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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包养情妇!上海一大学校长被双开人义

长期包养情妇!上海一大学校长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夏建国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注重世界观改造,抵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上狂妄自大,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将所任职高校当成私人领地;混迹于各种利益朋友圈,师德与家风败坏;无视组织纪律和监督,视学校工程和办学资源为聚宝盆,大肆敛财。夏建国政治上蜕变、思想上腐化、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其行为严重污染了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夏建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挖空心思制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插手干部录用工作;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谋利;不认真履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职责,擅离职守,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包养情妇,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手中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夏建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思改,且存在索贿情节,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夏建国简历夏建国,男,1963年1月生,汉族,上海人,在职博士研究生,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工作,原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1984年11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1998年5月起主持行政工作);2001年1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2004年3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2009年3月,任上海电机学院院长(2011年3月确认为正局级待遇);2014年11月,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2017年4月,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20年10月,被免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被终止上海市人大代表资格。(来源:上海法制报 首席编辑 华丽娟 编辑 吉倩倩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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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上海1月7日综合报道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夏建国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注重世界观改造,抵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上狂妄自大,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将所任职高校当成私人领地;混迹于各种利益朋友圈,师德与家风败坏;无视组织纪律和监督,视学校工程和办学资源为聚宝盆,大肆敛财。夏建国政治上蜕变、思想上腐化、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其行为严重污染了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夏建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挖空心思制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插手干部录用工作;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谋利;不认真履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职责,擅离职守,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包养情妇,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手中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夏建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思改,且存在索贿情节,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夏建国简历夏建国,男,1963年1月生,汉族,上海人,在职博士研究生,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工作,原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1984年11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1998年5月起主持行政工作);2001年1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2004年3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2009年3月,任上海电机学院院长(2011年3月确认为正局级待遇);2014年11月,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2017年4月,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20年10月22日被免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职务,同年10月27日被终止上海市人大代表资格。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大白若辱

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包养情妇……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被双开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讯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7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夏建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夏建国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注重世界观改造,抵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上狂妄自大,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将所任职高校当成私人领地;混迹于各种利益朋友圈,师德与家风败坏;无视组织纪律和监督,视学校工程和办学资源为聚宝盆,大肆敛财。夏建国政治上蜕变、思想上腐化、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其行为严重污染了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夏建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挖空心思制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插手干部录用工作;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谋利;不认真履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职责,擅离职守,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生活腐化堕落,长期包养情妇,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手中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夏建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思改,且存在索贿情节,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夏建国简历夏建国,男,1963年1月生,汉族,上海人,在职博士研究生,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工作,原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1984年11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1998年5月起主持行政工作);2001年1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2004年3月,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2009年3月,任上海电机学院院长(2011年3月确认为正局级待遇);2014年11月,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2017年4月,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20年10月,被免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被终止上海市人大代表资格。

不忽于人

上海11所“211”“985”高校最新排名,上海交大位居榜首

上海共有11所“211”高校,其中有4所高校既是“211”又是“985”高校,分别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同济大学,实力不相上下。根据武书连“2020中国大学排名”来看,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位置有所变化,具体来看一下,排名仅供参考。第一、上海交通大学(“211”、“985”工程高校)上海交大全国排名第4,无论是学科实力还是师资力量,排在第一位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复旦大学(“211”、“985”工程高校)复旦大学全国排名第8,是中国首批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单位之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虽说排名不如之前,但录取分数是极高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第三、同济大学(“211”、“985”工程高校)同济大学全国排名第19,有7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7个学科入选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8个学科入选上海市高峰学科,12个一级学科在全国高校学科水平排名进入前2%或A类,实力相当雄厚。第四、华东师范大学(“211”、“985”工程高校)华东师范大学全国排名第31,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可授予20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五、华东理工大学(“211”工程高校)华东理工大学全国排名第37,拥有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第六、上海大学(“211”工程高校)上海大学全国排名第44,很多人认为上海大学应该排在更前面,但小编结合了高考网、校友会、武书连等机构发表的高校排名,上海大学排在这里是没有问题的,看排名不是凭“个人情感”和对学校的喜爱程度,而是“实力”。第七、东华大学(“211”工程高校)东华大学全国排名第82,共有1个”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市一流学科,1个上海高校I类高峰学科。第八、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高校)上海财经大学全国排名第96,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排名来看,上海财经大学虽然是“211”高校,但排名较看后,上海理工大学排在全国第73名,所以说上海财经大学要加油,不然会被上海理工落下的。第九、上海外国语大学(“211”工程高校)上海外国语大学全国排名第213,是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亚太工作组所在地,已开设全部联合国6种官方语文语对组合,获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全球最高评级,是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中国唯一位列世界15强的专业会议口译办学机构,英汉语对全球排名第一。第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211”工程高校)在2005年,海军军医大学吴孟超院士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成为全国卫生系统、全军后勤系统和上海市荣获此殊荣的第一人;肝胆外科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奖,全国仅三家获此殊荣;近3年(截至201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数位居全国首位(9项),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和军特药重大专项(29项)位居全军医科院校第一。有如此成就,可见,实力不容小觑。第十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11”工程高校)该学院师资力量相当厉害,有教职医务员工22707名,专任教师634名,在职高级职称2433人,博导545名,硕导990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法国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美国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英国皇家内科医师学院院士1人等。

