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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本地生活服务商户调查报告红线

2020中国本地生活服务商户调查报告

核心摘要:"后疫情时代”餐饮商户群像面对疫情冲击,餐饮市场将迎来洗牌,消费者洞察市场的敏感度在显著提升,餐饮商户的经营构成要素也更加复杂。在此环境下,新生代餐饮商户在新技术、新渠道、新理念层面的突破将成为决定经营成败的关键。围绕在三个层面的表现,餐饮商户可归纳为四类:避风观望的生存者、伺机而动的应变者、乘风破浪的探路者与扬帆远航的领军者;在消费市场下行的影响下,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商户在经历了“优胜劣汰”后,分布结构从“金字塔型”过渡为“橄榄型”。疫后时代的破局之道餐饮商户的经营决策在疫后更加趋于理性;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总体上表现出积极乐观的态度。疫情后餐饮商户在资金、客源、卫生环境、市场认知、供应链管理、人员培训等各环节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境。针对各类经营问题,成功的商户更加重视线上化、数字化、平台化,并展现出领先于市场进行率先决策的意识与能力。线上化平台的双重价值新生代的餐饮商户需要积极改善经营理念,重视线上业务的拓展,提升线上平台、功能的使用效率,将平台能力内化为经营能力,实现多个环节的降本增效;与此同时,平台赋予了商户经营者更多的创新空间,围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商户能够实现一系列的优化升级与革新,进一步塑造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研究范围及数据说明疫情期间,餐饮商户的经营现状餐饮商户开年伴随疫情到来摸黑前行,第二季度开始已见曙光,订单恢复情况乐观,行业态势整体向好尽管疫情暴发后各地区餐饮商户的线上订单数量急剧缩减,但随着疫情逐渐稳定,餐饮商户的订单恢复情况较为乐观,尤其是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湖北省餐饮商户受到疫情的冲击较大,但目前也已显现较好的恢复态势。消费者餐饮决策更加依赖线上化平台消费者与餐饮行业的关系愈发紧密,消费者对餐饮市场的感知更加敏锐,选择也更加多元餐饮消费者已经形成了通过平台(如美团、大众点评等体验分享型平台)获取信息、进行消费评估的习惯,平台的即时性与全面性不断提升。同时,用户的选择不断增多,任何负面的消费评价都可能导致某个或某类餐饮商户失去大量的客流。线上化使商户灵活应对越发复杂的环境生活服务行业更加成熟的发展模式形成了更加复杂的产业结构,影响整体经营状态的要素越发多样2010年,在互联网技术的助力下,产生了O2O、场景创新、在线支付、整合营销等全新生活服务行业创新。从2010年到2020年,历经10年,产业结构逐渐演变成为现如今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形态。 新生代餐饮商户的三大特征多变的市场环境、激烈的竞争态势决定了新技术、新渠道、新理念共同成为新生代餐饮商户成败的关键餐饮商户的经营信心已有显著提升三月中旬大部分餐饮商户陆续恢复营业,商户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此次疫情,对行业环境充满信心餐饮商户逐渐适应了疫情下的全新社会环境变化,在历经停业2-6个月后,目前已全面恢复营业;绝大部分餐饮商户对于疫情持乐观态度,对于整体餐饮行业仍有较大信心——但“疫情常态化”使得餐饮商户对于整体疫情何时能够消退、餐饮市场何时能够恢复至“无疫情”状态的具体时间缺乏统一定论。100.00%的商户都经历了一定阶段的停业,目前已全面恢复营业。餐饮商户面对疫情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52.25%的商户信心遭受打击,但仍然保持积极的经营态度;42.63%的商户信心未受到影响,一直积极乐观;5.13%的商户感到信心不足。应对疫情的措施贯穿产销多个环节疫情期间,餐饮商户采取了部分短期措施来应对疫情的冲击,围绕降本增效、安全防疫,覆盖营销、生产和供应链环节疫情期间,餐饮商户采取的短期措施主要包括:推出优惠的营销活动(套餐、代金券、优惠买单等)、减少供应种类和采取消毒测温等安全保障。一方面,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需要更加多元化的活动激励;另一方面,消费者的关注点也由追求价格向安全性、卫生性与健康保障进行迁移。其中,59.75%的商户在疫情后会提升在美团等线上平台的营销推广力度。部分商户已率先从数字化中获利 尽管目前商户的数字化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但商户数字化投入的回报都相对可观,商户数字化应用观念日渐得到普及大部分餐饮商户对于数字化的投入与产出大致相当,但已有部分商户实现了倍数级的投入产出比,有31.7%的商户已实现了1-3倍的数字化投入产出比,有16.20%的商户的投入产出比已达3倍及以上。有部分商户认为外卖对于整体经营的影响程度不大,但大部分商户都认可外卖在收入和经营效果层面的重要性,商户日渐重视数字化在经营中的价值。疫情引发商户对餐饮行业的重新思考大部分商户认为餐饮行业此次受到的冲击较大,行业整体面临一定挑战,商户经营不再聚焦生存因素,关注的环节更多大多商户认同后疫情时代的餐饮市场趋势是行业整体将面临长期挑战,“生存”依旧是后疫情时代的关键词;但不同于疫情之前商户围绕菜品口味、食品安全、服务体验等涉及到生存层面的问题,疫后餐饮商户的关注重心向更多经营发展环节转移,餐饮商户加速认识到了线上化平台、工具和相关功能的优势,在疫情后也将围绕线上加大各环节的投入比重。餐饮商户对疫后餐饮市场的趋势预判:1)43.63%的商户认为“疫情对餐饮行业冲击较大,未来整体行业可能面临长期挑战”;2)37.00%的商户认为“餐饮行业在疫情影响下损失惨重,但相信疫后可迅速恢复,长期向好的趋势未改变”;3)19.38%的商户认为“此次疫情导致餐饮行业遭受重创,未来发展情况不明朗”开业年限越久,越重视线上化资源经营时间越长的商户计划在线上的投入越多,线上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商户的生命周期开业时间较长的商户在疫后对于线上化投入的比例相对更大,开业1-2年的新商户疫后的线上化投入仅有40.28%,而开业5年以上的商户有60%进行了线上化投入;开业时间越长的商户越重视线上化工具的使用、线上化平台的参与度与线上化业务与渠道的提前规划;但开业时间较长的商户对于线上化投入获得回报的期望值并不高,对线上化营销效果与业务回报的态度更加客观和冷静。3年以上线上化投入51%以上:1)开业3-5年及5年以上餐饮商户的线上化投入更高,其中开业5年以上餐饮商户的线上化投入达60%;2)开业3-5年及5年以上餐饮商户对线上化投入能够带来显著回报的期许有所降低,其中开业5年以上餐饮商户认为线上化可以带来显著回报的比例为45%新生代餐饮商户的橄榄型分布按照不同的应对措施、线上化程度与经营理念,“后疫情时代”的开业餐饮商户呈现四类主要特征疫情后,餐饮行业经过整合洗牌,过滤掉了一批经营状况难以达到市场需求的商户;根据已开业商户的经营理念和线上化程度,新生代餐饮商户画像呈“橄榄型”分布。避风观望的生存者:“小富即安” 在技术、渠道的创新更多以生存与风险规避为目标,线上化经营意识薄弱,主要分布在二、三线城市避风观望的生存者商户以“生存”和“盈利”作为核心关注点。能够简单使用最基础的线上化功能辅助日常运营,也能够根据市场发展变化采取一些基本措施,但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以被动适应方式维持生存。调研显示,生存者商户在二线及三线城市较多,多数商户尚无品牌定位。生存者商户线上化工具的使用:浅尝辄止生存者商户开始关注线上化流程,线上订单有所提升,但并未打破传统的餐饮服务模式,渠道触达方式相对单一疫情前生存者商户的消费客户大多来自线下店铺,疫情发生后采取线下店铺与外卖同步进行的发展方式,疫后在线上经营的比重至少提升了1-3成;生存者商户的经营理念相对被动和保守,疫情后虽然采取了平台外卖的线上手段来被动应对线下经营的困难,但线上业务的总体投入幅度仍有所保留。伺机而动的应变者:阵痛后的小步快跑在经营中可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方向,此类商户的机动性较强,在步伐快速的新一线与一线城市中分布较多应变者商户的适应性较强,能够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方向、经营重心和经营细节,应变能力强,但相对属于被动应变;能够使用技术工具进行营销推广、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整体经营能力;新一线城市具备快节奏与快速发展环境,此类商户在新一线城市分布较多;本次调研发现,应变者商户在中高端餐饮品牌与全国知名餐饮品牌中的占比较大;高知名度的品牌、较高定位的品牌在调研中展现了较强的灵活应变能力,能够抵御一定的风险。应变者商户线上化工具的使用:持续加码应变者商户在疫情发生后及时调整业务重心,加重了线上业务的整体比例,有一定的渠道拓展能力疫情前应变者商户的客户大多来自线下店铺,也有部分是线下店铺与外卖同步发展;疫情发生后部分商户同时提升了店铺和外卖的业务比重、部分商户致力于加码线上业务;应变者商户在线上平台经营外卖的比重至少提升了1-3成,而部分商户以自己提供送货或自建线上渠道的方式提供外卖服务,总体上业务的重心都向线上进行了迁移。乘风破浪的探路者:决策快人一步在市场发生变化的早期,探路者商户就能借助数字化工具尽快完成布局,主要分布在竞争激烈的一线城市此类商户的特点在于主动寻求变化,借助数据和趋势判断布局经营发展方向与制定业务策略,线上化意识很强,在不断地谋求变化与线上化提升,有较强的危机意识;本次调研显示,此类商户在竞争激烈的一线城市分布最多;此类商户在国际餐饮品牌中的占比较高,调研发现国际餐饮品牌更加具备全球化视野和预先进行风险识别与防范的能力。探路者商户线上化工具的使用:初见成效探路者商户在疫情发生后将业务由线下几乎全部转移至线上,体现了此类商户把握市场发展与预判的能力探路者商户在疫情前的客户大部分来自线下店铺;疫情之后的客户来源以在线平台或小程序购买外卖的客户为主,大部分客户都使用第三方平台如美团在线上订购外卖,增量达到5-7成。扬帆远航的领军者:创新优先能够提前挖掘潜在的市场需求,并通过线上化手段推出热门产品,激发消费者潜在需求,倡导新的生活理念领军者商户重视远期经营,具备较强的品类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的能力,能够引导餐饮市场的走向;善于挖掘潜在消费机会点与消费者需求;对“数字化”构建具备高度认知与理解;调研发现,此类商户在一线城市及新一线分布较多,区域知名品牌商户的占比较大。领军者商户线上化工具的使用:实现常态化该类商户能够从容面对疫情后线下订单向线上业务的转化,具备成熟应用多元化线上工具的能力疫情之前领军者商户的客源主要来自线下店铺或在线平台或小程序,相比其它类型商户,领军者商户在疫情前就布局了线上平台;疫情后的客户来源以线上餐饮平台、小程序为主,过半的商户使用第三方平台的比重显著提升,提升的幅度达5-7成。多元融资与获客,助商户摆脱生存危机通过线上平台优惠利率贷款、发展外卖、半成品、社区团购、使用线上平台广告与优惠活动的宣传实现经营回温营造店铺安全环境、商户加深市场认知通过防疫物资的采购、平台的安全认证加持、培训课程的学习和经营数据的分析,以平稳步伐渡过困难时期构建店铺数字化供应链和品牌营销体系通过减少供应种类、使用餐饮管理系统、全渠道会员营销及高级推广活动等手段,提升运营效率及品牌影响力餐饮商户的线上化价值线上化价值对于餐饮商户的意义在于通过线上化工具实现降本增效,并赋予经营者更多持续创新的空间共克时艰,依托平台服务渡过难关积极使用线上化工具,将订单重心迁移到线上;同时借力生活服务平台的配套服务与强背书能力渡过难关共生共赢,将生态优势内化为竞争力积极融入平台生态,在商户经营、品牌营销层面形成合力,以联盟的方式构建持续经营能力面对长期的市场风险,位于同一消费区域、代表同类生活方式的商户可共同融入平台化生态,在上游供应链管理、商户经营与客户管理、品牌营销活动等层面形成“商户联盟”,共同应对来自上下游的潜在风险,同时提升议价能力、用户管理能力,形成以倡导生活方式为目标的品牌营销能力。

