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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如何获得硕士学位?国家认可吗?弗兰克

在职人员如何获得硕士学位?国家认可吗?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在历史的洪流中,没有人可以一朝奋斗便止步不前,停靠的过往的“功劳簿”上安稳过一生。身处职场,在职人员也在马不停蹄的“修炼”,以求升级打怪之路顺畅。一些在职人员通过升级证书,装备自己。同等学力申硕流程:11、参加学习;2、通过学校课程考试,获得结业证书;3、符合申硕条件的人员,经院校审核,参加申硕考试(5月考试);4、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水平考试(即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注:部分学校申硕安排略有不同。非全日制研究生申硕流程: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12月考试);2、达到国家分数线、院校分数线要求,参加复试;3、通过复试,入学上课;4、通过所有课程考试,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考核——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都是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方式。二者区别在于:1、入学方式: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入学后先参加学习,符合申硕条件参加申硕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则需要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先考后学。2、考试难度:同等学力申硕5月统考考2门(外语+专业综合),60分及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一般考四个科目,分别是政治、英语、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总分为500分。竞争激烈,择优录取。二者共同之处: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所获硕士学位证书与统招研究生所获证书皆获国家承认,在学位国家网站可查询,一般职位晋升、职场评定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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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8个新增博士学位、29个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通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1),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见附件2),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将名单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的学位授予单位主管部门,督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并指导高校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工商大学 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学、土木工程常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浙江农林大学 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农林经济管理西安石油大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浙江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南方科技大学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力学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硕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硕士湖州师范学院 教育学、水产、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重庆科技学院 工程硕士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中国民航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内蒙古医科大学 中医学(蒙医)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哈尔滨体育学院 体育学上海电力学院 电气工程江西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河南工业大学 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湖北工业大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吉首大学 体育学广西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中医博士重庆师范大学 考古学贵州财经大学 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云南中医学院 中医学西藏藏医学院 中医学(藏医)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青海民族大学 民族学塔里木大学 生物学新疆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北方民族大学 民族学海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上海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山西大同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硕士赤峰学院 教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上海海关学院 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盐城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临沂大学 化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南阳师范学院 工程硕士湖北文理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衡阳师范学院 地理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天水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宁夏师范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硕士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翻译硕士、会计硕士贵阳学院 哲学、工程硕士昌吉学院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合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厦门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齐齐哈尔医学院 医学技术、药学硕士南昌工学院 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昆明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农业硕士榆林学院 工程硕士、农业硕士钦州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东莞理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大连民族大学 民族学、生物工程、工程硕士四川警察学院 警务硕士答记者问: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答: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答: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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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硕士学位的途径有几种,这四种途径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随着科学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大学生不再是企业的香饽饽,为了能够拥有更强的竞争力,不少人想要拿一个硕士学位,那如何才能获得硕士学位呢?这四种途径可以获得硕士学位。1、保研进入学校成功毕业即可获得硕士学位保研(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换句话说就是不经过笔试,仅需要通过面试便可以攻读硕士研究生。保研面向的仅有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通过大学四年的综合成绩、科研成果等来获得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这个也是成为研究生几率最高的途径,竞争较小,但是需要自身实力过硬,通常只有专业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才拥有资格。2、通过统考成为全日制研究生来获得硕士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是各位同学成为研究生的重要途径,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大板块,通过初试和复试便可成为一名研究生。近年来,研究生统考人数也是急剧增加,2020年研究生统考人数341万人,2021年研究生统考人数377万人,如果你想要通过统考成为研究生来获得硕士学位,那你需要尽早开始准备。3、通过统考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来获得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多数已经工作的同学的选择,平时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周末在学校学习,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难度要低于全日制研究生,想要考上更加容易。4、单独考试除去全国统一考试以外,还有一个单独考试。单独考试面向于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这些人员在学习完毕过后要重新回到原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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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所民办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实力雄厚

目前,考研是我国一个规模较大的升学渠道,有许多同学会在毕业后会选择考研来提升学历。一所高校是否拥有硕士点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是学校的师资水平,也体现了这是学校的办学实力。那么,在我国众多的民办大学中,有哪几所高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呢?01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条件1、需要获得学士学位授权8年以上。2、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3、需承担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及若干产教结合的项目。4、具有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实验室、基地等教学实践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文献等。02吉林外国语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位于长春市,是我国民办高校中唯一一所省重点高校,也是我国民办高校中为数不多的校名为“大学”的高校。吉林外国语大学在2017年就成为了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吉林外国语大学拥有翻译、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会计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03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城市学院位于我国的首都北京市,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也是新中国第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2011年,北京城市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目前,北京城市学院共有中药学、艺术、社会工作、公共管理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04西京学院西京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城市西安市,为我国第一所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民办大学。目前,西京学院拥有机械工程、 控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审计、艺术设计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05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位于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是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之一。目前,黑龙江东方学院拥有食品工程、国际商务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6河北传媒学院河北传媒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河北传媒学院在2011年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开始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目前,河北传媒学院拥有艺术、新闻与传播、翻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7总结目前来看,吉林外国语大学、北京城市学院、西京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河北传媒学院这5所民办大学都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我国众多民办大学中,办学实力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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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如何获得

目前硕士学位可以通过报考研究生考试全国统考、同等学力申硕、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出国读研四种方式获得。一、研究生考试全国统考是目前大多数学生获得硕士文凭的主要方式。考生可以在每年10月进行报名,12月参加全国统考,2月公布笔试成绩,成绩合格后进入复试环节,3月中下旬参加各学校祖师的复试,考核通过就可以就读学习。一般情况下,专业硕士学制两年,学术硕士学制三年,毕业前提交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即可获得硕士学位。二、同等学力申硕同等力申硕相对于研究生考试全国统考来说简单一些,但毕业时也需要完成论文答辩。考生需要先报名学习学校的课程,学制为两年,满足申硕条件后,参加申硕统考。统考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笔试时间为5月。统考成绩合格且完成论文答辩后,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满足条件的考生需要准备报名材料,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待学校面试合格后,缴费入学,学制为1.5年,满足毕业条件颁发硕士证书。四、出国读研出国读研也是一种获得硕士学位的方式,但花费较大。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通过雅思、托福考试等语言考试,就可以申请出国读研。一般情况一到两年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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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这些民办大学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西京学院在列!

