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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信息」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变化光荣日

「院校信息」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变化

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跳板考研的学长学姐们第一时间将2021年的简章内容与2020年的做了对比分析,发现了几处重要不同,将在2021年简章的改变处为大家标注出来。大家可以根据标注及时了解考研信息变化。完整的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链接将放在文章尾部,想要了解的请自取。一、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135108艺术设计(上海美术学院)学制:3 年研究方向:一、平面艺术设计 01.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02. 壁画、岩彩画设计 二、空间艺术设计 03. 环境艺术设计 04. 会展艺术与技术设计 空间艺术设计方向2021年与2020年相比少了城市公共艺术设计专业三、材料艺术设计 05. 玻璃、陶瓷、首饰、织绣、漆艺、综合材料设计 四、数字艺术设计 06. 数码交互技术与表现设计 07. 数字产品设计 五、创新艺术设计 08. 创新设计创新艺术设计方向2021年比2020年相比少了跨文化设计专业指导教师:艺术设计领域:田云庆教授、庄小蔚教授、刘森林教授、张苏卉教授、杜士英教授、汪大伟教授、陈青教授、金江波教授、章莉莉教授、董卫星教授、程雪松教授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和博士讲师。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4英语二3. 713设计造型基础4. 952设计专业基础(视觉传达艺术设计)(01方向)953设计专业基础(壁画、岩彩画设计)(02方向)954设计专业基础(环境艺术设计)(03方向)955设计专业基础(会展艺术与技术设计)(04方向)956设计专业基础(玻璃、陶瓷、首饰、织绣、漆艺、综合材料设计)(05方向)957设计专业基础(数码交互技术与表现设计)(06方向)958设计专业基础(数字产品设计)(07方向)959设计专业基础(创新设计)(08方向)考试参考书籍的变化,将会在下篇文章中详细列出复试科目:a.专业设计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备注: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其中艺术设计领域(135108)的01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03方向(环境艺术设计)、06方向(数码交互技术与表现设计)、07方向(数字产品设计)的研究生可申请参加上海美术学院与英国格拉斯哥艺术学院“1+1+1联合培养硕士”项目,项目信息详见上海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safa.shu.e.cn/detail/1485)。此项为2021年新增项目。3、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到上海大学报名和考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专业面试”现场应展示个人具有代表性的发表论文、创作作品集、毕业论文或奖状复印件等材料。 130400美术学(上海美术学院)学制:3 年研究方向:一、美术学本体研究 01. 美术史论 02. 绘画技法材料研究 美术学本体研究2021年比2020年少了一个美术批评专业二、当代美术创作研究 03. 中国画 04. 油画 05. 雕塑 06. 版画、摄影 07. 书法篆刻 三、城市公共艺术创作研究 08. 公共艺术城市公共艺术创作研究方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2021年也不招生指导教师:陈平教授、郭亮教授、姜建忠教授、蒋铁骊教授、金江波教授、李超教授、李敏教授、刘建华教授、罗宏才教授、罗小平教授、潘力教授、浦捷教授、孙海垠教授、汪大伟教授、王建国教授、夏阳教授、肖素红教授、徐龙宝教授、杨剑平教授、章德明教授、张长虹教授、张海平教授、周国斌教授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及博士讲师。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3. 627美术理论(01、08方向)629油画修复基础(02方向)628造型基础(一)(03-06方向)630书法篆刻理论(07方向)4. 860专业基础(中国画)(03方向)501专业基础(油画)(04方向)502专业基础(雕塑)(05方向)861专业基础(版画、摄影)(06方向)862书法临摹与创作(07方向)859中外美术史(01、08方向)863专业基础(绘画技法材料研究)(02方向)考试参考书籍的变化,将会在下篇文章中详细列出复试科目:a.专业考试科目 01、08方向:专业写作 02-06方向:专业创作 07方向:文字学基础和篆刻创作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或日语)备注: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现场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 3、初试报考专业科目为“627美术理论”“859中外美术史”(01、08方向)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报考其他初试专业科目(02-07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必须到上海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专业面试”现场应展示个人具有代表性的发表论文、创作作品集、毕业论文或奖状复印件等材料。 130500设计学(上海美术学院)学制:3 年研究方向:一、“上海设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01. 公共视觉传达设计 02. 设计艺术理论与历史 该方向2021年比2020年少了文化创意设计专业二、“都市营造”理论与实践研究 03. 