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可通过多种方式报考,入学方式也不同,那报考条件高不高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2019年法学在职研究生可通过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方式报考,这两种方式的入学方式和条件都不同。一、同等学力申硕以同等学力申硕方式,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入学方式:免试入学报考条件:入学条件:本科有学士学位,专科、本科无学位仅可学习知识不能申硕。申硕条件:本科有学士学位毕业3年及以上,且在科研、教育等方面做出成绩。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入学方式:先考后学报考条件:本科有无学位均可,无毕业年限要求。这两个方式都可以报考法学在职研究生,但在以下方面注意:1、国内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自考、专升本、函授、网络教育等学历,在学信网可查询到的均可报考。2、国外学位:持有国外本科、硕士等学位,要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才可以报考,若没有认证不能参加报考。以上就是对2019年法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介绍,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将在2019年5月19日进行全国统考,还没确定学校、专业方向的学员,可在下方“小程序”查看简章。
2018年法考改革,法考报名条件改变,关于法考报名,很多非法本考生并不是很清楚,有着很多疑问,想要报名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报名。2018年法考改革后,法考报名条件升高。2018年4月之后入学的非法本考生,需要将学历提升至法硕或者有3年法律工作经验才能报考,而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将学历提升至法硕。因此会有很多非法本考生将学历提升至法硕,只是关于法硕的报名司法部又做了相关回应。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可以报考2、 属于2018年4月28日之前已有本科学历的,属于“老人老办法”范围,可以本科学历报考,成绩达到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申请A证。3、 户籍在放宽地方,可以本科学历报考,享受放宽政策。其中第一条要求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可以报考,如果是2018年4月之后入学的,户籍在非放宽的地区的,报考的是非全日制法硕,还是不能参加法考。所以2018年4月之后入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想要考上法硕之后再参加法考,要注意选择全日制法硕,不然非全日制还是不能报名。上述便是中公法考为大家介绍关于法考报名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如有问题可直接留言咨询,关注“中公法考”了解更多法考问题。往期精彩回顾2020法考,法的现代化考点内容介绍!法考后,不想做律师了?法考证书的这些用处你要知道法考主观题二战?这几个问题你要注意
同等学力申硕是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一种报考形式,同样是国家承认的学习方式。法学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面向广大公检法,仲裁、律所等政府机关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人员,也面向社会中有职业能力提升需求的人士,今天来看看报名法学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申硕时有哪些条件?总的来说,同等学力申硕入学门槛较低,大专以上学历就可以“免试入学”。那么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小伙伴,在报名同等学力研修班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首先,报名法学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需要提供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要满足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三年的条件。如果获取的学士学位未能达到规定期限,则不能报名申硕考试,也就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不过好在一般同等学力的课程都是在4-5年内有效,你可以等到自己学位证书年限满足了再参加申硕统考。而对于那些没有学位证书的学员,将无法申请法学硕士学位。其次,对于原毕业专业部分院校是要求法学相关专业,有些院校则没有特定规定。具体还需要咨询报考院校。硕士学位证书特殊情况:对于国外学历的小伙伴,你要在国内做学历认证和学位认证,才可以进行申硕考试;如果你是党校毕业,那么你的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是查不到的,因此也不能参加申硕考试。需要另行报考成人学历教育,拿下学信网可查的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才可以继续报考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进行深造。
今年的6月8日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事实上每年的6月8日都会让一批一批的人刻骨铭心,尤其是年青人,2018年全国大多数省份的高考于6月8日也就是昨天落下了帷幕。而昨天除了高考落幕之外还发生了一件对于法律职业或者有志于法律职业的人来说十分重要的事情——国家司法部面向社会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这标志着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正式启动。2017年至2002年这个考试的名字叫司法考试,再早以前叫律师资格考试、检察官资格考试、法官资格考试,当时还需要考英语。上面的部分为开场白,简单的交代了一下背景,虽然并没有什么卵用。好,现在开始说重点,今年以及今年以后的法考,哪些人有资格报名,你有吗?强调一下,今天我们仅仅说学历条件,毋庸置疑这也是最重要的条件。先来记住一个日子,2018年4月29日。这是个什么日子呢,这是个普通的日子,但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因为这个办法的公布,所以这一天直接成为了现在采取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时间上的界限。第一类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这类人不仅过去可以考司考现在可以考法考,以后法考变成其他考了,依旧可以考。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类人可以永远考。所以如果你属于这类人,放心去考吧。第二类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但终身未获得学位我们知道毕业证书是证明学历的,学位证书才是证明学位的,而有个别非常不幸的同学,只获得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但未曾获得学位。这类人有没有资格考呢?需要看时间,就是上面我们说到的2018年4月29日。如果在这一天他们已经获得了本科的学籍(考籍),通俗的说就是在这一天之前他们已经考上了大学或者已经参加过高考(并且由此次高考而入学),那么他们就有资格报考今年及以后的法考。