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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艺术考研择校——上海大学名誉之观

20艺术考研择校——上海大学

01院校简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11计划”、“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02近三年历年分数线03近三年招生人数f04参考用书627:1. 周积寅编著:《中国画论辑要》、江苏美术出版社,1985/2005年。2. 李宏编著:《西方美术理论简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3.《新编艺术概论》林少雄,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比较文化与艺术哲学》金丹元,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2年版5.《艺术历史空间的哲学思考》蓝凡,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6.《艺术哲学》 丹纳著,傅雷译,三联出版社,2016年版7.《艺术》贝尔著,马钟元、周金环译,中国文联出版社,2015年版852:1、《中国艺术史》迈克尔·苏立文,徐坚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2、《艺术发展史》贡布里希著,范景中译,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3、《美的历程》李泽厚,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4、《中国艺术:牛津艺术史》 柯律格,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856:1. 欧阳英、潘耀昌主编:《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7年。2. 洪再新:《中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0年。652:《音乐作品分析教程》钱仁康 钱亦平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4年《中国音乐简史》陈应时 陈聆群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年《西方音乐史习题集》王丹丹编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6年893:《音乐的分析与创作》(上、下册)杨儒怀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3年《作曲基本原理》勋伯格著 吴佩华译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7年《中国传统音乐导学》黄允箴等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年《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 谷文娴 陶辛 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9年《艺术管理概论》郑新文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4年《管理学》罗宾斯等著 李原等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年642:《西方剧论选》周靖波主编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3年《西欧戏剧史》廖可兑著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7年643:《影视批评:实践与理论》陈犀禾 吴小丽 上海大学出版社《百年中国电影理论文选》丁亚平 文化艺术出版社《电影艺术词典》许南明 中国电影出版社《中国电影发展史》程季华 李少白主编 中国电影出版社《世界电影史》[美]克莉丝汀·汤普森 大卫·波德维尔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参考)《西方电影史概论》邵牧君 中国电影出版社《电影理论史评》尼克·布朗 中国电影出版社(参考)《外国电影史教程》黄文达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644:《电影美学导论》金丹元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8年《影视艺术概论》曲春景 程波 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年11月《影视美学导论》金丹元著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1年《电影艺术词典》中国电影出版社《电视与审美》金丹元著 学林出版社 2005年《电视艺术通论》蓝凡 学林出版社 2005年877:《中国戏曲通史》张庚 郭汉城主编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7年《中国古代戏曲理论史通论》俞为民 孙蓉蓉著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16年878:《华语电影工业:历史流变与跨地合作》陈犀禾 聂伟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电影市场发展史》饶曙光 中国电影出版社《中国电影文化史(1905-2004)》李道新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电影产业史》沈芸 中国电影出版社《好莱坞电影:美国电影工业发展史》理查德·麦特白 华夏出版社《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亨利·詹金斯 商务印书馆《香港电影产业流变》赵卫防 中国电影出版社《韩国电影史:从开化期到开花期》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 上海译文出版社《电影经济学》洛朗·克勒通 中国电影出版社(参考)879:《电视研究读本》张斌 蒋宁平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中外广播电视史》(第2版)郭镇之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中国电视文艺发展史》仲呈祥主编 中国电影出版社《中国电视剧历史教程》仲呈祥 陈友军著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中国电视批评史》欧阳宏生等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美电视艺术比较》苗棣等著 文化艺术出版社《中美电视艺术比较》曲春景主编 上海三联出版社05复试录取情况分析06知名导师王晴川: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影视学院党委书记,上海大学全媒体应用与发展基地主任,上海市演讲学会理事。曾获得中国广播电视奖、安徽电视奖、安徽新闻奖、第四届中国电视“南方杯”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上海市闸北区“优秀青年人才”等荣誉。邢虹文:教授,硕士生导师。求学期间,先后获社会学学士学位,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学位,传播学博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访问学者。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传媒社会学,影视文化与传播。影视节目制作方向为电视纪录片及电视栏目制作。1999年始,先后担任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纪录片编辑室》、《经典重访》、外语频道《华夏新纪录》等栏目的策划、编导,制作完成三十余部电视作品。单林: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理论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作曲理论、中国民族音乐、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西方音乐。狄其安: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音乐家协会理事、国家一级作曲、江苏盐城佛教梵呗研究会顾问。研究方向:作曲理论,中西方音乐理论,汉传佛教梵呗。阳军: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分析学会会员。研究方向:作曲理论、音乐分析、音乐教育学、爵士乐与流行音乐。

