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考上博士之后,就经常有人来问我关于考博的问题,以前都是单一回复的,但感觉这样回复有很大的弊端,一来是每次回复都要浪费大量的精力来打字;二是可能因为一时想不起而产生遗漏。因而觉得可以写个稿子,将我自己的经验合盘拖出,也方便大家交流。总体来说,我的这篇经验贴将围绕以下5个问题展开:一是是否要考博;二是如何选学校和导师;三是如何联系导师;四是如何准备材料;五是如何应对考试。一、是否要考博(一)想好自己要不要考博?博士学位是目前中国体制下最高的学位了,很多人因为一时兴起,或者是逞强,觉得自己要很牛逼,然后就考博了。特别是对于法学这个吃学历的专业,觉得有博士学位后会轻松很多,因而一股脑子的考。对此,我劝大家在考博之前将这个问题彻底想清楚(时间的话,硕士应该在研二上学期之前彻底想明白)。总的原则是:本科硕士不知道自己要不要上,就上;博士不知道自己要不要上,就最好别上。博士的好处坏处如下:好处:我个人感觉而言,觉得考博的好处就是,你毕业后有一个更高的学历,选择性会大一些,比如教职一般都要求博士。除此之外,别无优势。坏处:1、穷。目前除少数有钱的高校外,大部分的法学博士都很穷逼,学校的补助基本维持在2万左右,有些高校甚至只有1万5,说实话,就这点钱,你可能还要自己接外活才能养活自己。而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老婆孩子热坑头,这会在你博士期间明显的体现出来,关键是你可能不仅读书期间穷,你以后挣钱挣得也可能比没读博的同学少。毕竟,学术是有钱孩子才能搞得,穷孩子只能把学术当做一只饭碗,你的心理还有很多的折磨。2、累。现在国内对于法学博士的毕业要求越来越高了,很多高校的博士毕业都要求一篇法学类CSSCI,老实说,如果你不是天纵奇才或者背景深厚,想自己搞篇法C,少几分之一的阳寿是肯定的,有可能命少了,文章还是搞不出来。而且,法C搞出来以后,你还得搞一篇博士论文,很多博士头发少,是有原因的。(二)想好考博后,要做什么?如果你想好后要考博之后,你接下来马上要做三件事情:1、多看书,多看书、多看书,要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2、搞好英语,掌握第二外语。搞好英语这不用多说了,有很多牛逼人物,语言不行,法学也搞得很666,但你最好不要抱这样的幻想,因为,这样的牛逼人物是凤毛麟角的,如果它外语好的话,可能会更牛逼,上限更高。况且现在好的学校都实行申请考核制了,而外语就是最基本的条件。有人会问,我英语要搞到什么程度。我觉得,雅思6.5;托福100;6级530;达到其中的一项标准,这样是比较稳的。比如清北都是要求雅思6.5,而对于托福和六级成绩,他们可能是有浮动的,如果你达到这个标准,基本上就不怕了,当然像对外经贸那种对语言要求奇高的学校,你就要事先好好看看他们的条件了。也有人会问,我第二外语学什么。现在第二外语基本选择就是德语、法语、日语,而他们的现状是:第一:德派在中国法学界可谓是一骑绝尘。特别是民法学界,牛逼的新生代都基本是德语语系中出来的,刑法学界也基本差不多,但还有很多老一辈的日系大佬。如张明楷老师。第二:日语最快能用。日语因为和中国属于东亚语系,学起来,能很快的看,但是越学越难,而且冷不丁就把意思看反了。第三:法语性价比高。因为法学界会法语的不多,而法国法很强。目前法语厉害的老师好像是人大的石佳友,法大的施鹏鹏。(欢迎补充)(三)发文章文章的作用大概就是三个:一是让老师知道你很牛逼;二是让你自己变得牛逼;三是弥补语言的不足。如中央财经就规定六级没达标准的话,有三篇普刊也可以。文章的重要性,相信这个大家都应该知道,不多说了。二、选学校和导师(一)选学校其实大家都读硕士了,要考博了,对于法学哪些学校牛逼,应该已经很清楚了。我再说,也是属于多说,但是怕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我说说我自己的理解吧。!!!声明:因为涉及到很多人的母校荣誉感,我只代表自己的观点。1、全国性法学牛逼高校能上全国性法学牛逼的高校的只有传统的五院四系和一些后起的富得流油的985高校。(1)五院四系近年来五院中,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最厉害的应该是西南政法,现在基本可以确定是中国政法在五院中一枝独秀了。西政、华政和中南财经政法整体实力可以说差异不大了。如果你想在西南、两广发展,建议考西南政法,那边目前还是西政的势力更强。如果你要在华东地区,就选华政吧。中南财经政法属于211,这是西政和华政不具备的优势。西北政法近年来有点窝火。大家都懂,不评论。四系的排名也是比较清楚的。北大人大最强,接下来武大,再接下来吉大。(2)富得流油的985高校法学可以说是最容易办的专业。几间教室、买几本书,请一些老师老师就可以办起来了,所以,关键就是在请大牛老师上了。但全国这么多985中间,可以说很牛的高校基本上,就是这么几所了。清华大学。不用说,有钱牛逼,关键是清华不止有钱还有眼光和牌子。短短20余年,就办起来了法学院,现在基本上可以说清华北大人大是法学的真三强,而且,这个格局,在未来也很难改变。其他还有: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欢迎补充)(3)中国社科院这个应该不需要解释,毕竟专门干这一行的。2、区域性强校区域性强校指的是在本区域内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校。这一块主要是以一些985和211为主。如上海有:上海财经大学;江苏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福建有: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广东有: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湖南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重庆有:重庆大学;云南有:云南大学;甘肃有: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3、专业强校这一块主要是一些特别的专业。如海商法等,这一块貌似是大连海事和上海海事,具体我也不是很确定,欢迎补充。强调一点:只有时间不冲突,博士是可以同时报考多所学校的。(二)选导师本科看学校、硕士看专业、博士看导师,可以说选个好老师,你的博士生涯会轻松很多很多。学校和导师的选择属于一个相互协调的过程。个人觉得选导师大致按照大咖、对学生好、自己崇拜这个顺序来。前提是你自己要估计好自己的分量,至少自认为有希望被老师选上。否则,你还是选个能要你的老师比较重要。不用管他好不好。大咖的话不用说,大家都懂。行政法姜明安、韩大元、马怀德,刑法陈兴良、张明楷、等等老师肯定都算。衡量是不是大咖主要看三个方面:一、学术地位;二、行政职务,主要看是不是校长、院长、处长等等,三、是不是期刊的主编、副主编或者责编。跟大咖的好处是未来导师随便给你点甜头,就够你能快活很多年了。具体大家应该都懂。大咖选不上,你就选个对学生好的老师。实在都选不上,没办法了,你就选你崇拜的吧。至少以后找偶像签名会方便一些。三、如何联系导师确定好老师后,你就联系老师吧。(一)要不要联系导师有人会问要不要联系老师,我的答案是:绝对要!因为你老师都不知道你,你怎么考?先不说你水平怎么样,至少你连诚意都不够呀。(二)如何联系老师推荐用邮件。邮件可以写的长一些,还可以用福建把成果附带上,老师看起来也方便很多。(三)邮件如何写基本的套路是先赞扬老师,然后写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学术成果,再表达仰慕之情,最后写自己想考博士。另外,邮件该有的格式和署名和注意。四、准备材料准备材料,你们就看学校的招生简章中要什么材料,你就对号入座就好。一一贮备好,一定要符合标准。其中专家推荐信的话,个人建议找推荐专家的原则:一是可信度高;二是学术能力强;三是和你报考老师的关系要不错,可以看看你报考导师的渊源之类的。五、准备考试(一)笔试还是那句话:多看书、多看书,你不看书,没本事,真的神仙都帮不不了,除非你有个好爹娘。你的实力是根本,其他的只是术。具体来说,就是看你报考学院导师组的老师的成名作和近期的论文,这个要好好看,知道他们的观点,写出自己的见解。你自己本专业有影响力的著作,也要看。知道里面的观点。(二)面试1、材料。要能把证明你能力的一切材料都带上。面试一般就是几十分钟,老师们只能根据你平时的材料来看你。特别是你获奖证明、平时成绩以及发表的论文,统统准备好。事先问好有几个老师,要为自己和每位老师都准备一份。2、心态。要有自信。有可能面试的老师,是你平时崇拜的偶像,学界大牛,你看到他们紧张是很正常的,但你一定要自信。你要相信,再大牛也是人。对自己说出来的话要自信,你本来是错的话,如果你一直自信,老师们说不定以为你研究过这个问题了,就相信你了。毕竟法学是人文学科。3、答题过程。这个没好说的,知道就直接回答,技巧就是显得自己有水平一点,可以表现出自己看的书比较多。不知道的,就往尚未概念或者自己比较了解的相关制度扯。实在不知道,就态度诚恳一点,表示自己对这方面不太了解,以后一定好好学习。
