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 教育部对各地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和考试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考前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 据了解,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来源 新华社编辑 谢宇彤编审 范朝权 刘皓
@微言教育 4月14日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微言教育微博)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教育部对各地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和考试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考前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据了解,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
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消息显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正式启动,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好报考和备考事宜,避免因错过时间节点而影响到考试安排。交通大学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或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准考证打印: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各位考生可以结合时间合理安排各项事宜,祝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明年考研上岸!
12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打印“甘肃省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应认真填写“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和“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人员。考试过程中除查验身份时考生可摘下口罩,其他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另外,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等。考生在参加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时不准带任何文具,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耿 睿【来源:兰州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新闻》记者杨宏报道说,为了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布了《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研究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打折扣”的原则。条例强调,招生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与本科毕业的学生相同的学术能力。法规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考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州政府组织,重考由招生单位组织。初步考试的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包括联合考试),个人考试和推荐免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招生单位对其他考试科目设置题。个别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候选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注册要求。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由国家统一考试题选择。推荐免试是指将部分高校根据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确认为免予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评估的assessment选方法。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明确,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我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分级参考(指南)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教育国家机密的范围。该法规提出,研究生有两种学习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有两种就业类型:有针对性的就业和非有针对性的就业。有针对性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方法进行雇用。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教育部再次部署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考组织工作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准备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教育部相关部门近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在本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精准、细致、周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考试服务,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一要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二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要按照考务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有关证件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具。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充分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三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不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四要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状态,积极备考、沉着应考。不要听信一些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宣扬的“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虚假信息,以及非官方网络媒体发布的招生考试信息,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咨询。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顺利参加考试,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近期,教育部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来源:教育部网站】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施雨岑)教育部19日发布公告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公告提示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公告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8-12-20 07:29 | 新华社图片来源于网络记者19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2日至24日举行,报考人数290万人。为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在其官网公布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提醒广大考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不听信一些社会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不购买所谓“试题”“答案”,诚信考试,谨防受骗。据了解,近期,各地教育、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正专项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公安机关已破获数起涉考诈骗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原标题《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2日开考290万人报考》,原作者 胡浩。编辑 俞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