环境艺术设计 04. 会展艺术与技术 该方向2021年比2020年少了城市公共艺术设计研究专业三、“都市造物”理论与实践研究 05. 玻璃、陶瓷、首饰、织绣、漆艺、综合材料 06. 壁画艺术设计 四、“数字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 07. 数码交互艺术 08. 数字信息设计指导教师:陈青教授、程雪松教授、董卫星教授、杜士英教授、金江波教授、刘森林教授、田云庆教授、汪大伟教授、章莉莉教授、张苏卉教授、庄小蔚教授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和博士讲师。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3. 631造型基础(二)(01、04、05、06方向)632理论基础(一)(02方向)633理论基础(二)(03方向)631造型基础(二)(07、08方向 艺术类考生)635逻辑演绎(07、08方向 非艺术类考生)4. 864专业基础(公共视觉传达设计)(01方向)865写作基础(设计艺术理论与历史)(02方向)866专业基础(环境艺术设计)(03方向)868专业基础(会展艺术与设计)(04方向)869专业基础(玻璃、陶瓷、首饰、织绣、漆艺、综合材料)(05方向)873专业基础(壁画艺术设计)(06方向)867创意文案(07、08方向 艺术类考生)867创意文案(07、08方向 非艺术类考生)考试参考书籍的变化,将会在下篇文章中详细列出复试科目:a.专业考试科目 02方向:专业写作 除02方向以外的其他方向:专业设计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 或 日语)备注: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现场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 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 3、初试报考专业科目为“632理论基础(一)”“865写作基础(设计艺术理论与历史)”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报考其他初试专业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必须到上海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专业面试”现场应展示个人具有代表性的发表论文、创作作品集、毕业论文或奖状复印件等材料。 0810J3数字媒体创意工程(上海电影学院)学制:2.5 年研究方向:01.数字音视频智能处理应用技术 02.数字娱乐与虚拟增强现实技术 03.数字艺术处理与游戏开发技术 04.数字特效处理与艺术设计技术 05.数字创意展示与内容传播技术 06.数字媒体管理与版权保护技术指导教师:丁友东教授、许华虎教授、黄东晋副教授、谢志峰副教授、朱永华副教授、田丰副教授、周霁婷博士、张典华博士等。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1英语一3. 301数学一4. 875多媒体技术2021年与2020年相比,今年只考875多媒体技术,不再是在829信号系统与电子线路 或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几个科目之间选考复试科目:数字媒体综合备注:1、本专业在上海电影学院培养。 2、本年度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130300戏剧与影视学(上海电影学院)学制:3 年研究方向:01. 130301戏剧戏曲学: (01)戏曲史论 (02)戏曲传播 (03)当代话剧史论 02. 130302电影学: (01)电影理论与批评 (02)电影史 (03)电影制片管理 (04)电影导演研究 (05)电影产业与新媒体研究 (06) 影视特效与动画研究 03. 130303广播电视艺术学: (01)电视理论与批评研究 (02)电视编导研究 (03)新媒体与电视产业研究 (04)电视剧研究 (05)纪录片研究指导教师:戏剧戏曲学:赵晓红教授、刘彦君教授、廖亮副教授、邓黛博士等。 电影学:陈犀禾教、程波教授、高长力教授(特聘)、聂伟教授、潘璋敏教授、黄望莉教授、林少雄教授、曲春景教授、刘海波教授、张斌教授、冯果教授、葛颖副教授、王艳云副教授、徐文明副教授、齐伟副教授、曲丽萍副教授、祝明杰副教授、刘兆君副教授、周倩雯副教授、蒋敏副教授、吴丽娜博士等。 广播电视艺术学:曲春景教授、林少雄教授、刘海波教授、张斌教授、冯果教授、王艳红教授、陈晓达副教授、廖亮副教授、陈瑜副教授、张莹副教授等。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1英语一 或 203日语2021年比2020年减少了外语考试的科目3. 642中西戏剧理论基础(适用戏剧戏曲学方向)643电影史与电影理论(适用电影学方向)644影视艺术理论(适用广播电视艺术学方向)4. 877中国戏剧史(适用戏剧戏曲学方向)878电影产业与文化(适用电影学方向)879中外电视史(适用广播电视艺术学方向)复试科目:电影学方向:电影作品分析;广播电视方向:影视作品分析;戏剧戏曲学方向:戏剧戏曲基本理论和戏剧戏曲作品分析备注:1、本专业在上海电影学院培养。 2、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限制:色盲、色弱。 3、欢迎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考生报考。二、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上面的招生计划表,可以看到,上海电影学院数字媒体创意工程专业2021年的统招计划人数为6人,比2020年减少1人;推免计划数为9人,比2020年多了2人。而戏剧与影视学专业2021年的统招计划数为7人,比2020年减少13人;2021年的推免人数为60人,比2020年多了9人。上海美术学院的美术学专业2021年的统招计划数为7人,比2020年少了3人;2021年的推免人数为15人,比2020年多了5人。设计学专业2021年的统招计划人数为6人,比2020年少4人;2021年的推免人数为10人,与2020年的人数相同。而艺术设计专业2021年的统招计划数为34人,比2020年少1人,推免人数为35人,比2020年多5人。从上面的数据对比可以了解到,上海大学电影学院与美术学院上面的几个专业,2021年的统招人数都在减少,而推免人数都在增加。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https://yjszs.shu.e.cn/info/1004/5363.htm