提刀而立

商服有话说:二季度商户满意度调研

6月,我们在Ebooking上开展了二季度商户满意度的调研。与调研期间,积极参与的酒店相比上一季度明显增多。与此同时,我们也收获了商户们的评价和建议。在此,感谢各位商户对我们商服的工作认可,我们会在之后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给予商户们更优质的服务。诚信分违规被扣分,该如何申诉?1. 违规状态分二类:缓冲中、扣分中(此二类状态均可操作申诉)缓冲中:说明暂时还没被扣分降流扣分中:酒店已被扣分及降流2. 商家对违规内容有异议,可进行自主申诉点击“申诉”按键,自动跳转至邮箱;如跳转失败,酒店可自行通过邮箱申诉。友情提示:不同类型的违规,申诉邮箱不同,详细邮箱可见“操作提示”3. 不同违规类型的申诉方式及生效时间小贴士:详细规则可查看《诚信分细则》为什么周边酒店的产量比我家高?随着全面开放跨省游,酒店的订单量也快速增长。携程在平台上推出了不同种类的促销和各种热点活动、时令活动等,供酒店针对不同时间和人群自由选择,自行配置,吸引客人前来预订提升酒店产量。报名入口:1. 登陆Ebooking【电脑端】→【左侧栏】→【促销推广】2. 登陆Ebooking【APP端】→点击【优惠促销】四大类:促销、活动、优享会、权益,可供酒店选择参加。已报名:可查看所参与过的促销或活动等状态,酒店也可选择修改内容。日志:查看参与、修改、取消记录小贴士:部分活动的取消需要业务审核酒店申请升钻,需要哪些条件?为了给客人挑选酒店提供有公信力的参考。携程对平台上所售卖”非国家挂牌星级酒店”的酒店,制定了携程评级(钻级)的体系。钻石评级会考查30多个因素,包括图片质量、图片内容、装修水平、服务水平、相对市场价格、历史成交价格、住客评价等。申请升钻必要条件:酒店新开业半年内或装修翻新竣工半年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接受申请审核标准:依据所提交的酒店信息、图片、视频等材料多维度判定钻级1. 停业装修3个月及以上,并有相关装修完成证明,以系统日志为准2. 装修至少是涉及所有房间都装修,满足此条件的请同步修改最新装修时间3. 钻级调整机会有限,每家酒店仅有一次申诉调整机会,不接受反复申请4. 酒店基础信息、图片、视频、设施设备等资料需保证真实性,如发现造假将严惩小贴士:详细规则可查看《国内酒店钻级评定标准及流程》客人点评错了,我能申诉吗?7月1日起,针对点评规则做出了重要的调整。也是为了保证客户评价的真实性和酒店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携程客服不再有权限查询、修改或删除点评。客人可对点评内容进行追评。对下4类场景,酒店仍然可通过【EBK后台】→【点评问答】中进行申诉1. 仅限30天内新产生的点评可进行申诉,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2. 酒店最多只可同时进行1条申诉的处理,若有多条需申诉的点评,请待上一条申诉结束后再提交一条申诉3. 收到申诉未成功的反馈后请及时处理,如果3天之内没有响应,申诉会自动关闭4. 申诉成功后将酌情隐藏或置地不合理点评,可能通知相关情况,后续如出现投诉事件将会重新评定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商服工作的支持,你们的声音是我们最好的动力。携程商服,您的专属携程管家。如果您想咨询促销,询问点评,了解服务质量分,统统交给商服。我们还会帮您排查系统故障,处理投诉。您的任何问题,我们都会一站式跟进到底。商服在线客服,让您随时吐槽,尽情发送表情与图片,还能查看聊天记录,在线商服,让您信服。

寂乎若清

【市场调研】河北唐山零售市场现“三分天下”格局,原因竟是...