在与考生的日常交流中,我们经常被两个问题所困扰,已经成为无效占用我们时间的两大时间杀手。这两个问题为:一是无效的信息确认工作。二是不符合大前提的咨询工作。无效的信息确认工作是指有考生看到我们推送了某个院系的招生信息,他自己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找到,因此就跑来问我们怎么找到的,是真的吗?对于这种问题真的很无奈,你不回复吧,他说你服务不周到,甚至可能出现日后的举报、拉黑、取关操作,如果你去一一的回复吧,哪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为他做免费的无效服务呢?收费吗?不现实。我们只能发文告知一下不要再去做这个无效的工作了。说白了,我们为啥一直在分享各种方法,包括咨询的正确方式、自我介绍的方法等等,都是在尽量减少这种费时费力的问题。不符合大前提的咨询工作是指一名考生本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进入复试的条件,但是他不告诉你,一直在咨询复试的真题、复试的办法等等后续问题,到最后你发现他根本就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他就是想了解一些可以检索到的信息,非得让你一对一的告诉他。本文将要呈现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在当下竞争日益激烈的考博市场上,为了防止报名人数过多以及遴选到更优秀的人才,不少院校在博士报名的准入条件上设置了一些或明或暗的规定,如果你不符合,那么很遗憾的请你放弃吧,也不需要占用别人的时间与精力,人生并非这一个选择,院校也并非这一个。其中一些条件还可以通过后续的努力获取,如考博英语可以通过努力复习,推荐大家认真研究真题提升自己的水平,以下这本书就可以满足大家的需求。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关注的报名限制条件,不是指诸如通过英语六级、需要教授写推荐信、需要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博导没有招生名额等基本要求,而是指提出了更高要求的条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纸质版报考材料截止接收之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1)英语: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②托福90分以上(IBT);③雅思(A类)6.5分以上;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位。(2)小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注: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北京大学法学院: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例如,2020年9月1日入学的考生须提交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CET-6考试的成绩,或提交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以此类推):(1)英语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以上;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③托福90分以上(IBT);④雅思(A类)6.5分以上;⑤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2019年之前北大法学院要求3年内取得,2020年放宽为5年内取得。天津大学法学院: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法学院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除英语水平证明外,申请者还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以及非法学专业硕士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法学学位);2)“法学”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及其他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或法学院排名前100的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4)在硕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在CSSCI法学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5)其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考生。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录取后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东南大学法学院: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的学科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4)国外一流大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非理工科学院可允许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且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在发表论文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大家一定要认真研究如何写法学论文。推荐阅读如下图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英语条件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以上(直接攻读博士生480分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毕业后五年内申请攻读我院博士研究生;或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学术能力方面,要求对于所报考领域,具有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身高有要求。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国内原“985高校”或“211高校”或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排名B以上的法学院毕业生;或者在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学位并有研究成果。