上,相关电子证据的AI分析,在终端设备环节即完成,即数据的原始性可以保障。第三方公司进行AI数据分析时,并未对电子数据进行任何篡改。同时,针对AI分析系统识别到的异常数据,可实时上传到“智慧监管·云中心”,并将预警信息同时推送到“智慧监管·云中心”执法终端APP。该预警信息包含监管主体信息、带有时间及地理位置戳的涉嫌违法行为图片,图片像素可实现720p的高清分辨率。4、在数据时效性上,针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图片、视频,可至少留证1年。考虑到行政执法成本,目前不足之处是未实现第三方电子数据的司法存证。5、在数据的可追溯上,从终端设备数据的采集、数据分析、到涉嫌违法行为图片及视频的推送,所有链路均有日志可以查询。综上,在目前的信息化技术条件下,已经可以实现餐饮后厨智能预警信息的电子取证,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证据效力方面,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原始性,但在数据的传输安全性等方面有瑕疵。如能在数据链传输的安全性、电子证据司法存证方面加以完善,将会有更高的证据效力。关于文书的送达方面,“智慧监管·云中心”可以使用经营者预留的联系方式或微信公众号,将执法文书电子推送给行政相对人。另外,在实践操作上,餐饮后厨智能预警类行政处罚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内容多数为“警告”,可操作性强,可实现“全流程”非现场执法。课题组认为:结合“智慧监管·云中心”的功能模块,监管部门操作的基本流程示意图如下:(2)通过与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数据交换实现的非现场执法1、网络餐饮领域高发的违法行为如前文所述,由于网络餐饮行业快速扩张、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审查不严等原因,在网络餐饮领域还存在以下两类高发违法行为:首先是冒证行为。冒证行为的本质是无证经营行为,即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冒用他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行为。其次是擅扩行为。擅扩行为主要指“擅自变更许可事项”的违法行为。所谓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即食品经营者超出原有的许可经营范围,从事更高风险的食品经营项目,如仅核准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的商户,擅自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2、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即如何通过高清摄像头、三方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调研中我们发现,三方网络餐饮平台拥有无可比拟的“大数据”优势,可以掌握涉嫌冒用他人许可证、擅扩等违法行为的经营数据,包括主体信息、经营场所、违法期间、经营项目、营业额等。市场监管部门只需将三方平台的主体数据库与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有效对接,并使用AI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对比,即可从中发现违法行为。3、非现场取证根据目前的执法实践,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是网络餐饮有关违法主体的确认,以及食品的经营额、种类、数量等关键证据往往依赖商户“口供”,证据的效力不高;另一方面是因承办部门没有较好的技术取证手段,致使案件中的“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往往是无法计算,不了了之,存在依法履职不到位的风险因素。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多家三方平台已经开发了“政企通—互联网+监管政企合作平台”,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协查机制,在政企共治平台中发起电子数据协查,由三方平台出具有关加盖公章或公司签名水印的电子数据,将其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4、自由裁量在执法实践上,冒证、擅扩等违法行为的处理,与食品后厨智能预警的“非现场执法”的自由裁量存在明显的差异。前者更加需要考虑不同案件违法事实的自由裁量情形,以及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改正情况;后者因罚种通常为警告,自由裁量情节较为简单。因此,课题组认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以通过“智慧监管·云中心”案件系统大数据的积累,配以预设的算法,给执法人员提供自由裁量的建议,开发“智慧监管·云中心”“非现场执法”自由裁量助手功能。5、“非现场执法”流程的尝试在理想状态下(无陈述申辩、复议、诉讼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才有可能实现“全流程”非现场执法。课题组认为,目前可以先从“线索获取”至“调查取证”阶段,探索非现场执法的实践。同时,课题组也对上述提议进行了执法实践,通过三方平台与我局食品经营许可的数据比对,发现位于七宝万科中心某网络餐饮平台入驻商户,存在擅自变更许可事项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违法行为,课题组随即向三方平台发出协查指令,并顺利获取该经营户涉嫌“擅扩”的主体信息、违法期间、经营种类、经营额等关键数据,调查取证效率大大提高。综上,课题组认为,结合2号令规定,以及“智慧监管·云中心”的功能模块,对于前述两类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的基本流程示意图如下://现阶段“非现场执法”模式的不足//(一)立法的“滞后性”市场监管非现场执法无法定定义。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非现场执法”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依据“法无明文即禁止”的行政法理念,非现场执法“模式”(理论层面)到非现场执法“程序”(实践操作),需要在立法上进行明确。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简易程序并不适用于非现场执法。《行政处罚法》及2号令中的“简易程序”,在制度设计时并未考虑到信息化技术取证手段的广泛运用,而是在执法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局限于“当场处罚”模式,与“非现场执法”的理念相悖。因此,“非现场执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只能适用于一般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有违非现场执法“化繁为简”的初衷。