唐山市位于河北省东部、华北平原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毗邻京津,地处华北与东北通道的咽喉要地,总面积为13472平方千米,是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组成部分。下辖7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4个县,常住人口796.4万人,GDP在河北省排名第一。唐山市主要市场有南方灯具家具城、居然之家美泰店、居然之家路北店。其中,之前唐山的灯饰客户主要集中在南方灯具家具城,这也是唐山唯一的市场。随着居然之家美泰店、居然之家路北店入驻唐山市场后,对南方灯具城的高端客户群产生了分流效应,吸引了大批高端零售客户。以前唐山当地的一些高端客户会去北京选购产品,因此这两家居然之家店入驻对消费者是一件好事,基本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南方灯饰家具城南方灯饰家具城共分为三层,一楼和二楼均为灯饰商户,三楼是家具商户。市场内共有灯饰商户120家,一楼商户中既有家居照明商户、工程照明商户,还有一些灯具品牌批发类的商户。一楼的家居品牌商户店面面积是最大的,大多在100平方米内,品牌涵盖:钜豪照明、顶上明珠、华艺照明、TCL照明等。由于店面面积都不大,因此店面效果体现不出品牌的档次,一楼商户又比较杂多,但市场格局已定型,卖场整体只能向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方向发展。一楼市场格局比较适合工程客户和批发客户开店,客流量也比二楼要大。二楼以家居灯饰商户为主,共有商户32家,整体店面面积比一楼面积要大得多,有三家店面都在800平方米左右,但二楼的商户店面和去年相比冷清了很多。据了解,该市场二楼商户受到两大居然之家入驻的影响较大。整体来看,市场客流量锐减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费需求的改变,另一方面是其他两个市场的分流。美泰市场美泰市场分为A、B两座楼,灯具商户都集中在B座的三楼,这层共有灯具商户七家,均为精装修灯饰店,泰和灯饰、艾维伦灯饰、呢喃、欧普照明、公牛全屋照明等均落户于此。这些商户的店内面积与南方灯具城二楼的店面面积差不多,优势在于都是新装修的店面,在装修风格上都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大大增加了顾客的体验度,整体感觉更加高端。产品价格方面,该市场的产品也不比南方灯具城的产品贵。通过笔者观察发现,该市场确实分流了南方灯饰家具城的客流量。居然之家居然之家是一家综合类的市场,除了照明外还有其他家装类产品,可为顾客带来一站式购物体验,在这方面优势最为明显。居然之家路北店在建设路北端,相对另外两个市场而言距离较远,市场中有六家灯饰商户,主要集中在五、六楼,且均为新开店面,店内面积整体来看都要比另两家市场的店面面积更大。值得关注的是华晟名灯,在市场开了多家门店,六楼的灯饰店面都是由它开设,经营品牌有三峰、博伦帝、正源、圣嘉佰利、爱施华等,店内面积共计2000多平方米。总体来看,唐山市场的零售不再是一家独大的局面,目前呈现为三分天下的格局。对消费者来讲是一件好事,大家选择更多了,一些精装灯具店的出现对当地一些高端顾客来说,有了能满足他们需求的购物环境。对商家来讲,竞争压力增加了,要想吸引客户,就要在产品、管理和服务多下功夫。经销商连线唐山市欧曼照明总经理徐雅娟向笔者介绍,今年刚对门店进行了升级改造,门店的前端是展示区。徐雅娟坦言,这几年做市场最大的感受就是品牌在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具有优势,这对经营品牌的经销商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趋势。过去的照明行业鱼龙混杂,对门店经营的冲击还是不容小觑的。可随着行业越来越正规化,品牌经营各方面优势也慢慢凸显。作为欧曼唐山代理商,徐雅娟信心满满,她认为欧曼照明的产品注重质量,很有自己的特色。如今门店销量主要来自市场调货和工程订单,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她认为将会偏向于家装工程领域。洛弗开关冀东运营中心总经理王国强是洛弗开关冀东运营中心,已经代理洛弗开关多年,与唐山当地很多商户都很熟悉,常常会聚在一起聊现阶段开关市场的情况。他认为,未来的开关品牌会向两级分化,强者越强。今年王国强的店面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装修,前面区域以产品展示为主,通过装修更加突出了洛弗开关的产品优势和设计风格。后半部分店面设立了洛弗智能家居体验区,让顾客的感受变得更加真实,增加顾客体验感。他认为,未来照明领域会不断融入新的技术,作为照明人就要不断加强学习,快马加鞭地向前。--THANK YOU---文:李沐编辑:区晓欣编审:何春燕稿件整理:古镇灯饰融媒体中心

马车夫

B端支付市场上演激战!商户收单业务市场巨大 收单商户的需求点在哪儿?

来源:券商中国作者:杨卓卿 移动支付市场寡头难撼,原有支付宝与微信两大巨头雄踞,现在又迎来了美版支付宝PayPal强势进场,好一片硝烟弥漫!对比C端市场如火如荼的战况,国内B端支付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毫不逊色。所谓B端支付,是指支付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或中小微商家的部分。截至去年底,中国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7000万户。庞大的企业市场主体衍生了支付机构服务B端的巨大市场,而B端支付市场又能衍生营销、财务管理等需求,行业发展潜力高,吸引着众多企业入局。眼下,B端商户收单业务市场成为诸多企业瞄准的统一战场。这群数量惊人、潜力可期的中小微商户需求究竟在哪儿呢?B端支付市场的机遇与挑战据了解,B端支付包括企业间支付过程中的交易和清结算,以及个人消费者支付过程中对商家账户的清结算。第三方B端支付则指具备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持证独立第三方,向企业及中小微商家提供支付解决方案。根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截至2018年底,2018年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7000万户。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B端支付行业的发展依赖于其巨大的市场需求。零售业态的丰富和移动支付推广,线下小微零售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其中非现金交易增多,小微商户对于收单服务需求上升。对于企业间支付,企业主体行业分布广泛、业态形式多样,即使处于同一行业,企业间支付需求也存在差异,难以通过统一的支付产品满足不同企业。企业间支付需要定制化支付解决方案实现,也进一步推动B端支付市场需求的扩大。当然,B端支付市场存在良好发展基础的同时,也面临着众多挑战。作为金融行业,特别是金融创新的重要表现,第三方B端支付受政策影响大。另一方面,B端支付涉及企业来自各行各业,支付机构难以对每个行业都有深入了解,因此业务难以实现大规模的覆盖。而个人支付商家收单业务虽然市场巨大,但银联、C端支付巨头企业等入局,对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造成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需要延展服务链条,为商户提供更多维度的服务需求,而这对于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分析人士表示,一直以来,第三方B端支付都属于比较敏感的金融行业,特别是收单产品和企业支付解决方案的创新是金融科技的重要体现,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监管严格,行业发展受政策影响大。比如,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6月,为推进非现场检查和监管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支付机构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失去备付金利息后的收入困境,还有监管对于商户真实性、展业合规性的严格排查以及密集下发的行业罚单,市场将进一步规范。收单业务市场可期可待正是由于企业间支付涉及行业众多、业务机构复杂且业务需求异质性强,对入局企业要求较高;而个人支付商家收单业务则业务结构简单,业务需求同质性强,覆盖商家众多,因此B端支付企业纷纷入局个人消费商户收单业务。那么当前中国收单商户具有怎样的特点呢?他们的特点包括,数量规模大、市场发展迅速、小微商户为主,而且对增值服务需求高。眼下,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逐年扩大,2019年上半年交易规模已达到166.1万亿元。另一方面,中国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规模整体显著上升, 2018年达到2733.0万户,2019年上半年,中国联网POS机数量达3287.3万台。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移动支付的普及推动了线下非现金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商户收单业务进一步扩大,在C端支付市场几乎被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瓜分的情况下, B端商户收单业务市场仍有待进一步被激发。据了解,目前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市场中,第一梯队企业为银联商务,其凭借银联资质背景,在全国范围发展,有较强的竞争力。而第二梯队企业拉卡拉、通联支付对比银联商务和其他梯队企业,具有业务多元化的优势。收单商户的需求点究竟在哪儿?根据艾媒咨询调研,64%的受访商户收款时主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收款码进行,而智能POS设备,如POS机、收款盒子等等,则是商家收款最主要支持的收款终端,占比44. 4%。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已基本养成移动支付习惯,各大中小微商户也加快接入支持移动支付收款的设备,接入成本低、使用便利的收款码,以及兼容各种支付方式的智能POS设备成为商家最为青睐的产品。根据调研,对于如智能POS机等B端支付收单产品的选择,受访商户最关注其对于不同支付产品的支持情况,占比达64.9%。而会对产品费率、使用便捷情况进行考虑的受访商户也分别达到44.6%和39.8%。毫无疑问,消费者支付习惯的改变倒逼商户升级收款终端的智能度,收款终端已不能局限于单纯的收款业务,它需要兼容各种支付方式、需要功能多元化。根据调研,85.4%的受访商户表示,会关注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而对于各类增值服务,营销及财务管理类服务是受访商户主要使用服务类型,分别占比36.8%和35.2%。研究人士认为,诸多中小微商户对于营销、财务管理等服务具有使用需求,但受限于经营体量,这些商户难以开发相关的业务系统或寻找适合的服务渠道。而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能更容易为中小微商户触达和使用。相关的企业以支付业务为切口,也能够更好地实现为商户赋能。据介绍,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通过收单产品切入商户,其衍生的增值服务类型丰富,从营销、广告,到财务、进销存、客户管理等,覆盖商户经营各环节,商户对于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使用也较为频繁。另有数据显示,52.7%的受访商户表示最期待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能提供关于如考勤、门禁等增值服务。此外分别有27.6%、27.2%和22.6%的受访商户希望能增加代发薪资、代运营、资金托管增值服务。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中小微商户体量规模较小,在办公管理方面缺乏相关人员和经营,因此对于日常办公服务的需求较高。

