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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三理

震惊!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新闻》记者杨宏报道说,为了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布了《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研究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打折扣”的原则。条例强调,招生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与本科毕业的学生相同的学术能力。法规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考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州政府组织,重考由招生单位组织。初步考试的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包括联合考试),个人考试和推荐免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招生单位对其他考试科目设置题。个别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候选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注册要求。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由国家统一考试题选择。推荐免试是指将部分高校根据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确认为免予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评估的assessment选方法。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明确,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我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分级参考(指南)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教育国家机密的范围。该法规提出,研究生有两种学习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有两种就业类型:有针对性的就业和非有针对性的就业。有针对性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方法进行雇用。

狗故事

377万人报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教育部对各地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和考试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考前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据了解,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

成者为首

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

@微言教育 4月14日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就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微言教育微博)

重言十七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日开考

12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打印“甘肃省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应认真填写“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和“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人员。考试过程中除查验身份时考生可摘下口罩,其他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另外,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等。考生在参加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时不准带任何文具,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耿 睿

其心之出

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逆世界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还有不到20天,多地下发通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举行。近日,针对考生是否需提前核酸检测、考场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等问题,多地发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山西:考前14天监测体温 尽量不出省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考生须知,要求考生如实填写12月12日至25日的体温监测表,并须在12月26日上午参加第一场考试前交给工作(监考)人员,考前14天内尽量不出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直接来(返)晋考生,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隔离期满来(返)晋考生,入晋后实施“14+2”(居家隔离14天,检测2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安徽:健康考生落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安徽省发布考生防疫须知明确要求,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部分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防疫须知还提醒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此外,防疫须知还明确,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浙江: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申领浙江省提醒考生,须于考前14天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每天测量体温,确保防控工作安全可靠。湖北省要求考生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至25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并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主动配合考点其他各项防疫措施等。四川省要求,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或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交7日内(即12月19日至25日)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河北省要求,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等感冒样症状、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此外,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宁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宁夏要求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央视新闻)

外生

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 复试时间不早于4月30日

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王启慧)今日(14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并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教育部以附件形式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通知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各招生单位要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知特别指出,招生单位如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将组织举办“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教育部特别提醒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赫克托

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

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教育部昨天(14日)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并明确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2020-4-1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教育部昨天(14日)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明确各招生单位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国家教育考试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研究生招生和本专科完全不一样,研究生的核心实际是能力考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所以研究生复试是必须进行的。根据介绍,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形式。教育部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陈志文:教育部同意或者支持学校启动二次复试。就是当你对复试过程,结果存疑的时候,再复试一次。入校之后,三个月之内必须进行再次的复核、复审。

流浪歌

@全国考研学生,这些2021考研新变化你都知道吗?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从《规定》来看,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考试命题、调剂、专业划线等方面都有所调整,考生在关注考试时间的同时,也要注意这些方面的变化。资料图:2019年11月25日,贵州民族大学逸夫图书馆内,考研学生正在看书复习,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做准备。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2021考研初试时间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以下为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资料图:2019年11月25日,贵州民族大学逸夫图书馆内,考研学生正在看书复习,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做准备。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统一命题《规定》明确,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规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7个专业学位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考生违规或作弊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在明确各项考试注意事项的同时,《规定》再次强调了考试诚信的重要性。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来源:中国新闻网)

义纵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未来网高校频道9月4日讯(记者 杨子健 通讯员 侯智)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