学术能力或者学术成果突出者,不受此限。“申请考核制”的博士考生应首先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山东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CSSCI检索刊物或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三大法律数据库收录期刊公开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并满足本条所列最低分数要求。具体包括:国际法专业:TOEFL(最低100分),雅思(最低7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最低600分);其他专业:TOEFL(最低90分)、雅思(最低6分)、国家英语六级(最低550分)。复旦大学法学院: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IBT);雅思(A类)6.5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要求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或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要求:(1)毕业于高水平院校;(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3)考生科研成果要求: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CSSCI论文1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应当均为985高校或211高校(含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国民航大学),且所学专业至少一个为法学(法律)专业。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视为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专业。拟攻读航空航天法、网络与信息法、知识产权法特色学科方向,具有相关交叉学科背景,且经过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认可及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审查同意的,视为满足本项对所学专业的要求。本科或硕士学位在国外高校获得,且学位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的,视为在211以上高校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审查同意,可以适当放宽申请人毕业院校和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1.在中国法学会认定的CLSCI期刊(中国法学创新网认定的十六本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发表法学类论文3篇(其中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者至少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CSSCI来源集刊上发表两篇论文),或者提供其他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很高学术潜力的证明;2.在国内重要法律院系或科研机构获得正教授职称或相当的职称;3.在本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并获得全国性的重要奖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就读专业在入学当年为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专业;已获硕士学位,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培养潜质的成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职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或与我校“双一流”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领域。西南政法大学: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英语①雅思6.5以上。②托福90分以上。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④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⑤不能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毕业院校或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国外硕士学位,并获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考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2)硕士就读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3)硕士就读于国内高校,且硕士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以上(含)。(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为双一流高校、国家及部委直属科研院所、国外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境外所获得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1篇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以上是我们收集到的部分院系博士报名限制条件,希望对大家的报考有所帮助。
本文首先剧透一下法学考博、法学博士的相关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的法学博士指狭义上的法学博士。全国法学本科培养院所共有654所。全国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时为26所,现在应该为30-40所,每年招收法学博士后200-500人。全国法学博士培养单位近100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共有54个,其中华东地区16个,华北地区15个,华中地区8个,西南地区6个,东北地区4个,华南地区3个,西北地区2个。全国在世的法学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2020年招收法学博士的博导1200余人。本年度不招收法学博士的原因主要有已退休或者即将退休、博士招生名额有限、所带博士多人延期毕业、刚被评为博导以及其他原因。全国在读法学博士5000余人,2019年度招收法学博士1600余人。全国所有法学二级学科均招收法学博士,主要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知识产权法、比较法学以及法社会学、体育法等等。单年度招收法学博士最多的导师一年招收4-6名法学博士。