而目冲然

农贸市场调研:揭开全国各地新型农贸市场的崭新面貌

“你好,我们有一个三千方的市场,想咨询一下农贸市场改造和装修设计这一块的项目,不知道你们能提供怎样的服务?“你好,我们想要新建一个大体量的农贸市场,不知道怎么规划才符合趋势,想预约时间来贵公司咨询。 每天都有很多农贸行业的客户打电话到一鸿公司进行咨询相关业务。 随着全国各地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新建项目的开展,这些年,农贸市场作为政府格外重视的民生项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间资本也嗅觉灵敏,感觉到农贸市场变革机遇的到来,但到底会以怎样的形式呈现?大多数行外人心中并没有确数。本次农贸市场调研,我们着重总结改造后的农贸市场都有哪些新面貌?一、农贸市场调研:装修设计新面貌 新农贸市场的建筑立面设计呈现大中体量和规模,设计更为大气。 菜场内部设计除了按照行类进行合理规划,实现摊位最优化的空间利用。另外,可移动货柜被广泛利用,服务台、电梯、强弱电、给排水、新风系统、农残检测室成标配,星级厕所、生鲜垃圾处理房等新设计。 在这些标配的硬装之外,还融入了年轻人广受欢迎的文化创意元素。让市场在整体风格上,摆脱了标准化却无个性元素的拘泥之感,这也是为大批年轻消费者的涌现做更多的场景设计考量。二、农贸市场调研:业态规划新景象新型农贸市场除了走农+超模式外,还呈现出业态的丰富打造,除肉菜买卖之外,还策划了以便民为出发点进行休闲、亲子游乐、市集等的业态布局。有针对儿童的亲子、托管服务,针对主妇的有烘焙、烹饪、手工等培训服务,针对老人的有茶室、棋牌室、活动室等休闲服务。还针对大众的还有简餐、公共厨房、理发、干洗、缝补、修伞、配药等便民服务。有些农贸市场顶部还开拓微型农场空间,租给居民,让人们来菜场买菜之余,还有一方自然天地可以愉悦身心。三:农贸市场调研:招商管理新气象新农贸市场招商管理已经不是简单的走形式,招商需要由专业团队建立科学合理的招商模型,合理控制租金空间,才能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长效保证。管理内容更是纷繁复杂,事无巨细,很多市场都交给专业的农贸管理公司进行托管,除了日常维护、保洁、商户培训等,还包括市场宣传、产品促销活动策划、网络导流等等。老百姓很容易被价格偏高的新建市场产生不信任,所以在食品安全和服务、购物环境等方面进行有效宣传,转变顾客只贪求买菜便宜的观念,就很有必要。

姑奶奶

市场调研有机会成长为千亿赛道,「智关信息」要从网红经济切入做品牌的市场“外脑”

“网红”已经是电商中不可忽视的节点,这一生态里诞生出了大量 MCN 机构,其中的佼佼者“如涵”于今年 4 月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MCN 一端对接内容生产者,一端对接品牌或供应链,变现方式以广告和电商为主。但对品牌主而言,和 MCN 合作却往往像是面对一个黑盒子,创意——传播——销售的转化路径并不清晰,静态数据也很难为业务提供具体帮助。36氪最近接触到的红人新零售服务商上海智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关信息”)希望用红人生态为品牌做市场调研,将黑盒子打开,在用户画像、行为分析、营销运营、趋势分析等多个环节为品牌方提供更加清晰的洞察报告。为了做到这一点,智关将红人们视作“KOC”(Key Opnion Customer,消费意见领袖),为他们打上标签,让他们来反馈对应的消费群体特征。一方面,聚集红人并运营社区,红人们可以在其中领取任务、参加通告、尝试新品并反馈、分销商品等;另一方面,为品牌方提供自动化营销系统,将红人反馈、市场环境等信息处理为运营方案,在精准营销、数据监测、用户分析等方面提供帮助。36氪获悉,智关信息已于近日获得数百万元天使轮融资,由益普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数据产品的开发迭代、提高新零售领域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在红人经济之前,智关主攻的是“营销自动化平台”,这一方向在欧美已经相对成熟,中小品牌可以在平台上完成广告投放以及效果监测。而迭代和推广的过程中,团队发现网红带货具备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大量网红扮演着消费意见领袖的角色,他们的行为能够代表一部分消费者,同时也会影响一些人的消费决策”,倪慧表示。但头部红人掌握在大型 MCN 手中,中小红人又太过分散,对于品牌方而言,选择网红推广只能根据其过往“战绩”,而缺乏数据化的决策建议。因此在完成中台建设之后,智关选择往前端方向走,希望利用小程序、App 聚集红人,搭建红人和品牌方的对接平台;且针对不同业务场景,智关还设计了线下活动“网红造物节”以及孵化红人的“导购星计划”,其中网红造物节已经运营五届,线上曝光量由 1000 多万增长至 4251 万,已经和包括凯德、正大、百联、万科、万达等在内的多个资源方达成合作意向。由此,一方面,“红人资造局”平台上聚集着品牌、网红、机构等,缩短资源对接和商业化的流程,与普通 MCN 相比更加开放、更加标准化;另一方面,“Persona智能营销系统”又会为品牌方提供数据化的市场决策建议,同时提供包括前期调研试错、中期孵化成长、后期销售转换的全流程服务。在目标市场上,智关并不以广告或电商作为主要方向,而想成为品牌方的“市场外脑”。倪慧解释到,全球市场调研是每年 763 亿美元的生意,美国市场是 200 亿美元,而中国目前只有 200 亿人民币,存在着 6 倍多的差距,国内品牌缺乏真实、高效、成本较低的市场调研途径——红人生态恰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举例来说,智关服务的一个新兴电商品牌,很早就开始利用淘宝直播带货并取得不错成绩,但在今年直播电商涨势客观的情况下再去推广,却并没有很好效果。“大量中小商户是一拍脑袋就做决定,只有联合利华、宝洁这样的大公司才能耗费数百万甚至上千万来做市场研究,而品牌长青需要在定位、受众、渠道、产品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才能得出逻辑化的结论。”倪慧告诉36氪。同时,倪慧认为智关团队的优势在于“数据驱动的标准化能力”,MCN 或者其他一些第三方平台更多侧重内容创意、营销策划和电商转化,缺乏市场调研的数据处理及算法应用能力。除了自身积累,益普索作为头部的市场调研公司,也会帮助智关优化算法。目前,智关的盈利来自咨询费、营销费、销售提成这三部分。由于不同的品类需要匹配不同的算法,智关现阶段在美妆个护上积累较多,接下来除了拓展品类,也希望在垂直品类中打出爆款案例。团队方面,创始人倪慧曾在麦肯锡、国际 4A 睿狮广告以及渣打银行任职多年。智关已经开始启动新一轮融资。

戴震

B端支付市场上演激战!商户收单业务市场巨大,数量惊人的中小微商户需求又是什么?