长恨天

柴丽杰诉上海大学博士学位评定案

浦东法院:柴丽杰诉上海大学博士学位评定案一审判决书网络配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9)沪0115行初362号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柴丽杰,男。委托代理人曹竹平,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何渊,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大学,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法定代表人刘昌胜。委托代理人李凤章,男。委托代理人徐澜波,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柴丽杰诉被告上海大学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柴丽杰及其委托代理人曹竹平、何渊,被告上海大学的委托代理人郭长刚(后被上海大学撤销委托)、徐澜波到庭参加诉讼。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诉请及证据原告柴丽杰诉称,其于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上海大学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原告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学业考试。原告撰写的博士论文《中国农地信托构造研究》,通过了被告组织的开题、预答辩、盲审、正式答辩等环节,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最终答辩意见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原告在南大核心期刊《大连理工大学学报》上发表了学术论文,并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中国商法年会”上发表了会议论文。2017年12月9日,被告向原告颁发了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准予原告毕业。2018年11月28日,原告依据《上海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向被告邮寄了申请颁发博士学位的全部材料。原告认为,根据《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第六部分以及《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原告已经符合了学校关于“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的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被告却以原告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为由,未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未出具法定答复。原告已经通过答辩,答辩意见也是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应当认为被告已经认定原告符合了被告的科研量化要求。原告还认为,上位法均未规定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才能申请学位,立法本意是重点审查在校成绩和学位论文情况。科研量化指标的制定是学校的行政管理行为,而非学术自治范畴,经济学院的量化指标突破学校规定,不能对原告产生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规定,被告负有依法对原告提出的学位申请进行评定并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的法定职责,被告在申请阶段增设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微信告知,也不具备法定形式,应当视为未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也无证据证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曾就原告申请进行过审查和开会表决程序,违反正当程序原则,被告的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成绩单,证明原告已修完并通过上海大学规定的博士学位全部课程,且已通过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的答辩,答辩结果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2.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成绩、博士毕业证书,证明原告的博士学位论文已通过“双盲评审”程序,2017年12月9日,被告向原告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寿险核保期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法律问题研究》,载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证明原告撰写的上述论文被公开发表在《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核心期刊)2017年第2期第38卷上;4.《私法自治与民商主体制度的重构——从小商贩与城管的矛盾冲突谈起》,载于《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证明原告撰写的上述论文,已被公开发表在《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上(全国性会议论文);5.致上海大学金东寒校长的三封信,证明2018年11月19日、11月22日、11月24日,原告向被告金东寒校长致信,向校长反映原告的情况,并请求学校有关部门能妥善处理原告申请博士学位一事;6.信访材料、信访邮件截屏,证明2018年12月3日,原告向被告信访办发送了相关信访材料;7.《上大学位实施细则》(2017年7月修订),证明根据被告有关规定要求,原告符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的要求,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被告应根据该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和审批;8.《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18年7月修订)及附件《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证明附录说明4表明《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适用于除“艺术类学位”之外的所有学位授予申请,并没有授权其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原告所读专业没有得到授权制定细化标准;9.淘宝网销售页面截图,证明原告的论文被刊登在2015年9月1日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书号为XXXXXXXXXX,属于会议学术论文,是合法出版物,目录中列明了原告发表的论文;10.微信聊天记录截屏、邮寄凭证,证明原告于2018年11月28日向被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并按照要求邮寄提交了相关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申请书两份、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成绩单、论文中英文摘要、照片和已经发表的两篇论文。答辩情况被告上海大学辩称,原告系被告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下属二级学科法律金融学的2014级博士生,在进校之初就应当了解学校关于博士毕业和取得学位的相关要求,相关规定和科研量化指标被告也通过学生手册和官网的方式予以周知。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体系是上海大学科研量化考核体系的一部分,通过学校统一向学生公布,在该专业就读的学生理应符合该专业的论文发表要求。原告发表论文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考核要求,只发表了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不符合三篇的要求。同时,原告发表的论文也不符合学校的科研量化指标要求,与原告的博士学位论文没有相关性,商法年刊的论文不属于会议论文。被告收到原告的申请材料后,由经济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予以审查,审查后认为原告不符合博士学位申请条件,遂对原告申请予以驳回。根据被告关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秘书的职责相关规定,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微信对原告告知,属于合法告知,其后也对原告进行了面谈告知。被告认为,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规定,无需开会表决,只有审查接受学位申请后,才进入下一步的审核评定程序。故被告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予以审核评定,符合学校惯例和相关规定。关于答辩委员会作出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只是建议,是否接受,由被告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查判断。另外,原告明知其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要求,也向被告申请延期申请博士学位,被告并未最终作出结论,原告依旧可以在论文发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要求被告组织审核评定。在最终审核评定未作出之前,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没有意义。综上,原告不符合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被告并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上海大学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依据:1.申请书,证明2017年12月9日原告向被告提交申请,要求暂缓申请博士学位,原告知道其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指标;2.柴丽杰与秘书陈文婕的微信对话截图,证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审核柴丽杰的博士学位申请,2018年12月5日,秘书通过微信告知原告结果,原告导师也不同意柴丽杰提交申请;3.面谈记录,证明2018年12月11日面谈记录上有柴丽杰签字,已经说明被告告知了不予接受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4.关于柴丽杰同学学位申请相关情况的说明,由陈文婕出具,证明陈文婕对原告申请学位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包括原告答辩当天申请暂缓授予博士学位,被告同意原告先进行论文答辩,之后原告曾向被告邮寄申请材料,被告认为原告申请不符合条件,通过秘书告知原告,以及面谈告知原告等情况;5.《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上大学位实施细则》(2017年7月修订),证明被告具有受理原告博士学位申请,并进行审核的相应职权;6.《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转引至第十三条,《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17年6月)第七条、第八条,《上海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章程》(2017年9月)第二条、第三条,作为被告处理原告博士学位申请的程序依据,证明根据规定,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由研究生院委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予以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有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的职责,其下设的办公室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学位课程考试门类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等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处理日常工作,通过秘书传达相关信息,是学校惯例;7.《学位条例》第六条,是被告制定科研量化指标的依据,《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及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应用经济学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作为被告的法律适用依据,证明经上位法授权,被告有权制定具体的科研量化指标,被告认定原告提交的论文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因此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未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查;8.《上海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证明上海大学博士论文答辩的流程规定;9.上海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法律金融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证明上海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列明应用经济学学科下设“法律金融学”的研究方向,该二级学科已经备案;10.《关于对<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说明》,2006年7月10日上海大学网上公布,证明期刊学术论文是指在期刊上以正常卷期发表的学术文章;会议学术论文是指论文被刊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柴丽杰发表的会议论文不符合要求;11.《上海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试行)》,证明培养方案适用于所有研究生,一经确定,严格执行;12.《制定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证明二级学院获得授权制定培养方案;13.《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证明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已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论文,且符合量化要求。质证情况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证据依据,发表以下质证意见:被告超过法定期限举证,应视为没有提交证据,法院立案后向被告寄送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法院第一次送达符合法定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退件,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被告在法院再次送达后提交的证据,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举证期限。被告在开庭前一天又补充了证据2-4、9-13,没有正当的延期举证事由,属于超期举证,应当予以排除。对证据1,系原告在答辩当日书写,由于受到胁迫,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告知原告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规定,现在申请肯定无法审核通过,故原告暂缓申请,但不代表放弃申请,申请书不能证明被告拒绝原告申请的事实;对证据2-4关涉申请事实等,原告予以质证,对证据2,内容真实,系发生在原告和秘书之间的对话,但导师不同意不代表被告可以拒绝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如果博士在读期间一篇论文未发表想要获得博士学位才需要导师签字,微信截图不能达到证明目的;对证据3,确实因原告信访后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过会议,但该会议参会人员只有聂某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其余均不是,根据规则,不能认为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会议记录性文字非原告书写,只有第二页原告署名和“双方对法律,经济学院内部文件的有效性存在较大分歧”是原告所写,到会人员签名不全,无法确认真实性;对证据4,形式上是证人证言,证人未到庭无法质证,关于内容方面,对申请材料邮寄、暂缓申请学位的事实认可,秘书的告知不能代表被告的告知,秘书告知原告先不要申请,一旦否决将不能再申请学位,所以原告才提出暂缓申请,是受被告胁迫,其中所说的由导师核实原告论文达标情况的表述不属实;对证据8,认为与本案无关,真实性认可,原告已经通过论文答辩。对被告的职权依据无异议,原告表示需要补充,《学位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项及《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这些依据也应当作为职权依据。对被告的程序依据有异议,被告的相关规定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都规定了明确的议事规则,需要三分之二出席才得以召开,三分之二表决一致才能作出决议,秘书只是协助,不能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也只是协助,被告应当举证是否开会投票决议,如果没有具体程序规制,应当以正当程序原则审查被告有无履职,被告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理由,允许原告提出陈述申辩和反对意见,被告在此过程中均未做到。对被告的法律适用依据,原告均不认可,《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学位条例》第六条与本案程序认定无关,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与学校规定不同,根据《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说明4表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适用于除“艺术类学位”的所有博士学位授予的申请,被告不能证明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得到了学校的授权发布。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以下质证意见:对证据1-3、5-7、10无异议,对证据4证明内容有异议,认为无法证明是全国性会议论文,对证据8证明内容有异议,无法证明应用经济学分委员会制定的量化指标没有得到授权;对证据9有异议,没有看到原件,无法发表质证意见,知网上只能查询到文章;对证据10,被告表示收到了申请材料,对证明事实有异议,原告的申请材料并不符合学校的要求,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规定。