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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公布及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君乎牧乎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公布及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公布及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上海市及我校招生复试政策,经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面试等环节,现将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予以公布,请点击附件进行下载。另外我校将于2020年6月8日(即今天)14:00—16:00通过研招网向调剂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发出通知的一个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排名者则获得拟录取资格(进入排名的考生为黄色阴影以上含阴影部分);调剂考生收到并按时间要求确认拟录取通知才能获得拟录取资格。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未在拟录取名单内的调剂考生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成绩排名顺延补录,补录通知也需要在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一个小时内进行确认。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2020年6月8日

神气不变

昆明文都午间资讯: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处根据2020年国家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条件,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第二章 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三条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第四条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第六条 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结果应予以量化,面试考核应有量化成绩。第三章 复试的基本要求第七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及相关要求。第八条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或类别)的一次复试。第九条 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学业表现以及潜在能力素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第十条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第十一条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回避制度。第四章 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全面统筹和部署复试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研究生处,负责落实和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第十三条二级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二级学院应在复试前将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向研究生处报备。第十四条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实施本学科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应配备2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每个复试工作小组配备1名应急工作人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所从事的专业方向应尽量涵盖复试考生的报考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必须严谨求实、办事公正,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该复试小组成员应当回避。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评,测评过程中,复试小组各成员须独立评分。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第五章 复试内容与方式第十六条 复试内容应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第十七条 复试内容有以下主要参考指标: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在面试环节考察;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6.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第十八条 2020年硕士研究招生复试方式为面试,根据2020年的实际情况,面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第六章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第十九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包括查验考生身份、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等,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的资格审查,应当符合规定的综合比对措施。第二十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审查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第二十一条 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须将规定的材料补齐后方能参加复试。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报名考试及复试时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七章 复试加分项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第八章 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及排名第二十三条 复试由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面试组成。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面试8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分。第二十四条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作为排名依据,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二十六条 拟录取顺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之间的拟录取指标应当分别单列使用。当各专业(或类别)最后一个拟录取指标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同时出现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初试业务课二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第九章 复试工作的监督复议第二十七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组织领导,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二十八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开展全程全面监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视和全程备案。第二十九条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有关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公布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第三十条 实行复议制度,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指定专人受理和负责。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在复试工作期间,教育部、市教委等上级部门或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研究生处)应及时通告,各二级学院须遵照执行。第三十二条 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适用于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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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沪2020年考研报名安排公布,16个报名点别跑错!

准备考研的同学们注意啦!市教育考试院今天公布了《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符合报名条件在本市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10月10日至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本市分别在上理工、复旦、同济、上师大、上海交大等16个学校设置报名点。详见↓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一、报名(一)报考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8.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7条要求以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7条要求以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9.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1、2、3条要求以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10.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1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方式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本市分别在上海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建桥学院共16所高校设立报考点。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考本市各招生单位和非本市招生单位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将“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上海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市报考情况,统筹安排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点。(三)报考要求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四)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19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办理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间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5.在本市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二、推免生报名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招生单位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一、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报名区域范围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3.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13.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不含清华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14.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15.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点(代码3115)。16.报考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重庆市招生单位、四川省招生单位、清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建桥学院考点(代码3116)。二、注意事项1.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出口),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3.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4.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6.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考政策问题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询,网址: www.shmeea.e.cn。7.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点击查看大图)资料:市教育考试院编辑:吴文俊

