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1.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请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做好统筹安排。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2.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3. 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加强民族地区急需紧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招生对象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各民族考生。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方可确认报考资格。三、考试录取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2. 继续实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除该两个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3. 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四、其他事项1. 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管理责任主体。各招生单位应对骨干计划研究生坚持“爱、严、细”原则,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2.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的公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条件 考生须符合在陕西省报考点报名条件,且已通过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审核。二、领取时间及方式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前,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将有关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sxyjsz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三、所需材料及格式1. 所需材料: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公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及文字须清晰可辨)。2. 报送材料格式:①邮件主题为“身份证号-姓名-2021少民骨干”,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2021少民骨干”;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③身份证扫描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身份证”;④学生证扫描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学生证”, 如“610000000000000000-张三-学生证”。我院在收到考生电子邮件后,会自动回复“您发给我的信件已经收到。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未收到自动回复的考生请检查我院电子邮箱填写是否正确。四、校验码发放方式我院收到考生材料,审核后汇总整理考生信息并上传研招网生成校验码,在2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要求的考生校验码返回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查收。校验码仅限考生本人使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邮箱回复:“您的材料审核未通过”。五、注意事项《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是招生单位审核报考及录取资格的依据,考生须根据本人报考的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考生在发送邮件2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回复的请电话联系我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15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通知指出,招生对象包括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了解,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通知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详情随小编一起来看↓↓↓通知指出,招生对象包括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通知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通知详情可在教育部官网查阅。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点击可查看大图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相关资料
00:45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策划:童岚编辑:阮帅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关于第一批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考生情况的公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要求,我厅对报考2021年青海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分批次公示。现对我省第一批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的考生情况予以公示。第一批报考人员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省教育厅民教处联系反映相关问题,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71—6311782附件: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名公示(第一批)(下图)青海省教育厅2020年10月16日来源/青海省教育厅官网责编/亚君监制/胡芝蓉 总监制/薛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一种特殊的招生方式,目的是为培养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报考前需与省高教厅少数民族工作办公室咨询,符合标准的考生享受政策照顾。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少干计划,属于一种照顾政策,专项计划,分数线比其他考生低,统一划线,目的是加大民族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下图为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少干计划分数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相应类别。不同类别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强军计划的验证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发放;援藏计划的验证码由西藏考试院发放;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要与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联系,提供省级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后获取校验码。马上要报名了,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同学们赶快看看今年的新通知,下面附上了各高校的计划分配表。欢迎关注51考研,每天更新考研干货资料、资讯、学习方法、备考经验、报名全流程等等,想考研,关注51考研,助你成功上岸!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中公布,此次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详细如下: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来 源 | 教育部网站、贵州教育发布等
日前,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据介绍,2021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500人,其中贵州329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履约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生源地在贵州(或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并录取)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汉族、非贵州生源的汉族和少数民族考生,需在贵州省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贵州省工作。考点设置、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及办理时间(一)考点设置●今年我省在贵阳市、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九个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两个高校共设置十二个报考点。贵州大学只接受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各市(州)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州)的考生报考。贵阳市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原则上应当选择贵州大学报考点。贵阳市(花溪区)、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学校本部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考。因考位限制,贵阳市(花溪区)、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将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贵安新区的考生按就近原则选择安顺市或贵州财经大学报考点报考。●在省外院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就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考点考试,考点设置查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文件规定;省内院校应届、在职考生,只能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贵州籍往届非在职考生可以在省外报考点参加考试。(二)资格审查考生登录资格审查平台注册后申请:访问地址是:http://117.187.129.75:8088/bkController.do?Index。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统一在网上提交审查,不需要到现场办理。办理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应届考生: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就读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须写明姓名、性别、籍贯或入校前所在省份、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往届非在职考生:除常规填报事项外,往届非在职考生档案、户口必须在贵州,档案在省内的考生需上传由贵州省内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仍在毕业学校的考生需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管理证明(须写明入校前生源地、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在职考生: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自拟,汉族考生还需注明工作年限),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户籍、档案必须在贵州省。(三)报名及考试程序报考硕士研究生程序:●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领取校验码及《考生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和领取校验码。考生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查实,将电话通知本人及报考学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如需在省外考试的应届考生,凭审核的《考生登记表》,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确定报考学校、专业等信息后,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填入各项信息及校验码。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告,按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填写为贵州省教育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省外考点报考的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无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参加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要求:●办理时间:2020年10月17日起,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截止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确定。●所需资料: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应届、往届、在职考生,所需资料与硕士研究生相同,不需领取校验码。报名事宜由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注意事项●在职考生,资格审查后,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并回单位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在签订定向协议书的时候,一并提交。●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需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不得违约,如未在上述8省就业的,不可转走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考生在报名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所报考专业在西部8省是否容易就业,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干计划。●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http://www.moe.gov.cn)。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赵毫 实习生 吴歆玥编辑 肖阳编审 闵捷 钟俊怡
00:45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策划:童岚编辑:阮帅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