同时,在司法实践上,虽然杭州互联网法院也有“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探索,但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因该模式尚无法律明确规定,故其立场应是保守、谨慎的。众所周知,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明显优势”理论),介于刑事和民事之间,如果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更多地倾向于刑事司法中“排除合理怀疑”,而非民事审判中“高度概然性”标准进行合法性审查,则存在一定的个案败诉风险。(二)技术的“限制性”取证终端设备标准不统一。非现场执法的证据收集设备,如高清摄像头要符合一定执法标准要求,并经过合法检定手续,才经得起行政相对人的质疑,才能使取得的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但从实践来看,目前已安装的高清摄像头还缺乏适合执法需要的产品标准、检定标准。取证终端设备安装率不高。因行政相对人的经营场所,如餐饮场所,具有一定的公共场所属性,但也具有《物权法》上私有产权的属性。因此,强制商户安装高清摄像头缺乏法律依据。实践中,已安装的后厨摄像头不乏人为损坏,致使无法正常运转等情况。此类情况屡见不鲜,却没有很好的规制手段。但若后厨摄像头没有得到普遍安装且正常运转,则可能导致新的执法不公,以及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电子数据取证过度依赖三方平台。针对网络餐饮冒证(套证)、超范围经营的营业数据存储在第三方平台服务器内,进一步调查违法行为的持续期间、经营额、违法所得等数据,势必要调取第三方平台的数据否则就无法形成案件上的证据链。//对未来的设想//(一)在立法上进行完善。参照交管部门的非现场执法实践,违法行为的查处大多适用于简易程序,既高效又便捷,且运转良好。未来非现场执法程序如果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适用,需要立法先行,通过立法的顶层设计来确认其合法性,并明确非现场执法程序的具体规定。课题组认为,在立法的路径上可以效仿交管领域的非现场执法立法模式,以特殊法的形式,分别在“上位法”层面上(道路交通法),及“下位法”层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对“非现场执法”的程序适用做出明确规定,弥补以下若干方面的制度缺失:①非现场取证的合法性确认;②非现场执法的适用条件;③与现场执法的转致情形。(二)信息化技术手段的普及和存证技术的升级。首先,在信息化取证手段的合法性得到确认的情况下,要综合运用各种奖惩激励机制,在餐饮店全力推广高清摄像头的安装。其次,积极构建类似于“红盾云桥”的协查机制,全面开启与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的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的政企合作模式,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最后,密切关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运用。目前,“区块链”技术已经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等部门成熟运用,使用“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可以将图片、影视资料、证明等电子数据经过哈希运算后,生成原数据的“数字指纹”,确保数据的原始性。另一方面,可以运用数字签名、节点分布式存储等技术手段,解决电子证据的易篡改性、传输安全性等问题。(三)对“智慧监管·云中心”“非现场执法”模块的构想。非现场执法程序在实践操作上,不仅仅需要已有的原始数据采集的硬件设备、第三方平台的数据共享、AI数据分析公司的支持,将来还需要在“智慧监管·云中心”围绕网络餐饮监管目标期望,构建模块“非现场执法”模块:1、智能取证。即在AI数据分析的前段助力下,无需人工审核,即可实现由电子数据到“证据”的转换。2、自动裁量。即执法人员仅需在后台审核证据清单与违法行为的匹配准确性,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系统即可根据预设选项,自动裁量并生成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3、智能交互。开发智慧监管“智慧监管·云中心”行政相对人端APP,发生违法行为时可实现及时提示、查询确认,并可用于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4、政企共治。构建红盾云桥,打通数据孤岛。执法人员通过智能终端可以发起网络餐饮等领域协查功能,自动调取电子证据。5、信用监管。即着眼长效监管机制的构建,将“非现场执法”处罚信息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充分运用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结语//“非现场执法”模式是传统现场执法模式的必要补充,可以提升执法效率,拓展监管维度,减轻基层负担。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非现场执法”模式不仅仅是执法模式的创新,也意味着执法理念的改变。传统的现场执法模式存在“重口供”,相关违法证据依赖当事人的确认,自由裁量随之演变成“自由心证”,因此存在主观随意性较大、证据效力低的弊病,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存在较大的误差。“非现场执法”模式的重要特征是全程“零口供”,重视客观证据,通过技术性取证手段即可实现电子证据的收集,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总而言之,非现场执法如要行之有效,首要的是转变执法理念。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明显优势”理论),介于刑事和民事之间,但目前并无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利用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程序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显然,“非现场执法”的实践探索,有利于推动国家建立行政处罚证据证明最低标准。“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非现场执法,前景广阔,未来可期!本文由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现场执法课题组供稿。课题组成员为黄滔,杭燕婷,秦海强,徐华英,胡国华,朱晓骅。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注重交流执法经验关注消费维权动态同护市场公平正义共观市场经济大潮权威●专业半月沙龙微信输入公众号“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即可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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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太原消协发布《太原市集贸市场调查报告》,快来看看你关心的问题有没有

