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考生情况的公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要求,我厅对报考2021年青海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分批次公示。现对我省第一批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的考生情况予以公示。第一批报考人员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省教育厅民教处联系反映相关问题,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71—6311782附件: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名公示(第一批)(下图)青海省教育厅2020年10月16日来源/青海省教育厅官网责编/亚君监制/胡芝蓉 总监制/薛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日前,贵州大学研究生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3、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关于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之成绩基本要求。符合上述条件,且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5 月 8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7:00 前将以下材料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指定邮箱:yzbgzu@126.com,逾期申请,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压缩包命名规则: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身份证号 + 考生姓名)需交材料1、《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附件 1);2、考生身份证扫描件(pdf/jpg 格式);3、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档(pdf 格式);4、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扫描件(pdf 格式);5、定向就业协议扫描件(模板见附件 2/ 附件 3)。特别提醒1、若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 " 定向就业 " 或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考生,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若提交的协议书中工作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则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3、非第一志愿报考贵州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根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来确定。附件:1.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 .pdf2.2020 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pdf3.2020 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pdf【来源:ZAKER贵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1.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请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做好统筹安排。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2.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3. 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加强民族地区急需紧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招生对象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各民族考生。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方可确认报考资格。三、考试录取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2. 继续实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除该两个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3. 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四、其他事项1. 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管理责任主体。各招生单位应对骨干计划研究生坚持“爱、严、细”原则,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2.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
永远铭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宁夏的亲切关怀记者10月10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于10月10日至3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全国计划招生5000名,其中硕士生4000人,博士生1000人,下达我区的硕士生招生计划为199人,博士生招生计划不分省份。据了解,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在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登记表》后根据《登记表》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审查资格并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在网上报名。如有疑问,可向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咨询。(记者 陈勇)来源:新消息报更多新闻● 宁夏个税本月调整,发到手的工资会变多吗?快来算算账!●直播低俗、淫秽内容,固原一快手主播被依法拘留●辱骂执行法官,在法院撒泼耍横,宁夏这3名被执行人太嚣张●银川市5部新修法规下月实施,将调整这些处罚行为、种类与幅度…编辑:王莹 责编:生产队长编委:杨晓秋网址:www.nxnews.net合作:0951-6031787|报料:0951-5029811↓↓↓点赞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有助于身心健康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以下报考考生确认为四川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拟准考考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对公示中报考考生资格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反映。受理电话:四川省教育厅民教处:028-86110577附件: 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一批)四川省教育厅2020年10月13日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一批)【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以下报考考生确认为四川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拟准考考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对公示中报考考生资格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反映。受理电话:四川省教育厅民教处:028-86110577附件: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五批)四川省教育厅2020年10月20日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五批)【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已启动,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贵州籍贯(或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并录取)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具有贵州籍贯,在省内工作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非贵州籍贯,在省内工作5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和原籍非生源地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考生毕业需回原籍就业据悉,2018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16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要求回原籍所在省和原单位(在职考生)就业,不得违约。考生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zsjyt.gov.cn)或贵州民族教育网(http://mjc.gzse.cn/)下载并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载并填写《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或《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考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首先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原展览馆)A1区省教育厅A004、A005窗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现场领取《考生登记表》和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应届、往届、在职考生,2017年12月31日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1月始到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进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硕士研究生相同,不需领取校验码。报名事宜由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签订培养协议书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在职考生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所在单位签订,最后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所在单位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定向协议书原件,到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签订,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2018年8月31日,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具体事宜请登录贵州省教育厅网站并详细阅读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文:梁洁颖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张谌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以下报考考生确认为四川省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拟准考考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对公示中报考考生资格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反映。受理电话:四川省教育厅民教处:028-86110577附件: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二批)四川省教育厅2020年10月14日2021年四川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拟准考考生公示名单(第二批)【来源:四川省教育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公布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全国47所高校计划在渝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研究生126人。重庆籍考生将从10月10日起报送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条件据了解,本次全国计划将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其中,重庆3所高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0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重庆大学6人,西南大学30人)、硕士研究生170人(重庆大学40人,西南大学124人,四川美术学院6人)。重庆市教委主要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哪些学生可以报考?据了解,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重庆籍,其他(在职、往届非在职)少数民族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为少数民族,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材料准备在职考生应准备《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官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 在登记表“在职考生单位意见”栏内应由主管单位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报考”和主管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汉族考生还需出具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证明。应届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在读情况证明和生源地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重庆市)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往届非在职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将报考材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市教委2楼三会议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2104 )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2日,(工作时间:9:30—12:00,14:00—18:00,12日17:00截止);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将于10月21日(9:30-17:30)至10月22日(9:00-12:30)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市教委5楼七会议室),在重庆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登记表》后,请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005办公室领取校验码即可在网上报名;在重庆市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提前咨询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单独考试考生请提前咨询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9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第二时段:2020年2月4日至2月6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于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2020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有意向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市民注意了,今(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达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全国52所高校计划在渝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硕士研究生126人。重庆籍考生将从明天开始报送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条件据了解,本次全国计划将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具体到重庆,我市3所高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0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重庆大学6人,西南大学30人)、硕士研究生170人(重庆大学40人,西南大学124人,四川美术学院6人)。重庆市教委主要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哪些学生可以报考?据了解,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届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重庆籍,其他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材料准备在职考生应准备《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官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moe.e.cn/)。在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内应由主管单位负责人亲笔签署“同意报考”和主管负责人的个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汉族考生还需出具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证明。应届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在读情况证明和生源地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重庆市)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往届非在职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若考生在准备相关材料中遇到特殊问题,可进入重庆“少骨计划报考资格审核”QQ交流群(535816844),进行交流咨询。资格审核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将报考材料送至市教委民族教育处(5楼七会议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2104 )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10日至11日为:9:30—12:00,14:00—18:00,于12日17:00截止)。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将于10月22日(9:30-17:00)至10月23日(9:00-12:30)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市教委5楼七会议室),考生领取《登记表》后,请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005办公室领取校验码即可在网上报名;在异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第二时段:2019年1月28日至1月30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于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2019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原则上考生应亲自报送材料并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也可由他人携带委托手续和全部报考材料前来办理,但若因此出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并由此出现的差错,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被录取考生必须于2019年9月1日前签订完成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