每年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50-100人,招收非少干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法学博士50-100人,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法学博士15-30人。当前保留普通考试制的院校40多所,但是采用该种方式招收的总人数才500多人,大部分院校维持几个人的招生名额。当前每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法学博士近100人。当前单年度法学博士招生人数最多的10所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当前每年招收的法学博士一大半来自知名院校,特别有名的那几所院校只有个别专业每年录取普通院校的学生。当前单年度参与法学博士报名的人数维持在7000-10000人,每年的复试名额为2000-2600名,真正参与法学考博复试的人数为1800-2200人。当前单年度由于英语成绩不达标而无缘法学博士的人数300-1000人。当前单年度正常毕业的法学博士人数为600-900人,延期毕业的人数为400-800人,无法毕业的人数为几十人。当前法学博士的培养年限为3-8年,其中4-5年毕业的人数最多。当前每年新入职全国各大法学院的应届法学博士为500-800人。最近几年毕业的法学博士平均年龄30多岁,最近3年入校的法学博士近一半的人毕业时将接近30岁,不到30岁。在读博士未婚的人数虽然有所增加,但是整体上而言,读博前结婚以及读博期间结婚的人数已经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大部分在读博士扣除学费后每个月的平均收入3000元以下(奖学金平分到各月)。在剧透完上述我们可以想到的部分数据之后,本文想简单地分享一下博士院校、导师的选择问题。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中,我们发现很多考生对博士院校、导师的选择上存在不少的误解,其以为可供选择的空间很大,因此错误地得出自己可以设定一些条件去遴选院校与导师。本文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在院校、导师的选择上我们只有2个选择。一是要么你明确告诉我们你选择的1-3所院校,1-3个博导,然后我们再去考察你是否符合该院校的报名条件,当年的竞争情况,该博导今年是否对外招收博士,竞争难度有多大。这种选择很大程度上表明你对考博院校、导师已经有比较清晰明确的认识。二是你最多设置1-2个限定条件,最多不能超过2个限定条件,不然很可能无院校、无博导供你选择。这种选择适用于你对考博基本上一无所知的状态,而且自己还没有做考博比做的信息收集与筛选工作。可能部分学友对第二选择很困惑,为啥只能设置1-2个限定条件呢?不能更多吗?这是我们在咨询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或者其虽然没有设定条件,但是其问题本身就包含多个限定条件。因为基于当前的教学培养来看,我们绝大部分人的学术兴趣点都会落到具体的某单一学科上,甚至大部分学生只知道有限的单一学科知识,例如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等,对于更广阔的法学学科其实是很畏惧的,更别说一些新兴的学科、交叉学科了。而我们知道现在虽然有54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但是具体到二级学科博士点时数量就少了很多,例如刑法不到30个,此时如果你再设定一个条件,如上海高校,那么只有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个院校供你选择了,这样不就回到了第一个选择上了。可能在部分学科、部分院校上你可以设置多余2个限定条件,但是在绝大多数学科上你只能设置1-2个,这样遴选下来的结果就是只有1-3所院校。而且此时我们还没有考虑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很可能你不符合这些院校的报名条件、竞争优势。综上,我们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事实,在法学学科的范围内,大家咨询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假问题,与你自己的考博无关。切记你是想寻求自我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去化解一个普遍性问题,也不是像本文一样去研究法学考博、法学博士的整体现状,那么何不在咨询之前首先介绍清楚你的基本情况以及问题的大背景呢?作为一名普通院校的学生,不要急着去要考博复试真题,很多时候我们走不到复试这一步的。
10月9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示了2019年上海市拟新增学位授权店名单公示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自主增列的名单中新增的博士一级学位点中只有华东师范大学新增加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16年才撤系设院,还处于发展之中,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之中,华东师大的法学也没有参与评估。上海海洋大学新增了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华东理工大学新增了教育学一级学科拟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按学科代码排序)在统筹增列的名单中,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上海社会科学院都增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一级学科。从目前的的发展来看,各学校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是大力推动,既然这门学科不可或缺,那就要发展壮大这门学科。上海科技大学增设了物理学和生物学硕士一级学科,这年轻的大学也在快速发展。拟统筹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按学科代码排序)END!
权威提示:1.本统计表未详细列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据悉该招生计划将于近日发布,全国大部分院校有该计划。2019年全国全部院校、专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共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人。2.根据本表我们可以发现直博生招生已经较大比例进入法学博士招生,本文仅初步统计,根据厦门大学招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含硕士生、直博生)通知我们知道“厦门大学正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扩大直博生招生专业和数量,并提高直博生的相关待遇,欢迎各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积极申请我校直博生。”因此建议广大想读博的考生务必尽早考上博士,不然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了,参见:全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完成十分之一根据相关公告,我们知道2019年直博生共计招收10人左右,而2020年仅浙江大学已经确定招收3人(夏令营招收),中南大学法学院仅直博生招生计划就4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直博生招生计划为2人,中山大学法学院直博生招生计划为1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推免计划中告知有直接硕博连读的名额,上海财经大学规定,全校直博生指导性计划为50名左右,各二级学院相关专业直博生的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20%。其他院校还未公示。这也启示我们提醒广大硕士研究生推免考生,应该关注一下直博生招生计划啦!说明:部分统计可能不全对,欢迎大家补充完善。