禅武门

报录比丨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录取情况公布

20考研结束后,各大院校开始公布数据。为了让小伙伴们获得最新报录比信息,海文考研将及时更新已公布报录比信息的院校。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上海大学2020考研报录比数据。上海大学为了方便大家查看,报考人数大于500的热门专业标了黄色。1、意外好考:汉语国际教育文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2020报考人数是114人,统考录取24人,报录比4.75:1,复试线354分。 国际教育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2020报考人数是72人,统考录取20人,报录比3.6:1,复试线343分。完全没想到,上海211的汉硕居然这么好考。虽然汉硕算不上很热门的专业,但是它不用考数学,还是有许多跨考生会优先选择。 今年的上大的文学院汉硕招20人,推免15人;国际教育学院汉硕统招15人,推免10人。我猜它推免招不满,肯定最后会把名额分给统考生。这个招人人数,这个报录比,真是令人心动。2、真的好考:工商管理MBA中心的工商管理,全日制的,报考299人,录取150人,报录比2:1。复试线175分,即国家线,过线上岸。 缺点就是学费贵,17.8万-20.8万一年。 今年统招135人,学制两年。距离2021考研最后三个月,突然想考研想挑战一下的同学,可以冲一下这个专业试试。3、真的好考:力学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的力学学硕,2020报考136人,统考录取65人,报录比2:1。复试线254分,即国家线。没见过招这么多人还这么好考的学硕。 21考研计划统考招37人,推免25人。不出意外,它推免招不满,统考名额会很可观4、其实还好:文物与博物馆 上海就两个学校招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一个复旦一个上大。原以为上大的文博报考的人会比较多,没想到2020报考人数只有75人,统考录取18人,报录比4.2:1。复试线350分。 21考研计划统招13人,推免招10人。感觉难度还行,没有想象中夸张,不过毕竟复试线摆在这里,去年是350分,今年怎么说也要把目标定在360分比较稳妥吧。学校简介上海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简称“上大”,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学、物理学、化学、统计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法学、政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筑学、土木工程、软件工程、社会学、力学、核科学与技术、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食品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金融、国际商务、法律、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图书情报、艺术、体育、文物与博物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药学学科实力“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自定)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钢铁冶金、机械电子工程、流体力学、社会学上海市“重中之重”学科:钢铁冶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21年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0名左右。上海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海大学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具体信息请查看研究生官网公告!总结总的来说,除了部分热门专业,上大其他专业的报考人数其实也还好。当然,如果你想考的就是很挤的热门专业,那就继续加油!祝考研上岸!

石榴花

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情况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重点建设的综合类211大学,学校的学科门类齐全,学校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还有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博士点,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等,在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有两个A类学科,23个B类学科、11个C类学科,整体的学科实力很强劲,相较于院校整体排名的中规中矩,其学校的学科建设还是很具有211大学的超高水平的。上海大学主要是招生省内的学生为主,在其他省份的招生名额较少,这也就让很多人很难了解上海大学,再加上学校成立的时间较短,学校的知名度相对不是很出众,但上海大学作为上海的“亲儿子”,学校的院校实力还是很有实力的。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生计划招生超过5000人,其中学硕2606人,全日专硕1824人,非全日招生578人,推免生2042人(推免生录取为全日制专硕和学硕)。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原文标题: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录取人数(全日制)

悲夫

上海大学成为2020年最火的大学,双一流和211的实力不容小觑

今年报考院校热度最高的就是上海大学,为何不是985的上海大学,能够成为热度最大的院校呢?上海大学上海大学,虽不是985高校,但是是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国家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博士点,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图源百家号学校成立于1922年,后被强行关闭,在1983年在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华东师范大学分校、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复办上海大学,1994年,又和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上海大学。上海大学有校本部、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共计占地200万平方米,建有4个教育部国家级特色专业,分别是美术学、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分别是公共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2门省级精品课程,108门校级精品课程。上海大学图源百家号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上海大学的社会学和美术学位列A类,新闻传播、机械工程(自定世界一流学科)等7个学科被评为B+,另有16个学科进入B类。关于合作交流,学校已与51个国家和地区的210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4532人,其中学历生1872人。学校也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上海大学排名学校建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并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5所孔子学院。学校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研究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宝山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了包括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在内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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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0年考研各专业(全日制)报录比汇总

考研报考录取比是衡量考研报考难度非常重要的指标,上海大学近日公布了2020考研各专业全日制报录比情况汇总,下面一起来看下详细内容。上海大学2020年考研各专业(全日制)报录比汇总上海大学2020考研统考报名20174人,总录取人数4710人,其中推免和联合培养人数1262人。文章数据来源:上海大学研究生院以上就是文都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大学2020年考研各专业(全日制)报录比汇总”相关内容,希望对有意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研人有所帮助。#2021考研#

人卒虽众

上海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相比怎么样?网友:“上海的211都不错”

上海地区有四所985高校,这四所985高校的排名根据目前公认来说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同时上海地区还有五所211高校,分别是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和东华大学。有同学要问这五所211高校该如何选择呢?哪一所相对好一点呢?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上海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该如何选择?上海大学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大目前有30个学院,设置了91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是上海市的一所“211工程”高校,是上海乃至华东地区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华理目前有本科专业7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所以,综合上述两所院校的条件来看,上海大学偏向于往综合性大学的方向发展,而华东理工大则更加注重于强势理工科学科的培养,诸如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如果要在这两所211高校中做出抉择,那么考生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结合自身的兴趣点选择,不能盲目追求地理位置等因素。关于这两所院校该怎么选,你怎么看?

