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2019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开始啦!一、建设要求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集和培养面向产业的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防范化解科技领域技术风险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面向对象本通知面向范围是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面向高等院校的将另行通知)。每个单位当年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对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三、申报条件(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牵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四) 管理机制。研发机构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五)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六) 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七)对近三年牵头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解决产业技术重大问题的企业,给予优先认定。四、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后,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一) 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二) 申报。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在认定公示通过后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三) 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五、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包含以下内容:(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专审报告、税审报告等)。(二)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专审报告)。(三)知识产权材料证明材料。(四)研发活动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五)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六)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或市(区)级工程中心的证明文件。(七)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科研院所需提供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成果证明材料,且不少于 3 项。(八)新经济企业需提供股权投融资或者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创新团队等)。(九)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的,需提供联合共建协议并附上实质性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六、工作要求(一)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须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原则上应由本单位、本人亲自填写。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等,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二)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各单位要严格杜绝弄虚作假或委托“黑中介”虚假包装、伪造材料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科技厅将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一经发现并查实有关行为,将对有关单位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实施联合惩戒。(三)省科技厅及地市科技部门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各申报单位若遇有有关情况,可向科技厅举报。七、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17:00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17:00八、联系方式(一)联系人:产学研结合处:田文颖,020-83163268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蔡建新,020-83163264(二)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三)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以省科技厅官网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公布为准。制作:省科技监测中心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重视研发平台建设,成功申报高级别的研发平台,既是企业研发实力的体现,又能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由安徽省科技厅统筹规划的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值得注意的是该中心和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该中心归口部门是省发改委)是不同的两个研发平台。 1、申报对象省内行业或领域中科技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或是多个单位的联合体。2、申报条件(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2)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5)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套资金的能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申报该项目,企业主要是从团队、知识产权、研发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研发资金投入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行材料准备。3、申请流程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发布指南,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中心,采用竞争择优的办法组建中心。(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填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科技厅。(2)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实行差额淘汰。(3)根据评议结果,经厅办公会审定,列入该年度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并签定《计划任务书》。4、考核评估中心在每年第一季度应向省科技厅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作为中心考核的主要依据。省科技厅每两年对中心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中心承担该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管理不善者,责成其限期改进,对连续两次绩效评估较差者,暂时取消其省中心的资格。5、奖补资金(1)省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对新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2)市级(以马鞍山为例)《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对新认定的企业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0〕965号),为推进我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现转发省厅发布的通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东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二、申报单位请在2021年1月25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2。三、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叶婉雯,22831330。特此通知。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pdf2.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pdf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9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0〕9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发动企业开展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0〕965号)汕尾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12月28日【来源:汕尾市地方政府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来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7:00根据最新通知,2021年的认定条件相比以前有了些许变化快来看看您家单位符合条件了吗?一、面向对象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已建有省级工程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二、申报条件满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详见附件)三、申报程序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7:00。(由于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建议提前于1月20日提交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1月8日前向区经科局高新技术发展科提前报备)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声明】本号一切内容目的为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服务,所有刊发原创、转载内容或图片仅为宣传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号观点,亦不代表本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不承受任何连带责任。本号信息如有侵权,请务必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立即删除
为推动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21年1月13日,由清远市科学技术局主办,清远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华炬国家级孵化器、华大国家级孵化器承办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培训班在华南863科技创新园顺利举行。46家意向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和高新区、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约80人参加培训。清远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服务科负责人在培训会上作动员讲话,强调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性。希望参会企业代表通过本次培训会透彻理解申报政策,为2021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加大创新力度,建设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研究中心的最大作用。本次培训邀请到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高级工程师蔡建新为大家授课,由浅入深地解读了2021 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政策和条件以及详细讲解了申报流程和材料等重点要点。在交流环节,专家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指导企业分析申报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训,为企业指明了申报方向、标准、申报方法地帮助企业解决申报中的难题。【来源:本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记者7月1日获悉,2021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指南发布,重点支持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最高资助金额300万元。据了解,工程中心认定依托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下同)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认定。主要流程包括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认定;资助方式执行后补助经费支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认定的市工程技术中心,按照依托单位上两年度研发经费之和扣除同期财政补助部分后50%的资金,经核定后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认定条件包括: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2年每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企业近2年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总计不少于15项。