认证情况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被告在本院送达应诉材料后,提交的证据系于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本院予以认可,可以作为本案证据。被告提供的证据2-4,虽然属于补充证据范围,但关涉到原告的申请事实等情况,原告当庭予以认可,本院认定作为本案证据,对被告补充提交的证据《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因与被告之前提交的《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关于论文发表数量的要求表述基本一致,被告作为法律适用依据予以提及,原告当庭也予以质证,本院确认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对被告补充提交的其余证据(证据9-12),因超过法定期限亦无延期举证的正当理由,本院依法予以排除。被告提供的证据1-3,可以证明原告在博士论文答辩当日提出暂缓申请学位,原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发表论文的情况,以及秘书告知申请不符合条件的相关事实,本院予以确定为本案证据;证据4中原被告无争议的内容,也验证了原告博士申请未获初审通过并经由陈文婕微信告知的事实,对此本院予以确认;证据8证明博士论文答辩流程,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采纳。被告提供的职权依据、程序依据和法律适用依据中的《学位条例》《暂行办法》《上大学位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章程》(2017年9月)《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系原告进行博士学位申请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04年版)及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可以证明被告2004年制定的科研量化指标的具体内容,以上规定均可以适用于本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但被告适用上述依据作出的认定和告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院会在本院认为中予以分析评判。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学业成绩、论文答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原告邮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被告告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等情况,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18年7月修订)及附件《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和原告当庭陈述的被告应予补充的职权依据,可以证明被告作为学位授予单位的具体职责,以及对科研量化方面的具体规定,本院予以采信。结合微信截屏、面谈记录以及双方当庭陈述的情况,可以证明被告对原告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规定已经告知原告,原告也知晓被告拒绝受理其学位申请的事实,对原告当庭陈述被告对其申请未作出任何处理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原告进入上海大学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就读,攻读法律金融学博士学位。2017年12月9日,被告组织博士论文答辩,原告持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农地信托构造研究》参加答辩。答辩当日,原告向被告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称,因科研不达标,要求准予其暂缓申请博士学位。同日,原告以5票通过0票反对,通过答辩。随后,被告向原告颁发了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9日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证书载明:原告于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学习,修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同年12月11日,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盖章出具成绩单,载明原告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果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2018年11月28日,原告向被告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递交了博士学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成绩单、论文中英文摘要、照片和已经发表的两篇论文。被告收悉后,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兼经济学院秘书,以下以学院秘书指代)陈文婕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微信告知原告,因其发表的论文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科研量化考核指标,故其博士学位申请不符合要求。之后,被告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也未出具任何书面决定。原告不服,遂涉诉。另查明,《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及附件规定,文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等的科研量化指标为:1.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2.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有关的论文1篇(作者排序要求同上),并有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3.参加专著或教材编著,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十五万字(编著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规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已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论文,量化要求为:1篇一级论文,或者2篇二级论文,或者1篇二级论文和2篇三级论文。对一级、二级、三级论文进行了明确,并列举了期刊名录。此后,经济学院发布《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规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已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论文(CSSCI/SSCI/SCI期刊),量化要求为:一级B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二级(A、B)期刊论文2篇,或二级(A、B)期刊1篇和三级期刊论文2篇,并在附件中将论文分级进行明确。庭审中,被告称上述两个量化要求一致,经本院核对,量化要求基本一致,但列明的各个级别的期刊名录略有不同,原告发表的两篇论文不符合上述两个量化要求。根据《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学校规定部分学科能够另行制定科研量化指标的主体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而非二级学院。鉴于本案中经济学院和应用经济学关于科研量化指标的规定基本一致,后文阐述对此不作区分,以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统一指代。原告向被告申请博士学位时,作为科研成果提交的论文为:1.《寿险核保期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法律问题研究》,载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38卷);2.《私法自治与民商主体制度的重构——从小商贩与城管的矛盾冲突谈起》,载于《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被告认可原告论文一发表于核心期刊,属于经济学院科研量化指标中的三级论文,论文二不属于经济学院规定的论文类型范围,故原告的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再查明,《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04年版本)第一点规定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附录说明5载明文科中的美术学研究生学位的标准另定。《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18年7月修订)第一点规定,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上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博士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硕士不再统一要求,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附录说明4载明,艺术类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标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又查明,原告在2018年11月28日向被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前后,还曾向被告时任校长金东寒邮寄了三封信,对被告通过设置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来提高获取博士学位门槛的做法表示不满,希望被告对原告诉求予以研究,并妥善处理。原告还于2018年1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信访机构发送信访材料,要求被告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事宜进行研究处理。2018年12月11日,被告相关人员与原告就原告学位问题进行面谈,原告在面谈记录尾部书写“双方对法律、经济学院内部文件有效性存在较大分歧”并签名。还查明,被告上海大学于2019年12月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了审核评定,审核评定结果为不同意授予原告博士学位。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告上海大学作为高等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的职权。本案原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后,被告未予组织审核评定,原告的起诉符合提起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诉讼要件。就被告以原告发表论文的数量未达到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为由,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不予组织审核评定,且以微信的方式告知,其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院认为:第一,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和《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上海大学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权制定博士学位授予的相关细则。《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对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限定,规定了学位授予的申请程序、博士学位审批、不授予学位的情形,来源于上位法的授权,并未违反《学位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规定。《学位条例》第六条对“学术水平”的界定比较原则,上海大学将学术水平的衡量标准通过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予以具体化,并未违反《学位条例》第六条关于授予博士学位条件的相关规定。原告关于被告将科研量化指标作为申请学位的申请要件属于突破上位法规定,应属违法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第二,根据上位法和被告相关规定,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应当由所属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学位条例》第十条、《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授予学位权限,在规定期限内具有履行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的相关职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负责审查学位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本案中,除原被告争议的科研成果是否达标的问题外,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被告未出具证据证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曾就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过审查,不能证明被告的程序正当性。第三,学院秘书通过微信向原告告知,不能当然视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职的行为。《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上海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章程》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处理日常工作。上述规定将学院秘书在学位授予工作中的职责限定于协助主席工作。学院秘书的行为是否可视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应结合上述规定对秘书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性质予以认定。学院秘书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材料形式要件的,可以通过简便方式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但本案中,原告向被告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所涉已发表2篇论文,一篇刊载于核心期刊(属于经济学院指标中的三级论文),一篇是会议论文(不属于经济学院指标中的任何论文级别),已符合学校科研标准关于2篇核心期刊或者全国性会议论文的数量要求,但不符合经济学院科研量化指标中关于2篇三级论文和1篇二级论文的数量要求。原被告对应当适用学校科研标准还是学院科研标准存有争议,该争议的判断结论不仅会影响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的审查定性,更关乎学生的重大权利义务,显然不宜直接由学院秘书予以决定,也不能当然视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关于原被告争议的学校科研标准和学院科研标准的问题,本院认为,《上大学位实施细则》规定,对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应当符合《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该量化指标是上海大学校级层面的规定。该校级科研量化指标2004年版本仅规定“文科中的美术学研究生学位”可以另行制定标准。2018年版本仅说明“硕士不再统一要求,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艺术类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标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由此可见,上海大学并未将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学科纳入另行制定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学科范围。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规定的论文发表载体和数量与学校规定不相一致,并非对学校规定的简单细化,而是重新定义。学位的授予与否关涉学生重大切身利益,经济学院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如被告所称通过事先告知的方式,当然上升为校级规定。本院还认为,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高校对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术衡量标准有自主自治的权力,可以设置相关规范,但设定的规则应当被严格遵守,以防止学术评价标准上的混乱。各学科标准高于或低于学校标准,应在学校规定中予以体现,高校在学位授予方面的程序规制并未否定各学科制定具有本学科特点科研标准的自主性。值得指出的是,通过规定发表论文数量和期刊载体的方式评价博士的学术水平,历来颇受争议,是否科学合理,各方意见不尽一致,但此属高校学术自治的范畴,本院予以充分尊重。各方期待能有更科学合理的评价博士学术水平的途径或者多样评价方式,需要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和学子们共同推进。综上,在原被告对学院科研标准和学校科研标准存有争议的情况下,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以微信告知的方式驳回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应予纠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确认被告已于2019年12月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评定,并出具了评定结论。经本院释明,原告不撤回本案起诉。故本院依法确认被告之前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未予组织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确认被告上海大学对原告柴丽杰于2018年11月28日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上海大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金民珍审 判 员 孙忠耘审 判 员 郭寒娟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法官助理 刘 莉书 记 员 汪雯绮