白虎

上海大学研究生留学报告分析

春季学期开始,上海大学新一轮的海外实习、海外留学又开始申请了,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数十个国家纷纷与我校学生展开了交流学习的机会。不少研究生加入了出国的大军。今年3月初,教育部召开了教育新春发布会,介绍了我国留学工作情况。数据显示,我国留学规模持续扩大,出国留学人数稳步增长,2016年度我国出国留学总人数为54.45万人。攻读硕博的研究生所占比重占35.51%。《上海大学研究生报》针对出国访学、留学情况,对上海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展开深度分析。Q1:留学你更关注什么?调查者中有意愿出国访学、留学的同学所占比例为41.3%,正在国外读书所占比例为11.6%。在这些学生中将近四分之一的同学选择了美国,英国、欧洲其他地区分别占有五分之一,选择澳洲/新西兰的同学占有百分之十三。当问到他们所选该地区学校的原因时,人文风情与教育基础都是同学们的首选条件,除此之外则是自然环境。出去看看,不仅是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领略不一样的风景,体验别样的生活。图1-1 留学,你想去哪个国家或者地区?图1-2 你选择该地区留学的原因是?(多选)在学校的选取方面,大家最为关注的是该学校在专业上的水平,专业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教学质量的好坏。其次,大家比较关注的是学费,目前访学交流或者留学所申请的学校都会提供一定金额的补助与奖学金,能够减轻学生一部分负担,但是对于一些不是很富裕的家庭,孩子留学往往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的压力。在美国杜克大学的杜新宜告诉我们:“一年学费加住宿费,大概10万元人民币左右。自己在美国刚呆了一年,各种花销加起来,大概需要花20万元左右。在国外的学习任务还是挺重的,一开始语言关就是一个考验,你需要花费两倍甚至三倍的时间去弥补课堂知识,压力很大。平时也不想花太多钱,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我们采访了在悉尼大学攻读工商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葛志文,他说道他所读的专业一年学费是15万元,学校并没有给研究生提供补助,奖学金设置名额也较少,拿到的人也只是少数。为了减少父母的开销,他平时都会做一些兼职。正在申请东京大学的毛以晨跟我们说道:“学校几个月前有东京大学的访学信息,正好我想趁这个机会出去看看,东京大学法学在世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正好可以学习一下。”图1-3 对于留学,留学教育方面你更关注哪方面的信息?(多选)Q2:留学到底值不值?面对人数越来越多的留学热潮,不仅没有让人望而却步,反而却愈演愈烈。留学算是对自身的投资,而投资必然有风险,有些人往往会把投入与收入看作是有直接相关的,如何预估留学值不值,评判指标因人而异。图1-4 为什么选择留学?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同学是想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感受下其他国家的教育方式与学习方式,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三分之一的同学认为国外教育资源丰富,在国外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也有一部分同学是冲着毕业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而去的。无论原因是怎样,这都不能代表留学值不值得标准。理论上说,读书是为了求道,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有的人选择出国读书完全是因为自己热爱,因为渴望在世界顶级的学府彻底地学习自己所爱的专业;而有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学历在职场上更有竞争力,甚至希望用自己最高学历的毕业证换得房产证,因为大多数人的“理想”其实包含了更好的物质条件。放长远了看,其实,让出国值回票价的,不只是眼前的经济回报,更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提升。Q3:回国就业?一个沉重的话题如今,出国深造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随着越来越多的海归学成回国,有留学背景的学生回国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面对国内激烈的竞争情况, 他们不得不更加谨慎选择。186位调查者表示,若海外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就业的占总人数的78.26%,数字非常乐观,但是当他们谈及回国后不得不面对的就业压力时,和国内高校毕业的学生一样,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图1-5 海外完成学业后是否会回国就业?“我本科学的是电子信息工程,出国留学选择的还是跟这方面有关的专业,但是了解到国内的就业现状后,虽然这个专业在国内还是比较火爆,但是不得不担心回国后就业问题 。”吴鹏说。而还有一些同学有着其他的困扰,本科专业为工商管理的李雪去年成功申请到香港大学读经济政治专业,她现在非常担心回国后的工作问题,因为当时报选专业时比较随意,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明确的规划,以至于现在不得不学习其他知识。“我一直对学术比较感兴趣,想出国了解下最前沿的学术信息,所以一直准备出国读博”,林木子说道。林木子是该专业的“学霸型”人物,平时经常会阅读各种书籍,学习社会学的她,非常具有钻研精神,现在她正在努力准备英语考试,申请英国留学。谈到关于未来就业问题,她说道:“我并不是很担心就业问题,因为我想在该领域努力钻研下去,做出小有成就,如果回国的话最好可以在大学任教。”无论是出国短暂的交流或是留学,同学们越来越谨慎了,更加在意专业的选择与对自己未来的规划,选择合适的专业,并对自己回国后的就业有着详细的计划那么出国留学就是值得的。面对越来越多的留学机会,你是否也曾心动过呢?留学的机会越来越多,中国的留学生和家长不再盲目跟风,选择留学也更加慎重与理性了。出国看看固然好,但是一定要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仅要对国内外的学习环境有一个清晰地了解,也要对自身素质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做出真正适合的自己的选择。

刘明珠

上海大学和苏州大学谁更强?网友:“都是强势211”

江浙地区自古以来人才辈出,仅仅江苏和上海这两个地方就有26所985、211高校,占据了我国名校榜的前列。下面,我们要说的是位于两个一线城市的大学,苏州大学和上海大学。这两所高校都是211高校且都位于一线城市,近年来录取分数不断上升,直逼部分985高校。那么苏州大学和上海大学这两所高校,哪一所的实力更强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苏州大学苏州大学目前开设132个本科专业,5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0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江苏省的211高校中一直算是“网红高校”的存在。近些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致力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上海大学上海大学是位于“魔都”上海市的一所211高校,学校目前开设有91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体来说,这两所高校都是目前的“热门高校”,无论是高考,还是考研,这两所211高校的火热程度都是丝毫不减,竞争压力很大。2020年,苏州大学在省内理科的招生情况如下:苏州大学2020年的理科最低投档分为383分,而上海大在江苏地区的理科最低投档分为391分,这是因为上海大学在江苏地区的计划人数偏少,只有几十人。而苏州大学的主要招生指标都投放在省内,所以招生人数差距很大,分数上并不能比较出什么优劣。关于上海大学和苏州大学怎么样,你怎么看,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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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丽杰诉上海大学博士学位评定案