单看事件本身,小西相信不少人会有一种想法,迫切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困境,才能逼迫一个博士生走"诉讼母校"的渠道来达到获得博士学位?事件还原:2019年7.24日,上海大学博士生柴丽杰因申请学位遭拒起诉上海大学一案开庭审理。其实,事情早在20119.3.28日就曾引发不小的争议,柴博士就上海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未组织有关院、系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其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审定一事,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9月入学的柴丽杰博士就读于上海大学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至2017年9月已顺利修满博士课程并完成规定的学业考试。柴丽杰博士的诉求比较简单,即要求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其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整个过程中争议的核心是"学院另行设置3篇核心论文的指标是否合理,而学校是2篇"(后文有介绍)。按博士生毕业流程,柴丽杰博士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已通过上海大学要求组织的开题、预答辩、盲审、正式答辩等环节,且有个很关键的细节,即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最终答辩意见未"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已发毕业证、未有学位证)。作为博士过来人和研究生的导师,同样认为博士生毕业的流程合理合规。-上海大学-但是,时间节点上柴丽杰博士3年半完成攻读博士学位,以目前普遍4年的博士学制来说,算是小小的"破格"。一般,能提前毕业的博士生都是导师的"自豪与骄傲",科研成果多且取得不错的创新。之前,小西也见过不少提前毕业的博士,其博士生导师会请该研究方向的不少大牛导师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算是对该博士最大的扶持,将他"推"出去,让更多的大牛知道这个优秀的年轻博士。不少人会说请外面的大牛来参加答辩就是对博士的扶持吗?真的是如此呢。博士答辩每请一个圈内大牛,远不止是"人情"上的付出,毕竟大家都很忙,能来说明关系不错,而且参加答辩的专家远一些的往返费用和住宿费的成本高于很少的答辩专家费。如不少学校规定,博士生答辩每个专家仅能发500-1000的专家费,少量导师会自己补一部分。这也是为何大部分博士生答辩,仅有答辩委员会主席是其他单位(如同城研究所),其余都是本校的博导,这就是在降低答辩费用(起码答辩专家不用支出住宿和往返交通费)。-柴丽杰博士发表论文=-在读期间,柴丽杰博士在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中国商法年会"发表会议论文1篇。小西觉得可能争议就是不少学校规定"博士生要毕业毕业发表至少3篇与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2篇C刊(南大核心)"。当然,小西不是该学科的,对于"中国商法年会"的会议论文"含金量"不妄下定论。不过,每个大学都有申请博士学位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国内核心期刊。-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在柴丽杰博士提供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同样看到类似的内容"作为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应满足《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由于拟未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故未能获得学位。"。小西查了下,经济学院的要求是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数量得是3篇。在博士生毕业的要求中,有学校、学院/学科、导师三个层次的规定,相对来说/在大部分研究生心中,导师的要求是最高的,而学校的要求往往比较容易。如2018年,清华大学甚至取消博士生毕业论文要求,但是其学科、导师依然有自己的"规定"。-柴丽杰博士微信聊天记录-在柴丽杰博士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学校要求2篇核心论文,学院要求是3篇核心论文。按套路的话,应该是不少导师可能要求4篇,是不是?但是,还真的没有。能让柴丽杰博士论文顺利送审,且组织答辩,说明其导师还是认可柴丽杰博士已达标其课题组博士生的毕业最低要求。其实,类似的情况真的不少,尤其是核心期刊数量和每期版面有限。不少博士生都是因为学术论文尚未答辩而延期毕业,之前有华师教授范军发文《博士毕业必须有2篇C刊文章 华师教授:这要求快把博士生逼疯了》。这远不止是"一刀切"的事情,一旦放开所有毕业要求,博士生质量难以保障又是一个新问题,源头还得从C刊数量和投稿、导师论文署名等多环节共同调整。-上海大学图书馆-柴丽杰博士诉讼上海大学的其他看法在博士生圈子内,针对柴丽杰博士这个问题也有些不同看法。就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生而言,1篇南大核心、1篇会议论文的博士生,大部分导师会不会让其申请答辩的,最低要求2-3篇核心论文的原因之一是博士生毕业后想求职,"2篇核心论文"已是不少双非院校最低标准。甚至,不少熟识的博士朋友说,"三篇核心可以博士毕业,真的很爽,其中一个博士当年可是发了5篇才毕业的。"。另外,不同学校会也会根据C刊排名划分不同级别或区,除了数量还有质量的要求。当然,这里面同意透露着深深的自嘲和无奈。因此,在小西看来这个事情本身非常典型,也是许许多多博士生遇到的问题。以目前公示的信息来看,上海大学曾于2018年12月11日与柴丽杰博士沟通过。期待事情的进一步发展,也许会对未来博士学位授予带来新的变革。-博士生毕业-为何不少人非要扯上柴丽杰博士的博士生导师,导师背啥锅?让小西无法接受的是,不少人都不清楚事件本身是什么,甚至分不清诉讼的被告是上海大学还是该博士生的导师,非扯到柴博士的导师对其压榨、不让毕业。如小西在其他评论看到"是谁给导师这么大的权力,一定要改革。"。真的是让人觉得很想笑的一件事,别没事就给原本紧张的"导师与博士生关系"添乱。没有其博士生导师的签字同意,柴丽杰博士连向学校申请博士学位答辩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整个事件中,柴丽杰博士的博士生导师起码是"鼎力相助"柴丽杰博士毕业的,反过来说,柴丽杰博士不管胜诉与否,依旧在上海大学工作的其导师受影响可能更大。在这个事件中,同样有不少人质疑的是仅发表1篇南大核心+1篇会议论文,柴丽杰博士的导师就让其毕业,是否存在要求不严?在这个前提下,还让导师背锅博士生不能毕业,良心何在?就算问柴丽杰博士本人,小西相信他也是感谢导师的。最后,小西想说事越辩越明,理越辩越清!柴丽杰本身是法律金融学的博士生,走诉讼渠道不宜被过度解读,仅仅是一种诉求的方式。不过,小西疑惑的是该规定在学生入学事情,以法律约束而言,是否代表学生入学就同意该规定呢?