移动支付市场寡头难撼,原有支付宝与微信两大巨头雄踞,现在又迎来了美版支付宝PayPal强势进场,好一片硝烟弥漫!对比C端市场如火如荼的战况,国内B端支付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毫不逊色。所谓B端支付,是指支付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或中小微商家的部分。截至去年底,中国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7000万户。庞大的企业市场主体衍生了支付机构服务B端的巨大市场,而B端支付市场又能衍生营销、财务管理等需求,行业发展潜力高,吸引着众多企业入局。眼下,B端商户收单业务市场成为诸多企业瞄准的统一战场。这群数量惊人、潜力可期的中小微商户需求究竟在哪儿呢?B端支付市场的机遇与挑战据了解,B端支付包括企业间支付过程中的交易和清结算,以及个人消费者支付过程中对商家账户的清结算。第三方B端支付则指具备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持证独立第三方,向企业及中小微商家提供支付解决方案。根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截至2018年底,2018年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7000万户。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B端支付行业的发展依赖于其巨大的市场需求。零售业态的丰富和移动支付推广,线下小微零售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其中非现金交易增多,小微商户对于收单服务需求上升。对于企业间支付,企业主体行业分布广泛、业态形式多样,即使处于同一行业,企业间支付需求也存在差异,难以通过统一的支付产品满足不同企业。企业间支付需要定制化支付解决方案实现,也进一步推动B端支付市场需求的扩大。当然,B端支付市场存在良好发展基础的同时,也面临着众多挑战。作为金融行业,特别是金融创新的重要表现,第三方B端支付受政策影响大。另一方面,B端支付涉及企业来自各行各业,支付机构难以对每个行业都有深入了解,因此业务难以实现大规模的覆盖。而个人支付商家收单业务虽然市场巨大,但银联、C端支付巨头企业等入局,对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造成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需要延展服务链条,为商户提供更多维度的服务需求,而这对于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分析人士表示,一直以来,第三方B端支付都属于比较敏感的金融行业,特别是收单产品和企业支付解决方案的创新是金融科技的重要体现,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监管严格,行业发展受政策影响大。比如,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6月,为推进非现场检查和监管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支付机构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失去备付金利息后的收入困境,还有监管对于商户真实性、展业合规性的严格排查以及密集下发的行业罚单,市场将进一步规范。收单业务市场可期可待正是由于企业间支付涉及行业众多、业务机构复杂且业务需求异质性强,对入局企业要求较高;而个人支付商家收单业务则业务结构简单,业务需求同质性强,覆盖商家众多,因此B端支付企业纷纷入局个人消费商户收单业务。那么当前中国收单商户具有怎样的特点呢?他们的特点包括,数量规模大、市场发展迅速、小微商户为主,而且对增值服务需求高。眼下,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逐年扩大,2019年上半年交易规模已达到166.1万亿元。另一方面,中国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规模整体显著上升, 2018年达到2733.0万户,2019年上半年,中国联网POS机数量达3287.3万台。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移动支付的普及推动了线下非现金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商户收单业务进一步扩大,在C端支付市场几乎被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瓜分的情况下, B端商户收单业务市场仍有待进一步被激发。据了解,目前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市场中,第一梯队企业为银联商务,其凭借银联资质背景,在全国范围发展,有较强的竞争力。而第二梯队企业拉卡拉、通联支付对比银联商务和其他梯队企业,具有业务多元化的优势。收单商户的需求点究竟在哪儿?根据艾媒咨询调研,64%的受访商户收款时主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收款码进行,而智能POS设备,如POS机、收款盒子等等,则是商家收款最主要支持的收款终端,占比44. 4%。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已基本养成移动支付习惯,各大中小微商户也加快接入支持移动支付收款的设备,接入成本低、使用便利的收款码,以及兼容各种支付方式的智能POS设备成为商家最为青睐的产品。根据调研,对于如智能POS机等B端支付收单产品的选择,受访商户最关注其对于不同支付产品的支持情况,占比达64.9%。而会对产品费率、使用便捷情况进行考虑的受访商户也分别达到44.6%和39.8%。毫无疑问,消费者支付习惯的改变倒逼商户升级收款终端的智能度,收款终端已不能局限于单纯的收款业务,它需要兼容各种支付方式、需要功能多元化。根据调研,85.4%的受访商户表示,会关注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而对于各类增值服务,营销及财务管理类服务是受访商户主要使用服务类型,分别占比36.8%和35.2%。研究人士认为,诸多中小微商户对于营销、财务管理等服务具有使用需求,但受限于经营体量,这些商户难以开发相关的业务系统或寻找适合的服务渠道。而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能更容易为中小微商户触达和使用。相关的企业以支付业务为切口,也能够更好地实现为商户赋能。据介绍,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通过收单产品切入商户,其衍生的增值服务类型丰富,从营销、广告,到财务、进销存、客户管理等,覆盖商户经营各环节,商户对于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使用也较为频繁。另有数据显示,52.7%的受访商户表示最期待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能提供关于如考勤、门禁等增值服务。此外分别有27.6%、27.2%和22.6%的受访商户希望能增加代发薪资、代运营、资金托管增值服务。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中小微商户体量规模较小,在办公管理方面缺乏相关人员和经营,因此对于日常办公服务的需求较高。