浦东法院:柴丽杰诉上海大学博士学位评定案一审判决书网络配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9)沪0115行初362号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柴丽杰,男。委托代理人曹竹平,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何渊,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大学,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法定代表人刘昌胜。委托代理人李凤章,男。委托代理人徐澜波,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柴丽杰诉被告上海大学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柴丽杰及其委托代理人曹竹平、何渊,被告上海大学的委托代理人郭长刚(后被上海大学撤销委托)、徐澜波到庭参加诉讼。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诉请及证据原告柴丽杰诉称,其于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上海大学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原告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学业考试。原告撰写的博士论文《中国农地信托构造研究》,通过了被告组织的开题、预答辩、盲审、正式答辩等环节,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最终答辩意见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原告在南大核心期刊《大连理工大学学报》上发表了学术论文,并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中国商法年会”上发表了会议论文。2017年12月9日,被告向原告颁发了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准予原告毕业。2018年11月28日,原告依据《上海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向被告邮寄了申请颁发博士学位的全部材料。原告认为,根据《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第六部分以及《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原告已经符合了学校关于“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的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被告却以原告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为由,未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未出具法定答复。原告已经通过答辩,答辩意见也是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应当认为被告已经认定原告符合了被告的科研量化要求。原告还认为,上位法均未规定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才能申请学位,立法本意是重点审查在校成绩和学位论文情况。科研量化指标的制定是学校的行政管理行为,而非学术自治范畴,经济学院的量化指标突破学校规定,不能对原告产生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规定,被告负有依法对原告提出的学位申请进行评定并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的法定职责,被告在申请阶段增设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微信告知,也不具备法定形式,应当视为未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也无证据证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曾就原告申请进行过审查和开会表决程序,违反正当程序原则,被告的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成绩单,证明原告已修完并通过上海大学规定的博士学位全部课程,且已通过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的答辩,答辩结果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2.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成绩、博士毕业证书,证明原告的博士学位论文已通过“双盲评审”程序,2017年12月9日,被告向原告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寿险核保期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法律问题研究》,载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证明原告撰写的上述论文被公开发表在《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核心期刊)2017年第2期第38卷上;4.《私法自治与民商主体制度的重构——从小商贩与城管的矛盾冲突谈起》,载于《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证明原告撰写的上述论文,已被公开发表在《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上(全国性会议论文);5.致上海大学金东寒校长的三封信,证明2018年11月19日、11月22日、11月24日,原告向被告金东寒校长致信,向校长反映原告的情况,并请求学校有关部门能妥善处理原告申请博士学位一事;6.信访材料、信访邮件截屏,证明2018年12月3日,原告向被告信访办发送了相关信访材料;7.《上大学位实施细则》(2017年7月修订),证明根据被告有关规定要求,原告符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的要求,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被告应根据该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和审批;8.《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18年7月修订)及附件《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证明附录说明4表明《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适用于除“艺术类学位”之外的所有学位授予申请,并没有授权其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原告所读专业没有得到授权制定细化标准;9.淘宝网销售页面截图,证明原告的论文被刊登在2015年9月1日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书号为XXXXXXXXXX,属于会议学术论文,是合法出版物,目录中列明了原告发表的论文;10.微信聊天记录截屏、邮寄凭证,证明原告于2018年11月28日向被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并按照要求邮寄提交了相关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申请书两份、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成绩单、论文中英文摘要、照片和已经发表的两篇论文。答辩情况被告上海大学辩称,原告系被告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下属二级学科法律金融学的2014级博士生,在进校之初就应当了解学校关于博士毕业和取得学位的相关要求,相关规定和科研量化指标被告也通过学生手册和官网的方式予以周知。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体系是上海大学科研量化考核体系的一部分,通过学校统一向学生公布,在该专业就读的学生理应符合该专业的论文发表要求。原告发表论文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考核要求,只发表了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不符合三篇的要求。同时,原告发表的论文也不符合学校的科研量化指标要求,与原告的博士学位论文没有相关性,商法年刊的论文不属于会议论文。被告收到原告的申请材料后,由经济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予以审查,审查后认为原告不符合博士学位申请条件,遂对原告申请予以驳回。根据被告关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秘书的职责相关规定,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微信对原告告知,属于合法告知,其后也对原告进行了面谈告知。被告认为,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规定,无需开会表决,只有审查接受学位申请后,才进入下一步的审核评定程序。故被告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予以审核评定,符合学校惯例和相关规定。关于答辩委员会作出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只是建议,是否接受,由被告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查判断。另外,原告明知其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要求,也向被告申请延期申请博士学位,被告并未最终作出结论,原告依旧可以在论文发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要求被告组织审核评定。在最终审核评定未作出之前,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没有意义。综上,原告不符合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被告并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上海大学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依据:1.申请书,证明2017年12月9日原告向被告提交申请,要求暂缓申请博士学位,原告知道其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指标;2.柴丽杰与秘书陈文婕的微信对话截图,证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审核柴丽杰的博士学位申请,2018年12月5日,秘书通过微信告知原告结果,原告导师也不同意柴丽杰提交申请;3.面谈记录,证明2018年12月11日面谈记录上有柴丽杰签字,已经说明被告告知了不予接受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4.关于柴丽杰同学学位申请相关情况的说明,由陈文婕出具,证明陈文婕对原告申请学位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包括原告答辩当天申请暂缓授予博士学位,被告同意原告先进行论文答辩,之后原告曾向被告邮寄申请材料,被告认为原告申请不符合条件,通过秘书告知原告,以及面谈告知原告等情况;5.《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上大学位实施细则》(2017年7月修订),证明被告具有受理原告博士学位申请,并进行审核的相应职权;6.《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转引至第十三条,《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17年6月)第七条、第八条,《上海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章程》(2017年9月)第二条、第三条,作为被告处理原告博士学位申请的程序依据,证明根据规定,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由研究生院委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予以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有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的职责,其下设的办公室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学位课程考试门类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等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处理日常工作,通过秘书传达相关信息,是学校惯例;7.