读研之后,一直关注考博圈,之前一直看别人的经验帖受益良多。今年考博成功上岸,希望自己的经验也能够帮助到大家。一、个人情况介绍本人本、硕211,推免保研。因为读的是中文专业,所以想继续深造进入高校,大概从研二就开始为考博做准备。19年参加了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的考试(均为申请考核制),目前已收到交大拟录取,复旦的博导也对我感兴趣,也有机会。下面首先谈一下考博前做的准备。1. 充分了解申请—审核制度相信准备考博的同学对申请考核制多少都会有些了解,就我自己的经验来看,申请考核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有相对的公平。“没有绝对的公平”意思是:门槛稍高,最好有科研成果,外语好,综合能力要求高;“有相对的公平”意思是:如果你硕士期间足够努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即使你非211、985出身,也可以脱颖而出。对于想走申请考核,考C9高校的同学来说,基本的要求一般是:外语六级,有一定科研成果,本硕985加分,外语好(尤其口语)加分,科研成果突出(有核心论文)加分,导师帮忙联系加分。2. 关于联系导师提前联系心仪的博导很重要。个人认为提前3—4个月就可以开始联系了,当然如果你有非常心仪的导师可以更早联系,但联系之后最好保持一定的交流,起码让老师能够记住你。一般老师的回复都会比较官方,诸如欢迎报考之类。在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后,可以多种方式与老师取得进一步的联系,如请硕导推荐(认识的话),找报考博导的学生,开会的时候有机会见面等等。总之,要保持联系,不要只发一封邮件就不管了。3. 关于选择学校目前,排名靠前的985学校大多都已采取申请审核制。在选择学校的问题上,要注意这几个问题:首先,你选名导还是名校,关于这一点的选择直接影响你的备考策略,如果你两个都选的话也意味着竞争一定很大,要做好心理准备;其次,考试的时间会有冲突。大部分学校考试时间在三月,早一点的有清华、上海交大(可搜索招生简章了解)。东南部地区如南大、复旦、苏大、中山考试时间大多冲突,北京地区如北师、人大考试时间一般也会冲突,自己要有所取舍;最后,可根据考试时间选择多个学校备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般选2—3所,增大可能性。二、我为考博做的准备因为本硕期间成绩一直处在年级前列,专业基础尚可,个人付出比较多的努力是在科研上。自己考博的优势在于发了一篇C刊(第一作者),此外,普刊3篇,学生项目一项,考了雅思。在具体到备考过程中,除了专业书籍应该系统把握外,还要注重开拓自己的视野。拿我自己的专业来说,不要局限在文学领域内,要有意识地了解跨学科、跨文化研究,尤其涉及历史、社会、思想文化等领域,不用精通,至少应该了解。这对于读博期间能够持续地研究是很重要的,考试时老师也会比较注重这一点。关于外语:对于C9高校来说,六级是基本。至于我为什么考雅思,有些学校雅思达到一定分数可免考,如北大、人大;有些学校要求六级有效期是五年,如浙大、上交。如果你英语基础好的话,雅思能够考到6、6.5(最好),无疑是锦上添花。如果你基础一般但过了六级的话,雅思也不是必要条件。备考雅思是一件耗费大量精力的事情。此外,我考上交和复旦,都考察了英语口语,复旦对口语的要求更高一些。关于毕业论文:个人认为,毕业论文完全是一项打基础、见功夫的工作。写好毕业论文,不仅能够打好做研究的学术基础;在考博中也会有优势。我在考试过程中,导师都对我的毕业论文表现出兴趣,面试过程中,对毕业论文的提问也占了很大比重。不要为了考博复习就不重视毕业论文,否则得不偿失。三、考试申请审核一般分为初选、复试(专业笔试、外语考察和综合面试)。初选是根据所有报考人提交的材料选择几个人去参加复试(具体人选各个学校要求不一,少则三四个,多则十几个)。笔试部分难度不大,一般是宽泛的论述大题,但会侧重考察你视野是否开阔,是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复习时最好了解自己报考学校、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做到心里有数。导师组面试一般是根据你的毕业论文、科研计划、研究兴趣随机提问,时常20—30分钟。总体而言,申请审核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面试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比笔试重要。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经验更针对准备申请考核的同学。以上经验也只是我的个人感受,不代表普遍性,但申请考核万变不离其宗,备考前充分研读心仪学校的招生要求,提早准备好“硬件”条件,就会增大成功的可能性。考博不易,读博更不易。希望诸位有读博梦想的同学能够坚定信心,早日上岸,也希望我有限的经验能够帮助大家。来源:考博圈 编辑:学长
原标题:女博士为报复前男友两度雇凶:五万块废他一只手长宁法院的法庭里,五名被告人正在接受审判,站在被告人席上唯一一名女性就是拥有着高学历还拿着高薪的年轻女白领高某,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高某和她旁边的四位男性相继策划了一起阴谋。高某不到30岁,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看上去非常文弱的高某为什么会在网络上雇凶打人呢?而且拉来了这么一帮替她做事的男子。高某究竟要伤害的是什么人呢?高某在网上找到了一个群,然后下的是一个残单,俞某是第一位接单者,高某和俞某商量好了价格,成功之后支付五万元给俞某,俞某也提出需要3000元的预付金,高某照办了。就这样高某提供给俞某要伤害的那个人的照片,出没的地方、时间,所住小区的地址,并要求要打到目标人物双手粉碎性骨折这样的程度才算完成任务。俞某又提出了要求,他需要两名帮凶,而且这两个下家来上海的机票费用希望高某出资,高某一口答应。俞某找来了云南昆明的叶某黄某,于是一个有策划的四人作案团伙就这样基本固定下来了。可是令人感到十分荒唐的是叶某和黄某来上海不到三十个小时就坐火车离开了。而且他们来上海的原因也十分可笑,竟然是因为可以坐飞机,也从来没有来过大上海。原来,叶某和黄某来上海后既找不到上家俞某又没有看到要打的那个人,又害怕打了人钱恐怕也拿不到,于是干脆一走了之。而此时的俞某对五万元的悬赏金垂涎已久,不想与下家瓜分,于是想自己亲自动手,他实地踩点观察了一番,也看到了那个高某想伤害的人,但是终究被周围密集的监控探头捆住了手脚,俞某退缩了。但急需用钱的俞某哪肯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为了蒙混过关他在网上截了一张带血的人头图发给了他的上家高某。高某初次的雇凶伤人计划就这样以失败告终。高某要伤害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原来这个人是她的前男友。一年前,高某从名牌大学完成学业来到上海,受聘于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上十分有才干的高某,却迟迟没有交到男朋友,好心的同事帮她介绍了一个。按照高某的说法,她起初并没有看中学历和工作都不如自己的男友,但是在男友的热烈追求下,高某也勉强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生活在了一起。小高说,她自己也并不确定是否真的喜欢这个男朋友,转眼一年过去了,时间一长,小高也已经习惯了这种一直被男友宠爱着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小高的男友突然提出了分手。小高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动了邪念。