出塞计

2019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市场专题研究报告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7000万户,庞大的企业市场主体催生了支付机构服务B端的巨大市场。而针对B端支付的业务中,收单业务成为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重点挖掘的对象。截至2019上半年,中国联网POS机已达3287.3万台,每万人对应POS机235.6台。小微商户除了收单业务外,对于营销、财务管理等服务也具有较高的使用需求。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85.4%的受访商户表示会关注第三方支付平台增值服务的提供情况。但受限于经营体量,它们难以开发相关业务系统或寻找适合的服务渠道。而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也开始以支付为切口,为小微商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更好地赋能商户经营。(《2019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市场专题研究报告》完整高清PDF版共41页,可点击文章底部报告下载按钮进行报告下载)As the data of iiMedia Research showed,there were110.2million market entities in China in2018,of which more than70million businesses were self-employed,and the huge market participants gave birth to a huge market for payment institutes to serve merchants.Among all the business for merchant payments,receipt business becomes the focus of third-party merchant payment enterprises.As of the first half of2019,the connect POS has reached32.873million units,with235.6POS per10000people.In addition to receipt business,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lso have a high demand for marketing,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other services.As the data of iiMedia Research showed,85.4%of the interviewed enterprises expressed concern about the value-added services provided by the third-party payment platforms.However,limited by their business volume,it is difficult for them to develop relevant business systems of find suitable service channels.The third-party merchant payment platform has begun to take payment as a starting point to provide value-added services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in order to better enable enterprises to operate.("2019China Third-Party Merchant Payment Market Research Report”full version has41pages,please click the download button at the bottom of the article to download the report)核心观点中国各类市场主体超1亿户,B端支付巨大市场吸引众多企业入局。2018年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7000万户。庞大的企业市场主体衍生了支付机构服务B端的巨大市场,而B端支付市场又能衍生营销、财务管理等需求,行业发展潜力高,吸引着众多企业入局。收单业务成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重点挖掘对象,2019上半年联网POS机已达3200万台。相比企业间支付市场较高的进入门槛,目前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竞争重点在收单商户市场。截至2019上半年中国联网POS机已达3287.3万台,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小微商家对收单业务需求提升,迅速发展的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迅速占领B端收单市场。收单商户使用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增值服务需求高,支付平台进一步赋能商家经营。众多中小微商户对于营销、财务管理等服务具有使用需求,但受限于经营体量,这些商户难以开发相关的业务系统或寻找适合的服务渠道。而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能更容易为中小微商户触达和使用。而相关的企业以支付业务为切口,也能够更好地实现为商户赋能。以下为报告节选内容: B端支付概念定义B端支付,指支付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或中小微商家的部分。其中包括企业间支付过程中的交易和清结算,以及个人消费者支付过程中对商家账户的清结算。第三方B端支付则指具备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持证独立第三方机构,向企业及中小微商家提供支付解决方案。第三方B端支付发展的市场基础分析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0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规模超过7000万户。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中国存在庞大的市场主体,而中小微企业主体更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移动支付逐渐普及,商户对于B端支付服务的使用也在提升,同时也衍生了如营销、财务管理等金融生态服务需求,由此催生出广阔的B端支付服务市场。第三方B端支付发展需求基础分析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B端支付行业的发展依赖于其巨大的市场需求。零售业态的丰富和移动支付推广,线下小微零售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其中非现金交易增多,小微商户对于收单服务需求上升。而对于企业间支付,企业主体行业分布广泛、业态形式多样,即使处于同一行业,企业间支付需求也存在差异,难以通过统一的支付产品满足不同企业。企业间支付需要定制化支付解决方案实现,也进一步推动B端支付市场需求的扩大。第三方B端支付发展主要面临挑战分析B端支付市场存在良好发展基础的同时,也面临着众多挑战。作为金融行业,特别是金融创新的重要表现,第三方B端支付受政策影响大。另一方面,B端支付涉及企业来自各行各业,支付机构难以对每个行业都有深入了解,因此业务难以实现大规模的覆盖。而个人支付商家收单业务虽然市场巨大,但银联、C端支付巨头企业等入局,对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造成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需要延展服务链条,为商户提供更多维度的服务需求,而这对于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移动支付交易规模扩大,商户收单业务发展加速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逐年扩大,2019年上半年交易规模已达到166.1万亿元。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移动支付的普及推动了线下非现金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商户收单业务进一步扩大,在C端支付市场几乎被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瓜分的情况下,B端商户收单业务市场仍有待进一步被激发。商户市场稳步增长,收单终端渗透加强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综合数据显示,中国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规模整体显著上升,2018年达到2733.0万户,2019年上半年,中国联网POS机数量达3287.3万台。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小微商家对收单业务需求提升,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迅速占领B端收单市场。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收单市场竞争格局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研究成果显示,目前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市场中,第一梯队企业为银联商务,其凭借银联资质背景,在全国范围发展,有较强的竞争力。而第二梯队企业拉卡拉、通联支付对比银联商务和其他梯队企业,具有业务多元化的优势,其中拉卡拉注重技术赋能产品,为商户提供更好的终端使用体验和延伸金融服务,收单交易规模常年处于行业前列。2019上半年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行业热点盘点收单商户主要支持收款码及智能POS机收款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64.0%的受访商户收款时主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收款码进行,而智能POS设备,如POS机、收款盒子、拉卡拉收款宝等,则是商家收款最主要支持的收款终端,占比44.4%。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已基本养成移动支付习惯,各大中小微商户也加快接入支持移动支付收款的设备,接入成本低、使用便利的收款码,以及兼容各种支付方式的智能POS设备成为商家最为青睐的产品。85.4%的商户会关注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增值服务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受访商户对于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关注程度高,85.4%的受访商户表示会进行关注。而对于各类增值服务,营销及财务管理类服务是受访商户主要使用服务类型,分别占比36.8%和35.2%。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众多中小微商户对于营销、财务管理等服务具有使用需求,但受限于经营体量,这些商户难以开发相关的业务系统或寻找适合的服务渠道。而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提供的增值服务,能更容易为中小微商户触达和使用。相关的企业以支付业务为切口,也能够更好地实现为商户赋能。受访商户最期待添加日常办公类增值服务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52.7%的受访商户表示最期待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能提供关于如考勤、门禁等增值服务。此外分别有27.6%、27.2%和22.6%的受访商户希望能增加代发薪资、代运营、资金托管增值服务。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中小微商户体量规模较小,在办公管理方面缺乏相关人员和经营,因此对于日常办公服务的需求较高。第三方B端支付收单产品提高商家竞争力作用明显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调查数据显示,第三方B端支付收单产品的应用,对商户总体竞争力提升的作用十分明显。其中,产品接入对商家客流和顾客体验作用最为明显,分别有78.6%和76.2%的受访商户表示接入第三方B端支付收单产品后,客流和顾客好评有所提升。而表示产品接入后运营业绩、顾客排队效率和库存管理方面有所提升的受访商户占比也均达到六成以上。超八成商户对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产品表示满意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商户对于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产品使用较为满意,86.2%的受访商户对产品表示满意,其中表示非常满意的商户占比高达25.5%。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移动支付不断普及以及中小微商家运营业态多样化发展的环境下,以拉卡拉为代表的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为众多中小微商家提供的智能收单产品和相关增值服务能够适应商户日常经营需求变化,正逐渐成为商户经营的重要服务提供商,而B端支付的市场也在此背景下快速发展。拉卡拉:聚焦B端的第三方支付龙头企业拉卡拉:全维度赋能中小企业经营目前拉卡拉进入战略4.0时代,通过支付科技、金融科技、电商科技和信息科技等服务,全维度为线下中小企业经营赋能。拉卡拉支付科技服务核心在于解决中小商户高频小额收款问题,自主开发并推出多渠道创新收单产品(如智能POS、收钱宝盒等),配合高效的清结算系统,针对中小微商户高频小额、支付方式多样的收款特点,为商户提供“全场景、全支付”的收单服务。在战略4.0时代,拉卡拉还为商户提供信贷、理财、分销、会员管理等经营所需的各类增值服务,全方位帮助商户实现经营升级。同时积极布局海外业务,解决中小跨境电商商户跨境收付款难题。拉卡拉:以创新和技术为驱动力拉卡拉服务中小商户的优势,在于其以创新和技术为驱动力,业务全面基于科技、云和人工智能的特点。拉卡拉建立了基于大数据、实时云计算和分布式计算的风控系统,具备了实时风控、准实时风控、批量风控的三层能力;利用互联网和SaaS服务,整合信息科技,提升用户粘性及服务深度;深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领域以完善服务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客户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线下中小商户长尾群体。苏宁支付——全场景打造惠普金融苏宁支付——全链条赋能行业在B端,苏宁支付充分利用苏宁生态圈资源拓展上下游商户,聚焦电商、金融、物流等重点行业,打通客户的支付渠道、资金归集、风险控制等链条,为行业全链条提供了跨行通、电商通以及物流金融解决方案。未来苏宁支付应当着力于提升服务体验,创新金融服务,让金融科技覆盖更多金融场景,将普惠金融落到实处,为行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赋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让金融服务渗透到更多的生态。易宝支付——聚焦行业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支付——布局企业支付生态易宝支付扎根于企业级市场,易宝支付聚焦行业B端场景和产业链条,深入提供支付和相关交易服务,在交易大规模并发,交易安全和基于数据的增值服务方面,积累起自身的核心能力。开拓路航旅事业部、新零售行业线、行政行业线等行业方案。易宝支付在2014—2018年间,因合约问题先后被央行处罚5次,在后续经营中,随着监管趋向更为严格,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合规和风控方面的自我要求需要提高。中国第三方B端支付市场发展趋势分析需求扩大刺激市场发展,B端支付行业迎蓬勃发展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目前中国支付市场发展已逐渐往移动支付方向发展,C端移动支付市场的成熟缩窄了现金可用范围;另一方面,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内需扩大,也促进了市场交易的繁荣。在移动支付消费扩大的刺激下,B端支付行业具有蓬勃的发展前景,特别是针对拥有庞大体量的中小微企业收单市场,将随移动支付行业的发展继续爆发。而B端企业间的支付业务的发展,需要支付机构对细分行业有深入了解,入局门槛高、规模发展难度大,其市场爆发仍有待观望。市场监管将继续加严,B端支付行业马太效应趋明显B端支付行业由于涉及到金融及商户市场等国家发展重要领域,政策对于市场的影响力较大。而互联网金融行业历来监管较为严格,随着B端支付市场的发展,未来对于行业的监管将继续加严。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B端支付行业严格监管常态化发展,部分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中小支付机构将被淘汰,而合规发展、业务范围广泛、盈利模式更为多样的头部企业优势将会持续加强,行业马太效应将愈发明显。精细化竞争时代来临,第三方B端支付平台走向生态化发展移动支付已逐渐实现全面普及,行业快速发展的红利减退,支付行业迎来精细化竞争时代。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第三方B端支付机构单纯为商户提供支付清结算服务已难以满足市场竞争的变化。从支付业务出发,延伸其他商户服务,发展商户经营服务生态闭环,能更好实现对商户的赋能,并有利于支付机构扩展B端市场,将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但支付平台生态化发展对于企业的综合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头部企业的优势将进一步被放大。结合国家政策鼓励,B端支付海外发展存机遇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近年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的实施,促进海外支付市场的发展,在此背景下,B端支付行业也迎来海外发展的机遇。国家政策推动下,更多商家进入到全球贸易环节中,商家的跨境交易,需要更为高效的资金结算处理,从而催生更大的海外B端支付市场,此外中小微跨境交易商家面对业务更为复杂,对于增值服务需求更大,也有利于第三方B端支付企业在支付业务外对这部分商家进行赋能。来源: 艾媒网