虽疾不死

这个小伙真厉害:参加50场求职笔试,斩获数个世界500强offer,牛!

他勇于尝试,大胆表达,是代表中国高校参加全球竞赛的上大学子。他躬行实践,追求卓越,扛着压力执着追求期望的职业目标,被主流媒体点赞。他是王立峰,斩获数个全球500强offer的上大人,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走近他的追梦故事。王立峰中共党员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悉尼工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就业: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获得奖项本科与硕士期间均获得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本科与硕士期间两次获得国家奖学金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大学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连续三年获得上海大学特等奖学金连续三年获得上海大学优秀学生荣誉称号2019年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盒马新零售模式)2019年“玩转职场人生”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二等奖201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全国前10%)2017年“华为杯”第十四届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二等奖(全国前15%)2017年“全球重大挑战论坛”商业模式竞赛全球第三名、中国第一名(中、美、英三国工程院授予)2017年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球一等奖(全球前15%)2016年“创青春”中航工业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2016年AIA可持续发展与风险管理案例分析比赛冠军锐意进取积极投身科创研究他脚踏实地,深耕专业,曾发表国内核心期刊1篇,担任2项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主持人和8项企业横向咨询项目的负责人及参与人。王立峰致力于研究新零售模式,经过为期一年半的企业深度调研、理论框架梳理、案例的修改与润色,以第二作者撰写的《鲜生夺人,迭代赋能——盒马领跑生鲜电商新零售》入选2019年第十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是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首篇获此佳绩的案例。不仅如此,他还在2017年的全球重大挑战论坛学生商业模式竞赛中,和团队成员代表上海大学在国际舞台上讲述中国制造的故事。为了在台上呈现出最好的七分钟,他与团队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准备。王立峰说,希望在这样一个多元与共享并存的时代,让世界能够看到中国青年的力量和自信。严于律己努力拓宽人生宽度“人生的路有多长我们无法预知,但路的宽度可由自己加宽。”在伦敦国王学院做交换生期间,他不仅提升了专业知识,还提升了自己的全球视野。他提到,悉尼工商学院本来就是全英文授课,与国际接轨,英语流利是他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交换期间基本没有语言障碍。他曾在3个月内完成了21.3万字的英文翻译校对工作,还在积极学习韩语、意大利语等小语种。他始终保持着一颗探索未知的心,不将自己限制在某个固定领域。他坚持每天阅读,还积极尝试新事物,如绘画、滑雪、射箭等。 严谨务实职涯规划勤于实践王立峰很早就定下了自己的未来规划,他担任悉尼工商学院职业拓展中心主任,带领团队调研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参与悉尼工商学院“就业先进集体”的申报工作,助力学院连续两年荣获“上海大学就业先进集体”。王立峰拥有着丰富的实习经历,他也善于把从专业所学和科研项目中积累的经验用于实践;曾任西门子集团全国物流网络规划项目学生负责人;在上海大学需求链研究院担任项目咨询顾问,累计经历时长超过10个月;在阿里巴巴集团供应链平台事业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与绩效部、永辉集团产品设计部、上海欧睿供应链管理咨询公司S&OP部等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实习,实习时长累计超过2年。王立峰为自己设定了“3-2-1-0”的职业目标,即:3位专家——他希望自己能成为深耕本土、放眼全球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专家、产品专家和架构专家,为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作出贡献;2种价值——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匹配;1个平衡——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0——没有遗憾。拼搏前进执着追求不断提升在正式就业季开始后,根据自身能力评估和职业规划,王立峰投出了100多份简历,并参加了其中50家企业的笔试。他觉得,“投简历求职就跟高考一样,不经历一次,人生就少了点什么。”在王立峰看来,投简历,50次笔试,若干面试,也是对多年学习、实践的复盘。他坦言,虽然现在都说就业压力大,但总想拼出一份跟未来方向比较契合的职业起点。更重要的是,在此期间,他认识了很多优秀的“竞争者”同辈,“大家会一起吃饭,沟通,”如今已经定下理想岗位的他说,“单纯的逃避、等待,等不来岗位。”临近毕业,在上海大学度过七年本硕时光的王立峰先后斩获了数家全球500强企业的offer,他说,正是在上大的一系列经历,让他明确了自己的求职方向:供应链咨询。他也希望能够将自己的求职和生活学习经验传递给学弟学妹们,他鼓励大家坚持:Work hard,play hard.这也是他的人生信条;与此同时,可以在业余时间广泛涉猎书籍,通过阅读形成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再通过实践加深并作出自己的个性选择。最重要的是,希望大家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永远守住初心,做好每一件事,活成自己最喜欢的模样。每一次渺小的希望都值得全力以赴,每一个有星星的夜晚都值得深情仰望。衷心祝愿这个脚踏实地的上大人,在人生的新阶段新征程上,展现新一代上大人奋斗拼搏的风采。来源:上海大学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撰稿、排版:王笑驰、朱溪