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发专门用房面积500平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现值不低于700万元。据悉,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申请单位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20年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及方向本年度申报技术领域重点围绕全市七大产业集群,不得与我市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领域相同或相似。二、申报要求:1、申报资格:承担单位要符合《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没有正在执行阶段的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处罚记录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威海”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威海市政务服务网,查找“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在线填写基本信息,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3、审核推荐:各区市主管部门及时网上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和正式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信息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4、上报时间:2020年10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推荐,过期不予受理。三、联系方式主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环翠区科技局资配科 王凯迪 5223521文登区科技局高新科 宋建强 8483718荣成市科技局资配科 梁军妮 7592175乳山市科技局业务科 孙东旭 6661216高区科技局计划科 丛 军 5620600经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刘一江 5980071临港区科技金融办科技科 宋雨轩 5589091综保区经发局企业管理科 荣志高 8644388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科技科 赵志超 8963780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谷国庆 吴敬营 5819713技术咨询 张永强 5804996附件1 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doc 附件2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xls威科规字【2016】56号《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pdf现有国家、省级、市级中心(供查重用).xls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9月29日【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改革攻坚,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战略科技力量1.围绕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公开“张榜”,在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氢能源等领域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关键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省科技厅负责)2.布局建设10家左右省实验室,赋予其人财物自主权,自主设立的科技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培养或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泰山人才工程配额。(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采取“政府支持+联盟(协会)领办”“龙头企业牵头+行业企业参股”等方式,依托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在每个产业领域布局1-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省科技厅负责)4.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科技资源支撑服务三类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优化整合。不再新建省工程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已建设的开展考核评估,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提升。(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用仪器设备,参照高校、科研院所减免标准,未享受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优惠的,由省级财政按照未享受减免金额的一定比例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6.对获国家批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地方政府承担的建设经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省和市合理分担,并落实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方向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7.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产业的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其中企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大幅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牵头比重,综合运用直接投入、政策引导、后补助等手段,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位经费超过50万元的,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搭建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采取“公司+股权”的方式,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市场化的专业化、菜单式服务。对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服务综合绩效突出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创新券总额10%—30%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奖励提供服务的人员及团队。(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0.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绩效奖补政策,对直接投资被孵化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等绩效显著的,省级财政给予每家年度最高200万元的奖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1.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离岸创新中心。省属国有企业当年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企业本年度利润。(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激发人才创新活力12.对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科创城等各类科技园区,以及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由所在市按照其个人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负责)13.对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来鲁创新创业的,直接给予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创办的科技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直接认定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氢能源等重点行业联盟急需、掌握“卡脖子”技术或填补我省学科空白的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量身打造扶持政策。对取得重大“卡脖子”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可直接给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直接认定为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4.将承担企业科研任务、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应用绩效等作为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可按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5.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一等奖、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在省内可享受与院士同等医疗待遇。(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6.外籍人才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与中国公民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17.全面下放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设置权、内部岗位设置权、高层次人才招聘权、职称评聘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推动具备条件的科研型事业单位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允许其设立混合所有制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8.在省科技进步奖中设置“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形成名牌产品、实现国产化替代或突破技术壁垒进入国际市场、市场份额(技术推广)和产业化绩效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前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可直接提名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科技厅负责)19.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可在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0.经省委批准开展科研院所正职领导持股改革试点,对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探索股权激励。所获股权任职期间不得进行股权交易。(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1.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省级财政按照本金损失最高给予40%的风险补偿。对首次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备案贷款利息的4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最高50万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2.对企业投保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综合险,省级财政按照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的比例,给予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的保费补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3.建立省级科创企业上市种子库,推动赴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上市挂牌,力争进入上市程序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20%。推动济南争创国家科创金融试验区,管理基金达500只,规模达到1000亿元;支持青岛争创国家金融科技示范区,打造服务工业互联网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培育引进创投风投机构,推动青岛创投风投中心管理基金达到800只,管理规模达到1200亿元。(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4.完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将去行政化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产业企业、创办孵化企业数量、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收益、社会服务等作为重点实行绩效考核。(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5.建立科技、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机关和部门定期沟通对接制度,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