玲音

拼多多商家如何分析市场打造爆款规划要点方向

做电商前要先明确目的,开店就是为了卖货。那么卖货的前提是什么?需要分析什么内容方向?是直接拿到产品图片上架,还是直接开推广?不少新手一开始都是这样去操作店铺,上架,做基础销量做评价直接推。这样操作有什么不妥呢?如何在限定的平台用户群体中争取到最大的流量?只有产品足够优秀,你才能做成一个合格的爆款。首先要从市场入手,分析当前选中的产品市场需求量是多少,能否满足自己原有的规划:日销1000单,日销5000单,甚至日销10000单。这一块数据可以参考拼多多的万流云工具箱,上面有个多多排行榜可以查看同期同类竞品在市场上的数据反馈,了解热门商品以及竞品的佣金比率。为什么说要分析进行市场调查,也就是市场需求分析呢?举个例子,假设你选定的类目TOP1的大佬商家上限也就是日销达到5000单,那么商家去选择操作这样的产品时,上限也只会达到5000单左右的一个上限量。所以说市场分析也是非常重要,不是说拿到产品的第一步进行上架直接售卖就行了的。也有很多人想要去分析产品的市场优劣势。但最后没有系统化去分析,也就没有落实对最终的预期。预期指的是从数据上分析产品的运营周期,生命周期,店铺的推广花费,销售预算和利润预算等方向。分析完市场需求,就得分析产品存在什么优势,也就是能通过对手的描述直接反衬出来的优势,就要更加加强优而更优。商家需要分析的方向:成本、供应链、团队、品牌、质量、价格、外观、功能、性能、设计、专利、仓储物流速度、服务、资金、技术、售后、代言等。比如说成本,标品是不是就是很拼成本价格,在成本有一定的优势的时候,压价是否就能先行一步超越对手。还有质量,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售价,如果打着不同的营销信息,会有不同的效果。举例,一个店铺的营销信息是很普通的大红袍茶叶,另一个店铺营销信息则挂着来自某高山、历史悠久传统茶叶的信息,那么可想而知消费者选择的会是更加偏向后面那个店铺。所以从这些优劣势分析,能反衬出产品在市场存在的各方长短处,从而增加商家的市场竞争力。研究的方向就是在于市场、竞争对手、以及用户需求,这些方面做好最开始的准备,就是打了一个胜利的开头。拼多多如何打造爆款?首先要了解行业大盘数据变化,选择出一个潜力爆款,根据类目大词分析出什么产品在未来几个月是更高,更好售卖。了解到什么时候是准备期,什么时候是高峰期,什么时候是低谷期。这样店铺的运营周期就会有一个完整的规划起伏,经营的时候就有了一定的目的性,而不是毫无章法地去开店。分析类目下什么词具备潜力,从类目词选择出一个行业爆款。例如女装类目里的“毛衣女”,通过万流云工具箱的多多热词功能寻找竞争潜力词,例如“圣诞节毛衣女复古风格”。看潜力词时不要选品牌词,不要不带属性的词,找词字数不超12字,优先使用三级词是最佳的,找到销量最高的5~10款产品,统计宝贝属性,统计重叠属性词,“宽松、加厚、套头、18-24岁“。那么产品的整体属性就出现了,宽松、加厚、套头的属性,18-24岁的人群属性,根据这样的属性就可以确定出一款在冬季售卖需求高的行业爆款。那你就可以根据这些属性找到一款接下来即将成为爆款的产品,也就是这个产品属性满足越多越好。

