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截图。中国网12月23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今日消息,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教育部相关部门近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在本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精准、细致、周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考试服务,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要按照考务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有关证件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具。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充分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同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不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状态,积极备考、沉着应考。不要听信一些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宣扬的“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虚假信息,以及非官方网络媒体发布的招生考试信息,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咨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来源: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指出,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顺利参加考试,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近期,教育部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来源:中国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丁佳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为使“考研党”了解掌握招生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清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组织考试有关防控要求等,使大家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2.考生从2020年12月12日(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开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准备。考生应下载“蒙速办”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认真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由所在高校(或实习单位)负责监测、非应届毕业考生由所在单位(或办事处等)负责监测。考生需填写《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考试期间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绿色健康码和上交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应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4.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上的有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熟悉所在考点的位置及乘车路线。应至少在开考半小时前到达考点。5.考生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座位通知单》按照考点的安排引导进入考点考场,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体温测量、身份验证与安全检查。6.考点统一配发中性笔、笔芯、直尺、橡皮、文具袋,考生不得自带上述文具。根据考试科目需要,考生可携带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及用于密封自命题科目小信封袋的胶水(胶棒)等必要考试工具。7.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可携带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应提前查阅《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8.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来源:正北方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2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打印“甘肃省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应认真填写“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和“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人员。考试过程中除查验身份时考生可摘下口罩,其他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另外,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等。考生在参加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时不准带任何文具,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耿 睿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11月26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力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关键环节,切实把考试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疫情防控,优化考场安排,加强防疫培训教育和演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强化安全保密、组考管理,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要强化联防联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专项行动。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宣传解读考试招生政策。要严格复试录取,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来源:教育部】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微言教育 4月14日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微言教育微博)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责编:曲欣萍初审:孙贵坤【来源:海报临沂】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2019年各大高校的考研复试线陆续公布,但是,关于初试阶段的种种事件的热议,却丝毫不减。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由学校错把答案当试卷发放,导致全部学生重考;还有的学校自命题部分严重偏离公布的考试大纲,使得考生几乎是交了白卷;还有学校被考生吐槽”恶意压低考研专业课分数“。对此,来自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的全国政协委员郭长刚表示,上述的那些现象表明,全国统一考试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此外,他还建议取消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将招生考试自主权下放高校。郭长刚教授“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到了需要进一步改革的时候。”郭长刚表示,“全国统考制度最大的弊端是不利于高校分类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确,在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下,很多以某一行业为特色的学校——比如矿业、水利、冶金、艺术等为特色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都无权优先选择具有相同行业背景的人才。考研党同时,郭长刚教授还指出,全国统考的制度还容易导致高等教育的应试化趋势,“许多高校学生成了‘考研专业户’,大学教育成了应试教育的延伸,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初衷。”从2019年研究生考试初试阶段出现的事故、问题来看,全国统考的制度还容易把一些小差错无限放大。对此,郭长刚建议,应该参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方式,取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制度,将招生考试的自主权下放给各大高校。考研学生此外,他还建议,除思想政治理论作为必考科目外,各高校对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时间的安排也应具有自主权。最重要的是,对于英语,应该按照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自主选择是否考试。“有些专业领域中国文化特色比较强,设计的面也比较窄,并不需要考核外语。”但是,也有网友提出疑问,比如在取消全国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后,如何保障各大高校录取的公平性?总之,如何进行研究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在未来几年应该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最后,小编希望大家都能成功的考上自己心仪的高校,走上人生的另一个高度。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日前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闪电新闻记者 王志芹 报道
央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规定》明确,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在规范调剂工作方面,《规定》明确,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此外,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