小市场关系大民生,集贸市场有何消费乱象,如何让市民购物更舒心更有安全感?7月27日,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太原市集贸市场消费情况进行的集中调查报告出炉。此次调查联合70名志愿者,共发放400份调查问卷,共计收回370份。结果显示,市民对集贸市场经营整体满意度较高。但同时,集贸市场由于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价格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市场卫生条件难达标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市民满意度高,但更倾向于网络购物有一半被调查者认为,在农村集贸市场购买的商品问题集中在三无、过期、缺斤短两、价格不合理等方面。但市民普遍认为经过近段时间的整治,市场环境较以前有所改善,上述问题不是很严重。调查者普遍认为,农贸市场极大方便了消费者,多数受访者认为市场商品价格适中,只是公示情况不太好;对经营者的态度和售后服务比较满意,愿意相信商家的推荐;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多数消费者会进行维权,解决结果也比较满意。不过,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集贸市场经营模式受到冲击,很多市民更愿意在网上购买很多东西,在家坐等送货上门。公平透明难保证,投诉机制不健全作为消费者经常光顾的地方,集贸市场物品充足、购物方便快捷、蔬菜水果新鲜,但服务质量和管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太原市共有21个集贸市场,普遍有专人负责管理。由于投诉处理机制部分不健全,管理部分不到位,每天均有消费投诉或纠纷发生。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市场管理人员都会将问题转交至相关辖区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另外,部分市场没有开通消费者投诉热线,致使部分消费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价格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在集贸市场公示各类商品价格,有利于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透明公开的市场环境也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最终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实现双赢。然而,调查发现,太原市多数集贸市场未设立价格公示牌或者设立的价格公示牌形同虚设。多数集贸市场缺失公平秤:为进一步落实民生计量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城区集贸市场的计量诚信度,避免计量纠纷的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太原市有关部门要求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然而,调查发现,全太原市只有少量集贸市场设有公平秤。而且设置位置不明显,消费者很难看到。还有的集贸市场,公平秤坏了未得到及时修复,致使消费者无法使用。安全隐患大,卫生难达标一些集贸市场安全隐患问题凸显,主要表现为砖木结构房屋设施简陋,防火性能差;电线线路老化杂乱;消防器材缺乏,消防通道不畅;部分商户使用液化气做饭,人货杂居,属典型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涉及食品餐饮经营的,少部分卫生条件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有些市场消防设施不齐全。在相对较老的城区,多数集贸市场只配置了部分灭火器,有的过期无法使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调查发现,一些中心市场容纳量有限,随着市场周边人口的不断增多,市场超负荷运转,市场内人流密集,空间利用已接近最大化,在改造被动和管理缺失的情况下,活禽、水产、公厕等相关达标改造将成为市场重要“痛点”。由于各个集贸市场的清洁时间不一样,环境卫生不容乐观。比如迎泽区的开化寺集贸市场每日6时开市、9时闭市,闭市后在半小时内清理打扫;杏花岭区程家村集贸市场全天24小时开市,一般在凌晨1点进行清理打扫。全市集贸市场基本保证夏季每日进行清理、冬季隔日清理。根据调查报告,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协将进行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强化对集贸市场经营者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采写:田小丽山西媒体智慧云平台出品(编辑:王嘉媛)