大无畏

这些211高校2020年考研报考人数超过了2w人!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1978年,南京师范大学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1年,南京师范大学被国务院批准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6年,南京师范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人数达到了27452人。郑州大学郑州大学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2004年。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历史可追溯到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近几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进入了郑州大学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也是河南省的一所巅峰性高校 ,2004年7月2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试办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下设综合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学位办公室,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管理。郑州大学2020年报考人数突破了3w人。暨南大学暨南大学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学府,是中国第一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大学,是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平台”重点综合性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暨南大学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高校中第一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79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暨南大学研究生院于2011年7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暨南大学2020年报考人数26124人。苏州大学苏州大学苏州大学研究生院,2012年4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教育部宣布取消研究生院设置行政审批之后由高校自主设立的首个研究生院。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苏州大学前身东吴大学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截止至2018年12月,苏州大学设有5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9个博士后流动站;有全日制硕士生11959人,在职专业学位硕士1726人,全日制博士生1788人,临床博士2146人。苏州大学2020年报考人数32341人。上海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大学于1994年5月27日由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是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学校被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3年10月25日,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揭牌成立。学校有专任教师2900人,其中教授640人、副教授1062人,博士生导师43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15人。上海大学2020年报考人数20174人。

床上床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一起来看看上海大学研究生导师的育人“秘诀”

编者按丨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研究生导师,既是科研的领航者,也是人生的引路人。研途求知,最幸运的是学有良师,启行明智。上海大学第七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系列活动开展以来,选树了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导师典型。为此,我们推出了“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栏目,带大家一同领略“宝藏”导师的育人风采。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近理学院的张登松老师。求学至臻,敬业乐群于己,勤学笃志,望高峰登之为师,启行明智,循循善诱张登松,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大学理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上海大学催化化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主任,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上海市科委青年科技启明星,上海市晨光学者,2018-2019年连续两次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2020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科睿唯安)。现任中国化学会第三十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化学会奖励推荐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新材料委员会委员、中国能源学会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稀土学会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Frontiers in Environmental Chemistry副主编、Chemical Physics Impact高级编委、ACS ES&T Engineering顾问编委、Current Nanomaterials区域编委、《中国化学快报》青年编委。张登松研究员主要针对能源环境催化科学与技术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特别是在氮氧化物催化净化技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催化消除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主持承担了国家科技部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港澳台重点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合作单位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石油化工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等20余项。已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0余项,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170余篇SCI论文,H指数66,有39篇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有7篇论文入选ESI热点论文。曾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多种奖项。依旧努力奋进的“少年”张登松老师是一位“土生土长”的上大人,从1998年到2007年,张老师在上大园度过了属于他的青春岁月。他先后成功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于2007年留校工作,2007年至2015年同时在法国依视路集团新加坡亚太研发中心、上大联合研发中心工作。2008年入选上海市晨光人才计划,2010年入选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人才计划,2017年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018、2019年连续两年入选材料科学学科中国高被引学者(爱思唯尔)。谈及这些成绩,张老师仅是简单地说:“我只是觉得自己比较努力。”曾经努力的“少年”,如今依旧努力,踏实地在上海大学这片热土上挥洒汗水,传递能量。这些精彩的人生履历背后,是他对研究工作的热爱、对这份事业的激情。兴趣使然的攀“登”者多年来,张登松老师一直坚持在科研一线,在科研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重要成果。他主持承担了国家科技部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或企业委托项目20余项,已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0余项。除此之外,张老师积极进行国际合作,联合承担及参与国际合作项目5项,联合申请国际发明专利1项,联合发表国际合作SCI论文30余篇。2019年,他在化学领域顶级期刊Chemical Reviews上发表综述性论文,并在环境科学与生态学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顶级学术期刊ES&T上发表10余篇论文。张登松老师工作严谨细致,曾多次主办本领域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活动:2017年主办全国能源环境化学学术研讨会并担任大会主席;2018年主办全国污染控制化学青年学术研讨会并担任大会主席;2019年担任第十届全国环境化学大会“环境材料与催化”分会召集人,并将于2021年主办第十二届全国环境催化与环境材料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张老师说,这是自己非常感兴趣的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很投入、很享受。有兴趣就有奔头,有奋斗就有成果,这位孜孜不倦的攀登者,兴趣使然、乐在其中,收获着属于他的幸福感与成就感。因材施教的引路人“把学生装在心里,把沟通作为打开学生内心的一把钥匙”是张登松老师成为学生心中的好导师的一个“秘诀”。张老师在学生时代曾担任上海大学研究生联合会主席,成为老师后,平日里特别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同学眼中的张老师总是谦逊温和、循循善诱,学术上是他们的严师,生活中是他们的好伙伴。平日里,张老师会在微信上分享学习资料,探讨研究成果,时常鼓励学生努力前行,即使在深夜,他也总是会及时回复他们的邮件。在培养学生方面,张老师秉持着“因材施教”的理念,鼓励学生开拓眼界,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的研究兴趣。他认为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曾经有一位学生,写论文一时难以下笔,张老师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每天都与他交流当日的学习成果,在张老师的倾心付出下,这位学生开始逐渐喜欢上科研,发奋图强,硕士阶段连续发了3篇SCI一区论文,并且全部成为ESI高被引论文,还获得了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在张老师培养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中,有4人获得上海市优秀学位论文,1人获得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10余名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多名硕士毕业生在法国里昂第一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张老师一直相信,没有培养不好的学生,只是没找到适合的好方法。严于律己,敏以求学张老师以其身其行教导学生满腔热忱引领着学子向一座又一座高峰攀登导师寄语丨要永远怀着一颗好奇心、思考心,带着刨根问底的精神一心一意做好科研;要永远怀着一颗报国心、感恩心,以勇敢坚强的品格踏踏实实地服务社会。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理学院撰稿:张菊霞 吴天雯