高某雇凶伤人初次尝试未果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地在网上继续找人来完成她的复仇计划,章某,本案中第五名被告人接下了这次的悬赏。而高某在经历了第一次的失败后吸取了教训,她也不再出资所谓的差旅费,更不会先付定金而且需要下家自己准备好作案工具。就这样,章某自己买了机票飞来上海并按照高某的要求去超市买了菜刀并拍下照片发送给了高某,高某这才约好时间和章某碰头共商“大计”,但是高某一看到如此身材矮小的章某后,顿时失去了信心,之后也并没有再联系他。高某也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一言一行早就被警察发觉,正等待机会收网。章某和高某到案之后,警方顺藤摸瓜,之前的雇凶俞某和他所谓的两个下家叶某黄某也纷纷落网。而我们称之为准受害者,也就是高某的前男友,由于警方的及时发现,他在不知不觉中躲过了这场劫难。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这五人提起公诉,因为本案中他们都是秉着故意伤害的意图去进行准备工具、熟悉环境的一些预备行为,虽然他们最终并没有得逞,只是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是根据《刑法》,也是属于犯罪预备阶段,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本案给我们的警示是故意伤人即便没有实施完成,即便是在准备谋划的阶段也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高某,一个优秀的白领女士,只因在失恋的时候没有很好地调整自己,更没有理智地检讨自己所存在的问题,她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去发泄自己所谓的委屈,偏离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结果害了自己,前途尽毁。这个教训也太深刻了。
2020年3月5日,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① 被告上海大学对原告柴丽杰于2018年11月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② 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以微信告知方式驳回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纠正。③ 对于柴丽杰提出上海大学将科研量化指标作为申请学位要件“突破上位法规定,应属违法”的主张,法院认为缺乏依据,不予采纳。我们先通过一张图简要回顾事件:1、学院论文要求高于学校,未获得学位早在2017年12月9日,柴丽杰的博士学位论文经答辩委员会审查,获得5票通过,0票反对,委员会确认该论文符合上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上海大学向柴丽杰颁发了毕业证。但是,因学院论文指标高于学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却未获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公众号小编发现,按照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的培养方案,博士生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3篇三级期刊论文。而柴丽杰只完成了2篇论文指标,一篇发在《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一篇被《中国商法年刊》收录。但是,《上海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则规定,博士学位申请人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达到同等条件)。这样,柴丽杰只达到了学校要求,未满足学院论文指标。截图自中国知网2、向学校反映,被驳回要求2018年10月23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磅!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开始了!)。《通知》明确了涉及“四唯”做法的具体清理范围,要求教育部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借着这次机会,柴丽杰向上海大学校长金东寒写了三封信,请校长责令经济学院清理其博士生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对自己的论文重新进行评价,并认为仅用论文计数的方法来评价一名博士,是因为上海大学不具备评价博士学术水平的能力,应撤销上海大学授予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博士学位的资格。2019年2月22日,上海大学向柴丽杰作出正式书面答复,“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评价和认定,和清理“四唯”并不矛盾。柴丽杰的学位申请因未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所以不能授予学位”。3、起诉母校于是,主修法律的柴丽杰决定起诉母校。2019年3月20日,柴丽杰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请求判令上海大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他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根据此前公开报道,材料科学与工程公众号小编发现柴丽杰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广大的青年教师和硕博士忍受着这样腐朽的、腐败的学术评价体系,我不仅是为自己的权利斗争,也是在为学术评价制度的改革而献身”。2019年7月24日,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海大学辩称“柴丽杰作为博士生,在进校之初就应当了解学校关于博士毕业和取得学位的相关要求,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体系,是上海大学科研量化考核体系的一部分,通过学校统一向学生公布,在该专业就读的学生理应符合该专业的论文发表要求。原告依旧可以在论文发表达标的情况下,再次要求学校组织审核评定”。不过案件并未当庭宣判。2019年12月,案件还在审理期间,上海大学于对柴丽杰的博士学位申请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评定,并做出了“不授予学位”的结论。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对此柴丽杰已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起复议,尚未得到受理。4、一审判决,法院尊重高校学术自治2020年3月5日,上海浦东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在原被告对学院科研标准和学校科研标准存有争议的情况下,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以微信告知的方式驳回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未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被告上海大学对原告柴丽杰于2018年11月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海大学负担。