其好之也

基层所现在什么情况?关于赴陕西省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专题调研的报告

近日,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一行四人,组成调研组赴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调研基本情况为充分了解基层市场监管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调研组采取座谈与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在汉中市、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与30余名市场监管所所长、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并走访3个城、乡市场监管所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同志对市场监管所法律定位与职能定位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情况、法治建设情况等。二、陕西省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情况调研组了解到,陕西省2015年启动市场监管系统改革后,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各县区均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工商、质检、盐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乡镇一级市场监管机构形式不一,有些地区仍保留按片区管理的工商所、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有些地区“合二为一”成立市场监管所;有些市场监管所仍为县局的派出机构,有些已归属乡镇政府管理。调研走访的汉中市,全市总面积2.7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86万。在2015年机构改革后,全市11个县区相继组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2019年2月,在市级层面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盐务、价监及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职能,组建汉中市市场监管局,11个县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底前也基本改革到位。目前,全市共设置市场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178个,除城固、略阳2个县52个所仍作为县级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外,其余126个所均已划归镇(街道办)管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2590人,其中市场监管所1154人。调研走访的安康市,全市总面积2.3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66.89万。2019年1月,在市级层面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盐务、价监及知识产权等职能,组建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全市共11个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38个乡镇市场监管所。除汉滨区城区4所为汉滨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外,其余均已划归镇(街道办)管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1520人,其中市场监管所694人。三、调研发现的问题(一)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所监管执法力量并未按照职能划转、人随时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补充,导致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严重不匹配,执法不到位,监管职能被虚置,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隐患。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严重不匹配。机构改革前,原质监局、盐务局、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基层没有派出机构,目前大部分市场监管所是将原工商、食药监监管所整合后成立,承担的职能包括办证办照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全口径监管,还包括各类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统计报表等工作。但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很多监管所只有2至4人,平均每天接到上级下发的文件2-3份,工作应接不暇,使得部分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只注重工作留痕,不注重工作实效。加之持续严格的追责问责,一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出现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的畏难情绪。基层监管力量的缺位也导致大量工作积压在县局,影响县局工作职责的履行。二是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亟需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稍微复杂一点的案件就难以应付,常常出现县区局下达给镇(街道办)的文件无人落实,接到文件的人不懂业务,懂业务的人不在岗或长期下乡的情况。(二)人员流失、偏离主业现象严重基层同志普遍反映,市场监管所划归镇(街道办)管理后,工作重心发生偏移,甚至政令不畅,一些重要监管任务无法落实,使原本就已严重短缺的市场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削弱,基层监管能力下滑,市场监管“最后一公里”疏于职守。一是部分镇(街办)市场监管所划归镇办管理后, 市场监管人员,特别是年轻有生力量和专业执法骨干被抽调或挪用去完成政府工作,流失严重。部分监管人员来自镇(办)政府其他部门,没有执法经验和执法资质,只能以他人名义从事执法工作,存在巨大法律风险。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汉中市288个乡镇(街办)市场监管所中,在岗的仅为编制数的45%。二是市场监管所不得不接受镇(街道办)委派的各项任务,除了承担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外,还大量从事镇(办)工作,包括包村、拆迁、创卫创建、协助处理信访、秸秆禁烧、防汛、环保等,工作重心以乡镇工作为主,部分地区乡镇工作甚至占基层所工作的80%,部分乡镇所的所长同时兼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每月驻村22天,对于市场监管主业反而无暇顾及。例如调研组走访的安康市一个乡镇市场监管所,仅有两间办公室,在政务服务大厅有一个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只有一名干部值守,根本无法承担繁重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调研组了解到,仍作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机构的个别市场监管所,尽管机构改革后也面临着严重的压力与问题,但由于执法人员相对稳定,监管责任明确,上传下达较为畅通,基层任务落实情况较好,一年来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三)执法办案数量大幅下滑调研组了解到,市场监管所执法办案数量大幅下降,甚至出现年度零办案的情况,暴露出大量监管风险和隐患。据统计,划转镇(街道办)的大部分市场监管所执法办案数量与2015年之前相比下降了一半左右,有些地区不及划转前的三分之一。如汉中市,2015年之前,镇(街道办)监管所作为县局派出机构基本能够专注监管工作,监管执法履职到位,2015年各管理所查办各类案件798起,自划转镇(街道办)管理后逐年下滑,至2018年仅为200起,大部分监管所全年案件办理量为零。今年上半年,职能整合后,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数量较去年同期也下降了43%。(四)执法人员身份不一、人心不稳由镇(街道办)管理的监管所多为事业组织,所里执法人员编制各不相同,原工商执法人员大都为行政编制,食药执法人员基本为事业编制,此外,还有部分质监执法人员为参公事业编制,物价、盐务等执法任务大量为工勤身份,组合后人员行政编制少,事业编制多,尤其是工勤人员多,占人数比重大。由于人员身份不一,尤其存在一部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造成人员同工不同酬,很大程度影响了基层人员执法办案的积极性。(五)保障不到位影响了监管执法效果基层同志反映,很多市场监管所,尤其是划归镇(街道办)管理的市场监管所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一些监管所的办公场所与总局出台的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要求差距较大,一些地区却并没有按行政执法单位的标准配置人员编制、车辆编制、落实执法经费保障等,而是按管理单位配置相关资源,执法工作保障与工作需要差距极大,执法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如汉中市11个县区有国家级贫困县8个,经济基础较差,执法经费、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缺口较大,无法满足监管执法需要,严重制约了监管效能的提升。四、思考和建议(一)关于市场监管所的法律定位和职能定位的分析从中央文件精神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鼓励地方将其他直接到市场、进企业,面向基层、面对老百姓的执法队伍,如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8 年 11 月 26 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乡镇(街道)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作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能定位及工作上的隶属关系作出规定。从法律法规规定看,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如市场监管所作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依法直接行使市场监管职能。如市场监管所划归镇(街道办)管理,实现职权法定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授权;二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三是接受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行使职权(行政许可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行使)。目前陕西大部分已划转所均采取第三种方式,作为事业组织,接受县市场监管局委托,行使部分职权,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权责不匹配的现象。从基层执法实践看,此次调研的陕西省陕南地区,以划转至镇(街道办)管理的市场监管所为主,这些市场监管所普遍存在偏离监管主业、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现象,对执法办案造成了较大影响,市场监管干部职业发展也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开展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建设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相当于经济领域的“警察”。市场监管职责能否履行到位,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触角和神经末梢,其功能能否充分发挥直接影响市场监管职能的履行。基层同志反映,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且辖区执法领域广、管辖区域大,无法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尤其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实施全过程监管的领域,借助派出机构向基层延伸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基层群众也普遍认为,身边设立的市场监管所非常必要,让群众更加省心、放心、安心,有利于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举报,发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建议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力量。一是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找准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摸清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有效解决措施。二是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遵照总局领导指示,明确市场监管所的法律定位,细化工作职责,积极协调立法机关,推动《市场监管所条例》的制订,在行政法规层面予以固化,推动市场监管所工作尽快走上正轨。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实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监管执法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经费、硬件保障,提升信息化水平。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注重交流执法经验关注消费维权动态同护市场公平正义共观市场经济大潮权威●专业半月沙龙微信①复制“微信号或ID”,在“添加朋友”中粘贴搜索号码关注。②点击微信右上角的“+”,会出现“添加朋友”,进入“查找公众号”,输入公众号“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即可找到。

