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截图。中国网12月23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今日消息,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教育部相关部门近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在本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精准、细致、周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考试服务,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要按照考务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有关证件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具。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充分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同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不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状态,积极备考、沉着应考。不要听信一些不良社会培训机构宣扬的“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虚假信息,以及非官方网络媒体发布的招生考试信息,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咨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来源: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指出,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顺利参加考试,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近期,教育部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来源:中国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为377万。教育部对各地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提醒广大考生按规定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和考试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备考。考前要详细了解考点相关防疫要求,如体温监测、核酸证明、健康码等,提前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活动。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考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省(区、市)信息发布、考生咨询与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据了解,教育部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
26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拉开大幕,图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排队有序进入南京第29中学考点。 本报记者 余 萍摄【来源:中国江苏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12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打印“甘肃省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应认真填写“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和“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参加首场考试时上交监考人员。考试过程中除查验身份时考生可摘下口罩,其他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另外,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等。考生在参加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时不准带任何文具,所需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耿 睿【来源:兰州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今天,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本次考试全国报考人数达到377万人,创历史新高。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各地就本次考试的防疫措施进行了部署。我省报考人数为34.8万人,比上一年度增加3.5万,考研人数和增量均为全国之最。03:44山东教育卫视《教育新闻》出品微博:@山东教育新闻
12月19日,省招考办发布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补充通知。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28日举行。根据疾控部门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及相关要求,现对参加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出如下疫情防控要求及健康提醒:考前14天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辽宁省大连市等非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12月20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时效要求以考生所在地区公布信息为准)及“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过程中,除安检及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近期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上述地区。考生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保证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正常。赴考时和考试过程中,应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到达考点时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等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考点统一安排及疫情防控检查。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各报考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区别,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按最新的安排信息参加考试。记者 : 葛红霞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施雨岑)教育部19日发布公告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公告提示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公告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未来网高校频道9月4日讯(记者 杨子健 通讯员 侯智)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今日(09月2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公布了报名时间、考点、网上报名等信息。准备考研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河北省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5日至9日,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开始前,我省及各报考点将会就网上确认相关事项发布专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考点选择1.我省各设区市(含定州市)均设有报考点,各报考点均接收驻本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或户口在本市的其他考生报考统考或联考,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接收报考驻本市高校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请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我省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试方式类型见附表。2.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所辖区的部分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的报考点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考生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3.如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网上填写报名信息1.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网上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3.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无法进入,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上缴纳报考费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日后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cn/)辅助查询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考生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试方式类型一览表:来源: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责编:李铁兵、姜薇 编辑:董彦汝