玲音

新规!支付机构应对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来源:支付之家网支付之家网(ZFZJ.CN)3月31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联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支付之家网获悉,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办法》适用范围,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包括购买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支付交易处理包括明显有关联关系的数次交易且5日内累计达到上述金额的;(三)提供网络服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网上销售的金融产品提供支付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据悉,客户尽职调查是一个西方的商务术语,取自英文Customer Due Diligence,意为在与一个陌生的客户签署商务协议前例行的客户背景调查程序,以对即将开展的业务关系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有将其翻译为“客户实地调查" ,取其为尽审慎义务实地考察之意。从字面上解释,CDD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二是为获取足够信息应当主动付出各种勤勉努力,而不应有所懈怠取巧。虽然CDD目前在我国商务领域还存在不同的对应中文表述,但在反洗钱监管领域,我国有关部门已将其统一规范表述为客户尽职调查。客户尽职调查作为金融机构与客户接触的第一道程序,在国际银行监管和反洗钱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规范中,都被放在了首要地位。关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已列入人民银行2020年规章制定计划。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一、修改《办法》的必要性(一)践行风险为本,指导金融机构提升反洗钱工作实效的需要。客户尽职调查作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基础,需要基于风险为本的理念开展,而现行《办法》中“客户身份识别”概念并未体现“客户尽职调查”的真实含义,缺少对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识别要求,也未提出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因此,修订《办法》,更加突出风险为本理念,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二)顺应金融业态发展,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的需要。《办法》发布已十余年,大量细分金融行业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金融业态发展,不少新兴金融业务如线上支付、证券行业非经纪业务、银行非开户类金融服务等客户尽职调查不完善,因此,需要修订《办法》,明确需要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行业、机构,完善不同行业客户尽职调查规定,修改不适用的条款并充分考虑未来较长时间的业态发展状况,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三)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提升我国反洗钱工作水平。2019年,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我国的第四轮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和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与国际通行标准存在差距。我们需要修订《办法》,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进一步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明确有关代理行、电汇、外国政要人士以及受益所有人等识别要求,提升我国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二、起草过程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针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开展了大量专题调研,深入分析现行制度存在的不足,参照国际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2020年6月,人民银行完成《修订草案》初稿,组织多场与金融机构的线上讨论,经过专家论证并征求行内、行外有关单位意见,不断对《修订草案》作出修改完善。三、修改的主要内容及理由《修订草案》包括总则、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五十二条。(一)调整《办法》名称和体例。一是法规名称及全文使用“客户尽职调查”取代“客户身份识别”;二是“总则”部分突出强调“风险为本”的基本原则;三是将核心章节“客户尽职调查”分设“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两节,明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中的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情形规定。(二)完善各金融行业客户尽职调查规定。一是更新客户尽职调查的适用情形及措施;二是根据各金融行业的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完善不同金融行业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更加适应反洗钱国际标准;三是完善代理行、电汇、外国政要人士、新技术等较高风险业务(环节)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四是明确受益所有人概念以及相关识别要求。(三)将风险为本要求贯穿到《办法》中。一是要求义务机构建立清晰的客户接纳政策;二是完善并强调持续尽职调查规定;三是增加关于强化尽职调查和简化尽职调查的要求,明确适用情形以及相应的措施;四是增加无法完成客户尽职调查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四)扩大《办法》适用范围。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原文: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金融机构在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针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金融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第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客户尽职调查、监测分析交易、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以及查处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所需的信息。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有效执行。第六条 金融机构总部、集团总部应当在总部(集团)层面对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或者安排,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共享制度和程序,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驻在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但驻在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实施本办法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第二章 客户尽职调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或者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存疑的,应当开展以下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一)识别客户身份,并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证明文件、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二)识别受益所有人身份,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受益所有人身份;(三)了解客户与其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的目的和真实意图,并酌情获取相关信息;(四)对业务关系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审查业务存续期间发生的交易,以确认客户发生的交易符合金融机构所掌握的客户资料、业务情况、风险状况以及资金来源等信息。金融机构应当运用风险为本的方法确定采取上述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程度和具体方式。第八条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第九条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协议约定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交易包括明显有关联关系的数次交易且5日内累计达到上述金额的。第十条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遵循大额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提供保管箱服务时,应当了解保管箱的实际使用人,登记实际使用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经纪业务;(二)资产管理业务;(三)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等信用交易类业务;(五)场外衍生品交易等柜台业务;(六)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七)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订立人寿保险合同和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合同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登记投保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识别并核实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身份,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当上述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而是通过特征、法定继承或者其他方式指定受益人时,保险公司应当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识别并核实受益人身份。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财产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障型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识别并核实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留存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四条 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或者申请减保时,如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保险合同信息,核实申请人身份,登记退保或者减保原因,将保险费原路退还客户,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还客户的,需登记原因并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第十五条 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识别并核实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对于财产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障型人身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并核实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身份,登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支付给保单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协议指定收款人的账户。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受益人、协议指定收款人以外第三人的,保险公司应当确认被保险人和收款人关系,识别并核实收款人身份,登记收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订立养老保障管理合同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登记委托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在办理资金领取时,如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并核实受益人身份。第十七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包括购买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支付交易处理包括明显有关联关系的数次交易且5日内累计达到上述金额的;(三)提供网络服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网上销售的金融产品提供支付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或者为客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了解信托财产的来源,登记委托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二十条 除信托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客户的资金或者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应当识别信托关系当事人的身份,登记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第二十一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签订金融业务合同且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的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机构开展上述业务时,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于客户为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或者其他组织的,金融机构对其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其业务性质、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一)通过拥有一定比例股权、收益权或者表决权,最终有效控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自然人;(二)不存在上述控股自然人或者对上述拥有控制权的自然人是否为受益所有人存疑的,识别通过人事、财务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控制的自然人;(三)上述两种方式都不存在最终有效控制客户的自然人时,识别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三条 对于人寿保险保单受益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较高风险情形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保单受益人的受益所有人。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证明文件、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除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当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措施核实:(一)通过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税务、社保以及其他政府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二)实地查访客户;(三)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证明文件;(四)通过外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官方认证的信息进行核实;(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信息来源。银行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核实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的,应当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者其他合法、可靠渠道核实自然人的公民身份信息。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时,应当识别并核实代理人身份,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并留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建立业务关系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办理一次性交易时,核实客户和受益所有人身份。在有效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况下,对于难以打断的正常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尽快完成身份核实工作。金融机构在未完成客户身份核实工作前为客户办理业务的,应当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及时评估客户风险,并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确定业务存续期间对客户身份状况的定期审查频次和方式。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关注客户的风险状况、交易情况和身份信息变化,及时调整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经评估认为客户存在较高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采取与客户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尽职调查措施。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审查客户状况及交易情况。发生以下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证件、身份信息和资料,以确认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交易符合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以及对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等方面的认识,必要时重新对客户开展尽职调查:(一)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二)金融机构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三)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四)客户申请变更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五)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六)客户已到金融机构规定的定期审核期限的;(七)其他需要关注并审查客户状况及交易情况的。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金融机构在履行必要的告知程序后,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当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第二十九条 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或者业务存续期间,发现客户特征、业务关系、交易的目的和意图、资金来源和用途存在较高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情形的,或者客户疑似国家有关机关、部门、机构依法要求金融机构配合调查人员或者国家司法、执法和监察机关发布的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人员的,应当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第三十条 金融机构采取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者几种:(一)提高客户信息的审查和更新频率;(二)获取业务关系和交易目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三)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四)与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办理业务,需要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五)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金融机构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后,认为客户的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超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应当限制业务办理,必要时拒绝交易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参考以下信息,结合客户特征、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的目的和真实意图,经过风险评估且具有充足理由判断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低时,可以采取与低风险因素相称的简化尽职调查措施:(一)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定及指引、风险提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三)其他行业法律、行政法规有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采取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时,至少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登记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留存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必要的身份资料。对已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其风险状况;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存在洗钱和恐怖融资嫌疑或者明显不属于低风险的情形时,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无法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应当拒绝建立业务关系,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或者拒绝交易,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并根据情形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第三十三条 如果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活动,并且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会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的,金融机构可以不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但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第二节 其他规定第三十四条 金融机构与境外银行机构建立代理行或类似业务关系,或者接受委托为境外经纪机构或其客户提供境内证券期货交易时,应当了解境外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充分收集境外机构代理业务性质、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和调查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和调查的情况,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明确本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在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金融机构与境外银行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或者接受委托为境外经纪机构或其客户提供境内证券期货交易时,应当获得董事会或者向其负责的高级管理层的批准。金融机构不得与空壳银行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同时应当确保其代理行不提供账户供空壳银行使用。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关注并审查境外机构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情况,以及境外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评定境外机构风险等级,并实施动态管理。第三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确定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是否为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如客户或者其受益所有人为上述人员,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与其建立业务关系或者维持业务关系还应当获得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对客户及其交易采取强化的持续监测措施。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如人寿保险保单受益人或者其受益所有人为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保险公司应当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获得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对投保人的业务关系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没有在本金融机构开户的,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信息。发现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信息。金融机构作为跨境汇款业务的中间机构时,应当完整传递汇款人和收款人的所有信息,采取合理措施识别是否缺少汇款人和收款人必要信息,并依据风险状况,明确执行、拒绝或暂停上述汇款业务的适用情形及相应的后续处理措施。接受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等信息缺失的,应当要求境外机构补充。如汇款人没有在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收汇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通过代理机构开展汇款业务,应当确保代理机构遵守跨境汇款和境内汇款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办理境内汇款的,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依法以非面对面形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建立有效的客户身份认证机制,通过多重有效措施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以确认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交易的合理性。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机构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承担第三方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责任:(一)第三方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或者监测;(二)评估第三方风险状况及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能力,能够证明第三方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采取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措施;第三方具有较高风险情形或者不具备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三)金融机构能够立即从第三方获取客户尽职调查的必要信息;(四)金融机构在需要时能够立即获得第三方实施客户尽职调查获取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第三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职责,并向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或者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的,第三方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第三方未按照规定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境外第三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应当充分考虑第三方所在国家(地区)的风险状况,不得依靠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的第三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第四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中相互配合。第四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涉嫌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人员名单,加强监测;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及时获取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高风险国家(地区)以及强化监控国家(地区)名单。对于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客户或交易,金融机构应当结合业务关系和交易的风险状况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和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来自于强化监控国家(地区)的客户,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及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时,应当关注客户所在国家(地区)的风险状况。第四十三条 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以下异常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形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一)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二)采取有效措施仍无法完成客户尽职调查的;(三)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目的与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四)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账号和住所的;(五)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六)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金融机构报告上述可疑行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第四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第四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逐步实现以电子化方式完整、准确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确保足以重现和追溯每项交易。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方式和管理机制应当便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以及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当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采取或者建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报告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由上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者提出建议。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基金销售业务、保险专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业务的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保险公司在办理再保险业务时,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不适用本办法。第五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指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客户的经常居住地为准。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基本信息”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指最终拥有或实际控制公司、企业(含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自然人,或者对交易享有最终收益的自然人。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对于办法实施前已经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的存量客户,金融机构应当基于重要性和风险为本原则,按照本办法要求对其重新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发布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