穷桎不行

收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参考模板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因当事人涉嫌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我局于20**年**月**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某某、某某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当事人基本情况:***店,地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年**月**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0**,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张贴上次检查时我局执法人员向其制作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对其立案调查。经调查,20**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后,现场制作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进行了张贴,并告知其需保持上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随着时间增长,黏度降低,上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自行掉落。当事人忙于经营,也未重视,更没有采取措施,导致现在找不到上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之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保持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事实。2、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重视保管好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3、20**年**月**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4、当事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身份和主体资格。 5、现场检查照片**张,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当事人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行为,虽然违反了规定,但考虑其并非主观故意,未对群众造成不良后果且认错态度良好自愿接受处罚,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版)第十五章第五节《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九条裁量标准“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一)轻微违法行为。表现情形: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400 元以下罚款……”;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轻微违法行为。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法律规定尚未修改之前,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元。 来源:产品可靠性报告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注重交流执法经验关注消费维权动态同护市场公平正义共观市场经济大潮权威●专业半月沙龙微信输入公众号“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即可找到。

穷达富贵

中国东方发布《2019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

2019年4月1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发布2019年度《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中国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吴跃在发布会上表示,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成立20年来一直坚守不良资产主阵地,牢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使命与担当,高度重视对不良资产市场的跟踪研究。今后一段时间,中国东方将切实从政治高度理解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和功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在“聚焦主责主业,做精做强专业,切实提质增效”三个方面下功夫,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是中国东方跟踪研究不良资产市场的重要成果,至今已连续12年发布。报告采用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政策与市场热点等设计问卷调查问题和选项,收集了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等不良资产市场参与者对金融不良资产市场的看法和判断,以及对经济金融领域研究专家进行深度调查访谈,在数据挖掘和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把脉中国不良资产市场动态,预测市场未来发展趋势。中国东方总裁邓智毅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资产管理公司20年的发展经验表明,AMC行业是国民经济稳健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中央明确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结合中国东方开拓不良资产主业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邓智毅建议扩大AMC不良资产收购范围,适度降低AMC在市场化债转股等股权投资监管资本占用的权重,适当放开在救助问题金融机构过程中“两参一控”的限制,允许AMC阶段性持有多个金融牌照等,促进资产管理公司更好地发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独特作用。