夫子

他是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醉心科研与学习,荣获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眼里有火,心中有光。他不忘初心,传递真切红色情怀,是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优秀志愿者。他博观约取,醉心科研与学习,多次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奋力把微尘舞出光芒,为了梦想,寸步不让。勤于学,敏于思,躬于行。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进专属于他的奋斗青春。方海瑞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图书情报档案系档案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获得奖项上海高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最美志愿者”上海大学一等学业奖学金上海大学二等学业奖学金上海大学三等学业奖学金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大学“百优团员”上海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优秀志愿者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最燃团课”微视频大赛二等奖邂逅求学路上坚定前行,于最好年华邂逅上大说起为什么将上大作为考研目标,方海瑞说,因为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在学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声誉,早在他本科时期,老师就向他推荐过上大丁华东教授的著作作为必读书目,他对丁老师的学术造诣十分敬佩,后来也如愿被选入其门下。读研期间,他一路前行,一路成长,在知识、眼界、能力等各方面都收获满满。对待科研,他有着自己明确的目标。刚着手写作时面对一个覆盖面比较广的题目难以下手,方海瑞多次与导师交流,厘清逻辑,在多个环节用心准备并设计,初稿完成之后不断修改润色,最终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上大的学术氛围和资源给他的科研之路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对于如何在自己研究的领域做好科研,他在不断地探索之后,有了自己的心得。“必须在广泛学习、阅读文献的基础下,高屋建瓴地对学科主题有清晰的认识,找到自己的平衡点,遇到困难要及时与导师交流,越主动面对困难越能克服困难。”好的学习方法带来好的学习效果,科研上的天赋必然重要,但更多的是他“吃苦耐劳”的精神,使他能坚持下来,最终发表3篇期刊论文。初心千帆过尽不忘花开,党的诞生地当讲解员“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参观《伟大开端——中国共产党创建历史陈列》”2019年,身穿红色马甲的义务讲解员方海瑞和他的同伴们成为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中靓丽的风景线。这段经历使他难忘, 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对于表达的严谨规范有极高的要求,作为讲解员,数万字的讲稿要在短时间内做到“一字不差”是不容易的,“背到深夜”“边吃饭边背稿”都是他又苦又甜的经历。尽管有很多困难,但是当他站在纪念馆大厅,面向观众娓娓道来的时候,他认为一切辛苦都值得了。正在讲解的方海瑞每场讲解的最后,讲解员会给观众和自己送上这样一句寄语:“勿忘昨日苦难辉煌,无愧今日使命担当,不负明日复兴梦想!”对于一名学生党员而言,讲解党史可能是他践行这份寄语最直接的方式:“讲好建党故事,彰显建党初心,建设守护好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讲解结束时,他萌生了把一大故事带进校园的想法。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他和团总支的小伙伴们组织策划了一次校园图片展,在半个月的展览时间里,吸引了1800余名师生“打卡”。他回顾志愿服务经历,想要在正当青春的时候多做事、发现和认识自我价值,就是他的初心。研究生期间,他参加了多次志愿服务活动,除了锻炼与人交流交往的能力,也让他将所学付诸实践。好几次志愿服务活动,他都结合申报了暑期社会实践课题,让所学发挥所用。探索事在人为诚至金开,艰难挑战中百折不挠无论是在校经历、实习实践亦或是科研学习,他都想要尽全力做到最好。作为系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的他,在刚接手时,面对许多工作开展不顺利,他坚持补足自己的薄弱之项,边做边学,在实践中不断成长。他了解团组织各个成员的特点特长,和大家保持良好的沟通,累计策划团日活动12项,团员参与比例超过90%,他所在的团支部连续两次获得校级“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他组织开展了假期社会实践22项,荣获校级优秀组织奖、社会实践优秀项目等多项荣誉。当问及如何在科研与实践中寻求平衡时,他谦虚地表示自己做得还不够。“学习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事,研究生学习更加强调系统性与连续性,这样才能做深入研究。学习也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要想办法培养多学习的兴趣,减少学术研究的畏难情绪和负面情绪。”成长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平凡中书写人生价值时间就像一张网,你撒在哪里,它就在哪里耕耘。谈到方海瑞坚持最久的足球,他说:“坚持这项运动有7年,不仅是保持健康的身体素质,也是为高强度的学习工作打下基础。”对他而言,踢球是与人交流的一种方式,也正因为他日积月累的坚持,他拥有了良好的体魄去面对学习和工作的压力,更是在这项运动中练就敢拼敢挑战的毅力。保持热爱,衷于初心。三年的研究生生涯,方海瑞一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不忘记理想,不放弃希望,不停止脚步,最终给自己这一阶段的求学画上圆满的句号。他也给学弟学妹们带来了寄语:希望大家不负韶华,勇敢追梦!上大能给我们每个人最好的成长舞台。不忘初心,自有前程眼中有星辰大海,胸中有丘壑万千他在热忱天地找到自己的理想远方在上大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给予着我们无限机遇和可能衷心祝愿这个有着满腔热血拳拳赤子之心的少年郎继续向社会和国家展现上大人英姿勃发的新时代风采来源: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采写:罗应茜