既已县矣

法学硕士「上海」院校历年分数线详情二

上海海事大学(一区)复试情况:同等学力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加统考初试科目合格后,在进行专业课考试时,由所在招生学科专业确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要求:复试范围:复试指定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试,复试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素质、科研经历、大学成绩、外语水平与能力以及导师意见,择优录取。招生语种:英语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2-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3-4年。2. 上海师范大学(一区)复试情况:同等学力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确认截至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要求:1、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加试专业课的笔试和免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科目:英语(口试)、法理、宪法、民法、刑法。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科目:民法、刑法、外语口试招生语种:英语培养方式:法律硕士(非法学)三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两年全日制。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一区)复试情况:同等学力:1、外语专业须获得英语四级证书 2、自考须通过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招生语种:英语培养方式:法律硕士(非法学)2.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2.5年全日制。复试要求:招生人数和复试人数比一般为1:1.2.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生源参加复试,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相同专业的调剂生参加复试,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本科所学专业代码为0301的调剂生参加复试。法律硕士(非法学)大学英语、民法、商法、合同法无须加试。法律硕士(法学)法律英语、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预计费用:法律硕士(非法学)自费生:36000元。法律硕士(法学)自费生:30000元4. 华东理工大学(一区 211)复试情况在;同等学历要求: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复试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加试专业课的笔试和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招生语种:英语培养方式:法律硕士研究方向1、经济法、能源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循环经济法 3、知识产权法、专利法 4、国际法、国际投资法 5、行政法、社会管理与政府法制 6、刑法、犯罪与社会矫正5. 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区 211)复试情况:同等学力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由司法部同意办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在520分以上(新题型)或有大学英语六级优秀证书(老题型)。复试要求:口试科目:大学英语、法理、宪法。笔试科目:民法、刑法。招生语种:全语种培养方式:法硕(非法学)3年全日制,参考学费45000元。法硕(法学)2年全日制。参考学费40000元。6. 上海政法学院(一区)复试情况:同等学力:1、报名时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2、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3、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三篇文章。招生语种:英语、俄语培养方式:法律硕士(非法学)三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两年全日制。复试要求:复试内容为法学理论、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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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学为主的政法类高等考研高校推荐:上海政法学院

考研是很多应届生的选择,而选择院校是考研的第一步,很多同学还是很想在研究生阶段选择一个更好的学校提升一下自己,其中美丽的学校也很多。今天启航考研高老师给法硕考研的学子们推荐的学校是:上海政法学院。高老师会从招生专业目录,院校情况,报考条件,奖学金,分数线等方面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上海政法学院,希望能够帮助到小伙伴们。上海政法学院简介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2004年9月,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和原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非法学)上海政法学院历年招生情况分析(非法学)招生数据分析录取情况2019年进入复试73人,最低分329,最高分367,实际录取25人。调剂情况2019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与法律(法学)均接收调剂。选择调剂考生的依据为:初试成绩为首要衡量因素,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适当 考虑毕业院校、报考院校、是否通过司法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等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因素。招生条件及复试形式同等学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6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C. 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非全日制:无。招生语种:英语。复试形式:逻辑推理,分析论证题,论述题。上海政法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学制:学制2年6个月。学费:每学年1.8万元。奖助学金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 准为2万/人;3. 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年、0. 4万/年、0.2万/年。学校同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习实践资助金;4. 新生学业奖学金,专业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年、0.2 万/年、0.1万/年。5. 海外交流奖学金,根据学校确定的评定比例发放。其中一等奖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每人每年人民币2万元,一等奖每人每年人 民币1万元。以上是启航考研高老师给大家带来的“法硕非法学院校推荐—上海政法学院”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预祝考研的小伙伴们金榜题名

银吉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资料、分数线、就业数据及山东省专业投档分数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资料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学校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和体育部等教学部门。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英语、俄语、翻译、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等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法学、监狱学分别为国家和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监狱学、社会工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和社会工作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法学专业(人工智能法学方向)为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专业。2020年,共有39个本科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27个省份招生。除提前批、专项计划以及艺术类专业外,全部安排在各省市一本批次或招生改革省份本科普通批次招生。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本科录取分数线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山东省计划招生21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55人,实际投档数量55人。投档分数线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61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18610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最低投档分数为583分,对应最低位次为41344名。选考科目要求在上海政法学院计划招生的21个专业(类)中,有20个专业(方向)招生不限选考科目: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是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体育法方向)、法学(经济法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AI法学方向)、监狱学、知识产权、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英语、俄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新闻学(网络传播与融媒体方向)、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共计20个专业(方向);限选思想政治的专业(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类)包括的专业及招生要求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在山东省计划招生的21个专业(类)中,全部均为按照专业招生,无大类招生的专业(类)。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招生特殊要求见下文的招生章程摘要。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摘要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俄语专业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是150分制,则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含)以上)。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学费及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特殊(热门)本科专业6500元/学年;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关于转专业已修满两学期课程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平均成绩绩点达到或超过2.7,必修课程全部及格;且符合所在专业转出要求及转入专业的特殊要求者,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情况需要新生查询当年学校规定。上海政法学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数据2019届毕业生总计2508人。其中上海生源31.7%;男女比例1:2.3;硕士研究生238人,本科毕业生2229人,高职毕业生41人。总体就业率为93.74%。其中研究生就业率92.86%,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3.72%,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为100%。本科生深造:国内升学182人,占本科落实就业人数的8.71%。其中考取研究生173人,考“双”(报考上海公安学院人民警察学员项目)8人;考取本校研究生30人,占升学总人数的15.46%。共有247人出国(境)深造,占本科落实就业人数的11.82%。就业地点:上海地区就业人数1273人,占比54.15 %;外地就业824人,占比35.05 %。