逆世界

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社会学)招生情况

  国内开设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课程的院校很多,这些院校遍及全国各地。在世界上都有一定名气的上海市同样如此,该地区有着多所国内闻名的院校坐落于此,多年来吸引了众多人员的报考。下面和大家介绍,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社会学)招生情况。  上海大学是1922年由国共合作创建的院校,后被强行关闭,直到数十年后,由上海政法重开。之后,该校经过了一系列的整合兼并,最终在1994年正式建立为上海大学。该校如今已发展成为具有三个校区、占地近三千亩、在校生两万余人的一所国家重点建设大学。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  据了解,社会学是该校较受欢迎的一门专业课程,该校的社会学下目前共开设了四门课程,四门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管理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城市社区建设。  这四门课程的报考方式主要采用的都是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的学员只要将个人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进行提交,由上大研究生院审核后,会为被录取的学员发放录取通知,届时学员需要按时到校参加课程学习。  目前来看,四门课程采用的报考方式均为周末班,因此,报考该校社会学在职研究生的学员,需要利用周末时间上课学习,并且四门课程的开班地点均在上海当地,届时学员需要到此上课学习。  后期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后,具有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统考合格并完成论文答辩后,学员可以获得上大授予的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  想了解更多上海大学社会学在职研究生相关信息,请联系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贫人见之

突发!上海落户新政!交大复旦同济华师大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刚刚!上海出台新政!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不受社保等限制!办法明确提出,将之前“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而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因此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相关文件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原文如下: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0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一)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用人单位2019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0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二、申请材料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2.《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成绩单;6.外语等级证书;7.计算机等级证书;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12.其他相关材料。三、申报时间及流程受疫情影响,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临时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3)。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四、受理审核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0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五、申诉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需通过上海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录:申请材料说明申请材料说明一、《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二、《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六、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七、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1.研究生毕业生;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八、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2020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3.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4.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包括: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复印件(验原件)。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3.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十、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十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须提供以下1-6项材料,可提供第7项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须于入学后设立,且在2020年8月28日前注册);2.验资报告(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3.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4.2020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5.创业期间(2020年度内至少连续6个月)创业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为员工(至少1人)及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6.创业企业2020年度内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进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和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销项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7.创业企业如获相关投资,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⑴创业企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投资的相关协议,首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⑵创业者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提供资助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并出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开具的已获资助证明。十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⑵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博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结婚满3年的,(注:一般文件表述均用年,即指周年)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本科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⑸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博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本科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王昭君

上海市发布11名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来源:解放日报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解冬,女,1971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1995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现任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拟为市级机关正局职干部人选。张培荣,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常州,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闵行区委常委、中共闵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闵行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拟任中共上海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潘小刚,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西余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6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拟任中共上海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丁宝定,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南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拟为地区政协正职人选。王晓秋,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昆山,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拟任市管企业正职。刘健,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辽宁沈阳,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金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拟任地区党委副职。张玉清,男,1974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莱阳,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拟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驻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潘建安,男,1967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拟任上海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俞林伟,男,1980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新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静安区临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市级机关副局职干部。施方,女,1971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统计局总经济师。拟任市级机关副局职干部。夏春明,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教授,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东理工大学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拟任市管高校副职。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24021442(传真);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31);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短信举报:手机(限上海地区用户)发送短信至1063912380,18802112380。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4日

恶乎不可

重磅!上海落户出新政策,这群人落户上海更容易了!