《学位条例》第六条,是被告制定科研量化指标的依据,《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及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应用经济学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作为被告的法律适用依据,证明经上位法授权,被告有权制定具体的科研量化指标,被告认定原告提交的论文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因此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未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查;8.《上海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证明上海大学博士论文答辩的流程规定;9.上海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法律金融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证明上海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列明应用经济学学科下设“法律金融学”的研究方向,该二级学科已经备案;10.《关于对<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说明》,2006年7月10日上海大学网上公布,证明期刊学术论文是指在期刊上以正常卷期发表的学术文章;会议学术论文是指论文被刊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柴丽杰发表的会议论文不符合要求;11.《上海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试行)》,证明培养方案适用于所有研究生,一经确定,严格执行;12.《制定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证明二级学院获得授权制定培养方案;13.《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证明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已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论文,且符合量化要求。质证情况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证据依据,发表以下质证意见:被告超过法定期限举证,应视为没有提交证据,法院立案后向被告寄送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法院第一次送达符合法定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退件,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被告在法院再次送达后提交的证据,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举证期限。被告在开庭前一天又补充了证据2-4、9-13,没有正当的延期举证事由,属于超期举证,应当予以排除。对证据1,系原告在答辩当日书写,由于受到胁迫,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告知原告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规定,现在申请肯定无法审核通过,故原告暂缓申请,但不代表放弃申请,申请书不能证明被告拒绝原告申请的事实;对证据2-4关涉申请事实等,原告予以质证,对证据2,内容真实,系发生在原告和秘书之间的对话,但导师不同意不代表被告可以拒绝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如果博士在读期间一篇论文未发表想要获得博士学位才需要导师签字,微信截图不能达到证明目的;对证据3,确实因原告信访后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过会议,但该会议参会人员只有聂某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其余均不是,根据规则,不能认为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会议记录性文字非原告书写,只有第二页原告署名和“双方对法律,经济学院内部文件的有效性存在较大分歧”是原告所写,到会人员签名不全,无法确认真实性;对证据4,形式上是证人证言,证人未到庭无法质证,关于内容方面,对申请材料邮寄、暂缓申请学位的事实认可,秘书的告知不能代表被告的告知,秘书告知原告先不要申请,一旦否决将不能再申请学位,所以原告才提出暂缓申请,是受被告胁迫,其中所说的由导师核实原告论文达标情况的表述不属实;对证据8,认为与本案无关,真实性认可,原告已经通过论文答辩。对被告的职权依据无异议,原告表示需要补充,《学位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项及《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这些依据也应当作为职权依据。对被告的程序依据有异议,被告的相关规定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都规定了明确的议事规则,需要三分之二出席才得以召开,三分之二表决一致才能作出决议,秘书只是协助,不能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也只是协助,被告应当举证是否开会投票决议,如果没有具体程序规制,应当以正当程序原则审查被告有无履职,被告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理由,允许原告提出陈述申辩和反对意见,被告在此过程中均未做到。对被告的法律适用依据,原告均不认可,《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学位条例》第六条与本案程序认定无关,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与学校规定不同,根据《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说明4表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适用于除“艺术类学位”的所有博士学位授予的申请,被告不能证明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得到了学校的授权发布。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以下质证意见:对证据1-3、5-7、10无异议,对证据4证明内容有异议,认为无法证明是全国性会议论文,对证据8证明内容有异议,无法证明应用经济学分委员会制定的量化指标没有得到授权;对证据9有异议,没有看到原件,无法发表质证意见,知网上只能查询到文章;对证据10,被告表示收到了申请材料,对证明事实有异议,原告的申请材料并不符合学校的要求,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规定。认证情况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被告在本院送达应诉材料后,提交的证据系于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本院予以认可,可以作为本案证据。被告提供的证据2-4,虽然属于补充证据范围,但关涉到原告的申请事实等情况,原告当庭予以认可,本院认定作为本案证据,对被告补充提交的证据《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因与被告之前提交的《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关于论文发表数量的要求表述基本一致,被告作为法律适用依据予以提及,原告当庭也予以质证,本院确认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对被告补充提交的其余证据(证据9-12),因超过法定期限亦无延期举证的正当理由,本院依法予以排除。被告提供的证据1-3,可以证明原告在博士论文答辩当日提出暂缓申请学位,原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发表论文的情况,以及秘书告知申请不符合条件的相关事实,本院予以确定为本案证据;证据4中原被告无争议的内容,也验证了原告博士申请未获初审通过并经由陈文婕微信告知的事实,对此本院予以确认;证据8证明博士论文答辩流程,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采纳。被告提供的职权依据、程序依据和法律适用依据中的《学位条例》《暂行办法》《上大学位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章程》(2017年9月)《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系原告进行博士学位申请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04年版)及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可以证明被告2004年制定的科研量化指标的具体内容,以上规定均可以适用于本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但被告适用上述依据作出的认定和告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院会在本院认为中予以分析评判。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学业成绩、论文答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原告邮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被告告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等情况,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18年7月修订)及附件《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和原告当庭陈述的被告应予补充的职权依据,可以证明被告作为学位授予单位的具体职责,以及对科研量化方面的具体规定,本院予以采信。结合微信截屏、面谈记录以及双方当庭陈述的情况,可以证明被告对原告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规定已经告知原告,原告也知晓被告拒绝受理其学位申请的事实,对原告当庭陈述被告对其申请未作出任何处理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原告进入上海大学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就读,攻读法律金融学博士学位。2017年12月9日,被告组织博士论文答辩,原告持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农地信托构造研究》参加答辩。答辩当日,原告向被告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称,因科研不达标,要求准予其暂缓申请博士学位。同日,原告以5票通过0票反对,通过答辩。随后,被告向原告颁发了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9日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证书载明:原告于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应用经济学(法律金融学)专业学习,修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同年12月11日,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盖章出具成绩单,载明原告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果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2018年11月28日,原告向被告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递交了博士学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成绩单、论文中英文摘要、照片和已经发表的两篇论文。被告收悉后,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兼经济学院秘书,以下以学院秘书指代)陈文婕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微信告知原告,因其发表的论文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科研量化考核指标,故其博士学位申请不符合要求。之后,被告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也未出具任何书面决定。原告不服,遂涉诉。另查明,《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及附件规定,文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等的科研量化指标为:1.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2.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有关的论文1篇(作者排序要求同上),并有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3.参加专著或教材编著,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十五万字(编著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以上条件只需符合1项即可。