过年好

「教育」沪2019年考研报名安排公布,16个报名点别跑错!

准备考研的同学们注意啦!市教育考试院今天公布了《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符合报名条件在本市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10月10日至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本市分别在上理工、复旦、同济、上师大、上海交大等16个学校设置报名点。详见↓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一、报名(一)报考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8.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7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9.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除符合1、2、3条要求外,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中的一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方式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2.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三)报考要求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四)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2.现场确认时,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安排见“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信息表安排”)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办理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于2018年11月7日至10日间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并支付图像采集费。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参加2019年统考初试的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执行。二、推免生报名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招生单位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三、单独考试报名1.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2.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四、其他事项1.本市分别在上海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建桥学院共16所高校设立报考点。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考本市各招生单位和非本市招生单位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将“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具体见“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2.各报考点须按网报工作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具体业务培训,同时要配齐必要的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于2018年9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报考点网报公告。3.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核对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符合资格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4.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5.考生编号是贯穿考生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的唯一号码,必须为15位数字码,前5位为招生单位代码,第6位为考试年份尾数。招生单位编号时,不得省略其中的部分数字码。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等安排(点击查看大图)注:1.统考生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2.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报考院校办理资格审查,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采集图像信息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3.报考外省市单位的考生:报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杉达学院,报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重庆市、四川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建桥学院,报其余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律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一、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报名区域范围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3.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13.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14.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15.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点(代码3115)。16.报考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重庆市招生单位、四川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建桥学院考点(代码3116)。二、注意事项1.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口出),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3.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5.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网址: www.shmeea.e.cn。6.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问题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询。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编辑:缪心

不辩牛马

2020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的10个倡议,请善待考生!