卢沟桥

2020年全球消费者调查报告

普华永道发布了“2020年全球消费者调查报告”。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横跨了COVID-19,即在病毒爆发前调查了74座城市的近两万名消费者,在病毒爆发后又调查了35座城市的4千多名消费者。这有利于分析病毒流行对人们行为和态度的改变。主要发现:预期市场波动和价格敏感性调查发现,疫情让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变得更加不稳定,而价格和价值仍然是至高无上的决定因素。COVID-19已严重影响了城%)的受访者希望在未来12个月内花费更多。疫情爆发后,40%人受失业或裁员影响而收入减少。此外,在未来几个月内将减少支出的人数比例几乎翻了一番,而增加支出的人数下降了10个百分点以上。消费者体验必须植根于安全性和可用性即使在部分解除锁定的地区,城市消费者的购物次数减少了,光顾餐馆的频率降低了,家庭娱乐则也越来越多。49%的受访者因社交活动较少而减少支出23%的活动取消导致金钱损失50%的人使用社交媒体与他人保持联系56%的电视观众比此前收看更多的电视网络参与将变得强大和多样化商家必须在数字化和传统商店之间取得平衡,而消费者将尝试并加速新渠道转移,客户已准备好利用5G。消费者将成为那些优先考虑福祉和创新的品牌的长期拥护者客户希望品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考虑他们的幸福,希望品牌做出可持续的、道德的选择。例如,90%的中国城市消费者更注重身体健康和健身,89%的更注重身体健康和饮食。PDF版本将会分享到199IT高端交流群,感谢您的支持!199IT热门报告重点推荐,可直接点击查阅2020年视频和互动内容报告2020年假日购物季报告报告:全渠道和美丽新世界报告:了解印度十亿网民中国互联网经济白皮书3.02021年品牌颠覆报告5G经济报告2020年假日购物季预测报告2020美国门户开放报告2020中国入境旅游发展报告2020上半年视频营销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流媒体报告交通运输区块链白皮书(2020)2020年东南亚电子商务报告报告:打开下一波电子商务之门2020年生态威胁报告2020年亚太地区营销情报报告2020中国家族信托报告2019 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2020中国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研究与展望2020年全球人才报告(113页)2020未来城市出行蓝皮书2021年亚太区市场趋势预测--中文版2020年北美移动经济报告2020 年度十大新兴技术报告2020年美国广告流量欺诈报告2020年隐私时代的客户洞察报告中国城市千禧一代和z世代生活与支出报告报告:COVID-19对欧洲假日购物的影响跨国采购报告:影响全球服装采购格局的五大因素2020年亚太地区移动营销报告2020年印度移动支付报告2020年移动应用和社交媒体使用洞察报告报告:封锁期间的视频游戏2020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68页)中国泛娱乐出海机遇洞察2020年英国最有价值的75强品牌(103页)COVID-19流行期间品牌亲密度调查报告2020中国进口消费市场研究报告2020年电动汽车成本报告2020年全球财富报告2020年印度媒体和娱乐报告(272页)报告:东南亚社交电子商务的崛起2021年B2B内容营销报告2020年播客广告转化基准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美国风险投资报告2020年全球移动网络体验报告2020-2024年全球娱乐及媒体行业展望—中国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电子商务报告2020年大中华区人工智能成熟度调研报告2020自动驾驶应用场景与商业化路径2020年假日购物季消费者调查报告循环时尚:中国新纺织经济展望报告2020年移动行业影响报告(120页)2021预测之亚太地区2020年未来就业报告(163页)印度OTT报告2020智慧数码城市报告-全城 AI(136页)2020年第14个年度假日购物调查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客户参与报告2020年Q2太空投资报告2020世界超级财富报告复苏和超越:疫情后旅游业的未来2020年全球支付报告2020中国移动经济发展报告(中文版)2020年移动金融报告2020年亚洲发展展望报告(270页)2020年第二季度受众报告2020年9月中国乳品报告2020年全球支付报告网络视频报告2019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2020年全球工业机器人报告2020亚太社会展望报告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报告:营销决策者与营销公司的关系2020全球消费者洞察报告2020年香港商户调查2020年Q2视频广告指标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移动应用市场报告2020年人工智能报告2020年度全球幸福感调查报告COVID-19如何影响消费者使用移动设备的习惯B2B买家行为调查报告TikTok的力量2020年化妆及美容报告2020年南亚经济聚焦报告(112页)2020中国服务设计报告零售业2020:在两极分化的世界中取胜2020年地球大数据支撑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2020年9月网络新闻报告2020年世界石油展望报告(332页)2020年亿万富豪洞察报告游戏行业:无法独享安全报告2020年世界机器人报告敏捷与弹性:迎接新现实的另类投资报告影响世界:了解富国儿童幸福的构成报告2020中国消费品牌发展报告2020年农产品市场状况报告(164页)资产管理报告:支持增长并确保关照首份数字欧元报告:2021年启动数字货币项目2019-2020上半年中国购物中心发展力报告人工智能在五大行业的成就与挑战报告:文化连通性转变2020年Q1-Q2中国TMT行业私募及创业投资报告2020年全球网络消费者指数报告2020中国汽车金融报告联网汽车新趋势报告联合国经济学家网络:塑造我们时代的趋势报告中国线下零售小店数字化转型报告2020年最有价值的75个印度品牌榜2020年粮食及农业相关可持续发展目标指标进展报告2020移动游戏报告2020年保险科技报告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20年汽车营销报告2020中国Z世代汽车消费洞察亚太地区移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报告复苏之路:2020年亚太地区电子商务报告2020年贸易和发展报告(165页)2020年品牌激情报告报告:重新思考COVID-19时代的零售策略之日本报告:为潜在客户转化建立关系2020上半年金融科技脉搏报告2020年年度忠诚度报告| NOTICE |