《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科研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4月修订)规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已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论文,量化要求为:1篇一级论文,或者2篇二级论文,或者1篇二级论文和2篇三级论文。对一级、二级、三级论文进行了明确,并列举了期刊名录。此后,经济学院发布《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2014年版)规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已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研究论文(CSSCI/SSCI/SCI期刊),量化要求为:一级B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二级(A、B)期刊论文2篇,或二级(A、B)期刊1篇和三级期刊论文2篇,并在附件中将论文分级进行明确。庭审中,被告称上述两个量化要求一致,经本院核对,量化要求基本一致,但列明的各个级别的期刊名录略有不同,原告发表的两篇论文不符合上述两个量化要求。根据《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学校规定部分学科能够另行制定科研量化指标的主体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而非二级学院。鉴于本案中经济学院和应用经济学关于科研量化指标的规定基本一致,后文阐述对此不作区分,以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统一指代。原告向被告申请博士学位时,作为科研成果提交的论文为:1.《寿险核保期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法律问题研究》,载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38卷);2.《私法自治与民商主体制度的重构——从小商贩与城管的矛盾冲突谈起》,载于《中国商法年刊》(201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被告认可原告论文一发表于核心期刊,属于经济学院科研量化指标中的三级论文,论文二不属于经济学院规定的论文类型范围,故原告的论文发表数量不符合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再查明,《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04年版本)第一点规定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附录说明5载明文科中的美术学研究生学位的标准另定。《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2018年7月修订)第一点规定,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上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习期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博士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硕士不再统一要求,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附录说明4载明,艺术类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标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又查明,原告在2018年11月28日向被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前后,还曾向被告时任校长金东寒邮寄了三封信,对被告通过设置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来提高获取博士学位门槛的做法表示不满,希望被告对原告诉求予以研究,并妥善处理。原告还于2018年1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信访机构发送信访材料,要求被告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事宜进行研究处理。2018年12月11日,被告相关人员与原告就原告学位问题进行面谈,原告在面谈记录尾部书写“双方对法律、经济学院内部文件有效性存在较大分歧”并签名。还查明,被告上海大学于2019年12月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了审核评定,审核评定结果为不同意授予原告博士学位。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告上海大学作为高等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定的职权。本案原告提出博士学位申请后,被告未予组织审核评定,原告的起诉符合提起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诉讼要件。就被告以原告发表论文的数量未达到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为由,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不予组织审核评定,且以微信的方式告知,其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院认为:第一,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和《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上海大学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权制定博士学位授予的相关细则。《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对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限定,规定了学位授予的申请程序、博士学位审批、不授予学位的情形,来源于上位法的授权,并未违反《学位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规定。《学位条例》第六条对“学术水平”的界定比较原则,上海大学将学术水平的衡量标准通过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予以具体化,并未违反《学位条例》第六条关于授予博士学位条件的相关规定。原告关于被告将科研量化指标作为申请学位的申请要件属于突破上位法规定,应属违法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第二,根据上位法和被告相关规定,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应当由所属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学位条例》第十条、《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上大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授予学位权限,在规定期限内具有履行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的相关职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负责审查学位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本案中,除原被告争议的科研成果是否达标的问题外,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被告未出具证据证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曾就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过审查,不能证明被告的程序正当性。第三,学院秘书通过微信向原告告知,不能当然视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职的行为。《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上海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章程》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处理日常工作。上述规定将学院秘书在学位授予工作中的职责限定于协助主席工作。学院秘书的行为是否可视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应结合上述规定对秘书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性质予以认定。学院秘书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材料形式要件的,可以通过简便方式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但本案中,原告向被告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所涉已发表2篇论文,一篇刊载于核心期刊(属于经济学院指标中的三级论文),一篇是会议论文(不属于经济学院指标中的任何论文级别),已符合学校科研标准关于2篇核心期刊或者全国性会议论文的数量要求,但不符合经济学院科研量化指标中关于2篇三级论文和1篇二级论文的数量要求。原被告对应当适用学校科研标准还是学院科研标准存有争议,该争议的判断结论不仅会影响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的审查定性,更关乎学生的重大权利义务,显然不宜直接由学院秘书予以决定,也不能当然视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履职行为。关于原被告争议的学校科研标准和学院科研标准的问题,本院认为,《上大学位实施细则》规定,对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应当符合《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该量化指标是上海大学校级层面的规定。该校级科研量化指标2004年版本仅规定“文科中的美术学研究生学位”可以另行制定标准。2018年版本仅说明“硕士不再统一要求,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艺术类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标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由此可见,上海大学并未将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学科纳入另行制定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学科范围。经济学院的科研量化指标规定的论文发表载体和数量与学校规定不相一致,并非对学校规定的简单细化,而是重新定义。学位的授予与否关涉学生重大切身利益,经济学院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如被告所称通过事先告知的方式,当然上升为校级规定。本院还认为,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高校对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术衡量标准有自主自治的权力,可以设置相关规范,但设定的规则应当被严格遵守,以防止学术评价标准上的混乱。各学科标准高于或低于学校标准,应在学校规定中予以体现,高校在学位授予方面的程序规制并未否定各学科制定具有本学科特点科研标准的自主性。值得指出的是,通过规定发表论文数量和期刊载体的方式评价博士的学术水平,历来颇受争议,是否科学合理,各方意见不尽一致,但此属高校学术自治的范畴,本院予以充分尊重。各方期待能有更科学合理的评价博士学术水平的途径或者多样评价方式,需要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和学子们共同推进。综上,在原被告对学院科研标准和学校科研标准存有争议的情况下,被告仅通过学院秘书以微信告知的方式驳回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应予纠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确认被告已于2019年12月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评定,并出具了评定结论。经本院释明,原告不撤回本案起诉。故本院依法确认被告之前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未予组织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确认被告上海大学对原告柴丽杰于2018年11月28日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上海大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金民珍审 判 员 孙忠耘审 判 员 郭寒娟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法官助理 刘 莉书 记 员 汪雯绮