刚刚,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据悉,“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2020年考研国家线发布#通知指出,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学术之路(问津学术)结合部分考生的疑问以及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10个倡议(建议)供各院校参考,希望2020年的考研复试工作能够促进我国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公平,积累宝贵的经验。1.倡议各高校别急着发布没有实质内容的调剂预公告。调剂公告应该明确调剂的基本申请条件,特别是分数线要求、加分条件、调剂时间与流程,调剂的名额等信息。考生与研招办老师的时间与精力都是有限的,应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电话沟通,能够清楚明白告知考生的要第一时间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每年我们都看到各高校负责招生的老师诉苦,电话太多了,很多问的都是同一问题。考生太难了,打了一天电话还没有打进去。2.倡议各高校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方案、流程,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当下很多考生的焦虑在于不清楚具体的复试安排,害怕自己在某一环节出错,不知道向谁求救,因此高校非常有必要及时公布相关具体方案。3.倡议各高校发布官方预警。当前自媒体特别发达,各种信息不断涌现,其中不乏歪曲解读,甚至是谣言。这些信息往往打着小道消息、听某某说的名义在考生之间传播,而很多学校学院的官网长久不更新,考生也不知道如何便捷的确认这些信息的可靠性。因此我们特别倡议各高校及时发布各学院信息发布的渠道,以便考生能够及时了解与确认相关信息。4.倡议各高校在开展复试之前开展考生的调研工作,即及时了解能够进入复试的考生的基本情况,重点就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法,则应该了解考生能否方便上网,是否熟悉操作方法,假如出现问题是否有应急处置办法等等。我们倡议各高校不能以自己的固有思维去假设考生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要注意与考生沟通交流的方式与语气,防止出现一些意外事件。5.倡议法学各高校充分利用当前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相互帮扶,积极采用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的方式开展复试工作。我们都知道五院四系以及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希望充分利用之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如“立格联盟”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正好分布在全国各地,而且各高校之间的考生比较多,因此完全有可能开展异地现场复试与委托复试工作。6.倡议各高校对于无法到本部现场复试的考生给予其多种选择方案。既要关注到统一安排的公平性,也要考虑到考生对新复试方式的不同态度与适用性。假如有多种选择方案,那么请尽量让考生自己选择自己更倾向于哪种复试方案。例如有的考生能够轻松应对远程复试,那么就没必要非得强制其去参加委托复试。7.倡议各高校适当提高初试成绩的比重,保护一志愿考生。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都经历了很多,明白了很多,考生选择某一院校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付出了很多,各高校不能为了招录更多考分高的考生而不顾一志愿考生的感受。8.倡议各高校简化对一些材料的要求,特别是考研调剂,不能让考生承担过重的负担。如果非必要,就不一定非得在当下提供。如各种复印件一份足矣,不需要每位考官一份。9.倡议各高校不要强制要求各学院必须采用某种复试方式,而是应该给予各学院更多的自主权,应该让各学院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复试方案与复试安排。这方面可以充分借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开展。10.倡议各高校弱化对体检的强制要求,特别是考研调剂的考生,往年不少考生每参加一个学校的复试就要体检一次,非常没有必要。对于大部分专业完全可以确定一个合适的等级医院,只要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就应该相互承认。以上是我们对2020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的相关倡议,仅供参考。我们希望各高校能够善待2020级考生,给予考生方便,简化不必要的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保证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屌丝侠

「就业」上海政法学院公开招40名工作人员,6月7日前报名

上海政法学院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教师和4名辅导员。有意者于即日起至6月7日,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一、岗位、要求及人数二、公开招聘(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3、专业技术岗位除了公共课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教师、影视艺术专业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外,其他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应聘人员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双证)。4、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5、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为2020年取得,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于2020年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且为初次就业;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8、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二)招聘流程1、报名。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招聘系统报名为投递简历唯一途径)。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7日。2、资格审查。学院(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3、考试考核。(1)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2)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4、体检、考察。5、学校综合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6、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三)待遇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教师岗位博士和副高职称人员按学校规定给予10-30万的经费支持,特别优秀者可面议。提供教师公寓,并可申请区人才公寓,享受租金补贴。学校提供9条发往各区的通勤班车路线,每天往返9号线、17号线短驳车10余班次。享受免费体检、子女幼托费、疗休养等福利。(四)联系方式人事政策咨询人:李老师 秦老师;电 话:021-39225121网站技术咨询人:张老师;电 话:18217273639资料:市人社局编辑:陈淳

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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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怀珠教育咨询网图片来源:怀珠教育咨询网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培养院校、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合作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本文以下内容由怀珠教育结合院校官方信息及山西省招办杨怀珠编写的山西省高考志愿填报方法与技巧书整理而成,转载请标明出处。更多院校介绍可以关注怀珠教育公众平台或者登录怀珠教育咨询网院校导航栏目查询了解。院校简介历史沿革:2004年由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地址:上海属性:普通本科高校2019在晋招生1B专业1B理科专业:经济与金融、法学(包含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形式司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知识产权、监狱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俄语、审计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1B文科专业:经济与金融、法学(包含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形式司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知识产权、监狱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俄语、审计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更详细的招生计划可到怀珠教育咨询网查看院校优势专业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B-国家级特色专业:监狱学、社会工作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商管理、法学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包含9个二级学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9院校专业录取规则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投档成绩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5-19在晋录取分数更详细的分专业录取数据可到怀珠教育咨询网查看线增量走势图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从2A升至1B招生,暂无走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