举个简单的例子,你2018年法学本科毕业(2014年取得学籍),只拿到了毕业证书,未曾拿到学位证书,但你有资格报考法考。而如果你昨天参加高考(取得考籍),9月开始读大学(取得学籍),四年以后毕业了(取得学历)没拿到学位证书,那你是没资格参加法考的。第三类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这类人是那些本科念的非法学专业,但读研或者读博的时候获得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人,这样的人也可以一直考下去。问题是如果你仅仅符合前面的条件,属于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但未曾读法学类的研或者博,是否有资格报考呢?同样需要看时间。简单说如果你是2018年4月29日及以前参加高考并且考上大学的,那么你就有资格考,如果是今年6月参加高考读的非法学类专业,并且毕业没有继续考研或者考博的,那就没有,但这是四年以后的事了。符合这个特征的人昨天才参加完高考,他们应该并不知道当天发生的这件事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如此就没有影响。再补充一点,如果这第三类人中的部分人,只获得了相应的学历,未获得学位,可不可以考呢?道理同第二类人。第四类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这类人也是可以永远考下去的,与第三类人相比,第三类人花了三年的时间读了法学类研究生,而第四类人花了三年的时间从事法律工作而已。这里需要强调一个问题,未曾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以从事法律工作吗?答案是,可以。因为只有极少部分法律工作需要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前提,比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其他相当多的法律工作不需要以此为前提,比如在律所打杂,比如在公司做法务。如何证明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到时候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即可。注意,这里也说到了不仅要拥有学历而且要有学位,但对于学位的要求,还是如上述以2018年4月29日为界限。第五类人:非全日制法学本科且只有学历没有学位所谓的非全日制主要包括专升本(法学)、自考法学本科等,这类人有资格考吗?依然看时间,只要他们在2018年4月29日之前取得了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取得了相应的学籍(考籍)则依然有资格报考。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魅力,写到这里是时候简单粗暴的界定一下什么是“老人”了,“老人”就是指2018年4月29日前取得本科(不管是否全日制)学籍(考籍)或者相应的学历的人;“新人”就是指2018年4月29日后才取得相应专业的学籍(考籍)和相关学历及学位的人。而第一批“新人”昨天刚参加完高考,所以对于目前已经读了本科(是本科即可)或者本科毕业的人来说,有资格报考曾经的司法考试的,同样有资格报考如今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当然啦,还有一些自治区及特殊贫困的地区国家有政策扶持,专科学历也可以报考,具体的可以看考试公告。另外有一点忘了说,明年的本科毕业生,今年可以报名考,硕士在读的不管是研一、研二还是研三都可以报考,因为是“老人”嘛,以本科学历报考即可。汇报完毕,各位加油,欢迎加入伟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2018年法考报名条件早已出炉,但是后台还是有很多小伙伴问报考条件相关问题。合合菌现在给大家整理了李曰龙老师关于法考报考条件的相关视频及回答,大家认真看下即有答案。一、报名条件第五条里是否说非法本不能考?非法本是能够报考法考的。具体解读看下面>>报名条件第五条: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就我们常说的科班出身的法本);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位,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这是第二类,非法本加一个法律方面的硕士,或者是博士)。结合这一条款,很多人就经常说了,即使是个非法本,将来考了法律的硕士,考了博士,也没办法参加法考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强调下,非法本,将来又取得了一个法律方面的硕士,博士,或者是更高的学位,那这个时候是可以考的;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二、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是什么意思?这个法律工作没有进一步解释,一般法律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宽泛,你在律所、法院、检察院实习那肯定算。三、必须是全日制吗?并不是。非全日制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报考。这第五项条件是学历要求,说了三种人。首先是全日制法本,然后全日制非法本加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后面是全日制非法本加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这是报名条件第9条的规定,就这三类人。这三类人里有个重要的信息,必须得是全日制。这个时候很多考生就紧张了,我是自考的,函授的,电大的,是不是就不能考了?按这第9条确实不行了,但是刚才说了,关于报名条件的解读,要注意两个条款,第9条说了一半,说的是更高的要求,关键是第22条,在第7章附则里说了,第22条说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办法实施前,这个办法什么时候实施,张军部长说了,这个办法要4月公布,那就是2018年4月前入学即可。意思就是在2020这年前你能拿到本科学历,不管法本or非法本,无所谓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都可报名参加法考。说到这里,合合菌在后台常问的问题中选出了几个典型的给大家回答:①18年毕业的非法大四考生是否能报考?②自考法律本科能否报考?③专升本大三在校生能否报考?④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能否报考?回答:都能报考,一般有本科毕业证就可以考,但有的地区领证书需拿学位证,这需要咨询当地司法局。最后再总结一句:以前司考能考的,现在就能报名法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探讨。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今年是司法考试改革的第一年,明确了报考人员范围、资格、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相关政策,相较于之前的考试报名条件有着较大的变化,想要报考“新司考”的同学们,想必很关心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报考条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报考条件一览表,清晰明了的解读最新报考条件,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新人新办法(2018年4月28日以后入学)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老人老办法(2018年4月28日以前入学或已取得学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就是说,只要你是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或者已经毕业的,都与原来一样,不限制法学专业,不限制全日制,都可以考。