我们知道一所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话,那么这所高校的大学质量是非常的好,包括很多公办的二本院校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硕士点,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学校必须要达到必要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够顺利地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今天我们来介绍五所民办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对于成绩不是太好的同学们来说,考上便是赚到。1、西京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西京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西安市内最好的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并且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研究生教育资格,在民办院校中是非常稀有的存在。吉林外国语大学也是民办院校中,最为特殊的一所,不仅是成功更名为大学的民办院校,更是拥有硕士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院校,这是一些公办院校都无法实现的。2、北京城市学院、河北传媒学院这两所民办大学也是民办院校中的佼佼者,在两所学校的不懈的努力下,成功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提升了本地民办教育的质量,更是使得中国的民办大学都有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因为拥有硕士点是每一所民办大学,包括一些公办的二本院校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每一个院校都在积极的申请,或许有同学们高考考入这些民办院校中,认为这些大学的环境不是特别好,但是不知道的是这所学校竟然有硕士点。3、黑龙江东方学院这所位于北国城市哈尔滨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成为了黑龙江省唯一所民办院校拥有硕士点的高校,近些年,由于民办院校的高质量的发展,以及高要求的毕业生质量,越来越多的学生对于这些名人院校更加的认可。你认为这些民办院校的发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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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强省的江苏,哪些高校可以授予硕士学位呢

江苏,是全国当之无愧的高教强省,你就拿双一流大学的数量来说,全国范围内仅次于北京,多达15所,比上海还要多两所,再说质量方面,2019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达到21.5万人,而去年全国的在学研究生总数是286.4万人,江苏省所占比例是相当的高了,另外一方面,去年全省拥有的两院院士共102人,而其中大部分都在高校工作。配图那么,江苏省目前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有哪些呢?15所双一流大学自然不用说,他们都是有博士点的,更何况是硕士点呢,为了保持文章的完整性,15所双一流大学的名单也给列出来,具体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除了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之外,其余13所都是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这其中的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四所大学都不是211或985院校,但也入选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足见其实力有多么的强大。那么除了上述的15所双一流大学,江苏省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还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分城市来看,南京的高教资源在省内最为丰富,全省15所双一流院校,南京有12所,此外拥有硕士点的高校还有: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这六所大学不仅仅均拥有1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更是拥有博士点的高校。配图另外南京这些高校也具有独立(不含联合培养,以下城市也一样)的硕士点,具体名单是: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南京体育学院。也就是说,本部在南京的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共有21所,那其他城市的情况呢?苏州市,除了上面的苏州大学之外,还有西交利物浦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共有三所。徐州市,除了上面的中国矿业大学之外,还有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与苏州一样,也是三所。其余的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分别(括号内为所在城市)是:扬州大学(扬州市)、江苏大学(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镇江市)、南通大学(南通市)、常州大学(常州市)、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市)、淮阴工学院(淮安市)、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市)、盐城工学院(盐城市),再加上校本部在无锡的江南大学,总共有10所。以上就是截止到2019年的江苏省拥有硕士点的高校名单,总共有37所(只统计校本部在江苏境内的,不包括各大学城市分校和校区)是庞大的,当然了,这里也不含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硕士点,要不然会有更多的。配图文中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理解,不作为决策参考的依据。山野老王高教聚焦系列原创作品,百家号首发,欢迎订阅百家号:山野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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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公布,看看有哪些江苏高校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名单中涉及江苏两所高校,常州大学增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盐城工学院增列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 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 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 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编辑:付静审核:王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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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社会工作硕士招生院校情况分析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它所关注的是人与社会环境进行互动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及个人问题,注重的是解决和预防个人及群体的问题。下面和河南中公考研网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社会工作硕士招生院校情况!为考研成功加一道屏障、更多考研复习计划及考研备考等备考资料尽在2019考研秋季集训营。招生院校情况社会工作硕士(MSW)是2009年增设的一种专业学位,2009年全国首批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一共有33所,从2010年开始招生。之后根据需要在2010年、2011年、2014年、2016年、2017年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单位进行了扩充,2010年增加25所,2011年增加3所,2014年增加43所,2016年增加1所,2017年增加43所,到目前为止共148所院校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图1、图2)。2017年新增院校具体招生时间需联系报考院校招生办进行确认。图1 2009-2017开设MSW院校数量图2 148所院校地区分布一、招生院校分析1.985、211高校148所院校中,985、211高校数量共占据60所,其中985自主划线院校有22所,分别是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排名不分先后)。2.全日制、非全日制当前招生的105所院校中,招收全日制的院校有104所,招收非全日制的院校有47所。3.一区、二区当前招生的105所院校中,一区院校有90所,二区院校(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甘肃、青海、云南、贵州、海南10省(区))有15所。4.院校类型148所院校中:财经类院校8所,理工类院校27所,民族类院校6所,农林类院校8所,师范类院校30所,医药类院校2所,语言类院校2所,政法类院校9所,综合类院校50所,其他类院校(如省委党校,省社科院)6所。5.考研公共课英语一、英语二当前招生的105所院校中,除去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英语一或英语二)、浙江大学、重庆大学这9所院校考英语一,其它院校均考英语二。二、2018年部分招生院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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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名单公布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