臣之事君

GGII:2019年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摘要电动自行车行业是在不断的争议中逐步发展壮大的。从1999年行业技术标准首次颁布、当年产量18万辆、铅酸电池动力起步,到迄今保有量已超过了2亿辆,相当比例的产品采用了能量密度、成本更高的锂电池。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产量在2013年首次超过了摩托车,近年来年产量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今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产量1344.2万辆,同比增长7.7%,而两轮脚踏自行车的降幅为32.1%,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的量在接近。2012-2018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万辆)资料来源:高工产研电动车研究所整理然而随着行业的稳步发展,电动自行车引起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201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接连出台行业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销。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将脚踏强制性的又安装回电动自行车,但这次新国标的修订,不仅仅是多了一个脚踏,安全性等各方面都增加了具体的规定和限制。7月2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安排的公告》,自2019年4月15日实施。事实上,我国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已有近二十年了,直到今年才出台“标准”,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出台必须顾及到各方利益,既要解决以前遗留的问题,又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新标准。因此,需要广泛调研,对制造电动自行车的材料、防火、速度、重量、充电、功率等等,都要纳入标准范围内。展望未来,有了“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未来可期,因为无论是骑电动车每天上下班的上班族,还是使用电动车频率较高的学生,或是快递小哥,抑或是其他群体,有了标准后,原来那些设计时速过快、车体过重、功率过大的老问题,就将迎刃而解,使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出行更安全,给他人造成的威胁也将大大降低。而且也给近几年兴起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带来新的机会。为此高工产研电动车研究所推出了《2019年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市场调研报告》,本报告数据基于高工产研电动车研究所(GGII)巡回调研,报告从政策、市场、企业等多维度进行全面的分析,重要剖析了行业未来的发展走势及行业的投资价值,是业内人士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