如果是2018年4月28日以后取得学籍的,其实也就是现在暂未入学高等学校的才需要考虑新政策的影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8年4月25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组织实施、违纪处理、资格授予管理等内容,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负责同志就《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关于报考条件的重点提炼简要地说一下:1“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大三可以考,非法本也可以考根据《意见》规定,在《实施办法》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同时,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有效。上述规定意味着高等学校本科的大三学生,仍能报名参加考试。非法本也是可以报考的。2、法律行业相关从业者必须通过法考《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3、哪些人不能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实施办法》很清晰的解答了考生十分关注的,关于准考资格、考试的资格、应用人群等问题,另外考试大纲和考试时间等细则也将在近期发布,请考生们及时关注动态。参加2020年考试的,需要再强调几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一些同学关于调剂的疑问:调剂的条件是什么?能不能跨专业调剂?学硕、专硕能不能互相调剂?非全日制能不能调剂?···下面,先带大家看看官方发布的调剂基本条件:《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解读:申请调剂之前,要去看调剂院校该专业的招生要求,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比如:深圳大学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那么假如深圳大学有调剂名额时,同等学力考生就不符合申请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解读:举例说明,第一志愿报考的是A区工学类专业,如果想要调剂到B区,首先要符合B区工学类国家线。(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解读:调剂首要考虑的是调入与自己专业相同的或相近的,有些虽然专业名称有所差别,但是其研究学习内容相差不大,或者有关联,这样申请调剂之后,在后续的复试过程中也会顺利发挥。像跨专业调剂的不是完全不可以,只是复试不容易通过,毕竟专业课你没有接触过。(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解读:举例说明:初试考两科的不能调剂到考四科的专业,初试不考统考数学的,不能调剂到考数学的科目,并且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解读:照顾专业可以调出非照顾专业,但是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的国家线要求。举例说明:假如小明同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A区某校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如果该同学想要调剂到B区某校非照顾专业,那么他必须要满足B区工学(非照顾)分数线。(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解读:以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这7个专硕专业可相互调剂,不得调出这7个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这7个专业。相关报考的同学在申请调剂时注意看清自己可调剂的范围。法律(非法学)专硕同样,只能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其实,调剂这个过程,除了以上明确规定的“不得调剂”条目外,其他的,没有绝对的不可以。比如:跨专业调剂,文学调剂到理工学,专硕调剂到学硕,非全日制调剂到全日制等等,这些往年都有调剂成功的例子。一方面在于考生渴望调剂程度与院校招生需求的渴求程度。如果一个只希望有学上的同学,和一个只希望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双方可能会“将就”,比如18考研一位同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调剂进入生物学专业。再比如,大家可能听说“学硕能调专硕,专硕不能调学硕”,这并不绝对,同样是去年一位同学,文学类学硕申请调剂到农学专硕,只不过最后没有通过复试专业课这一关,被淘汰了。举着两个例子,希望大家能了解,申请调剂,行与不行,能不能申请学校说了算,不管是跨专业、专硕学硕互调、全日制非全日制互调,没有绝对的不可以,除非你看到该学校明确规定不能申请。如果你真的很想去这个学校,你就亲自去问负责招生的老师(学校在公布调剂信息时都会有负责老师的联系电话),不管行与不行,你要从老师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另一方面原因,在于考生与院校之间信息不对称。尤其在调剂后期阶段,学校为招不到调剂生而发愁,学生为找不到合适的学校而煎熬,作为学校与考生之间桥梁的我们,会让更多有调剂需求的院校被更多学生看到,这样双方都有更多选择,有更多合适、优秀的选择,我们也正在致力做这样一件事。先给需要调剂的同学打个预防针,做好心理准备:调剂这个过程很煎熬,可能被多次拒绝···调剂真的是磨练自己的过程,学着“厚脸皮”,不要怕被拒绝,只要还没结束,就还有希望。你要记得,不论多么艰难的时刻,我们会陪你一起度过,别忘了你是一个有“后台”的人,后台还有一个贴心编在支持你。
因为疫情困在家这么长时间了,很多同学可能已经开始备考法考了。但是还有一部分同学可能正在纠结,纠结什么呢?纠结自己是否有报名资格。这部分同学主要是非法本的,关心的主要问题就是非法本能不能报考。针对这个问题,咱们先说结论再来分析。非法本的同学在2018年4月28号之前入学的是一直可以报考的,在2018年4月28号之后入学的不能报考。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法考办法”)第九条规定:“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从这里看非法本的同学除非再考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才可以报考。但是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司考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五)品行良好。”根据《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据此,在《法考办法》实施之前已获得本科学历或已获得学籍的同学,应当适用《司考办法》的规定,从而具有报名资格。再与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提法及2018年司法部考试公告的提法相互印证,基本可以确定:非法本的同学在2018年4月28号之前入学的是一直可以报考的,在2018年4月28号之后入学的不能报考。2018年司法部法考公告(第181号公告)文章:邓毅审核:黄欢 邹琪编辑:古月A法考小助手,专注于法考辅导,免费分享法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