众所周知来上海工作,不得不提一个事儿上海户口!这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以后孩子入了上海户口,好处多多更高的社保待遇、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养老福利、子女上学方便、办理各类证件极其方便还有保障性住房!注意啦!又有一大批人可以落户上海!落户上海原来这么简单!北大清华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落户上海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日前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提出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2018年符合该政策的申请,受理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滑动查看附件详情>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申请上海户口指南01申请条件(一)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用人单位 2017 年所办理的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未与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2018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对因用人单位隐瞒情况导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错失户籍申请机会的,将予以通报。(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 2018 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02申请材料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2.《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成绩单;6.外语等级证书;7.计算机等级证书;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12.其他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说明一、《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二、《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六、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七、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1.研究生毕业生;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 2013 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 2013 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八、用人单位为企业的,需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 3 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 4 项材料):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2.2018 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3.上年度连续 12 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4.上年度连续 12 个月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包括: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补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十、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十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10%(需提供验资报告)。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须提供以下 1-6 项材料,可提供第7 项材料(其中 1、2、3 项须在提交落户申请材料时提交,4、5、6、7项可在 2018 年 12 月 20 日前补交):1.公司营业执照(须于入学后设立,且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前注册);2.验资报告(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3.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4.2018 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5.创业期间(2018 年度内至少连续 6 个月)创业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为员工(至少 1 人)及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6.创业期间(2018 年度内至少连续 6 个月)创业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及经营往来发票复印件(验原件);7.创业企业如获相关投资,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⑴创业企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投资的相关协议,首轮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 1 年的证明;⑵创业者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提供资助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并出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开具的已获资助证明。十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⑵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结婚满 3 年的,(注:一般文件表述均用年,即指周年)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结婚不满 3 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 3 年,验原件)。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 5 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⑸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结婚满 3 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结婚不满 3 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 3 年,验原件)。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 5 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03申报时间及流程2018年符合该政策的申请,受理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工作日)。(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04受理审核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18 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05申诉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 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需通过上海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 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06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上海户口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留言跟大家分享~回复【7】迪士尼门票 回复【8】欢乐谷门票回复【9】查询医保 回复【10】查询养老金

白驹

【最新】上海市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这12名干部拟提任

市委组织部今早发布,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朱斌、王国忠、施忠、罗海林、柏国强、林廷钧、江帆、吴正一、蒋明军、陈恒、杨永清、王拥军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朱斌,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黟县,全日制研究生,理学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土地建设处处长。拟任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忠,男,1961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溧阳,全日制研究生,农学硕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总经济师。拟任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施忠,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全日制大学,农学学士,农业推广硕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主任。拟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总经济师。罗海林,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苏州,全日制研究生,理学硕士,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拟任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柏国强,男,1966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全日制大学,理学学士,在职研究生,理学博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现任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综合规划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处)处长。拟任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林廷钧,女,1978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福清,全日制研究生,建筑学硕士,200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党组书记。拟推荐为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书记人选。江帆,女,1975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瑞安,全日制研究生,医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 200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党委书记。拟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副院长。吴正一,男,1973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全日制大学,医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拟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副院长。蒋明军,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教育学硕士,副教授,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拟任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陈恒,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怀远,全日制研究生,历史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历史学博士,教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拟任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杨永清,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南淇县,全日制研究生,医学博士,研究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兼“085”工程办公室主任。拟任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王拥军,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宿州,全日制大学,医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医学博士,主任医师,研究员,教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院长、中医脊柱病研究所所长。拟任上海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24021442(传真);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31);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短信举报:手机(限上海地区用户)发送短信至1063912380,18802112380。市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市委组织部将核实情况作反馈。资料:市委组织部编辑:林欣

书意

上海市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史家明,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扬州,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拟任中共上海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张华,女,1970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拟任中共上海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赵英,女,1965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拟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馆长。杨力,男,1967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靖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副校长。拟任市管高校正职。孙宇,女,1972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舟山,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拟任市级机关副局职干部。戴冰,男,1980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挂职副书记,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拟任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黄强,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宁波,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拟任市管企业纪委书记。于宁,男,1975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北京,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轨道交通十五号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市管企业副职。申伟强,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建湖,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执行董事。拟任市管企业副职。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24021442(传真);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31);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短信举报:手机(限上海地区用户)发送短信至1063912380,18802112380。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2020年9月25日更多报道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9月25日)卢映川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图/简历)吴强任贵州省委秘书长(图/简历)谢卫江任湖南省副省长(图/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