殆乎

2020年上海大学法律硕士考研报录比参考书

2020年上海大学法律硕士考研报录比参考书大家好,我是育明教育的代老师。关于上海大学法学专业硕士考研信息汇总,了解一下。上海大学上海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简称“上大”,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11计划”、“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上海大学法律考研招生目录及人数1、招生院系:法学院2、招生专业:035102法律(法学)专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硕3、研究方向:不分方向。4、考试科目:非法学:(1) 101 思想政治理论(2) 201 英语一或日语(3)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学:(1) 101 思想政治理论(2) 201 英语一或日语(3)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5、招生人数非法学:统招人数55 推免人数15 学制三年。法学:统招人数 20 推免人数10 学制二年。二、复试分数线:2019年1、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分≥328分,单科(满=100)≥44分,单科(满>100)≥66分;2、法律硕士(法学):总分≥320分,单科(满=100)≥44分,单科(满>100)≥66分;(含士兵专项)3、法律硕士(非法学)士兵专项计划:总分≥320分,单科(满=100)≥44分,单科(满>100)≥66分。(士兵专项)2018年法学非法学分数线 公共课:42 专业课63 总分3152017年法学非法学分数线 公共课:44 专业课66 总分310三、参考书目★法硕大纲《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其它复习书目1《全国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曾宪义主编--法律出版社3《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4 《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5 《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公共课到底哪个更重要?1、公共课要保过、专业课要再提分首先研究生考试的各门学科的分数结构上专业课在占到总成绩上的占比是大于公共课的。公共课方面,大家普遍觉得难的部分应该是数学和英语。但一般知道自己这两科弱的考生,在备考初期就会着重复练习。数学难理解的地方较多,建议大家早做准备,多做题多练习。政治不用说,为了不忘或者避免手生,还是要背的。总之,公共课这几科都没有一定要拿高分的必要,只要保证过线即可。事实上,这三门要拿高分也很难。对于一般的同学来说,考研分数出来时政治英语两门加起来能拿到120分左右,好点的同学可以拿到130-140,差点的也能有100分。即这两门公共课好的同学和差的同学也就拉开50分的差距。因此,考研的总分就是在专业课上拉开差距的,每年多少考生栽在专业课这。而且复试时,老师也往往会偏向初试专业课成绩高的学生。2、跨考生攻专业,看清自身优劣势相比本专业的考生,跨考考生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是,如果你是本科英语数学政治类专业的,那么你的公共课可以稍微放松一点。劣势是,你的专业课成绩肯定大大不如本专业考生。因此,跨考考生应该注重复习专业课。此外,有些学校的专业进入复试的标准是专业课成绩,公共课只需要通过国家线就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主攻专业课,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专业课上,同时也要每天拿出一定时间来看政治和英语。3、本专业考生勿放松,轻视敌人要不得虽然本专业考生在专业课上有优势,但切记骄傲自满,轻视敌人。每年很多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比本专业考生还要高,所以“本专业考生”这几个字也不一定就是考研成功的王牌。毕竟,你永远不会知道别人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因此,在对待专业课上,本专业考生一样不能放松。对于这类考生来说,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比重可以适当调整为1:1。在复习专业课的同时,也要把公共课里的弱项好好强化。政治一般没什么问题。英语弱的最好多背,以应试教育的一贯方法提分。数学弱的报个班单项突破。公共课最起码要过线。4、公共课重视基础,专业课体现能力很多同学的弱势科目集中在公共课中的英语和数学上,而这两科的弱势往往会在总成绩中有很大的体现,甚至有可能影响你的录取。这两个科目首先考察的是学科基础,比如英语这一学科的基础就在于词汇和语法长难句部分,可能在选择专业时,你可以巧妙地避开自己的弱项,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但对于公共课而言,无论你是否擅长,往往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所以,在备考初期,英语或数学不太好的同学不必平均分配时间,比如阅读是你的短板,你就要多花一些时间去做阅读,把错的弄懂,把文章读通。只有想办法补短板,给弱势科目多一点时间,才能缩小和其他同学的差距。总的来说,大家一定要注意权衡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比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自己的优势科目来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总之,考研是一场漫长的学习之旅,得练就一种适合长期学习的心态。否则产生疲惫心理后,就容易与本来的想法背道相驰。好心态加好方法,才能使长期学习轻松高效。大家要端正学习态度,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方法用对了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学习方法不合适,学习无效率,总是事倍功半,搞的人很疲惫,收效甚微,慢慢就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所以一定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高效的学习方法。将学习当成习惯,当成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事情,每天都能自律自省,良好的学习心态才能有助于长期学习。

冴子

初心不忘、研梦启航,上海大学举行2019级研究生开学典礼

东方网记者傅文婧9月1日报道:初心不忘,研梦启航。上海大学今天举行2019级研究生开学典礼,来自五湖四海的5000余名中外研究生新生共同见证了这一庄严又神圣的时刻。在上海大学弦乐团及研究生新生代表共同演奏的乐曲中,典礼拉开了序幕。由研究生辅导员、中外研究生代表共同演绎的原创诗歌朗诵《初心·上大》带领新生们重温了老上大那段峥嵘光辉的岁月。来自科研、科创实践与艺体各板块的优秀学长学姐代表为大家娓娓道来“在上大读研是种怎样的体验”,曾获得校长奖学金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2017级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晓作为在校研究生代表向新生们分享了她对科研生活的感悟。上海大学无人艇研究院院长、中宣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时代新人说——我和祖国共成长”家国情怀演讲大赛银奖获得者彭艳作为导师代表进行了题目为“找到牵引人生奋斗的那束光,成就最美的人生”的发言。社会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张祖耀作为新生代表分享了自己的上大梦并提出要提高身份转变的适应能力、保持旺盛的科研探索能力、打造过硬的本领,勇担使命,成长为让上大骄傲的新时代青年。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昌胜院士在致辞中表示,上海大学拥有一流高端的科研平台、德艺双馨的导师队伍以及能持续产生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他同时提出以下四点希望:一是志向高远,勇于攀登。希望大家在读研期间,不能仅仅满足于获得一个学位,也不能满足于做“跟班式科研”,要敢于直面国家战略性需求,敢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敢于树立最高严的研究标准,敢于碰硬嚼难,敢于向“疑难杂症”亮剑。二是不畏权威,敢于质疑。希望大家在未来的学习中,要勇于质疑、善于质疑,敢于挑战常识、挑战权威、挑战“不可能”,敢入无人之境、敢闯未知领域、敢破“未解之谜”,以创造性的方式对新问题、新发现进行研究,提出新解释、构建新理论。三是坚忍不拔,善于坚持。希望上大的研究生在今后漫长而曲折的研究道路上,能传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的钻研精神,什么时候都不要想着可以敲锣打鼓、顺顺当当实现自己的研究目标。四是心系家国,甘于奉献。始终铭记作为中国青年的责任和担当,始终怀有作为中国未来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去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创新梦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让自己闪耀的青春和国家发展同频共振,让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联,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更好地续写中国科技“换轨超车”的奇迹。