李斯

上海大学2018毕业生就业结果:本科生月薪6400,研究生月薪8700!

上海和北京一样高校云集,北京的高校到底有多少,估计很多人还搞不清楚,而上海的高校有多少,又有多少人知道呢?在上海大家知道的最多的是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而一些其它的大学就经常被忽视,例如上海大学。上海大学2018年毕业生薪资已经实力吊打很多名校,本科生月薪6400,研究生月薪8700,在全国的高校中水平还是很高的。请看下面的详情。上海大学2016-2018 届毕业生总人数分别为 8915 人、8664 人、8185 人。其中,三届本科生约占当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6 成,而硕士、博士研究生呈上升态势。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人数及比例的变化特点契合了学校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上海大学2018 届 8185 名毕业生中,博士生 180 人,硕士生 3415 人,本科生 4590 人。总体来说,2018 届毕业生 8185 人,就业率为 99.60%。其中,本科生为 4590 人,就业率为 99.50%;硕士生为 3415 人,就业率为 99.77%;博士生为 180 人,就业率为 98.89%。在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毕业去向方面,以派遣(签约就业)为主。其中,硕士研究生签约就业的比例相对较高,为 82.58%。而本科生深造(包括国内考研、考双、留学深造)比例相对较高,共为 40.96%。2016-2018 届硕士与博士研究生以派遣(签约就业)为主,相关比例均呈上升态势。其中,硕士生签约就业比例高于博士生,博士生在国内外做博士后的比例较高。2016-2018 届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 99.15%、99.63%和 99.60%。总体上说来,三届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就业率均高位运行,并呈上升态势。2016-2018 届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在各地区签约就业的比例,既有共性也存在较大差异。总体上,各学历层次毕业生在东部地区签约就业的比例较高,并且以上海市签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最多。其中,毕业生在东部地区签约就业的人数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在中部、东北地区签约就业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2016-2018 届本科与硕士毕业生签约就业的前三大行业均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博士毕业生签约就业的前三大行业:"教育","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中,硕士生在"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就业的比例低于博士生。说明毕业生签约就业的行业流向与学历层次密切相关。另外,硕士毕业生签约就业的比例居前六位的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有博士研究生签约就业比例最大的行业为"教育",其次为"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2016-2018 届本科毕业生前四位签约就业的用人单位流向依次为"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硕士毕业生前四位签约就业的用人单位流向依次为"国有企业"、"三资企业"、"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2018 年,本校毕业生签约就业人数超过 15 名的用人单位共 28 家。其中,上海电信、华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等 3 家用人单位录用本校毕业生的人数位居前三。2016-2018 届毕业生签约世界 500 强企业的比例分别为 22.64%、24.55%、24.03%,呈现上升态势。2016-2018 届本科生、研究生的平均签约月薪逐年上升。毕业生学历层次与平均签约月薪呈正相关,学历层次越高,其平均签约月薪也越高。与此同时,在不同行业门类就业的毕业生平均签约月薪差异较大。其中,平均签约月薪相对较高的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金融业"等;而平均签约月薪相对较低的行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对于一个毕业生来讲最在乎的就是工资了,拿到人生的第一份工资每个人都是很兴奋的,本科生月薪6400,研究生月薪8700,这个薪资水平在行业内绝对是处于中上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