判决书指出,柴丽杰提出上海大学将科研量化指标作为申请学位要件“突破上位法规定,应属违法”的主张缺乏依据,不予采纳。判决书最后提到:通过规定发表论文数量和期刊载体的方式评价博士的学术水平,历来颇受争议,是否科学合理,各方意见不尽一致,但此属高校学术自治的范畴,法院予以充分尊重。各方期待能有更科学合理的评价博士学术水平的途径或者多样评价方式,需要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和学子们共同推进。5、科技评价,任重道远实际上,关于如何进行合理地科技评价一直是学术圈的热点话题,这不仅对个人利益直接相关,更是关乎国家的科技发展。近日,为破除“唯专利、唯论文”不良导向,国家正式发布多个重磅文件!2月3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要求高校要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予以奖励。将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被授予专利权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专利,或将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开放许可。2月23日,科技部又正式发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采用代表作,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不得要求在申报书、任务书、年度报告等材料中填报论文发表情况。鼓励财政资金资助的论文在高质量国内科技期刊发表。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3月3日,国家科技部又发布最新通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五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包含了许多具体的新做法,比如破四唯、不追热点、严惩造假、按人定项目、加大支持35岁以下青年、准备支持一批30—40岁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志于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的优秀青年科学家等。3月5日出版的《Nature》也对此发表看法,认为中国禁止金钱奖励论文,中国大学排名或下降!“论文数量大于论文质量”的结论已深深扎根于很多科研者心中!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引导,破立结合,对科技评价或将产生重大影响。虽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比什么也不做更好。祝愿我国科研环境越来越好!(文:董瑞)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材料科学与工程”。欢迎公众号友好转载,未经许可谢绝转载至其他网站。
12月10日,高通宣布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按照要求,苹果应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其中涉及的禁售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 和 iPhone X。”此次裁定是高通和苹果全球区域性诉讼首次有了结果。长达两年的时间,高通和苹果专利诉讼在诸多国家和市场处于胶着状态,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15个中级法院之一,福州的裁定率先打破了这种僵局。此次高通和苹果的专利案,福州法院的判决属于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产品下架,针对的是被告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地方法院有裁定权,说明有管辖权,那么禁售令就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此外,福州中院下发的裁定书,属于专利禁售令,不属于可以上诉的范畴。根据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禁令送达之日,该禁令将被立即执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称,诉中临时禁令,对应的应该是一种裁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简单说,苹果公司可以对禁令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可以理解为一经作出即可生效。如果禁令已经做出的话,苹果公司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涉案型号手机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同样,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林华也认为,如果苹果拒不下架这些产品,就违法了。 简言之,禁令送达之际,不论苹果将采取何种应对措施,都应该立即执行此禁令。如果苹果拒绝执行,高通可以强制申请执行。但是,目前该禁令并未执行。裁定书由福州中院通过法院专递邮件方式同时寄出。原告高通公司于12月5日就已经收到裁定书。根据福州中院的表示来看,目前只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签收了法院裁定书,其他三家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均拒签裁定书并退回了福州中级法院。12月12日,当媒体走访苹果在上海的两家旗舰店,上海浦东店和南京东路店时,发现两家店均在正常出售iPhone7和iPhone8系列产品。导购员对记者表示未收到禁售通知。查询苹果手机官网,禁售手机也在正常售卖。高通通告发出后,苹果回应称今年9月新推出的ios12系统已进行修改,且目前iPhone运行的都是新升级的ios12系统,并不涉及高通公司所提专利。实际上, 在今年案件开庭时,苹果代理人就曾对 iOS 10、11 和 12 三个版本都提出了不侵权抗辩,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法庭经过审理,最后是以 iPhone 的型号作为审理对象以及禁售对象,不涉及操作系统的版本。目前苹果方面复议申请理由中并不包含出 iOS 12 不侵权这项理由,也就是说,苹果虽然向公众发布声明宣称 iOS 12 不侵权,并声称继续销售被法院禁售的 iPhone 型号,但在向法院申请复议时却没有主张这项理由。苹果拒不执行法院有效裁定(应立即执行),已经构成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现如今中国法院日益成为全球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重要管辖地,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保护的信心。在全球目光聚焦下,苹果的拒签、不停止销售无异于蔑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