龙二

上海大学 李玲玲:科研达人、优秀志愿者……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CSBMB)“罗氏大学研究基金”奖项于近日颁发上海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李玲玲与全国多所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9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同获得了该奖项。李玲玲,中共党员,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海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曾获得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员等诸多荣誉称号,在读期间,发表SCI论文5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第二作者发表3篇;她主要负责的“基于DNA模板化银纳米簇的肝癌细胞高灵敏检测”科研项目获得2019年上海大学校级研究生拔尖创新项目资金支持。以梦为马,专心科研癌症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如何通过早期诊断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是当前肿瘤领域的研究热点,也是李玲玲一直以来梦想研究的方向。科研的道路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实验失败,是每一个科研人都会遇到的阻碍。她告诉记者,“如果你对成功的定义是发现了别人从未预料过的东西,那么你的工作一定是非常罕见的;但如果你对成功的定义是通过实验找到问题的真正答案,那么你就会一直成功下去”。她觉得,做实验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阳性结果,每次的实验结果都是促使你设计出更好实验的推动力,如何从好的实验结果中获得信息才是最值得关注的内容。她把师长的赠言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一直在自己热爱并坚持的领域不断努力奋斗,脚踏实地地取得一项项成绩。真实地认识自己,找准自己的定位,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去,其实每个人都是一幅独一无二的“丹青”。服务他人,全面发展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李玲玲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党建活动,也积极参与学生干部工作,曾担任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部干事、研究生党总支组织委员等。在学生工作中,她一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组织研究生支部党员学习最新政治理论知识,及时了解学生党员的思想状况;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教育活动,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在繁忙的科研任务之余,她也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2017年上海大学承办第十五届挑战杯期间她担任了生命科学类评审专家接待组志愿者组长,并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 ■■■■此外,她还积极参与生命学院与上海金惠康复医院联合举办的“特殊儿童关爱”活动以及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海豚计划”志愿服务等活动。“作为一名医学领域的学生,我深知科学研究是促进医学发展的根本途径,而时常地走近病患、倾听他们的心声,则能提醒我时刻不忘走上医学科研道路的初心和初衷。”李玲玲说道。感念师恩,心向远方作为一个即将离开母校的毕业生,她特别想感谢导师李根喜教授在科研上的耐心指导,“导师时常告诫我们不能为了发论文而去做研究,发表论文应该是科研工作的自然结果,要通过大量阅读文献活跃学术思想、提升科研水平;在学习生活方面,他也经常勉励我们勤奋学习、协作互助、志存高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导师的谆谆教诲成为了她科研道路上的指明灯。在临别之际,她想对母校说:“在生命科学学院读研的三年,是我一生难忘的回忆。感谢赵婧教授、曹亚老师对我科研上的辛苦指导与生活上的亲切关怀,感谢学院的各位老师及同学的帮助支持。祝愿生命学院硕果累累,祝愿母校蒸蒸日上!”来源: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转发本文只作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创,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对小编的文章感兴趣,请关注"教育看潍坊",也感谢您的分享、收藏和评论。

白魔鬼

学霸情侣:他高她一届,先考研上海大学!她通过努力,也考研上大

我偷偷地碰了一下你,不料,你就像蒲公英一样散开,此后到处都是你的模样,看见你时满眼都是星星。淮阴工学院再现学霸情侣!电信学院有这样一对情侣,两人先后考取上海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想知道他们独特的爱情故事吗?想了解爱情和学业双丰收的独家秘笈吗?快和团子一起了解他们励志的爱情故事~学霸情侣尤青(2019届毕业生),中共党员,校三好学生;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江苏赛区一等奖、全国大学生FPGA创新设计邀请赛总决赛二等奖、蓝桥杯信息技术人才大赛省赛一等奖、“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华东赛区摄像头组二等奖和光电四轮组三等奖、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三等奖、TI杯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并拥有一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淮阴工学院2017年度“五四青年奖章”科技创新奖、淮阴工学院第一届校长奖章。刘雨欣(2020届毕业生),中共党员,校三好学生,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曾荣获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江苏赛区一等奖A、全国赛区二等奖,2018年TI杯江苏省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2017年全国大学生FPGA创新设计邀请赛总决赛二等奖。偶然相遇,缘分来临(以下旁白来自刘雨欣)因为填国家励志奖学金,我们偶遇学工办,在这之前,我不认识他,他不属于我。通过交谈,我们得知对方是老乡,也因此格外的投缘。后来发现我们是同一所高中,同一个语文老师,同样的话题,同样的感兴趣,缘分就是这样妙不可言。刘雨欣证书尤青证书有限时光,共同成长那年,他大三,我大二,我们在一起了,没有苦苦的追求等待,没有精心的浪漫告白,只是确认了彼此,所以一眼万年。当时的他是同学眼中的学霸、老师心中的佼佼者,而我平平无奇,但我不自卑,因为爱情里没有尊卑。如果我不够优秀,那我就和他一起变得更优秀。他做他喜爱的事永远都很专注,有计划性,有目标性,知道自己未来的路在哪里。他从小就喜欢动手,喜爱电子DIY,当我有了零花钱还沉浸于如何买到自己心仪的零食或是玩具时,他已经把零花钱投入在了废品回收站,从中回收很多废弃的电路板,买回来进行拆卸研究。有人会问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不无聊吗,或许我就是那个愿意陪他一起无聊的人,我很幸运遇见这样的他。我花了两年让自己蜕变,这两年里,我们携手探索,一起参加了全国FPGA创新设计邀请赛、2018年TI杯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专业项目,他负责技术方面,我负责一些零碎的事情,他陪着我进步,我跟着他成长。未来路上,一路同行时间转瞬而过,他已经进入考研复习阶段,再三斟酌过后,他选择考取上海大学的研究生,而我只想在他最紧张的阶段做他最安心的依靠。他顺利通过了初试分数线,复试对他而言根本没有问题,最终顺利被上海大学录取。在他去上海大学的这一年里,是我人生选择的岔路口,我和他一样选择考取上海大学,他就是我的专业课辅导老师,与我专业课相关的任何问题他都会帮我解答,他也会嫌弃我笨,但是每次他都是很详细的为我讲解,给我拓展,他带给我的不仅是幸福,更是我所寻觅的安全感。我懒惰时,他也是时刻的督促我学习;当我压力大、心情不好时,他总能包容我的一切小脾气。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顺利通过初试分数线。复试时,他有足够的经验和知识储备,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最终让我可以通过上海大学复试难关。在考研这条路上我们始终互相鼓励、互相督促。直到现在而言,我们没有说谁比谁更优秀,我们互相之间懂得包容彼此,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我觉得这些就足够了。我很感谢四年的时光中遇到一个这样的他,一起努力,一起成长,一起追梦,未来的路,我也希望我们可以陪伴在彼此左右!来源:淮阴工学院全媒体中心电信学院文字:刘雨欣 编辑:黎颖 审核:罗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